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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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1

1、在上級的領導和監督下定期完成量化的工作要求,並能獨立處理和解決所負責的任務;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通用5篇)

2、推行公司各類規章制度的實施;

3、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各項實務的操作流程和各類規章制度的實施,配合其他業務部門工作;

4、管理勞動合同辦理用工、退工手續;

5、執行招聘工作流程,協調、辦理員工招聘、入職、離職、調任、升職等手續;

6、負責管理人力資源相關文件和檔案。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2

1、負責公司的人事招聘及教育培訓工作;

2、完善公司的招聘流程和招聘體系,實施招聘、甄選、面試等工作;

3、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並分解、實施;

4、負責公司培訓實施、跟蹤、反饋,包括入職培訓,通用類課程的在職培訓等;

5、配合完成其他人力資源項目的實施。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3

1、開發、建立、維護招募渠道;

2、招募/錄用作業及新人報到手續辦理;

3、招募效能分析規劃、檢討、改善;

4、推動招募作業標準及流程優化;

5、招募相關的其他事項;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4

1、執行入職、離職、調任、升職等手續流程;

2、人事系統操作(入離職、架構調整等);

3、餐廳管理組勞動合同管理及存檔;

4、負責HR部門行政工作(預定會議室、HR會議記錄等);

5、企業文化建設相關活動協助(企業月刊、員工關愛活動等);

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

人事管理者代表職責 篇5

1、負責新客戶和業主的開發;

2、負責客戶與業主的接待與諮詢,提供顧問式的諮詢服務;

3、負責公寓、別墅、寫字樓買賣、租賃的全過程,包括識別需求、帶看促成、簽約及後期維護和老客戶經營等,促成業務的不斷成交;

4、能力得到不斷提升後,組建銷售隊伍,培養銷售人才;成爲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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