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講師管理辦法(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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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講師管理辦法 篇1

爲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以教學爲中心的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精選3篇)

一、本辦法所指的外聘教師是我院聘請的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的教師。

二、聘用人員的原則

缺編單位因工作需要或個別專業缺乏某一課程的專任教師,可申請聘用外聘教師;滿編、超編單位,原則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師。

三、外聘教師的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治學嚴謹,爲人師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2、學位與專業技術職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碩士及其以上學位;

②具有學士學位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③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所承擔課程的專業教育背景和專業水平。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5、年齡一般在65週歲以下,身體健康。

四、外聘教師聘用程序

1、教學系(部)申報、人事處覈定。

2、教學系(部)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資格審覈,審覈內容包括:

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非高校教師可不作必備要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等。證書複印件存檔(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人事處各一份)。

3、擬聘人員遞交近期體檢表(由縣級以上醫院體檢爲準)。

4、教學系(部)對擬聘外聘教師的業務能力進行考覈。

5、考覈合格者填寫《惠州學院外聘教師審批表》,由系(部)報

人事處審覈,經主管院長審批。

6、人事處與外聘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五、外聘教師的待遇

外聘教師的待遇由工資、節日慰問金、住房補貼三部分構成。

本院離退休返聘人員、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及在本市區有居所的人員不給予住房補貼。

節日慰問金和住房補貼只對全職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師發放,兼職外聘教師不享受節日慰問金和住房補貼。

全職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師,不得在與我院同類機構中兼職。

(一)工資

外聘教師按以下1、2方式之一發放工資:

1、以科研和指導我院青年教師爲主要工作的,以及其他不便計量工作量的,按月發放工資:

①教授(含正高) 4000元/月

②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3200元/月

③講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2300元/月

④助教(含相當職務) 1700元/月

2、以教學爲主要工作的按課時計酬:

①教授(含正高) 100元/學時

②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85元/學時

③講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65元/學時

④助教(含相當職務) 50元/學時

(二)住房補貼

1、教 授 (含正高) 600元/月

2、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500元/月

3、講 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300元/月

4、助教及以下人員(含相當職務) 200元/月

(三)節日慰問金

與在職員工同等待遇。已是我院在職及離退休教師的,不再重複發放。

(四)緊缺專業教師待遇,經院長辦公會批准,工資可上浮10-20%。

六、聘用時間

按學期聘用,時間一般爲每學期開學後到放假前。

第一學期:9月1日至第二年1月15日;

第二學期:2月1日至7月15日。

如有特殊情況,聘用時間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聘用人員的管理

1、按學院編制數決定聘用人員數。

2、聘用人員經學院人事處審覈,報主管院長批准,併到人事處簽訂聘用合同後,方可上班;未經審批,任何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聘用人員。

3、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管理。

4、聘用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經用人單位考覈,未能合格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酌情減發工資或解聘。

5、用人單位應在被聘人員聘期滿前一個月,對被聘人員進行考覈,並將考覈情況報人事處。

6、聘用人員應在聘用期滿前十天,到人事處領取離院通知表,憑人事處出具的離院通知表到院內有關部門辦理離院手續後,由人事處通知財務處給予發放當月工資。

八、聘用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學院有權解聘:

1、不能履行崗位職責;

2、損壞學院聲譽和利益;

3、弄虛作假,違法違紀;

4、其他不良行爲。

九、附則

1、本辦法自二○○七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2、原學院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爲準。

3、本辦法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 篇2

外聘教師是我院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切實發揮和調動外聘教師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保證正常教學秩序,明確外聘教師的職責,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穩定的外聘教師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職資格

1、具有良好的師德,較強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學任務。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經驗,熟悉職業教育的教學規律。

4、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學歷,專業知識水平較高,能勝任所講授的課程;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可擔任專業教課或實訓課程),在本專業領域高水平的技術專家可放寬學歷要求。

5、按我院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進行教學,遵守我院教學管理規章制度。

二、聘用程序

1、各系根據教學安排的實際情況,在學期末的前兩週確定下學期擬外聘教師、擬外聘教師承擔的課程,報教務處審查備案。

2、各系負責對符合我院外聘教師任職條件和任職資格的應聘教師,以試講、面試等方式,進行初選並同時對擬聘教師資格和條件進行初審。各系(部)須對應聘者的基本資格進行審查:(1)《外聘教師登記表》 (2)學歷證書 (3)職稱證書 (4)在讀研究生的學生證明 (5)各類資格證書(6)身份證,以上證件驗證原件,各系(部)保存複印件二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報教務處備案存檔。

3、系部對外聘教師任職條件和任格職資審覈後,上報教務處、主管院長批准,統一上報學院批准。

4、經學院審覈批准的外聘及兼職教師,由各系與其簽訂《外聘教師協議書》,並向外聘教師解釋學校的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及相應的獎懲規定,保證正常教學。

5、外聘教師前兩週的講課屬試用期,各系部應及時瞭解外聘教師講課信息。教學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教學效果差者,各系應及時停止試用,另聘他人。

三、外聘教師管理方法

1、外聘教師管理實行教務處和各教學系部雙重管理。

2、各系按學院統一要求建立本系(部)外聘教師檔案庫,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聯繫方式、原職稱、原職務、原工作單位、地址、可任課程等內容。連續在我院任教者,要有每學期的教師教學質量綜合考評分數。教務處彙總各系部教師檔案,建立全院外聘教師檔案庫。

3、教學系應注重建立相對穩定的外聘教師隊伍,對連續被聘任爲我院外聘教師,且教學效果優良者,系可在教務處備案,聘爲長期客座教師。對教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的外聘教師各教學系可報請教務處特聘爲我院客座講師或客座教授。

4、各系部每學期應召開外聘教師的座談會,教務處每學期召開一次外聘教師工作會議,瞭解外聘教師的教學情況,通報學校教學信息,總結外聘教師的教學工作。

5、各系具體負責對外聘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做好和其它系與本系外聘教師之間的協調工作。

6、外聘教師教學情況按我院教學管理的有關文件,進行教學監控與管理,對出現教學事故與教學過失的外聘教師,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與處理。

7、對學生評教意見強烈、教學效果差,嚴重違紀的外聘教師,由教務處和各系協商後調離教學崗位,並做好善後工作。

8、每學期結束時各系部要填寫《外聘教師教學綜合評價表 》2份(其中一份送教務處存檔)。

四、外聘教師的職責

1、外聘教師應遵守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教學組織工作,做到既教書又育人。

2、外聘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課程安排時間按時上、下課,系部和教務處負責外聘教師的日常考勤。因事、因病請假,必須按規定提前辦理調、停課手續。未經系部和教務處批准,不準擅自更換教師或讓他人替代上課。

3、嚴格按照教學大綱和教學進度的要求,認真備課,撰寫所教課程的教案及授課進度計劃,保證教學質量,學期末必須完成學期授課計劃的85%。

4、認真進行課程輔導,批改作業。教務處、各系根據教學計劃的要求,不定期抽查和了解課程輔導,批改作業情況,審覈其質量和數量。如果發現沒有進行以上工作的,學院要嚴格按照的教學事故與過失認定預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5、外聘教師應於學期第一週填寫《教師授課計劃》並呈報系,由系審覈後入檔備查。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 篇3

爲了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學歷、職稱和素質結構,按照學院發展戰略,努力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師隊伍,現制定外聘教師管理辦法如下:

一、外聘教師的原則

外聘教師分爲兼職和兼課兩大類。

1.兼職教師是學院師資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教師常規管理。聘用兼職教師主要目的是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或特殊專業需要。

2.兼課教師是對緊缺師資的有效補充,需完成所安排的具體教學任務。聘用兼課教師主要是由於某些課程現有教師難以勝任,且屬課時量不多的階段性課程。

二、外聘教師任職基本要求

1、認同白雲文化,熱愛職教事業;

2、師德師風良好,工作責任心強;

3、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學院規章;

4、外聘教師主要面向校外企業和社會中實踐經驗豐富的名師、專家、高級技術人員、能工巧匠以及高等院校中已經退休的教授、副教授;個別急需專業也可考慮該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含高級技師)的高級人才;

5、兼職教師周課時一般爲12—16課時,另有其它工作量。其它工作量是指指導青年教師、指導專業教研活動、參加聽課評教等,每月總計8-10課時,由系(部、中心)作出具體規定。

6、兼課教師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覈、聘用

1、招聘 系(部、中心)用人申請經批准後,外聘教師可由人事處招聘。

2、考覈 人事處會同教務處、系(部、中心)進行面試,教務處會同系(部、中心)進行業務考覈。

3、聘用 面試、考覈合格,經批准後聘用。兼職教師聘期1--3年,兼課教師聘期一般爲0.5-1年。

4、系(部、中心)也可按學院“532”結構要求自行聘請,報教務處、人事處審覈、批准。

四、外聘教師的管理

1、外聘教師接受學院及其系(部、中心)的管理和領導。

2、外聘教師受聘期間必須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待遇

外聘教師薪酬標準及其它待遇

(1)固定工資與其它工作量

①兼職教師設固定工資,另加課時費;兼課教師不設固定工資,只計課時費;

②固定工資標準爲1500元/月;

③固定工資與其它工作量掛鉤,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作出具體規定並負責考覈,凡其它工作量達不到規定者,按比例減少固定工資。

(2)課酬及其它待遇

①課時費:教授120元/課時;副教授100元/課時;博士生(講師)80元/課時;碩士生65元/課時,其他職稱人員參照上述標準執行。課時費一般按原始課時計算,只考慮實驗(訓)教學授課係數,不考慮班級人數係數、重複(多頭)課係數、職稱係數等因素。

②享受有薪假(以固定工資爲基數,兼課教師不享受此項待遇)、商業醫療保險、旅遊補助(兼課教師不享受)、免費體檢(一年一次);

③免費提供住宿(廣州市區教師免費安排交通車及午休牀位);

④和專職教師一樣,享受節日慰問金(品)及年度(學期)表彰獎勵。

六、工資及課時費發放辦法

固定工資:考勤由系(部、中心)月底報人事處,兼職教師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具體管理並按月考覈,考覈結果經教務處審覈後於月底隨教學工作量一起報人事處,經人事處審覈後報財務部,由財務部於次月發放;

課時費:兼職、兼課教師課堂教學工作量由系(部、中心)按月考覈,考覈結果經教務處審覈後於月底隨專職教師教學工作量一起報人事處。人事處按標準課時單價計算的課時費學院分配後由董事會統一回收;人事處再根據批准的課時費標準和教務處提供的課時(工作量),計算課時費報財務部於次月予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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