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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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爲加強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工作,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使各項財務收支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促進我鎮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和諧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條收入包括各項協調款、項目資金、上級專款、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種來源資金;支出包括經常性支出(辦公費、車輛燃修、招待費、書報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專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種資金支出。

第三條嚴格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各單位取得資金收入時,必須出具省財政廳監製的《山東省往來結算統一收據》,並加蓋財政所公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印製收據。各單位取得收入後,必須在3日內繳存至鎮財政預算外專戶,否則按公款私存處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資金及坐收坐支現象的發生。

第四條進入預算外帳戶的資金由財政所統一管理,政府集中調撥使用,實行鎮長一支筆簽字制度。

第三章報帳制度

第五條報銷單據以部門爲單位,每月1-10日集中報賬,每部門要設一名固定報帳員,非報帳員報帳,財務部門可以不予辦理。

第六條對各部門日常零星開支實行備用金制度。財務部門根據各業務部門的的支出規模,合理確定備用金數額,由各部門報帳員填寫備用金領取單後領取使用。

第七條單位或個人有報銷項目,必須提供有對方單位加蓋公章或財務章的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正式發票或收據,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報銷發票時要遵循以下程序:經辦人簽字並註明事由,分管領導簽字,財政所審查覈實,鎮長簽字,入帳報銷。

第八條各項開支都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一般業務支出,要由分管領導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項支出,須報鎮主要領導同意,必要時要通過集體研究決定。

第九條對單項超1000元的業務支出,各單位不能自行以現金支付,原則上通過鎮財政直接撥付到對方賬戶。

第十條政府經費支出要根據領導籤批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處理,財務部門備用金不足時,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並列清支出計劃報鎮長籤批撥款。

第十一條對專項支出尤其是涉及農戶的資金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在資金支出、發放時,具體承辦單位要提供對方銀行開戶信息,完善手續後,由財務部門直接將款項打入對方賬戶或“惠農一本通”存摺,嚴禁以現金支出或發放。

第四章內部稽覈控制制度

第十二條爲了加強機關內部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保證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機關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實行內部稽覈控制制度。

第十三條各財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崗位職責範圍內辦理會計事項。帳務處理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會計檔案借閱,必須經過領導批准,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按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帳、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務的各經辦人員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出納、記帳、稽覈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條稽覈人員的職責:稽覈人員要堅持原則,忠於職守,認真查覈,嚴守祕密。對各種原始憑證(包括自制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審覈。有權對不合規定、手續不完備的票據,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有權向有關人員詢問經濟業務內容,查對原始記錄,索取證明材料,有權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管理的建議;對違反財會制度或損害國家、公衆利益的收支,應予制止和糾正,制止糾正無效的,要向主要領導或有關監督部門彙報。對違法亂紀人員和因嚴重失職造成國家和集體財產重大損失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稽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和填制情況進行審覈,記帳憑證填制後,必須對每一頁記帳憑證的內容進行審覈。

⑴記帳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錄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

⑵會計科目的運用和金額填列是否正確;

⑶記帳憑證的摘要、日期、附件張數、章印、編號等是否齊全;

⑷審覈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合法、合理。稽覈人員對帳簿的設置、種類帳簿的登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規範,總帳與明細帳是否平行登記,月末相關帳戶餘額是否對應或一致,帳簿的啓用、結帳和對帳、記帳錯誤的更正方法等方面進行審覈。

第十六條記帳會計崗位職責:

⒈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規章制度,掌握各項費用的開支渠道和開支標準,加強財務監督,把好財務收支關。

⒉負責與出納進行結帳並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帳,及時分析、清理債權和債務,結算往來款項。

⒊正確覈算和計算工資分發表,做好各項代扣款工作,協助出納按時發放工資。

⒋根據銀行結算辦法及現金管理規定,定期覈對銀行存款餘額,協助做好餘額調節表,做到帳帳、帳款相符。

5.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認真審覈原始憑證,正確運用會計科目,準確、及時地登記帳簿,並按規定結帳,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定期進行財務分析,針對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

6.對各項開支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覈。對於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全的經濟業務,有權拒絕辦理。

7.管理本局會計檔案,負責裝訂及妥善保管各種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並立卷歸檔。

第十七條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把好現金收付關,接受有關部門和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帳、款的檢查。

⒉負責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收付,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覈,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有權拒付。

⒊負責登記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現金帳面餘額要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和對帳單調節相符。對於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做到日清月結,真實準確。

4.妥善保管好現金、有價證券、各種支票和收據;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不得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5.認真填寫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業務,必須通過轉帳結算。因特殊原因簽發的空白支票,要寫明收款單位、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用途,並及時清理結算。

6.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帳簿登記工作,不得兼任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章項目監管制度

第十八條對各種政府投資的基建、農田水利、綠化等工程項目,要嚴格遵守鎮政府關於工程項目建設招標監管審計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程序進行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質量監督、審計及撥付款。

第六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現金出納要嚴格遵守人民銀行關於現金管理的規定,無特殊情況禁止超限額存放現金;要不定期清點餘額,做到帳帳、帳實相符。要注意加強防範措施,確保資金安全。

第二十條嚴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購物或出差確需借用的,要報分管領導同意,填寫統一格式的現金借用單,經鎮長籤批後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歸來後7日內,必須按程序進行報帳覈銷,否則,從單位經費中扣還。

第二十一條對借出的款項,各經辦財務人員要加強責任心,隨時清理彙總,督促借款人員及時歸還。

第七章經費限額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爲提倡節約,控制浪費現象的發生,對車輛燃油、公務接待等費用實行限額管理,具體標準單獨發文。

第二十三條對車輛維修實行定點、雙人維修制度。維修前,要報黨政辦批准,由黨政辦安排專人與司機一同到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由黨政辦統一結算。

第八章政府採購制度

第二十四條要嚴格執行鎮政府關於辦公用品採購的有關要求,所有辦公用品一律實行政府集中採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採購,否則一律不予入帳報銷,所發生費用由有關責任人自行承擔,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資產爲政府所有,實行黨政辦、財政所綜合監管,部門、單位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單位要確定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設定固定資產管理臺帳,黨政辦、財政所要制定制度,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填寫使用卡片,明確責任到部門和站所,對各部門、站所的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做到帳帳、帳卡、帳實相符。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單位因工作原因發生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或退還手續。

第二十八條採購辦採購固定資產並交付使用單位後,要及時通報黨政辦、財政所備案、記賬。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黨政辦和財政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2

爲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體水平,爲員工和客戶提供一個衛生、舒適、優質的用餐環境,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採購及存儲制度

1、嚴把採購質量關,預防和杜絕病從口入。不得采購黴變、腐爛、蟲蛀、有毒、超過保質期的或衛生法禁止供應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對存放的各類食品實行“隔離”,以免串味、走味或變質

3、食堂庫房要分類存放,整潔有序,防鼠防潮防蟑螂

4、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櫃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嚴禁將隔夜飯菜提供給員工和客戶

(二)、衛生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換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時間不得佩戴戒指、手躅、耳環等

2、工作時間必須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員不得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

3、工作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或患有不適合在食堂工作的疾病,公司有權將其調離工作崗位

4、做好防腐爛、防黴變、防止蚊蠅鼠害工作,保證飯菜衛生;餐具、儲藏室和廚房要定期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處理,避免食物中毒和

傳染病流行

(三)、就餐管理制度

1、根據管理要求,食堂執行一卡一刷就餐,先刷卡後打飯,廚師必須監督先刷卡、後打飯制度,未刷卡者不予打飯,經單位管理人員發現或其它人員反映,一次未刷卡打飯者,經濟處罰廚師100元。

2、員工就餐必須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替他人打飯,員工不得進入操作間打飯或動手拿取食物

3、就餐人員必須按自己的飯量盛飯,杜絕浪費現象

4、食堂內要做到文明用餐,不得抽菸、隨地吐痰及大聲喧譁。

5、就餐後,必須將自己碗中所剩飯菜殘渣倒入垃圾桶內,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6、愛護食堂公物,公共物品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無故損壞食堂設備、餐具的,由本人照價賠償

7、單位安排工作餐、招待餐,須填寫“申請單”,經有關部門領導批准後至少提前二小時通知食堂安排

(四)、安全制度

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或操作說明書,防止事故發生

2、嚴禁帶非工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3、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開關,後勤管理人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4、對各類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須建立食物中毒應急預案措施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員工務必認真遵照執行,後勤部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不符合規定的,違者發現一次經濟處罰50—100元,對多次警告,屢勸不聽者,取消其在食堂就餐的資格。

神東天隆彩印公司

二0xx年七月十一日

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規範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

第三條 本規範所稱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爲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範和管控。

第四條 單位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包括: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範舞弊 和預防腐-敗,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條 單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則。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內部控制應當關注單位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的重大風險。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單位內部的部門管理、職責分工、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並隨着外部環境的變化、單位經濟活動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第六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

第七條 單位應當根據本規範建立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並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包括梳理單位各類經濟活動的業務 流程,明確業務環節,系統分析經濟活動風險,確定風險點,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單位各項內部管 理制度並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執行。

第二章 風險評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條 單位應當建立經濟活動風險定期評估機制,對經濟活動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系統和客觀評估。

經濟活動風險評估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外部環境、經濟活動或管理要求等發生重大變化的,應及時對經濟活動風險進行重估。

第九條 單位開展經濟活動風險評估應當成立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單位領導擔任組長。

經濟活動風險評估結果應當形成書面報告並及時提交單位領導班子,作爲完善內部控制的依據。

第十條 單位進行單位層面的風險評估時,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情況。包括是否確定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是否建立單位各部門在內部控制中的溝通協調和聯動機制。

(二)內部控制機制的建設情況。包括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監督是否實現有效分離;權責是否對等;是否建立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崗位責任制、內部監督等機制。

(三)內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況。包括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

(四)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員的培訓、評價、輪崗等機制;工作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五)財務信息的編報情況。包括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經濟業務事項進行賬務處理;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六)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單位進行經濟活動業務層面的風險評估時,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預算管理情況。包括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單位內部各部門間溝通協調是否充分,預算編制與資產配置是否相結合、與具體工作是否相對應;是否按照批覆的額度和開支範圍執行預算,進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無預算、超預算支出等問題;決算編報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及時。

(二)收支管理情況。包括收入是否實現歸口管理,是否按照規定及時向財會部門提供收入的有關憑據,是否按照規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據等;發生支出事項時是否按照規定審覈各類憑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的情形。

(三)政府採購管理情況。包括是否按照預算和計劃組織政府採購業務;是否按照規定組織政府採購活動和執行驗收程序;是否按照規定保存政府採購業務相關檔案。

(四)資產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資產歸口管理並明確使用責任;是否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賬實不符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是否按照規定處置資產。

(五)建設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資;是否嚴格履行審覈審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標控制機制;是否存在截留、擠佔、挪用、套取建設項目資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規定保存建設項目相關檔案並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六)合同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合同歸口管理;是否明確應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範圍和條件;是否有效監控合同履行情況,是否建立合同糾紛協調機制。

(七)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單位內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內部控制關鍵崗位,明確劃分職責權限,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工作機制。

(二)內部授權審批控制。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範圍、審批程序和相關責任,建立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和會簽制度。相關工作人員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辦理業務。

(三)歸口管理。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採取成立聯合工作小組並確定牽頭部門或牽頭人員等方式,對有關經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四)預算控制。強化對經濟活動的預算約束,使預算管理貫穿於單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

(五)財產保護控制。建立資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機制,採取資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覈對等措施,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六)會計控制。建立健全本單位財會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機構建設,提高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強化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處理程序。

(七)單據控制。要求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經濟活動業務流程,在內部管理制度中明確界定各項經濟活動所涉及的表單和 票據,要求相關工作人員按照規定填制、審覈、歸檔、保管單據。

(八)信息內部公開。建立健全經濟活動相關信息內部公開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信息內部公開的內容、範圍、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 單位層面內部控制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單獨設置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內部控制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內部控制工作。同時,應當充分發揮財會、內部審計、紀檢監察、政府採購、基建、資產管理等部門或崗位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條 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應當相互分離。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集體研究、專家論證和技術諮詢相結合的議事 決策機制。

重大經濟事項的內部決策,應當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重大經濟事項的認定標準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五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及分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單位應當實行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輪崗制度,明確輪崗週期。不具備輪崗條件的單位應當採取專項審計等控制措施。

內部控制關鍵崗位主要包括預算業務管理、收支業務管理、政府採購業務管理、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內部監督等 經濟活動的關鍵崗位。

第十六條 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

單位應當加強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升其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七條 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建立會計機構,配備具有相應資格和能力的會計人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確保財務信息真實、完整。

第十八條 單位應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加強內部控制。對信息系統建設實施歸口管理,將經濟活動及其內部控制流程嵌入單位信息系統中,減少或消除人爲操縱因素,保護信息安全。

第四章 業務層面內部控制

第一節 預算業務控制

第十九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決算與評價等預算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評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二十條 單位的預算編制應當做到程序規範、方法科學、編制及時、內容完整、項目細化、數據準確。

(一)單位應當正確把握預算編制有關政策,確保預算編制相關人員及時全面掌握相關規定。

(二)單位應當建立內部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產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門或崗位的溝通協調機制,按照規定進行項目評審,確保預算編制部門及時取得和有效運用與預算編制相關的信息,根據工作計劃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第二十一條 單位應當根據內設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對按照法定程序批覆的預算在單位內部進行指標分解、審批下達,規範內部預算追加調整程序,發揮預算對經濟活動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當根據批覆的預算安排各項收支,確保預算嚴格有效執行。

單位應當建立預算執行分析機制。定期通報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當加強決算管理,確保決算真實、完整、準確、及時,加強決算分析工作,強化決算分析結果運用,建立健全單位預算與決算相互反映、相互促進的機制。

第二十四條 單位應當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愧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二節 收支業務控制

第二十五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收入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收款、會計覈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二十六條 單位的各項收入應當由財會部門歸口管理並進行會計覈算,嚴禁設立賬外賬。

業務部門應當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協議簽訂後及時將合同等有關材料提交財會部門作爲賬務處理依據,確保各項收入應收盡收,及時入賬。財會部門應當定期檢查收入金額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對應收 未收項目應當查明情況,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催收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有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職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項目和標準徵收政府非稅收入,按照規定開具財政票據,做到收繳分離、票款一致,並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票據管理制度。財政票據、發票 等各類票據的申領、啓用、覈銷、銷燬均應履行規定手續。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票據專管員,建立票據臺賬,做好票據的保管和序時登記工作。票據應當按照順序號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廢舊票據管理。負責保管票據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險櫃等保管設備,並做到人走櫃鎖。

單位不得違反規定轉讓、出借、代開、買賣財政票據、發票等票據,不得擅自擴大票據適用範圍。

第二十九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支出內部管理制度,確定單位經濟活動的各項支出標準,明確支出報銷流程,按照規定辦理支出事項。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申請和內部審批、付款審批和付款執行、業務經辦和會計覈算等不相容 崗位相互分離。

第三十條 單位應當按照支出業務的類型,明確內部審批、審覈、支付、覈算和歸檔等支出各關鍵崗位的職責權限。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應當嚴格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一)加強支出審批控制。明確支出的內部審批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審批,不得越權審批。

(二)加強支出審覈控制。全面審覈各類單據。重點審覈單據來源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使用是否準確,是否符合預算,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支出憑證應當附反映支出明細內容的原始單據,並由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超出規定標準的支出事項應由經辦人員說明原因並附審批依據,確保與經濟業務事項相符。

(三)加強支付控制。明確報銷業務流程,按照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簽發的支付憑證應當進行登記。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當按照公務卡使用和管理有關規定辦理業務。

(四)加強支出的核算和歸檔控制。由財會部門根據支出憑證及時準確登記賬簿;與支出業務相關的合同等材料應當提交財會部門作爲賬務處理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可以舉借債務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債務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債務管理崗位的職責權限,不得由一人辦理債務業務的全過程。大額債務的舉借和償還屬於重大經濟事項,應當進行充分論證,並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單位應當做好債務的會計覈算和檔案保管工作。加強債務的對賬和檢查控制,定期與債權人覈對債務餘額,進行債務清理,防範和控制財務風險。

第三節 政府採購業務控制

第三十二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政府採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管理、驗收管理等政府採購內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單位應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政府採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批、招標文件準備與複覈、合同簽訂與驗收、驗收與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三十四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採購業務預算與計劃的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等部門或崗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根據本單位實際需求和相關標準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按照已批覆的預算安排政府採購計劃。

第三十五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管理。對政府採購活動實施歸口管理,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建立政府採購、資產管理、財會、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或崗位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採購申請的內部審覈,按照規定選擇政府採購方式、發佈政府採購信息。對政府採購進口產品、變更政府採購方式等事項應當加強內部審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第三十六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採購項目驗收的管理。根據規定的驗收制度和政府採購文件,由指定部門或專人對所購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證明。

第三十七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採購業務質疑投訴答覆的管理。指定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參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政府採購業務質疑投訴答覆工作。

第三十八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採購業務的記錄控制。妥善保管政府採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覆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政府採購業務相關資料。定期對政府採 購業務信息進行分類統計,並在內部進行通報。

第三十九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政府採購項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對於涉密政府採購項目,單位應當與相關供應商或採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

第四節 資產控制

第四十條 單位應當對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資產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資產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合理設置崗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一)出納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二)嚴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專用章應當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應當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負責保管印章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管設備,並做到人走櫃鎖。

(三)按照規定應當由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應當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四十二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

第四十三條 單位應當加強貨幣資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會計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盤點庫存現金,覈對銀行存款餘額,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覈對是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對調節不符、可能存在重大問題的未達賬 項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強化對配置、使用和處置等關鍵環節的 管控。

(一)對資產實施歸口管理。明確資產使用和保管責任人,落實資產使用人在資產管理中的責任。貴重資產、危險資產、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資產,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並規定嚴格的接觸限制條件和審批程序。

(二)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明確資產的調劑、租借、對外投資、處置的程序、審批權限和責任。

(三)建立資產臺賬,加強資產的實物管理。單位應當定期清查盤點資產,確保賬實相符。財會、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等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對賬,發現不符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四)建立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工作,實現對資產的動態管理。

第四十五條 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對外投資的管理。

(一)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對外投資的可行性研究與評估、對外投資決策與執行、對外投資處置的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二)單位對外投資,應當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三)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追蹤管理,及時、全面、準確地記錄對外投資的價值變動和投資收益情況。

(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對外投資中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未履行集體決策程序和不按規定執行對外投資業務的部門及人員,應當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五節 建設項目控制

第四十六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內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 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覈、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四十七條 單位應當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議事決策機制,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決策過程及各方面意見應當形成書面文件,與相關資料一同妥善歸檔保管。

第四十八條 單位應當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審覈機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概預算、竣工決算報告等應當由單位內部的 規劃、技術、財會、法律等相關工作人員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覈,出具評審意見。

第四十九條 單位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設項目招標工作,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單位應當採取簽訂保密協議、限制接觸等必要措施,確保標底編制、評標等工作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第五十條 單位應當按照審批單位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覆內容使用資金。財會部門應當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覈,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建設項目,單位應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支付資金。

第五十一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檔案的管理。做好相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條 經批准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如有調整,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批准。

單位建設項目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第五十三條 建設項目竣工後,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組織竣工決算審計,並根據批覆的竣工決算和有關規定辦理建設項目檔案和資產移交等工作。

建設項目已實際投入使用但超時限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單位應當根據對建設項目的實際投資暫估入賬,轉作相關資產管理。

第六節 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合同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合同的授權審批和簽署權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嚴禁未經授權擅自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嚴禁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

單位應當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建立財會部門與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結合。

第五十五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範圍和條件。對於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係複雜的合同,應當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工作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應當予以記錄並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條 單位應當對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或單位自身原因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履行的,應當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單位應當建立合同履行監督審查制度。對合同履行中籤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第五十七條 財會部門應當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辦理價款結算和進行賬務處理。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財會部門應當在付款之前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五十八條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合同登記的管理,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實行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與單位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會部門作爲賬務處理的依據。

單位應當加強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祕密、工作祕密或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合同糾紛的管理。合同發生糾紛的,單位應當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合同糾紛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並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 評價與監督

第六十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明確各相關部門或崗位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權限,規定內部監督的程序和要求,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內部監督檢查和自我評價。

內部監督應當與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保持相對獨立。

第六十一條 內部審計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和機制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以及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等,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

第六十二條 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內部監督檢查的方法、範圍和頻率。

第六十三條 單位負責人應當指定專門部門或專人負責對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並出具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第六十四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 部門應當對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針對性地提出檢查意見和建議,並督促單位進行整改。

國務院審計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審計機關對單位進行審計時,應當調查瞭解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的有效性,揭示相關內部控制的缺陷,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並督促單位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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