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稅收執法檢查彙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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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處*門戶,面積1754平方公里,人口50萬。*市地方稅務局現有幹部職工95人,其中黨員69人、大專以上學歷83人,下轄7個科室、4個稅務分局、1個稅務稽查局、1個辦稅服務廳,負責全市23個鄉鎮、5383戶納稅戶的地方各稅徵管工作。今年稅收計劃任務8614萬元,元至7月共組織入庫地方各稅5506萬元,佔年計劃的64%,較上年同期增收1200萬元,增長28%。近年來,在省、市局的正確領導下,在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地稅局嚴格按照“內外兼治、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綜合治理”的治稅方針,以信息技術爲依託,以“改進工作方法、增強責任意識、創新監督方式、提升執法效能”爲切入點,積極打造執法工作新亮點,取得了一些成績,現就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國稅局稅收執法檢查彙報材料

一、 規範稅收執法的措施與成效

(一)依託信息技術,在科技控管上求“實”

我局積極實施“科技興稅”戰略,堅持以信息化帶動稅收執法工作上水平。

一是嚴抓數據管理。建立基礎數據採集、審覈、錄入分級負責制,完善考覈辦法,加強對基礎數據的檢查、監督與維護。近年來,我局先後5次對基礎數據進行了集中清理和質量整治,清理和註銷空殼戶229戶,虛擬戶5戶,覈銷虛假欠稅1328筆282萬元,確保了徵管數據的真實、準確。

二是狠抓軟件應用。在進一步用好湖南綜合軟件的基礎上,紮實抓好車輛稅收“一條龍”、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等單項軟件的推廣應用。今年年初,我局還爭取政府出資53萬元,牽頭開發了*市房地產稅費一體化管理軟件,按照“先稅後證”的管理要求,在地稅與財政、房產、國土、政務中心之間搭建起了一個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真正實現了部門信息共享。到目前爲止,該軟件共收錄國土信息61條,房產交易信息214條,入庫房地產稅收835萬元,同比增加320萬元,有效防範了房地產稅收的流失。

三是重抓執法分析。綜合利用徵管信息,建立健全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四位一體的執法互動體系,構建稅收執法預警機制,做到眼睛向內,規範執法。深入開展行業稅收解剖分析,認真查找徵管過程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的加強徵管。今年年初,我局在綜合分析、科學論證的前提下,對礦石行業實行專業化徵管,並通過不斷總結、完善,逐步形成了新的礦石行業徵管品牌。至7月底,我局組織入庫礦石行業稅收486萬元,較同期增收257萬元,增長112%。組織開展稽查案例分析活動,充分發揮稽查對稅收徵管行爲的指導、監督作用,20*年以來,共製作《稅務稽查建議》20份,收到《稽查建議回覆》20份,實現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有效遏制了徵管過程中的隨意性,減少了人情稅、關係稅。

(二)規範制約機制,在執法權限上求“明”

爲克服徵、管、查“三分離”後部門工作銜接缺位、權力失去監控的弊端,我局着力規範部門之間的橫向互動流程,健全權力制約機制。

一是打造了一個交互平臺。充分發揮辦稅服務廳徵管信息集中的優勢,建立了“月初數據採集、月中信息傳遞、月未徵管分析、次月督查督辦”的大廳徵管情況月報制度。通過對徵管信息的採集、比對、分析、傳遞臺帳,客觀、具體地反映徵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針對具體問題組織專項督查督辦。到7月底,我局下發《月度徵管情況分析》16期,組織專項督查7次,進一步提升了稅收執法效能。

二是規範了二項業務流程。即規範以大廳爲核心的業務轉辦流程,建立了稅務登記、申報受理等涉稅信息傳遞臺帳8本,實現了30000份無差錯傳遞,提升了稅收執法質量。規範以權屬聯審爲錄入前置的稅種登記流程,加強了對新辦企業所得稅徵管權屬及稅種登記管理,今年來,通過政策把關、部門協商,我們從國稅局爭取了17戶企業所得稅管戶,上半年入庫企業所得稅30萬元;通過稅種清理共增加稅種登記230戶次,新增稅源150萬以上。

三是推行了三大陽光工程。爲確保各項稅收政策全面貫徹落實到位,我們始終堅持做到陽光執法。首先,進一步完善“陽光定稅”制度,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納稅人代表等組成“陽光評稅”委員會,定期召開評稅會議,對全市1026戶個體納稅戶定稅進行公開評審,廣泛接受納稅人和社會監督,提高了稅收執法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其次,堅持實施“陽光稽查”制度,嚴格貫徹《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對每一戶案件都能從違法事實、主體資格、執法程序、適用依據等方面進行監督審理,做到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依據準確、處理得當。20*年度,共審結案件16戶(其中舉報案件1戶、製售假髮票違法案件1戶、計劃專項檢查14戶),查補稅款431.95萬元,罰款68.2萬元。三是全面落實“陽光減免”制度,做好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監督落實工作。到目前爲止,我局共受理下崗職工再就業稅收優惠申請95戶、企業困難減免5戶、企業備案減免2戶,通過實地調查、逐級審批、定期公示,審批下崗職工再就業稅收優惠87戶,減免稅款27萬元,困難減免1戶,減免稅款5萬元,備案減免2戶,減免稅款9萬無。

(三)加強執法監督,在控管手段上求“新”

爲不斷提升執法水平,防範執法風險,我局把執法監督作爲連續、動態的過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跟進監督,形成了規範執法健康運行的“預防系統”,並貫穿日常稅收執法全過程。

一是實行“上對下”的縱向監督。建立了戶籍巡查監督制度,以城區、鄉鎮所在地及主要公路沿線爲重點,對稅管員的稅源管理情況進行了拉網式、地毯式清查。到7月底,我局已對21個鄉鎮、79條街道的稅源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清查,下發《督辦通知》6期,清理出漏徵漏管戶981戶。今年4月份,我局還組織開展了“重點納稅戶聯繫走訪”活動,對我市凡泰礦業有限公司、湖南*龍源供水有限公司等10餘戶具有代表性的企業、個體大戶進行了上門走訪活動。收集納稅企業對於稅收徵管、稅收執法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和納稅服務需求25條,通過黨組開會研究,逐一進行了整改、處理。

二是實行“下對上”的逆向監督。去年來,我局先後組織開展了基層評議機關四次、幹部職工評議領導二次、領導幹部述職一次,認真聽取了幹部職工的意見、建議與需要,並將評議情況反饋到本人。對幹部職工反映突出的問題,凡涉及的領導幹部要實事求是說明情況;確有問題,限期糾正,從而真正實現監督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實行“背對背”的橫向監督。通過聘請特邀監察員、發放稽查人員廉政督察反饋卡和納稅人監督卡、廣泛設立舉報箱、公佈舉報電話等形式,進一步完善社會監督網絡,使社會監督日常化。去年來,我局深入開展了“地稅人廉不廉、納稅人說了算”述廉評議活動,直接面向納稅人述廉2次,無一人收到不滿意票。同時,組織開展“執法情況問卷調查”活動,通過辦稅服務廳現場發放和少量郵寄發放等方式,向地方黨政、社會特邀監督員及部分納稅人發放了“調查問卷”500份,收回問卷492份,整理歸納需求、建議137條,並限時予以解決、移交或進行了情況說明,獲得了納稅人的好評。

(四)健全考覈機制,在過錯追究上求“嚴”

首先,完善問責問效機制,真正實現了“讓事實說話、用數據說話”。完善稅收執法責任考覈體系,提高執法人員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切實增強考覈的科學性,將評先評優、績效考覈和責任追究與湖南地稅綜合軟件有機地銜接起來,做到了執法有記錄、過程有監控、績效有考評、獎罰有依據,實現了用數據檢驗成效、用數據考覈幹部。同時,每人每年設立4800元徵管質量獎,嚴格實行按月考覈、按月兌現,促進了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落實,推動了由“權本位”向“責本位”的轉變。

其次,加大考覈力度,嚴格做到了“真追究、敢追究”。牢固樹立“查糾問題也是保護和愛護幹部”的思想,對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存在不作爲或亂作爲等違法違紀行爲,不管是過失還是故意,不管是輕微還是嚴重,都一視同仁做到有錯必糾。在今年的執法檢查中,我局對執法過錯行爲追究8人次,經濟懲戒合計2470元。通過“嚴考覈、真追究”,達到了“查處一個、警示一批”的效果。

二、依法治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幾年來,我局積極推進依法稅工作,稅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與上級要求依舊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執法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一是少數幹部學習主動性不夠,不能熟練掌握各項稅收政策、財務知識,在稅務檢查中難以做到進退自如;二是部分幹部政治素質不高,缺乏作爲稅務幹部應有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工作不積極、不主動,知難而退;三是部份幹部責任意識不強,法紀觀念淡薄,存在着隨意喊稅、減免稅的現象。在納稅人中造成了不好影響,給依法治稅設置了人爲障礙。

(二)執法難的問題依然存在。近年來,當地市委、政府利用行政權力在招商引資中以稅收優惠爲交易條件的現象明顯好轉,但以政府紀要等形式出臺違反稅法規定,緩、免、減徵稅款的地方政策問題仍未完全杜絕。特別是政府領導擔任法人的企業或掛點的工程,稅款不能做到依法申報,足額及時入庫,總是需要市委、政府主要領導協調解決,如*大道建設工程指揮部、三灣工業園及破產企業資產處置稅收等。

(三)執法監督需進一步加強。一是執法監督存在隨意性。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揭露、不查處,在查處問題上講情面、走過場,充當“老好人”;二是執法監督存在短暫性。表現在就文件抓落實,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沒有及時跟進,作深層次分析,形成長效的、持續的監督機制;三是執法監督存在侷限性。忽略了徵管一線執法情況的交叉檢查,沒有發揮一線人員情況熟、便控管的優勢,使得一些表面性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三、後段工作設想

後階段,我局將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認真總結本次稅收執法檢查的成績與不足,加強稅收法規基礎建設,進一步增強全局稅務幹部的法律意識,積極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規範稅收執法行爲,促使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高。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 全面完善一項機制

完善執法責任考覈機制,對崗位職責、工作環節、工作標準和責任考覈作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將執法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建立起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爲依法行政第一人,一線執法人員爲責任人的權責體系,層層簽訂責任狀,逐步形成責權一致、目標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的稅收執法責任運行機制,對稅收執法行爲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監控。

(二)縱深推進二項活動

結合“服務促和諧,滿意在地稅”活動的開展,爲提高納稅人監督的參與面和有效性,深入開展“重點企業聯繫走訪”活動,聽取走訪對象對地稅執法和辦稅服務方面的意見、建議,瞭解徵管人員稅風稅紀情況,及時糾正並嚴肅查處執法不嚴、服務不優、爲稅不廉等不正之風。同時,認真開展“勤廉雙述、內外雙評”活動,綜合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大造宣傳攻勢,全力擴大活動的影響面,充分運用網上測評平臺,廣泛收集意見、建議,逐條進行整改,鞏固測評活動成果。

(三)努力推行三項制度

一是推行涉稅事項巡查制度。進一步加強稅收執法巡查監督工作,擴大巡查的深度與廣度,提高巡查的效果。同時,建立交叉執法檢查制度,積極組織分局與分局之間就有關重要涉稅事項進行交叉檢查,一個季度不少於1次。推行稅收管理員稅收執法“回頭看”制度,每週對完成的執法業務進行檢查覈對,確保萬無一失。二是推行執法情況彙報制度。建立每月執法情況彙報制度,定期聽取分局、稅收管理員、稅務稽查人員執法情況彙報,研究分析稅源管理、稅務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工作經驗,組織信息交流,加強對一線執法人員日常工作的指導與檢查。三是推行執法人員學習制度。採取輔導與自學相結合、集中培訓與以考代訓相結合、以師帶徒與實戰練兵相結合等形式多層次開展學習,加強對《稅收徵管法》、《所得稅法》及《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培訓、考試考覈,切實增強稅務幹部依法行政的自覺性,提高稅收執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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