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監督條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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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矚目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正式頒發了。這不僅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們黨制度反腐,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也是開黨內製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下文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的相關信息,請查閱!

黨內監督條例解讀

最新版黨內監督條例五大亮點解讀

亮點之一,首次正式確立各級紀委爲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紀委作爲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個委員會之一,不能等同於同級黨委的一個工作部門,而是實施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有些人以前有模糊認識,一個原因是紀委的監督地位規定不清。按照監督條例規定,紀委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專司黨內監督的權力。從領導關係而言,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地方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從職責劃分而言,紀委作爲黨內監督專門機關,在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乃至查處違紀犯罪案件上有相對獨立性。

亮點之二,明確提出黨內監督的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權力的架構是個“金字塔”,對權力的監督則應呈“倒金字塔”。權力有多大,對其監督的力也應有多大。如同汽車一樣,動力越大,制動功能就越要強大,否則必然出事。將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列爲監督的重點,既是制約和預防,更是對他們的關心和愛護。

亮點之三,首次規定了黨代表的監督權利和責任,從而爲全面深入推行黨代會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點。按照條例規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除履行黨員的監督責任和享有黨員的監督權利外,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選舉產生的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及其成員行使監督權,反映所在選舉單位黨員的意見和建議。從而改變了過去要求黨員和黨代表履行義務多,而保障其行使權利少的狀況,結束了各級黨代表一會幾天就終止其使命的歷史,這對發展黨內民主具有重大的意義。

亮點之四,將各地在實踐中探索並總結的監督辦法和經驗,上升爲黨內法規制度。條例第三章用10節的篇幅,分別對10項監督制度進行了具體規定。其中的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巡視、詢問和質詢等,則成爲制度監督的創新和亮點。比如巡視制度,既有利於解決“同體監督”軟弱無力和“看得見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見”的問題,又有利於克服少數“一把手”腐敗過程中“事前基本沒有監督,事中基本難於監督,事後基本不是監督”的弊端。又如,實行述職述廉制度,可經常使領導幹部明白其權力的來源,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亮點之五,以黨的法規形式,確認輿論監督的地位和作用。黨內監督條例中關於“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推動和改進工作。”這對於整合監督資源,進一步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意義重大。

最後,李永忠強調,監督條例的出臺,看起來好像只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一小步,實質則是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嚴格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一大步。我認爲,沒有以制度爲載體的民主,常流於形式;缺乏以制度爲保障的監督,易走過場。條例的出臺將對我們的制度建黨、制度反腐進程產生深遠影響。

黨內監督條例答疑

問:《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已於近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頒佈施行,請談談《條例》出臺的有關背景和起草過程。

答:中國共產黨作爲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是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使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必然要求。

黨中央一直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和黨內監督條例的制定工作。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同志反覆強調加強監督的重要性。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xx同志連續十次在中央紀委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對在新形勢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黨內監督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黨的xx大以來,xx同志代表黨中央鄭重表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全黨和全國人民的監督,爲各級領導幹部作出了表率。這些年來,黨的各級組織根據中央的精神並結合實際,在黨內監督工作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創新,形成了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巡視、談話和誡勉等一系列黨內監督的好制度。從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第一次明確要求制定黨內監督條例開始,我們黨經過十三年的理論和實踐的探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初步形成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黨內監督的思路。因此,在黨的xx大以後出臺黨內監督條例的時機基本成熟。

在充分吸收1990年和1995年兩次成立黨內監督條例起草班子,着手起草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礎上,20xx年1月,成立了由中央紀委牽頭,有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政研室、中央黨校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的起草工作班子,加大了工作力度。整個起草工作是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的。起草期間,xx同志對起草中涉及的若干重大問題作了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具體指導起草工作。中央政治局其他同志都認真審閱《條例》,分別提出重要修改意見。中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中央政治局會多次專題審議該《條例》,這些都爲《條例》明確了思路、指明瞭方向。《條例》稿先後廣泛徵求了部分省(區、市)黨委的主要領導同志及有關負責人、全國黨建研究會負責人和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委主要負責人以及部分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黨的xx大代表和專家學者的意見,經几上幾下,集思廣益,數易其稿,最後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可以說,《條例》充分體現了全黨的意志,集中了全黨的智慧。

問:請談談《黨內監督條例》的主要內容以及對加強黨的建設和加強黨內監督的作用。

答:《黨內監督條例》設5章,即總則、監督職責、監督制度、監督保障、附則,共47條,6600餘字。第一章規定了《條例》的立法目的和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對象和重點內容等。第二章規定了黨委、黨委委員、紀委、紀委委員、黨員和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在黨內監督中的職責和作用。第三章規定了規範黨內監督工作的10項制度,每項制度列爲一節。第四章規定了實施《條例》的保障措施。第五章規定了《條例》的解釋機關和施行日期等。《條例》通篇貫穿了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這一主線,力求用發展黨內民主的方式,保持黨的活力和創造力;通過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維護中央權威,保證中央政令暢通,保證黨組織的戰鬥力。

《條例》的頒佈實施,是我們黨爲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義深遠、作用巨大。制定這樣的條例,在馬克思主義政黨發展史上沒有先例可循,是中國共產黨爲解決自身問題的一項創舉。這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充分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進一步解決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這兩大歷史性課題,必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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