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防火責任書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5W
消防工作重於泰山。爲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原則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落實消防崗位責任制,努力搞好羣防羣治,維護小區安全,管理處防火負責人確定爲本區域防火責任人,現將有關責任達成如下協議:
一、區域防火責任範圍:小區區棟號。
二、區域防火責任人:
1.協助本小區防火責任人搞好消防工作,共同維護小區防火安全。
2.負責本區域範圍內的防火工作,確保本區域的安全。
3.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
4.協助管理處保護好本小區公共場所的消防設備、設施及愛護消防器材。
5.及時進行消防檢查,改善消防設施,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中。
6.審覈、上報本區域裝修工程,糾正和處理本區域的違反消防法規的現象和行爲。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本小區管理處防火責任人、區域防火責任人各一份。
四、責任書經雙方防火責任簽字後生效。
管理單位:責任單位:區棟號
負責人:防火責任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