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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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

控制系統主要包括DCS控制系統、PLC可編程控制器、閉路控制計算機系統、汽車裝車站以及在先進過程控制中使用的上位計算機等。

it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9篇)

一、電儀工段應加強對系統的日常維護檢查,根據責任區劃分進行點檢和定期維護。

二、 系統周檢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填寫缺陷記錄,並立刻組織人員處理解決。

三、由電儀工段專業人員按照實際進行備品備件儲備,並定期對軟件進行備份。

四 、崗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操作規程,愛護機器設備,嚴禁任何人運行與系統無關的軟件,計算機必須專人操作,嚴禁串用或隨意調整,操作人員和其他非電腦維護人員不得更換電腦硬件和軟件,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件、光盤和其它有可能帶來病毒的工具,嚴禁使用系統電腦進行上網。

五 、工藝參數、聯鎖設定值的修改,要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或辦理聯鎖工作票後(申請和工作票要由生產部審批),由電儀專業人員或廠家人員進行修改並做好記錄。

六、非工作人員未經批准嚴禁進入控制室,控制室人員應按規定着裝。進入控制室作業人員必須採取靜電釋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帶的靜電

七、控制室內嚴禁吸菸,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控制室吃東西,機櫃上下不得堆放雜物。

八 、控制室內必須經常清掃,消防、安全設施要齊全,並定期進行檢查。

九、系統供電及接地系統必須符合標準,UPS電源是過程控制計算機系統的專用電源,室內的維修用電、吸塵器、電風扇、空調機用電及其他臨時性用電一律不得接入計算機電源系統。

十、非專業人員不得私自運行其他與生產無關的操作。操作人員和其他非電腦維護人員不得私自退出監控系統,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隨便支用電腦設備。

十一、工控電腦是我公司生產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凡因個人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要嚴格追究其責任事故。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2

一、聯鎖分爲工藝聯鎖和設備聯鎖,根據其重要性,分成A、B兩類。其中關鍵、重要的工藝系統聯鎖和可能涉及發生人身傷害、設備損壞或產品重大質量事故的聯鎖劃爲A類聯鎖,其他爲B類聯鎖。

二、聯鎖需要變更(包括設定值、聯鎖程序、原理等的變更)、解除、恢復、取消時,應事先車間提出申請,由申請方辦理審批單, B類聯鎖生產部審覈,A類聯鎖廠領導審覈。在審批單上應寫明原因、實施方案及採取的防範措施。

三、執行聯鎖保護系統的變更、臨時/長期解除、取消等作業時,應辦理聯鎖保護系統作業(工作)票,註明該作業的依據、作業執行人/監護人、執行作業內容、作業時間等。

四、新裝置或設備檢修後投運之前、長期解除的聯鎖保護系統恢復之前,應對所有的聯鎖迴路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確認。對聯鎖迴路確認,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參加,檢查確認後,應填寫聯鎖迴路確認單(表)。

五、聯鎖保護系統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檢測元件、線路和執行元件)、運算單元應隨裝置停車檢修進行檢修、校準、標定。新更換的元件、儀表、設備必須經過檢驗、標定之後方可入系統。聯鎖保護系統檢修後必須進行聯校。

六、新增聯保護系統必須做到圖紙、資料齊全。

七、爲杜絕誤操作,在進行解除或恢復聯鎖迴路的作業時,必須雙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護。在操作過程中應與相應車間工藝操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處理後,必須在聯鎖工作票上詳細記載並簽字確認。

八、聯鎖系統的盤前開關、按鈕均由操作工操作;盤後開關、按鈕均由儀表人員操作。

九、凡緊急停車按鈕,均應設有可靠的護罩。

十、聯鎖保護系統應具有足夠的備品配件。

十一、 聯鎖保護系統儀表的維護和檢修按維護檢修規程要求進行。

十二、B類聯鎖的解除由車間技術主管以上人員提出,生產部部長簽字同意,車間主任批准;A類聯鎖保護系統解除由車間主任提出,生產部長同意,生產廠長批准。對涉及裝置和大型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聯鎖的解除,生產技術部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公司裝備處審批。所有審批報生產技術部存檔。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3

一、聯鎖系統摘除(變更)申請

(1)因生產工藝變化(包括生產異常)或生產設備(不含儀表設備本身)存在缺陷需要摘除聯鎖,必須辦理聯鎖摘除工作票。由生產車間所在班組的班長或車間技術主管提出申請,填寫聯鎖摘除工作票,由車間主任簽字同意後報生產部進行審覈,生產部審覈同意後送總工程師審批,總工程師簽字同意後,生產車間與電儀人員均要採取相關的控制措施,待各項措施落實後由電儀人員執行並簽字;

(2)因生產需要,對工藝聯鎖參數進行調整,應辦理聯鎖變更工作票,由生產車間主任提出申請,填寫聯鎖變更工作票,報生產部進行審覈同意後送總工程師批准,相關生產車間與電儀人員均要採取相關的控制措施,電儀人員執行並簽字;

(3)因儀表設備故障、變更,或聯鎖系統須進行維護、檢修、操作等需退出聯鎖狀態,應辦理聯鎖摘除工作票,由電儀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聯鎖工作票,經生產車間主任簽字同意後報生產部審覈,後由總工程師批准,相關生產車間與電儀人員均要採取相關的控制措施,電儀人員執行並簽字;

(4)因生產實際,暫時不允許進行摘除聯鎖或變更的,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不同意部門要組織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並落實。

二 、聯鎖系統摘除後的恢復申請

(1)聯鎖系統在採取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摘除後,使用單位相關部門要認真進行分析,拿出整改方案,積極整改。

(2) 整改後,原申請部門要及時提出恢復聯鎖的申請,填寫聯鎖恢復工作票,審批手續與摘除聯鎖程序相同。

(3)恢復工作票與摘除工作票要做到一一對應,無論是生產過程中還是大檢修之後恢復摘除的聯鎖迴路,均應按要求填寫恢復工作票。

三、聯鎖工作票在填寫過程中,要求做到每摘除一個聯鎖迴路,填寫一張聯鎖工作票,不得出現一張工作票中有多個聯鎖迴路的情況。

四、電儀人員對聯鎖系統執行摘除、恢復或變更動作前後,必須及時通知生產車間,執行完後,及時將聯鎖工作票原件交到生產部。

五、生產部及時將聯鎖工作票原件收回存檔,其他部門(如申請部門)也應將工作票(或工作票的複印件)及時存檔;

六、 嚴禁各部門在沒有辦理聯鎖工作票的情況下進行聯鎖的操作。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4

高處作業時的安全措施有設置防護欄杆,孔洞加蓋,安裝安全防護門,滿掛安全平立網,必要時設置安全防護棚等。 一、高處作業的一般施工安全規定和技術措施

1、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4、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診斷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疾病時,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5、高處作業人員應頭戴安全帽,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繫安全帶。

6、高處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清理時應採用傳遞或繫繩提溜方式,禁止拋擲。

7、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懸空與攀登高處作業。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設置。

8、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和拆除。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的可靠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復。

9、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二、高處作業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1、凡是臨邊作業,都要在臨邊處設置防護欄杆,一般上杆離地面高度一般爲1.0-1.2m,下杆離地面高度爲0.5-0.6m;防護欄杆必須自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

2、對於洞口作業,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

3、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要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4、進行懸空作業時,要設有牢靠的作業立足處,並視具體情況設防護欄杆,搭設架手架、操作平臺,使用馬凳,張掛安全網或其他安全措施;作業所用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技術鑑定方能使用。

5、進行交叉作業時,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範圍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

6、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電梯的進出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時,防護棚應設雙層。

7、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5

一、 不能在帶電的情況下插拔任何與遠教設備主機、外部設備相連的部件、插頭等。

二、在遠教設備運行過程中,不得頻繁地關閉或打開電源,不得隨意移動和振動機器。如果電腦出現死機,應採用系統熱啓動和系統復位方式。如果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也需要至少關機一分鐘後再重新開啓電腦電源。

三、遠教接收系統的電腦在使用時,如果硬盤出現嘎嘎響聲時,應立即關機,要及時請專業人員處理,以保護硬盤及數據。

四、 不要用手觸摸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熒屏

五、 電壓過高或過低或是遠程教育設備過載或失控時必須連接UPS電源等防護裝置。

六、雷電天不能使用遠教設備,並將電源插頭拔下。

七、遠教設備必須做好防塵工作,注意環境清潔。要及時清除設備上的灰塵等雜物。設備不使用或使用後,要用檯布蓋好。

八、遠教設備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滌或清水。清潔機身時,要把(清潔柔軟的)抹布擰乾,不能把液體(水)滴入設備內。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的表面有保護塗層,除非必要,否則不用擦拭;擦拭時只能用沾清水的脫脂棉等擦拭。

九、遠教設備長時間不用,要一個月左右開機通電運行一次,以使遠教設備始終保持在良好的狀態。

十、當環境發生異常(如:火、水等)時,要及時做好設備的保護,必要時要將遠教設備及時移出所處環境。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範圍

適用於企業使用的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3 職責

3.1 質管科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

3.2 使用部門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

4、申購

使用部門需增添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時,填寫申購單交質管科。

5、審批

質管科對購置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6、採購

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組織人員進行採購。

7、驗收

7.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購入後,質管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7.2 開箱驗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 (2)整機完整性與外觀檢查;

(3)主機、附件、隨機工具的數量與合同及裝箱單的一致性;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7.3 質量驗收

根據採購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或相應的規程、規範、標準、使用說明書等,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性能及技術指標進行質量驗收。計量器具須經檢定/校準。

7.4 驗收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方可報銷入庫;驗收不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負責向供方提出退貨/索賠要求。8、編號

8.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負責編號。

8.2編號方法爲使用部門代號加該部門購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順序號。順序號由兩位數字組成,從01開始順序編號。

8.3部門代碼規則

a:水處理間

b:灌裝間

c: 化驗室

d:倉庫

e:物料檢驗

f:包裝間

9、登記

質管科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登記,建立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臺帳。

10、發放

使用部門到質管科辦理領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手續,明確保管人和放置地點。保管人因人事變動重新確定的、放置地點有變化的,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質管科進行變更。

11、使用

11.1使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合格或準用標誌,是否在有效期內。

11.2使用人員必須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操作規程或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11.3主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使用後,使用人員應及時予以記錄。

12、檢定/校準

12.1質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週期檢定/校準計劃,經廠長批准後,組織實施。

12.2當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狀態發生變化(如停用、重新啓用、報廢)時,質管科對週期檢定/校準計劃進行更改。

12.3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檢定、校準週期,根據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範、製造廠建議、使用頻繁程度和嚴酷程度、使用環境的影響、測量準確度要求等由質管科確定。

12.4 週期檢定、校準週期可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使用部門因工作需要確需修改週期的,由使用部門說明變更理由,質管科修改週期檢定、校準計劃。

12.5對於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進行檢定、校準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經質管科同意,可超週期使用。一經工作結束後,應立即組織檢定、校準,同時根據檢定、校準結果對此期間出具的數據的有效性作相應處理。

12.6質管科根據週期檢定/校準計劃,提前一個月把即將到期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

12.7檢定、校準有關記錄、證書由質管科歸檔。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7

爲加強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堅持“預防爲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常處於良好狀態,保證設備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別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專機專責制度或包機制度,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二、所有設備都要有維護保養規程,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人員要達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實行操作合格證制度,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三、認真執行設備潤滑制度,堅持五定(定質、定量、定時、定點、定期對潤滑部位清洗換油)和三級過濾(向固定油桶經過濾、由油桶向油壺裝油經過過濾,由油壺加入到加油點經過過濾),保證油質、工具清潔好用,潤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對本崗位範圍內的設備管道、儀表盤、支架、地面等應保持整潔、油漆、保溫完整,加強靜密封點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環境衛生,做到文明生產。

五、備用設備應處於良好狀態,停用、閒置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加強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的管理,對於傳動設備要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六、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程序與規定步驟進行設備的啓動與停車,做到啓動前認真準備,啓動中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

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執行五字操作法(聽、摸、查、看、聞),定時定點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

3.認真填寫運行記錄,發現設備缺陷能處理的應主動進行消除,髒、鬆、缺、亂、漏等舉手之勞可以解決的問題,應隨時在檢查中進行解決。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實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務、交指標、交原料、交操作指標、交質量、交問題、交經驗、交工具、交安全衛生、交記錄;五不接即:設備潤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況交待不清不接、記錄不全不接、衛生不好不接。交接雙方要在現場逐項交接,在操作日記上正式簽字。

七、生產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不正常情況,要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發現特殊響聲、振動、漏氣、火花等緊急情況,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車,並上報和通知值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缺陷記錄運行記錄本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廠房建築物、構築物、設備基礎、處管道及支架,應有專人經常維護,保持完整,定期檢測。採取防潮、防汛、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設備管道的儀表和安全裝置要齊全好用,定期進行檢查和調整。

九、維修工人(機、電)對包機的設備負有維修好的責任,對包機的設備需定時上崗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人們解決設備運行情況,發現易處理的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解決的缺陷要詳細記錄,結合中小修或停車機會處理。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8

1.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有關條款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2.準備啓用的壓力容器要具備相關資料並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內容:

d.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和安裝。

b.試車運行、審覈資料。

c.使用登記手續的辦理情況。

3.壓力容器的報廢由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上報公司。

4.壓力容器檢修

4.1.壓力容器檢修由使用單位編寫壓力容器的檢修計劃,並報廠生產技術部審批,辦理密閉容器檢修工作票。

4.2.壓力容器的檢驗、檢修單位由公司統一指定有檢驗、檢修資質的單位進行。

4.3.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負責壓力容器檢修的具體實施工作,工作內容包括前期氣體置換和後期投產。

4.4.壓力容器的外部檢驗由使用單位聘請有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進行,各生產技術部負責資料的保存。

4.5. 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檢修由各使用單位根據《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5.壓力容器的操作、運行、使用管理

5.1.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建立壓力容器設備臺帳。

5.2.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必須對每臺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編號按《固定資產分類規定與要求》執行,壓力容器的號碼須用油漆標於壓力容器的明顯部位,建檔銘牌必須固定在壓力容器指定位置。

5.3.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與安全教育。

5.4.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按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上報。

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規定值,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5、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6、過量充裝;壓力容器液位超過規定,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7、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

5.5.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在工藝操作規程中和崗位操作中對壓力容器安全操作的要求不得隨意改變工藝條件,嚴禁超裝、超壓和超溫運行。

5.6.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巡迴檢查。應保持安全附件齊全,靈活可靠,做好檢查記錄。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檢修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第二條:檢修人員要做到“三好四會”(管好、用好、修好;會操作、會檢查、會維護、會排除障礙經常向運行人員瞭解設備狀況,及時消除設備缺陷。

第三條: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制度,嚴格執行維修標準,確保設備安全,經濟運行。

第四條:嚴格檢修技術設備的交接驗收工作,重點檢修項目要進行試運行。設備改造後要寫出書面報告。

第五條:認真做好檢修技術記錄,積累各種技術資料。

第六條:對發生事故和異常情況,要認真調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不斷改進工作。

第七條:要節約各種原材料,愛護工具、設備,提倡修舊利廢,反對鋪張浪費。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職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隊教育和操作崗位教育。

(一)入企教育

對入企的新職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業調入本企業的職工、以及招收的臨時工、農民合同工等,在沒有分配到施工隊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企業勞資部門組織,安全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按正規化教育方式實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規程,做好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的意義、目的和任務等;

介紹本企業施工生產任務、特點,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險場所,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本企業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

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防火、防機械傷害、防塵、防毒等安全常識。

入企教育結束後,應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對新工人進行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隊,進行隊級安全教育。

(二)施工隊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業內部調動工作的職工分配到施工隊後,對新工人再進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內容有:

本隊施工作業任務、特點、作業環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險區域,要害部位;勞動保護法規、安全守則、勞動紀律;

本隊施工採用的工藝技術,所用機械設備的基本性能,易出現事故的部位和防範事故的措施;

本隊施工工種安全技術基礎知識;本隊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人員分工負責的內容。

(三)操作崗位教育

新職工或本企業內部調動工作的職工被分配到班組後,結合現場施工情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對自己將從事的作業、進入的崗位,獲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認識。

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上崗作業的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班組勞動紀律;

本工班、班組施工任務,人員分工情況,各工序相互聯繫,本工序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施工中所用工具、電器設備的現狀,易發事故的部位,安全防護裝置完好情況及其作用,使用過程的安全操作技術和注意事項;施工作業區的環境衛生標準和文明施工的具體內容;

個人勞動保護措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根據三級教育的內容及要求,本工區負責施工隊教育和操作崗位教育。施工隊教育由工區安質部長組織,專職安全員、施工隊長配合實施;操作崗位教育由專職安全員組織,質檢員協助,施工隊長配合實施。

三級安全教育結束後,組織考試。對於考試不合格者,要進行安全教育補課,重新考試,必須達到合格,才準上崗。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設備維護保養實行分級管理,抓好維護保養制度的建立,嚴格執行設備的維護規程,分廠、車間要安排好計劃,要具體組織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開展設備升級賽,並定期進行評級、檢查。崗位工人實行三定:定機、定人、定職責。做到臺臺設備有人管、時時處處有人抓,形成一個從上而下的設備管理網。

第二條:狠抓專業知識的培訓工作。廣泛開展“操檢結合”、“一專多能”和“三好四會”。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維修、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條:嚴格執行潤滑管理制度,做到五定:定人、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加油或換油,使設備潤滑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第四條: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不準超負荷和拼設備;不準違章作業;非本機人員不準隨意操作和使用設備;不準隨意取消和調整加大設備安全裝置的設定值;不準隨意拆、卸、割、焊和改變設備結構。

第五條:開展設備維護保養升級賽,確保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並依靠操作工人和維修工人的共同努力,在不斷提高設備完好率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甲級維護”和“紅旗設備”的比例,提高我公司的生產裝備水平。

第六條:加強技術訓練,提高操作水平,新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操作規程學習,經考試合格後方能准許獨立操作;操作與維修人員也應按規定進行定期考覈,合格者准許作業,設備操作與維修人員每年均應分期分批地進行不同形式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技術業務水平。

第七條:操作工人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使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檢修工人要填好檢修記錄。

第八條:認真執行設備的定期檢查評比、考覈工作,堅持計劃檢修,保證設備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1.總則

爲加強白溪水電廠設備檢修管理,執行“計劃檢修、預防爲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設備“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設備檢修管理制度。本設備檢修管理制度適用於電廠各類設備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運行部負責設備運行管理,運行部是電廠生產運行、檢修調度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設備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設備、自動化設備、通信設備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設備小修、輔助設備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理工作。

2.4主設備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項目通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設備發生故障或事故之後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設備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設備說明書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設備進行檢查、局部修理、保養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設備“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設備說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設備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設備“健康水平”。

3.4主設備大修:指按《發電廠檢修規程》要求和設備狀況,對主設備進行定期的大修,爲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設備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項目根據《發電廠檢修規程》、《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程規範、設備說明書要求及設備運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項目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審覈。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維護班專業人員對項目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項目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項目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審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項目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設備定期維護項目在《維護手冊》中規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准後認真執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設備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設備檢修維護完成後實行分類驗收。

6.2設備消缺驗收按《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設備事故檢修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運行部主管複檢驗收。重大設備事故檢修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4設備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複檢驗收。

6.5輔助設備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設備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運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設備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設備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部專業人員驗收。

6.7設備檢修驗收投運後,在保質期內發生因檢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理,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程規範、設備廠家說明書要求執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設備消缺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缺陷記錄》、《設備檢修交待》、《設備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設備和與主設備同步進行的輔助設備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後七日內由設備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工程師審覈,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准。

7.5主設備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後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審覈,總工程師批准。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設備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詳見電廠維護管理制度之《檢修現場管理制度》。

9.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爲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設備動力科考覈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並列入工作考覈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後、舊設備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設備由生產管理部、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設備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爲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一、本制度所稱辦公設備和用品,是指辦公桌椅、沙發、茶几、飲水機、書櫥、檔案櫃、臉盆架、衣架、電腦、複印機、打印機、碎紙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以及計算器、筆、墨等文具,紙張、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辦公必需品。二、辦公設備購置。辦公設備購置實行事前審批制度,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相關科室主任、分管領導審覈同意後,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兩人以上負責聯繫、詢價、購置和結算;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由財政所按政府採購程序運行。

三、辦公用品購置。辦公用品原則每季度採購一次,由財政所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購置數量,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後統一購置。因特殊原因確需臨時購買的,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按以上程序報批後,由財政所購置。

四、辦公設備的使用和維護。各科室工作人員負責本科辦公用品的保管維護。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應定期清理、檢查,避免非正常損壞。確需維修的,由使用人填寫《辦公

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辦公室統一報修,並予以登記。

五、紙張、碳粉、墨粉等耗材購置。各種辦公用紙由財政所按辦公用品購置程序購置。打印機、複印機的碳粉、墨粉用完後,應重新灌裝再次使用,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聯繫更換;確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審籤後,由財政所聯繫購置。

六、辦公用品保管和領用。財政所指定專人(趙鵬瀚)負責辦公用品保管和發放,領用人按需領取,並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七、人事調動和工作調整時,辦公室(財政所)負責監督辦公設備及用品的交接和調配。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5

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設備報廢工作屬設備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設備管理工作考評範疇。

第一章設備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設備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並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設備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於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後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設備。

第五條凡屬報廢設備,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設備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設備不予報廢。

第二章設備報廢程序

第七條設備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設備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設備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對象。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設備對象後,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鑑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設備進行鑑定,填寫鑑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設備,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設備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設備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設備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設備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設備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准報廢的設備。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設備報廢處置後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設備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於特殊原因,設備雖已批覆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臺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爲了加強公司供、用電設備檢修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檢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電網和設備的正常運行,爲公司生產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消除電力傷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自下發之日起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2、適應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唐山氯鹼有限責任公司供電設備、用電設備和拖動設備檢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電管理。

3、管理規定

1)在變電所和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一切人員(包括基建安裝人員)必須熟知和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每年對電氣工作人員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一次,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值班電工做安全措施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完成。

2)在電氣設備上檢修作業必須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檢修前檢修工作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安全措施經專人確認後許可檢修時,檢修人員才進行檢修作業,要求值班電工必須現場監督,檢修電工在本班組管轄的電氣設備上檢修作業時也認真執行,檢修工作人員檢修完工將工作票交回後方可允許送電。

3)所有用電的機械設備停止運轉檢修時,檢修負責人必須到提供電源的變電所和變電站辦理停電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檢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許檢修後方能檢修,檢修前通知設備所在化工崗位操作工,把轉換開關轉到停止位,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設備,並現場監督檢修,檢修工作完成後,要清理完現場,檢修負責人才能將工作票交回,才允許送電。

4)檢修電工要檢修正在運轉設備的電動機和電氣設備時,要經調度室和崗位工同意停車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辦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現場設備,值班電工指定要檢修的變電所(站)設備,並分別監督檢修。

5)檢修電工要檢修停止運轉處於備用狀態設備的電動機和電氣設備時要經調度室和崗位工同意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簽發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設備,並現場監督檢修。

6)檢修工作票除正常簽發人簽字外還要有電氣值班人員、檢修設備崗位班長和檢修負責人簽字,並分別由電氣值班室、操作崗位值班室和檢修負責人留存,檢修完工後檢修負責人將檢修工作票交回後方可撤安全措施送電。

7)所有停用或暫時不使用的用電設備(不處於熱備用的設備),設備使用單位要即時到供電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電工接到停電要求立即辦理停電,並做好安全措施。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7

一、設備檔案資料管理總則

設備檔案資料是設備製造、使用、管理、維修的重要依據,爲保證設備維修工作質量、使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提高使用、維修水平,充分發揮設備檔案資料爲日常設備管、修、用服務的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有關設備檔案資料的說明

1.有關設備資料是指從設備選型(設計)、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等全過程中形成並經整理應當歸檔保存的圖紙、圖表文字說明、計算資料、照片、錄像、錄音帶等科技文件資料,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全公司生產設備的資料整理,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

2. 設備檔案資料的內容

⑴.廠家的技術檢驗文件、合格證、技術說明書、裝箱單。

⑵.設備安裝、記錄、調試記錄驗收移交書。

⑶.設備附件及工具清單。

⑷.設備大、小修理記錄,竣工驗收單,修理檢查記錄。

⑸.精度校驗及檢查記錄。

⑹.設備改裝、更新技術。

⑺.設備缺陷記錄及事故報告書(原因分析處理結果)。

⑻.設備技術狀況鑑定表。

⑼.安裝基礎圖及土建圖。

⑽.設備結構及易損件、主要配件圖紙。

⑾.設備操作規程(包括:崗位職責、主要技術條件、操作程序、維護保養項目等)。

⑿.其他資料。

三、設備檔案的管理

由公司檔案資料室負責統一集中管理,保證設備檔案資料。

四、 設備檔案的收集整理

1.新設備進公司,供應公司人員及有關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收集整理第二.2.⑴、⑵、⑶項內容資料,並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員,且在移交單上共同簽字。

2.設備檢修與維修期間,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員對設備的易損件、傳動件等進行測繪,經校對後將測繪圖紙彙總成冊存檔保管。

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審查第㈡.2.⑷-⑿項的各種資料,並負責將審查合格完整的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員,由檔案室管理人員建檔並在移交單上共同簽字。

4.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帶出資料室,只能在資料室查閱。

五、設備檔案資料管理的具體要求

1.技術文件力求齊全、完整、準確。

2.檢驗(檢測)、檢修、驗收記錄等資料由設備管理部分管人員作分類整理後交資料室作統一管理。

3.所有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4.圖紙上的技術要求要求標註齊全、圖紙清晰。

5.型號相同的設備、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覈對,並在圖紙索引中加以註明。

6.設備經改裝或改造後,圖紙應及時修改。

7.圖紙的修改應表示在底圖上,並在修改索引中註明。

8.凡原製造廠的圖紙,一律沿用原製造廠的編號。

9.外協加工和自己製造的非標設備的各種資料管理與外購標準設備相同。

10.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設備圖紙資料作爲加工和外協等用。

六、圖紙資料的借閱審批手續

1.資料管理員認真按《圖紙資料借閱登記表》填寫名稱、圖號、張數、借閱時間、期限等項,借閱人在簽字欄內簽字。

2.絕密文件資料借閱,需經總工簽字批准後方可借閱,其它資料可由設備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閱。

3.借閱超期未還者,應辦理延期手續,丟失、損壞者作價賠償。

4.非爲我公司服務的外單位人員不得借閱公司的設備檔案資料,爲我公司服務的人員經設備主管批准,可在資料室查閱有關的檔案資料,但不得將檔案資料帶出,外來服務人員需將資料帶出,應經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5.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資料室查閱。

6.本單位人員調出或離退休前,有借閱資料未還者,須辦理歸還手續,否則,黨政部不予辦理調、離、退手續。

七、本制度由黨政工作部負責檢查、考覈,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負責監督。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8

一、管理範圍

本標準適用工廠維護範圍的特護設備的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檢查車間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組織重大的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審覈與質量驗收;考覈工作。

2、生產車間負責巡檢掛牌;檢查班組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維修車間負責組織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審覈與質量驗收;考覈工作。

3、車間班組負責所屬範圍內特護設備的巡檢掛牌、記錄。

三、管理內容

1、特護設備包括:略

2、車間設備主管週二、五9:00-10:00掛牌一次,班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掛牌、記錄一次。

3、巡檢中發現問題應認真分析處理,對威脅生產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車間、廠調度報告,由調度通知有關人員到場處理。

4、廠、車間、班組參加各裝置的特護活動。每月組織一次,時間爲月底25日對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五定原則”認真整改。

5、每次活動班組應有特護總結,內容爲:設備運行情況;上次存在問題的處理;搶修與隱患整改情況、存在的隱患與處理措施。各車間負責人每月應隨時抽查一次記錄,並列入考覈。

6、工廠每季組織各車間進行一次關鍵特護設備分析會,討論存在的問題與處理辦法,對重大的疑難問題立項攻關。

7、車間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護總結,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總結。

四、考覈辦法

1、生產部負責對特護承包獎的考覈與發放。

2、巡檢、記錄不落實,或未掛牌,每次扣30—50元。

3、責任心差,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每次扣100—500元;檢修、搶修存在質量問題,造成停機的扣100—500元;影響設備停工的扣200—500元。

4、不按要求參加特護活動或特護分析會,或未寫總結的,扣100—300元。

it設備管理制度 篇19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設備、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設備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爲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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