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祕書處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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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祕書處工作制度

爲了加強祕書處工作的管理,更好地爲會員單位提供服務,確保協會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做到協會工作人員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制度:

1、祕書處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每週實行六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輪值,即每週一至週五的上午8:30至12:00時,下午14:00至18:00時(夏時14:00—18:30)爲正常工作時間。週六、週日輪班,值班時間上午9:00至11:00時,下午15:00至17:00時。

2、工作人員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簽到,做到不謊籤、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請假,提前一天書面向協會執行副會長或祕書長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遲到、早退,30分鐘內一次扣10元,超過30分鐘一次扣30元;請假按天計算,不發薪金;曠工每半天扣50元;無故連續三次或每月累計二天不上班,開除並加罰300元。

4、祕書處工作人員,應按分工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要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如因自己工作失誤或個人原因,造成會員不滿意而投訴的,每人扣50元;月累計三次,加扣100元。

5、對領導交辦的工作,如遇到經努力仍無法完成的,或確實存在困難及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講明原因,否則,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與批評,並扣發一天工資。

6、祕書處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能辦私事;非工作時間不允許上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每發現一次扣50元,月累計三次,加扣100元。

7、未經領導同意,凡私自外出,視爲早退;情節嚴重按曠工處理;如出現意外事故或其他問題,其後果由本人負責,並由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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