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節目評分細則(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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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節目評分細則 篇1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爲了更客觀地做好本次活動的的評分工作,特製本標準。

文藝節目評分細則(精選6篇)

一、每個節目滿分100分。其中表演狀態20分;節目內容取材20分;表演藝術水平20分;節目背景設計10分;節目時間控制10分;節目整體感覺2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爲最後得分。

二、細則:

1、表演狀態(20分):演出服裝、化妝到位5分,表演者動作恰當得體5分,表情自然大方5分;整體狀態控制較佳5分。

2、節目內容取材(20分):創意新穎5分,自然健康5分,能展現當代中學生的精神風貌10分。

3、表演藝術水平(20分):朗誦、相聲、話劇、小品等節目,表演者:吐字清晰5分;語言流暢5分;整體水平感覺10分。歌曲演唱者:聲調準確5分,音量控制適中5分;整體水平感覺10分。

4、節目背景設計(10分):以背景音樂的選取與節目內容的整體搭配爲主。

5、節目時間控制(10分):整體時間要求3------10分鐘;不夠3分爲太短,超過15分爲太長。節目時間太短或太長應酌情扣分。

6、節目整體感覺(20分):此項在以上各項評分的基礎上進行評分。以上各項整體結構合理,整體佈局較佳者酌情給分。

寶雞園丁中學

20xx年11月20日

文藝節目評分細則 篇2

一、聲樂比賽評分標準

1、嗓音條件好,聲音自然、流暢,咬字吐字清晰;(2分)

2、音準、節奏無明顯出入,與歌曲伴奏配合熟練;(2分)

3、歌曲選擇適當,演唱完整,熟練,並有一定的技能技巧和唱功。(2分)

4、表情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2分)

5、理解歌曲內容,表現力強;(2分)

二、器樂比賽評分標準

1、 參賽樂曲健康向上,藝術性強,適合自己的實際水平;(1 分)

2、 技術嫺熟,演奏連貫流暢,藝術表現力強;(3分)

3、 樂曲風格把握準確,音樂表現生動、形象;(2分)

4、 上臺落落大方,精神面貌好;(2分)

5、 音色優美,富有感染力。(2分)

三、舞蹈比賽評分標準

1、內容選擇好,主題突出;(1分)

2、舞蹈編排有藝術性,新穎別緻;(2分)

3、肢體能協調配合,舞姿優美、形象;(3分)

4、服裝適合舞蹈內容、風格;(2分)

5、根據舞蹈內容與風格,表情自然大方,有感染力。(2分)

四、戲曲類:

(一)清唱: 1、演唱者對地方戲曲唱腔的基本規律和規範要求,有較爲準確的把握; 2、演唱吐詞清晰,發音正確,行腔流暢,音準好; 3、演唱聲情並茂,與伴奏音樂契合,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 4、每個清唱節目不超過5分鐘。

(二)、彩唱 1、主要演員對錶演的地方劇種和所選摺子戲中扮演的角色有較準確的把握,能夠完整地演唱和表演,與配戲演員配合默契; 2、演唱、唸白吐詞清晰,發音正確;行腔流暢,音準好,與伴奏音樂契合; 3、唱、做、念、打、“四功”和口、手、眼、身、步“五法”基本符合地方戲曲的規範要求; 4、扮像好,演唱和表演聲情並茂,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 5、每個彩唱節目控制在8—12分鐘以內。

五、小品類:

1、主題、題材好,內容健康向上,最好能反映青少年的生活;

2、具有一定的戲思想劇衝突,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結合較好;

3、語言生動、形象,符合劇中人物性格特徵;

4、對話清晰、準確,聲情並茂;人物造型把握較好,表演生動、逼真,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

5、每個節目不超過15分鐘。

六、曲藝類:

1、主題、題材好,內容健康向上,形式新穎,生動,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結合較好;

2、演員對所表演的曲種有較準確的把握,具有一定的說、唱基本功;

3、說、唱吐詞清晰,發音準確,表演生動形象,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

4、每個節目不超過6分鐘。

七.其他類滿分1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算出平均得分即爲參賽節目得分。 1、內容健康向上,能較準確地表現主題,有創新意識,支持原創。佔2分。 2、節目主題鮮明,立意突出,題材新穎,詼諧、幽默。佔3分。 3、表演大方、得體,配合默契,

情感真摯,有強烈的感染力。佔3分。 4、體裁不限,服飾搭配符合作品的風格特色。佔2分。

文藝節目評分細則 篇3

本次比賽採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百分制記分的方式,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節目思想內容健康向上,能夠體現學生的特點,具有時代氣息。(10分)

二、 服裝美觀大方,能夠充分展現中學生的精神風貌,給人以美感。(20分)

三、 舞臺形象自然大方,精神抖擻,無扭捏作感,無偏臺現象。(15分)

四、 每類的“節目效果”分數標準分別如下:

一、聲樂類: 1、 能夠正確地表達出歌曲的感情,高低音演唱自如面部表情富自然,表演動作大方得體。合唱隊形整齊,聲音和諧、均衡。(15分)

2、 咬字準確,吐字清晰,聲音圓潤,無方言、跑調、與伴奏或伴奏帶脫節現象。(40分)

(二)舞蹈類:

1、表演全過程系統連貫,動作優美大方、整齊規範,表情生動、形象,上、下場安排合理。(15分)

2、舞臺方位、人體方位、眼位、手位協調一致,有節奏感、韻律感,無脫節失誤現象。(40分)

(三)器樂類:

1、演奏姿勢正確、大方,手形、指法、把位正確,演奏過程系統連貫。合奏隊形整齊。(15分)

2、音高、音色、節奏準確,無停頓、錯音現象。合奏音色要統一、和諧。(40分)

(四)綜藝類:

1、表演全過程系統連貫,動作大方、表情生動(15分)

2、語言生動,吐字清晰,無錯字、忘詞現象,兩人以上的節目要配合默契。(40分)

文藝節目評分細則 篇4

一、評分規則

評分採取10分制。評委根據每部分評分結果,明確給出總分,然後去掉一個最高分與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作爲比賽成績。

二、評分標準

(一)主題與內容:(2分)

1、主題鮮明,立意新穎,表現形式恰當、活潑。

2、內容健康向上,能較好地展現開拓創新、積極向上、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4分):

1、演唱:字正腔圓,吐音清晰,節奏準確,聲線優美動人,能處理好歌曲氣息。

2、曲藝小品:語言詼諧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動,動作配合恰到好處,多人配合默契。

3、舞蹈:動作整齊優美、舒展大方,表情自然合乎音樂情節的要求,服飾與所表達的藝術形象相協調。

4、其它:根據本標準之水平作相應評分。

(三)舞臺風度:(2分)

1、精神飽滿,朝氣蓬勃,儀表大方得體。

2、上下場時秩序井然,表演從容自然流暢。

(四)綜合:(2分)

1、節目內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內涵。

2、觀衆反應較好。

三、獎項設立:

本次演出根據綜合得分高低,評出特等獎1名,一等獎 3名,二等獎6名,三等獎 8名,優秀獎若干名。

文藝節目評分細則 篇5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爲了更客觀地做好本次活動的評分工作,特制定本標準。

一、評分

每個節目滿分10分。其中表演狀態2分;節目內容取材2分;表演藝術水平2分;節目背景設計1分;節目時間控制1分;節目整體感覺2分。九個評委去掉一個最低分和一個最高分,再取其他七個的平均分爲該節目最後得分。

二、標準

細 則    標 準    分 值    備註

1.表演狀態

(2.0分)    演出服裝、化妝到位    0.5分

表演者動作恰當得體    0.5分

表情自然大方    0.5分

整體狀態控制較佳    0.5分

2.內容取材

(2.0分)    創意新穎    0.5分

自然健康    0.5分

能展現當代學生的精神風貌    1.0分

3.

平    歌曲演唱(2.0分)    聲調準確    0.5分

音量控制適中    0.5分

整體水平感覺    1.0分

舞 蹈(2.0分)    動作整齊優美、舒展大方    0.5分

有創造性和一定的難度    0.5分

節奏感強,表情合乎音樂情節的要求    1.0分

器 樂(2.0分)    姿態自然大方    0.5分

演奏熟練程度    0.5分

整體水平感覺    1.0分

4.節目背景設計(1.0分)    以背景音樂的選取與節目內容的整體搭配爲主。    1.0分

5.節目時間控制(1.0分)    整體時間要求3—8分鐘;不夠3分爲太短,超過8分爲太長。節目時間太短或太長應酌情扣分。    1.0分

6.節目整體感覺(2.0分)    此項在以上各項評分的基礎上進行評分。以上各項整體結構合理,整體佈局較佳者酌情給分。    2.0分

文藝節目評分細則 篇6

爲繁榮文學藝術創作,促進全縣文化事業發展,現根據《中共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委辦公室、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設立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文學藝術獎的通知》(酉陽縣委辦發[20xx]3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近年來文學藝術事業發展的實際,制定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獎實施細則。

第一章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繁榮發展我縣文學藝術創作爲目的,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文藝爲人民服務、爲社會主義服務”的宗旨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通過獎勵優秀作品,交流和總結藝術創作經驗,促進創作思想和藝術水平的提高,促進文化藝術的繁榮和發展。

第二章 評選原則

(一)堅持思想性、藝術性有機統一的原則。參評的作品應是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衆,積極反映時代變化,深入挖掘時代精神,展示豐富多彩的現實生活,塑造真實、感人的藝術形象,具有藝術獨創性。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導向性、權威性的原則。

(四)堅持少而精、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三章 參評作者、作品的範圍和參評條件

(一)作者範圍。

凡戶籍在酉陽縣,或在酉陽縣工作五年以上,擁有法定的著作權或著作擁有權者,均可申報參評。如我縣作者與縣外作者合作的作品,我縣作者必須是主要創作者,並應徵得縣外作者的同意。

(二)作品範圍。

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小說、詩歌、散文、影視劇本、文藝評論、文藝理論(含羣衆文化理論文章)等。

演出、電視劇(片)、廣播劇作品類:音樂、舞蹈、戲劇、雜技、曲藝、民間文藝、電視劇(片)、廣播劇等。

書畫攝影類:美術、書法、攝影等。

傳統工藝類:雕刻、鑲嵌、剪紙等民間傳統工藝。

(三)時間範圍。

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參評範圍爲1997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發表、展出、演播的文學藝術作品和工藝美術作品。

第四章 獎項設置

根據我縣文藝創作發展的現狀,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擬設4個獎項、18個獎額,名次不分先後,獎項和獎額可以空缺。具體如下: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設獎10個;演出作品類設獎4個;書畫攝影類設獎3個;傳統工藝類設獎1個。以上4個獎項均爲作品獎,對每個作品(特別是綜合性藝術門類)包含的小門類不再作更細的劃分。

第五章 評獎標準

以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藝術性爲主要依據,注重社會影響力。

獲全國“五個一工程”獎、全國“羣星”獎、中國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重慶市“五個一工程獎”、重慶市文學藝術獎等獎項的作品,自動進入縣政府文學藝術獎終評程序。

(一)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

1、縣級以上(含縣級)出版單位發表或出版的文學與文藝理論作品。

2、具有較高的思想、藝術水平,並且在製作、裝幀、印刷質量上達到較高的水平,在讀者中產生較大社會反響的作品。

(二)演出、電視劇(片)、廣播劇作品類。

1、參加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繫統演播、比賽並獲得等級獎,同時產生一定社會效應的作品。

2、縣屬廣電單位錄製或參與錄製(參與策劃、確定選題、組織創作、承擔資金)並且擁有版權或評獎申報權的電視劇(片)、廣播劇,在市級(含市級)廣播電臺、電視臺播出,具有一定的收視、收聽率,社會反響比較大的作品。

(三)書畫攝影類。

參加縣級(含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工藝美術系統展出、比賽並獲得等級獎。

(四)傳統工藝類。

參加縣級(含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工藝美術系統展出、表演、比賽並獲得等級獎。

第六章 組織領導

縣委、縣政府成立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審委員會

由縣委副書記任名譽主任委員,縣委、宣傳部長和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主任委員,縣委宣傳部聯繫文藝工作的副部長、縣文聯主席任副主任委員,縣文廣新局、酉陽報社、電視臺、人事局、財政局、民宗局等單位負責人任委員。評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文聯,由文聯主席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選日常工作。

評審委員會與分評委會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由評獎委員會聘請。

第七章 申報程序

(一)作品申報。

1、填寫申報表。

2、參評作品的樣片(電視、廣播、音樂、舞蹈及戲劇作品完整、清晰的1/2錄像帶、CD、VCD、DVD光盤、錄音帶;戲劇、廣播劇作品提供文字腳本;音樂作品需提供詞、曲譜)。申報前請認真檢查報送作品的畫面和聲音質量。

3、圖書、文學作品的樣書,美術類作品的複印件。

4、創作、出版、發表、表演者的書面介紹,字數在500字之內。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文字材料請使用A4紙打印或複印。

第八章 評獎程序

(一)個人申報或單位推薦。

(二)評審小組初評。

(三)評委會定審。

(四)評審結果公示。

(五)縣政府表彰。

第九章 頒獎

對獲獎作品授予“酉陽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榮譽稱號,並頒發獎金。

第十章 評獎紀律

凡參與評選的作品有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評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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