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儀器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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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儀器管理制度 篇1

貴重精密儀器使用規則

精密儀器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所有貴重精密儀器必須安放在固定房間、位置,不可隨意移動;

二、所有貴重精密儀器均由專人分類保管,定人使用,使用人員必須對所有儀器的工作性能、操作規程基本瞭解,能熟悉使用方能上機;

三、每天工作完畢,必須按儀器要求進行清潔保養,包括儀器工作室和分析室。地面、桌面恥要保持清潔,使儀器經常處於清潔環境;

四、按儀器要求每週、月、季進行全面清潔保養;

五、不常用的儀器應經常開機通電,定期保養,保證儀器經常處於良好的狀態;

六、如果儀器發生故障,應及時作記錄,維修時間、維修過程、維修結果都應記錄。

貴重精密儀器使用保養維修有關規定

根據衛生部有關加強醫療儀器管理的文件精神和省文明醫院考覈,評定標準的要求,制定貴重精密醫療儀器使用保養維修有關規定如下:

一、使用範圍:儀器設備價值在萬元以上者都要使用“貴重精密醫療儀器使用、保養、維修記錄本”;

二、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各科室都應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本”應放在儀器設備附近,使用該儀器後,應及時填寫工作量,工作量能填寫人次的應依人次計算;無法計算人次的`應正確填寫工作時間,以利進行儀器設備使用率的統計;

三、較長時間暫時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由負責人根據設備要求,氣修情況等各種因素,定期進行通電保養,檢查,以確保設備完好,並填入保養記錄各項目;

四、在設備出現故障,操作人員不能排除時,應及時通知採供中心修理組人員進行檢修,並在維修記錄頁上詳細填寫各項目,並簽名。

精密儀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我院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管理,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根據教育部教學儀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管理,由主管院長統一負責領導,由學院資產辦組織、實施,定期進行使用效益的綜合評價、監督,實現管理科學化。學院要加強制度、政策上的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和考覈,各使用部門要加強具體管理。

第三條學院教學和科研用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各使用部門領導必須高度重視,配備專業結構、年齡參差合理的教師和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和使用,人員要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第四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範圍是:

1、國家科委統管規定的23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

2、單價超過人民幣5萬元(含)以上的儀器設備;

3、單臺(件)價格不足5萬元,但屬於成套購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價格超過或達到人民幣5萬元的儀器設備;

4、單價不足人民幣5萬元,但屬於學院稀缺的儀器設備。

第二章計劃管理

第五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配置以實驗室建設規劃和重點學科建設規劃爲主要依據,做到全院統籌計劃、合理佈局,克服不必要的重複購置。購置前,必須有技術和經濟的可行性論證報告,論證內容主要爲:

1、購置的目的、用途;

2、在學科建設、教學、科研中的緊迫性、必要性,有足夠的工作量和較高的利用率;

3、各類工作人員(包括專職教師、研究人員、操作人員、維護保養人員、管理人員等)的配備;

4、安裝設備的用房及環境和各項輔助、後勤實施條件;

5、輔助配套的主機、零配件、附件及經費(包括運行費、軟件資料費、更新費、培訓費、維修費等)的可靠來源和落實情況;

6、“專管共用”、“協作共用”的實施方案;

7、投資效益預測及風險分析;

8、選型論證。

第六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購置前,應作充分的調查研究,力爭使購入的儀器設備達到技術先進、穩定、耐用,避免買質次價高的產品。

第七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購置審批程序:申請部門詳細填寫《江陰職業技術學院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申購論證報告》,經使用部門領導簽字,用科研經費的還需經科研處處長簽字後,送資產辦審批。單價5萬元以下的儀器設備由使用部門自行組織論證、評議;單價5萬元(含)以上的儀器設備由學院資產辦組織相關學科高級職務的教師和專家與科研、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論證、評議。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論證、評議後,報主管院長批准,單價10萬元(含)以上的儀器設備要報院長辦公會議評儀。

第八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採購,由申請部門和資產辦共同組織實施,對於國外訂貨,申請部門還要說明理由,認真填寫中、外文訂貨物資品名、規格、數量,做到項目齊全、準確無誤。如因粗心大意,錯填、錯訂而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和損失大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各使用單位要切實做好使用登記,使用部門每年向學院資產辦報告使用、管理的情況,學院將按目標責任制要求考覈,並向上級管理部門上報有關報表。

第三章技術管理

第十條技術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證所購儀器設備符合任務要求的技術指標,使之經常處於完好可用狀態,不斷提高完好率,貫徹對引進儀器設備的消化、改造、創新的方針。

第十一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退賠工作是保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質量和正常運行的關鍵。對驗收、安裝、調試、退賠等工作規定如下:

1、建立驗收、安裝、調試工作小組(以下簡稱驗收小組)。由學院資產辦組織有關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操作人員、保管人及使用部門有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明確驗收、調試任務,加強領導。

2、儀器設備到貨前,驗收小組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設計周密的驗收方案,閱讀消化技術資料,進行操作及維修人員的培訓,準備好試驗題目、檢測儀器、試樣、場地、環境及水、電、氣、線、專用工具等。

3、儀器設備要建立嚴格的實物驗收與技術驗收制度。到貨後,應及時開箱依據合同規定和裝箱單進行清點檢驗,並觀察外表有無鏽蝕、受潮、黴變等。安裝調試後,進行技術驗收時應嚴格按合同條款及產品出廠的技術指標,逐項驗收儀器設備的功能,並考覈儀器運行的穩定性、可靠性。

4、驗收結束後,要詳細填寫《江陰職業技術學院大型精密儀器設備驗收報告》,有原始記錄和圖表的應附在報告後。凡數量和質量有問題的,應在退賠期內,辦理補充、退換、索賠等事宜。若是進口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應在索賠期三分之二的時間內,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向商檢部門申請出證,及時辦理索賠事宜。

第十二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定室存放、定人操作和維護。使用單位要制定管理、使用操作規程及維護保養等制度,並嚴格執行。

第十三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管理人員的水平及素質決定了儀器設備的使用水平和效益,因此不同檔次的儀器設備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或兼職人員,並要事先進行技術培訓與考覈,逐步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名單,需報學院資產辦備案。

第十四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參照《江陰職業技術學院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文執行。檔案內容要包括產品出廠的技術資料,從可行性論證、購置、驗收、安裝、調試、運行、維修保養、借用、事故處理,直至報廢整個壽命週期的記錄和原始資料,並及時存入學院檔案室。精密儀器設備要逐臺建立使用、運行、維護、修理日誌及其它記錄制度,學院資產辦要定期組織檢查和考覈。

第十五條定期對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和標定,對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時修復。不準擅自拆改或解體設備,確因技術改造、開發新功能、研製新產品等需要的,應事先按照各級管理部門的權限範圍,履行審批手續,並組織技術改造成果鑑定。否則,按損壞論處。

第十六條要充分重視和落實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各使用部門應採取有力措施,提高有關人員的維修和保養能力,對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做到精心維護、定期檢修與檢測,防止障礙性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或損壞時,應立即停用,採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保護好現場,從速報告使用部門、學院資產辦,查清原因,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一律不得出借院外。特殊情況要在有使用單位專管人員負責前去指導、操作,並保證按期歸還的前提下,經資產辦審覈,報主管院長批准後,方可外借。

第四章經濟管理

第十九條經濟管理的目的是達到投資最少、效益最高的目標。要對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從購置到報廢一生的技術壽命逐臺進行經濟分析,以求得最佳效益。

第二十條購入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應當實行“專管共用”,在完成院內各部門教學、科研任務的同時,還要積極開展院外“協作共用”。各使用部門要加強協作共用的領導,學院要加強檢查督促。

第二十一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在院內共用過程中,使用人應向儀器管理單位補償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維護管理費和材料消耗費等。院外協作的收費應包括折舊費、消耗費、測試費、維修費、管理費、勞務費等,其中收取的折舊費納入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維護維修費。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要積極支持、鼓勵教師爭取社會企事業單位投資購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但無論何種經費購置的及何種原因造成閒置3年(含)以上不用或連續3年(含)以上利用率很低(年平均400機時以下)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學院資產辦有權將其調到其它合適的實驗室使用或按閒置物資處理,並追究使用部門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爲了保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及時維修,各使用部門要設置專項運行費,並對大型精密儀器設備逐步實行有償佔用,使其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二十四條確因超過使用年限、技術落後、損壞,維修或運行費用過高而沒有修復使用價值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及時報廢,收回殘值納入學院教學設備費。報廢工作按學院報損、報廢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調出院外和折價處理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納入學院設備費,不得轉作預算外收入。

第五章考覈與獎懲

第二十六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管理要實行考覈制度,通過考覈,促使專職(兼職)使用和管理人員努力完成崗位職責,不斷提高工作水平。考覈和評估的主要內容:

1、可行性報告是否屬實;

2、在教學、科研及社會服務等工作中的機時、利用率;

3、人員培訓工作情況;

4、取得科研成果和社會經濟效益;

5、原有功能的利用率;

6、完好率和運行環境良好程度;

7、操作規程和各種管理制度的制訂和執行情況;

8、技術檔案的建立和完整情況;

9、原材料、原器材、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況;

10、維修、保養、安全、清潔衛生等工作情況。

第二十七條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考覈工作,每年12月份由各使用部門根據上述考覈內容,對上一年度的情況自行組織檢查和考覈,並出具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與管理考覈報告,然後由學院組織檢查評估。

第二十八條在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運行、維護、技術開發、協作共用、培訓人員、社會服務等工作中,經考覈評比,對成績顯着的集體和個人,由學院給予設備經費獎勵,經費在學院設備獎勵經費中支付。對於在上述各項工作中失職或因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責任,並根據經濟損失程度和責任,給予經濟和行政的處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中,申購部門或使用部門指學院職能處室和各系部,使用單位指申購部門管理的科室、教研室、實驗室。

精密儀器管理制度 篇3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後生效。

化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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