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9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8.56K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

一、財產要做到帳目清楚保管、帳物相符。學校後勤要建立固定資產帳,低質易耗品帳,並分門別類安排專人保管定期覈對。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9篇)

二、校實行財產保管責任制。各科室財物要建立登記卡,學期初科室負責人與後勤簽訂保管責任書。學期末覈查,如有損壞丟失,分清責任,照章賠償。

三、產專管員負責建立分管財產帳。新購買的財物要及時驗收入帳。教職工領用、使用要登記、簽名。每學期末,專管員要做好財產清算、催還維護、保管等工作,並把有關結果送後勤。

四、財產責任人和專管員要對學校財產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屬不能自修的,應及時填寫維修單,由後勤安排人員修理。

五、外借學校財物,需經學校領導批准,併到後勤辦理借用手續,借用後要歸還。

六、學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財物,不允許擅自調配或挪作他用。如需變動需報後勤調整。

七、購置學校財物,先由業務部門按實際需要數量書面向後勤提出購買申請。由後勤審覈後送領導審批。領導批准後由後勤組織購買。購買回來的物品必須由專管人驗收入帳後才能投入使用。(凡購實物,無驗收人簽名不能報帳)。

八、各科室的鑰匙後勤根據業務需要指定人員持有,持匙人員要到後勤登記並負責財產保管責任。期末,科室責任人應自覺地將鑰匙交後勤統一保管。

九、學校實行全員管理財物制度,師生共同愛護公物,對財物保管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財產管理員崗位制度

一、樹立主動爲教工服務的意識,按照財產管理規定,認真做好學校財產的管理工作。

二、根據請購單和購物發票做好財產的驗收工作,加強財產的管理並及時登帳,做到帳物相符。

三、認真做好各類用品的領用和發放工作,按物品分類建立領用登記,經領用人簽字後方可發放。

四、庫存物品應做到有序存放,定期進行清點,與帳冊進行覈對,做到庫存物品與帳冊相符。

五、嚴格執行物品管理有關制度,加強對物品的管理,特別是危險物品的保管,認真做到防盜、防火、防潮等保護工作。

六、完成學校交給的其他工作。

財產清查制度

一、物資器材必須在每年年終,以單位負責人爲首,組成清查小組,對單位的全部財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

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必須由清查小組研究決定,發生盈虧,立即查明原因,並填寫“物資器材盤盈盤虧報告單”按規定程序處理。

三、物資器材使用年限過長,損壞不能使用或技術進步淘汰時,必須通過有關程序報批,覈准後及時辦理註銷手續。

四、已報廢的物資器材,可拆完好零件,一律交財產管理部門入消耗帳。

五、已報廢財產的出售時,不得由個別部門擅自作價處理,必須經財產管理小組認定後方可出售,殘值按財產管理制度的規定進帳。

六、清查盤點結束,清查小組必須編制清查工作情況說明書,存入檔案。

財產借用制度

一、一般財產外部借用,需經過單位負責人批准,方可由總務部門辦理借用手續,開具出門證。

二、一般財產單位內部借用,需經過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由財產管理部門辦理借用手續。

三、大件或貴重物品的借用,需以單位負責人爲主,會同財產管理小組成員討論同意後,方可辦理借用手續,門衛註銷出門證檢查放行。

四、貴重、精密物資器材不可借用於個人,擅自將貴重、精密物資器材帶出校外,一經發現必須進行嚴肅教育,單位借用需經財產管理組集體討論決定。

五、借用物資器材如有損壞必須按原樣修復,修理費借用人員承擔,如有遺失按單位的賠償規定處理。

六、借物歸還時必須當場驗收,檢查無誤後方可歸還借用憑證。

財產移交制度

一、財產管理人員離職時,應將其經管的財產(固定資產、底值耐久品、消耗品)列清冊點交給接受人。

二、原財產管理人員應將帳本、卡片、電算化軟件及移交時數據備份等有關財產管理資料登記造冊,交於接受人。

三、盤贏、盤虧的財產必須有移交人、接受人和監交人三人在場。

四、財產與資料移交時需移交人、接受人和監交人三人在場。

五、移交清冊應有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的簽名和蓋章,並附移交情況報告。

六、移交清冊及報告歸入單位檔案管理。

七、移交情況報告必須寫明移交人、接受人以及監交人,一份送楊浦區學校會計結算中心、一份送教育局計財科。

申購制度

一、各教研組(室)和其他部門,需購大宗設備,應列入年度(學期)計劃範圍內,在開學第一週由各組室或其他部門提出申購,並說明購置原因,由教導處、總務處會同商討,經校長批准後編選學期計劃購置科目內。待購辦時根據輕重緩急安排先後採購。

二、凡臨時性申請購置設備和教學用品以及其他一般商品時必須按照業務需要和資金可得等情況給予酌情采購。

1.各教研組申請購置一般教學用品,由總務處會同教導處審覈。

2.各教研組申請購置設備,需在一週前填寫申購單,經教導處根據教學需要提出審批意見,交總務處主管審覈後進行採購。

3.請購辦公室用品由財產管理員根據庫存情況和歷年使用記錄填寫申購單,交總務主管批准決定後再採購。

4.以上1—3內容的採購,一律由外勤人員統一辦理,或指定人員採購,均需總務主管批准,未辦妥申請審批手續或私自採購者一律不予報銷。

三、一般圖書請購,由主管教導主任會同圖書資料室根據覈定經費、學生用書和教師用書,一般照經費覈定比例審批,交圖書管理員負責採購。

四、要發揚勤儉辦學的作風,在申購設備物資時應充分利用現有設備和物資,提倡因陋就簡,自制教具,減輕購置壓力。

五、凡申請購置設備、教學用品、辦公用品都必須填寫申購單,經校長批准後,方可採購。

驗收制度

一、凡購置的教學設備儀器、教學用品、設備和其他辦公維修物品,外勤購回時需逐筆送交財產管理員進行覈對驗收。

二、辦理驗收覈對時,按發票內容,覈對型號、編號、質量和數量是否逐項符合,如型號、編號不符,質量欠佳,數量不足,均需立即由經辦人辦理退換或補足數量的要求。

三、辦理驗收覈對時,以上逐項符合發票所開內容(固定資產)由財產保管員簽發驗收三聯單,一聯連同發票交主管人員,交出納辦理轉賬或現金結算,一聯留存藉以登記賬冊,一聯連同物品交申購部門,同時記入部門財產賬。

四、教學部門申購儀器和教學設備辦理驗收覈對時,應請申購使用部門會同財產保管員一起辦理驗收。

五、購入貴重儀器及貴重物品時,除由財產保管員按規定手續進行驗收時,並請總務主管複驗,對劇毒藥品驗收儲藏妥善後,也請總務主管進行復驗,以示鄭重。

六、財會部門根據申請批准單、發票和驗收單三者齊全相符,並有經辦人、校長簽字,方能辦理結算手續。如果不符合審批內容和數量以及發票,均不能辦理。

領用制度

一、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領用教學用品、辦公用品,須做到務必節約,不鋪張浪費。

二、教師領用教學用書,必須在學期結束後,將上一學期用書歸還後,方可在教務處辦理領用手續。

三、教師領用教學器具(投影儀、錄音機和電腦)必須在開學前一週在財產管理員處辦理領用手續(填寫領用單,寫清領用教學器具的名稱、編號、機號)財產管理員一一覈實,當場試機後方可領取。

四、教室、教研組(處、室)領用辦公用品(粉筆、黑板擦、掃帚、墨水等)均應在開學前一週,在財產管理員處辦理領用手續,簽名方可領取。

五、專用設備(自然常識教學用品用具、美術教學所用顏料用紙、音樂教學、電子琴、鋼琴以及電教設備)應由專用教學人員在財產管理員處辦理領用手續,填清所領用的教學專用設備領用單,經財產管理員覈實,方可領取。其他人不能領用。

六、財產管理人員、教導處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執行領用制度。

報廢、報損制度

一、每學期期末在清查中發現不能維修的財產,及時做好報廢、報損工作。

二、報廢、報損物品要通過與學校財產管理小組審覈後填

三、報廢、報損物品價格在500員以下,經校領導部門批准同意,方可報廢、報損。寫報廢單。

四、報廢、報損物品價格在500元以上,需上報教育局計財科,經批准後報廢、報損。

五、報廢、報損物品後,及時註銷。處置財產時必須由三人在場並簽名。

六、報廢的殘值應及時入帳上交區財政。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2

爲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省學校對公共財物不必要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使學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文明校園,特規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課桌凳椅以及其他設施期初由班級登記交到總務處統一存檔,分班造冊登記,交班級按學期包乾管理使用。教室內的各種設備應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如有損壞,請班主任及時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該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故意損壞財物者均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四、對所損壞的設備,均需由該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員寫出報修單交到到總務處,由總務處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

五、每個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子,課桌、椅子不準塗寫、刻字。對於亂塗、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並責令修復如初,或照價賠償。

六、學校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簽字承包,原則上一包一學年。中途若學生變動,必須到總務處做好財產交接手續。不與總務處做好交接手續的將按學期初數處理。

七、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

八、各班必須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離燈熄。不得損壞線路設備。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3

學校財產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以下簡稱校產),是每個師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延長校產使用年限,提高校產使用效率,確保其正常運行,是貫徹執行勤儉辦學,提高教育事業經費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爲克服財務管理中重金輕物的'思想,切實加強校產管理,確保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校產涵蓋的範圍

第一條、校產涵蓋的範圍包括以下十個方面:

1.教室

2.專用教室(含操作室、準備室、音、體、美、勞、階梯室)

3.辦公室

4.食堂(含餐廳)

5.男女學生宿舍及教工寢室(含浴室)

6.田徑場地(含籃球場、排球場、羽毛球場、器械場)

7.體育館(含乒乓球室、器材室)

8.物品(器具)儲藏室、倉庫

9.總控室

10.其他公共區域:報告廳、微機房、語音室、中心機房、課件室、電教設備、自行車庫、校門、圍牆、配電房、學校小賣部、照明及消防設備、衛生設備、衛生設施、草坪、花卉基地、花壇及廣場、宣傳長廊等。

第二章管理組織系統

第二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

1、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副校長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爲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爲各辦公室主任;各班級財產分塊主管爲年段核心小組,具體負責人爲班主任;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微機房、語言室、體育館、中心機房、課件室、電教設備、階梯教室、音、體、美、勞室、體育館等)的財產負責人爲各專用室負責人;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爲食堂主任;學生寢室的財產負責人爲各相關班級的班主任,田徑場(含籃球、排球、羽毛球場)財產負責人爲體育室負責人;小賣部的財產負責人爲店主;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爲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三條、總務處協助財務覈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賬並立下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賬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覈對無誤後,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品德。

第三章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五條、學校添置財產,先由各處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審覈,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六條、學校基建和校大型維修,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長組織人員進行預算編制,交校長辦公會議確定,必要時須報教育局批准;基建維修和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形式,必要時報請教育局基建辦或委託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公開招投標。

第七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後,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後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八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賬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並簽字,嚴格手續,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十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一條、班級和學生寢室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年段長證明),中途發生變化(增減),發現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爲考覈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二條、教師寢室財產由其教師本人負責,總務處一般一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三條、總務處依據以上規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瞭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四條、校長室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十五條、校產原則上不出借。如確實需要的,應由借物單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條,說明物品、數量、歸還時間等內容。出借人簽名並經校長室批准後,總務處備案方可出借,並由總務處開具出門證。本校教師確因特殊需要向學校借用財產的,也應辦理相關手續。出借財產由總務處限期收回。歸還時應嚴格驗收,遺失或損壞的,應按賠償制度處理,教學儀器爲常用設備,原則上不予出借。

第十六條、班級電教設備、多媒體設備的管理及責職落實

第一款班級電教設備包括:投影儀、屏幕及固定架鉤、電教箱、電源接線板,每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由現教辦公室清點設備,並當場演示後,由班主任填寫“紹興縣實驗中學教室電教設備清單”,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爲班級電教設備責任人,負有平時對設備的管理、使用自檢自查、聯繫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等責任。

第二款多媒體教室設備包括:液晶投影儀、視頻展臺、VCD、錄像機、雙卡座、功放、無線話筒、有線話筒、多功能講臺、電腦、數碼電視接收器等(各多媒體教室都有具體配置清單)。每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由現教辦公室清點設備,並當場演示後,由班主任填寫“多媒體教室設備配置清單”,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爲多媒體設備責任人,負有平時對設備的管理、使用自檢自查、聯繫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等責任。

第五章賠償制度

第十六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並索賠。

第三款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瞭解並覈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並索賠。

第四款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並索賠。

第五款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分塊負責班級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並索賠。

第六款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職責任。

第七款報損財產修復後,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覆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執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八條、未增值校產損壞照價賠償,已增值校產損壞按現價賠償,貶值校產損壞由有關部門或領導估價後賠償。

第十九條、無法評估現價的校產,按原價的一倍至三倍進行賠償;有意損壞的,原則按原價的三倍進行賠償。

第二十條、損壞後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後校產內的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二十一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後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二十二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用書面形式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由總務處覈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並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會室繳納)。並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並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後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後立即索賠,並當場開具由財會室發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會室。

第六款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覈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會室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教師個人損壞財產而隱瞞實情、謊報或逾期(直至期末檢查)不報的,將在績效工資中強行扣除賠償,並視情況按教師崗位責任制和月崗中有關條款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八款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九款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付賠償金後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准可先修理後支付賠償金。

第十款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出具校產回收證明報校長室,校長室據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六章報廢制度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超過使用年限,並被確定不能使用和修復的,或修復費用大於使用價值的,低值財產或另星校產應由總務處鑑定,校長室主管領導批准,填《報廢單》,調整財產帳。高價值校產或大宗校產的報廢須經校長批准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報請教育局審批。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所提校產,主要指固定資產即指在多次使用過程中並不改變它自身的實物形態者,不包括高(低)價易耗品、文具紙張、一般低價辦公用品、化學藥品、低檔塑料製品用具、衛生工具、報紙等。

第二十五條、在執行《學校財產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績或貢獻的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其他個人,總務處將呈報校長室予以公開表揚,並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定不符,則執行上級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洛陽市第四十九中學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後執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4

爲了搞好學校財產管理工作,本着一切爲了教學的原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對各宿舍、班級、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教導處、辦公室、廚房、保管倉庫財產進行重新登記,簽字負責。

二、每個教師和在校工作人員都是保管應保管財產的責任人。

三、每個教職工是本人宿舍財產的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責任人,司務長是後勤責任人,實驗負責教師是實驗室財產責任人,微機室負責人是微機室財產責任人。

四、財產出現問題(損壞或丟失),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賠償或罰款)。

五、實行獎懲制度,對管理好的責任人酌情獎勵,管理差的酌情罰款。

六、各班要制定相應的財產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5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築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年級、教研組、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櫃、桌、沙發等物品。

3、教室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寢室內牀鋪及各類電器、桌凳等。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教學機房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等。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教具、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對全部財產負責,總務處在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對全校財產負責管理。

3、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爲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並報分管副校長審覈,經校長辦公會同意,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批簽字後,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爲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1)購入、調入的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賬面原價、調撥價等記賬。

(2)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賬。

(3)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等全部成本記賬。

3、辦公用品的領用由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按照覈定的人數統一到保管室領用。

(三)財產的年核及移交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爲一階段(班級財產每學期爲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負責財產年(期)初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期)末覈實驗收工作。

2、處室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一式二份),並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管理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的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總務處在學期中對財產實行不定期督查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4、財產的年核方法及程序①暑期放假前一個星期,各處室部門、教研組和班主任要按照總務處配發的財產設施目錄清單對責任範圍內的財產進行一次自查,之後總務處派人進行覈實驗收,並形成財產驗收報告。②每個學期結束前,圖書室、體育器材室、微機室、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保管員)要將所有領借、用圖書資料或器材追回並整理盤點。學期結束最後一週教務處和總務處聯合對以上部門進行財產驗收年核,年核辦法:查徵訂目錄與實際數字是否相符;查配置帳單、入庫單與實物是否相符;查財物保管、使用情況看是否有損壞。根據驗覈結果形成驗收報告。③驗收報告要寫出財產遺失或破壞的數字和處理意見。(參照財產物資賠償制度)報告一式三份,分別送辦公室和財務室各一份。

5、由於工作調動或退休等原因離開原單位,必須到總務處辦理財產交接手續,否則學校一律不予辦理調動有關手續。

6、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等需要進行財產調整(或負責人變更)有關人員需到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凡是未辦理變更手續的,將追查原領用保管人責任。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技術人員作出鑑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後,由相關人員書面上報,總務處簽署意見,分管後勤的校長審覈,最後報校長辦公會同意後,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室報損,然後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不得任意銷燬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變價處理在工會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其收入要上交到學校專戶。

三、公物的借用與損賠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單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由當事人根據損壞的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學校教職工攜公物出校門必須持總務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4、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准。

四、財產物資賠償制度

第一條:財產、物資損壞、丟失的索賠,由總務處負責,財務室進行協助。

第二條:財產、物資在儲存過程中損壞、丟失,經查明由於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擺放、取用不當;

2、收發失誤;

3、由於未採取恰當措施造成財產、物資腐爛、黴變、蟲蛀、鼠啃等。

4、由於未採取有效的防盜措施,造成財產、物資被盜。

5、其他保管不善的情況。

第三條:財產、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的賠償,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發到個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與用品,包括各種教學用品、測試儀器、電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辦公桌椅櫃等,在未達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丟失或非因公損壞時,由領用人自行進行賠償。

2、各種財產使用年限:

(1)電工工具:5年以上;

(2)三角板、圓規:2年以上;

(3)收錄機:3年以上;

(4)跑表、計算器具:4年以上;

(5)辦公桌椅:不能出現刻畫痕跡,不得私自撬鎖。

(6)其他教學設備設施按照使用年限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2、公共物品損壞、丟失,該物品的管理部門應及時確定責任人,由責任人賠償,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由該使用或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共同賠償。

3、學生故意損壞、丟失學校財物,由物品歸口管理責任人確定當事人,由當事人賠償;無法確定當事人的,由管理責任人賠償。學生故意損壞的加倍處罰,並將其處罰事由通知家長(另見《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4、貴重物品如照相機、電視機、功放、攝相機、電腦、樂器等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制定相應的使用和保養制度,由於使用和保養不當造成損壞時,由責任人賠償。

5、圖書、資料管理部門要建立借閱制度和相應的管理制度,丟失、損壞圖書資料,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因工作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學校在辦財產移交時如有財產丟失或損壞,應先進行財產、物資賠償之後纔可辦理其它手續。

第五條:財產、物資損壞、丟失後的索賠責任及賠償程序。資產管理幹事將有關情況和應賠償金額等寫成書面報告,交總務主任簽字後,交財務室,並通知有關人員到財務室交款,或從其工資中扣回其應賠償金額,如賠償較大不能從當月工資一次扣回時,可以分月扣回每月扣款金額不能小於該責任人當月所發工資的50%。

第六條:本校職工的親屬及來客損壞我校財產,由該職工承擔賠償責任,按照本制度對職工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賠償款項由學校財務室統一收取,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收取賠償款項,平時的款項應及時上交學校財務室。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6

爲了加強物資器材的管理,學校的總務主任、財產保管員是學校財產的專職管理員,對學校房屋、其他建築、綠化、設備、辦公事務用品等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全校各類財產總帳、分類明細賬及消耗品帳,管理其它專用教室部門的財產帳。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門須徵得有關部門同意,憑學校統一出門證(由總務部門出具),雙體日(包括節假日)物品一律不準出校門。

二、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如需外借必須在不影響教學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須填寫借用單,校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時收回,並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有關制度執行賠款。

三、領用物品應按“必需、節約”的原則,財產管理人員按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財產管理員記入個人領用卡。領用人簽名後即可發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調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向財產管理員提出,辦好領用和清退手續。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學校的同志,應及時辦理好物品清退手續。

六、固定資產如損壞,應本着勤儉節約的精神,予以修復,不能修復的,經主任批准,填寫報廢單,送上級部門審批。

七、各種貴重物品應嚴格執行借、還手續,未經總務處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帶出單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應根據個人物品領用卡記載的規格、品名、數量進行,由財產管理員寫明清退日期並簽名。

九、養成愛護公物的自覺性,物品和設備保管不當造成損壞及經濟損失的應視情節輕重給與批評教育並適當的經濟賠償。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7

爲了加強學校公物管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培養全校師生愛惜公物的良好習慣,責任意識,杜絕惡意損壞或遺失公物現象,特制定本賠償制度。

一、總則:

校產賠償制度本着“無意損壞按原價之半賠償。有意損失按原價賠償”的原則確定(自然損耗損壞除外)。

二、賠償參考價:

1、物品類

(1)課桌椅:損壞一張凳面賠償40元,損壞一張凳腳賠償20元,損壞一張桌面賠償60元,損壞一張桌腳賠償30元,損壞書櫃門活頁賠償20元。

(2)門鎖:損壞鎖芯一個賠償40元,損壞整鎖一個賠償80元。

(3)窗掛鉤:損壞窗掛鉤或月牙鎖每個賠償15元。

(4)玻璃:損壞教室門玻璃每張賠償20元,損壞教室窗玻璃每張賠償60元。

(5)燈具類:損壞日光燈管每支賠償20元,損壞插座每個賠償20元,損壞面板開關每個賠償20元。

(6)教具類:直尺,三角板,圓規損壞一個分別賠償20元、25元、25元。

(7)圖書類:損壞或遺失圖書照價賠償。

(8)電子產品類:根據實際維修情況進行賠償,個人保管的電子弟品,若有遺失,視責任賠償半價或原價。

(9)生活用具類:損壞淋浴軟管或噴頭20元,淋浴水龍頭100元,水箱100元,洗衣臺下水20元,冷水龍頭15元,衣櫃門活頁每個20元。

其它未列公物一律按該物價值,視損壞程度及責任狀況賠償。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8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爲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工作,特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爲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爲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後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並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x中學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9

一、圖書資料是本校圖書室的物質基礎,是國家財產,讀者必須愛護圖書資料。如發現折卷、污損、撕剪、塗改、批註、遺失等現象,按本制度由借閱人賠償。

二、凡遺失圖書資料者,購買原書賠償;不能賠償原書時,按下列規定賠償現金:

1、一般圖書,按原價的1-3倍賠償,貴重圖書按原價的4-6倍賠償;

2、成套的多卷書、連續出版物、期刊資料等,如遺失其中一冊,應按整套價格賠償。

三、凡損壞的圖書,按程度不同分別處理:

1、凡損壞情況不影響圖書內容完整時,按原價的10%-30%賠償;

2、損壞嚴重的按本制度的第二條賠償。

四、對有意損壞圖書、盜竊、或謊報遺失不還書者,追回原書,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原價的1-10倍賠償。

五、不配合執行以上制度者,不給與繼續借閱。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爲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爲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爲師生服務,爲教學服務。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築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櫃、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爲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後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後,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爲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範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同意後,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爲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覈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並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鑑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後,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後勤的校長批准後,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後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燬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着專款專用的原則,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註明借用期限,並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爲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係自動轉爲租賃關係,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後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爲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爲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牀櫃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爲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爲了加強學校財產的管理,更好的做好教室財產的保管工作,特制定教室財產管理條例如下:

1.由班組包乾管理,班主任老師或班級財產保管員負責檢查,並做好清單檢查記錄。

2.教室所有財產、財產代碼編號(票貼)由各班包乾管理。財產代碼編號不能隨意撕下。如有掉下應報總務處,重新補上;對撕下編號不報者,按損壞公物賠償。

3.學校和班主任老師,應定期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使全體學生從思想上重視愛護學校財產。

4.對無故損壞公物的學生,除教育或違紀處理外,要求該生按原價或修理價酌情賠償;當公物損壞,查不出損壞者,則有班級集體賠償。

5.班主任或班級財產保管員,應對教室所有財產進行每週檢查一次;如需修理,應立即到總務處報告,由總務處派人及時修理。

6.學生在打掃衛生時應注意安全;放學後應關好門窗和日光燈,積極配合學校'清校'制度。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覈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以備覈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爲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設備、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現損壞行爲,要及時制止並報告。節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爲私的行爲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儘量減少財產損失。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爲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對損壞公物行爲特制定如下賠償制度:

1.凡因不慎損壞學校資產後,能主動與總務處聯繫說明者,按其損壞公物原值賠償。

2.凡不慎損壞學校資產後未主動聯繫說明,被別人舉報或學校查出者,除按公物原值賠償外,還須接受公物原值50%的處罰。

3.凡因打鬧損壞公物者,除按公物原值賠償外,還須接受公物原值100%的處罰和紀律處分。

4.各教室、辦公室內發生公物損壞,如無人認可,由班、辦公室集體賠償,賠償價格由總務處報請學校酌情決定。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一、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人盡其職、物盡其用的原則。

二、學校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三、學校財務財物進出要有審批意見,要辦理進出庫(室)借還手續,誰借誰還,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無理強行借物和無償使用。管理人員也不得擅自將財產、物資出借,一經發現,必須追查責任。

四、學校財產、物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或破壞。對財產實行管理責任制。按使用部門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定期檢查,誰用誰管,明確責任。

五、學校財產如有丟失、損失等,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如遇抵賴或無理取鬧不賠償者加賠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六、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換或出售。

七、財產物資管理人員及教職工,工作調動要辦理交接手續,負責和使用學校的財產、物資都要清點交出,不得自行帶走。

八、財產管理人員要勤勤懇懇,廉潔奉公,一視同仁,敢於堅持原則。所有物品要做好驗收、保管,嚴格手續制度,做好收發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九、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維修保養工作,平時加強檢查,發現有損壞,立即向總務處彙報,及時維修,延長財物的使用壽命。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5

一、 總的原則:

凡物品丟失、損壞要主動報學校,如屬於保管不當和非因公損壞,追究個人責任並酌情予以賠償。

二、 賠償標準:

1、課桌價值100元,桌面、桌腿及其它大件全部損壞,按部位分別扣50-100元。根據桌子損壞程度分別賠償10-20元。

2、椅子原值50元。椅子、椅腿大件全部損壞按部位分別按20-30元進行賠償。

3、門的原值100元,根據門的損壞程度分別按60-80元賠償。

4、玻璃大塊按10元,小塊按5元賠償。

5、玻璃黑板大塊按100元,小塊按40元賠償。

6、其它:牆壁、燈管、開關損壞後,按現價賠償。

7、各辦公室及教室財產損壞,且責任不明的,由組長或班任負責賠償。

8、學校財產損壞且價值不明,由學校酌情定價,責任人按價賠償。

三、要求:

以上規定望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師們協助學校做好學生工作,以教育、規範爲主,賠償爲輔,健全我校財產管理制度,力爭把我們的學校建設成爲文明、和諧、整潔、美麗的校園。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6

財產物資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着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爲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於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正確區分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爲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爲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並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覈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爲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爲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餘爲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2、固定資產保管員每月要與各分室保管員覈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覈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保管員與分室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並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組辦公用具實行包乾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並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對各班級、處、室、組在一年中固定資產使用保管認真負責,爲學校節約資財成績顯著的,保管員應報經總務處及校長室批准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於損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負責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7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爲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工作,特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爲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爲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後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並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仁壽縣五福鄉初級中學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8

學校財產管理規章制度學校財產的管理是總務工作的一項基礎工作。爲了創建與品牌學校相一致的財產管理制度,更好地管好、用好學校的財產,最大限度的發揮財產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產學校財產主要分爲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時間較長,單位價值較大,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實物形態的物質資料。

我校的固定資產大致分爲:

1、傢俱設備:辦公桌椅、課桌椅、櫃架、實驗桌椅、會議桌椅、沙發、牀鋪、衣櫃等;

2、教學設備:教學儀器、標本、模型、電教設備等;

3、圖書(包括聲像資料);

4、文體設備:體育器材、樂器、服裝等;

5、交通運輸工具:機動車輛等;

6、醫療器械:

7、辦公與事務用品:電氣設備、打印機、速印機,複印機,計算器等;

8、生產勞動設備,指機械和工具等;

9、其它如房產等。

二、學校財產的常規管理學校財產的管理原則應該是:物盡其用。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用須先管,而管是爲了用;

常規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組織保證,又要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措施,並要形成系列化、規範化、經常化。

1、建立組織管理系統,使財產管理有可靠的組織保證。

(1)校長對全校的財產總負責,實行統—領導。

(2)總務處在校長的領導下,對全校財產負責統管,財產管理具體由財產管理員負責。各部門負責人對自己所屬部門的財產負責,班主任對自己班級財產負責,個人對自己所管理和使用的學校財產負責。

全校教職工和學生對學校財產都有用好管好的責任,不允許只用不管,誰使用誰負責,在管理上實行管用相結合。

2、建立固定資產帳、卡登記、領用和賠償制度。

(1)建立固定資產總賬:由學校會計統管。先要按照規定設置固定資產科目和財產資金情況表。倉庫管理員還要建立財產明細賬,對全部財產予以登記;

學校會計要記載財產總值和財產資金活動情況。各部門要建立財產帳薄,管理記載要與實物相符,並要與總賬相符。

(2)建立領用、借用、賠償制度。凡經常使用的設備,可以領取專用,價值較低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價值較高的由校長簽名同意,並填寫領用財產登記單,倉庫管理員發放財產後,應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註明,同時做好財產分佈記錄:用者交還時,還要有註銷手續。

凡臨時使用品,可作借用處理,辦理借用登記手續,並由借用人簽字;

交還時,仍要在該檔內登記交還日期,並記錄物品的完好情況。

教職工調出學校時,需辦理完財產移交手續方可辦理調出手續。

賠償制度是指:財產發生人爲損壞或損失時,經教育對當事人進行的經濟制裁。

(3)總務處要建立校舍的資料檔案,做好房產編號。對校舍房屋的結構、面積、位置、價值和用途,都要詳細記錄;

新建房屋應保存設計、施工的全部圖紙以及水、電、煤氣的安裝線路圖、消防設施、上下水道線路位置、施工合同、驗收證書,建設金額及來源等。

3、經常檢查、定期清理學校財產。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於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年終或學年終,全面清查一次;

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爲年終決算提供情況。

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總務主任組織財產管理員等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帳,按帳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儘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緻的分類、統計、覈實,賬目覈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並編制財產清冊;

在賬目覈實後,要及時調帳,並填報財產增減表。

部分財產的清點:根據學校情況有重點地進行。目的主要是爲新學年做好準備,以便維修和添置。

4、維修和保養維修分經常性維修和集中大修。經常性維修,應根據維修項目的情況,及時進行,以保持財產設備最佳狀態。

工程較大,工期較長的項目,除特殊情況外,可在假期進行,以不影響教育教學。對於易損零件,學校應有一定數量的儲備,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大量的低值易耗品是日用雜品、文具和紙張,還有各項維修配件,節假日用品,如黨旗、國旗、彩旗、橫幅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計劃採購,留有儲備,保證供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應按需供應,分類定位擺放,一目瞭然,心中有數。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帳,有盤點制度,每日或一學期有一次報表,不管是誰來領物都應嚴格登記。

6、搞好財產設備的管理,要堅持思想教育。

(1)學校領導要教育全體師生員工,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規章制度的建立增強了管理人員的責任和權限。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對學校的財產都不準私自使用、轉移或調換,如發生要進行教育、制止。

(2)有針對性地向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開學初進行宣傳規章制度的教育;

其中發現好人好事及時宣傳,期末結合評選財產管理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教育。

(3)學校領導應重視平時的管理育人。要經常進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準推拉;

開窗戶時要掛風鉤,關窗時要插插銷;

在實驗室上課師生要嚴格按實驗操作規程操作,節水、節電,人走燈滅等等。還要進行文明舉止的教育、門要輕開輕關、不準用腳踢;

借用圖書不準亂畫亂寫字。總之,管理人員也是教育工作者,學校總務處和政教處要密切配合,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

三、財產管理辦法:學校財產實行臺賬式管理

1、各辦公室、教室、門衛及食堂內的學校財產,統一清理造冊,並由各處室班級負責人簽字後,由各處室自行管理。

2、教職工宿舍內的校產。私人使用的公物財產,學校由校產保管清理造冊後,由使用者自己保管。

3、圖書室、醫務室、體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機室、食堂等各室的財產經學校清理造冊後,交給本室自行保管。

4、教室、學生寢室內校產。由學校清點後,屬那個班級的,由那個班主任和該班班長、宿舍長簽字後,交該班、室自行保管。

5、其它財物由學校保管員管理,使用者到倉庫領取,用後歸還,有損失的酌情處理,不能及時歸還者要打借條,用後不能歸還時,經手人要在登記簿上簽名。

四、班級財產管理

1、年級、班級財產管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和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制。學期初建賬,期末結算。

2、班級財產管理內容:

(1)課桌椅、講臺、電教器材;

(2)室內牆壁、黑板、教室外走廊、牆壁、門窗;

(3)電燈、電扇。

3、班主任必須常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對公物的管理,對有關愛護公物的好人好事應及時給予表揚。

4、凡是正常損壞,班主任應及時向總務處反映情況,經查明原因後,由總務處安排調換或派人修理,凡屬非正常損壞則由損壞人負責賠償。

5、凡屬違反紀律故意造成公物損壞的除全額賠償外,還必須給予教育,後果嚴重的還將予以行政處分。

五、辦公室財產管理

1、辦公室財產管理實行處、室負責人和年級組長負責制。

2、辦公室(包括會議室、接待室)的財產,均由總務處財產管理員負責登記造冊建賬,並標明固定資產的標記。

3、人人都要愛護辦公室的設施,人人都必須具備主人翁的態度,凡因失職造成的失竊或損失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4、調動或辦公室的調整,所有財物由總務處統一調度。

5、辦公室的財產由總務處財產管理員負責定期清點,做到賬物相符,總賬與分類賬相符。

6、辦公室內應保持財產設施擺放有序、整齊清潔。

7、加強以防爲主的思想意識,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六、學生宿舍財產管理

1、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實行宿舍管理人員責任制。

2、宿舍的財產:每學期初由政教處落實包乾到人,實行人和牀鋪定位制度,期限爲一年,不得任意變換。

3、宿舍的共有財產:寢室中的門、窗、牀、衣櫃、空調、電扇等,每學期由政教處落實包乾,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包乾期爲一個學期。

4、每學期分期中、期末由宿舍管理人員兩次檢查驗收,每次檢查驗收要作好記錄並上報學校財產管理員。

5、獎勵:宿舍中無一公物受損者,以宿舍爲單位獎給文明宿舍。

6、賠償:單獨包乾到人的財產,根據誰損壞誰賠償原則。由個人承擔損失賠償;

公共財產不能查實的由宿舍所有人員共同承擔損失。

七、以上各類公物的賠償原則是:丟失或無意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或酌情賠償,人爲故意損壞公物照原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報請學校行政處分。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篇19

爲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省學校對公共財物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切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使學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校園文明,特規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全體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相互監督。向班主任舉報損壞公物的行爲,由班級予以獎勵,並作爲評優條件之一。

三、對於亂塗、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並責令修復如初,或作價賠償。

四、每學期學校定期、不定期檢查,每學期末必查,檢查結果作爲班級量化考覈依據。

五、班級財產賠償標準:

1、課桌椅每套120元,桌面100元、椅子面20元,亂塗、亂刻一次10元,桌椅橫檔斷裂每張10―50元,。

2、牆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算),黑板800元。

3、電器開關、插座每件10元。日光燈每盞40元。燈管每隻10元。

4、玻璃每塊150元,帶窗框損壞每塊200元。門上玻璃每塊30元。

5、每扇門400元,鎖子10元,鑰匙每把5元。

6、喇叭每隻60元。

7、講桌300元。

8、班牌20元。

9、其它按實際原料費加施工費計算。

10、衛生工具由班主任定價。

11、電扇每套40元。

六、本制度解釋權屬校行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