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網購七日退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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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6日,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旨在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這一辦法昨日起正式生效。下文是小編收集的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消費者網購七日退貨條件
20xx年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

爲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工商總局制定出臺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細化了《消法》第二十五條“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定於20xx年3月15日正式實施。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退貨需要注意的幾個方面:

一、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爲“4+3” 。

它是《暫行辦法》規範的核心之處。前三類爲:1、消費者定作的商品; 2、鮮活易腐的商品;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交付的報紙、期刊。另三類商品爲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即:1、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2、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3、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二、商品的“完好”和“不完好”有標準

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爲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爲確認商品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完好。

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應當視爲商品不完好。同時,進一步根據不同類別商品性質,明確了三大類商品“不完好”的判定標準:1、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計生用品的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裝被損壞的;2、電子電器類進行未經授權的維修、改動,破壞、塗改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指示標貼、機器序列號等,有難以恢復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或者產生激活、授權信息、不合理的個人使用數據留存等數據類使用痕跡的;3、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商標標識被摘、標識被剪,商品受污、受損的。

三、網上退貨分四步。

一是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七日期間自簽收的次日開始起算;二是網絡商品銷售者收到退貨通知後,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有效聯繫信息;三是消費者獲得上述信息後應當及時退回商品,並保留退貨憑證;四是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簽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整個流程一目瞭然,進一步保障了行使無理由退貨權利的便捷性可靠性。

四、贈品退回有要求。

退貨時應當將商品本身、配件及贈品一併退回。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劵、優惠劵等形式。如果贈品不能一併退回,商家可以要求消費者按照事先標明的贈品價格支付贈品價款。

《暫行辦法》還對退款的支付方式、運費等作出了規定。同時,細化和強化了網絡商品銷售者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履行無理由退貨義務。對於網絡商品銷售者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履行無理由退貨有關義務的行爲,《暫行辦法》也規定了法律責任。

20xx年消費者網購七日退貨條件和流程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臨近,記者從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獲悉,今年3月15日,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新規章《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施行。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八種情形不適用網絡商品無理由退貨,消費者網絡購物需擦亮眼睛,同時銷售者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被吊銷營業執照。

《辦法》還明確,消費者退貨時應當將商品本身、配件及贈品一併退回。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依法由消費者承擔。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七日無理由退貨相關規定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將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情形

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四加一”情形,即消費者定做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和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或者期刊等四類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以及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

《辦法》根據商品性質,在綜合考慮保護消費者權益和保障企業正常經營情況下,補充三類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

1、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

2、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3、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無理由退貨的具體流程

1、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七日期間自簽收的次日開始起算。

2、網絡商品銷售者收到退貨通知後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有效聯繫信息。

3、消費者獲得上述信息後應當及時退回商品,並保留退貨憑證。

4、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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