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範文(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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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範文 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範文(精選15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範文 篇2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人民幣,下同)。

由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入乙方下述指定賬戶。 銀行名稱:

銀行賬戶:

銀行賬號: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額的*%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直接轉入甲方下述銀行指定賬戶。

銀行名稱:

銀行賬戶:

銀行賬號:

4、借款擔保

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下述第*種擔保方式

4.1丙方爲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保證期限兩年。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財產爲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質押擔保。抵押或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

5、甲、乙、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應按時償還甲方借款;

5.4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證借款用做於加工廠的註冊資金;

5.6丙方按本協議約定爲本協議項下借款提供擔保。

6、違約責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十的違約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按日萬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2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本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4乙方違反借款用途,或將借款用於非法途徑,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民間借貸範文 篇3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其他;

1 公證,自行約定,也可以有見證人。

2 超出4倍的利息法律,對方自願履行。訴諸法律,超出的部分無效。應該沒有有效規避的良策。

民間借貸範文 篇4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保證方:(簽字)

民間借貸範文 篇5

沒有字據“空口無憑”

[案情]王某和董某是朋友關係。去年2月18日,王某在電話裏向董某詢問:“我借的7000元錢什麼時候還?”董某回答:“我不欠錢,我是替姓魏的人還錢,我沒有義務還錢。”王某偷偷將此通話錄音,並以此爲據將董某告上法庭。法院駁回王某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審判長宋剛:王某提供的錄音電話內容,只能反映曾向董某主張債權的情形,但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出當事人所爭議的事實,以及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王某以錄音證據想證明同董某之間的借款事實存在,法院不予認可。

[法官提醒]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這些人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爲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舉證不能而敗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

民間借貸範文 篇6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民間借貸範文 篇7

上訴人(原審被告): ,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xx市xx區xx街道x村人,住xx市xx區路公寓x號樓號。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xx市xx區xx街道x村人,住x村xx街號。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xx市xx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起上訴。

訴訟請求:

1、請求撤銷xx市xx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第一、二項;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

第一,一審判決中稱“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間上訴人先後分五次向被上訴人借款x元”,但是其中發生在20xx年xx月xx日借款金額爲xx萬元的借條,其借款用途是用於上訴人賭博,這點被上訴人以及中間人知情,由於被上訴人知道用於非法活動產生的債務是不受保護的,從而要求上訴人在借條中違背事實寫出了該借款用於工程週轉,並且在一審開庭時上訴人也多次強調該借款實爲賭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之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一審法院在明知萬爲賭資的事實後置若罔聞,仍判令上訴人歸還該筆借款是錯誤的。

第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存在五張借條,其中僅就20xx年xx月xx日的欠條中約定了利息,因此其餘四張借條中除去賭資借款外的後三張借條均不應當支付利息。

20xx年xx月xx日,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在一份關於借款本金及利息計算的承諾書中籤字,該承諾書正文並非上訴人所書寫,上訴人僅僅在承諾人處簽字,未對承諾書正文進行細看及覈實。因爲當時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兩個月內將現住房進行抵押貸款,以貸款償還被上訴人。礙於雙方多年朋友情誼,上訴人同意被上訴人提議,在匆忙之中未考慮其他便在承諾書中籤字,因此承諾書中對欠款利息的約定,上訴人並不認可。

2、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的規定作出上訴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付利息的判決,純屬理解和適用法律錯

誤。《意見》第六條只說明民間借貸中雙方明確約定的利息可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應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不超過銀行利率四倍的範圍內具體掌握。並且《意見》的規定應是在雙方明確約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針對約定利率是否過高由法院來進行評判,而不是像一審法院這樣在未約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訴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付利息。這顯然是一審法院曲解司法解釋本意,濫用法官自由載量權的結果。

同時,一審法院判決中對利息計算數額有誤,計算方式極不嚴謹,被上訴人訴稱的x元借款產生於不同日期,其中有兩筆借款產生在20xx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x日,一審判決中計算利息時將該兩筆借款利息計算時間從20xx年xx月xx日起算是明顯有誤的。

上訴人曾向被上訴人借款是客觀事實,上訴人應當承擔還款義務責無旁貸,但上訴人不該承擔他不應當承擔的還款義務。同時被上訴人在還款過程中態度積極,還一度將現住房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但是由於被上訴人極力阻止致使貸款未能成功。從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本着以事實爲依據,法律爲準繩的法律原則出發,上訴人理應向被上訴人償還34萬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張借條外的其他借款不應向被上訴人支付利息,至於逾期利息也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二審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之規定,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撤銷一審法院的不當判決,支持被上

上訴人:

年 月 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20xx年x月x日

民間借貸範文 篇8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陳某,男,19 年 月 日生,漢族,住 省 縣 鎮號。

被答辯人:王某,女,19 年 月 日生,漢族,住 省 縣 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所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具體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因家庭生活用錢向被答辯人借款人民幣三萬元這一說法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事實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工資款,且被答辯人至今尚欠答辯人工資款人民幣四萬元。

20xx年4月,答辯人經李某介紹,承包由被答辯人王某等3人(以下簡稱工程甲方)轉承包的位於 的部分工程,具體負責4號樓的土工工程施工。工程甲方承諾於工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向答辯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萬元。工程於20xx年5月20日完工後,工程甲方僅支付工資款三萬元,尚欠答辯人四萬元工資款未支付。此後答辯人多次催促被答辯人等工程甲方對工程予以結算,以便支付剩餘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終不予理睬。

20xx年8月30日,答辯人找到工程甲方三人,再次要求對工程給予結算並支付剩餘工程款。工程甲方稱,如答辯人要取得剩餘工程款,必須簽訂相應協議,要求答辯人承擔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全部責任及業主託款或扣除工程款的全部責任。在工程甲方三人的脅迫下,答辯人迫於無奈,與工程甲方簽訂了顯失公平的協議書。此後,被答辯人王某手寫借條,要求答辯人將其從被答辯人處已領取的三萬元工款描述爲欠款,並要求答辯人簽字,口頭稱工資款正式結算要等驗收後。

綜上,被答辯人在訴訟中所稱借款根本不存在,三萬元應當爲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的工資款。現被答辯人惡意歪曲事實,利用答辯人急於取回剩餘工資款的急迫心情,脅迫答辯人簽下顯示公平的協議書及顛倒黑白的借據。對於答辯人這一極不誠信的行爲,請法官予以明察。懇請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 年 月 日

附:證據材料 份。

民間借貸範文 篇9

必須明確借款人

[案情]李某是遼中縣某村村民,村委會主任王某找到他借了5000元錢,並出具借據,寫明借款人爲村委會主任。後來李某找王某要錢,王某讓他上村委會要。李某向村委會要求返還借款卻被拒絕。李某將村委會告上法庭。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陳桂豔:因村委會主任出具欠條沒有加蓋村委會公章,其行爲系非職務行爲,而李某狀告村委會顯然不妥。

[法官提醒]出借人要搞清對方是自然人身份借款,還是以職務身份履行職務,來確認借款人。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借款人是法人,並由其加蓋單位公章,在訴訟中出借人要告的應該是其單位,而不是自然人。

民間借貸範文 篇10

原告:,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委託代理人 , 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償還本金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歸還借款的利息人民幣

2、判令本次訴訟所有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xx年12月原告個人借款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給xx公司,約定還款期限爲 年 月 日,利息按 計算。由於xx公司到期無力還款,該公司股東、於xx年6月27日在責任公司達成協議,約定原告借給xx公司的借款由被告、分兩次償還,還款時間爲xx年1月30日還款人民幣75000.00元,xx年6月30日還款人民幣75000.00元,被告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並有見證人 和 見證。

現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屆止,被告並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討要無果,現原告代文東爲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特根據相關民事法律訴至貴院,請求貴院支持爲盼。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7月4日

附:

1、起訴狀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

3、貴陽鑫富商貿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據》複印件1份;

4、被告出具的《還款承諾書》複印件1份。

民間借貸範文 篇11

上訴人(原審被告): ,男,1963年1月24日出生,漢族,遼寧省莊河市人,現住遼寧省小長山鄉英傑村。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男,1949年1月31日出生,漢族,遼寧省*人,住遼寧省廣鹿鄉沙尖村。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遼寧省*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長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現依法提起上訴。

訴訟請求:

1、請求撤銷遼寧省*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長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並依法改判;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1、原告的兒子原爲*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現爲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部門領導,也是本案的實際控制人(20xx年6月8日的借條也是親筆書寫),與原審法官原爲同事關係,從而影響了本案的公正審理。原審法官依法應當迴避,卻在被告申請的情況下依然沒有迴避,並作出了錯誤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4項、《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325條第2項之規定。原審判決屬於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現上訴人再次申請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迴避本上訴案件,將該案移送大連市以外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或移交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2、該案事實不清,權利義務關係不明確,甚至主體關係都不明確,爭議也較大,不應適用獨任審判,根據《獨任審判員工作細則》規定,該案件不適用獨任審判制度。

因此,原審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使上訴人的程序權利與實體權利均受到不公正侵害。

二、原審判決中所認定的基本事實錯誤。

1、原審判決認定的“20xx年6月8日,被告因資金週轉需要與原告達成借款協議,被告爲原告出具借條一份”錯誤,上訴人並不是因資金週轉需要資金,而是因爲20xx年2月9日,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兒子(借款協議上爲簽名)有借款行爲,此後,向上訴人索要欠款,在上訴人暫時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手書借條一份,逼迫上訴人簽字。因此,20xx年6月8日的借條,並不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也不是因資金週轉需要,更不是由上訴人出具。

2、“此後,被告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分4次向原告償還了借款140萬元”錯誤,上訴人共分五次向償還借款150萬元。

3、原判決遺漏案件重要事實,即上訴人實際僅收到借款180萬元,在沒有任何證據證實被上訴人向上訴人有資金交付行爲的情況下,原審法院徑行認定上訴人向被上訴人借款270萬元,明顯違反證據規則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的規定。

因此,原審判決查明的基本事實錯誤,其認定內容錯誤。

三、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1、根據《合同法》第2條合同相對性原則,本案的主體系發生在上訴人與案外人之間,與被上訴人沒有法律關係,原審法院卻錯誤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具有借貸關係,於法無據。

2、根據《合同法》第210條至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另根據《合同法》第200條規定。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7條。本金的認定應以借款人實際收到的款項計算,本案中,上訴人實際只收到借款180萬元。

3、根據《民事證據規則》第5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召開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證據認定的要求,對形式有瑕疵的“借條”,出借人應對款項給借款人承擔舉證責任。另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16條之規定。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上訴人向上訴人有款項支付行爲的情況下,讓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承擔270萬借款責任,明顯違反法律規定。

綜上,原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錯誤,原判決程序違法,且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判決嚴重侵犯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請二審法院全面查明事實,依法主持正義,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範文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今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

借款期限爲: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借款利息爲: %(月利率)

違約責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息,違約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簽名並按手印)電話:

出借人(簽名並按手印)電話: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範文 篇13

答辯人:,,漢族,X歲,現住路(樓)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答辯如下:

一、本案客觀事實是答辯人於X年12月與合作伙伴投資經營“託運部”,在項目經營開始的時候由於缺資金,答辯人當時跟原告商量,能否出資佔股經營託運部,經協商,原告同意出資X元佔託運部一股資金投入,同時借貸X元支持答辯人做入股投資資金。在託運部經營期間,因合夥人()挪用資金,導致託運部資金運轉不及,答辯人在跟原告商量後,原告人同意借款X元支持託運部運轉2個月。事後,在X年X月XX日,原告人說乾脆他不入股做託運部了,並要求答辯人將X元轉爲借款,由於託運部資金短缺,所以沒有資金退股及歸還借款,之後託運部於X年XX月結賬虧損,由合夥人一人經營,但退股資金及借款結餘X元至今沒有錢退給答辯人。

之後,在原告多次要求下,因出於當時是真誠合作,答辯人被逼同意轉爲個人借款,因爲生意虧損,答辯人沒錢還,在原告多次要求答辯人付給其3%利息,並於X年XX月XX日出具一份具體的借款協議和情況說明,總計借款X元,至X年XX月開始收取X元3%利息計算。(另X元又從X年加在原X元並加3%的利息累計轉爲本金計算)之後答辯人分幾次還款,至今已還款X元(見收條或收據)。之後原告並多次要求更改借條,後於X年X月,原告又將利息轉爲本金繼續向答辯人累計收取2%的利息,答辯人雖然以被告的名義出具了借條,但答辯人從未和原告有過公平協商的情節,答辯人所有的借貸行爲真實是這樣與原告發生,答辯人將借款及合理利息償還原告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關於利息問題。

答辯人雖然已經支付被答辯人X元。但雙方對被強迫借款期間的利息明確約定爲月利3%,明顯過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即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息的4倍。適用於本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xx年7月7日公佈執行的貸款基準利率:貸款6個月以內的年利率爲6.10%(即月息爲0.5083%),0.5083%×4=2.0332%×=1.8×53(X年10月—2X年2月)=X元(還包括被答辯人於X年承諾的X元一年不算利息在內,現答辯人一併合算給其)。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本借條利息約定,明顯超出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超出部分應當屬於無效的約定。在還款時雙方都沒有約定所還款項是作爲利息還是本金之前,答辯人以公平原則承諾,在本金沒有還完之前,所還款項任按付利息結算,那麼本案答辯人已實際按約定支付了原借款的X元利息,所剩款項爲+(.6-)=.6元。

三、原告劉安體所述與事實不符。

原告以合夥經營資金轉爲借款合約及借款約定期間的高額且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率、及利轉本不合理要求支付利息,顯然無事實和法律依據,結合我國的現行法律法規中,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常見於對約定期間內利率爭議的處理,但它仍包含和適用於逾期利率的計算,因此,《意見》124條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無約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說,以銀行基準利率來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爲合理、科學和簡便,而且能與現行法規保持一致。

綜上所述,答辯人對以上陳述事實予以認可並願意對尚未歸還的借款予以償還,只是因爲答辯人目前經營虧損,暫無力償還,希望原告方能夠本着互諒的原則給予答辯人一定時期的期限,以便雙方能夠較爲妥善的處理糾紛。 請法庭依法予以駁回原告不公平要求,依照相關法律及同案裁決。

此 致

X人民法院

答辯人:

X年XX月XX日

民間借貸範文 篇14

今借到張三(身份證號碼:)現金X元,大寫:壹拾貳萬叄仟肆佰伍拾陸圓整,年利率7.56%,20xx年2月30日前本息一併歸還。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身份證複印)

民間借貸範文 篇15

原告:,性別, x年xx月xx日生,漢族,居民,住址,身份證號:,電話:

被告:,性別,x年xx月xx日生,漢族,居民,住址,身份證號:,電話: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歸還借款x元及利息(還款之日至履行完畢之日利息);

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x年xx月xx日,被告向原告借款xx萬元,當場打了借條,約定x年xx月xx日還清。可借款後,被告言而無信,沒有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後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才歸還了x元,現還有x元沒有歸還。原告爲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準上列訴訟請求。

此致

x人民法院

具狀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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