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彙報大綱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W

2004年,我縣按照市委《2004年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安排意見》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三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四次全會精神,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突出工作重點,注重工作創新,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一、堅持“三個突出”,夯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基礎工作今年以來,我縣根據市委、市紀委提出的“突出重點、突出創新、突出實效”的工作思路,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做到“三個到位”,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推向深入。(一)突出宣傳教育,努力營造黨風廉政建設的濃厚氛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個基本前提,就是要讓責任制有關規定深入人心。爲達到這一目的,年初,縣委大張旗鼓地召開了2004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會和縣紀委二次全會,制定出臺了《2004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安排意見》,明確要求:全縣各級黨政“一把手”要在抓好部門經濟業務工作的同時,不斷提高對責任制工作的認識,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爲在全縣營造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濃厚氛圍,我縣充分發揮黨風廉政宣傳教育聯席會議的作用,通過製作版面、懸掛標語、設立諮詢臺、開闢一把手訪談電視專欄、舉辦書法展和培訓班等形式,深入開展了兩個《條例》學習宣傳活動,全縣共製作宣傳版面41個,懸掛標語32條,訪談鄉鎮局委一把手39人,展出書法作品52幅,對410名副科級以上幹部進行了培訓,並組織全縣4000餘名黨員幹部觀看了全國黨紀條規知識競賽決賽,有效增強了全縣各級黨員幹部的紀律意識。在此基礎上,我縣還以向樑雨潤、任長霞同志學習爲契機,在縣電視臺等媒體上開闢專欄,在全縣進行了黨風廉政建設大討論,使全縣黨員幹部受到了深刻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與此同時,我縣還把警示教育作爲提高黨員幹部責任意識的重要手段,認真組織觀看了兩個《條例》知識競賽和《王懷忠的兩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片,並利用近幾年來我縣查處的大案要案來警示教育大家;對個別不聽招呼、違規違紀和工作失職的領導幹部實行免職和待崗;對個別工作拖拉、作風疲沓和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這樣那樣問題的領導幹部進行了誡勉談話。2004年,全縣共進行誡勉談話20餘人次,有效提高了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切實履行職責,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二)突出責任分解,明確界定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責任分解,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前提和基礎,也是進行考覈和追究的依據。爲搞好責任分解,年初,我縣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深入基層,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在全面瞭解和掌握我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現狀及存在問題的基礎上,縣委制定出臺了《xx縣200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對全縣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應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及相關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確保目標和責任落實到位。通過督查,全縣共落實縣委、縣政府目標26項,落實鄉鎮區和縣直單位目標11項。特別是縣紀委、縣委辦公室等承擔專項目標任務的22個單位,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共分解制定了專項責任目標55項,同時,各鄉鎮區、縣直各單位都能按照縣委、縣政府下達的責任目標,實行層層分解,逐級簽訂責任書,形成了內容具體、涵蓋周延、科學合理、縱橫交錯的目標和責任體系,爲做好今年的責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礎。(三)突出責任追究,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權威。責任追究是落實責任制的關鍵環節。我縣在繼續落實省、市委確定的“八項追究重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了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和協調機制,注重與信訪、審計及公、檢、法等部門的聯繫和溝通,多渠道收集責任追究線索,不斷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和深化責任追究內容,切實做到失職必究、失察必究和工作不力必究。2004年,全縣共實施責任追究8起,追究有關人員18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8人,組織處理10人,維護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權威和嚴肅性。此外,我縣還進一步加強了廉政檔案的規範管理,始終堅持把平時督查、年中、年度考覈情況以及有關單位和領導幹部違紀情況、履行責任目標情況和責任追究情況真實記錄在案,不斷充實和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的內容,使廉政檔案成爲正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政情況的“信息庫”和“資料庫”,充分發揮了廉政建設在領導幹部評價機制中的作用。二、以責任制爲“龍頭”,不斷把反腐倡廉三項工作推向深入在抓好責任制工作的基礎上,我縣始終堅持以責任制爲“龍頭”,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三項工作推向深入。(一)以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爲重點,深入開展廉潔自律專項治理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直接關係到黨在人民羣衆中的形象。今年以來,我們緊緊圍繞《廉政準則》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有關規定,在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時,從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入手,深入開展了廉潔自律專項治理:一是爲有效解決羣衆關心的“吃空額”問題,嚴肅財政人事工作紀律,縣紀委利用一個月的時間,集中清理糾正了財供人員調離、離崗、受處分甚至已故後仍在領取工資及個別人員超標準、超範圍享受遺屬補貼的現象。通過各單位自查、逐單位普查、接受羣衆舉報、進行個別調查等方式,全縣共查出有問題人員154人,其中不應享受補貼人員18人,不應享受財政工資61人,受黨政紀處分和法紀處理工資未兌現到位的2人,未經批准擅自離崗的25人,已故人員仍在領取工資的7人,借調人員32人,違規享受遺屬補助的9人。特別是重點查處了旅遊局文管所多領工資案、原造紙廠廠長臧金秀多領工資案,在全縣引起了較大反響。僅此一項,每年可爲縣財政節約資金103.5976萬元。下一步,我們將逐步建立財供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和享受遺屬補助人員動態管理制度,確保財供對象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二是按照市紀委清理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的要求,我縣對1999年6月以後縣處級領導機關配備和使用的公務用小轎車20輛、鄉科級機關公務用小轎車48輛,麪包類小汽車157輛進行了認真清理,並對其中超標的4輛小轎車進行了糾正。三是集中開展了治理領導幹部收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黨員幹部參與賭博的“兩項治理”活動,共清理、收繳有價證券28萬餘元。四是對羣衆反映強烈的公車參與紅白喜事、接送子女上下學問題進行了集中整治,嚴肅處理了15部違紀車輛。五是對我縣10名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了及時糾正。六是對不符合着裝條件的18個部門449人進行了清理整頓。七是集中清理了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問題。全縣共清理出拖欠公款14.1316萬元,涉及8個單位、37人,目前已基本償還到位。八是制定了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十不準”規定,嚴禁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假借領導名義辦私事、謀私利,進一步提高了各級黨員幹部的廉政意識。通過開展廉潔自律專項治理,有效糾正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全縣廣大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和爲民辦事的公僕意識進一步增強,黨羣幹羣關係進一步融洽。(二)以治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爲主題,不斷加大糾風治亂和效能監察工作力度經濟環境治理是紀檢監察工作服務經濟建設的重要途徑。圍繞這一主題,我們堅持出重拳、狠治理,不斷加大糾風治亂工作力度,進一步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促進了縣域經濟發展。一是注重制度創新,成立了經濟發展保護委員會,增設了“效能監察聯動中心”,下設“環境治理投訴中心(即經濟110)”、“經濟環境監察室”、“效能監察室”三個科室,作爲常設機構負責經濟環境治理工作。二是切實加強效能監察工作。今年以來,按照縣委《效能監察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縣紀委充分發揮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紀委效能監察室和組織部幹部監督科“四室聯動”的作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臺了《淇縣效能監察工作實施方案》和效能投訴、一年雙評、結果運用、責任追究等相關的配套辦法;公佈了效能監察舉報電話,設置了效能監察投訴箱,基本形成了效能監察舉報投訴網絡。效能監察室成立以來,已對大項目建設、經濟環境治理、招商引資、幹部作風和企業改制等五個方面進行了專項監察,通過抓不落實的事,查不落實的人,切實糾正了個別單位不作爲、亂作爲及慢作爲現象,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以來,全縣共實施效能監察責任追究5起,追究領導班子2個,追究責任人員6人。三是嚴格執行涉企檢查收費許可證、執收執罰審批制等企業保護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11月份,又專門舉行了重點企業掛牌保護授牌儀式,對首批確定的10戶企業進行了掛牌重點保護,同時制定出臺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五不準”規定,徹底消除了執收執罰部門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四是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廠長經理和個體商戶以及農村羣衆代表等不同層次的人羣中對執法執紀部門進行了公開評議,共發放調查問卷2200餘份,徵求意見和建議100餘條。五是深入25個有證照審批權的單位認真開展了證照、經營服務性收費和社團組織收費“三項清理”活動。經過清理,全縣共保留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照121種,取消證照3種,依法降低了1種證照的收費標準。六是深入開展了“納稅人評議職能部門”和“爭創優質服務單位”的“一評一創”活動,全縣共發放評議表100多份,收集各類意見建議30餘條,經過彙總排序,評出了優質服務“好”票前十名單位,爲進一步確定優質服務單位提供了可靠依據。七是嚴肅查處干擾破壞經濟環境的案件。今年以來,共查處各類干擾破壞經濟環境的案件1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5人。特別是從嚴從重查處了“2·29”、“3·12”兩起公路三亂案件,對8名責任人分別給予了辭退、調離、免職及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在全縣引起較大反響。(三)以查處阻礙經濟發展的案件爲突破口,嚴厲懲處腐敗分子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是堅持從嚴治黨方針、遏制腐敗現象的中心環節。今年以來,我們按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關於反腐敗鬥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縣委全力以赴、謀求發展的工作大局,全力整合辦案力量,着力推行案件協作區制度,不斷加大信訪舉報和案件檢查工作力度,有力推動了全縣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今年以來,縣紀委共受理羣衆來信來訪91件次,信訪案件按期結案率和優質結案率均達到了100%,被省紀委監察廳評爲全省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查辦案件工作中,今年以來縣、鄉紀委共立案37件,結案37件,優質結案率達95%以上。通過查辦案件,給予黨政紀處分37人,其中科級幹部7人;上交財政收入30萬元,爲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500餘萬元。查辦的典型案件有:原縣商業局某副局長到企業吃、拿、卡、要破壞經濟發展環境案,縣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1·12”擅自停電停水行政亂作爲案,xx鎮xx國小職稱評定違規案,縣供銷社、縣教育進修學校個別人員違犯計劃生育政策案、廟口鄉上曹村截留坐支計劃生育罰款案等。通過查辦案件,有力地震懾了腐敗分子,遏制了腐敗現象,維護了黨紀、政紀的權威。三、加大源頭治腐力度,努力剷除不廉潔行爲和腐敗現象產生的土壤和條件在認真抓好反腐倡廉三項工作的同時,我縣始終把源頭治腐作爲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頭戲,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不斷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努力實現反腐敗關口前移。一是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今年以來,全縣共廢止行政許可事項20項,納入日常工作事項67項,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市場準入的門檻。在此基礎上,我縣還不斷強化行政服務中心的職能,對行政服務中心進行了定編定員,實行了聯合審批和個體經營登記備案制,堅持每週召開一次窗口單位帶班領導碰頭會,進一步提高了辦事效率。今年以來,中心共辦理行政審批及辦證事項7518件,接受諮詢 5200餘件。二是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在去年設立13個會計覈算站的基礎上,今年又對8個鄉鎮區全面推行了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建立會計覈算站,集中辦理鄉鎮區政府及其二級機構資金收付業務;同時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對縣直單位預算內、外各項財政資金和其他收入,統一管理,統籌安排,進一步細化預算標準定額,提高了收支的透明度,增強了預算編制的科學性。三是着力解決羣衆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直補政策,及時解決直補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確保兌付工作的順利開展,全年共兌付直補資金369萬元;全力以赴推進農業稅降稅工作,認真落實省委書記李克強同志調研時的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把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全年共徵收農業稅639.5萬元,減負473.6萬元,農民人均減負21元。對種糧農民直補和降低農業稅工作的紮實開展,及時化解了基層工作中的各種矛盾,爲促進村級黨風廉政建設奠定了基礎。四是政府採購規模得到進一步擴大,2004年,通過詢價採購、競爭性談判等方式完成採購金額1200萬元,節約資金150萬元,節約率11.1%。五是對我縣1999年以來徵用農民集體土地補償費用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建議20餘條,糾正存在問題8個,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多萬元,確保各項補償足額發放到位,維護了農民羣衆的合法權益。六是進一步深化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基層基礎工作。開展了村帳、村財“雙代管”和村務公開大檢查,在調查研究、吃透底子的基礎上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印發<淇縣農村村務公開制度>的通知》和《淇縣農村“兩委”工作規則》。爲了能夠及時幫助羣衆解決實際問題,全縣各鄉鎮區普遍開通了村情民聲服務電話,定期在全縣各行政村開展村情民意懇談會,變上訪爲下訪,在全縣鄉鎮各工作小區設立信訪接待站,進一步深化、鞏固了農村“雙基”工作成果,維護了農村大局穩定。四、2005年工作打算2004年,我縣雖然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市委、市政府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黨風廉政建設特別是責任制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個別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政制度的現象和少數領導幹部頂風違紀的問題還時有發生;個別部門和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依然存在;個別領導幹部奉行好人主義,責任意識不強,執紀執法偏寬偏軟、治黨治政不嚴的問題比較突出;一些羣衆反映強烈的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還時有發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體制、機制和制度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等。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下半年,我們要認真學習全國、省、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會議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六項工作:(一)突出責任制工作的“龍頭”地位,以責任制統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全局。一是按照全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市紀委的安排部署,緊緊圍繞經濟建設、政治經濟體制改革、作風建設等黨的中心工作,細化、量化責任目標並明確分解責任,不斷擴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涵蓋範圍。二是進一步加強責任制督查考覈工作。要加大平時考覈力度,在鄉科級和鄉鎮基層站所黨員幹部中逐步建立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否決積分制度;要注重對責任制考覈結果的運用,維護責任制的權威;要健全責任追究協調機制,加強與案件檢查、信訪舉報以及公、檢、法、財政、審計等部門的聯繫,定期召開紀檢、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互相移交案件線索,不斷拓寬責任追究線索的來源,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切實做到責任上追一級,確保責任制工作的嚴肅性。(二)突出宣傳教育,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一是整合紀檢監察、組織、宣傳、黨校、文化、新聞媒體等單位的力量,統籌組織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活動,充分調動起全社會參與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的積極性,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二是針對不同部門、不同單位黨員幹部的思想實際,注重分類施教,堅持自律與他律、教育與管理、示範教育與警示教育相結合,突出宣教工作的針對性。三是要抓好研討和落實,着力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三者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三)突出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一是各級黨員幹部要嚴格執行中紀委作出的“五個不許”規定,即:不許違反規定收受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如果有人送,要堅決拒收。退不掉的,要及時上交組織;對違反規定索取和收受的,要先免職,再按照規定處理;不許跑官要官。對跑官要官的,要進行批評教育,記錄在案,一段時期內不予提撥重用。向組織提出一些正當合理的要求,另當別論;不許放任和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幹部的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從中謀取非法利益。違反規定的,要辭去職務或由組織責令辭職,並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不許參與賭博。凡是參與賭博的,一律予以免職,並按照規定處理。對到國外境外賭博的,要從嚴懲處;不許借婚喪嫁娶之機收錢斂財。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另外,要注意糾正領導幹部超標準配備小汽車和住房上的以權謀私問題。二是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入開展廉潔自律專項治理,切實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特別是要建立“兩項清理”長效工作機制。三是逐步建立“廉政監察”制度,針對容易產生腐敗現象的部門和環節,綜合運用述職述廉、重大事項報告、離任審計、廉政公開承諾及任前預防談話、任中誡勉談話、集體告誡談話等制度,從源頭上解決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問題。四是積極探索、推進領導幹部公務用車、公務招待等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五是不斷強化廉潔自律在幹部交流、提拔、任免等幹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廉潔自律工作的“剛性”約束程度,“防患於未然”。(四)突出主動出擊,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案件。要按照上級紀委的要求,緊緊圍繞經濟建設和縣委中心工作,緊緊圍繞羣衆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整合力量,主動出擊,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特別是要嚴肅查處貫徹執行上級政策不力、阻礙經濟發展、危害社會穩定、損害羣衆利益和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並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同時,要積極探索辦案工作規律,不斷改進辦案方式和方法。通過推行“案件檢查協作區”制度,強化辦案工作能力;通過建立重大案件報告制、案件主辦人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斷提高辦案效率,確保案件質量;通過加大對違紀違法人員經濟處罰和追繳違紀違法款物的力度,切實解決執法執紀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通過建立案件回訪制度,跟蹤檢查被查處單位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力爭取得懲治腐敗與促進發展的“雙贏”效果。(五)突出專項治理,切實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的方針,重點抓好三項治理: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嚴格規範學校的收費行爲。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管理辦法,完善和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政策。繼續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肅查處各種教育亂收費行爲。二是認真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全面推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嚴肅查處招標採購過程中弄虛作假行爲和回扣行爲。加強醫風醫德建設,認真解決醫療服務中索要和收受“紅包”的問題。三是繼續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規定,鞏固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工作成果,嚴肅查處向農民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的行爲。(六)突出制度建設,深化源頭治理工作。重點是抓好“三項改革”,完善“三項制度”和深化“三個公開”。一是要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體制和幹部人事制度“三項改革”。1、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範行政審批行爲。要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創造性靈活運用上級政策,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不斷擴大改審批製爲報備制的範圍;對取消的審批事項,要加強後續監督,堅決查處擅自設立審批項目、變相審批、違規審批等行爲;對依法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按照精減、高效、便民的原則,公開審批內容,放寬審批條件,最大限度的降低市場準入的門檻。2、全面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的作用,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清理整頓收費項目,加強財務監管,嚴肅財經工作紀律,對設立“小金庫”、帳外帳以及違規開設銀行帳戶的,堅決予以查處。3、深入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全面推進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繼續深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幹部任用和獎懲中的作用。二是要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和產權交易“三項制度”。要加強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規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爲,堅決糾正串標、虛假投標以及個別領導幹部干預招標投標等問題。認真落實經營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制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批地用地行爲。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規範產權交易市場。三是要進一步推進政務、廠務和村務“三個公開”,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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