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質拓展與創新能力培養加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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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業能力

素質拓展與創新能力培養加分辦法

1、“科技讀書節”活動

參加學校“科技讀書節”系列活動獲一、二、三等獎,計一分;優勝獎及參加者計0.5學分。

2、“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1)參加國際或全國科技創新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計3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2)參加省級科技創新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分別計2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3)參加市(校)級科技創新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分別計1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3、“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1)參加國際或全國創業計劃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計3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2)參加省級創業計劃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計2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3)參加市(校)級創業計劃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計1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4、學術競賽(包括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大學生計算機程序設計大賽、大學生基本功底競賽、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大學生英語知識競賽等)

(1)參加國際或全國各類學術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計3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2)參加省級各類學術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計2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3)參加市(校)級各類學術競賽,獲特、一、二、三等獎和單項獎者,計1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5、學生社團活動

參加學校各類社團活動滿一學年者,經審覈認定後,可獲得0.5學分。

6、心理健康活動

(1)參加心理健康知識講座計0.5學分

(2)參加“525心理健康活動周”系列活動獲一、二、三等獎計1學分;參加者計0.5學分。

(二)發展能力

1、藝術活動

(1)參加校園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獲一、二、三等獎,計1分;優勝獎及參加者計0.5學分。

(2)參加系級舉辦的各類晚會,組織者及監察者計1學分,表演者計0.5學分。

(3)參加寢室文化節系列活動,獲一、二、三等獎者,計1分;參加者計0.5學分。

2、體育競技

(1)參加系級舉辦的各項體育活動,獲一、二、三等獎者,計1分,參加者計0.5學分。

3、擔任幹部

擔任學院幹部、系級幹部、協會幹部、班級幹部者,分別計2、1.5、1、1學分;擔任寢室長、心理專幹、禮儀隊、籃球隊隊員、足球隊隊員、辯論隊隊員者,計0.5學分。(同類只取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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