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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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

目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通用21篇)

1.1.維護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1.2.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修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4.義務消防隊(包括部門分隊)由滅火組、警戒組、疏散組、破拆組及醫療救護等組成,每組成員視情況而定;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舉行二次消防演習,以檢驗消防隊員及員工的應急應變能力,以便火警發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佔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範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設施及器材要經常檢查、更換、補充、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爲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菸;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准,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爲,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並批准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並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爲。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覈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覈;組織並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於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負責組織並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等發放標準和進人生產崗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彙報工作,並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覈工作,負責新人廠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並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並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經常進行檢查,並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爲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市林業局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安委會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並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爲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章 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單位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培訓的主要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等崗位人員。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各處室站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各崗位、庫房、車庫使用人就是本辦公室、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後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啓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於正確位置。 第四章 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爲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3

爲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制度。

1、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羣衆相結合的原則,事先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2、總經理爲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第責任人。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做防火工作。

3、企業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年定期組織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企業各場所應公安消防部門驗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識,並由安全管理員負責其日常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關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佔用防火間距,不得閉鎖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樓梯、消防通道。

6、企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報告總經理,落實整改措施。

7、企業禁火區內嚴禁止使用明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8、設備維修、電氣焊人員應防火專業教育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9、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企業和個人都應當無條件爲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發生火災時,各企業必須立即組織撲救,人員集中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必須立即疏散在場羣衆。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爲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3,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滅火技能訓練.

4,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5,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分工和操作.

二,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4)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誌,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佔,挪用,遮擋,覆蓋.嚴禁下列行爲:

(1)佔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標誌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四,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並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每年要到專門檢測機構(省,市檢測中心)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3,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4,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5,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爲:

(1)佔用疏散通道;

(2)有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5)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等自動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並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即使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3,單位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爲.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5,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須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2,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向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裝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3,臨時電氣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4,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5,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6,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7,營業結束後,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後關閉營業用電.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組織宣傳,利用各種形式和宣傳媒介,使全社會都瞭解規定的內容。特別要傳達到每一個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他們認真對照規定,組織自查自改,貫徹落實。

二、對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依照此規定,嚴格審批。在規定發佈之前開辦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立即改正。可分別不同情況加以處理:

(一)不符合規定第五條第二款、第十一條的,應當責令停業;

(二)不符合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六條第(四)項和第(五)項、第七條的,責令停業改正,改正後經驗收合格方可繼續營業;

(三)其他不符合規定的,可視情況規定不同期限令其改正(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並要求其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過去沒有規定,目前確難在短期內改正的某些問題(如使用木質材料裝修等),應當責令採取特殊的補救措施(如增設報警、滅火裝置,減少額定人數等),保證在根本改正之前不發生火災。

三、規定中第三條“主要負責人”,是指不具備法人資格單位的領導人。

四、規定中第五條“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省會市、較大市消防監督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規定。

五、單層或者多層建築內面積不超過一百平方米的公共娛樂場所,其內部裝修所使用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以適當降低。

六、規定中的處罰以公安機關的名義裁決,由消防監督機構實施。

七、消防、治安和內保等各有關業務部門應當密切配合,互相協作,共同保證本規定的實施。凡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公共娛樂場所,治安部門不得核發許可證;存在重大火險隱患的,由治安部門吊銷其治安許可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護酒店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酒店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違反消防法規,妨礙公共消防安全,阻礙消防工作正常進行,以及其他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影響消防安全,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本辦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爲,均屬違反消防管理行爲。

第三條凡在酒店人員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爲,均依照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二章處罰

第四條消防管理處罰分爲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罰款

(四)辭職處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賠償損失

第五條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爲之一的部門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辭職處分

(一)忽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管理職責、管理混亂、經督促無明顯改進,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

(二)其他部門存在火險隱患,經提出改善要求拒不執行的;

(三)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章作業,或指派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覈的職工上崗獨立從事有火災危險作業的;

(四)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改變建築物用途,違反消防法規,未經公司董事長檢驗,出現火險、火災的;

(五)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破壞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臨時建築、影響消防安全的;

(七)儲存、使用、銷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執行有關安全法規,經指示不改的;

(八)違反規定,在辦公室、寢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或將這些物品帶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區域、場所、擅自動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災行爲的;

(十)更夫、值班人員當班飲酒或不按規定檢查巡邏,擅離職守發生火險、火災的;

(十一)電工、焊工、司爐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動火的工種違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災的;

(十二)在宿舍樓走廊、樓梯間等處堆放可燃物品,經指示拒絕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及損壞或挪用消防器材,經指示沒有改正或態度不好的;

(十四)埋壓、圈佔、損壞公共消防設施,經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謊報火警、發生火災不報警或拒絕借用通訊設備報警的;

(十六)阻礙執行滅火任務的消防車輛通行,擾亂火災現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正常進行的;其他部門拒絕、阻撓、刁難公司人員依法進行防火檢查。

(十八)因責任人員主觀原因造成一般火災的;

(十九)其它違反消防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

第六條對具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爲之一者,分別給子30元以下處罰,通報批評及辭職處分。

(一)違反酒店消防條例,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動用電閘和拆改,增設電氣設備構成一般火險的;

(三)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電源插座造成火險的;

(四)在樓內,室內點燃廢紙等可燃物的;

第七條對造成火災燒燬國家、集體或個人財產者,除予以相應處罰外,還應根據損失情況後果和賠償能力令其賠償。

第八條對處於火險狀態的部門,經指出又一時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責任落實到人,對其火險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

(一)明知故犯的.;

(二)後果嚴重的;

(三)拒絕傳喚或者逃避處罰的;

(四)拒付罰款或屢經處罰不改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一)由於不可抗拒原因發生火災的;

(二)出於他人協迫或者誘騙的;

(三)後果較輕,能主動承認錯誤及時改正的;

第三章裁決與執行

第十一條酒店消防管理處罰辦法按各級權限和分工分別由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酒店保安隊裁決並執行。

第十二條通報批評、罰款、少量賠償損失由酒店保安隊裁決執行;辭職處分,由酒店處執行;警告、拘留、查封、數額較大的賠償由消防,公安部門裁決執行。

第十三條執行處罰時必須向被罰者開出罰款收據,並寫明罰款原因和所罰款數。

第十四條保安隊所收罰款全部上交酒店,用於補充消防經費。

第十五條保安隊及有關部門在執行本辦法時,應當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不得絢私舞弊,違者要嚴肅處理。

附則:

(一)本辦法若與上級公安、消防部門規定有衝突的,以上級部門規定爲準;

(二)本辦法由酒店保安隊負責解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6

1、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項目部職能部門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2、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監管,安全監察部門協助管理,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項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項目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4、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四有”:有責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組織,有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放置在安全、醒目地點,必須懸掛明顯標誌。

5、對從事易於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災),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6、項目部根據需要,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有針對性的制定火災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區域,倉庫、廢品集中站和辦公生活及機械站等區域。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值班巡邏。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並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鐵鍬等。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5m,使用時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10m。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和生火作業。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應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採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制定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預案及緊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組織義務消防隊,每班有消防員;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建立各級消防負責人責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7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彙總並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8

一、目的

爲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及入住企業員工人身和財物不受損,及時有效的維護產業園區秩序,保障園區正常運作,提升園區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堅持貫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綜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吉恆產業園入住企業及員工、吉恆傢俱公司各部門及員工。

三、職責權限:

由吉恆行政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對本制度的實施,公司安委會監督管理。

四、相關表單及文件

1、《培訓簽到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表》

2、《消防安全滅火與疏散逃生演練預案》《演練簽到表》《突發事件/消防演練記錄表》

3、《消防設備器材配置數量彙總表》《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平面圖》

《設備巡查和維護保養記錄》 《點檢卡》

4、《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數量彙總表》《消防安全疏散設施配置平面圖》

《樓層安全逃生通道示意圖》 《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管理細則》

5、《消防值班記錄薄》《消防值班室值班記錄薄》《值班交接班記錄薄》《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消防安全巡查記錄》《隱患整改通知書》《隱患整改記錄表》《報廢申請單》《採購單》《材料領料通知單》《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細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採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並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0

第一條 爲保障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和宣傳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火災事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負責制。

第四條 各單位須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爲單位防火負責人,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消防管理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組織制定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負責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織的領導工作,並負責解決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經費;

(四)組織領導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解決火險隱患,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發生火災時,要親臨現場指揮撲救,召開事故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安全措施。

第五條 各單位所屬各部門要確定一名部門行政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並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根據本部門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建立健全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並負責檢查執行情況,發現違章行爲及時止;

(三)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對所轄防火範圍經常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採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五)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第六條 各工種、各崗位要確定一名防火責任人或防火安全員,具體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時拉閘斷電,清除廢舊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過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改進意見;

(三)定期組織職工維護保養設置在本工作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四)發現着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着火前後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1

一、 消防工作標準

1、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2、 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3、 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幹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 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5、 有健全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6、 消防器材定期的年檢、維護、保養。

7、 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 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

9、 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10、 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二、 組織制度

1、 各部門消防安全區域、責任人明確。

2、 各部門設立消防安全分工。

3、 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 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5、 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於一次。

6、 各安全區域負責人及領導小組名單上交行政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7、 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2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景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堅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堅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景、事故處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堅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景。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堅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一樣情景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景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景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本事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一樣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覈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覈,考覈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本事。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情景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景,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景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一樣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爲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景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爲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景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供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情景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4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菸,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5

一、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經理對本工地的消防綜治工作負領導責任,綜治部門協助做好消防綜治工作,負有督促、檢查、指導的責任,消防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綜治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消防綜治工作。

二、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綜治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時設施、材料堆放等均應符合消防綜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責,進場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應由班組長每次填寫“動火申請單”,而經現場負責人批准,發給動火證,並指派專人看管,同時與用火人共同檢查並熄滅餘火後方可離開。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氣、油漆、油料等)存放點、使用點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點,要劃定一定範圍的禁菸禁火區,並設醒目標誌,配置一定數量滅火設備,在禁火區內禁止吸菸、動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電氣設備,使用機電設備,下班時由使用人員切斷電源、關閉電箱。嚴禁在工地、宿舍內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鈑鍋、電熨斗等),確因生產需要,由工地負責人批准,專職電工要對用電安全經常檢查。

六、木工間、油漆間嚴禁吸菸、動火,現場的刨花、木片、油回絲、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誰操作誰清除的原則,下班時由當班的.操作人員各自清掃施工現場,把廢料、邊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場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七、施工現場的電焊工(氣割),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氧氣與油類不得存放在一處。

八、危險品倉庫、油漆、木工間、配電間、伙房等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設防火標誌,配置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工地配備的一切滅火設備,不準挪動位置,無火警不準動用,消防設施前,要保持道路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九、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公安保衛部門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整改。

十、如發生火災、失竊後,除應採取相應措施外,應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爾後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6

1、各單位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廚房操作人員相關消防知識的培訓;

2、在廚房內配備滅火毯和與環境場所相適應的輕便滅火器,廚房操作人員須知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後,操作人員應檢查竈內的火源是否全部關閉,排油煙罩口內的油污是否清洗乾淨;

4、加強廚房竈臺、油煙管道周圍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油煙管道不應靠近可燃構件,磚砌的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於24釐米,金屬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於50釐米,竈臺、排油煙罩口、油煙管道的周圍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據廚房用火的實際情況確定清洗次數。依據《北京市消防局關於加強對廚房煙囪、排油煙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規定,單位油煙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應少於1次;

6、油煙管道清洗企業應保證清洗的質量,油煙管道清洗完畢後,應由單位的工程部門和保衛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各單位需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7

總則

爲了保證恆源祥大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強和規範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依據上海市消防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準則》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彙編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爲了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做好防火、防災工作,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付能力,減少事故發生後對國家、企業和人員傷亡造成的損失。根據公共場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樓的特點,制定本應急預防方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及時地進行有條不紊的搶救、疏散和保衛工作,把因突發事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到最低限度。

一、發生火災時的預案:

火災一旦發生,在專職消防隊員未趕到前,全體員工必須保持清醒頭腦,聽從指揮,按此預案,各就各位,根據職責和要求,分頭迅速開展火災搶救、報警、緊急廣播、開啓應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斷電源等工作。

1.火災的撲救工作:

聞警後,義務消防隊員和公司員工應利用就近、便攜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撲救工作由防火負責人即總經理領導和現場組織指揮。總經理不在時,由下列人員依次類推進行指揮:行政經理、值班經理、各部室分公司經理。現場工作必須服從火災現場總指揮的集中統一布暑。

2.火災的報警工作:

火災發生後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火災發生部門的負責人應沉着、冷靜,用現有的通訊器材迅速報警,如現場目擊者爲多人時,應分頭報警,報告防火領導小組和有關人員。報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路名、門牌號碼、交叉路口、單位名稱及發生火災部位、燃燒對象、電話號碼,並在報警結束後,指定一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並簡要向消防人員講述現場火災情況,協助消防人員開展工作。

3.人員疏散工作:

火災一旦發生,就近事發地的人員及保安隊員,應迅速按下緊急報警按鈕,在統一指揮下組織人員把守主要通道並打開所有出入口。此時原則上人員只出不進,其他人員馬上到公司各樓層協助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發生火災後,二樓以上樓層的人員可以從兩邊樓梯進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樓就近人員打開,疏散工作由各樓負責人負責實施,保安隊和各部門協助配合。

火災發生時,監控間、電工、設備維修人員及有關現場負責人員在沒有接到現場指揮的命令前,不準私自離崗。

廣播室在接到報警消息後,起動廣播系統,用廣播作出安定人心的宣傳,同時利用電視監控系統對大樓情況進行密切注意,在接到現場指揮的命令後,利用廣播通知各樓層,告知火災發生地點和撤離通道,同時把整個大樓的各種情況及時轉告現場總指揮。

值班電工接到報警應迅速趕到現場,根據火災的火勢酌情作出切斷樓層電源的決定,切斷總電源的決定一般由現場總指揮下達,特殊情況下,電工可自行決定,切斷電源後,電工應值守在配電開關旁,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命令,作出擴大斷電範圍或恢復送電的操作,並要馬上啓動消防泵,關閉空調風機,停止送風,值班維修人員應迅速到達現場,協助工作。

各分公司經理在緊急情況下,應馬上引導員工通過安全通道,疏散至大樓外,防止擁擠、跌倒的情況出現。

商場營業員除參加撲救工作外,還應看護好自己經營的物品,在接到現場指揮的命令後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嚴禁在沒有照明的情況下,用打火機的火苗光線尋找物品,這樣很可能發生意外事故。

財務人員,應迅速整理好各類帳冊、現金,視情況做好轉移準備,應有“人在東西在”的思想境界,視公司的利益爲第一前提。

各分公司人員,在聽到報警後立即停止工作,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現場參加滅火搶險,其他同志聽到命令後,做好撤離大樓的準備工作,各部室負責人協助總指揮妥善處理各種情況和做好協調工作。

請千萬注意,此時不能去乘垂直電梯,因爲垂直電梯隨時有停電的可能,乘客將被關在吊籠裏,處於不上不下,沒有照明,沒人叫得應的處境。

二、發生突然停電時的預備方案:

當發生突然停電事故時,應馬上聯繫物業部有關人員,瞭解停電原因,如是短時間停電,則安定人心,堅守崗位,防止意外情況發生。如是長時間停電,則請示經理室,決定下一步應採取的措施。

發生突然停電時,商場營業員不得隨意離開櫃檯,應堅守櫃檯,保護好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命令,方可採取下一步措施。

物業部值班維修人員應立即到低壓配電間瞭解停電發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設備事故,能立即解決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解決;如不是短時間解決的,應立即報告物業部負責人,在查明原因後,再報告經理室,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及所需時間,以便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的基礎上,作出正確的決定;如是供電局方面的原因,應立即和供電局聯繫,聯繫電話是:64379992(滬南供電所)。

同時,維修電工應立即檢查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工作,萬一事態有其他變化時,可有一定的照明燈光和緊急電源。

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後,佈置緊急處理辦法。

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保安人員應馬上到大門出口,原則上各種人員只能出不能進,疏散圍觀人羣,防止有人趁機破壞搗亂,在接到經理室有關指示後,再採取下一步行動。

三、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預備方案:

當大樓裏發生各種危害性較大的意外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協助值班經理了解事態經過及現場情況,或保護好現場,由值班經理妥善處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獨立處理時,立即向經理

室彙報,或向110報警臺報警,取得公安系統的及時幫助。

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後,佈置緊急處理辦法。

保安人員應立即趕到大門出口,阻止各種人員的進出,疏散圍觀人羣,防止事態進一步的擴大或搶救受傷人員。

商場營業員不得隨意離開櫃檯,應堅守崗位,保護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有關命令後,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四、火災或事故現場的保護

火災撲救結束後,保安隊員和火災發生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在專業部門查勘事故現場、確認事故原因後,方可清理事故現場,在此之前,未經現場總指揮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事故現場。

每一個員工都要明確自己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做的工作,要臨危不亂,在服從統一指揮的前提下,各部門負責人還應有一定的應變能力,以確保國家、企業的財產和人員不受或少受損失。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安全出口平坦、通暢,不得設置門檻、臺階,不得采用捲簾門、轉門、側拉門,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啓。

二、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施,火災事故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燈應採用玻璃或其它非燃材料製作的保護罩。

三、疏散走道、封閉房間以及消防值班室、配電間、消防泵房等重點部位均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四、疏散走道、房間的門口等,應設疏散指示標誌燈。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於公司經營活動不產生較大影響的火災隱患應當場進行整改,結束後要進行檢查驗收。 二、對過程比較複雜,涉及面廣的隱患,採取限制在一定期限內進行整改的方法進行整改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方案,整改完畢應申請複查驗收。

三、對於關鍵性的設備和要害部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嚴格整改措施,力求解決問題乾淨、徹底,不留後患。

四、當接到公安消防機構的《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後,應當迅速研究整改方案,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整改方案或整改情況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

五、對於建築佈局、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火災隱患,當本單位無力解決時,應取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提請有關部門納入城鎮建設規劃,逐步加以解決。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一、領導要親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全面落實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按規定成立義務消防隊,做到活動經常化,全年活動不少於四次。

三、消防設備完整好用,值班人員會操作固定消防系統,消防器材按規定面積配備,做到隨時可用。

四、力量要落實,不準睡覺值班,並做到常檢查,勤巡邏。

五、特殊工種經專業部門培訓,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六、電器設備要完好,禁止亂拉亂接,定期維護保養,電加熱器要專人嚴管。

七、凡經營場所,重要通道,均需按規定設置應急事故照明。

八、裝修要符合有關消防建設規範,嚴禁採用可燃,易燃材料裝修。

九、落實“三清三關”,做到:垃圾清、菸蒂清、場地清;關煤氣、關門窗、關電源。每天做到有專人檢查。

十、各種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在通道或樓梯口堆物、上門等。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電氣設備必須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檢查維修,電氣設施、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術安全規定。

二、規範用電線路,暗線必須穿管敷設,明線必須要有護套,電纜、電線管、橋架等穿過牆體、樓板的孔、洞應用非燃材料堵塞。

三、每年至少對電線、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徹底檢查或絕緣搖測,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維修更換。

四、消防用電設備應採用單獨的供電迴路,消防用電設備的兩路電源或兩回路供電線路應在末級配電箱處自動切換。消防用電設備、消防配電盤及控制箱應有明顯標誌。

五、超過60w的白熾燈、滷鎢燈、熒光高壓汞燈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裝修或可燃構件上,倉庫照明不應大於100w。

六、餐廳使用的管道煤氣,煤氣管道應固定,竈具不可緊鄰可燃材料。

七、按規範要求設置避雷設施,每年必須在雷雨季節來臨之前,按規定完成檢查和測試工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定期安排時間,按照應急方案的要求進行演練(根據季節變化情況安排在夏、冬季到來之前進行)。

二、模擬實戰訓練。從接警到出現場,按照實戰要求出水、乾粉滅火,同時進行搶救和疏散人員、物資的訓練。

三、演習範圍分整個大樓綜合性演習或分部、分段展開演習。

四、演習前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組織的進行,要求參練人員明確演習任務、方法和要求。

五、演習後及時總結經驗,找出不足,及時整改,提高自身防火、滅火、自救的能力。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政策。通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爲什麼,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正確地貫徹落實。

二、全體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掌握滅火器的適用對象和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範方法。

三、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應急疏散。

四、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電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五、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項目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六、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政策。通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爲什麼,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正確地貫徹落實。

七、全體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掌握滅火器的適用對象和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範方法。

八、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應急疏散。

九、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電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十、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項目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定期檢修保養制度,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電器使用隱患,不合格或不安全的電器設備要及時淘汰更換,做到不留死角。

禁止電器設備亂拉亂接,嚴禁配電板前堆放物品,新增用電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

嚴禁私自動用明火,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寫申請給管理部消防主管,寫清作業內容、地點、時間、人員、消防措施,經消防主管同意後,報經理室批准才能正式實施。

動用明火作業,使用煤氣,均要有專人管理,並按操作規程操作,電焊、氣割作業人員遇到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準作業。

1、不是焊工不燒。

2、要害部門和重要場所未經批准不燒。

3、不瞭解焊接地點周圍情況不燒。

4、不瞭解焊接物內部情況不燒。

5、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燒。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隔音的部位不燒。

7、密閉或有壓力的容器管道不燒。

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燒。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作業不燒。

10、禁火區內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不燒。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所有消防器材都應該事先按決定的位置排放,並有安放位置的平面佈置圖,以備查考。

二、每週一次檢查規定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短缺,乾粉滅火機的質量是否符合標準,對不合格的滅火機及時更換。

三、按照消防器材的質量標準,對照消防器材的規定存放年限予以及時調換新的合格消防器材。

四、每月一次對火災報警控制櫃的動作功能進行檢查。如有不正常的現象及時彙報有關方面解決。 五、以上工作每次都應有記錄,由專人負責,無關人員不得參與。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明確日常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二、義務消防隊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消防法規,開展消防宣傳,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維護保養好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

三、專職消防隊應認真履行《上海市企事業單位、鄉(鎮)專職消防隊值勤條例》,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四、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維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熟悉和掌握固定、半固定滅火設備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五、做好滅火戰鬥準備,聞警迅速出動,並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

一、集團公司法人代表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法人代表和分管領導“雙長”負責制,法人代表親自負責防火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全面管理、落實,嚴格要求,確保防火安全。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公司的經營、運作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考覈、同總結。

二、工作小組成員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實施細則》,對全體員工進行廣泛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增強自我防範以及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應變能力。

平時定期和不定期的開展檢查和抽查,發現隱患和漏洞及時對有關部門督促整改,加強對義務消防隊的領導,經常開展活動,對所有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及時對每個新進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確保公司的經營活動安全、正常地進行。

三、常務工作

落實、執行經理室的各項安全工作佈置,直接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結合實際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防範措施經常加以檢查監督,確保消防設施的優良工作狀態,改進和完善公司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條件。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檔案,接受公安消防機關的監督和指導,

杜絕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四、各分公司經理:

貫徹集團公司的各項安全工作佈置,積極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強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對本公司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和管理,落實整改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

執行“三清三關”制度。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隱患存在。所有員工必須接受防火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工作。

五、安全保衛人員:

協助物業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參與各種安全檢查活動的進行和整改,制止威脅單位和職工安全的各種危險作業,在平時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因素的事故苗子立即彙報各有關職能部門。

防火安全獎懲管理(暫行)條例

一、獎勵

凡模範執行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者,符合下列條款的,予以獎勵50元或通報表揚、記功等獎勵。

1.加強防火安全工作,能積極提出建議並被採納且行之有效的。

2.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避免火災事故或減少經濟損失、人員傷亡到最低限度的。

3.重視防火安全教育,消防設施、消防器材保養管理完善,防火工作成績顯著的。

4.勇敢撲救火災,保護生命、財產安全表現突出的。

二、懲罰

凡有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行爲之一的,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行政警告、記過等處分。

1.違反禁菸規定,在禁菸區域吸菸或吸遊煙者,每次罰款50元。

2.違章動用各類明火的,每次罰款50~200元。

3.隨意動用或損壞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誌的,每次罰款50~100元。

4.在消防通道或消防器材前堆物,經勸告整改不力的,每次罰款200~1000元。

5.擅離職守或因主觀原因延誤火災撲救時機造成損失的,予以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並罰款500~10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構依法懲處。

本標準適用於防火獎懲管理,在具體實施中,材料必須確實,手續齊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8

一、總則

1.爲加強工程施工現場保衛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由企業安全負責人,接受總承包企業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

二、保衛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衛消防領導小組,確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現場的保衛消防安全,指導本現場的保衛消防管理工作。

2.施工現場應逐級制定保衛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保衛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保衛消防安全職責。

3.施工現場應當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用火、用電、用氣、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和使用制度以及保衛消防教育制度,加強對全體職工保衛消防知識的培訓與考覈,考覈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4.施工現場應設置訓練有素、業務能力強的警衛人員,同時要組建義務消防隊。警衛、義務消防隊每季度最少要進行一次教育、訓練,熟練掌握警衛、消防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進行防火檢查和撲滅初起火災。

5.施工現場應制定生活區、辦公區及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應定期組織演練。

6.施工現場必須加強動火證管理,動火證必須由總包單位消防負責人簽發,嚴禁由分包單位或其他人員簽發。

7.施工組織設計要有保衛消防安全措施方案及設施平面圖,並按照有關規定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或備案。

三、施工現場保衛工作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誌,進出人員要佩帶胸卡。重點工程、重要工程要實行區域劃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2.加強對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的管理。施工現場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手續齊全,建立務工人員檔案,非施工人員不得進住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部門負責人批准。

3.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要建立預警制度,對於有可能發生的事件要定期進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發生時,必須報各上級主管部門,並做好工作,以防事態擴大。

4.加強對財務、庫房、宿舍、食堂等易發案件區域的管理,要明確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制定防範措施,防止發生各類治安案件。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鬥毆。

5.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的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要害部門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並指定專人負責重點管理。

6.做好成品保衛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四、施工現場消防工作

1.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

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3.5m,消防車道不能環形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迴轉車輛場地。特殊情況不能設置消防車道的,要充分利用社會消防車道,並報有關部門備案。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車道應保持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

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3.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佈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於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4.施工現場消火栓應佈局合理,禁止被埋壓、圈佔和毀壞,周圍3m內不準存放物品;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誌,要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水槍及相關工具;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範。

5.施工現場消防幹管直徑應不小於100mm。水壓不足或沒有市政供水管網的施工現場,應修建不小於12m3的貯水池,並應有相應的電力、補水、加壓設施。

6.高度超過24m的建築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75mm,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及水槍。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爲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於操作,並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消防水泵要採用一用一備的方式。

9.保溫材料施工周圍10米範圍內禁止動火作業,禁止動火動焊與鋪設保溫材料交叉作業施工。

10.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11.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12.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採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

13.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使用後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及時清除。

14.工程內不準作爲倉庫使用,不得在建設工程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5.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覈,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6.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宿舍內不得臥牀吸菸。

17.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1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9.防水作業時,做防水的'區域必須保持通風良好,要嚴格按照施工技術方案實施。防水施工完畢後,防水層上方不得從事明火作業,做好防水的部位應採取保護措施,

防止明火將其引燃。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施工等危險作業時,必須做好施工方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0.施工作業區與生活區、辦公區應分開設置。建築工程主體結構與非施工作業區臨建房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米。生活區、辦公區等區域內採用非燃材料搭建的臨建房屋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4米。採用難燃材料搭建的臨建房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米。

21.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材料庫、加工用房及明火作業的廚房等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的材料必須選用非燃建材。

22.辦公室、宿舍等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其圍護結構宜使用非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其圍護結構(含保溫材料)可採用難燃材料,但施工單位應在搭建前現場抽樣,送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安裝。

23.圍護結構(含保溫材料)採用難燃材料的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內的電氣線路應採用金屬管或經阻燃處理的難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且不應敷設在難燃材料結構內。

24.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屋門的寬度不得小於1.2米,門須向外開,如房間建築面積超過60平方米(或房間內住20人以上)時,必須設置不少於2處的疏散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多層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的疏散樓梯不應少於兩個且應分散佈置,設置兩部疏散樓梯確有困難時,可設置一部金屬豎向梯作爲第二安全出口。

25.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五、保衛消防內業資料

1. 施工現場消防重點部位登記表

工程項目應根據防火制度要求對施工現場消防重點部位進行登記,消防重點部位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器材,明確相關責任人員。

2. 保衛消防設備平面圖

施工現場應繪製保衛消防設施、器材平面圖,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明確現場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的佈置位置和數量。

3. 保衛消防制度、方案、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施工現場的保衛消防制度、現場保衛消防管理方案、重大事件、重大節日管理方案、現場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現場應急疏散預案等相關技術文件,並將文件對相關人員進行交底。

4.保衛消防協議

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必須簽訂現場保衛消防協議,明確各方相關責任,協議必須履行簽字、蓋章手續。

5.保衛消防組織機構及活動記錄

施工現場應設立保衛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各項活動應有文字和圖片記錄。

6.施工用保溫材料產品檢測及驗收資料

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用保溫材料、密目式安全網、水平安全網、臨建房屋圍護結構(保溫材料)等應爲阻燃產品,進場有相關驗收手續,其產品資料、檢測報告等技術文件項目經理部應予存檔保管。

7.施工項目消防審批手續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後,方可開

工,項目經理部應將消防安全許可證存檔,以備查驗。

8.消防設施、器材驗收、維修記錄

施工現場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的生產單位應具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各類設施、器材的相關技術資料項目經理部應進行存檔。項目經理部應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按使用年限及時更換、補充、維修,驗收、維修等工作應有文字記錄。

9.防水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交底

施工現場防水作業施工時,應制定相關的防中毒、防火災的安全防範技術措施,並對所有參與防水作業的施工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所有被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10.警衛人員值班、巡查工作記錄

施工現場警衛人員應在每班作業後填寫警衛人員值班、巡查工作記錄,對當班期間主要事項進行登記。

11.用火作業審批表

作業人員每次用火作業前,必須到總包項目部辦理用火申請,並按要求填寫動火作業審批表,經消防負責人審批同意後方可用火作業。

12.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

工程項目安全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填寫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其中應包括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整改要求、整改後複查情況等內容,並履行簽字手續。

13.職工應知應會

施工現場對所有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保衛消防知識培訓教育,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項目經理部應將考覈情況造表登記,並按照考覈內容分類存檔。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19

一、凡在項目工程內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各種防火規章制度,增強防火責任心,杜絕人爲火險、火災事故發生。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區域內(施工需用必須執行有關規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三、重申“六不準”的規定,即不準宿舍內照明用60瓦以上的燈泡,嚴禁在燈泡周圍烤衣服;不準個人私燒電爐;不準吸倒牀煙;不準用汽油、香膠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準在宿舍內和禁止用火範圍內用火;不準在大房間內私自搭設小房間。

四、施工現場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動用明火,確實需用明火時,必須由上級的動火批准手續。

五、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禁止與油類物資以及性質向牴觸的物資混存。在存放地周圍10米內禁止吸菸動火,在高空焊接作業時,應將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點的場所焊接時有專人看守。

六、施工現場的木工房間,不準熬膠、生火、吸菸,生產中留下的一切廢料每天都要工完場清。

七、嚴禁在現場(宿舍)區內亂拉亂接電線,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均應安裝漏電開關。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嚴禁超負荷用電。如火險、火災發生,任何人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119),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嚴禁動用和損壞施工現場(宿舍)區內的滅火器材和設施,不得撕毀損壞防火宣傳標語、標記、警示牌、提示牌等。

九、項目防火負責人在接到施工任務時,應將消防佈局、消防給水、消防通道等統一規劃,堅持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處理,在自身不能處理的情況下,應及時報有關部門,便於及時整改和處理。

十、施工現場(宿舍)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一律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追查,並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20

(一)安全檢查制度

1.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每月必須對銷售周邊場所和煙花儲存場所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認真記好安全臺帳,並及時落實整改。

2.銷售場所必須天天進行安全檢查,隨時發現銷售場所和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並及時給予整改。

3.定期對消防設施的配備施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及時地給予整改。

4.接受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及時參加,上級有關部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和安全活動,努力學習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識和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

2.全面開展本單位的安全教育活動,積極參加上級應急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保證主要負責人和銷售人員經培訓、考覈、持證上崗。

3.對新職工必須經過全面安全教育,學握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及安全操作水平後,方能上崗作業。

()消防安全制度

1.在煙花爆竹銷售櫃及儲存場所必須配備消防安全設施,即按規定配備滅火器,並按要求保養、維修、更換,保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消防器材必須按要求放置,不得移作它用。

3.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4.煙花爆竹銷售負責人和銷售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學握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的使用常識。

5.人人做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懂預防火災措施,會使用消防器材;

懂滅火方法,會撲救初期火災;懂逃生方法,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四)嚴禁使用明火制度

1.禁止在銷售煙花爆竹經營場所使用明火,嚴禁吸菸。

2.禁止在儲存場所動用明火,保持場所通風,防潮溼。

3.任何人不得在煙花爆竹銷售場所及儲存場所吸菸或動用其它明火。

(五)煙花爆竹銷售經營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上級應急部門下達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規定,合法經營。

2.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必須持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

3、煙花爆竹產品一律從本縣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公司批發採購,嚴禁非法渠道進貨,嚴禁採購銷售禮花彈等超零售經營許可範圍的煙花爆竹產品以及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假冒、僞劣煙花爆竹產品。

4.煙花爆竹統一由批發公司配送到經營商店,不得由無煙花爆竹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

5.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必須實行專店或專櫃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銷售時,專櫃應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檯保持一定的距離,採取隔離措施,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6.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必須按規定在銷售店面內銷售產品,嚴禁店外擺賣、一證多點和走街事巷銷售煙花爆竹。

7.購進的煙花爆竹商品不得超過儲存許可覈定的最大儲存量。臨時存放產品的地方不得存在煮飯住宿等“三合一”或“前店後儲”現象。

8、嚴禁店內經營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9.煙花爆竹產品被盜,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10、積極配合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並提供有關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 篇21

一、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1.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1)安全檢查的方式

從檢查的時間上分,有節假日檢查,季節性檢查和定期檢查。從檢查範圍上分,有自我檢查、聯合檢查、互相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等。

(2)開展安全檢查的程序

①準備階段,組織檢查力量,制定檢查計劃、目的、要求、檢查方法。

②檢查階段,按照檢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檢單位,以看、聽、問的方法進行認真細緻的檢查。

③整改階段,對發現的隱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時解決。

④總結階段,寫出檢查報告,報告上級領導,備案存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災害事故預防工作

(1)搞好宣傳教育。要利用各種機會,採取各種形式,向員工進行教育,提高員工維護和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2)領導和員工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作好安全防範工作,切實防止災害事故的發生。

(3)堅持安全檢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管區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五防”安全防範工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的問題,應及時協同有關部門加以解決。

(4)對已經發生的災害事故,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判明事故性質,對製造破壞事故的犯罪分子要嚴厲打擊,對玩忽職守的直接肇事者要報告上級,分清情況給予處理。

(5)及時總結管區的預防災害事故的經驗,對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3.發現醉客在公共場所吵鬧時的處理工作

(1)如有陪同人員,應勸其陪同人員將酒醉的客人帶離現場。

(2)如單獨一人,爲了維護好公共程序和其他客人的安全,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找一安靜的休息處約束其至醒酒。

4.拾獲客人遺失物品時的處理工作

拾獲客人遺失物品後,應立即上交保安部處理。

5.發現打架、鬥毆時的處理工作

必須做到積極果斷進行勸阻,防止事態擴大;不是因雙方出手時誤打到自己而介入;立即向當班隊長和主管領導報告。

6.發現可疑人時的處理工作

(1)首先留住可疑的人。

(2)立即帶到保安部處理。

(3)查明原因後根據情況送公安機關處理。

7.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

(1)發生治安案件之後,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按辦案程序調查處理。

(2)一般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部門負責查破,有些情況比較複雜,危害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組織查破,保衛部門積極配合。

(3)在查破治安案件過程中,內部單位保衛部門應作以下工作:

①保護好現場,制止事態擴大,進行現場調查和勘察。

②詢問受害人和證人,並作好筆錄。

③收集和扣押有關違反治安管理的工具、證據和可能沒收的財物。

培訓練習

酒店中還有哪些常見的治安事件?應如何處理?

危害酒店安全的事件 處理方法

二、酒店消防常識培訓

1.消防中心主要任務

酒店設立消防中心,隸屬保安部直接領導,負責對全酒店實施嚴格的消防監督,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權威。它的主要任務是:

(1)負責對酒店員工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

(2)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3)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調查瞭解違反消防規定的原因,並提出解決處理的意見,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情況。

(4)負責檢查酒店各部門的防火安全情況以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負責將每天酒店消防情況和每週酒店消防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呈總經理。

(6)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並與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消防設備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7)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閉路電視、防盜報警信號。發現火警、火災及其他問題時,要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並提出處理方法。

(8)負責制定重點部位的滅火作戰方案,並負責組織演練。

(9)負責酒店動火部位的安全監督。

(10)負責協助酒店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設施的呈報審批手續。

(11)負責辦理進店施工單位人員出入登記手續,並監督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12)協助作好重要接待任務時有關消防方面的安全和保衛工作。

(13)管理好消防業務檔案.

2.消防中心各級人員崗位職責

(1)消防中心經理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權

a.有權調動和安排下屬的工作,在發生火警的情況下,有權調動酒店專職和業餘消防人員緊急撲滅火災。

b.對酒店各部門的火情隱患,有權提出質詢;有權建議改善防火設施,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的培訓及考試。

c.根據員工工作表現的好壞,有權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提升或撤換。

②工作職責

a.對保安部經理負責,負責消防中心的全面工作。

b.對酒店消防安全負有重要責任。

c.管好消防監視中心的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監視中心正常工作。

d.管理好酒店消防系統,保持它們的靈敏度。

e.嚴格執行國家、酒店制定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自覺作好酒店消防管理工作。

f.負責制定酒店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g.負責防火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演習,每年至少組織全酒店管理人員進行兩次以上的消防(滅火)知識及操作的考試。

h.負責對員工工作進行考勤,考績。

③業務要求

a.具有消防專業知識、熟悉和掌握政府和酒店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

b.熟悉酒店建築佈局、建築材料的特點,熟悉消防通道走向、消防系統的佈局、消防設備的配備和設置情況。

c.在火警情況下能沉着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組織疏散人員和撲滅火災。

④工作內容

a.制定酒店發生火警時的工作方案,並以工作程序表的方式張貼在明顯的地方。

b.確定酒店重點消防工作對象,並和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共同制定滅火行動計劃。

c.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資料檔案:

第一,將酒店各部門,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部位的情況,如人員情況、工作情況、周圍環境情況、建築特點、面積大小、防火水源、電源總閘的位置等等記述清楚。

第二,根據上述情況繪製滅火行動平面圖。

第三,根據上述情況制定滅火與疏散行動計劃。

d.按酒店和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對酒店裏的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和監管,檢查各部門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

e.按有關規定對酒店裏的各種危險物品(易燃品、易爆品、化學毒品)實行監管。

f.與在酒店施工的單位或個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計劃,審批“動火作業報告”。

g.巡查和檢驗酒店消防系統、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對損壞和失效的要及時更換。

h.抓好消防人員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

i.抓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工作,要利用各個時機,各種場合下,宣傳防火的重要意義,普及消防知識。作到人人重視防火,人人會使用防火器材,在危急情況下人人能夠救火。

j.每週向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呈報“防火安全檢查報告”。

k.寫好消防日誌,向部門經理報告工作.

(2)消防中心領班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對消防中心主任(經理)負責,協助主任(經理)落實工作。

b.負責對員工進行考勤、考績,根據員工表現的好壞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

c.負責對部屬員工和義務消防員的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術。

d.負責向消防中心主任(經理)報告工作。

②業務要求

a.具有一定的消防業務知識,掌握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自覺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熟悉酒店建築佈局和環境,熟悉和掌握酒店消防設施和設備的使用情況和設置的位置,熟悉防火通道的情況。

c.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在火警緊急情況下要沉着冷靜、指揮果斷,迅速控制並作好安全疏散工作。

d.能協助消防中心主任制定滅火行動計劃,協助主任組織專業和義務消防隊員的演習及考試,負責防火計劃的實施。

③工作內容

a.認真執行消防主任(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指標。

b.嚴肅認真地作好消防中心的值班監視工作。

c.檢查和測試消防設備、監視儀器的靈敏程度,對失靈的要儘快維修或更換。

d.檢查各部門的電器、電線、電掣、煤氣管道、爐頭有否黴壞、鏽壞、氧化、溶化、堵塞情況,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災。

e.檢查各部門的防火措施和落實情況,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的落實情況。

f.若進酒店施工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臨時動火作業,要負責調查,協助主任進行覈准,並在施工作業和動火作業過程中對施工者進行防火督導。

g.組織員工作好交接班工作。填寫好工作日誌,搞好監視中心的清潔衛生工作。

(3)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具有一定的消防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業務。

b.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工作嚴肅認真,密切監視消防主機信號,發現火警信號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保安部經理和總經理報告。

c.負責檢查和測試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的靈敏程度,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更換。

d.經常檢查酒店各部門火情隱患,並督促、協助其及時整改和根除。

②工作內容和業務要求

a.要有較強的防火意識和敏感性,自覺地、一絲不苟地作好防火工作。

b.要熟悉酒店各種火警監視儀表、信號、開關的性能和作用,善於操縱和控制各種設備和消防器材。

c.對重要的火警情況,或監視儀表發生故障,要詳細記錄時間、地點、程度、原因和處理結果,交班時要交待清楚並及時報告領導。

d.詳細記錄部門或有關人員關於防火重要情況的彙報,並進行實地調查,將結果向領導報告。

e.當班時要密切注意主機和監視儀表信號,認真作好值班記錄。

f.對儀表的使用與管理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要定期維修保養,運行過程中若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要保證它的正常運行。

g.對要害部門、危險部門,如液化站、油庫、廚房、公共場所的滅火裝置、樓層消防分機及報警鐘、排煙系統、呼叫系統等重要設備要定期檢測。

h.與各有關部門協同搞好酒店內消防設施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測試,保證其完好無損。

i.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火警報告,要將發火地點、火熱狀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搶救情況及時報告安保部經理和總經理,並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作好詳細記錄。堅守崗位、隨時瞭解和掌握情況。

j.協助領導作好對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作好對管理人員的消防考試工作和對酒店員工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宣傳工作.

3.火警、火災處理程序

(1)火警處理程序

火警是指有着火的現象,但沒有造成大的損失。其處理程序見圖。

(2)火災處理程序

火災是指着火後造成財物損失,處在着火的發展階段。

4.酒店消防要求

(1)本單位和外單位因施工動火的工程,必須到消防中心辦理動火證。

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專人負責,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申報同意後方能動火。動火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動火後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因留下火種而引起着火。

(2)主樓內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物品,禁止在大樓內及房間陽臺燃放煙花、炮竹。

(3)客房內不準使用明火電爐、煤氣、柴油爐以及大功率的電器設備。確因工作需要應經消防中心同意後方可使用,並作好登記,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架罩上烘乾,不準在房間內焚燒東西。

(4)配電房內不準堆放物品。布草間、樓層小倉庫內不準吸菸。消防分機旁邊不準擺放任何雜物。嚴禁將洗滌劑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圍。

(5)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誌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6)裝有複印機、電傳機、印刷機的部位禁止吸菸、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機器部件時,要保持室內通風,進行大量清洗機器時,要到室外通風的地方進行。如無法移動機器時,必須打開門窗,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紙張、油布要裝在有蓋的鐵桶裏並要及時清理。機器周圍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廢紙。

(7)酒店長住客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酒店消防管理規定》。

①不準私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房間使用,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如發生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②禁止在陽臺燃放煙花,違者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損失由當事者負全部責任。

③吸菸注意安全,菸頭不得與垃圾混放在一起,每天應清理垃圾紙碎。

④爲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消防中心人員可以隨時進房間(事先與對方聯繫,並會同銷售部或大堂副理一同前往)進行檢修、測試、排除故障,緊急情況時可不與對方聯繫,客人要給予配合.

(8)物資倉庫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①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留出主通道1~1.5米。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50釐米距離。

②倉庫內的照明燈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電烙鐵、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電茶壺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型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和名稱。

③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絕緣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等不良情況,必須及時維修更換。

④物品入庫時要防止帶火種,潮溼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堆積時間較長(幾年)的物品要進行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積熱產生自燃。

(9)各廚房餐廳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點心車,必須注意防火安全。

①使用酒精爐時不要往正在燃燒的酒精爐添加酒精。備用的酒精存量不得超過兩天的用量,放在備餐間專人保管,總備用酒精由倉庫管理部負責保管。

②使用液化氣點心車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前要檢查輸氣膠管是否完好、牢固。氣瓶有否漏氣,發現漏氣應停止使用,並報告液化站人員進行處理。在餐廳內發現漏氣着火時,立即將車推出餐廳外面通風的地方處理。開爐時先點火後開氣,點火後才能推入餐廳。茶室、舞廳使用的小氣瓶,要有專人管理,運輸時搬瓶上落不準乘電梯。

③各廚房廚師開爐前先開風門,然後點火種,下班後要關牢氣閥,熄滅火種。

④各餐廳、舞廳、歌廳營業期間,各出口的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⑤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廚房抽油煙機及管罩。廚工清洗廚房時,不要將水噴灑到電插座、電開關處,防止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⑥熱油開炸時,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着火。

(10)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消防加壓排煙機房、電容器室、變壓器室、蓄電池室內不準堆放可燃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

(11)各部位不準私自增加各種電器設備或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動力部和消防中心同意。

(12)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①全酒店的吸菸感應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②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③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檢查一次酒店內的地上消火栓。

④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啓動檢查一次。

⑤油庫的固定滅火裝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檢查測壓一次。

⑥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⑦酒店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動力部門啓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⑧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動力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啓動運行檢查一次。

⑨酒店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⑩備用發電機,由動力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啓動檢查。

油庫的固定泡沫滅火裝置,每隔一年由消防中心監督油庫更換藥劑一次。

酒店建築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油庫、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消防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酒店防火“三級”檢查制度

(1)檢查的基本內容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②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竈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③對菸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和處理好。

④倉庫內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瓦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⑤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⑥使用多種可燃、易燃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⑦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⑧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⑨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和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好用。

⑩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按酒店規定把關等。

(2)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①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②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③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彙報。

④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並向上一班瞭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名,發現的問題,一般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部門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3)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①部門領導每週組織主管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②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③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表揚或批評。

④負責將一週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室。

(4)三級檢查由酒店領導實施

①每月由酒店領導或由領導委託消防中心主持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②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第三節 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全體員工用,掌握意外事件的處理方法

培訓要點 意外事件處理預案的編制方法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一、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制訂實施預案的主要內容

酒店內發生具有社會危害性和災害性的事件,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破壞性事件,如放火、爆炸等;二是重大刑事犯罪活動,如搶劫、綁架、兇殺等;三是羣體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治安事件。酒店安保部要針對這三方面問題結合具體情況,制訂處置預案。

意外事件的性質不同,預案所反映的內容也有區別。但就意外安全事件的共同屬性而言,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立處置意外事件的指揮機構

意外事件指揮機構一般分二級:店級指揮機構和安保部指揮機構。要規定指揮機構的領導成員及其職責範圍,要明確無論什麼時候發生意外事件,指揮機構都能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作出處置決策。當意外事件危害酒店全局利益時,店級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和協調,應調動全酒店的安全保衛力量和各部門人員按預案程序採取行動。安保部指揮機構除積極配合店級指揮機構工作外,主要負責某一個部門發生的一般意外事件的處理。

(2)建立統一的報警和信息傳遞程序

酒店發生意外安全事件,一般由內部員工發現。發現情況如何報警,向哪個部門報警,有一個程序問題。一般報警通常有二條線:一條是向安保部報警,另一條是向公安部門報警。在預案中制訂的報警程序,一般規定應該先向酒店安保部報警,酒店安保部在初步瞭解事件性質的情況下,即向有關公安部門和上級領導彙報。同時,接受指揮部門的指令,採取處置措施。指令傳遞、信息反饋要作到迅速及時,上下聯繫渠道暢通,這些必須在預案中充分反映出來。

(3)處置力量的部署和具體任務

預案中對處置力量要作具體部署,同時要明確各自的具體任務。一般力量部署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現場守護力量,負責警戒,防止現場遭受破壞;二是搶救排險力量,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排除災害險情;三是調查取證力量,負責現場錄像、照相和對有關人員的訪問;四是捕捉和堵截罪犯力量,發現肇事或破壞分子要及時捕捉,並認真看管,逃離現場的要佈置各通道出口堵截;五是聯絡配合力量,負責與公安部門及酒店各部門的聯繫,配合公安人員開展查處工作;六是機動力量,負責支援工作;七是保護力量,發生任何危害性的破壞事件,要組織一定力量對重點部位加強保護;八是宣傳和疏導力量,負責客人的安全宣傳和組織疏散.

2.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和方法

(1)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

①必須貫徹客人安全第一的原則。在制訂和實施預案過程中,要以維護客人利益、保障客人人身、財產安全爲前提。但貫徹客人安全第一,還必須考慮到客人心理上的影響。如果有效地處置了各類治安災害事故,但在處置過程中方式不妥,波及衆多客人,必將影響客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因此,預案要體現使客人能最大限度的'安全和在心理影響上縮小到最低限度,要作到使酒店的秩序儘快恢復正常,實施行動要快速而有條不紊。這樣才能達到內不亂且外不慌,維護好酒店的安全信譽。

②必須堅持“統一指揮、協調配合”的原則。預防和處置意外事件,是一項整體性的行動,只有實行統一指揮,各方協調配合,並按預案的具體分工,各司其職,才能完成總體任務。因此,在預案中要擬定每一個不同層次的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所具有的崗位職責以及接受命令,按一定程序執行任務的方法。

③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事、講究政策和策略的原則。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在處置過程中會出現各種情況,要考慮到酒店本身的複雜性。不管事件性質如何,涉及對象是誰,都必須遵循法律程序,實事求是地,合情、合理、合法地進行處理。但對有些事件,還要講究政策和策略。如酒店公共場所發生羣體性的治安緊急事件時,首先要認識到這類事件的特徵。這類事件的發展,一般需經過接觸與摩擦、情緒感染、集體激動的過程。有的事件發生之初,並非是羣體行爲,而由各種因素的作用,誘發原來與事件無關人員捲入事件之中,致使事態擴大。其次要找產生的原因。如果是管理工作失誤引起的,要及時糾正,消除對立情緒,並注意有關人員的動向,作好解釋和穩定情況的教育工作。

(2)制訂實施預案的方法

①調查研究、擬定預案。酒店的專門預案,主要由安保部制訂。安保部在制訂專門預案時,要針對酒店的具體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如治安狀況、四周環境治安特點以及直接危害酒店安全的行爲和易發生治安災害事件的部位等,先擬定預案的設想方案。

②徵求意見,修正預案。安保部擬定預案後,要廣泛徵求意見,進行必要的修改。一般徵求意見的範圍是:單位領導的綜合性意見;部門領導的可行性意見;有關政府部門的業務指導性意見;羣衆接受程度的意見。

③領導批准,組織落實。安保部制訂預案後,要上報酒店經理批准並轉發各部門貫徹落實。同時,安保部要開展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

④定期演練,充實完善。預案制訂後,安保部要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演練,強化操作技能,提高員工整體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可及時在預案中充實完善,使預案更切合實際.

二、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1.酒店常見的爆炸

爆炸是物質在瞬間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並以巨大壓力急劇向四周擴散和衝擊而發生巨大聲響的現象。從爆炸事件的性質上大致可分爲三類:

(1)爆炸案件。凡是利用爆炸方式進行破壞或蓄意傷害他人的事件,都屬於爆炸案件。

(2)爆炸自殺事件。由於某種原因,利用爆炸方式把自己炸傷或炸死,對國家財產或公共安全沒有造成一定危害或危害不大的,屬於爆炸自殺。但是,以破壞、行兇和製造政治影響爲目的,在實施爆炸時使無辜羣衆受到傷害,或使國家財產和公私財物受到嚴重破壞者,不屬於爆炸自殺,仍應按爆炸破壞案件論處。

(3)爆炸事故。爆炸事故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尚不清楚的原因引起的爆炸,亦即通常所說的治安災害事故中的一種。常見的是由於人的故意破壞行爲而造成的爆炸案件。國外酒店發生爆炸案件,多數是國際恐怖組織乾的,有的用裝足炸藥的汽車停在酒店門口定時引爆。

由於爆炸危害的後果極其嚴重,所以,酒店安保部一定要從確保酒店安全出發,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視,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積極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

2.爆炸犯罪案件的預防

爆炸犯罪具有危害大、突發性強,不易防範的特點。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時,除抱着同歸於盡心理爆炸自殺外,一般不願犧牲自己。安保部在開展防爆工作時,要掌握這一活動規律,嚴密控制可疑人員,重點檢查無主可疑行李物品,以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預防工作的一般方法是:

(1)全員防範,陣地控制

酒店要防止發生爆炸案件,單靠安保部人員開展預防工作是不夠的。犯罪分子要在酒店實施破壞性爆炸,製造人身傷亡或政治案件,其實施行爲必然十分詭祕。如放置爆炸物品要選接近目標,並不爲人察覺的地方,放置後,要避人耳目,並迅速逃離現場。要及時發現,排除爆炸隱患,安保部要組織全店員工參加防範工作,形成陣地控制網絡。控制網絡的形成,既要有人的控制體系,又要有安全設備的佈置陣地,只有將人和設備有機結合,才能形成安全的防範網絡。

(2)明確職責,落實措施

安保部除加強酒店防爆工作的網絡化建設,分工由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陣地的控制以外,還要明確各個崗位職責。由於部與部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工作性質不同,各自的職責不同,安全措施也是有區別的。酒店防爆的重點主要在三個方面:

①重要保衛對象的安全。如國家元首、國際知名人士等下榻的地方,上下左右要清查可疑爆炸物,並佈置警戒,防止破壞。

②客人公共活動場所要設專人服務,在服務時要注意犯罪分子利用廁所裝置爆炸物品或有意遺留爆炸物品。舞廳和影劇院要設立寄包室,這樣既可防止破壞分子用包將爆炸物帶入活動場所,又可提供寄包服務,方便客人娛樂。

③要害部位的安全。如油庫、機房、煤氣、水電設施等部位,要防止無關人員入內,工作人員堅守崗位或用電視監控。

(3)檢查督促,消除隱患

在開展防爆工作中,雖有明確的職責和預防措施,但隨形勢的發展,時有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員工預防意識也可能會鬆懈。因此,要全部保持陣地不失控,必須經常開展安全防範工作的檢查督促,發現隱患、漏洞,及時採取措施補漏洞、除隱患。

(4)組織培訓,提高素質

防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安保部要經常組織保衛人員和有關員工開展防爆業務培訓,逐步使員工瞭解爆炸物品的一般常識和性能,初步掌握爆炸物一般識別方法,提高員工預防爆炸的工作素質和識別爆炸犯罪的能力.

3.爆炸後的搶救措施

酒店一旦發生爆炸,安保部首先要按照緊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同時,在搶救過程中注意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發生。

(1)發生爆炸後的主要措施

①緊急報警。酒店發生任何爆炸事件,安保部要以預案的報警程序,向公安部門緊急報警。

②保護現場。爆炸現場保護與刑事案件現場保護相仿。但不同的是,爆炸現場破壞性大,周圍物體被炸碎炸壞,如建築物倒塌,人員死傷,有的物體被拋擲,有的被埋入地下,現場面積大而十分混亂。應對現場採取封鎖保護措施,目的在於防止他人進入現場發生意外傷亡事件,防止破壞痕跡物證,防止影響正常搶救秩序。

③滅火救人。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不僅會破壞物資,造成人身傷亡,而且時常伴隨火災的發生。因而安全人員到達現場先要把火撲滅。同時對傷亡人員進行搶救,組織現場周圍住宿客人疏散。在工作時應注意避免破壞現場。

④排險除患。爆炸現場有許多險情和不安全的隱患。如現場周圍的建築物受到破壞後,有可能會繼續倒塌;現場還有易燃易爆物品有可能再次引起燃燒爆炸等,安全人員進入現場要積極地檢查險情,排除隱患,防止發生第二次爆炸或人員傷亡。

(2)清理爆炸現場要注意的問題

①要注意發現犯罪分子,防止犯罪分子實施第二次引爆,造成更大的傷亡事件。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案件後,既有可能離去,也有可能隱藏在作案現場或現場附近,待酒店安全人員或公安人員趕到現場時,第二次引爆爆炸裝置,製造更大的爆炸慘案。如果發現製造事件的涉嫌人應果斷地扭送公安機關審查。

②爆炸中心如在住房或辦公室,爆炸後可能還有險情,如牆壁、屋頂倒塌,即將脫落的建築物構件和地下暗溝等,要認真檢查清除,防止發生意外,造成傷亡。

③爆炸如發生在地下室或暗室以及存放化學易燃物品、劇毒物品的倉庫,要注意現場是否存在有毒氣體,嚴防中毒。因爲這些地方通風不好,有毒氣體停留在那裏,很容易使人中毒。

④爆炸現場附近帶電的高壓線、照明線等可能被爆炸衝擊波切斷,到達現場後,應立即切斷現場的電源,防止觸電。

⑤爆炸後,爆炸現場的周圍有些東西可能被引燃,但因被倒塌的東西覆蓋形成缺氧而未充分燃燒,清理現場時,應注意防止因通風后而火勢蔓延.

4.爆炸原因的查處

酒店發生爆炸後,安保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分析爆炸原因,認定爆炸的性質。爆炸事故與爆炸案件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爆炸,只有準確地加以區分,才能得到正確的處理。區分爆炸事故和爆炸案件的界限是:

(1)爆炸場所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爆炸物品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即現場原來必須存有爆炸物品,爆炸品一般存在於原存放爆炸物品的位置。爆炸案件的現場一般在客房、商場、舞廳、影劇院等公共場所。這些地方不會存放爆炸物品。

(2)引爆方法

爆炸事故現場雖然存在引起爆炸的條件,但從形成條件看,則無專門的起爆裝置;爆炸案件形成過程中,除具有爆炸物品外,還必須有犯罪分子使用的起爆裝置或點火器材。

(3)爆炸品的自燃、自爆因素

爆炸事故存在着爆炸物品的自燃、自爆因素;爆炸案件一般不存在自燃、自爆的因素。

(4)爆炸發生的時間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上班時間;爆炸案件多發生在班前、班後或單位失控時間,以及凌晨或深夜。

要正確判定爆炸事件的性質,必須及時、全面、細緻、客觀地勘查現場,充分、全面地收集證據,通過物證的檢驗鑑定和調查,才能得出科學的判斷。爆炸原因的查處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門負責。確定爲爆炸案件的由公安部門負責偵破,酒店安保部積極配合;確定爲爆炸事故的,安保部要會同有關部門,調查事故責任,並根據事故造成的後果,即損失大小及性質的輕重,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上報上級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

三、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1.精神病人肇事的處理

精神病患者在酒店內肇事,會危害酒店安全,安保部要採取嚴密措施,防止精神病患者混入酒店肇事,對住店的精神病患者,要做好控制工作,發生肇事事件應妥善處理。

(1)精神病患者肇事的法律責任

①確定行爲人是否正在患病期間。這就是要確定精神病人是否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可由精神病專門醫生進行鑑定或向病人居住地派出所瞭解。如病人正在患病,確實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應通知家屬或監護人領回嚴加看管和送醫院治療。

②對於有精神病病史,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的應送公安部門處理。

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的精神病人,如放火、行兇傷害等行爲,應送病人到所屬地區公安派出所,由公安部門收容強制治療。

④病人的行爲造成酒店物質損害的,應由病人家屬或監護人予以合理賠償。

(2)境內客人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一般是有先兆的,不管是初發和復發的病人總有反常的行爲和言語。

安保部發現有不正常的客人,要佈置服務人員採取控制措施。主要措施是:

①細緻觀察。服務員經常到其房內觀察客人舉止、神態以及房內的異常情況,尤其是客人單獨在房內的時候。若發現病人的企圖縱火、自殺等跡象,應採取保護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往曾發生某酒店一個客人在房內不斷焚燒紙張,服務員發現字紙簍裏有很多紙灰,但未引起重視,以致客人焚燒牀單釀成火災後,才知客人是精神病患者。

②調查瞭解。發現客人有精神失常症狀,安保部要找其親屬、同事或與其有關的人瞭解發病前後的表現和有無精神病史,並告誡同行人迅速護送病人回原地治療。

③看管或強行治療。對有危害行爲的武瘋子,在未離店前,可協助與病人有關人員進行看管或要求公安部門對病人用強制手段約束其行爲,或強行送醫院治療。

(3)境外旅客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對境外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的,處理時要謹慎,避免引起人員投訴酒店侵犯人權。酒店發現境外精神病患者,要報告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請他們來處理。在處理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酒店發生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安保部要採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派員處理。如是外籍人員要報公安局外國人出入境管理部門。

②要做好取證工作。涉外事件處理,證據是很重要的。對於病人的肇事行爲,安保部要採用錄像、錄音以及照相等方式,儘可能多取得一些證據。

③當隨團人員要求酒店配合看管病人或強制約束送醫院治療時,安保部必須請隨團負責人出具書面要求,再予以配合。

④對外籍病人提請政府外事辦公室通過外交途徑,將病人送回國治療.

2.客人死亡事件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死亡有多種原因,從性質上可分爲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兩類。確定客人死亡性質主要是公安部門的事,安保部對客人正常死亡、意外死亡以及非他殺性死亡要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境內人員在酒店死亡,經公安部門檢驗屍體作出非他殺性死因結論後,處理程序較爲簡單。而境外人員在酒店死亡,處理時既要符合我國法律程序又要適應死者的國情風俗。因此,安保部在處理境外人員死亡事件時,要注意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人員到達現場的主要任務是調查死因,確定死亡性質。公安人員調查死因,要對屍體現場進行勘驗,一般做法是,以屍體所在地爲中心,對現場的每個部位和物體,以及現場的周圍環境等進行全面仔細地勘驗,設法提取各種痕跡、物品。如果我們在現場找到證實自殺的物證、書證,就爲以後順利處理死亡工作鋪平了道路。所以說,保護好現場是處理死亡事件最重要的一環。

(2)開展必要的調查訪問

安保部主要是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在公安人員尚未到達之前,安保部要積極開展一些必要的調查訪問工作。首先要向報案人或發現人瞭解所見所聞。其次向死者家屬或同行人進行訪問。再者從酒店服務員中瞭解死者在酒店的各種情況,最後把調查訪問的情況綜合後提供警察局及有關部門參考。

(3)配合酒店公關部做好家屬接待工作

境外人員死亡後,家屬接到通知即會趕來。由酒店公關部出面接待,並做好家屬安排工作。安保部要派人加強保衛,預防家屬出現其他意外事件。

(4)配合家屬做好遺體處理工作

死亡事件性質確定後,家屬就可以處理遺體。安保部要始終配合家屬,在我國法律政策允許範圍內,按照家屬提出處理遺體的習俗要求,儘可能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以利於我國對外影響。

3.其他意外事件發生後的善後措施

其他意外事件,是除治安災害事故之外的、超出人們正常預定設想的、意外發生的事件。這些事件的預防雖不是安保部的職責範圍,但事件發生後會給酒店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安保部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事件發生後,安保部要採取以下安全措施:

(1)做好客人的情緒穩定工作

事件發生後,要使客人情緒穩定、感覺安全。首先要控制員工的思想情緒,保證正常的經營秩序。其次要做好事件的保密工作。再者可通過酒店廣播,簡要說明事件狀況,告誡客人注意事項或通知客人如何撤離,有秩序地進入安全地帶。

(2)組織力量搶險救災

酒店發生任何事故,安保部都要組織力量到現場。首先要制止事故危害的蔓延發展,發現受傷人員立即組織救護。其次採取措施排除險情或障礙,協助有關部門修復損壞的機器設備,使經營秩序儘快恢復。還應封鎖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3)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件原因

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安保部要與事件直接有關的部門調查產生的原因。如屬操作人員疏忽大意,不負責任,不遵守有關規章制度等而造成的責任性事故,情節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有關部門按責任性事故處理。

(4)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

從事故中總結經驗教訓,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是防止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的有效措施。安全制度制訂後,安保部要發揮監督、檢查、指導的作用,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或抽查,尋找漏洞、隱患和不安全的苗子,及時修訂和完善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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