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
爲了規範幼兒外出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教師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履行安全審批手續,逐級報分管領導、園長室審批;組織幼兒集體外出活動,活動組織者要提前制訂活動方案,並提出書面申請,要寫清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經費、車輛、安全措施和安全負責人等,審批人必須明確簽署意見並簽名,同時上報教育局相關科室審批、備查。
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活動要本着自願的原則,以《告家長書》的形式通知家長,告知家長活動的時間、地點、意義、目的和收費項目等,並請家長填寫好回執送交學校。
三、活動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兒走失,防擁堵踩踏等。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要求車況良好,具有客運證照、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學校與車方簽定租用書面合同、保險事宜等。
五、學校聯繫旅行社外出參加活動,要選擇具有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與旅行社簽定書面合同,動員幼兒自願參加保險,對旅行社使用的車輛和安排的線路要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動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要負責活動的組織、安全、後勤服務等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並對帶班教師和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聲明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範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七、出發前活動組織者和帶班教師要提前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明確活動安排,對活動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和準備工作進行指導教育,並做好人員的清點、上報工作。
八、全體參與活動的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幼兒的安全負責,密切關注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組織幼兒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幼兒不要爭先恐後,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到達目的地後要認真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帶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九、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帶班教師清點人數上報,並組織幼兒有秩序上車,跟車回園,待幼兒全部到班或離校後方可離開。
十、活動結束後,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並在規定時間向上級部門彙報活動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一、未經安全審批而組織幼兒外出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審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活動組織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2
爲保證孩子安全,明確家長攜帶孩子參加活動時應當承擔的安全責任,特在以下方面達成共識:
一、外出活動爲各位家長個人行爲,由家長自發自願組織,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出行方式、活動內容、費用支出等事項由參加活動的家長協商決定。
二、活動的發起人只是進行活動的發起與聯絡,對活動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或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參加活動的各位家長爲活動責任人,對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參加活動期間的一切行爲及可能發生的意外及事故全面負責。如參加活動的家長、孩子發生意外或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孩子的家長自行承擔。
四、家長應將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貫穿活動始終,活動期間確保採取必要的、足夠的安全措施保證孩子安全。家長應加強對自己孩子交通安全、遊戲安全、防水、防火、防電、防綁架等教育,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
五、外出活動期間家長及其孩子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相關責任由發生糾紛者自己承擔,與活動發起人及參加活動的其他家長無關。
六、本責任書由參加活動的家長簽署後交活動發起人保存。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幼兒姓名: 家長: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3
外出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幼兒園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舉行全園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生擠壓和衝撞。
二、幼兒園舉行大型活動必須進行備案和申報制度。幼兒園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鎮中心校備案;幼兒園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爲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遊、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鎮中心校,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三、經批准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正式營運資質,必須同承運的有關部門或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
五、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六、嚴禁組織幼兒園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4
春遊安全責任書
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節,是學生踏青春遊的好時光。通過踏青春遊活動,讓學生親密接觸大自然,欣賞春天美景。爲了拓展學生的視野,進一步感受春天的美景,鍛鍊學生的自理能力,培養學生團結協作意識,我校定於20xx年3月26日舉行春遊活動。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努力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春遊活動的安全,學校政教處將與各帶隊老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活動前各班主任必須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出發前各年級按學校規定地點集合,年級輔導員再進行出發前的安全教育。
2、活動前各年級必須派教師進行踩點,查找不安全因素,排除安全隱患,確保活動安全有序進行。
3、帶隊老師必須教育學生活動中一切行爲聽從老師的安排,遵守遊玩時間,在規定時間內返回指定地點、車輛。
4、教育學生行走過程中不許打鬧,不得私自離隊。
5、路途中帶隊教師不得離開學生擅自騎車、開車,必須跟隨學生隊伍步行或與學生同乘一輛車,必須隨時關注學生的安全,如有意外事故發生,立即向本活動組的負責人彙報,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救護措施,抑制事態擴大。
6、活動開始後,所有老師必須開啓手機並讓同學們牢記老師的電話,以便學生有特殊情況能及時和老師聯繫。
7、教育學生不要離開規定的活動範圍,不要私自做主離開隊伍或活動地點做其他事情。
8、活動中不組織有安全隱患的遊戲,嚴禁學生下水、划船、溜冰等,嚴禁學生做傷害同學、植物、動物或有危險性動作的事情。
9、乘車外出的年級,相關教師必須教育學生在車上聽從統一指揮,嚴禁任何人向外拋物,嚴禁將手、頭伸出窗外,禁止在車內打鬧影響司機駕車。
10、上車前帶隊教師必須讓學生先集隊,有序上車,嚴禁擁擠。
11、活動出發前班主任必須檢查每位同學的旅行包,嚴禁學生帶刀具,打火機、彈弓、水槍、有“子彈”的玩具手槍等危險物品。
12、活動往返前班主任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帶上創可貼或暈車藥等 。
13、活動結束時,帶隊老師不得讓學生擅自離開,沒有家長接的學生,必 須與家長取得聯繫後方可讓學生離開。
14、活動前班主任須審查學生身體狀況,對身體不適或患有疾病的學生,勸阻其參加本次活動。
15、待全部學生接走,班主任須告知本年級組長,年級組長再向政教處何啓旺老師彙報。
16、因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帶隊教師,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17、本責任書自簽訂日起生效至活動結束終止。
甲方:政教處 乙方:
年 月 日
幼兒園外出活動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5
四川高縣中學“X年四川高中生物學知識競賽理論複賽” 活動安全責任書
爲了保證四川高縣中學學生在“X年四川高中生物學知識競賽理論複賽”外出活動中平安快樂的參賽、參觀,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對學生遵紀守法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本次外出學習參觀特與學生簽定如下協定:
一、帶隊教師的責任和義務
1、制訂外出學習參觀方案,作好部署安排,確保學習參觀活動順利實施。
2、帶隊老師應樹立高度責任心,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學生行程安全,視學生如子女,關心照顧好每一個外出學生,負責學生人身安全,生活管理。
3、學習參觀期間禁止學生私自請假外出,定時清查學生在位情況,帶隊老師必須堅守崗位,隨時掌握學生動向。
4、禁止學生在休息期間亂與小商販溝通,防止上當受騙,必要時可統一帶隊購買。禁止亂吃不衛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5、教育學生注意自己的行爲舉止,講文明禮貌,保質保量安全完成參觀學習活動。
二、學生注意事項
1、在活動中嚴格遵守紀律,不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不擅自單獨活動,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給帶隊教師請假後結伴活動。
2、在活動的過程中,一切行動聽從帶隊教師、帶隊學生的指揮,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時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險的地方去。
3、活動時學生在老師的帶領下有組織、按順序開展參觀學習活動。
4、在活動的過程中,互助互愛,相互關心,處理好同學之間的關係。
5、在活動中遵守紀律,遵守時間安排,準時在指定地點集中出發,並安全準時的在返回指定地點集中。
6、注意防火、防盜、防騙等其他安全事項。
在活動中如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反學生本人負責。
帶隊領導及教師簽名:
參加活動學生簽名:
四川高縣中學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