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電教設備管理使用制度(通用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96W

幼兒園電教設備管理使用制度 篇1

隨着學校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的不斷髮展,電教設備的投入規模和檔次都有了大幅度提高,這就給設備的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爲了能讓大家正常使用現有設備,享受到優質的服務,讓設備發揮最大效能,學校在設備管理工作上作出如下規定,希望各部門和使用人員嚴格遵守。

幼兒園電教設備管理使用制度(通用4篇)

一、設備借用保管和歸還制度;

所有人員使用設備需到電教保管室履行借用手續,承擔設備保管責任,用完後按時歸還。液晶投影儀等貴重器材不外借,需要時前半天向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提出申請,由現教中心安排專人提供服務。

二、特殊情況下借用設備履行預約手續;

如遇全校性活動(如“青春盃賽課”等參與人員多、涉及面廣的活動)需使用電教設備和技術服務要提前與電教保管室預約,如果由活動組織部門統一安排,有關部門與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做好協調工作,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統籌安排。

三、設備的保管及報修制度;

學校現有設備總體可分爲共用設備,班級固定使用設備、專用教室設備和個人長期借用設備等幾大類,爲了讓設備能得到及時、優質的維護,請設備使用責任人到現教中心填寫“設備報修單”,如設備損壞又不及時報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保管者負責。(現教中心在三樓,與教研處在一起)

四、設備人爲損壞賠償責任;

1、共用設備發生人爲損壞或遺失由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2、班級固定使用設備由進班上課人員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因管理不當造成的事故由學校調查覈實後處理;

3、個人長期借用設備由借用人負全責;

4、具體賠償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備註:

1、原有關規定仍然有效。

2、此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電教設備管理使用制度 篇2

一、普通教室電教設備是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的主要工具。

二、各班班主任爲電教設備的第一責任人,可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學擔任電教設備管理員,負責電教設備使用的監督(包括:電腦、電視機、錄音機、投影儀及相關的線路),並協助教師上好多媒體輔助教學課。

三、對信息化基礎設備做到定期清潔,做到通風透氣,防水防潮,切忌用溼抹布清潔,以免產生安全事故。

四、所有任課教師應掌握各種電教設備使用方法,使用前應認真檢查教育信息化基礎設備的完好程度,使用時嚴格按不同設備的操作要求規範操作,時刻注意設備運轉情況,如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五、未經班級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拆卸電教設備,不準擅自把電教設備拿出教室外使用。

六、因操作失誤造成人爲損壞及不良影響者要照章賠償,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鼓勵廣大教師積極運用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積極參與課程改革,積極收集教學成果。

八、離開教室要關好門窗,斷開總電源,注意防火防盜。

幼兒園電教設備管理使用制度 篇3

爲切實加強我園電子技術設備管理,確保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現代化的順利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電子技術設備管理應定位放置,並由相應專業人員負責保管;要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固定資產總帳及分類帳;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加強對各種設備的檢查、保養、維修,做好通風、防潮、放火、防盜、防塵、防磁、防腐蝕、防靜電、防雷擊、防病毒、安全用電等工作。

三、電子技術設備管理因公需要短期外借的,須經分管校長書面批准,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借出,用畢及時歸還。所有一律不得借予私人使用。

四、由班級和個人保管的電子技術設備管理,開學初由班主任和使用人填寫《設備領用登記表》,辦理領用手續,並設專人管理。教學過程中臨時所須教學設備,使用人須提前填寫《設備使用通知單》,辦理使用手續。所有設備均應在學期末歸還學校,集中保管。

五、所有歸還的電子技術設備管理均應檢查驗收,並作出驗收記錄。對人爲損害或因違反操作規程、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害,應追究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

六、電子技術設備管理使用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還應建立專門的使用操作記錄,隨時記載設備的使用、保養、維修等情況,設備應始終處於完好狀態,禁止帶故障運行,以確保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電子技術設備管理使用過程中的正常損壞,應及時報修;失去使用價值的設備,經技術鑑定確認後,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及時報廢,並辦理財產報廢註銷手續。

八、電子技術設備管理的保管人員調離本崗,應辦理財產移交手續,並由有關領導監交,三方簽字生效,以保證財產不受損失。

幼兒園電教設備管理使用制度 篇4

一、電教設備必須專人負責管理,不得隨意外借。

二、建立設備、器材登記制度,各種設備、器材均按名稱、型號、數量、價格、啓用時間等入帳。

三、電教工作人員因工作調動,要認真辦理好移交手續。

四、電教設備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工作結束後及時切斷電源,以防觸電和損壞電器設備的事故發生。

五、要按規定對設備、器材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得帶故障強行工作,不得隨意拆卸設備、器材或改變機器的性能和用途;錄像機磁頭一般每半個月或使用20個小時後清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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