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黨建工作制度與規定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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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總支民主議事決策制度

黨支部黨建工作制度與規定大全

一、黨總支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總支會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託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託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範圍:

①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和黨代會的決議,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政府指示的貫徹實施。

②對機關黨的建設、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員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狀況,指導羣團組織工作。

④討論決定幹部任免、獎懲、調動。

⑤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黨總支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根據工作需要,黨總支會議主持人可確定有關人員列席黨總支會議。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爲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升幹部和決定幹部的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並將記錄存檔作爲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總支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託副書記簽發。

七、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總支會的,書記或副書記、委員可臨機處置,事後應及時向黨總支會報告。

八、黨總支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後應廣泛徵求意見。三是召開黨總支會要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民主生活會制度

爲使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化、規範化,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根據黨支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

1、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溝通思想;

2、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爲善,真心誠意幫助同志的態度;

3、正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4、虛心接受他人意見,從而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要本着“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彙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黨內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一般應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的,必須報告上級黨組織同意。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2、加強領導班子和黨支部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3、艱苦奮鬥,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4、堅持羣衆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繫羣衆的情況;5、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問題。

五、每次民主生活會前要認真準備,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繫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認真做好發言準備。要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入黨積極分子和羣衆對黨員的意見,以便更好地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六、對於黨員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製訂好整改措施,並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支部書記應加強檢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會後,要及時向上級組織、紀檢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八、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羣衆反饋,取得羣衆的監督和幫助。

黨員學習制度

一、制定學習計劃制度。按照上級黨組織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論學習計劃、階段性學習計劃和專題學習方案。年度學習計劃要從中央、省、州、縣本年度的總體思路和工作大局出發,在每年年初制定;階段性學習計劃主要結合形勢變化和不同階段的要求,根據黨和國家、省委、州委、縣委以及工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專題學習方案主要圍繞我縣工作中的某個重點、熱點問題開展深入學習。

二、自學制度。每次集中學習前,班子成員根據上級安排的學習專題認真閱讀有關文件和書目,做好讀書筆記。每人要有專門學習筆記本,並按專題學習要求寫出發言提綱。

三、專題研究制度。大力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調查研究作爲班子成員加強學習的重要方式,密切聯繫中央、省、州、縣的工作大局,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圍繞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設計調研選題,開展專題調研。調研要與專題學習相結合,與改進作風相結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論水平,又增強實際工作能力。

四、集中學習討論制度。按省、州、縣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學習討論一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於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發言,其他成員也要積極發言。內容和具體日期按總支書記的要求,由政工科負責通知。黨總支設置專門集體學習討論記錄本。

五、考勤登記制度。班子成員依時參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學習,個人自行簽到;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向書記請假,但要抽時間補學相關內容,並寫出學習體會。

六、學習彙報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寫一篇學習體會或理論研究文章,結合民主生活會和年終工作總結進行學習彙報和交流,並交學習政工科入冊存檔。

七、學習檔案制度。要建立班子成員學習檔案,政工科每年年終要對班子學習計劃安排、考勤考覈情況、發言記錄及黨總支成員年度自學讀書筆記、心得體會文章、在報刑發表的文章等及時進行收集和歸檔,以便上級部門檢查。

八、堅持檢查考覈制度。將班子理論學習的檢查考覈作爲領導幹部班子民主生活會需要認真檢查的重點項目,作爲幹部考察和公務員考覈的重要內容。縣政府辦公室領導班子接受縣委縣工委有關部門的檢查考覈。

“三會一課”制度

一、總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由總支部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決定支部重大事項;總結部署支部工作;研究黨員發展、轉正和自身建設問題。

二、支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以上。由支部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學習上級黨組織有關文件、傳達會議精神;通報支部工作情況,聽取黨員意見和建議,部署工作;彙報、交流思想心得,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討論通過黨員發展、轉正。

三、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由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學習上級組織有關文件;彙報、交流黨員個人思想和工作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四、黨課:每半年進行一次以上。由書記主持。參加人員爲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授課內容爲:傳達黨的文件,黨紀黨風和黨的有關知識教育、表彰先進人物、播放有教育意義的電視錄相,不斷提高全體黨員的政治素質。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十六字”方針,按照《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縣直機關發展黨員規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黨支部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要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xxxx”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黨的基本知識、基本路線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等,端正入黨動機。

三、對沒有聯繫人的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爲培養聯繫人,經常同他談心,幫助其進步。同時,注意在實踐會考察其政治覺悟、思想品質、現實表現。

四、選派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培訓。選派比較成熟的入黨積極分子,參加縣直機關工委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短期集中培訓班,經培訓合格取得《培訓卡》。未經集中培訓的,不得發展入黨。

五、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後,方可列爲發展對象。

六、接受新黨員,必須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在聽取黨支部、培養聯繫人和黨內外羣衆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採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半數才視爲通過。

七、預備黨員預備期爲一年。預備期內,黨支部要通過聽取本人彙報、個別談心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黨支部要在廣泛徵求羣衆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基礎上,按時作出能否轉爲正式黨員的決議,並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黨員政治生日談話制度

一、談話主體。談話主體包括談話人和談話對象兩個方面。談話人一般爲黨員所在支部負責人。談話對象則爲支部所屬黨員,重點要突出近幾年新發展的黨員、不合格黨員、受上級表彰或處分的黨員、新提拔擔任幹部的黨員。

二、談話時間。一般應在每位黨員入黨週年紀念日的一週內進行。

三、談話程序。

(1)黨支部在黨員政治生日前一週通知談話對象,確定談話時間和地點,做好談話準備工作;

(2)黨員以書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來思想、工作、生活、學習等方面的情況彙報;

(3)由談話人代表黨組織向談話對象祝賀“政治生日”,談話對象重溫入黨誓詞;

(4)正式談話。

四、談話內容。(1)肯定黨員在本職工作、思想品質、道德修養、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團結務實、工作事業心、社會責任感以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指明其今後努力的方向;(2)聽取黨員對黨支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3)掌握黨員的思想動態,瞭解黨員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五、談話方式。談話一般採取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對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黨員,也可組織集中談話。

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黨員培訓教育計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黨員學習會。學習內容包括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基本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各種業務知識、時事政治等。

二、針對黨員的思想實際,每年至少進行兩次黨課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開一次黨員組織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四、建立黨員活動室,訂發黨報黨刊,開展電化教育。

五、總支、支部委員會要認真做好學習記錄和考勤工作,做到學前有準備,學中有討論,學後有總結。組織黨員撰寫心得體會。黨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學習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

六、總支、支部委員會可採取外出集中參觀學習等形式,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等教育。

七、要積極組織黨員幹部參加上級黨組織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爲了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接受黨內外羣衆監督,提高黨員自身素質,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每年進行一次。

二、民主評議黨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發揚民主、公開平等的原則,按照評議的內容,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主要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學習動員階段。黨支部召開支委會討論制定實施方案,確定學習內容,並組織黨員進行學習動員。

(二)自我評議階段: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黨員個人寫出自我評價的發言提綱。

(三)民主評議階段:召開黨小組會,在黨員個人述職自我評價的基礎上,小組黨員開展相互評議,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進行測評投票。還要採取適當的方式,徵求羣衆意見。

(四)組織考察階段:召開支委會對民主評議的意見進行討論分析,結合支部平時掌握的情況,對每個黨員形成組織意見,並同本人見面。同時,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組織考察必須充分發揚黨內外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五)表彰和處理階段: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支部可以用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推薦到上級黨組織表彰的優秀黨員,必須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評議定爲不合格的黨員,必須由支部大會討論給予相應處置,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評議中揭露出來的違法亂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

四、評議工作結束後,各支部形成總結材料報上級黨組織,並接受檢查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支部要進行補課。

五、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鑑定材料等,按規定及時裝入黨建工作資料袋,以便查閱。

六、離退休黨員按要求參加民主評議活動,不評定檔次;長期生病、行動不便、臥牀不起的黨員,可暫不參加評議活動;預備黨員參加評議,不評定檔次。臨時外借的黨員回原單位參加民主評議活動。

黨費收繳制度

自覺、按時、足額繳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一項基本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爲切實搞好本黨支部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黨員必須本人交納黨費,除非有特殊情況,方可委託其他黨員轉交。

二、黨員必須按期交納黨費。一般應按月交納黨費,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認爲是自行脫黨,經批評教育後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討論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後將其除名。

三、黨員必須按規定交納黨費,按中央組織部關於黨員交納黨費具體標準的規定,不可少交。黨員自願多交納黨費,可以不限。

四、黨費必須由支部專人負責,一般由支部組織委員管理,若需換屆,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五、支部應按月將本支部收入、上繳黨費的金額詳細記入《黨費收繳登記薄》。

六、收繳黨費人員必須及時向上級黨組織上繳黨費,不得個人長期保管現金。

七、黨費的收繳情況,支部應每半年檢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黨費收繳工作結束後,支部應通過召開黨員大會或張貼公示榜等方式,向全體黨員報告黨費收繳情況。

黨組織服務聯繫機關黨員制度

爲進一步提高本單位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落實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堅持完善黨內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構築關心、維護黨員權益的平臺。

第二條在政治上關心服務黨員

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內重大決策時,黨員要積極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發揮主人翁作用。

第三條在工作上關心服務黨員

1、關心黨員工作,每年定期爲黨員提供業務知識的培訓等多方面的幫助。

2、爲黨員學習教育創造條件,積極幫助黨員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

3、維護合法權益,黨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黨組織要積極呼籲,依法維護,保障權益。

4、表揚獎勵,黨員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黨組織要通報表揚並給予獎勵。

5、關注黨員思想狀況,做好思想工作,黨員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難和在改革中個人利益受到影響時,黨政負責人應及時找其談心。

第四條在生活上關心服務黨員

1、堅持做到“五必訪談”。即:黨組織在黨員出現嚴重思想問題時必訪談;黨員出現家庭糾紛時必訪談;黨員生病住院時必訪談;黨員發生事故後必訪談;黨員出現特殊困難時必訪談。

2、堅持做到“三上門服務”。即:黨員生病住院、有突發事情時,黨組織要上門看望慰問;黨員家裏有臨時困難或有應急事情需要幫助的,黨組織要組織黨員上門服務幫助;黨員家庭經濟困難,黨組織要上門服務慰問,並通過困難補助或元旦、春節期間送溫暖等方式給予補助。

第五條落實領導責任制

把關心服務黨員的工作作爲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局黨總支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各支部應建立定期看望關心服務黨員制度,抓好關心服務黨員的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

第六條堅持黨員權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要求,堅持黨員權利和義務相統一,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權利,增強黨員的歸屬感、光榮感和使命感。

黨員聯繫羣衆和服務羣衆制度

一、聯繫服務羣衆的內容:

(一)積極宣傳並帶領羣衆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羣衆的正當權益;

(二)妥善處理羣衆中的矛盾,做好羣衆的思想疏導工作,搞好同志間的團結;

(三)經常聽取並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羣衆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和要求;

(四)引導羣衆樹立主人翁思想,幫助羣衆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五)關心和改善人民羣衆生活,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幫助羣衆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二、聯繫羣衆的範圍:

一是入黨積極分子。主要是幫助他們提高對黨的認識,考察對黨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執行情況;

二是一般的羣衆。主要是關心瞭解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聽取意見建議,開展幫扶活動。

三是困難羣衆。主要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聯繫羣衆的途徑:

(一)黨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羣衆座談會,聽取羣衆對黨支部、黨員幹部和普通黨員的民主評議,聽取羣衆對辦公室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二)領導幹部應堅持深入基層密切黨羣、幹羣關係;

(三)黨員聯繫羣衆可採取個別走訪、談心和召開座談會等形式,瞭解羣衆的意見和要求,關心並儘可能幫助羣衆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逢重大節日和重大情況,要有組織地進行送溫暖、慰問活動。

黨務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一、爲充分發揮全體黨員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推動黨務政務工作再上新臺階,結合縣政府辦公室實際,制訂本制度。

二、下列事項,列爲黨務政務公開內容:

1、機關黨建工作目標及考覈考評情況;

2、對黨員的考覈考評情況,後備幹部推薦情況;

3、入黨積極分子及建黨對象培養、發展情況;預備黨員培養、發展、轉正情況;

4、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受到表彰、獎勵、記功及通報批評、處分或處理情況;

5、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廉潔自律情況:

6、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受到投訴舉報情況;

7、幹部人事制度執行情況。

8、黨費收繳及變動情況;

9、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

三、黨的祕密事項,或者有關事項尚處在黨的祕密階段,不列入黨務公開內容。

四、黨務政務公開,採用黨務政務公開欄發佈、會議通報等形式,必要時,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先行公示,充分聽取黨員及黨外羣衆的意見。

五、黨務政務公開,可以區分不同情況,採用年度公開、半年公開、季度公開、月度公開的方式。必要時,可以隨時公開。

六、黨務政務公開時間一般不少於一週,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三天。

七、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報經書記審覈,重要事項還應報經總支委會審覈批准。

八、黨的祕密事項,應當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九、黨務政務公開的內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規定的公民個人名譽權、人格權和隱私權。

十、機關各支部應當主動徵求、認真聽取、積極採納黨員和黨外羣衆及有關方面對黨務工作提出的意見。

十一、黨員及黨外羣衆對黨務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及時反映,併合理採納。

黨內情況通報制度

一、定期會議通報。按照要求,並根據實際情況,每季度一次定期召開黨代會或黨員大會。

二、不定期的會議通報。遇到突發事件或傳達上級的最新精神和緊急任務,可以不定期的召開會議。

三、會議通報內容。主要包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傳達上級黨組織和本級黨組織的工作思路和重大決策事項,同時包括本級黨組織負責人的述職、述廉。

四、公示通報。根據需要公示的範圍,利用電視臺、報紙、網絡、公示欄、公開窗等傳媒和宣傳陣地,向黨員羣衆通報有關情況。

五、公示通報內容。主要包括幹部考察公示、幹部任職前公示、重大事項決策情況、發展黨員、黨員獎懲等黨務工作情況。

六、查詢通報。以領導幹部接待日、接受廣大黨員對不涉及保密規定內容的查詢。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也要在工作中隨時解答黨員的查詢,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七、黨內情況通報既要充分發展黨內民主,又要增強黨的團結統一;既要“互通情報”,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

八、貫徹落實黨內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黨員和各級黨組織充分享有的知情權,以利於監督權的實行,並通過充分發展黨內民主,增強黨的戰鬥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一、爲貫徹中央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以黨風建設促進本單位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倡導誠信意識、廉潔意識和責任意識,特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二、總支書記、委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措施和任務的貫徹落實。

三、抓好黨風廉政教育,經常對黨員進行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

四、嚴格遵守黨的規章制度,嚴守黨的紀律,不泄露黨的祕密,不牟取私利,不鋪張浪費,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維護黨的形象。

五、協助上級紀檢部門做好本單位信訪件的調查工作,及時反映熱點、難點問題,做好協調、疏導工作。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檢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單位廉政建設情況,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廉政建設方面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黨內監督制度

爲了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切實履行縣政府辦公室黨組織的監督職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縣政府辦公室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監督的主要內容:

1、能否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時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3、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議事與決策規則,做到決策科學、民主。

4、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5、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繫羣衆,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羣衆最根本利益,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6、能否執行黨和國家幹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

7、能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廉潔自律,模範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8、能否堅持原則,敢於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爲作鬥爭。

(二)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

1、黨組織的監督,即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互相監督和黨組織對黨員的監督。

2、黨員之間的互相監督,即黨員之間、黨員領導幹部之間、黨員與黨員領導幹部之間的監督。

3、紀律委員所實行的監督。

(三)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檢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否如實彙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2、督促定期開展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

3、建立健全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工作報告制度和談話誡勉制度。機關黨支部應及時瞭解和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幹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和廉政建設情況,機關黨組織要將瞭解和掌握的情況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遇有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對於羣衆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幹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應會同其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批評幫助,提出告誡。

4、做好羣衆來信來訪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違法違紀案件。黨組織接到對黨員幹部的檢舉和控告,有權進行初核,並報告上級紀檢部門。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爲。

(四)監督保障:

黨組織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對違反本制度的,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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