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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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的問題是每座城市都格外關注的問題,下面小編爲大家蒐集的一篇“2019年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1、《管理條例》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下列區域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活動:(一)中心城區;(二)區(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城區;(三)鎮(鄉)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四)工業集中發展區、農村新型社區等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

2、社會公衆在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中的作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依法享有良好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權利,負有維護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損害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現象,都有權制止或者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投訴、舉報。

在作爲居民生活單元的社區中,社區居民應積極參加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治理和維護工作,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社區。

3、居民小區內部出現的亂倒垃圾等環境衛生問題的責任歸屬

本市實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實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鄉)人民政府應當與責任人簽訂管理責任書,明確責任。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及責任人按一下原則確定:(一)各類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及規劃紅線範圍內的區域,由本單位負責;(二)各類公共場所、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由其管理維護單位負責;(三)各類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由其所有者或者使用人負責;(四)各類工地及其設施由其施工者或者所有者負責。因此,居民小區的環境衛生應當由其所有者或者使用人負責。

在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內,責任人可以自己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維護義務,也可委託他人或者作業服務單位代爲履行。因此,與物業公司簽訂了委託協議的居民小區,出現環境衛生問題,應當問責物業公司;沒有委託物業公司的小區,由小區居民共同承擔本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問題。在具體的溝通環節上,成立了業主大會的居民小區可以由業主大會代理進行問題溝通。

4、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城市居民和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由區(市)縣城市管理部門統一組織收集、運輸、處置,但通過招標等方式出讓作業權的除外。

鎮(鄉)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收集、清運農村生活垃圾,並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置。

賓館、飯店、餐館和其他單位的餐廚垃圾,應當按照衛生、環保、城市管理部門的規定收集、存放和處置,也可以委託有經營資質的作業單位代爲收集、存放、運輸和處置。

本市生活垃圾、糞便等廢棄物的收集、清運和處理,實行服務收費制度。

5、道路不能佔用的情況有哪些?

本條例規定禁止佔用城市道路、廣場、橋樑、下穿通(隧)道、街道遊園及其他公共場所從事下列活動,但確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並報經城市管理部門批准的除外:(一)設置市場、攤點;(二)堆物、作業、搭建設施;(三)開展宣傳、經營或者娛樂活動;(四)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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