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管理規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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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管理規定的目的是爲了更好地提高倉庫管理水平,確保配件、材料的正常供應,避免不必要的損耗。2. 範圍本規定適用所有備件倉庫的庫房管理。下面是倉庫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倉庫管理規定3篇

倉庫管理規定1

1.0目 的

爲使公司資產的保管、儲存、出庫、入庫等工作規範有序,達到資產的最大化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規定。 2.0儲存與保管

2.1物品的儲存按物品價值由小到大分AB三類,劃分存儲區域,A類存貯在最內處;B類則存貯在最外處。每一物品貯存位置,應有明顯的標示,且每一欄位置有《存貨記錄卡》,按數量進出實際情況,分別填入日期、進量、出量及結存量。 2.2物品的貯存保管應遵守下列原則:

2.2.1未經驗收的物品應與驗收合格的物品分開存放。每一欄位應隨時保持乾燥清潔。

2.2.5進行檢查。

2.2.7倉管人員更換時,交接雙方須分類造冊進行實物清點,雙方簽字確認,再由綜合事務部負責人按各類別10%的抽檢率進行抽檢,並記錄抽檢內容簽字。 3.0領用物品

3.1部門在領用物品時,需其部門主管在《領、退物品單》上簽字,再到綜合事務部填寫《出庫單》,領物人、倉管員在《出庫單》上簽字。

3.2《出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綜合事務部留底;第二聯領物人員存查;第三聯財務管理部作審覈。

3.3綜合事務部依據表單,轉記入《物品發放月報表》。

3.4非由部門主管(或代理人)籤認的《領、退物品單》,倉管員則不得發放物品。 4.0退存物品

4.1各部門在領用物品後,如有物品剩餘或者品質不良,可退存物品,應填寫《領、

4.2《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綜合事務部留底;第二聯領物人存查;第三聯財務部作審覈。

4.3綜合事務部依據表單,轉記入《盤點月報表》。 5.0盤存物品

5.1儲存物品,須予以定期盤點:

5.2每月盤點:每月25日,根據與各部門《出庫單》及《入庫單》應對所有儲存物品進行盤點;並填寫《盤點月報表》予財務部審查。

5.3抽點:由綜合事務部負責人實施不定期盤點。《盤點報告書》。 5.4量及金額。 6.0 附 則

6.1本規定由公司財務管理部/ 6.2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編制部門: 審覈: 批准:

倉庫管理規定2

1. 目的

對FSC材料和成品進行有效管理和使用。

2. 範圍

控制包括所有倉庫保存的FSC材料及以此材料生產的半成品和成品。

3. 工作內容

3.1. FSC原材料收發。

3.1.1 FSC認證原材料入庫時,倉管員應依據採購資料所述要

3.1.1. 檢查合格方可辦理正式入庫手續。倉管員應在FSC材料

3.1.2. 原材料應存放在FSC材料專門區域,並標識材料的名稱、

3.1.3. 不合格的材料存放在不合格FSC材料專門區域

3.1.4. 原材料領用由作業員憑領料單領取,領料單應註明對應的

3.2. 成品收發

3.2.1. FSC認證材料生產的成品,倉庫管理員應首先檢查其知

3.2.2. FSC認證材料生產的成品應存放在指定區域中。

3.2.3. 出荷人員憑業務部的成品“出荷依賴書”和“發注書”發

3.2.4. 成品收發應在倉庫臺帳上記錄。

3.3. 倉庫人員應隨時檢查庫存材料/產品的標識以確保其完整性。

3.4. 倉庫應每個月統計一次FSC材料的收入及發出數量,FSC認

4. 相關文件

無。

倉庫管理規定3

1. 目的

做好庫存物資的標識、搬運、儲存、安全、防火、通風、乾燥、暢通等的防護工作,確保庫存的物資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安全,收發迅速,面向顧客和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面料倉、輔料倉(包括零配件材料倉)、成品倉的管理控制。 3. 職責

3.1 倉庫班長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和管理。

3.2 分公司/生產總廠負責本制度貫徹過程的檢查、監督。 4. 管理規定 4.1 成品倉管理制度

4.1.1 產成品進倉必須按批次填寫進倉單,箱面要寫清批次、貨號、品名、數量,字跡要清楚、端正。

4.1.2 凡是貨尾或殘次品進倉,均需經過整理,包裝表面要寫明批次、品名,連同進倉單一起入倉,如未經整理,倉庫有權拒收。

4.1.3 成品出倉時,應由業務人員填寫出倉單,倉庫人員覈對清楚貨號、品名,方可發貨出倉。

4.1.4 外單位自提貨物,要有業務員填寫“出倉單”,經業務主管簽名後才能辦理出倉手續。 4.2 原料倉管理制度

4.2.1 根據業務部提供的來料清單對進倉貨物進行驗收,如數量、顏色、規格等出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

4.2.2 發料時必須憑生產部門的生產通知單,按批次限額發料,同時覈對清楚生產單內所列的顏色、尺碼相符纔可發料。

4.2.3 對裁割結算後餘料退倉,必須認真複覈尺寸,對倉存餘料該退客戶的應做好登記,交業務部處理。

4.2.4 及時做好原料進、銷、存記賬工作。 4.3 輔料倉管理制度

4.3.1 輔料、包裝物料、修理用零件等進倉,必須根據業務部填寫的進倉單或來料清單進行品種、色號、規格、數量和外在質量的驗收,發現問題及時向業務部、生產、技術質檢部反映。

4.3.2 拆包時,必須覈對清楚包內物料,與包面標籤所注的品種、顏色、規格、數量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4.3.3 按照生產通知單核定的輔料發放量,備好各種物料,以便及時發放到每個班組使用。

4.3.4 做好各種輔料的進、出倉數量的銷存帳工作。

4.4 庫存物資管理制度

4.4.1 各類庫存物資(包括原、輔料及成品、零配件、五金材料),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分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於原、輔料及成品,還必須由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分區堆放。

4.4.2 庫存各類物資之間應留有一定通道和防火通道,堅持先進先出、後進後出的原則。

4.4.3 庫存物資應符合分類、整齊、清潔、防污染、防腐爛、防塵、防損、防潮、防火、防燃、防盜、防鼠害的原則,對危及安全的隱患要及時清除,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入庫。

4.4.4 破損、黴變物資一經發現,應及時報告經辦人員查明原因,妥善處理,並作出詳細的調查處理報告,報主管經理。

4.4.5 未經保管人員允許,不準其他閒雜人員進入倉庫。

4.4.6 不準將無關物資或私人物品存放庫內。

4.4.7 任何人不得帶任何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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