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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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使用壓力容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對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並指定具有壓力容器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精選22篇)

(一)壓力容器的技術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術檔案容器技術檔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過程中的綜合性記錄,是容器管理的基礎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術管理規程要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技術特性,制訂容器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運行。

(二)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

1.正確使用

(1)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履行崗位職責制。

(2)容器加載時,速度不宜過快,避免操作中頻繁大幅度壓力波動。

(3)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嚴禁超壓運行。

(4)容器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

2.合理維護

(1)採取塗層.噴塗.電鍍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氣與介質對容器的腐蝕。

(2)堅持絕熱.保溫層良好。

(3)緊固件應堅持齊全.完整.緊固.可靠。

(4)安全裝置.閥門等應堅持清潔.完好.靈敏。

(5)遇有振動.摩擦等情景,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減輕。

3.定期檢查按週期有計劃地進行檢驗與檢修。並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運行時不得對任何受壓元件進行修理與緊固。

(2)泄壓.降溫要按操作程序進行。

(3)進入容器檢驗或檢修,要有專人監護並有聯絡信號。

(4)容器修理或改造時必須保證受壓元件原有強度和製造質量,其技術方案經過有關主管審批。

(三)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根據勞動部頒佈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在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向當地勞動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取得使用證後方能將設備投入運行。爲此,壓力容器必須逐臺登記.領取《壓力容器登記卡》。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2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文件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並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後,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並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週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爲。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並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以維護爲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並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採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後、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啓動前認真準備,啓動中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運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3

1一般要求

(1)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辦理使用登記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可以委託其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對於整機出廠的特種設備,一般應當在投入使用前辦理使用登記;

(2)流動作業的特種設備,向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3)移動式大型遊樂設施每次重新安裝後、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向使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4)車用氣瓶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5)國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標要求的特種設備,不予辦理使用登記。

2登記方式

2.1按臺(套)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氣瓶除外)、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應當按臺(套)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車用氣瓶以車爲單位進行使用登記。

2.2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氣瓶(車用氣瓶除外)、工業管道應當以使用單位爲對象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3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

使用單位應當參照本規則及有關安全技術規範中使用管理的相應規定,對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實施安全管理。

3.1鍋爐

D級鍋爐。

3.2壓力容器

(1)深冷裝置中非獨立的壓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製冷裝置中的壓力容器、鋁製板翅式熱交換器、過程裝置中冷箱內的壓力容器;

(2)盛裝第二組介質的無殼體的套管熱交換器;

(3)超高壓管式反應器;

(4)移動式空氣壓縮機的儲氣罐;

(5)水力自動補氣氣壓給水(無塔上水)裝置中的氣壓罐,消防裝置中的氣體或者氣壓給水(泡沫)壓力罐;

(6)水處理設備中的離子交換或者過濾用壓力容器、熱水鍋爐用膨脹水箱;

(7)蓄能器承壓殼體;

(8)簡單壓力容器;

(9)消防滅火用氣瓶、呼吸器用氣瓶、非重複充裝氣瓶。

4使用登記程序

使用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和頒發使用登記證。

4.1申請

4.1.1按臺(套)辦理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逐臺(套)填寫使用登記表,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並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車用氣瓶安裝合格證明);

(4)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使用前首次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檢驗報告);

(5)機動車行駛證(適用於與機動車固定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機動車登記證書(適用於與機動車固定的車用氣瓶);

(6)鍋爐能效證明文件。鍋爐房內的分汽(水)缸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鍋爐與用熱設備之間的連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管道總長小於或者等於1000米時,壓力管道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包含壓力容器的撬裝式承壓設備系統或者機械設備系統中的壓力管道可以隨其壓力容器一同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時另提交分汽(水)缸、壓力管道元件的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但是不需要單獨領取使用登記證。

沒有產品數據表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可以參照已有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由使用單位根據產品出廠的相應資料填寫。

可以採用網上申報系統進行使用登記。

4.1.2按單位辦理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並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

(3)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證明(注3-1);

(4)《壓力管道基本信息彙總表——工業管道》(格式見附件C),《氣瓶基本信息彙總表》(格式見附件D)

注3-1:新投入使用的氣瓶應當提供製造監督檢驗證明,進行定期檢驗的氣瓶應當同時提供定期檢驗證明。壓力管道應當提供安裝監督檢驗證明,達到定期檢驗週期的壓力管道還應當提供定期檢驗證明;未進行安裝監督檢驗的,應當提供定期檢驗證明。

4.2受理

登記機關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後,能夠當場辦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申請資料不齊或者不符合規定時,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3審查及發證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登記機關應當完成審查、發證或者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對於一次申請登記數量超過50臺或者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不予登記的,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並且書面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登記機關對申請資料有疑問的,可以對特種設備進行現場覈查。進行現場覈查的.,辦理使用登記日期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准予登記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應當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編號編制方法》 (見附錄a)編制使用登記證編號,簽發使用登記證,並且在使用登記表最後一欄簽署意見、蓋章。

5資料及信息登記工作完成後,登記機關應當將特種設備基本信息錄入特種設備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採用紙質申報方式進行使用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將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及其產品數據表複印一份,與使用登記表一同存檔,並且將使用單位申請登記時提交的資料交還使用單位。

6定期檢驗日期的確定

首次定期檢驗的日期和實施改造、拆卸移裝後的定期檢驗日期,由使用單位根據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驗報告和使用情況確定。

7單位登記的設備信息報送

以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氣瓶、壓力管道技術檔案及相應數據,每年一季度將上的氣瓶、壓力管道基本信息彙總表和安全狀況報送登記機關。

8變更登記

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改造、移裝、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按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相關單位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按照本規則TSG08-20xx中3.8.1至3.8.5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特種設備變更登記時,如果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的有關數據發生變化,使用單位應當重新填寫產品數據表。變更登記後的特種設備,其設備代碼保持不變。

8.1改造變更特種設備改造完成後,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改造質量證明資料以及改造監督檢驗證書(需要監督檢驗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註銷標記。

8.2移裝變更

8.2.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和移裝後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註銷標記。

8.2.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

(1)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註銷;原登記機關應當註銷使用登記證,並且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註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格式見附件E);

(2)移裝完成後,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註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後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按照本規則3.4、3.5的規定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8.3單位變更

(1)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產權單位憑產權證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註銷標記,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

(2)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註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按照本規則3.4、3.5要求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8.4更名變更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名稱變更時,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名稱變更的證明資料,重新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到登記機關辦理更名變更,換領新的使用登記證。2臺以上批量變更的,可以簡化處理。登記機關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註銷標記。

8.5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按照本規則2.14規定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右上方標註“超設計使用年限”字樣。

8.6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種設備,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

(1)已經報廢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

(2)進行過非法改造、修理的;

(3)無本規則2.5中(3)、(4)規定的技術資料的;

(4)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5)檢驗結論爲不合格或者能效測試結果不滿足法規、標準要求的。

9停用

特種設備擬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並且設置停用標誌,在停用後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註銷登記表》(格式見附件F),告知登記機關。重新啓用時,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到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啓用手續;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

10報廢

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的特種設備,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報廢期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產權單位應當採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特種設備報廢時,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辦理報廢手續,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註銷登記表》,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廢手續,並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

非產權所有者的使用單位經產權單位授權辦理特種設備報廢註銷手續時,需提供產權單位的書面委託或者授權文件。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註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未辦理特種設備註銷手續的,登記機關可以採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註銷相關特種設備。

11使用標誌

(1)特種設備(車用氣瓶除外)使用登記標誌與定期檢驗標誌合二爲一,統一爲《特種設備使用標誌》(格式見附件G式樣一、式樣二);

(2)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使用單位應當將車牌(格式見附件H)固定在車輛前後懸掛車牌的部位;

(3)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將該移動式壓力容器的電子祕鑰或者使用登記時發放的IC卡隨車攜帶;

(4)車用氣瓶的使用標誌格式見附件G式樣三。

12附則

12.1其他要求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除滿足本規則的要求外,還應當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專項要求。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個人(家庭)自用的特種設備不屬於本規則管轄範圍。

12.2長輸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長輸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4

配電間安全制度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精通本職業務,熟悉掌握配電間供電系統及繼電保護迴路。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定期對奕壓器、開關櫃進行維護清掃、防止因塵污造成短路。

三、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值班期間認真負責,一絲不苟認真監護電壓、負荷變化情況,填寫運行記錄,嚴禁值班期間脫崗、擅離職守。

四、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入內。

五、機房電話保證暢通,不得外借和私人佔用。

六、停電清掃檢修電氣、線路設備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嚴格執行電器設備防火安全制度,不準違章操作。

七、發現電氣故障應立即排除,並逐級彙報;嚴禁誤操作導致故障和停電面積擴大。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對本班次的設備隱患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後方離開。

安全防火制度

一、員工必須加強治安防範意識,執行公司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協同防損部門認真做好門店動力系統的治安保衛工作。

二、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若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並負責保持好現場。

三、未經設備部領導批准,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液化氣站,經批准的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上機房重地。

五、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範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範

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六、各機房鑰匙不得隨意配置、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無人時,門窗必須鎖關好。

七、各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攜帶工具,材料出外,必須經領導同意按規定辦手續。

八、在指定地點吸菸,菸灰、菸頭要丟入菸灰缸。

設備巡迴檢查制度

1、必須定期安排人員巡視各設備現場。

2、制度巡查路線,巡視時間,巡視人員應按此規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巡查。

3、巡查時應按照表格填寫應記錄的數據和狀況,這些數據的狀況的獲得應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報表。

4、管理層對下屬的巡查要抽檢。

5、巡查完後應迅速返回,不得在其他部門逗留。

6、因故不能巡查者向課長或領班申報。

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領用制度

1、領用材料及工具均應填寫領料單,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領取,並由個人負責保管,人爲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2、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將領用的材料和工具帶出本門店以外。

3、凡外出的材料和所帶工具均應有部門主管簽署的出門證及防損檢驗後方可帶出。

4、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5、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多餘材料必須及時退庫,已使用的材料必須要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並出此報銷。

7、有回收價值的備件和易流失備件應以舊換新。

8、公用工具,如電錘、萬用表、電鑽等由領班或課長負責保管。

9、每月核對配件耗材的帳目與實物,採購、領用、庫存三者數量必須相符。

10、設備維護員異動離崗時,必須將所領用的全部工具交回。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5

1總則

1.1特種機械設備(器具)作業危險性大,技術性強,管理標準高,爲保證特種機械設備(器具)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國家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發電廠、風電場特種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管理機制的運行過程。

2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

2.1發電廠、風電場鍋爐、壓力容器由動力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安技部門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負責監督。發電廠、風電場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包含工作壓力大於等於0.1mpa以水爲介質的固定式蒸氣鍋爐和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壓力容器:

a最高工作壓力(pw)大於等於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下同);

b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斷面最大尺寸)大於等於0.15米,且容積(v)大於等於0.025立方米;

c介質爲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於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

2.2每臺鍋爐、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並經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生產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後,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2.3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必須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交接班等規章制度,並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覈。操作人員均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2.4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必須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鍋爐、壓力容器帶病運行。

2.5鍋爐必須按規定每年進行年檢,壓力容器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驗:

a外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b內外部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爲1-3級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爲3-4級的每3年至少一次;

c耐壓試驗每10年至少一次。

2.6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須按規定期限定期進行檢測。動力部門、質保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的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應及時統計上報,並組織實施檢測,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不得藉故拒絕或拖延。

2.7鍋爐、壓力容器檢修,要在無壓力情況下,各種介質必須放清、洗盡後才能進行容器的修補,焊接工人必須持有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焊工合格證》才能操作。

2.8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或操作鍋爐、壓力容器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阻礙專業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安全管理、檢查。

2.9鍋爐、壓力容器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2.9.1凡需購置鍋爐、壓力容器或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動力部門提出專題報告,由工程部門召集安技、保衛、生產、基建、動力等職能部門進行會審(包括會籤),並會同發電廠、風電場規劃部門、財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立項,經發電廠、風電場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實施,任何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添置、更換或改修鍋爐、壓力容器。

2.9.2新購的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在指定的有製造許可證的專業製造單位選購。

3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3.1發電廠、風電場的起重機械由工程部門統一歸口管理,裝備製造部門負責維修,安技部門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監督。

3.2發電廠、風電場使用的起重機械,包含橋式起重機、樑式起重機、電梯、簡易升降機以及0.5噸(含)以上的電動葫蘆,都屬管理範圍。

3.3每臺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並經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安全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後,方能投入運行。

3.4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如:限位器、緩衝器、聯鎖裝置、信號裝置、緊急停止開關、限速器鬆、斷繩安全開關、掃軌板、轉動部位保護罩、滑線保護擋板等,必須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供電線路應有鮮明的色標和信號燈。在明顯的部位應標有最大的起重限載噸位,允許乘客的電梯應標明限載人數。

3.5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對帶有駕室的起重機械必須設專人駕駛,對地面操縱的樑式、電動葫蘆等小型起重機械,應指定專人負責。

3.6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和取得操作證後(專職駕駛人員取得上級勞動部門簽發的操作證,在地面操縱的非專職人員取得設備部門簽發的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起重機械的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及交接班等規章制度,並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覈。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3.7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個不弔”:

a.物體超負荷或鐵水包過滿不弔;b.違章指揮或指揮不明不弔;c.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弔;d.吊索和物件捆紮不牢不弔;e.橫拖斜拉不弔;f.工件上站人不弔;g.氧氣瓶等具有爆炸物件不弔;h.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弔;i.埋入地下的物件不弔;j.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3.8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一旦發出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3.9電梯運載物品時,運載物一定要放置平穩、牢靠。不允許客貨混裝,禁止運載易燃易爆物品。

3.10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應做好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組織整修,嚴禁起重機械帶病運行。

3.11工程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需複檢的起重機械,應按市勞動部門的規定及時統計上報,並組織實施檢測。

3.12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或操作起重機械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阻礙專業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管理及檢查。

3.13起重機械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3.13.1凡購置新的起重機械或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工程技術部召集設備、基建與安技等部門進行會審,並經發電廠、風電場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3.13.2新購的起重機械必須在指定的,並有上級勞動部門發給合格證的專業製造廠選購。

3.13.3委託外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大修理,委外單位必須是經上級勞動部門認可、並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

3.13.4列入基建項目中購置、安裝的起重機械,基建部門負責向上級勞動部門“報檢”,經檢測取得使用證後,方可移交使用。

4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4.1發電廠、風電場機動車輛分成三類,第一類生產服務型載貨車輛,由後勤部門歸口管理;第二類接待用車輛,由總經理辦公室歸口管理;第三類員工自備車輛,由保衛部門歸口管理。保衛部門與後勤部門行使車輛安全管理職能。保衛部門負責對車輛的年審、年檢換證、辦照工作和對車輛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保衛部門、後勤部門、總經理辦公室以及安技部門,共同做好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安全行車。

4.2每臺機動車輛的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備,並經登記、編號,報請所在地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

4.3機動車輛整體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後視鏡和燈光等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車輛號牌須按指定位置安裝,並保持清晰完好。車輛的噪聲和排放的有害氣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4.4車輛歸屬管理與使用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及車輛使用等規章制度,實行定人定車保管,派車必示安全行車和安全運輸注意事項,嚴按崗位經濟責任制執行獎懲考覈。

4.5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不準轉借、塗改或僞造車輛號牌和駕駛證。

4.6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發電廠、風電場發佈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違者必定追究責任,並予處罰,直到依法處理。

4.7按照有關規定只允許在發電廠、風電場界區範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含各種電瓶車、推土機、剷車等),操作人員應該絕對遵從,不準任意和私自駛離界圍。屬於發電廠、風電場內部駕駛機動車輛的人員,應循具體規定如下:

a駕駛人員需經過上級勞動部門培訓,領取發電廠、風電場內部機動車操作證,方可駕駛車輛;

b駕駛車輛時,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駕駛與所持證件不相符的車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駕駛室內不準超額乘坐,車廂內禁止載人;

c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應斷電關鎖門窗;發電廠、風電場內道路時速在10公里以下;進出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8從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資運輸的人員和車輛,要具有危險物品資格證書方能運行,必須嚴格貫徹執行發電廠、風電場發佈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謹慎和嚴密地組織作業過程,確保安全行駛裝卸,萬無一失。

4.9車輛調動或更換駕駛人員時,應認真組織交接。調動的車輛應保持技術狀態優良,隨車工具、附件齊全。交換車輛時應由部門分管領導或車隊長(班長)親自主持交接,並交待注意事項。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6

爲保證本單位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後,由出納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後,本單位(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註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本單位王月傑同志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7

1、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

2、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3、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4、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

5、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6、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

7、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

8、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9、班後、週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10、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必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交接班必須填寫交接班記錄。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8

一、設備責任制

1、爲了加強設備的維護檢修工作,提高檢修工作的質量,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 技術狀態,保證生產安全,經濟運行,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對設備管轄範圍劃分至車間,直至劃分班組個人,建立巡檢、點檢、維護,檢 修崗位責任制。

3、車間煤氣管道、維修管道劃分 高爐與燒結、 豎爐煤氣管道, 以高爐煤氣管道出口閥門爲界, 閥門前管道歸高爐 (包 括閥門) ;閥門後至燒、豎爐管道及所轄附屬設施歸燒結。

4、電氣部分設備及維護劃分 ⑴、動力車間負責高爐、燒結、鑄造及園區其它(分廠)車間由高壓進線開關至總 高壓配電室開關櫃到高低壓配電室分路開關以上;包括分路開關、 變壓器、 電容補償櫃;分路開關以下歸各車間。

⑵、動力車間監護各車間高壓設備啓動。

⑶、鑄造變壓器低壓套管(包括低壓套管)以上。

⑷、質檢計量中心電氣部分、機修車間電氣部分、後勤所有電氣照明、庫房照明維 護歸動力車間負責;材料計劃各部門自己負責申報。

5、全公司儀表、液壓部分由動力車間維護(由各車間配合) 。

6、各車間設備維護與檢修責任劃分 ⑴、各車間設備維護保養搶修由本車間負責,如需其他車間幫助要請示企業技術中 心後,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派工單(並下達工時定額) 。

⑵、各車間技改工程由機修負責,工程項目辦公室開工程項目單,由工程項目辦公 室負責主持並組織驗收。

⑶、各加工備件機修可完成的交機修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開加工單(並下達工時 定額) 。

⑷、設備的計劃檢修由機修和各車間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負責主持並組織驗 收。

⑸、各車間的維修和搶修及計劃檢修後由設備主任填寫設備檢修卡 72 小時報企業 技術中心,使企業技術中心能夠建立較完善的設備技術臺帳。

7、各車間設備專責人,應經常瞭解自己所轄設備,掌握技術情況,把設備管好、 修好,努力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

爲此應做好以下工作:⑴、每天上班後巡視所轄設備,瞭解設備情況,設備缺陷等,及時向工段長彙報檢 查情況,並做好巡檢記錄。

如有缺陷,提出處理意見,聽候工段長安排。

⑵、設備專責人是消除缺陷的責任人,對檢修質量負直接責任。

8、工段長應做好以下工作:⑴、督促設備專責人和崗位工巡視檢查設備,聽取彙報檢查情況,安排設備缺陷的 消除情況。

⑵、 凡是夜間事故搶修及現場安全的負責人, 督促安排搶修工作後及時向車間彙報。

⑶、按設備保養計劃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設備保養,維修工配合。

8、各車間主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後巡視車間所轄設備,瞭解運行情況,查看設備缺陷記錄,及時組織 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

⑵、負責所轄設備的《設備缺陷處理工作單》填寫,制定施工措施,負責現場安全, 並整理原始記錄和工時消耗。

⑶、提出改進設備、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的建議。

⑷、瞭解庫存備品、配件的情況,每月 23 日把本車間月材料設備計劃報企業技術 中心,以便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能維修的可拆下後送機修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據維修加工 單,機修負責及時修好備用。

二、設備巡迴檢查 1、各車間維修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對待工作,不斷提高對設備隱 形缺陷的判別能力 和巡迴檢查質量,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各車間應根據設備系統運行特點,制定各崗位巡迴檢查路線、重點檢查項目、 檢查週期、並公佈現場。

3、巡迴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檢查時應認真、細緻,根據設備運 行特點,看、聽、摸、嗅、試。

但必須執行安全規程,關鍵部位必須兩人以上,注意設 備及人身安全。

4、檢查重點應包括:⑴、檢查試運行中的安全措施;⑵、班中設備缺陷消除後的運行情況;⑶、運行異常的設備;⑷、防火檢查。

5、巡迴檢查中同時督導崗位工進行設備整潔工作及時加換潤滑油,調整冷卻水等 設備維護工作。

6、巡迴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時,立即彙報班長、工段長、值班調度;事態嚴重時, 應由工段長彙報車間主任,崗位工加強監視;設備專責人設法消除,防止事態擴大;處 理情況及措施應詳細記入專責人記錄本,並向人員交待清楚。

7、各車間主任,副主任應每天巡視,巡視內容包括:

⑴、有重點的檢查設備運行情況;⑵、值班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勞動紀律;⑶、糾正不合理的生產方式和調整操作;⑷、防火檢查。

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1、檢修管理 ⑴、設備的檢修是提高設備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經濟運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設 備規律,堅持以防爲主的計劃檢修,反對硬拼設備;堅持“質量第一” ,使設備處於良 好的狀態。

⑵、檢修工作要貫徹挖潛、革新、改造的方針,不斷提高檢修質量,改進設備,改 進工藝,努力做到質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設備檢修按性質分大修、中修、小修,臨時檢修和維護五大類。

設備大修、中 修、小修是計劃檢修。

臨時檢修是計劃以外的檢修,構成事故的叫事故搶修,應儘可能 避免臨時檢修,但在運行中發現威脅設備安全的較大缺陷,必須及時處理時,應經車間 同意後才能安排臨時檢修,以避免設備的嚴重損壞。

⑷、我公司設備大部分在高溫,高壓重負荷,金屬粉塵惡劣條件下連續作業,在運 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設備的原有性能,因此,堅持集中維修,區域負責,點檢定修,操 檢並重的方針。

2、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⑴、由於生產設備環境差,各車間操作的人員要經常對所用的設備進行擦拭,及時 合理的潤滑,減少部分磨損,延長維修週期,增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的作業率。

⑵、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操作。

⑶、設備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根據設備特點定人、定點、定標準、定期、定方法來 進行設備定期維修方法。

⑷、建立設備交記錄,由生產工人填寫,設備缺陷記錄由巡檢人員和點檢人員 填寫。

⑸、根據設備分工加強設備考覈,納入經濟責任制考覈範圍。

3、設備的檢修準備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準備工作是檢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關鍵,在大修 45 天 前項目工程辦公室應制定大修準備工作進度。

⑵、大修項目應根據批准的維修計劃、改進工程計劃、設備缺陷記錄、事故報告、 最近一次小修記錄、上次大修報告、設備運行試驗結果、機件和零件使用情況,決定採 用的合理化技術研究資料來確定。

⑶、大修前一個月左右,生產經理組織有關處室和車間參加的準備工作會議,檢查

和落實檢修項目、檢修進度、技術措施、勞動組織、材料和備品備件準備、交貨缺件等 情況,安排有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 15 天應由生產經理全面檢查工程準備情況,明確安全、質量、 進度、節約等方面的要求;進行技術交底;安排協調檢修工具設備,人員分配情況。

檢 修車間負責生產人員的配合協調、負責質量標準,項目工程辦公室主持並組織驗收。

⑸、在施工期間應抓好以下工作 ①、貫徹安全工作規程,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②、嚴格執行設備標準、工藝措施和崗位責任制,保證檢修質量。

③、及時掌握進度,保證按期竣工,爭取提前。

④、節約工料,防止浪費。

⑤、及時做好技術記錄,包括設備技術狀況,系統結構變化,有關數據修後及時整 理歸檔。

通過檢修,還要進一步校覈和補充備品、配件的圖紙。

4、檢修質量驗收 爲了保證檢修質量,必須做好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質量檢驗需要檢驗人員嚴格把 好五關:⑴、把項目關:不漏項,修一臺,保一臺;⑵、把工藝關:按規程辦事,規規矩矩,乾淨利索;⑶、把質量驗收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驗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 驗收;設備不清潔不交工、不驗收;⑷、做好檢修驗收單的填制,做好各項記錄,建立臺帳,能正確反映檢修實際情況。

⑸、質量驗收實行班組、車間、厂部三級驗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項目包括:①、提高設備效率,挖掘現有設備潛力;②、提高安全經濟運行水平的技術措施和技術革新項目;③、治理廢水、廢氣、揚塵,進行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措施;④、提高設備能力,改善產品質量的技術措施;⑤、設備更新和房屋建築物的更新;⑥、零星固定資產購置。

⑵、各車間和有關處室每年與檢修計劃同時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計劃,交企業技術 中心審覈彙總報公司領導研究批准。

⑶、技改項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由企業技術中心彙總申報。

⑷、項目工程辦公室負責技改項目的管理,對技術設計和工程預算進行審覈,並對 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督促、檢查。

四、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管理的規定:各單位設備必須加強科學管理,確保設備處於完好狀態,並應達到以下五項要求:⑴、安全可靠,設備可用率高;⑵、消耗指標低,經濟效益高;⑶、不污染環境,排放符合環保要求;⑷、維修費用低;⑸、整潔美觀,消除漏氣、漏水、漏塵、漏油、漏風。

2、設備缺陷管理 ⑴、各級生產管理人員都要關心設備缺陷消除工作,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檢修人 員是具體抓好設備缺陷消除工作的負責人。

⑵、各車間生產崗位設立“崗位交記錄”以便登記和記錄消除情況。

⑶、崗位人員發現缺陷時應:①、及時設法消除,若無法消除時,應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同時應記錄在崗位交接 班記錄上。

②、發現對安全生產有威脅的設備缺陷時,除加強監視外,還應報告工段長並通知 維修人員立即處理。

對生產影響不大時,除做好登記外,還要向領導彙報,以便安排檢 修。

③、崗位人員在維修人員消除缺陷時,要主動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時如需限制生產、停產、跨班時應向值班調度和車間主任彙報。

⑷、生產調度處理設備缺陷:應迅速命令工段長組織生產人員採取有效措施,嚴防 擴大,並通知車間主任。

⑸、維修人員定期巡視設備,查看《崗位交記錄》 ,瞭解情況,主動消除缺陷, 對暫時不能消除的缺陷記入本班《崗位交記錄》並向工段長彙報。

⑹、車間設備主任領導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視現場,瞭解設備缺陷及消除 情況,分析生產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

負責《崗位交記錄》的收發和缺陷統 計工作,並企業技術中心。

⑺、設備缺陷處理原則: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②、如牽扯到停產或降低生產產量時,應得到企業技術中心的批准(突發性設備故 障除外) 。

③、對暫時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頻發性缺陷,車間應及時以《設備缺陷處理工作 單》 的形式報企業技術中心並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企業技術中心要及時組織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後應由崗位工或生產班長、工段長、設備主任進行檢查、認可後簽字

並註明“已消除” 。

五、備品備件的管理 1、企業技術中心負責車間備件計劃的審覈彙總,物資處負責準時採購。

不需 外購的備件組織相關部門製作。

備件的驗收由使用單位設備主任組織。

2、各車間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貯備計劃,既要滿足生產和事故搶修的需要, 又要防止庫存積壓。

3、物資處以保證質量、數量、時間的前提下,及時和企業技術中心聯繫到位 情況,使備件及時就位,以免因備件問題影響生產。

4、備品備件原則上均應存放在庫房保管,對於精密及電氣備品備件入庫後,做好 防鏽、防腐、防止彎曲等措施,同時要注意溫度、溼度、防潮工作,以保證備品備件的 質量。

六、各車間設備事故管理 1、設備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強設備管理,減少設備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設備 開動率和生產作業率。

2、設備事故管理由企業技術中心歸口管理,各生產車間的設備事故管理由設備主 任管理。

3、設備事故管理的內容與要求: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工業建築物突然 倒塌、損壞,不經修理不能運轉或達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設備事故處理。

⑵設備事故分類及處理按《設備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9

1.設備管理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負責選礦廠的設備管理工作,以提高設備運轉率、利用率和完好率爲根本目的。

2.負責選礦廠設備檢修計劃的編寫、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驗收工作,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3.做好選礦廠設備檔案及資料整理工作,協同生產管理小組做好設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

4.負責選礦廠備品、備件的庫存及質量管理工作。

5.做好備品、備件及材料的月計劃,並落實購貨情況。

6.做好設備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廢清理工作。

7.做到每週2~3次的設備巡查,並做好記錄,使設備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設備事故應儘快搶修,事後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設備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後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廠。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1.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2.人員培訓,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3.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如下項目的檢查。(1)、安全附件;(2)、安全保護裝置;(3)、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

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規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註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10.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1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爲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範圍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3.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覈安全操作規程。

3.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範,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爲考覈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3.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3.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3.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鑽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3.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3.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4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1爲規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複審。

4.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4.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4.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4.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4.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4.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4.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覈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4.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4.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4.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4.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覈標準》予以處理。

5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5.1爲規範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5.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5.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5.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5.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5.8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設備運行情況

5.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5.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6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6.1爲規範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6.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並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並另派人員參加。

6.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6.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6.4.3瞭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6.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6.4.5佈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6.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6.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並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6.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彙報。

6.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6.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7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7.1爲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範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覈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覈操作規程;獲取、辨識、

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7.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對於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並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對於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7.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覈批准。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覈,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

7.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於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覈,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執行更改。更改後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後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7文件銷燬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燬。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並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於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7.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方可外借。

7.3記錄管理

7.3.1管理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塗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槓“/”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採用斜槓“/”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後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燬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後銷燬。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燬;若需要銷燬,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燬。

8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

8.1.1爲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着“預防爲主、自救爲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8.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8.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8.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8.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8.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8.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8.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8.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發佈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8.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後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8.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

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爲。

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後,再繼續演練。

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每次演練後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覈,並做好記錄。

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9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9.1爲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爲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9.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9.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9.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9.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9.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9.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9.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0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

10.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0.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並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0.3特種設備的檢驗週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10.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0.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週期,但是最短週期不低於6個月。

10.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爲安全檢驗而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0.7特種設備檢驗後,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0.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並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彙報整改情況。

10.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10.10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啓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啓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0.11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0.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0.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0.1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10.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0.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1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11.1爲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爲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1.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週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1.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11.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1.3檢查內容:

11.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1.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註情況。

11.3.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1.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1.3.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11.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1.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1.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並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1.5隱患整改:

11.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後,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1.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11.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複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覈。

12電梯鑰匙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範規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並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2.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並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12.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12.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12.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後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並放回原處。

12.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機房鑰匙。

12.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2.6.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斷開急停開關,後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後方可上轎頂。

12.6.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後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12.6.4檢修完畢後,先下轎頂,然後再將檢修置於運行位置,恢復急停,然後將廳門可靠關閉,再往返運行電梯,觀察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12.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12.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公司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及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第三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

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公司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覈對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公司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分廠及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並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水(介)質處理定期檢驗。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九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二十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條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二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三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四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六條對特種設備公司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第三十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第三十一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二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爲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四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第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九條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四十條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1.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等設備。國家另有規定的,依規定。

2.危險設備包括砂輪機、電焊機、剪(折)板機械、各類手持電動工具等易發生危險的設備。

3.特種設備和危險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必須經設備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安裝、修理、改造必須滿足安全要求。

4.特種設備和危險設備的安全附件齊全,使用前應認真檢查,保證安全附件齊全、有效,嚴禁帶病運行。

5.特種設備和危險設備應當建立設備檔案和臺帳。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且設備銘牌應裸露,不得塗漆。

6.特種設備應當按國家規定定期檢驗,嚴禁超期使用。設備檢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

7.特種設備和危險設備應落實責任人,簽訂責任書。操作者應持證操作,經常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無證操作。

8.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及損失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對於環境保護的總體管理要求和具體執行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

2總則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由行政部歸口管理和分工負責.分級負責制度。

堅持公司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環境和生產同步規劃.同時實施.同步發展。

公司建設和生產應依法保護環境,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並依法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依靠科技提高,採用新技術.推行禮貌.清潔生產,減少有害物質排放,防止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3機構和職責

3.1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和需要由行政部負責,並理解市環保部門監督指導。

3.2行政部的主要職責。

3.2.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依據公司環境保護戰略.方針和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相關的管理辦法。

3.2.2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

3.2.3負責公司環保監督,環境統計的審覈工作。

3.2.4建立健全公司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從而做到達標排放。

3.2.5負責處理公司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

並制定防止環保突發事件預案,發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發性污染事件,應立即採取防止污染的應急措施。

3.2.6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科技創新的組織實施,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4辦公環境管理

4.1辦公環境必須堅持安靜,商談業務或接打電話應儘量降低音量,嚴禁在辦公區域內奔跑.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4.2辦公時間嚴禁閒談.睡覺.吃東西.玩電腦遊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等。

4.3員工着裝應得體,不得穿過於隨便.休閒的服裝,以免有損公司整體形象。

4.4愛護各類設施設備,並正確使用設施設備。

4.5辦公桌面堅持清潔.整潔,椅子擺放整齊,廢紙雜物隨時入簍,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

4.6重要文件做到及時保存,不能隨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機密。

4.7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動用其它員工的資料或專用設備。

4.8不得隨意帶與公司無關人員入司,否則引起的後果自負。

4.9最終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檢查所有電源等是否關掉,保證安全。

5生產環境管理

5.1廠區地面衛生清潔

廠區地面衛生清潔專門由1名清潔工負責,其衛生清潔範圍包括:

5.1.1全廠廠區通道.空地衛生清潔工作;

5.1.2監督廠內員工講衛生,愛綠化;

5.1.3車間公廁衛生清潔以及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1.4清潔工每一天經常清理廠區內小垃圾桶內的垃圾;監督好車間員工的垃圾倒放,以確保他們把垃圾倒入廠垃圾倒放區的大垃圾桶內。

5.2生產現場地面整潔

5.2.1生產現場的原輔材料必須放在固定位置或區域內,擺放整齊,標識明顯.清楚,不合格品應加以標識並隔離存放。

5.2.2廢棄邊料等應及時清理回收。

5.3生產區無亂塔.亂建.亂堆.亂掛現象。

5.4廠區職工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污物,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污水,不隨地大.小便。

6日常生產生活垃圾.三廢管理

6.1按規劃設置公共廁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設施。清潔工定期清理.保質清潔衛生。

6.2公共廁所用無害水沖廁所,並有專人管理。做到基本無臭味.無蚊蠅.無蛆蟲.無隨地便溺現象。

6.3妥善處理糞便.污水,對垃圾等廢棄物做到日產日清,對糞便和垃圾要設立處理場和聯繫好相應的處理單位。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5

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箍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十九條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四十條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章附則

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6

一、設備修理的原則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設備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爲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使設備更好地爲生產服務。

二、設備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

1.每年第三季度由設備管理部門提出全公司設備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設備生產技術部門、總工程師、同意後,在全廠安排進行設備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

2.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工段主任負責組織有設備技術員、班組長、維修員參加的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設備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設備技術員填寫“設備技術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設備申請項目,同普查表一起報生產技術部。

3.設備主管人員負責組織成立設備普查鑑定小組,由設備管理員、技術員、修理工、機工、電工會同各工段設備技術人員和維修人員對設備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設備逐臺進行技術鑑定。初步確定大、中修項目,並由設備管理部門普查鑑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三、計劃的編制

1.爲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於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2. 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生產主要設備的局部大修)中修、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四、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1.年度設備大、中修計劃編制後,中修報生產技術部、總工審批,大修需轉報廠長批准,計劃批准後,由設備管理部門發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設備維修單位以及各有關工段執行。

2.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由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項目,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3.預防性試驗計劃有設備管理部門下達到動力檢修和設備維修單位執行。

五、設備修理的技術準備

1.預檢:在大修前三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設備科編入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鉗工及工段設備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⑴.設備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檢查。

⑵.查清設備存在故障的原因,以便確定修理項目。

⑶.電氣部分檢修。

⑷.根據設備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瞭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⑸.測繪必要的圖紙,覈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⑹.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製造工藝。

2.複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單位工藝員、維修鉗工及使用工段設備技術員參加,對預檢做覈對和補充。

3.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

在預檢測繪後,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設備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設備技術狀況的各種預檢記錄以及修理組織措施方案。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匯籤後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設備管理員存檔。

六、驗收及移交

1.設備大、中修、保養後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設備主修技術員、工段設備負責人、檢驗員、主修鉗工、操作工參加驗收,驗收後,由主修技術員填寫設備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生產設備管理部門、設備使用工段、財務部、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各一份。

2.驗收後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設備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修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設備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設備管理員和公司檔案室存檔。

3.驗收運轉三個月內,由於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負責返修,並承擔相應責任。

4.設備修理的移交: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設備驗收結束後,由送修車間設備員填寫“設備移交單”(一式三份),設備主管部門、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一份。

七、檢查與考覈

本制度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執行檢查,生產技術部考覈,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財務部監督。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7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二、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三、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符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同解決。

四、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錶、安全閥必須經鑑定合格在週期內使用。

五、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七、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檔案。

八、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九、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十、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週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十一、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十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四、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十五、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目 的

爲加強機器設備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爲主”的方針,防止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設備安全運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並依據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設備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第二章 原 則

以預防爲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並重,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第三章 適應範圍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設備設施。

第四章 設備管理組織

一、物業公司設置設備維修運行部,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於提高運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設備設施類型較多,設備運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並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設備的運行、養護與維修。

第五章 職責

一、設備運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設備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並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2)公共區域路燈、草坪燈、應急燈、背景音樂、噴泉泵站等設備的開、關與保養、維修;(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設備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第六章 設備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設備運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設備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爲違章拆修造成的設備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設備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設備運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准撥付使用,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七、設備維修運行人員對設備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爲了降低設備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設備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序進行。

十、設備運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等。

第七章 設備管理檔案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設備應及時建立設備臺帳和編制檔案並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設備運行的要求建立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設備執行註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後方可運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設備採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後服務檔案。

第八章 設備的安全使用及維護要求

一、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後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設備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使用操作。

四、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第九章 設備報廢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設備設施,報領導批准後,及時淘汰。

第十章 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後,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設備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後,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設備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並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覈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准,並採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於警告,並在當月考覈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並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後,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覈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第十一章 消防設備及維修保養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託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設備的功能,並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並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週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覈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設備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並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信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覈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第十二章 電器設備、配電室及發電機房的管理

一、高壓開關櫃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並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櫃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週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並做好記錄,檢查設備運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爲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後備發電機運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後,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污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後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 公共區域照明燈具

一、每兩週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 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週一次巡視污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 無負壓水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十六章 弱電監控系統

一、每週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信號、接收圖像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並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設備維修人員,並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設備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並對破壞的設備依法賠償。

第十七章 記錄與表格

一、《材料、設備購置申請表》

二、《圖紙設備檔案》

三、《設備日常檢修、保養表》

四、《設備報廢表》

五、《設備運行日誌》

六、《設備修理、保養計劃》

七、《消防報警系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八、《柴油機組檢查表》

九、《消防水泵維修保養記錄表》

十、《排污泵檢修表》

十一、《水泵無負壓設備維修保養紀錄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記錄表》

十三、《弱電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9

公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瞭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公司每年制訂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人員參加質監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對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准許上崗。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二年複審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在採用新方法、添設新技術設備、製造新產品和調換工人工作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20

一、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起重機械在安裝和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相關安全技術法規、標準。安裝過程中應隨時接受質監部門的現場監察,安裝完畢後經授權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

三、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四、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1、起重機械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出廠合格證、監檢證書。

2、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起重機械的電動葫蘆出廠合格證。

4、起重機械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五、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六、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起重機械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八、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九、根據本單位制定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進行演練。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21

1 、目的

爲保證本單位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採購部;負責特種設備的採購管理。

各部門、車間。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的使用及維護保養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

4.1.1 、凡屬特種設備均應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設

備。

4.1.2、特種設備安裝前,應委託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資質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

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

4.1.3、安裝完成後,本單位(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4.1.4、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生產技術科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

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4.2 、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4.2.1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管理,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履行調用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4.2.2、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4.3、特種設備使用管理

4.3.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

4.3.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4.3.4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4.3.5、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

4.3.6、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並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4.3.7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4.3.8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4.4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執行《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關規定。

4.5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關規定執行,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

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

5 、相關制度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作業操作證》

最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22

1.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主管部門爲物資設備部,安質部門負責監管。

2.物資設備部負責設施和設備的購置與管理,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維護保養。

3.各類安全裝置的檢測和鑑定由物資設備部負責。

4.項目部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設備資金的方面投入。

5.購入的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6.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7.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生產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作用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安全閥、限位器、聯鎖裝置、消防器材和報警器等),必須專人每日定時崗前巡查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8.各種安全裝置規定責任部門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並落實到人和做好記錄。

9.各類安全裝置的責任部門要按照有關規程,對主管的安全裝置定期進行檢查和校驗,並將檢查、校驗的情況載入檔案,各種安全設備和設施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10.安全設施和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後必須立即復原。

11.因工作需要,安全設施和設備需要拆除的,必須由主管部門制定拆除計劃和方案,報項目部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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