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管理辦法(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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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管理辦法(精選18篇)

租車管理辦法 篇1

局機關小汽車是提高工作效率,快速完成工作任務的代步工具,爲使其高效、低耗、安全行駛,延長其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辦法。

一、嚴禁非公務用車,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批准後可以派車,嚴禁駕駛員私自出車,出車返回機關後要將車及時入庫。

二、局內各股室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用車股室填好派車單,分管領導簽署意見交辦公室具體管車人員,請示辦公室分管領導批准後,根據工作任務緩急程度統一派車。

三、駕駛員要增強紀律觀念和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駕車,違章駕車出現意外事故,由駕駛員自負。

四、提倡幹部公出、下鄉坐公共汽車。

五、租車:幹部公出下鄉所需交通工具由辦公室根據工作緩急程度統一安排,原則上不得租車;緊急情況確需租車的,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否則不予覈銷租車費。

六、車輛燃油、安全實行與個人利益掛鉤的責任承包辦法。

七、車輛維修、保養事先由駕駛員提出計劃,經局長批准後實施。車輛加油到政府採購點定點加油站,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加油磁卡。

八、本制度從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租車管理辦法 篇2

第一條 爲規範汽車租賃行爲,維護汽車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根據《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租賃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汽車租賃,是指租賃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租賃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且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行爲。

本辦法所稱汽車包括《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所列的載客汽車、載貨汽車等。

第三條 市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市汽車租賃管理工作;區縣(自治縣)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租賃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汽車租賃管理的具體工作。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汽車租賃經營者的治安管理和車輛登記管理,指導、監督汽車租賃經營者建立、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承租人身份查驗及登記制度,督促其完善治安防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職責做好汽車租賃經營工商登記等管理工作。

第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汽車租賃服務和管理信息系統,對租賃行業實施信息化管理,爲社會公衆提供信息服務,並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共享管理信息。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應當加強執法協作,暢通信息交流渠道,有效防範和懲處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第五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優質服務,誠實守信,公平競爭。

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網絡化經營。

第六條 鼓勵汽車租賃業實施行業自律。汽車租賃行業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和服務規範,指導汽車租賃經營者的經營行爲,提高租賃經營服務質量,維護租賃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將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營場所、經營組織機構、車輛情況等事項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前款規定的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將變化事項告知原備案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第八條 從事小型客車租賃經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二)有20輛以上符合國家標準並經檢測合格的自有小型客車;

(三)租賃車輛保險手續齊備;

(四)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停車場地;

(五)有相應的業務、管理人員;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措施。

第九條 從事小型客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慶市小型客車租賃經營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四)經營場所和停車場地產權證明或者合法租用1年以上的證明;

(五)經營組織機構、企業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

(六)自有車輛行駛證或者購置承諾書。

接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查。

第十條 從事小型客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在租賃車輛用於租賃經營前15日內持機動車行駛證、車輛保險證明到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租賃車輛備案,領取租賃車輛備案證。

第十一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載客汽車的,只能租賃給承租單位用於半年以上固定用車。

承租單位不得將租賃的9座以上(不含9座)載客汽車用於本單位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二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租車流程及監督電話;

(二)按照規定進行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維護保養;

(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四)建立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

(五)建立租賃經營管理檔案和車輛管理檔案,並按規定報送管理數據信息;

(六)國家和本市其他相關規定。

汽車租賃經營者出租小型客車的,還應當將小型客車租賃車輛備案證交與承租人隨車攜帶。

第十三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與承租人約定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合同內容應當包括車輛用途、租賃期限、租賃費用及付費方式、車輛交接、擔保方式、車輛維護和維修責任、車輛保險、風險承擔、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

《重慶市汽車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制定。

第十四條 簽訂租賃合同時,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覈對並如實登記承租人的下列資料:

(一)個人承租的,個人身份證明和擬駕車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租的,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擬駕車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明、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以及授權經辦書。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要求及時報送承租人的相關信息。

汽車租賃經營者對承租人的相關信息應當採取保密措施,不得對外泄露。

第十五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有權拒絕簽訂或者終止履行租賃合同,並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六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向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

(二)沿途攬租;

(三)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仍向承租人提供租賃車輛;

(四)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十七條 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駛證登記的所有人與汽車租賃經營者的名稱一致;

(二)機動車使用性質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登記爲租賃;

(三)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保險;

(四)已安裝車輛定位裝置;

(五)技術狀況良好,符合安全運行條件;

(六)車內配備有效的滅火器具、急救包、故障車警告標誌。

第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提供的相關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二)不得將租賃車輛交由無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

(三)不得將承租車輛進行抵押、變賣或者轉租;

(四)不得使用承租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五)不得利用承租車輛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承租人租賃小型客車的,還應當隨車攜帶小型客車租賃車輛備案證。

第十九條 承租人應當對車輛租賃期間因其過錯發生的交通違法、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人行爲造成租賃車輛被扣押等後果依法承擔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汽車租賃經營者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有過錯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年度對汽車租賃經營者的安全生產、經營行爲、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會責任等情況進行安全服務質量考覈評價,並將考覈評價結果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覈評價爲不合格:

(一)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被依法確定爲責任事故的;

(二)存在重大治安違法行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的;

(三)存在重大違法經營行爲,被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的;

(四)經營場所、設備設施、租賃車輛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理後仍不改正的;

(五)經營服務行爲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理後仍不改正的。

年度考覈不合格的,按照《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箱,受理投訴、舉報。

交通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受理的舉報或者投訴應當在15日內作出處理,並回復投訴、舉報人。情況複雜的,應當在30內作出處理並回復。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辦理經營備案的;

(二)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租車流程及監督電話的;

(三)出租小型客車未將小型客車租賃車輛備案證交與承租人隨車攜帶的;

(四)未建立租賃經營管理檔案和車輛管理檔案,或者未按規定報送管理數據信息的;

(五)未安裝租賃車輛定位裝置的。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違規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載客汽車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未按要求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未覈對並如實登記承租人相關資料的;

(二)未按照要求報送承租人相關信息的。

第二十七條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汽車租賃經營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 《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對汽車租賃經營違法行爲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規定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的行政處罰,實行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由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負責實施。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內,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租車管理辦法 篇3

第一條 爲規範汽車租賃行爲,維護汽車租賃市場秩序,保護汽車租賃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租賃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汽車租賃是指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配備駕駛人員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汽車租賃行政管理工作。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租賃行政管理工作。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機構負責市區的汽車租賃行政執法工作。

公安機關依法負責汽車租賃經營企業的內部治安保衛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企業建立和完善承租人身份查驗及登記制度,指導、監督企業落實租賃車輛安裝定位裝置等治安防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職責,依法對汽車租賃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市按照統一規劃、數量調控、安全服務的原則,促進汽車租賃業規模化、集約化和網絡化發展,完善城市交通運輸服務功能。

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之間同城和異地合作,開展預約服務、電子商務等業務。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提供汽車租賃共享服務。

第五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汽車租賃行業協會制定汽車租賃的經營服務、安全管理等標準,並組織實施。

第六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汽車租賃服務和管理信息系統,並與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共享管理信息,對行業實施信息化管理,爲社會公衆提供信息服務。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配置信息化服務的相關設備設施,並將安全服務信息即時傳輸至汽車租賃服務和管理信息系統。

第七條 本市對汽車租賃經營者實行年度質量信譽考覈制度,對經營者的安全生產、經營行爲、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年度質量信譽考覈結果向社會公佈。

第八條 本市鼓勵汽車租賃業實施行業自律,鼓勵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規範和指導汽車租賃經營者的經營行爲,組織汽車租賃經營者開展誠信建設,提高汽車租賃經營者的服務質量,維護汽車租賃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參與汽車租賃管理相關法規、政策、標準的研究制定和宣傳貫徹。

第九條 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經營者應當在取得企業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按照規定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登記證明;

(二)稅務登記證明;

(三)經營場所權屬證明或者合法租用證明;

(四)企業經營服務和安全管理制度。

經營者提交的材料齊全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證明。

經營者購買車輛後應當向原備案部門辦理車輛備案,提交車輛行駛證明和經營設備設施清單。原備案部門對已備案的車輛出具車輛備案證明。

第十條 經營者的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原備案部門辦理備案變更。

第十一條 本市對租賃小客車實施數量調控措施。租賃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市租賃行業發展目標、交通發展規劃和全市小客車數量調控要求統籌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第十二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申請租賃小客車新增指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經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辦理備案;

(二)上一年度質量信譽考覈合格;

(三)上一年度在本市依法足額納稅。

新成立的汽車租賃經營者申請租賃小客車新增指標的,不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

第十三條 租賃小客車新增指標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無償分配。指標分配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租賃行業發展目標、企業質量信譽考覈情況制定,在徵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和汽車租賃經營者的意見後確定並實施。指標分配方案和分配結果應當向社會公示。

第十四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車輛保險、租車流程及監督電話;

(二)按照約定的價格收取租賃費用;

(三)按照規定進行車輛檢測和維護保養,保證租賃車輛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四)建立並完善救援服務體系,對租賃期間發生故障或者事故的車輛,及時按照約定提供救援服務;

(五)建立租賃經營管理檔案和車輛管理檔案,並按照規定報送管理數據信息;

(六)建立健全經營服務、安全保衛、消防等管理制度;

(七)國家和本市其他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用於租賃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爲汽車租賃經營者所有;

(二)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保險;

(三)已安裝車輛定位裝置;

(四)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五)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誌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第十六條 汽車租賃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合同內容應當包括車輛用途、租賃期限、租賃費用及付費方式、車輛交接、擔保方式、車輛維護和維修責任、車輛保險、風險承擔、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制定。

第十七條 租賃車輛時,經營者應當覈對承租人身份信息,按照規定登記錄入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並對信息採取保密措施,不得對外泄露。

第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提供的相關身份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二)愛護車輛及其附屬設施,按照操作規範駕駛車輛;

(三)隨車攜帶承租車輛的相關證件;

(四)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運輸國家法律法規禁運、限運物品,以及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五)不得將承租車輛進行抵押、變賣或者轉租。

第十九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承租人和經營企業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租賃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活動的,汽車租賃經營者有權拒絕簽定或者終止履行租賃合同。

經營者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二十一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質量信譽考覈不合格:

(一)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經調查確定爲責任事故的;

(二)對治安案件發生負有較大責任,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的;

(三)存在重大違法經營行爲,被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的;

(四)經營場所、設備設施、租賃車輛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理後仍不改正的;

(五)經營服務行爲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理後仍不改正的。

上一年度質量信譽考覈不合格的,相關部門暫緩辦理本年度車輛更新指標手續。

第二十二條 市交通執法機構和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汽車租賃服務質量投訴制度,公開投訴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等聯繫方式。

市交通執法機構和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投訴或者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投訴人或者舉報人反饋。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未辦理企業經營備案或者車輛備案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由市交通執法機構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備案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變更的,由市交通執法機構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備案變更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之一的,由市交通執法機構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1000元罰款;違反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一,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未建立經營服務管理制度的,由市交通執法機構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未建立安全保衛管理制度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未安裝車輛定位裝置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經營者未覈對承租人身份信息並按照規定登記錄入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活動但仍簽定或者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出租9座以上客車的,適用道路運輸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05號令發佈,根據20xx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號令修改的《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租車管理辦法 篇4

一、學校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根據崗位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服從主管部門的直接領導,保質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

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出勤,有事提前請假,主動與主管領導聯繫作好工作安排。缺勤天數工資按規定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曠工者雙倍扣除當日工資。

三、來校工作半年以後,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規定發放的補貼)因工作需要利用休息時間加班,學校發給加班補助,特殊工種可發放一定的勞保用品。

四、各類臨時工,因工作性質不同,按各崗位規定的作息時間進行作息。寒暑假原則上無休假,安排值班。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安排休息。

五、聘用期間,若本人因病住院,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凡因工作失職,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或嚴重經濟損失的,學校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並賠償損失,直至辭退。

七、學校因工作變動需要辭退者,工作十年以上補發一個月工資。自動離職者,無論工作年限長短,學校不發任何補助。

八、每年年終,凡工作成績顯著、本人表現突出、受到師生一致好評,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租車管理辦法 篇5

外聘教師是我院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切實發揮和調動外聘教師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保證正常教學秩序,明確外聘教師的職責,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穩定的外聘教師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職資格

1、具有良好的師德,較強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學任務。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經驗,熟悉職業教育的教學規律。

4、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學歷,專業知識水平較高,能勝任所講授的課程;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可擔任專業教課或實訓課程),在本專業領域高水平的技術專家可放寬學歷要求。

5、按我院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進行教學,遵守我院教學管理規章制度。

二、聘用程序

1、各系根據教學安排的實際情況,在學期末的前兩週確定下學期擬外聘教師、擬外聘教師承擔的課程,報教務處審查備案。

2、各系負責對符合我院外聘教師任職條件和任職資格的應聘教師,以試講、面試等方式,進行初選並同時對擬聘教師資格和條件進行初審。各系(部)須對應聘者的基本資格進行審查:(1)《外聘教師登記表》 (2)學歷證書 (3)職稱證書 (4)在讀研究生的學生證明 (5)各類資格證書(6)身份證,以上證件驗證原件,各系(部)保存複印件二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報教務處備案存檔。

3、系部對外聘教師任職條件和任格職資審覈後,上報教務處、主管院長批准,統一上報學院批准。

4、經學院審覈批准的外聘及兼職教師,由各系與其簽訂《外聘教師協議書》,並向外聘教師解釋學校的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及相應的獎懲規定,保證正常教學。

5、外聘教師前兩週的講課屬試用期,各系部應及時瞭解外聘教師講課信息。教學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教學效果差者,各系應及時停止試用,另聘他人。

三、外聘教師管理方法

1、外聘教師管理實行教務處和各教學系部雙重管理。

2、各系按學院統一要求建立本系(部)外聘教師檔案庫,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聯繫方式、原職稱、原職務、原工作單位、地址、可任課程等內容。連續在我院任教者,要有每學期的教師教學質量綜合考評分數。教務處彙總各系部教師檔案,建立全院外聘教師檔案庫。

3、教學系應注重建立相對穩定的外聘教師隊伍,對連續被聘任爲我院外聘教師,且教學效果優良者,系可在教務處備案,聘爲長期客座教師。對教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的外聘教師各教學系可報請教務處特聘爲我院客座講師或客座教授。

4、各系部每學期應召開外聘教師的座談會,教務處每學期召開一次外聘教師工作會議,瞭解外聘教師的教學情況,通報學校教學信息,總結外聘教師的教學工作。

5、各系具體負責對外聘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做好和其它系與本系外聘教師之間的協調工作。

6、外聘教師教學情況按我院教學管理的有關文件,進行教學監控與管理,對出現教學事故與教學過失的外聘教師,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與處理。

7、對學生評教意見強烈、教學效果差,嚴重違紀的外聘教師,由教務處和各系協商後調離教學崗位,並做好善後工作。

8、每學期結束時各系部要填寫《外聘教師教學綜合評價表 》2份(其中一份送教務處存檔)。

四、外聘教師的職責

1、外聘教師應遵守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教學組織工作,做到既教書又育人。

2、外聘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課程安排時間按時上、下課,系部和教務處負責外聘教師的日常考勤。因事、因病請假,必須按規定提前辦理調、停課手續。未經系部和教務處批准,不準擅自更換教師或讓他人替代上課。

3、嚴格按照教學大綱和教學進度的要求,認真備課,撰寫所教課程的教案及授課進度計劃,保證教學質量,學期末必須完成學期授課計劃的85%。

4、認真進行課程輔導,批改作業。教務處、各系根據教學計劃的要求,不定期抽查和了解課程輔導,批改作業情況,審覈其質量和數量。如果發現沒有進行以上工作的,學院要嚴格按照的教學事故與過失認定預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5、外聘教師應於學期第一週填寫《教師授課計劃》並呈報系,由系審覈後入檔備查。

租車管理辦法 篇6

爲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以教學爲中心的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所指的外聘教師是我院聘請的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的教師。

二、聘用人員的原則

缺編單位因工作需要或個別專業缺乏某一課程的專任教師,可申請聘用外聘教師;滿編、超編單位,原則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師。

三、外聘教師的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治學嚴謹,爲人師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2、學位與專業技術職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碩士及其以上學位;

②具有學士學位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③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所承擔課程的專業教育背景和專業水平。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5、年齡一般在65週歲以下,身體健康。

四、外聘教師聘用程序

1、教學系(部)申報、人事處覈定。

2、教學系(部)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資格審覈,審覈內容包括:

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非高校教師可不作必備要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等。證書複印件存檔(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人事處各一份)。

3、擬聘人員遞交近期體檢表(由縣級以上醫院體檢爲準)。

4、教學系(部)對擬聘外聘教師的業務能力進行考覈。

5、考覈合格者填寫《惠州學院外聘教師審批表》,由系(部)報

人事處審覈,經主管院長審批。

6、人事處與外聘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五、外聘教師的待遇

外聘教師的待遇由工資、節日慰問金、住房補貼三部分構成。

本院離退休返聘人員、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及在本市區有居所的人員不給予住房補貼。

節日慰問金和住房補貼只對全職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師發放,兼職外聘教師不享受節日慰問金和住房補貼。

全職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師,不得在與我院同類機構中兼職。

(一)工資

外聘教師按以下1、2方式之一發放工資:

1、以科研和指導我院青年教師爲主要工作的,以及其他不便計量工作量的,按月發放工資:

①教授(含正高) 4000元/月

②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3200元/月

③講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2300元/月

④助教(含相當職務) 1700元/月

2、以教學爲主要工作的按課時計酬:

①教授(含正高) 100元/學時

②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85元/學時

③講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65元/學時

④助教(含相當職務) 50元/學時

(二)住房補貼

1、教 授 (含正高) 600元/月

2、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 500元/月

3、講 師(含相當職務或碩士) 300元/月

4、助教及以下人員(含相當職務) 200元/月

(三)節日慰問金

與在職員工同等待遇。已是我院在職及離退休教師的,不再重複發放。

(四)緊缺專業教師待遇,經院長辦公會批准,工資可上浮10-20%。

六、聘用時間

按學期聘用,時間一般爲每學期開學後到放假前。

第一學期:9月1日至第二年1月15日;

第二學期:2月1日至7月15日。

如有特殊情況,聘用時間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聘用人員的管理

1、按學院編制數決定聘用人員數。

2、聘用人員經學院人事處審覈,報主管院長批准,併到人事處簽訂聘用合同後,方可上班;未經審批,任何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聘用人員。

3、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管理。

4、聘用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經用人單位考覈,未能合格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酌情減發工資或解聘。

5、用人單位應在被聘人員聘期滿前一個月,對被聘人員進行考覈,並將考覈情況報人事處。

6、聘用人員應在聘用期滿前十天,到人事處領取離院通知表,憑人事處出具的離院通知表到院內有關部門辦理離院手續後,由人事處通知財務處給予發放當月工資。

八、聘用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學院有權解聘:

1、不能履行崗位職責;

2、損壞學院聲譽和利益;

3、弄虛作假,違法違紀;

4、其他不良行爲。

九、附則

1、本辦法自二○○七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2、原學院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爲準。

3、本辦法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租車管理辦法 篇7

1、目的

爲規範本公司文件分類、編號、擬定、審批、用印、收發處理、整理存檔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適用於正龍物業有限公司及下屬管理中心各部門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職責

2、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對外發文審批。

2、2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管理中心文件的審批。物業部負責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號的管理工作。

2、3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文件的擬製與審覈,及負責本部門對公司內部發文的審批,並負責定期將已處理完畢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文件格式、文號及內容的審覈,用印管理、歸檔管理工作。

3、文件種類

3、1上行文:請示,報告,計劃,總結;

3、2下行文:批覆,決定,通知,通告,通報,制度,規定;

3、3平行文:信函,會議紀要。

4、文件格式

4、1發文統一使用以上文件類別之一。

4、2祕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用來確定文件發送方式及辦理速度,統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註。

4、3收文單位。是指用來處理或答覆文件中有關問題和有關事項的單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體部分。文件制發的目的和根據,講述什麼事情,解決什麼問題以及辦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闡述清楚:

4、5標題統一使用二號或三號黑體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統一使用四號或小四宋體字,與主送單位等保持一致。每段開頭空兩個字;要合理地劃分段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行間距爲1、5倍,以清晰、美觀爲原則;

4、7附件。通常指隨正文發出的補充說明材料:如果該文件有附件的,應在正文之下、發文單位落款的左上側,專行空兩格註明"附件:"字樣;如果附件較多,還須編上序號;文件無附件的,無須註明;

4、8落款。指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的簡稱。以總經理的名義發出的,要用負責人姓名(前面冠以職務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標記)的右下角,相關於書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佔滿全頁,落款必須放在另頁空白紙上時,並在其上面加註一行"(此頁無正文)"字樣;落款字體與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應寫發文日期;

4、9、2制度或會議通過的文件應寫通過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寫簽發的日期;

5、文號

5、1根據文件類別、發文日期、發文單位及發文順序對文件進行統一編號;具體文號編制規則見附件。

5、2公司文號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管理中心文號由物業部統一管理;

5、3發文部門需到以上部門登記領取文號後,方可發文。

6、用印

6、1用印是發文單位對文件負責的標誌,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標誌,對外發文或內部重要文件都應加蓋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對完之後,由管理印章的人員用印並進行登記;

6、3印章應蓋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間,即"騎年蓋月"位置。

7、文件管理

7、1包括撰寫、審覈、簽發、蓋印、發放、歸檔、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規文件應儘量打印,並由擬文人仔細校對審覈。

7、3簽發。簽發人對簽發的文件負有完全責任,應本着負責精神,仔細閱讀文稿,實事求是地擬寫批語。同意簽發的,註明"同意發文"字樣後按正常手續辦理;不同意的寫出具體意見返還擬文人重新撰寫;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依據規定加印,並作好登記。對一頁以上的重要文件還須加蓋騎縫印。

7、5發放。由發文部門填寫<文件發放登記表>,並做好發文簽收登記工作。需要回復辦理的文件,還要填寫<文件處理單>,夾在文件前面,一併送有關人員或部門辦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員(一般爲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相關人員)將所收到的文件登記在<收文登記表>內,內容包括:流水號、收文日期、發文單位、收文標題、文件編號、發文日期、份數、處理情況、備註等。

7、7傳閱。傳閱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辦理。閱讀人在閱讀後應簽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辦理完畢後,由最後處理部門人員進行保管。

7、9歸檔。各部門定期將本部門已處理完畢的文件匯兌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整理存檔工作。

8、相關文檔

8、1文號編碼規則

8、2<文件編號使用登記表>

8、3<對外發文登記表>

8、4<對內發文登記表>

8、5<收文登記表>

8、6<文件處理單>

8、7<傳閱單>

8、8<用印登記表>

8、9對外發文格式

8、10對內發文格式

8、11報告總結格式

租車管理辦法 篇8

一、整理

車間整理:

1、車間5s管理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職責是負責5s的組織落實和開展工作。應按照5s整理、整頓的要求,結合車間的實際情況,對物品進行定置,確定現場物品貯存位置及貯存量的限額,並於堅決執行。日後如需變動,應經車間領導小組批准,同時要及時更改定置標識。

2、上班前車間員工應及時清理本崗責任區通道(有用的物品不能長時間堆放,垃圾要及時清理),擺放的物品不能超出通道,確保通道暢通整潔。

3、設備保持清潔,材料堆放整齊。

4、近日用的物品擺放料架,經常不用的物品存倉庫。

5、工作臺面物品擺放整齊,便於取用。各工序都要按照定置標示,整齊地擺放物件,包括工具、半成品、原材物料和報表等,不能隨意擺放。

二、整頓

車間整頓:

1、設備、機器、儀器有保養,擺放整齊、乾淨、最佳狀態。

2、工具有保養,有定位放置,採用目視管理。結合車間的實際情況,對工具進行定置,確定現場物品貯存位置及貯存量的限額,並於堅決執行。5s管理制度。日後如需變動,應經車間領導小組批准,同時要及時更改定置標識。

3、產品:良品與不良品不能雜放在一起,保管有定位,任何人均很清楚。

4、所有公共通道、走廊、樓梯應保持地面整潔,牆壁、天花板、窗戶、照明燈、門、窗戶無蜘蛛網、無積塵。

5、管理看板應保持整潔。

6、車間垃圾、廢品清理。(各部門按劃分規定處理)

三、清掃

車間清掃:

1、公共通道要保持地面乾淨、光亮。

2、作業場所物品放置歸位,整齊有序。

3、窗、牆、地板保持乾淨亮麗;垃圾或廢舊設備應及時處理,不得隨處堆放。

4、設備、工具、儀器使用中有防止不乾淨措施,並隨時清理。

5、車間員工要及時清掃劃分區域衛生,確保乾淨、整潔。

四、清潔

車間清潔:

徹底落實前面的整理、整頓、清掃工作,通過定期及不定期的檢查以及利用文化宣傳活動,保持公司整體5s意識。

五、素養

公司所有員工應自覺遵守<公司員工手冊>和<車間5s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

1、5s活動每日堅持且效果明顯。

2、遵守公司管理規定,發揚主動精神和團隊精神。

3、時間觀念強,下達的任務能夠在約定時間前做好。

租車管理辦法 篇9

第一條,嚴格對分包方案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有的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條,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後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並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項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建築集體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我標工程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安全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四條,嚴格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項目部招用分包方時,首先要要求分包方填寫“安全資格審查表”,由項目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查其資質。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程序,不得逾期不辦。對以前跟公司合作過程中管理混亂或發生過安全事故的分包方,不得錄用。

3、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並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進行審覈。項目部要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在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項目部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責。

5、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項目部負責,並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編制、審覈、批准和交底。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項目部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審批。

6、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指派有責任心、技術熟練、有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項目部管理人員擔任施工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機具的配置、現場佈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項目部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具。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和安全用具的合格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施工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8、項目部要加強對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同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較低的分包人員進行培訓,並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9、項目部要督促分包單位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堅決清退。

10、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也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

11、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部施工技術、安全部門審覈後執行。

12、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路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項目部有關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服從項目部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項目部彙報安全工作。

13、項目部要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並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14、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項目部應監督分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並在施工時派專人監督。

15、對分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由項目部根據工作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合同價款的10%作爲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16、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方集體或個人,項目部要給與獎勵。對採取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給予重獎。對負責人不服從項目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必須立即終止合同。

租車管理辦法 篇10

一、部門情況

河北翼動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編輯部,負責公司旗下平面雜誌媒體及相關宣傳材料的編寫工作。現階段公司發行的主要書刊有:《翼起來》、《118114石家莊百事通》、《山西商會會刊》及教輔書《會考增分計劃》。

編輯部門要配合業務部門做好客戶信息整理工作,協助設計部門做好雜誌排版工作。

二、部門構成

1.教輔書編輯組

成員:施維麗(主編)、趙新諾

負責教輔書的編輯工作。

2.《翼起來》雜誌編輯組

成員:遊小玲(主編)

負責《翼起來》雜誌及電信相關類紙媒的編輯工作。

3.《號碼百事通》編輯組

成員:曹偉偉(主編)、姜莎莎、文靜

負責《118114號碼百事通(石家莊、廊坊)》雜誌的編輯工作,包括:欄目規劃、專題架設、客戶信息整理、廣告文案撰寫等。

注:以上小組根據工作內容劃分,無極特殊情況各小組獨立完成部門工作。

三、基本要求

1.成員須對工作認真負責,按時、高質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

2.及時保質完成組稿、選稿及校對工作,對自己負責的版塊確保準確無誤。

3.成員對各項工作和管理制度應及時提出建議。

4.成員要具有團隊精神,工作中互相協助,成員要服從分配,提高部門工作效率。

四、編輯流程

1.欄目規劃:每期雜誌的欄目規劃由主管組織編輯組成員及相關部門人員討論完成,完成後由主管交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員審批,審批通過後主管即可按照欄目規劃分配工作。

欄目規劃完成後,編輯組傳遞設計部一份,以供設計提前構思、蒐集素材。

2.時間規劃:欄目規劃通過後,主管應根據雜誌出版的時間進行工作進度規劃,並將時

間規劃交由總經辦和業務部門,嚴格落實。

如果臨時增加工作任務,衝擊了預定工作計劃,編輯人員可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申請公司派人協助或推延出版時間。

3.組稿管理:規劃基礎上的素材包整體完成後,由主管交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員審批。文章提綱審批通過後,主管安排本組人員完成文章撰寫工作。素材包未通過部分,應在24小時內調整完畢,報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員審批。

主管除負責自己的欄目外,還應審查所有編輯完成的稿件,認爲達不到出版要求的可返回責編重新整理,責編應服從主管的管理,積極完成自己所負責的欄目,如與主管產生文章方面的爭議可報由總經辦溝通處理。

4.設計流程:主管審查通過的稿子可直接交由設計部進行設計,所有稿件分配需由主管統一負責。主管不在時,由主管指定人員負責。

5.刪稿制度:最終電子雜誌做好後交由總經理審查,排除因爲廣告版面增加這一類不可預知外,如果因爲單純文章內容造成文章被刪除的情況,刪除版面超過3P(含3P)不足5P對編輯組處以20元/P罰款;刪除版面超過5P(含5P)對編輯組處以30元/P罰款。

罰款分攤比例:主編15%,責編85%,主編兼責編時主編承擔100%。

五、激勵制度

(一)業務培訓及考評

每週一次業務培訓,內容包括:編輯工作中易出現的問題、電信業務知識等,由編輯部成員以及公司指定人員分別組織培訓,培訓知識點由培訓人整理後交由總經辦。

總經辦每月進行一次業務技能考覈,滿分100分。

A. 第一名且成績在90分以上者獎勵100元;

B. 70分以下者罰款20元,連續三個月低於70分,予以辭退;

C. 最後一名且成績在70分以下者罰款50元;

D. 培訓的知識點需要每位編輯人員掌握,如在工作中培訓過的知識點再出現錯誤,每次罰款50元。

注:B、C不重複執行。

(二)原創獎勵

我們鼓勵原創,所有編輯人員可根據每期雜誌的專題進行創作,其他部門也可投稿,稿件如經選用可獲得稿酬(稿酬制度參照附表)。申請領取稿酬的文章必須保證原創(所謂原創,指作者獨自寫作或將多篇文章的有關內容渾然融爲一體,表述獨到見解而不涉及侵權的

整篇文章或專題)。

六、未盡事項及時補充或參照上述條款執行。

翼動文化總經辦 20xx年10月28日

租車管理辦法 篇11

總 則 爲擴大公司經營範圍,以行政區域或專業類別成立分公司,獨立經營,獨立覈算並且代爲管理項目施工。

第一條 分公司的設立

1、申辦分公司要具備的以下條件:

(1)必須設立固定的辦公場所,建築面積不小於100平方米。

(2)必須選聘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懂工程建設管理,具有良好從業素質的人員擔任分公司負責人。

(3)必須設有專(兼)職財務人員。

(4)分公司必須配備能開展工作的技術管理人員。最低配備標準:1個在本公司註冊的建造師、2個專業工程師、5個持證上崗人員(包括工長、安全員、質檢員、技術員、資料員和造價員)。分公司爲以上受聘專職人員辦理“五險”。

2、分公司設立的審批

(1)分公司具備以上條件後,由總公司派員進行實地審覈,上報總公司和集團批准。

(2)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總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討論批准。

(3)一個地區內只設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區域內的工程,結算口徑也一律相同。並按《經營承包協議》和公司規定交納管理費用。

(4)分公司自行負責分公司的執照註冊備案等工作,總公司負責提供註冊備案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 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施工業務。

2、總公司爲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在總公司備案,並派專人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分公司的經營費用,包括:管理費、財務費、各種地方稅金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4、分公司在承攬施工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施工隊伍,項目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

5、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爲15天。借用總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6、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總公司的公章。

7、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覈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經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8、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施工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可用電子郵件或通過集團網站上報給總公司。

9、分公司要積極開展工作,承攬施工項目。若連續一年未能承攬到工程施工項目或年度施工總產值低於500萬元,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0、分公司必須遵守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所承攬工程項目工程費必須進入公司財務賬戶。嚴禁私自承攬工程或私自收取工程費,否則,總公司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11、根據施工項目工程合同約定,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撥付工程款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第三條 施工管理制度可參照項目經理部管理制度執行。

第四條 分公司的解散

1、完成、終止經營項目或《經營承包協議》約定施工任務,按約定和規定履行完義務,可以申請解散分公司。

2、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完畢分公司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的證照註銷手續。

3、分公司負責人向總公司提交工作總結報告、遺留事項處理意見和風險承諾書。

租車管理辦法 篇12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需在<考勤表>上籤到。有事提前請假,填寫<員工請假單>,經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否則視爲缺勤。

2、每日早會,無故不得遲到、早退,不參加,如有急事需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離開;無故遲到、早退、不參加者,給予警告,兩次警告以上(含兩次)給予30元的負激勵,五次警告以上(含五次)給予50元的負激勵。嚴重的直接調離崗位處理。

3、每日值日人員需提前到辦公室做好辦公室內的衛生工作,若發現忘記打掃衛生者,給予一週打掃衛生的處罰。每日值日人員後還需要檢查辦公室所有電器設備前一天晚上是否切斷電源。若發現有電器未切斷電源的現象,給予當事人50元負激勵,給予前一天晚上最後離開的人員50元的負激勵,上班前首先整理好自己辦公桌,辦公物品擺放整齊,辦公桌上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4、工作時間內辦公室人員需將手機調成振動,不得在辦公區域大聲喧譁、吵鬧等;發現一次給予警告,兩次警告以上(含兩次)給予30元的負激勵;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例如不得在辦公期間打撲克、玩遊戲、聽mp3、看影碟等,發現一次給予30元的負激勵,發現兩次以上(含兩次)給予50元的負激勵。嚴重的直接調離崗位處理。

5、維護公共衛生,禁止隨地吐痰、隨手亂放亂扔雜物(如飲料瓶、廢棄的紙張、紙盒等),禁止在辦公室內吸菸,保持辦公區域的整潔、乾淨、衛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發現一次給予30元的負激勵,發現兩次以上(含兩次)給予50元的負激勵。

6、所有辦公室人員應妥善保管、愛護和使用各種設備、辦公用品等,無故損壞公司辦公設備等應按照原價予以賠償公司。對各種設備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降低消耗和費用,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7、下班後,必須把電腦、空調、飲水機等電器設備電源及插排開關電源斷開,把桌椅擺放整齊,收拾好辦公用品,維持辦公室清潔。

8、下班最後一位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必須關好門窗,檢查電腦、空調、飲水機等電器設備及插排開關的電源是否斷開,一切檢查落實好,然後在<檢查登記表>中籤字離開。

9、所有辦公室人員應遵守保密紀律,保存文件及技術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注:辦公室所有人員互相檢查、互相監督,共同創建安全、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以上所有的負激勵作爲辦公室日常費用的開支,由專人負責記錄保管。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租車管理辦法 篇13

爲規範公司三大系統日常保養工作,提高三大系統日常保養水平,保證監控、通訊、收費三大系統有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收費道口設備日常保養

1、每班次打掃收費亭內衛生一次,保持收費亭內整潔。

2、每日對收費工作臺面、顯示器、鍵盤、票據打印機、IC卡讀寫器等設備進行除塵一次,清除票據打印機內的碎紙屑。

3、每週一次對通行燈、費額顯示器、欄杆機、攝像機、稱重等設備表面進行除塵。

4、收費員交接班時,檢查道口雨棚燈、通行燈、費額顯示器、欄杆機、打印機等設備的運行狀態。查看收費界面上顯示的打印機、牌照識別、稱重等設備運行狀態以及網絡連接是否正常、道口圖像是否清晰、疊加字符是否完整、時間是否準確。如果天氣有霧,檢查霧燈工作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5、收費亭內溫度高於25℃或空氣比較潮溼時開啓空調除溼降溫。

6、收費亭內不得擺放和收費無關的物品(如飲水機等)。收費檯面上設備擺放整齊,收費控制櫃上不得擺放書本、文件夾、水杯、食物、抹布等雜物,保證出風口通暢。

7、嚴格按照操作規範進行操作,輸入工號和口令,不得使用他人工號上班。若長時間離崗或休息應關閉道口,退出收費界面。

8、在收費設備使用過程中,不得帶電插拔主機、打印機及終端上電纜線及電源線,以免損壞硬件設備,影響正常工作。

9、操作人員應愛護所使用的硬件設備,特別是發生故障時,不得猛敲鍵盤、顯示器、讀卡器等設備或隨意反覆開關設備,以免出現更嚴重的故障。不要頻繁開關主機及終端電源,關閉電源後,須至少等待10秒後方可再次啓動。

10、做好防鼠、防火、防盜工作。

二、值機室日常保養

1、每日打掃一次值機室衛生,保證值機室潔淨。

2、每日至少一次對控制檯、監視屏、計算機主機、顯示器、鍵盤、打印機、UPS等設備外表進行除塵保潔,無人值守值機室每週至少一次。

3、每班次檢查UPS、服務器、硬盤錄像機等設備及收費網絡運行狀態。

4、室內溫度高於25℃或空氣比較潮溼時開啓空調除溼降溫,正常情況值機室應該門窗緊閉,窗簾拉上,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開啓窗戶時,紗窗應拉上,防止蚊蟲進入。

5、按時填寫江蘇寧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值機室巡檢記錄(見附件)。

6、社會維護單位和外來人員出入值機室的要填寫出入登記表(見附件)。

7、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操作人員不得擅自修改數據庫,運行和業務無關的程序。

8、加強安全管理,嚴禁將三大系統計算機接入互聯網,不得使用外來U盤、光盤、移動硬盤等外來設備,不得自行安裝軟件,不得利用三大系統計算機進行遊戲。若外來維護人員需要進入三大系統網絡,需經公司維護人員批准後,方可進入,並做好登記。公安部門在調閱和拷貝收費站值機錄像時,需經公司維護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收費站應做好記錄。

9、在三大系統設備加電情況下,切勿移動或搬動設備,不得擅自帶電插拔,若有需要,需與維護人員聯繫,在其指導下完成。

10、值機室內不得堆放雜物,三大系統設備和臺帳要擺放整齊。

11、做好防鼠、防火、防盜工作。

三、通訊機房日常保養

1、每日打掃通訊機房衛生,保證通訊機房潔淨,無人值守通訊機房每週至少打掃一次。

2、每日檢查接入網、辦公網交換機、路由器、UPS等設備運行狀態。

3、室內溫度高於25℃或空氣比較潮溼時要開啓空調除溼降溫,正常情況通訊機房應將門窗緊閉、窗簾拉上、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開啓窗戶時,紗窗應拉上,防止蚊蟲進入。

4、按時填寫江蘇寧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通訊機房巡檢記錄(見附件)。

5、社會維護單位和外來人員出入通訊機房的要填寫出入登記表(見附件)。

6、值機室內不得堆放雜物,三大系統設備和臺帳要擺放整齊。

7、做好防鼠、防火、防盜工作。

四、三大系統故障報修

1、三大系統出現故障,應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並填寫故障報修登記表(見附件)。

2、系統維修時,報修單位應爲維護人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並做好維護監督、驗收工作。

3、維修完成後,在三大系統維修紀錄(社會維護單位提供)上籤署維修意見,並存檔。同時,將維修結果及時反饋到監控中心,以便對社會維護單位的搶修效率進行考覈。

租車管理辦法 篇14

爲貫徹勤儉節約、節能減排、安全使用原則,更好地爲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切實加強辦公室用電管理,確保安全運行,現制定集團辦公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科學使用 夏季室內溫度高於32攝氏度方可開啓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於5攝氏度方可開啓制熱系統(按照辦公室內懸掛的溫度計所顯示的溫度值爲準)。空調等辦公電器設備作爲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節假日、雙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開啓。

二、合理調控 爲做到節能降耗,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於26攝氏度(≥26℃);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於20攝氏度(≤20℃);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造成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根據溫差科學定時。

三、空調運行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門窗使用空調現象。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實行機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負責關機,嚴禁開啓無人空調。

四、夏季雷雨天氣 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遇上節假日,公司將統一切斷電源。

五、實行專人負責制 集團行政管理部物業班負責辦公室空調管理,空調開啓過程中若出現跳閘及異味等情況時,應立即關上空調並通知集團行政部解決,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六、會議室空調 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開關與管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經批准配發 不得私自將電器帶入辦公室使用(如電風扇、取暖器、電吹風等),如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八、爲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嚴禁在空調開啓的辦公室內吸菸。

九、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啓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和部門領導作爲第一責任人和第二責任人,將分別交納100和50元的違規使用費。

3. 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單位/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

本規定自通知之日起執行。

集團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20xx年5月23日星期五

租車管理辦法 篇15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程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工程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工程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工程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工程隊伍,項目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咳嗽弊孕行?蹋?裨蜃芄?究傷媸背廢?止?咀矢窕蚋?柩俠韉木?麼Ψ!�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註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爲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覈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工程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工程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工程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工程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工程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工程費。嚴禁私自收取工程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後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工程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13、分公司管理費須按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按時交付給總公司,如不能付清,則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給總公司。

廉江市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8日

租車管理辦法 篇16

爲落實文件精神,促進6S管理工作,規範職工行爲,提高管理水平,創建整潔、文明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設立推行6S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我部6S管理工作,批准實施有關規定、標準、方案等,組織人員培訓,組織檢查考覈。

二、物品分類及處置

各科室要根據自身業務情況,詳細列舉物品分類、使用頻次、保存週期、相應保存地點、銷燬(或處理)方式、批准人等,區分必需品及非必需品,報部推行6S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三、定置化管理

各辦公室要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對必需品制定辦公室定置圖並張貼於明顯處。必需品按定置圖要求擺放,非必需品清理出現常

必需品要進行分類整理、標示,做到有物必有位,有位必標示。

四、私人物品管理

爲保證辦公室環境整潔,辦公室內應儘量少地存放私人物品,並應集中放置於抽屜或不明顯處。秋冬季外衣等應掛於固定位置。

五、着裝要求

爲保持工作人員良好形象,辦公時間着裝應整潔、莊重。除特殊情況外,禁止着跨樑背心、拖鞋、運動或休閒短褲、超短裙上班。

六、素養要求

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機關各項管理制度,愛崗敬業,養成良好的團隊精神,使用文明用語,創建學習型組織,不斷提高員工素質,並使之成爲一種自覺的習慣。

七、開展每日十分鐘6S活動

按照附表1內容及要求,開展每日上班前十分鐘清掃、清潔,下班前十分鐘整理、整頓活動,保持辦公室整潔和規範。

八、持續改進

堅持P(計劃)D(執行)C(檢查)A(處理)循環,不斷髮現問題,解決問題,持續改進,不斷完善各項制度、標準等,提高管理水平。

九、檢查與考覈

每月由部6S管理領導小組進行檢查考覈,對每日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佔月度檢查考覈分數的30%,每月檢查結果佔70%,每月公佈考覈結果。對檢查出來的問題,相關科室要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月度考覈內容見附表2。

租車管理辦法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公司全面風險管理,保障穩健經營,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及受託管理公司(以下總稱爲“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集團公司所屬上市公司、公衆公司風險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分別制定。三級及以下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建設工作,由所屬各公司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在集團未來經營管理中,各種不確定性對集團實現其戰略及經營目標的影響。集團風險分爲集團層面的常見風險與業務流程控制風險兩個方面。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及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圍繞集團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通過在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對集團運營中要面臨的內部的、外部的可能危及集團利益的不確定性,執行相應的控制措施,以獲得集團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目標,是通過識別、評估影響集團戰略和經營目標實現的內外部風險,建立和落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並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第六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適應、成本效益的原則,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後控制相統一;覆蓋集團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風險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與集團經營規模、業務範圍、競爭狀況以及風險水平等相適應,並隨着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風險管理應考慮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的匹配,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七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涵蓋公司治理與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有環節,包括但不限於:

(一)公司治理環節:主要包括“三會”運作,“三會”和管理層的職權等。

(二)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環節:主要包括重大資產自建、購置、處置、維護、保管與記錄等。

(三)對外投資環節:包括投資有價證券、股權、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長、短期投資、委託理財、募集資金使用的決策、執行、保管與記錄等。

(四)對外擔保與融資環節:包括借款、擔保、承兌、租賃、發行新股、發行債券等的授權、執行與記錄等。

(五)日常經營環節:主要包括:生產、採購與付款、銷售與收款、財務會計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產品研發、人事管理等。

第二章組織體系與職責分工

第八條集團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組織架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執行層(公司內部各層級)的職責權限、議事規則、工作程序和相關要求的制度安排,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形成制衡,避免職權交叉、缺失或職權過於集中,明確責任,減少內耗,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第九條集團公司董事會是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決策領導機構,對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有效性負最終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組織架構並確保其有效運行。

(二)制定集團發展戰略,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集團風險管理目標,有效規範集團經營行爲。

(三)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四)審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

(五)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監督、評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和運轉的有效性。

第十條集團公司管理層負責日常風險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年度預算以及風險管理目標,確保集團經營目標的實現和年度預算的有效執行。

(二)擬定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相關的風險管理工作流程,報董事會審批。

(三)擬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報董事會審批。

(四)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和考覈機制,對風險管理實施有效的日常監督檢查與評價,並進行嚴格考覈。

(五)向集團公司董事會提交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組織集團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和集團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七)落實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的有關全面風險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設立風險控制總監,負責集團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集團公司成立風險控制管理總部作爲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並向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總監彙報工作。

風險控制總監的職責如下:

(一)擬定集團風險管理制度,參與集團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營目標、預算目標的設定。

(二)擬訂風險管理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工作流程。

(三)指導集團風險管理與其他經營計劃和管理活動的整合。

(四)提出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職能體系建設建議方案。

(五)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貫徹執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情況。

(六)推動集團整體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包括風險管理知識的培訓、風險管理意識的增強以及風險管理技能的提高。

(七)組織起草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八)負責組織協調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各層面、各崗位、每位員工的重要工作職責之一,集團各部門、所屬各公司以及每位員工,應充分認識自身的風險管理責任,履行風險管理工作職責,自覺防範和控制風險,將風險管理意識貫穿於集團經營管理的各方面和業務流程的各環節。

第十三條集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風險管理責任人,並指定一名員工爲風險管理聯繫人,負責組織本部門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報告及風險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條所屬各公司董事會是本公司風險管理的決策領導機構,所屬公司董事長或授權風險控制總監爲本公司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執行風險管理制度,履行風險管理職能。

所屬各公司應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所屬各公司風險控制總監由集團公司委派或任命,負責所屬公司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未獨立設置風險控制總監的所屬公司應指定分管風險管理的領導,並報集團公司批准。

所屬各公司應設立風險管理部門或指定資產財務部門作爲本公司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在風險管理過程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行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單位的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報告,並配合風險管理主管部門開展與本單位有關的風險評估工作。

(三)研究提出由本單位負主導管理責任的重大風險的管控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相關風險進行管理監控和分析,向風險管理主管部門提交風險日常監控信息和風險預警信息。

(五)做好本單位有關建立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工作。

(六)做好本單位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有關工作。

(七)辦理風險管理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風險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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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集團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監督、改進與報告。

(一)風險評估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對風險進行識別、分析和評價。

(二)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三)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包括:定期對風險管理流程及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估;定期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對集團的風險管理進行檢查;逐步建立符合集團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建立風險提示機制;督促風險管理問題的及時改進。

(四)評估報告:風險管理部門每年向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風險評估報告;發生重大風險事項應隨時報告。

第四章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評估是集團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它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識別風險,評價風險等幾個方面,並通過對風險影響程度的分析,給出集團風險控制的優先次序等。

第十八條收集信息。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集團經營管理相關的內外部初始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建立有效的風險收集與管理系統,對初始信息進行篩癬提煉、對比、分類、組合等必要的管理,以便進行風險評估。這些初

始信息主要包括與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相關的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經濟運行情況、產業與金融政策、市場供需、行業及競爭對手情況、集團戰略與內部運行、財務狀況以及法律法規等。

第十九條梳理流程。就是對涉及集團經營管理全過程的各項管理及其重要業務流程進行梳理和分類,確定現有流程體系現狀,爲集團識別風險,優化流程創造條件。

第二十條風險識別。集團應當查找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管理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風險,有哪些風險。識別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類風險。

(一)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爲風險識別的主要實施單位。

(二)風險識別方法主要包括:風險清單識別法、財務報表分析法、流程識別法、現場調查法等。

(三)風險識別的步驟包括:閱讀風險清單、辨識公司常見風險、訪談、繪製流程圖、撰寫流程說明、識別流程風險點、提出控制措施、填寫風險控制矩陣、整理風險識別文檔等。

第二十一條風險分析。風險管理部門應當對識別出的風險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分析和評估,統一制定各風險的度量單位和風險度量模型,確保評估的假設前提、參數、數據來源和評估程序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第二十二條對各種風險之間的相關性進行分析,以便發現各風險之間的自然對衝、風險事件發生的正負相關性等組合效應,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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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統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條風險評價。在風險分析和整合的基礎上,評價風險可能產生損失的大小以及對集團實現經營目標的影響程度。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二十四條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第二十五條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集團成立制度建設小組,根據調整確定後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機構、三定方案(定崗、定編、定職責)以及各項管理及重要業務流程優化方案,按照財政部等五部委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對集團現行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審閱、修訂與完善,建立健全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第二十六條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集團根據風險管理總體目標,針對各類風險或每一項重大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解決該項風險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二)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

(三)所需要的條件和資源。

(四)所採取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七條風險控制措施的組織實施。根據風險涉及的職能部

門和業務單位進行分工,認真組織實施風險控制措施,確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集團內部控制體系。

(一)根據經營戰略與風險管理目標一致、風險控制與運營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則,集團制定風險解決的內控方案,針對重大風險所涉及的各項管理及業務流程,制定涵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要把關鍵環節作爲控制點,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二)集團制定合理、有效的內控措施,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

(三)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四)授權審批控制要求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範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常規授權是指集團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既定的職責和程序進行的授權;特別授權是指集團在特殊情況、特定條件下進行的授權。

集團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集團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籤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五)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集團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財務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六)財產保護控制要求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採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覈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公司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七)預算控制要求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範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嚴格預算考覈,強化預算約束。

(八)運營分析控制要求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管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九)績效考評控制要求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覈指標體系,對集團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覈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爲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十)集團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六風險的監督、改進與報告

第二十九條風險管理的監督包括集團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董事會對管理層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管理層以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對其他部門以及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

第三十條集團公司董事會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管理層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進行評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獨立第三方對公司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獨立檢查評價。

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檢驗,對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進行評價,提出調整改進建議,出具評價和建議報告。

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以公司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爲重點,對集團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要定期對其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及時發現缺陷並改進,其自查報告應及時報送給集團公司風險管理總部。

第三十三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並將其作爲蒐集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

險管理信息的基礎,用以量化評價考覈集團各方面風險管理情況,對風險評估所確定的由其管理的重大風險和其他需關注的風險進行持續的日常監控。

第三十四條建立風險提示機制。對在經營過程中,通過監測、檢驗、檢查發現的風險,風險管理部門以《風險提示函》的形式,及時向有關部門或所屬公司發出風險提示,並促進其改進。

第三十五條建立風險評估報告制度。集團風險評估報告分爲定期報告和不定期報告。定期風險報告是對某一個階段公司經營發展中存在的風險和糾正的情況進行的綜合報告;不定期專項風險報告是對監控中或風險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風險或風險隱患問題進行的專項報告。風險報告要按照規定的報告程序報送集團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

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集團總體經營與運行情況;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和基本流程的建立與維護;公司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各類風險的評估方法及結果;重大風險事件情況及未來風險的預測;公司日常經營與風險管理的改進建議。

第三十六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對重大風險的日常監控中,要建立重要事件快速報告制度和報送責任人制度,就業務經營、財務管理、資金運用、工程管理等方面出現的重大問題以及與集團有關的敏感問題、羣體性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重大違法違紀事件等情況,在所監控的風險達到預警條件時,相關部門或單位應當立即報告集團公司。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

發出風險預警報告時,應立即啓動風險應急預案,採取風險應對措施,並及時向集團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

第三十七條對於重大突發風險和跨所屬公司並可能對集團造成重大影響的風險,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部門應在發出風險預警報告後立即採取相關措施,儘量控制風險,並隨時向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當地重大風險變化情況、原因、趨勢及下一步對策建議。風險控制管理總部應立即組織分析情況、統籌制訂、實施風險應對方案,儘量降低突發風險對集團的影響,並報董事會。

第三十八條集團風險管理要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作爲績效考覈的一個指標或組成部分。

對因工作失職、瀆職而遲報、漏報重要事件,甚至有意見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管理程序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建設

第三十九條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涵蓋風險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的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包括風險管理信息的採集、存儲、加工、分析、測試、傳遞、報告、披露等各項功能。

第四十條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功能需求,並與集團信息化管理部門配合,根據集團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建設規劃方案,同時配合集團信息技術專

業機構等相關力量,進行集團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具體開發、建設和應用工作。

第四十一條集團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應確保輸入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對輸入信息系統的數據,未經特殊的批准程序不得更改。

第四十二條集團公司信息管理部門應確保風險管理信息體系運行的穩定性、安全性和權限管理有效性,並根據實際需要不斷進行系統改進、完善或更新。

第八章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第四十三條集團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增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促進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十四條集團將風險管理文化融於企業文化建設全過程,在各層面營造風險管理文化的氛圍,在企業文化管理的相關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確規定風險管理文化的建設要求和內容。

第四十五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的負責人應在培育風險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點的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成爲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骨幹力量。

第四十六條集團定期對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全體員工進行風險管理理念、知識、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內容的培訓,以增強風險管理

意識和能力。

第四十七條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牢固樹立風險無處不在、風險無時不在、合理利用機會風險的意識,發揚光大“人人都是一道屏障”的風險控制文化,樹立崗位上的風險管理責任重於泰山的理念。

第四十八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將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道德誠信準則和風險意識,進行風險管理案例教育,針對不同對象,開展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員崗前風險管理培訓。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租車管理辦法 篇18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保險櫃使用及管理辦法(試行) 爲進一步健全加油站資金管理,規範加油站保險櫃使用流程,特制定本辦法。所有加油站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的有關規定。

一、銷售系統所有在營加油站應統一配置投幣式保險櫃和普通保險櫃,投幣式保險櫃用於存放加油員、收銀員和計帳員收取的營業款項,包括現金、支票;普通保險櫃用於存放備用金、印章、發票等重要物品。

二、保險櫃必須在安裝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收銀室或辦公室內,投幣式保險櫃應固定安裝,不允許移動使用。

三、保險櫃由各單位統一採購。保險櫃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並滿足加油站實際需要。

四、鎖匙及密碼的保管

(一)保險櫃鑰匙和密碼必須分開保管。

(二)密碼保管人員變動時,必須立刻更改保險櫃密碼。

五、保險櫃提示

爲防範搶劫風險,保障員工安全,各單位應統一製作保險櫃提示“保險櫃僅由公司專門人員開啓”。加油站應在保險櫃上方、營業室、辦公室的統一位置張貼該提示。

六、投幣式保險櫃使用流程

(一)收到現金管理

1、各省市分公司要根據《備用金額度及管理辦法》確定加油員、收款員攜帶現金最高上限及找零金標準。

2、營業現金由加油員負責收取的站點,按下列程序投進投幣式保險櫃。

1)加油員將需要投放的現金以整百、整千爲單位進行整理。

2)加油員按規定將需要投款的金額整理好放入投款袋,並封好封口。

3)交接班時,加油員應立即清點手中現金,將油款封入投款袋,並投入保險櫃。

4)投款袋按顏色分班,須編號並標明姓名,確保不會同其他員工混淆。

5)加油員應對每筆投款進行登記,並及時投入保險櫃。

3、營業款由收銀員負責收取的站點,按下列程序投進投幣式保險櫃。

1)收銀員將需要投放的現金以整百、整千爲單位進行整理。

2)收銀員按規定將需要投款的金額整理好放入投款袋,並封好封口。

3)交接班時,收銀員應及時歸集加油員或顧客手中的油款,清點完畢後應及時投入保險櫃。

4)投幣式保險櫃:收銀員應對每筆投款進行登記,並及時投入保險櫃。

如遇工作繁忙時,員工應在接待完該批顧客後立即將現金按上述程序投入保險櫃,以降低被搶劫的風險。 投款時注意應將款項完全投入保險櫃內,以確保安全。

(二)收到支票管理

一般支票(除應收、預收款外)由站長或記帳員負責收取。收到支票時應做好登記,同時填寫《每班保險櫃存款記錄表》,支票需用信封封好後投入保險櫃。

(三)收到應收款項管理

加油站應收款由加油站站長或記帳員二人負責收取,前庭不予收款。收到應收款項後應按現金和支管理流程操作,並及時投入保險櫃。

(四)開啓保險櫃清點貨款

投幣式保險櫃由站長和記帳員共同開啓,營業款項取出後,移至符合安全要求的房間內交給記帳員覈實清點。現金清點查覈後,填寫《保險櫃現金覈實表》,由加油站站長和記帳員共同簽字。當站長不在場時,經手人簽字後,站長需補籤。

營業額較大的加油站,站長應在下午繳行或銀行上門收款前對當天的營業款作一次清點,一併繳行。同時需將營業款按相應的形成日期分別填寫交款單,以便交款單金額和《銷售日報表》金額進行覈對。如當天現金清點後不能立刻送入銀行或需等待銀行上門收款,記帳員必須將現金封包存入保險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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