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崗位職責(通用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78W

廢物崗位職責 篇1

爲了進一步加強對微信廢物的管理,根據當前管理體系設置情況,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成立危險廢物管理工作小組,並明確具體的崗位職責。

廢物崗位職責(通用6篇)

一、危險廢物管理工作小組成員:

二、崗位職責

1、組長崗位職責

1.1、組長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負責危險廢物管理制度、體系的審批工作,並監督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1.2、審查和批准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計劃,並監督其實施,審查、批註公司危險廢物上交審批表、文件和各類報表;

1.3、支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決策,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2、副組長崗位職責

2.1、在組長的直接領導下,根據國家、地方有關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組織制定公司的.相關危險廢物管理制度、責任體系;

2.2、全面瞭解和掌握公司資源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組長彙報,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2.3、組織開展公司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檔案、臺賬;

2.4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向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3、小組成員崗位職責:

3.1、設備保障部負責對本公司範圍內的危險廢物進行業務管理;

3.2、合理制定設備維護檢修週期,儘量減少危險廢物的產量表;

3.3、統計各車間危險廢物產生情況,並根據實際儲存量及時聯繫回收公司進行處理;

3.4、負責對本公司範圍內的危險廢物進行監督管理,制定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3.5、對生產、收集、貯存、轉移危險廢物的車間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危險廢物臨時存放點擊管理情況;

3.6、督促各車間建立健全的危險廢物臺賬;

3.7、負責向上級部門彙報危險廢物臺賬;

3.8、危險廢物產生車間負責對本車間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屬地管理,要責成專人集中收集。

廢物崗位職責 篇2

1、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2、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

3、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4、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5、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的管理,相關資料保存至少3年以上,更換管理人員時有交接手續。

6、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他問題。

廢物崗位職責 篇3

1、醫療廢物屬於醫院重點監管內容之一,直接關係到醫院環境及職工、病人的健康安全,操作人員務必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深刻認識重要性,嚴格按照崗位職責,操作流程,確保醫院環境人員安全。

2、收集之前務必穿好工作服、帽、口罩、一次性手套、筒靴等防護着裝。

3、按照病房、門診、化驗室等指定路線行進、收集、運行。

4、從各樓層病房護士指定移交地方,按照醫療廢物5分類分別收集,送到醫療廢物暫存處,按室內標識堆放、整理。再衝洗運送工具、關好門窗、保管登記本,做好每天醫療廢物統計量等。每星期沖洗消毒儲藏室,在移交、沖洗期間,務必穿好工作服等。

5、在收集運送過程中,如發現科室或人員不按要求有違規行爲,應立即向後勤科或院辦直接反映。

6、如從業人員未按崗位職責、操作流程、違規操作,應承擔其後果並醫院相關制度執行。

7、在醫療廢物整個收集、運送、貯存、處置過程中加強責任心,嚴防流失。

廢物崗位職責 篇4

1、負責醫療廢物管理的專職人員應按照工作流程對全院進行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登記工作。

2、在進行以上的處置過程中應做好相應的個人安全防護。

3、醫療廢物的'專職管理人員應每日從醫療廢物的產生地,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流程運送至醫院內部指定的醫療廢物點進行分類貯存。

4、專職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檢查包裝物或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點。

5、專職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6、運送醫療廢物應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7、每日運送工作結束後,應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8、負責與醫院移交醫療廢物,完備手續。

9、醫院感染科負責指導並檢查醫療廢物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廢物崗位職責 篇5

醫療廢物管理崗位包括院長,科主任,後勤科,護理部,防保科。

各個崗位職責如下:

醫療廢物各部門的管理職責進一步加以明確:

(一)責任對象:

1、院長爲醫療廢物管理第一責任人

2、科主任爲各科室(部門)第一責任人,護士長具體分管醫療廢物管理工作。

3、後勤科爲醫療廢物院內收集、轉運、暫時貯存等管理的主要部門。

4、護理部、供應室爲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的主要回收、轉運部門。

5、防保科爲醫療廢物安全管理監控部門。

(二)責任範圍:

1、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範圍:

(1)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指導有關部門制定全院醫療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定期召開相關科室責任人會議,對具體工作進行考評和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並指揮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2、科室第一責任人及護士長責任範圍: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各科室醫療廢物管理規章制度;

(2)負責所在科室醫療廢物安全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工作人員對本科室發生的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並報告相關管理和監控部門。

(4)負責本科室有關一次性醫療用品領用和醫療廢物回收登記資料的保存與管理。

3、後勤科責任範圍: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場所及廢物轉運人員工作制度;

(2)監督指導醫療廢物安全管理暫時貯存場所工作人員和廢物轉運人員嚴格執行醫療廢物安全管理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3)負責採購和提供符合規範要求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人員嚴格執行醫療廢物安全管理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4)負責醫療廢物轉運過程中發生的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的緊急處理工作,並報告相關管理和監控部門;

(5)負責對醫療廢物登記資料進行保存管理。

(6)負責採取和提供符合規範要求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工具、容器和包裝物;

4、護理部責任範圍;

(1)監督指導護理人員嚴格執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和安全管理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2)協助組織全院護理人員醫療廢物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負責對全院護理人員提供醫療廢物安全管理技術的指導;

(4)當醫院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根據需要進行護士人力的調配。

5、防保科責任範圍:

(1)在醫院醫療廢物管理第一責任人指導下,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並具體組織實施;

(2)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時貯存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3)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時貯存過程中的職業安全防護工作;

(4)負責組織全院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安全管理培訓工作;

(5)負責組織對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的緊急處理工作,並及時報告第一責任人;

(6)負責指導有關醫療廢物登記資料的保存和管理;

(7)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的其他問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公佈。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等活動。

醫療衛生機構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

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第四條 國家推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鼓勵有關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技術的研究與開發。

縣級以上地方people government負責組織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國家對邊遠貧困地區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給予適當的支持。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people government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各級people government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與醫療廢物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爲進行舉報、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 醫療廢物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七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爲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第八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本條例的行爲發生。

第九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爲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十一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people government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第十四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條 禁止郵寄醫療廢物。

禁止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

有陸路通道的,禁止通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沒有陸路通道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people government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採取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後,方可通過水路運輸。

禁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第三章 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

第十六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並按照類別分置於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第十七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定期消毒和清潔。

第十八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本單位確定的內部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運送工具使用後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和清潔。

第十九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前應當就地消毒。

第二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第二十一條 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縣級people government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並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消毒後集中填埋。

廢物崗位職責 篇6

一、危廢管理崗位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負責本單位的危險廢物的管理工作。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危險廢物,必

須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點。並由專人管理危險廢物的入、出庫登記臺賬。

3、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示。

4、應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

5、跟蹤記錄危險廢物在生產單位內部運轉的整個流程。與生產記錄相結合,建立危險廢物臺賬。

6、發生危險廢物事故要及時上報,不能隱瞞事實,並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

二、環境保護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並完善本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

術規程、各項環境保護制度,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環保)“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4、深入現場對各種直接作業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並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負責對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搞好環境保護,實現文明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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