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團支部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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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團支部的經常性工作

班團支部規章制度

1、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新時期尤其要組織團員、青年學生學好鄧小平理論,組織團員、青年學生上好思想教育課、形勢任務課,堅持開展正常的團活,使團員、青年學生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覺性,引導團員、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2、認真完成黨和上級團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幫助班委會抓好班級的各項工作。根據不同時期團員、青年的思想特點,有針對性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後進青年的轉化工作。

3、教育幫助團員、青年學生樹立良好的學習風氣,明確學習目的,熱愛所學專業,刻苦學習、立志成才。

4、定期做好班子的換屆改選工作,建立完善團的工作秩序,做好團員的獎懲、新團員的發展、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團費的收繳和團內的各種報表工作。教育團員、青年學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5、組織團員、青年學生大力開展“學雷鋒、創先優”,“講文明、樹新風”等活動,在這些活動中不斷注意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和典型示範作用。

6、經常組織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文化(配合法學專業)、娛樂活動(如讀書、演講、歌詠、舞蹈、跑步、打球、聯歡晚會、音樂欣賞、電影、電視、書法、美術等等),鼓勵團員、青年學生參加各種進步的社團(如攝影、文學、無線電、書畫、外語、文藝、科技等等),豐富團員、青年學生的課外活動,陶冶情操,增進同學間的友誼。

7、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團支部工作計劃、總結及信息反饋制度;組織生活制度;三會一課(團員大會、團支委會、團小組會、團課)制度;三簿一冊(團的組織生活記錄簿、學理論活動記錄簿、團內獎懲記錄簿、團員名冊)制度;逐級請示彙報、定期思想動態分析、團員彙報制度等。

第二部分:工作制度

一、團幹部的職責

(一)團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團支部書記的主要職責是在團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按照支部團員大會、支委會的決議,負責主持團支部的日常工作,並對團支部工作全面負責。1.向支部團員大會並向校團委負責。及時傳達校團委的決議和精神,代表團支部經常向校團委請示彙報工作、反應情況,主動取得各方面的聯繫。

2.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包括召集支委會和支部團員大會,組織團員學習,從實際出發研究和計劃團支部的工作,組織開展支部活動,安排處理團部的各項經常化工作等,並且落實措施,督促檢查,使團支部的決議落到實處。

3.抓好支委會自身建設。按時開好民主生活會,加強團結,充分發揮支委會集體領導的作用,督促和幫助支委做好分管工作。將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抓制度建設有效的結合。

4.瞭解掌握團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提出思想教育、宣傳工作計劃,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支部團員和青年的思想保持先進性,

5.同有關的組織和其他團支部保持密切的聯繫,交流情況,互相支持,促進團的工作。

6.瞭解團員中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做好推薦優秀團員入黨的發展對象的有關具體工作。

7.在班主任指導和班委配合下,帶領團員青年參加政治活動,組織團員青年學習討論,幫助他們解決在思想、學習等方面的問題。

8.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按照校團委的要求,聯繫支部實際,提出有針對性的組織內容,檢查團組織生活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9.教育團員青年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遵守紀律,及時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校團委和班主任的指導下負責團支部對團員青年的表揚,獎勵和組織處分的審覈工作。

10.同支部各委員保持密切聯繫,督促他們做好分管的工作。

11.主動協助班長、副班長搞好班級管理工作。

(二)團支部副書記的職責

1.團支部書記不在時,代理團支部書記職務。

2.協助團支書工作,組織好團員思想政治工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搞好團結。

3.在班主任指導下協助團支書搞好支部選舉、團員鑑定,處分的醞釀討論工作。

4.協助副班長,負責班級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團支部組織委員工作職責:

1.在團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下,負責支部組織建設工作,定期開展“三會一課”活動,定期向支委會彙報工作。

2.執照“積極地、有計劃地做好發展新團員工作”的方針,注意培養和考察青年積極分子,負責新團員的發展工作。

3.負責本支部的團員管理,做好團員的登記、註冊和新團員的編制工作

4.瞭解本支部團員遵守團規團紀狀況,及時向支部和校團委彙報本支部的情況,組織團員接受紀律教育,建議支委會進行表揚、批評、處分,並做好調查覈實工作。

5.負責對團員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督促和指導團員過好組織生活。6.負責收繳團費、統計團員數,協助團支部書記記錄好《團支部工作手冊》,負責檢查《團支部工作手冊》的記錄情況和真實性。

7.經常瞭解青年的思想情況,認真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聯繫實際,組織好團課教育,協助書記開好團支部大會。

(四)團支部宣傳委員職責

1.在團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下,負責班級和支部的宣傳工作,按期向支部委員會彙報工作。

2.貫徹校團委、學生科在宣傳工作方面的決議和措施,負責提出搞好本班級支部宣傳工作的意見。

3.根據實際條件,採取適合於青年特點的形式,開展宣傳鼓動工作。大力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協助班委開展學習活動,不斷提高團員、青年政治思想和專業水平。

4.積極籌稿辦好黑板報,協助團委辦好學校和班級黑板報和宣傳欄,爲班級爭得宣傳先進集體出力。

5.管理好班級的報刊雜誌,負責做好本班團員青年的報刊訂購及分發工作,建立好人好事記錄。

6.加強共青團的思想建設,抓好團員的思想教育,在團委指導幫助下,上好團課。積極開展學校內外的青年志願者活動,做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先鋒。

7.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表揚好人好事、批評不良傾向。

(五)青志協委員

1.配合院校青志協,開展青志協活動

2.在班上積極進行志願人員的招募

3.發揮人文關懷,促進班級凝聚力的增強

4.配合支部其他各項工作

二、團支部會議制度

團員大會制度

1、團員大會是團支部的最高權力機關。

2、團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解決團內一切重大問題。

3、團員大會由支委會組織召開。

4、團員大會會場要懸掛團旗,與會團員要佩戴團徽。

5、團支部各項制度;工作計劃、總結等要經過團員大會討論決定。

6、支委會領導、優秀團員、團幹部等要經過團員大會選舉產生。

7、上級組織的精神、指示;團費收支等要通過團員大會向全體團員傳達、公佈。

8、團員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大會的要向支委會領導請假。支委會領導負責向請假團員傳達會議精神。

9、團員無故不參加大會2次至4次給以警告處分。4次至6次給以留團察看處分。

10、書記員負責做會議記錄。

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

1、支部委員會會議每兩月至少召開一次,解決團內日常事務。

2、支部委員會會議由組織委員組織。

3、團支部各項制度,工作計劃、總結,各項活動的計劃等由支部會議擬定。

4、積極分子、優秀團員、優秀團支部等先進對象、候選人先由支部會議提名。

5、委員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的要向書記請假。書記負責向請假人傳達會議精神。

6、組織委員負責做會議記錄。

三、團內民主選舉制度

(一)、民主選舉的原則:以民主、公開、機會均等和平等競爭的原則進行民主選舉。

(二)、民主選舉的範圍:團幹部、團員代表、優秀團員、優秀團支部等各級各類團內先進個人及組織由民主選舉產生。

(三)、團內民主選舉制度的基本規則:

(1)團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團支部等各級各類團內先進個人及組織由民主選舉產生。

(2)凡具有團籍的青年(受留團察看處分尚未恢復團員權利的除外)在團內都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團員無論性別、職業、身份、民族的異同,都可以在平等的基礎上參加選舉。每個選舉人在一次選舉中只有一次投票權,任何人在選舉中沒有特權。

(4)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並用。團支部委員會委員和書記由直接選舉產生。

(5)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

(四)、團內民主選舉辦法:

(1)選舉的組織方式。團支部委員會、書記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的組織工作由上屆委員會主持。

(2)投票方式。採用無記名投票,候選人名單按姓氏筆劃爲序排列。

(3)選舉形式。實行差額選舉。

(4)候選人產生。候選人由團員大會醞釀提名,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團員的意見決定。團支委候選人名額多於應選名額的30%。

(5)劃票符號。表示同意劃“0”,不同意劃“╳”,棄權的劃“δ”。選舉人如另選他人,將姓名寫在另選人姓名欄內,並相應否決原候選人。

(6)確定有效票原則。每張選票所選人數(包括另選他人)等於或少於應選人數的爲有效票;多於應選人數的爲無效票。

(7)驗票。參加選舉的團員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團員的五分之四方可進行選舉。投票結束後,當衆開箱驗票。收回選票數等於或少於到會參加選舉的人數,選舉有效(所缺票數爲棄權票數);多於到會參加選舉的人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

(8)被選人當選原則。選舉結果,被選人得票超過參加人數的半數即爲當選。如果被選人得票數超過半數的人數多於應選名額,則按應選名額,以得票多者當選。如果當選人數少於應選委員名額,可由實際當選人組成委員會,也可進行補選,補選的候選人經大多數團員同意後,從原落選的候選人中產生,在進行選舉。

(9)監票人和選舉工作人員的產生。監票人2名,由大會提名錶決產生。以提名的候選人不得爲監票人。記票、唱票人員有的會推薦產生,其工作受監票人的監督。

(五)、支部團員大會的選舉程序:

(1)大會執行主席報告應到會團員人數、實到會團員人數。如到會人數不足於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團員數的五分之四,選舉應改期進行。

(2)通過選舉辦法(選舉辦法經團員醞釀討論)。

(3)宣佈下屆支部委員會應選人數和候選人初步名單,提交大會表決通過,產生正式候選人名單。

(4)推舉監票人和選舉工作人員,負責監票、記票、唱票工作。候選人不得爲監票人。

(5)監票人檢驗票箱。

(6)按出席大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發選票。覈對無誤後,報告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和實發選票數是否相符。

(7)宣佈劃票方法和填寫選票的注意事項,說明怎樣的選票是有效或無效的。

(8)宣佈投票次序。先由建票人和選舉工作人員投票,然後由團員依次投票。

(9)投票完畢,由監票人和選舉工作人員開箱驗票。收回選票數等於或少於到會參加選舉的人數,選舉有效(所缺票數爲棄權票數);多於到會參加選舉的人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

(10)計票。只計有效票,廢票去除。得票超過參加人數的半數即爲當選。

(11)宣佈計票結果和選舉結果。

四、發展新團員制度

(一)、發展新團員方針:積極的有計劃的發展新團員,向一切先進青年敞開大門。

(二)、發展新團員計劃:支部所在班級全體成員爲團員或黨員。

(三)、申請入團基本條件:年齡在14週歲以上,28週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時繳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青團。

(四)、發展團員標準:

(1)符合入團基本條件。

(2)經過團校學習、成績合格。

(3)政治上要求進步,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共產主義信念,擁護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4)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5)具有良好的共產主義道德,遵守團的紀律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熱愛集體,不謀私利,樂於助人,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

(6)能聯繫羣衆,團結同志,虛心向羣衆學習,敢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大多數人一道前進。

(五)、發展新團員工作程序:

(1)壯大申請入團的積極分子隊伍,確立重點發展對象。

(2)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培養考察。

(3)根據表現,及時吸收優秀青年入團。

(六)、發展團員的手續:

(1)要求入團青年向團組織遞交入團申請書。

(2)凡申請入團的青年,必須有所在支部兩名團員做入團介紹人。介紹人可由申請人自己選擇,也可由團組織指定。介紹人要負責的向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經歷、表現以及培養考察情況,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填寫《發展團員談話紀錄表》。受留團察看處分的團員在留團察看起見不得做入團介紹人。

(3)當支委會對申請入團的青年經過研究後,已具備團員條件的發給《入團志願書》,申請人用藍黑鋼筆如實填寫,介紹人填寫自己意見。

(4)經支部審查合格後,召開支部團員發展大會。發展大會程序是:

a、起立唱《代團歌》;

b、宣佈被髮展人名單;

c、申請人宣讀《入團志願書》;

d、介紹人介紹情況;

e、團員就被髮展人情況進行討論;

f、團員表決;

g、宣讀支部大會決議;

h、新團員代表發言;

i、到會領導發言;

j、起立唱《國際歌》,宣佈散會。

(5)申請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上級團委批准。被批准入團的同學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獲得團籍,從上級團委批准之日開始繳納團費。

(6)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宣誓。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團的章程,執行團的決議,履行團員義務,嚴守團的紀律,積極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爲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

五、團員教育評議制度

(一)、團員教育評議制度是提高團員素質、加強團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

(二)、團員教育評議以教育爲基礎,突出民主評議,注重工作實效,講求嚴肅認真。目的是提高團員的政治素質和思想素質,則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激勵團員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同時,嚴肅團的紀律,對極少數不合格的團員做出相應的組織處理,以純潔團的組織,優化團的隊伍。

(三)、團員教育評議每年進行一次、時間爲每學年12-1月。

(四)、團員教育評議活動由開展團員意識教育和民主評議團員兩部分組成。

(五)、團員評議以各團支部爲單位開展,參加對象爲:所有團員、團幹部包括是黨員的團幹部。

(六)、團員教育評議分爲思想教育、總結評議、註冊及組織處理、評比表彰四個階段。

(1)思想教育階段。以增強團員意識爲重點,通過學習文件和開展實踐活動對廣大團員進行愛國主義、艱苦奮鬥、國情教育和團的基本知識教育,發揮團員在工作生活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2)總結評議階段。團員寫出書面總結,在此基礎上召開支部或團小組會議,由團員宣讀個人總結,其他團員進行認真評議,開展積極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最後由團支部委員會根據個人總結、團內評議、羣衆意見和團員實際情況,對團員做出綜合評價。支部大會通過後,填寫《團員教育評議表》,報上級團委審批並存入團員檔案。

對團員評議分四種:

a.在各方面表現突出,模範作用顯著的,爲優秀團員;

b.基本達到團組織要求的,爲合格團員;

c.與團組織要求有較大差距,經過民主評議,有決心克服缺點,迎頭趕上的,爲經幫助能夠合格的團員;

d.放棄共產主義信仰,嚴重違法亂紀,喪失共青團員條件的,爲不合格團員。

(3)註冊及組織處理階段。

a.團員在規定時間內向團組織申請註冊並且在過去一年中能起模範帶頭作用,嚴格遵守團紀,積極完成組織交辦的任務,履行團員義務,按時繳納團費,團員評議爲合格團員以上的,團組織予以註冊。

b.在本年度團員評議中,受團籍處分、團組織認定不合格的團員緩期註冊,緩期註冊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期註冊期滿,有明顯改進的,予以註冊,無明顯改進的,經團組織評定仍不符合團員標準的勸其退團,不予以註冊。

c.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團費,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經教育能認識並改正錯誤,主動要求參加團籍註冊的予以註冊;其中經教育仍無改正的,按團章第十一條規定,視爲自行脫團,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團組織批准,其團員證失效。

(4)評比表彰階段。團員評議中被評爲優秀的團員授予校級“優秀共青團員”稱號,並紀錄在案。各支部優秀團員比例爲5%。

六、團籍註冊制度

(一)、年度團籍註冊是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定。

(二)、年度團籍註冊以團支部爲單位每年進行一次。我校註冊時間爲每學年一月。

(三)、團員在規定時間內向團組織申請註冊並且在過去一年中能起模範帶頭作用,嚴格遵守團紀,積極完成組織交辦的任務,履行團員義務,按時繳納團費,團組織予以註冊。

(四)、符合註冊條件的團員,在其團員證“團籍註冊”欄內填寫註冊時間,加蓋註冊專用章。

(五)、在本年度團員評議中,受團籍處分、團組織認定不合格的團員緩期註冊,緩期註冊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期註冊期滿,有明顯改進的,予以註冊,無明顯改進的,經團組織評定仍不符合團員標準的勸其退團,不予以註冊。

(六)、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團費,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經教育能認識並改正錯誤,主動要求參加團籍註冊的予以註冊;其中經教育仍無改正的,按團章第十一條規定,視爲自行脫團,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團組織批准,其團員證失效。

(七)、除組織上的原因外,團員沒有按時辦理年度團籍註冊手續,團組織及時提醒。超過規定註冊時間一年未註冊的團員證,即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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