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治安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8.19K

消防治安安全責任書 篇1

爲了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本場所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消防治安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以及改建、擴建、重新裝修的,經消防部門行政許可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營業期間堅持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組織全面檢查,消除火種。

四、營業期間不使用明火,不動火施工,不進行裝修改造。

五、場所內不設置員工宿舍,不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

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誌,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七、營業期間堅決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營業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九、場所內不採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經阻燃處理的軟包、地毯、沙發、窗簾等進行裝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裝設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

十、定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演習,不斷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自防自救常識和引導顧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嚴格按照覈定人數營業。

本場所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願接受消防部門的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消防治安安全責任書 篇2

一、認真學習和執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本單位消防。

二、工作期間做到不吸菸、不喝酒,沒有酒氣,文明上崗,優質服務。

三、熟悉現場安全通道,自覺維護安全通道暢通。

四、掌握滅火器材的分佈情況,熟練使用滅火器材,知曉火警電話“119”,把握現場應急事項(使用滅火器材,引導羣衆疏散等)有序進行。

五、上班前對工作區域的檢查,保證設備和設施正常運行。

六、下班前對工作區域的.檢查,保證關閉切斷各設備電源,檢查應急燈是否正常。

七、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不得擅自動用明火。

八、遇有火情或隱患,即在第一時間向消防管理員反映,併合理使用防火、滅火逃生器具,並撥打火警“119”。

九、妥善保護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施標籤完好,不得損壞或損傷消防相關的器具。

承諾人:

時間:年月日

消防治安安全責任書 篇3

爲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 責任人:

消防治安安全責任書 篇4

甲方:高龍坎電站

乙方:

一、安全目標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切實抓好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防止和杜絕各類事故及違章現象的發生,確保員工人身安全減少企業損失,特制訂本責任書。

二、安全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加強乙方的安全教育和指導工作,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切實做到加強安全管理,履行義務職責。

2、教育和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3、指導、督促乙方開展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安全整改。確保環境條件安全,確保人員力量充足,確保安全工器具齊全可靠,確保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執行到位。

(二)乙方責任

1、按照安全生產相關要求,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切實將安全工作貫穿到具體工作始終,確保人身安全。

2、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和安規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做到安規考試合格上崗,持證上崗。

3、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按照本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技能,保證不違章操作、誤操作。

4、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脫崗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其它事項。

5、精心工作,按時巡查設備,發現故障或隱患、及時處理,隨之報告、做好相關記錄。

6、認真、及時、準確填寫相關安全記錄資料。

7、接受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考覈、獎懲。

8、在工作崗位以外發生的一切事故(如交通及其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等),即在甲方大門外未經甲方安排工作而發生的個人行爲的事故。

9、在特殊情況時,單位組織的應急、搶險等,要服從指揮,積極參加。

10、認真學習黨的政策、法規、不違法亂紀,同志之間團結友愛,做一個守法、守德的好公民。

三、附則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本人一份、單位存檔一份。

甲方(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消防治安安全責任書 篇5

爲加強學校(幼兒園)飲食衛生安全管理,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促進食堂及相關餐飲機構相關人員規範操作,特與學校(幼兒園)簽訂食堂及小賣部等相關餐飲機構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從事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

二、健全組織機構,配置專管人員。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是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校領導要將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與責任追究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制訂切實可行的羣體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夠科學、有序的處置;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項法律法規。

三、飲食原料及貨物購進,必須按《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嚴把質量關,落實索證索票制度,按要求詳細登記食品進貨臺賬。採購的大宗食品必須是通過正當渠道進購併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檢驗認證的產品。嚴禁使用散裝食用油。肉類必須經過檢疫。進購發票如實填寫銷售人詳細居住地址、姓名。禁止採購無商標、無出廠日期、無廠名的假冒僞劣產品。

四、食堂及倉庫內外,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應採取必需的滅(防)蠅、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蟲措施。食堂的貯藏室內禁止貯放有毒有害物品。操作間必須有相應的消毒、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設施,嚴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和庫房。有條件的食堂可安裝監控設備,學校食堂應有食監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所有從業人員要持有效健康證,新招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六、食堂的設備和用具,符合國家衛生管理相關的衛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專人負責,餐具每餐後都必須進行嚴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證所出售的食品衛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樣制,不採購過期、黴爛、變質或不新鮮的食物和三無產品原料;四季豆類、野生菌類、出芽洋芋、青西紅柿等蔬菜堅決不進入食堂;不出售涼菜和剩菜剩飯,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師生出售腐變過期食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帶毒帶污染的'食品。

八、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嚴格獎罰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有關制度和規定及食品加工常識,並留有記錄。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食品監督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檢查監督,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並對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

十、發生學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報並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由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凡造成後果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責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對食堂的安全負全部責任,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各條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