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運行管理制度(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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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運行影響因素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精選14篇)

1、人爲因素的影響

1.1人的心理

1.1.1心理機理失調:心理疲勞、情緒失控。

1.1.2非理智的心理狀態:僥倖心理、過分的自信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從衆心理、虛榮心理、有意違章心理、完全服從於生產的冒險違章心理。

1.1.3無意識的心理狀態:技術狀態不佳、配合不好、判斷失誤。

1.2人的失誤

1.2.1隨機失誤

1.2.2系統失誤:遺漏、遺忘、心理緊張。

1.3作業疲勞

視覺和聽覺敏銳度降低、反應遲鈍、注意力不集中、思維能力降低、能動性積極性明顯降低、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設備因素的影響

2.1設備可能產生的危險、危害的類型

2.1.1機械性傷害:碰撞、打擊、夾擊、跌落。

2.1.2火災爆炸性:設備泄漏、爆炸而引發事故傷害。

2.1.3電氣危害:電擊、發生火災爆炸。

2.1.4職業性危害:設備設施產生塵、毒。噪聲、高溫。

2.2壓力容器、管道的潛在危害

2.2.1壓力容器的分類

按品種劃分: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

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按容器的重要性、壓力、介質的危害程度劃分:第一類容器(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傳熱和分離容器)、第二類容器(任何介質的中壓容器、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和儲存容器)、第三類容器(高壓、超高壓容器)。注:①劇毒介質:進入體內的量20%的介質。

2.2.2壓力容器的潛在危害

生產介質易燃易爆、有毒,發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僅可造成中毒、燙傷、燒傷等人身事故,還能產生火災、爆炸和環境的污染等事故。

2.2.3壓力管道的分類

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按壓力和介質危害等級劃分:gc1: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火災特性爲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並且設計壓力≥4.0mpa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的管道;gc2:火災特性爲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並且設計壓力<4.0mpa的管道、輸送可燃性、有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的管道,並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輸送非可燃性、無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4.0mpa,並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並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gc3:輸送可燃性、有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mpa的管道,並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輸送非可燃性、無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4.0mpa,並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2.2.4壓力管道的潛在危害

生產介質易燃易爆、有毒,發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僅可造成中毒、燙傷、燒傷等人身事故,還能產生火災、爆炸和環境的污染等事故。

2.3機泵設備的潛在危害

2.3.1機泵設備的主要損害形式及原因

機械振動;介質產生的腐蝕、沖蝕、汽蝕、磨蝕,操作不當引起的損傷;過大的接管安裝應力引起殼體變形;基礎受到的損傷。

2.3.2電動機着火的原因

電動機負荷運行;金屬物或其他固體掉進電動機內,或檢修時絕緣受損,使組受潮,以及遇到過高電壓;電動機接線處各接點接觸不良或鬆動時,會使接觸電阻增大引起接點發熱,接點氧化迅速,最後將電源接點燒燬,損壞周圍絕緣導線,造成短路而燒燬電機;電機單線運行。

3、物料因素的影響

3.1火災危險

3.1.1火災發生的基本條件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3.1.2主要可燃物

甲苯、洗油、褐煤。

3.1.3火災事故的特點

爆炸性火災多;大面積流淌性火災多;高溫泄露着火多;火勢發展速度快。

3.2爆炸危險

3.2.1爆炸形式

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2.2爆炸的破壞作用

直接破壞,引起火災、碎片衝擊。

3.3毒害危險

3.3.1毒物對機體的作用性質分類

麻醉性毒物;刺激性毒物;全身性、窒息性毒物。

3.3.2常見的毒物及其危害

甲苯:對皮膚、粘膜有刺激性,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甲苯毒性小於苯,但刺激症狀比苯嚴重,吸入可出現咽喉刺痛感、發癢和灼燒感;刺激眼粘膜,可引起流淚、發紅、充血;濺在皮膚上局部可出現發紅、刺痛及泡疹等。

洗油:作用於皮膚,引起皮炎、痤瘡、毛囊炎、光毒性皮炎、中毒性黑皮病、疣贅及癌腫。可引起鼻中隔損傷。

3.4靜電危險

3.4.1靜電產生的原因

內因:物質逸出功不同;物質的電阻率不同;物質介電常數不同。

外因:緊密的接觸和迅速的分離,附着帶電;感應帶電;極化帶電;流動帶電;噴出帶電;飛沫帶電;淌下、沉浮、凍結帶電。

3.4.2靜電的危害

帶來燃燒性爆炸。

4、工藝因素的影響

4.1設計階段工藝因素

選擇物質危險性較小;工藝條件較緩;工藝技術成熟;設備承受超壓性能好;設置可靠的p、t、f、l等參數的控制儀表和控制系統;設置必要的報警、監視、泄壓裝置。

4.2運行階段工藝因素

控制閥故障(開關不到位、閥卡、閥失靈全開或全關);顯示儀表失真。

4.3事故處理工藝因素

事故處理階段的首要目的減少事故損失,其關鍵就在於如何快速準確的進行正確的工藝處理;要提高事故處理的正確性;加強對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其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設置eso緊急停車系統,保障把事故限定在較小的範圍內。

5、作業壞境因素的影響

5.1噪聲

5.1.1噪聲源

壓縮機噪音95db(a)、泵噪音90~95db(a)、調節閥噪音、管道噪音、放空噪音。

5.1.2工業噪聲衛生標準

每個工作日接觸噪音時間

新建企業允許噪音

現有企業允許噪音

8h

85 db(a)

90 db(a)

4h

88 db(a)

93 db(a)

5.1.3噪聲的危害

對聽覺、心血管、神經、視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設備、儀表的損害、精度下降;掩蓋報警聲響信號。

5.2高溫

5.2.1高溫對人的危害

工作能力、協調性、反應速度、注意力降低;人的循環系統、消化泌尿系統,心跳加快、血壓升高,大量出汗,嚴重會中暑。

5.3低溫

5.3.1低溫的危害

凍裂設備或管線;凍壞儀表,造成假顯示,誤操作;凍凝含水介質。

5.4採光照明

5.4.1不良照明對人的影響

視功能降低和產生不適感,從而使觀察對象模糊不清,引起工作失誤。

6、自然災害的影響

6.1地震

6.1.1地震的危害

所用溶劑是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質,因此,發生地震時,一旦設備、管線、儲罐等遭到破壞就可能帶來泄露、燃燒、爆炸和有毒氣體的蔓延等次生災害,將會造成產生破壞人員傷亡的嚴重災害。

6.2雷電

6.2.1雷電的危害

雷電產生高達數萬伏甚至數十萬伏的衝擊電壓,可損壞發電機等電氣設備的絕緣,燒斷電線;劈裂電杆,造成大規模停電;強大的雷電流通過導體時,在極短的時間內將置換成大量的熱量,產生高溫造成易燃易爆介質的燃燒,爆炸;巨大的雷電流流入地下,會在雷擊點及其連接的金屬部位產生極高的對地電壓或跨步電壓的觸電事故;雷電電流產生的強大磁場會使導電體感應出較大的電動勢,並且還會在構成閉合路地金屬物中感應出電流,若迴路中有的地方接觸電阻較大,就會局部發熱或發生火花發電;雷擊的熱效應,能使雷電通道中的空氣劇烈膨脹,同時水分及其他物質分解爲氣體,在被雷擊物體內部出現很大的壓力,致使被擊物遭受嚴重破壞電室,可造成配電裝置,電氣線路,金屬官道上產生衝擊電壓,使雷電沿線路、管道迅速傳播,若進入操作室、儀表間、配電室,可造成配電裝置、電氣線路絕緣層被擊穿,產生短路,使建築物內易燃易爆物質燃燒或爆炸;防雷裝置上的高電壓,對建築物的反擊作用;雷擊電流通過人體,可使呼吸中樞麻痹、心跳驟停,以致使腦組織及一些臟器受到嚴重損害,出現休克或突然死亡;雷擊產生的火花、電弧,還可以使人遭到不同程度的燒傷。

二、安全運行的應對措施及管理

1、人爲因素的應對措施

樹立以人爲本的管理理量;不斷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領導重視;以有效的手段約束、激勵人。

2、設備因素的應對措施

2.1設備使用前的安全管理

編制設備管理制度文件;培訓操作員工;對設備進行試運轉、調試,辦理交接手續。

2.2設備使用初期安全管理

對安裝、試車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做好調試、改進等有關記錄提出分析意見,填寫設備使用鑑定書作爲以後參考;完善設備管理制度。

2.3設備使用期安全管理

保養責任制;操作證制度;創造良好的使用環境;培養設備使用、維修管理制度;建立設備資料程案管理制度。

2.4設備使用原則

2.4.1三好

管好。設備操作對設備的附件、儀器、儀表、工具、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損。設備發生事故時,立即停工斷電,保護現場,及時、真實地上報事故情況。

用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愛護設備,不準設備帶病運轉,禁止超負荷使用設備。

養好。操作者必須按照保養規定,進行清潔、潤滑、調整,緊固,保持設備性能良好。

2.4.2四會

會使用。操作者要熟悉設備結構、性能、會正確調整電流、溫度、壓力、流量,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操作熟練、動作正確規範。

會維護。操作者要正確掌握設備的維護方法、維護要點,準確、及時地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潤滑油質量,要做到潤滑“五定”:定時、定量、定質、定人、做好設備潤滑管理。

會檢查。操作者必須熟知設備啓動前後的檢查項目內容,正確檢查設備各部位運轉情況,通過感官(聽、摸、看、聞)和儀表判斷設備運轉狀況,分析並查明異常情況產生的原因。

會排除故障。操作者能正確分析判斷一般常見的設備故障,並及時排除,保證設備安全,排除不了的凝難故障,應及時報檢修。

2.4.3四項要求

整齊。工具、工件擺放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

清潔。設備清潔,環境乾淨,無油污,無雜物,無碰傷。

潤滑。按時加、換潤滑油。

安全。合理使用,精化,維護保養,及時排除故障及一切危險有害因素,預防設備事故的發生。

2.4.4四懂

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2.5設備運行期的檢查

外部裂縫、腐蝕的檢查;保溫及防火層(腐蝕、損壞)管線的檢查(有無超壓、超溫、超負荷、有無異常振動、異常聲音);有無發生液擊、有無變形、腐蝕;轉動設備的檢查(聽、摸、看)檢查固定螺栓、結合件等有無鬆動等不正常情況,能處理的及時處理,重大問題要及時彙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做出決策;換熱器要定期殼體與頭蓋法蘭連接,管路與殼體法蘭連接,閥門與管路法蘭連接,閥門大蓋等密封出的泄漏情況,支座及支撐結構、基礎情況;構建物的檢查(廠房、塔器的櫃架、管線支撐、設備的基礎支座、梯子、平臺、欄杆等構建物應定期檢查,以便及早發現其腐蝕、脫落、斷裂等不正常的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修復整改好;對邊所、配電室、儀表控制的滲漏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電氣設備、儀表控制設備進水短路;對房屋的防雷設施、避雷針等進行檢查,防止其腐蝕、損害失效;消防設施的檢查(消防栓、消防蒸汽、移動式滅火器、可燃性氣體報警器等,都要進行定期檢查,使其保持完好,一旦發生火警時,能夠及時投用。

3、物料因素的應對措施

3.1可燃物大量泄漏的處理

在生產過程中,當有可燃物大量泄漏時,首先應正確判斷泄漏部位,及時切斷泄漏物料來源,在一定範圍內嚴禁動火及其他火源。

3.2報警

發生火災後,現場人員在立即進行撲救的同時,要馬上上報火警,以便消防部門能及時前來撲救,並使其他人員及時做好疏散準備。

3.3斷絕可燃物

將燃燒點附近可能成爲火勢蔓延的可燃物移走;關閉進料閥。

3.4排除爆炸危險

當發生火災時,還需觀察周圍情況,排除爆炸危險,將受到火勢威脅的易燃易爆物質轉移到安全地點。

3.5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3.6預防中毒的技術措施

以無毒或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改革工藝;生產過程的密封;隔離操作;通風排毒。

3.7個體防護措施

3.7.1呼吸防護:使用防護面具。

3.7.2皮膚防護:主要依靠個人防護用品(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手套、眼鏡等)。

3.7.3消化道防護:防止誤用有毒液體。

3.8急性中毒的現場救護

3.8.1原則:救護者的個人防護(佩戴好防毒面具,穿好防護服,在進行搶救);切斷毒物來源;防止毒物繼續進入中毒人體內;防止毒物繼續浸入人體的措施:救護人到現場後,迅速將中毒者轉移到有新鮮空氣的地方,解開中毒者的頸、胸部衣釦及腰帶,保持呼吸暢通;清除毒物,防止毒物污染皮膚、粘膜;清除皮膚表面的化學刺激性毒物,沖洗時間要達到15~30min;毒物進入眼睛時,應儘快用大量流水緩慢沖洗眼睛15min以上,沖洗時把眼瞼撐開,讓傷員的眼睛向各個方向緩慢移動;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襪、手套;促進生命器官功能恢復:打開呼吸道;人工呼吸(用手捏住患者鼻孔,以16~20次/min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氣;心臟按壓。

3.9靜電應對措施

3.9.1消除設備靜電技術措施

固體設備(塔、容器、機泵、換熱器、過濾器等)的外殼,應進行靜電接地;直徑大於或等於≥2.5m或容積≥50m3的設備,其接地點不應少於兩處,接地點沿設備外圍均於佈置,其間距≥30m;轉動設備的接地,可採用導電潤脂或用接地設施進行接地;設備內部各部件之間的活動連接或滑動連接等部位,應保持其接觸電阻值在1000歐以下;所有金屬裝置設備、管道、儲罐都必須接地;各生產裝置系統的總泄露電阻應在1000000歐以下,各專設的靜電接地體地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0歐,金屬設備與設備之間,管道與管道之間,如用金屬法蘭連接時,可不另接跨接線,但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螺栓連接,螺栓之間具有良好的導電接觸面。

3.9.2作業人員防靜電措施

工作中應儘量不做與人體帶電有關的行動(接地、接觸接電體、工作場合、穿脫衣服);在有靜電危害的環境中,不攜帶與工作無關的金屬物品(鑰匙、硬幣、手錶、戒指、項鍊)使用規定的靜電防護用品。

3.9.2防靜電安全檢查

防靜電安全檢查以生產崗位人員自查爲主,每天至少檢查一次。車間安全技術人員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企業每年至少抽查兩次;易燃易爆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有防靜電的內容;定期對崗位人員進行防靜電知識的安全教育;裝置內各設備和管道的靜電接地和跨接點必須牢固好用。

4、工藝因素的應對措施

4.1操作階段的工藝安全管理

4.1.1安全生產管理

各項工藝操作指標必須符合“操作規程”的要求,不得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各類動、靜設備必須達到完好的標準,壓力容器、管道及安全附件齊全好用;儀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完好率和使用率達到95%以上;各類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等配備齊全,靈活好用,並定期檢驗,保持裝置內消防通道暢通,機動車輛進入裝置區中必須安裝防火罩,並辦理進車許可證;車間建立並執行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對設備、儀表和生產過程存在的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暫不能整改而又要投入運行的,要制定包括隱患內容、危害、防範措施、監控手段、治理計劃、負責人等內容的可靠安全防範措施;設備的處理、投用,工藝的調整需制定嚴密的操作方案和可行的安全措施,現場應設有專人監護,分工協作,層層把關;加強對關鍵危險點的監控力度。明確監控內容,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線,把巡查制度落到實處;對車間崗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考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制定、完善各崗位的hse職責,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裝置內施工作業,必須按相關規定辦理許可證,進行作業風險評價分析,制定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全部進行監護;定期進行事故模擬演練,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或安全評價,持續改進裝置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產操作

應定期檢查或檢測,以防不測;對運轉機泵設備的衛生清掃,要防止抹布被捲進傷人,嚴禁用水沖洗電機,以防止觸電或損壞電機蒸汽帶需按正確方式綁紮牢固,使用時,開啓要緩慢,固定帶頭,防止甩龍傷人;冷換設備的使用,應按程序操作,投用時,先開冷流,後開熱流,而停用時,先停熱流,後停冷流;備用機泵定期盤車,冷卻水暢通,高溫泵應處於預熱狀態;安全閥起跳後,必須按規定重新校驗、鉛封,安裝後全開上下游閥,並加鉛封以防誤動。

4.2事故處理階段的工藝應對措施

4.2.1事故處理的原則

在生產過程中,單線事故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當事故發生時,要做到了解全面、分析正確,判斷無誤,處理及時,措施得當。尤其是對事故發生蔓延及後果要有所預測,關鍵時刻要膽大心細,當機立斷。其宗旨是避免人員傷害,減少對設備的影響,降低損失,並能儘快恢復生產。

事故處理安全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首先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儘量避免人員受到傷害。

事故處理設備原則

所有塔、罐不能滿或空,嚴防跑滿;高低壓有關的設備嚴防串壓,防止超壓爆炸着火;各設備充壓、泄壓速度不能過快,以免損壞設備及造成泄漏。

事故處理工藝原則

嚴禁超溫及中毒,事故排除後應儘快恢復生產,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加強與上下游相關裝置的聯繫,減少對其裝置的影響。

4.2.2緊急停工

原則

事故發生後,各崗位操作人員要堅守崗位,聽從指揮,嚴格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事故發生時,首先通知生產管理部門和有關人員,然後根據事故類型,允許時間、事故的蔓延或事故範圍,果斷採取兩種措施:一,應對事故的必要措施,確保人身安全,設備及有關裝置的安全;二,全面完成緊急停工轉入正常停工或恢復正常操作的措施。發生事故時,根據現象和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操作參數變化,正確判斷事故,迅速處理,避免事故擴大,重大事故立即彙報車間主管或值班人員和生產管理部門,裝置緊急停工應向生產管理部門彙報同意。發生火災立即報火警,並立即切斷或減少流向着火的可燃介質。當發生中毒時,在報告氣防部門的同時,做好自身防護,組織現場自救和急救。當出現有毒介質泄漏時,應視現場情況,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並通知其他可能危及到的人員。

緊急停工的處理方案

緊急停工的注意事項

裝置一旦發生事故,班長要組織好人員,並儘快通知裝置主管和相關人員,實統一指揮,確保裝置順利、安全、穩定、有序停工。裝置停車時,應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有毒、有害的物料。物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排放要緩慢進行,採取逐漸減壓措施,放空管線末端必須設有防火措施。進行緊急處理時,首先要作好個人的防護工作,防止出現人員燒傷、燙傷、中毒等人身事故。在發生泄露是故事,要沉着冷靜,先按崗位操作法和事故處理預案組織初步的搶救和掩護。無論着火、爆炸過程必須首先保證人員的自身的安全,避免事故的擴大。無法切斷危險源時,要用氮氣、蒸汽或水進行掩護。

5、作業環境因素的應對措施

5.1噪音應對措施

降低噪音源;合理佈局噪音源;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5.2高溫應對措施

通過技術革新,改革工藝過程,改進生產設備,減弱高溫、熱輻射的影響;通風;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加強個人防護。

6、自燃災害因素的應對措施

6.1地震應對措施

6.1.1震前預防準備工作

定期編制和組織抗震防災規劃;對生產設施進行審覈檢查凡不符合抗震防災標準的,儘快完成抗震加固;工程建設要避開不利抗震地帶;建立以現有生產體系爲基礎的綜合抗震防災體制,培養一支抗震防災技術和管理隊伍;要保持抗震救災設施(消防器材、應急電源、水源、通訊救護及搶修器材等,處於隨時可備用應急狀態;制定各生產崗位專業指揮系統的抗震應急對策、方案和措施;利用各形式、手段,普及地震、抗震、防震和救災知識教育。

6.1.2震時應急救災工作

建立有效的抗震應急救災指揮系統,地震發生後。立即啓動應急救災系統;裝置的主管和工藝、設備、安全技術人員,要立即到崗位,按照職責分開,組織實施本裝置的指揮和救災;按照生產裝置應急對策方案,並結合震時實際情況,及時準確地實施震時安全停工方案,以及防止次生災害發生;應及時組織防餘震的緊急措施,對可能造成擴大災情、威脅人身安全的危險部位以及可能成爲恢復通訊、供電、供水、供汽和交通故障的關鍵設施,要果斷地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排險和搶修。

6.1.3震時可能發生的災害

火災爆炸、危險介質泄露、高壓串低壓事故、緊急停電、水、汽等原因,會使裝置操作混亂,引發次生事故。

6.1.4地震時應急措施

地震時出現停電、水、汽等生產性事故;出現配電室、操作室倒塌;出現設備、管線破裂,泄露事故,應及時關閉易燃易爆、有毒介質的閥門和運轉設備,降低高溫高壓,管道的溫度、壓力,進行局部或全面緊急停車。震後,大部分人員可撤離現場,在有安全防護的前提下,留少部分人員監視現場,處理意外事故,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蔓延。

6.1.5職責任務

日常職責

檢查落實裝置抗震、防震的設施情況,定期向上級部門彙報;組織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及時處理裝置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完善抗震措施,使設備和構築物達到抗震能力;對裝置操作人員進行抗震防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生產人員進行抗震防災演練,熟悉掌握抗震時的應急措施。

震時職責

迅速啓動抗震救災指揮系統,指揮部成員迅速到位,全面組織抗震救災工作;根據受災情況,採取應急措施,處理生產中的問題,將損失降到最低;迅速收集各崗位的震情,及時向上部門彙報;緊急組織搶修工作,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擴大;組織人力,物力,搶救傷員和中毒人員;服從上級指揮部門的指揮。

震後職責

彙總本單位受災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恢復生產;加強員工心理疏導,穩定員工情緒,做好生產人員的後勤供應供應工作,做好傷病員地安撫救護工作。

6.2雷電應對措施

6.2.1直擊雷保護措施

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帶、避雷網;

6.2.2雷電感應保護措施

金屬設備、管道、鋼結構予以接地;

6.2.3雷電浸入波保護措施

在電氣系統應安裝閥形避雷器,保護間隙法、管型避雷器。

6.2.4防雷設施的安全管理

定期檢查

每年在雷雨季節來臨前,對防雷設施進行專業檢測,防雷接地電阻一般不超過10歐,並保存專業檢測數據和報告。

常性檢查

對各種防雷設施應按規定、標準要求檢查整體、器件情況(連接蘭是否有裂紋,引下線有無閃絡或燒損痕跡,是否腐蝕痕跡與臨導體的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定。

主要檢查內容

檢查遭受雷擊區域的設備、設施是否採取了防雷措施;避雷針一般採用圓鋼或焊接鋼管制成,應鍍鋅、塗漆;引下線應沿建築物、構築物的牆敷設,並經最短徑接地;避雷針與引下線的接地應採用焊接;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有人通行的地方,應設置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嚴禁在裝有避雷線、針的構建物上架通訊線、低壓線、廣播線;金屬物或線路與防雷設施不相連時,與引下線之間的距離不少於5m。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2

1總則

爲規範生產運行管理工作,提高發電企業的運行管理水平,健全責任制,保證發電設備能夠在安全、經濟、可靠、環保的狀態下運行,結合電廠發電運行的生產特點,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適用於各項目所在電廠安全運行部。

1.2運行管理的目標與任務:

1.2.1運行管理是發電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運行管理工作通過對生產運行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保證電力生產的安全、經濟、可靠、環保。

1.2.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優化監控參數,調動和發揮運行人員的積極性,合理利用資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證電能、熱能質量,最大限度地滿足電網及熱用戶的需求。

1.2.3服從調度命令,嚴守調度紀律。牢固樹立“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的思想意識,確保電力生產安全。

1.2.4各項安全、可靠、經濟、環保指標應達到國內同類型機組的先進水平,力爭接近或達到國際同類型機組的先進水平。

1.3運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1)有一個通暢高效、快速反應的生產運行指揮系統;

2)有一套制度規範、符合現場實際的運行規程;

3)有一支訓練有素、勝任工作、愛崗敬業、紀律嚴明的運行隊伍;

4)有一個文明、良好的生產運行工作秩序和環境。

2運行管理工作的職責

2.1貫徹國家、電力行業有關運行管理的方針、政策,組織編制、修訂運行管理的有關制度。

2.2檢查、監督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規範等在各運行值生產運行中的落實情況。

2.3規範各項目電廠各運行值生產運行調度管理,歸口指標彙總和對外發布,協調有關運行管理對外聯繫。

2.4收集、彙總、分析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存在的普遍問題,組織技術攻關,爲各運行值提供運行管理的技術支持。

2.5監督、指導、協調、考覈各運行值運行管理工作。

3公司級運行管理職責

3.1公司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司級生產管理人員的運行管理職責。

3.2公司總經理對本企業的生產運行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經常深入現場,參加生產調度會議,及時掌握主要設備系統的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掌握運行方面領導人員和主要技術骨幹的配備情況及存在問題。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每季度的安全生產會議。

3.3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總工是生產運行工作的直接領導者。公司副總經理、總工在運行管理上的職責:

1)貫徹電力生產的方針、政策,批准生產運行方面的各項規程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和督促實施;

2)參加能源集團安全生產會議,貫徹集團公司的指示精神;

3)健全以值長爲首的現場生產指揮系統,賦予其職責和權限,並及時解決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4)主持生產調度會議,全面掌握生產運行情況,指揮協調各部門的工作,解決生產上存在的問題;

5)經常深入現場,掌握主要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夜巡、特巡和監督性巡視;檢查、監督本企業生產管理部門及運行值運行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予以評價並做出改進工作的指示;

6)每月召開一次本企業運行分析會議,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本企業運行管理工作會議,總結分析運行工作情況和運行指標完成情況,部署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7)參與對本企業運行工作領導人員、技術管理人員及主要崗位值班人員的調配;

8)審批生產運行計劃、運行方式和全廠性的系統圖,審批重要的熱工及廠屬繼電保護與自動裝置整定方案,審批重大的特殊試驗方案,並主持該項試驗;

9)審批年度運行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實施;組織制定各種典型事故處置預案,審批全廠性的反事故演練方案,並主持進行演練和做好總結評價;

10)主持重大的或複雜的`運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

11)按要求組織、落實安全性評價及併網安全性評價的檢查、整改工作。

4安全運行部應承擔以下生產運行管理的職責

4.1參加生產調度會議,彙報運行上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按副總經理、總工的指示,組織、協調有關生產部門予以完成。

4.2組織編制、修訂、審覈生產運行規程、生產運行技術管理制度、全廠性的系統圖等,劃分運行各專業的設備管轄範圍及職責分工,並督促執行。

4.3組織編制、修訂、審覈生產運行崗位運行日誌及各種原始記錄的格式和內容,並及時審閱分析主要記錄和數據,提出改進意見。

4.4組織編制本部門生產運行工計劃。

4.5參加生產運行方式和熱工、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整定方案的審查。組織制定和審覈重大的特殊試驗方案,並參加該項試驗。

4.6組織本企業運行分析會議,運行管理工作會議,主持運行專題分析,並提出分析報告。4.7編制或審覈本企業運行月報和月度運行工作總結報告,審覈各種運行技術專題報告。4.8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寫出事故技術分析報告。

4.9會同本企業有關部門,制定各種典型事故預案;編制或審覈全廠性的反事故演習方案、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現場培訓計劃、節能降耗措施計劃等,並組織實施。

4.10嚴格執行電網公司關於一次調頻及相關管理要求,保證電能質量。

4.11經常深入現場,掌握主要設備的運行狀況及缺陷狀況,檢查指導現場運行規程和技術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指導運行值運行現場的工作,做好各項基礎管理工作,並負責考覈。

4.12按照要求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想。

5生產運行指揮

應建立和加強以值長爲首的現場生產運行指揮系統。在調度和運行操作上,值長受電網調度部門的指揮;在行政和技術上,值長按照本企業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術管理體系接受上級的領導。值長在當班期間代表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行使生產指揮調度權。

6運行計劃管理

6.1運行工作實行計劃管理。運行工作計劃是生產計劃和其他組織技術措施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運行工作計劃應按年度、季度、月度,實行自下而上的彙總編制,自上而下的下達執行。運行工作計劃應將指標、工作任務、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運行值、班組及個人,使所有運行人員都擔負執行計劃的責任。並應開展多種形式的競賽評比活動,將計劃完成情況與考覈、評比、獎勵結合起來。在計劃執行中,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統計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並注意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6.2運行工作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各臺機組的發電量;

2)燃料的使用量;

3)運行調度方式及變更;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調整;

5)主要可靠性指標及調整;

6)運行反事故措施及演習;

7)節能降耗及環保措施;

8)運行現場培訓工作;

9)其他生產運行及管理工作。

7安全運行部運行資料管理內容及要求

7.1運行資料管理內容

7.1.1機組典型記錄:每臺機組每日或每週要有各專業各種典型工況下的全面數據記錄:同時在正常啓停機及故障時,要記錄機組實際的惰走曲線及升降壓、升降溫曲線等。對於供熱機組,還要有典型供熱工況全面數據記錄。

7.1.2報警記錄:機組報警記錄是反映機組是否偏離正常運行工況的重要數據,是進行運行分析的依據之-,必須精心管理。對於有計算機報警打印的機組,要對其報警打印記錄定期收集、分析,對於沒有計算機報警打印的機組,運行人員要記錄報警時間、內容、產生原因。

7.1.3事故分析報告:運行事故分析報告對運行人員有很大的指導和借鑑作用,對其進行分析學習也是提高運行水平的一種手段。

7.1.4各種試驗報告:機組進行鍋爐水壓試驗、甩負荷試驗、深度調峯試驗、燃燒系統調整試驗、汽機調節系統靜態試驗、勵磁系統試驗、各種運行方式對比試驗及檢修前後的熱效率試驗等試驗報告要妥善保管,以供運行人員和管理人員參考。

7.1.5各種技術資料:除貫徹《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細則》外,要根據實際制定事故異常防範技術措施,如遇電網故障時保廠用電等措施,供運行人員執行並妥善保管。

7.2技術資料管理要求

7.2.1各值的技術資料應建立登記本,由各值培訓員負責使用、登記、保管。登記本值和發電各一本。

7.2.2公用技術資料,由值長負責登記、保管。

7.2.3技術資料包括:書籍、規程、圖紙、措施、設備異動、變更等。

7.2.4資料借出,當班不能歸還時,應在借還登記薄記錄清楚,歸還後註銷。

7.2.5當人員調動時,調動人員要及時交還所藉資料。

7.2.6技術資料要放置在規定的資料櫃內且擺放整齊規範。

7.2.7運行人員在翻閱規程、圖紙、資料時,謹防損壞,且不得隨意塗改,防止造成圖紙的破壞而影響其正確性。

7.2.8技術資料由值長負責定期檢查,以保證齊全完好。

7.2.9安全運行部對各崗位技術資料管理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對管理不善者,按照經濟責任制進行考覈。

7.3運行規程管理內容及修改要求

7.3.1運行的技術管理主要體現在有關生產運行的各項規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礎工作上。

7.3.2運行現場和運行管理部門應具備的規程、制度、原始記錄及技術資料必須符合能源集團的要求,並嚴格執行。

7.3.3運行規程管理是指對運行規程的編制、審覈、修改、批准、發放、存檔等的管理程序。

7.3.4現場運行操作規程應以國家有關電力生產的技術管理法規、典型規程、製造廠設備說明書、設計說明書、調試報告及集團的要求爲依據進行編寫。

7.3.5運行規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運行部經理負責總體協調。

7.3.6運行規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運行部經理主要負責。

7.3.7運行規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運行部專工及運行人員協助完成。

7.3.8機組單體試運前應完成輔機運行規程和操作制度的編寫工作;機組部分試運前應完成集控運行規程的編寫工作,在整體試運前頒佈試行;在機組完成168小時試運後三個月內,頒佈經試運完善的集控運行規程和其他運行規程。

7.3.9由安全運行部經理組織安全運行部各專工、值長及主值在機組分步試運前6個月編制完成機組運行規程初稿。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企業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在組織生產的時候要負安全責任,每個職工在進行安全生產的時候,同樣要負安全責任。各級人員及各部門人員的職責,應根據其工作性質用條文規定,即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個人、每個部門按照安全生產責任的規定,認真負起自己的職責,安全生產纔會有保證。

安全生產責任制包括幹部管理安全責任制和工人崗位安全責任制。其內容一般包括崗位安全職責,爲完成專責必須進行的工作和基本方法,以及應該達到的基本安全要求。

1.企業安全職責的原則要求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推動企業認真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製冷空調安全規範。

(2)製冷空調裝置使用單位安全技術負責人(主管副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對製冷空調裝置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

(3)企業管理部門(動力、設備)負責實施國家制冷空調安全規範。

(4)根據實際情況在安全技術管理機構中,配備相應的製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

(5)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負責對製冷空調作業操作、維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工作。並負責對本企業發生傷亡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製冷空調站負責人崗住安全職責的原則要求

(l)掌握國家有關製冷空調安全規範,熟悉設備技術性能、操作及維護方法,掌握運行狀況。

(2)負責製冷空調安全運行,建立健全正常運行工作秩序,做好班中巡迴檢查工作,對設備隱患整改負責組織落實。

(3)對職工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違章作業行爲,應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

(4)組織班組開展安全學習活動,貫徹落實製冷空調安全規範,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安全活動應有文字記載,並且要填好教育卡片。

(5)負責對新調入的工人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

(6)對重大設備檢修、搶修等要進行現場監護。

(7)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3.製冷空調作業人員崗位安全職責原則要求

(1)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制度,做好安全運行。

(2)按時巡視檢查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報表和值班記錄。

(3)根據主管領導安排,認真做好機組(庫)開車准許工作和現場監護。

(4)負責當值異常情況和事故處理,並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配合電氣及檢修人員工作及時處理故障。一旦發現檢修人員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有權制止,待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重新工作。

(5)按照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6)做好各種安全用具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二)安全教育制度

爲了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加強對職工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制度就是爲此目的而制定的,它包括對新工人上崗前的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等。

(三)安全檢查制度

製冷空調設備運行過程中,爲了能及時發現問題,堵塞不安全漏洞,就必須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方法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有季節性檢查、全面檢查和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等。這些檢查在企業內應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以便遵照執行,保障安全生產。

(四)專業性的安全管理制度

這種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針對某種設備、某種物品、某種工藝過程、某種場所保證安全管理制度的`,如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變電所安全管理制度等。

(五)安全技術性質的規章制度

1.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①在工業企業裏,每個工種都制定了安全操作規程。如車工安全操作規程、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製冷空調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等。這些安全操作規程的目的就是保證操作安全。它的內容包括了生產工藝上的安全技術要求,使用這些設備的安全要求,設備安全維修保養要求等。其中許多條文基本上是從事故教訓中得來的。因此,它是生產操作保證安全的法規。只有照這些法規操作,才能不發生事故。

2.專業性安全技術規程

這是針對某種工藝、某種設備爲保證其安全而確定的技術規程。這種安全技術規程比各個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要全面些、重要些,如製冷空調設備開、停機安全操作規程、充注製冷劑安全操作規程等。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4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設備設施選購

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二.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三.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

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爲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

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3)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後按照要求經常性的加註潤滑油。防止過度磨損

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5)建立設備保養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6)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衛生好。

五.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3.設備大修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5

一、變配室屬單位動力設備部門下設機構,有主管廠長(經理)負責全部技術業務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電力法規,不斷規範用電行爲,落實安全第一的方針,接受供電部門的專業監督檢查。

二、變配電室的電力設備調度號應按照地區電力系統統一的`調度編號原則編寫,室內應設有模擬板與實際接線相符,電源情況及設備編號標註齊全正確,具備可以模擬操作功能。

三、定期進行(可委託進行)電氣設備的預防性試驗和繼電保護的年度校驗,並將試驗、校驗記錄存檔備查。

四、在進行電氣設備維護工作時,認真執行工作監督和工作許可制度,落實各項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不得從事在自己不能控制範圍內的電氣施工作業,應具備安全絕緣工具及工作必備的儀表。

五、高壓變電室運行值班人員,原則上部少於2人,並明確各值班長,值班工作中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程和設備運行規程,非重要用電客戶,高供低計,配電室可按《北京地區電氣規程彙編》中有關規定酌請執行。

六、值班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有效證件必須是勞動局、供電局分別頒發的合格證,並按時進行年審複試,新上崗的徒工必須有師傅帶領,不能單獨工作。

七、變配室應建立並按時進行以下各項記錄:

1、日、月負荷報表;

2、值班(交接班)記錄;

3、設備巡視檢查記錄;

4、設備調試及缺陷記錄;

5、停送電倒閘操作票;

6、現場安全工作票和事故記錄;

7、事故拉路方案及序列;

8、電力設備平面、配電系統圖;

9、《北京地區電氣規程彙編》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求,制定包括交通現狀、服務學生人數、工作原則目標、校車運營模式、保障措施、實施步驟等內容的校車服務方案。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財政、安全生產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機制,並通過財政資助、稅費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按照規定支持使用校車接送學生服務。

財政資助所需資金按照國家規定分擔,由地方各級財政統籌安排。

第五條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使用校車,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校車使用許可申請和相關材料。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徵求同級相關部門意見,在法定時限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決定批准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決定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六條校車行駛路線需要跨越二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的,學校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前,應當徵求相關縣級人民政府意見,相關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回覆意見;學校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決定批准的,將批准文件抄送相關縣級人民政府。

第七條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後,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校車標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核發校車標牌,並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籤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校車標牌不得塗改、轉讓、挪用於其他車輛。

第八條校車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或者車輛、所有人、駕駛人發生變化的,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向原核發校車標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更換校車標牌。

第九條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爲校車使用,以及校車使用許可被吊銷的;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校車使用許可註銷或吊銷後5日內,自行拆除校車標誌燈、停車指示標誌,消除校車外觀標識,並將校車標牌交回原核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校車臨時無法正常運行的,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經向核發校車標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後,可以臨時調用其他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校車或有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並使用原校車標牌:

(一)校車發生故障或者進行維修的;

(二)校車進行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或安全技術檢驗的;

(三)校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因交通違法被查扣的;

(四)校車駕駛人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駕駛校車的。

第十一條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機構、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爲校車檢驗提供預約服務、優先檢測等便利條件,並一次性告知車輛存在的問題。

第十二條已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因情況變化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註銷其校車駕駛資格,並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

第十三條校車應當按照規定配備並開啓具有衛星定位功能的汽車行駛記錄儀。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監控平臺,並與校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監控平臺聯網,對校車運行情況實時監控。縣級人民政府教育、交通運輸行政部門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校車運行情況進行監管。

第十四條校車行駛路線應當儘量避開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的危險路段;確實無法避開的,道路或者交通設施的管理、養護單位應當按照標準對上述危險路段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限速標誌、警告標牌。校車經過的道路出現不符合安全通行條件的狀況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城市道路管理機構等部門及時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有校車服務需求的學校分佈及校車運行情況進行統計,並配合同級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城市道路管理機構對設置校車停靠站點預告標識、校車停靠站點標牌和標線的數量及設置進行規劃。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線的建設改造和日常維護費用,由縣級人民政府承擔。

第十六條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配備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建立健全隨車照管人員崗位責任制度。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20週歲以上,不超過50週歲;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組織溝通能力;

(二)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

(三)無酗酒、吸毒行爲記錄;

(四)無犯罪記錄。

第十七條校車駕駛人應當協助隨車照管人員覈實上下車人數;在校車停放時,確認車上乘員全部離車後方能關閉車門離開。

第十八條校車發車前,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專人查驗校車,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不得放行:

(一)無隨車照管人員的;

(二)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載明的駕駛人不符的,但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駕駛人酒後或者嚴重身體不適駕駛校車的;

(四)超過核載人數的;

(五)有妨礙安全駕駛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掌握學生上下學乘車情況,勸導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和非法營運車輛。

第二十條違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塗改、轉讓校車標牌或將校車標牌挪用於其他車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__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註銷校車標牌。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校車標牌用於接送國小生的其他載客汽車,可以繼續作爲校車使用至20xx年xx月xx日。到期後,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註銷其校車使用許可,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校車標牌。在《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實施之日前購買的,符合《專用國小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國小生專用校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20xx年內,可以繼續作爲校車使用。到期後,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註銷其校車使用許可,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校車標牌。

第二十三條學前教育機構使用專用校車接送幼兒,參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x年8月1日起施行。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7

一、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二、學校建立隨車員制度,每車上有一名隨車照管員,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的秩序和安全,隨車照管員必須認真填寫好隨車記錄。

三、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駛。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接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承擔責任。①無照駕駛。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公安部門報案,並向學校及管理部門報告。

五、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爲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包車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接送學生的情況下,進行維修(特殊情況例外)。

六、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如有家長有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書,經學校同意方可更改。

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七、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棄在停車場上。

(2)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八、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機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

(5)司機發現所有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纔出車。

(7)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9)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文明話。

(10)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8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定行駛。

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爲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纔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裏,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託電話後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後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裏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9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幼兒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僞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按園裏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園裏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覈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僞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爲等。

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對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主管。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經調查屬實將按相關制度處罰。

3、司機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及家長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並向幼兒證實接者身份,並要求家長來電說明,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10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纔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並說明原因。

17、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指定地點,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園內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0、後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覈、評級獎勵。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11

1、校長是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接送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工爲直接責任人。

2、建立以校長爲組長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3、校長在每學期第一週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等簽訂接送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狀。

4、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各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學生接送車車主和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記錄。

6、學校在協助政府調配、租用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都要達到校車使用標準。並將相關資料交送教育局安體衛藝科備案。

7、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佈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8、督促學生接送車車主和駕駛員按規定時限參加機動車驗審並依法交納規費,凡證照不全或有效期滿後不及時補辦的,應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按雙方簽訂的安全責任狀和合同有關規定,給予經濟上的賠償並取消其承運學生的資格。

9、學校配合鎮政府有關部門、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每學期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10、學生接送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學校應及時協調車主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11、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爲,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2、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12

校車管理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覈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學生校,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主任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爲。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啓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家長接送學生必須出示接送卡。

爲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校車接送制度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並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向各班班主任交接。

四、接送學生時,填好學生接送點名表;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學生校接送制度的實施;並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生校的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裏,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學生校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校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繫。

八、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並保持車乾淨。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學生。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並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校長彙報

校車出車、收車檢查登記制度

一、校車出車前的檢査:每天執行車輛“三檢”制度,檢查內容:機油、助力轉向油、燃油、水、電壓、制動氣壓、輪胎氣壓是否充足;皮帶、螺栓、螺母不鬆、不缺;全車燈光、喇叭、校車標誌燈和停車車指示標誌、逃生門正常有效;車內滅火器、安全錘、急救藥品等齊全有效。

二、校車行車中的檢査:隨時注意檢查發動機的異響、異味;隨時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

三、校車收車後的檢查:清潔車輛,加註燃油;按運行里程,認真做到保養作業,如清潔、緊固和調整;扭轉粗濾器手柄2-3圈,放出貯氣筒積水;檢查各部技術狀況,並排除故障;冬季無暖庫的汽車必須放淨冷卻水。

校車駕駛員工作制度

爲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我校正常教育秩序。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車司機安全工作制度。

一、司機要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一切爲了孩子”的思想。

一、服從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做好安全駕駛工作。

二、做好每年的車輛安全檢驗制度。

三、駕駛員做到“人有病不駕車,車有病不上路。”

四、不酒後駕車,不超速、超載、闖紅燈。

五、定期維修檢查車輛,以保證安全行駛。

六、發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安全小組。

七、對違章開車或工作失職所導致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

一、隨車老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學生入座上車維持秩序,做好安全乘校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隨車老師清點學生人數,讓學生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學生不能上車。接學生來校時隨車老師要下車接學生上車,安排好學生的座位。車到校後,學生下車,隨車老師與本班老師交接,清點校車上各班的學生人數。

二、要求坐車學生家長準時接送,並選擇固定人員接送學生,如換人接送學生,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並請與家長電話聯繫,才能讓人接走學生,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學生自己回家,必要時學生隨車返校。

三、隨車老師要提高服務意識,要與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學生態度和藹,細心周到,熱情服務。

四、隨車老師一定要坐在後面,隨時留意學生動向,一律不允許學生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五、學生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學生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學生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六、隨車老師在學生離校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送的現象。

七、每次學生全部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遺留。(千萬不能把學生滯留在車上)。

八、隨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九、要時刻提醒司機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學生下車時,需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後有學生,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十、隨車老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學生,杜絕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安全將學生送交家長。

學生校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應制止開行並向主管領導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才能示意駕駛人啓動校車;

(四)在車上向學生宣講乘車安全注意事項,提醒和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各種危險行爲;

(五)覈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全部離車後,跟車人員方可離開。

校車安全學習制度

一、加強司機和跟車員的思想政治培訓,提高職業道德素質,具備良好的服務水平,愛護車輛。

二、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校車及駕駛員培訓,做好培訓記錄,牢記培訓內容,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三、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知識培訓,認真學習《校車管理制度》《校車運行應急處理預案》切實領會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實質精神。

四、司機必須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專業技術和車輛性能,做到安全行車,避免事故發生。五、嚴格遵守上級下發的各類校車管理相關文件規定,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車管理檔案,開展隱患排查。

六、組織駕駛員和跟車員學習本校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各自工作職責,確保接送學生安全無誤。

校車養護、修理制度

校車統一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嚴格按照的《關於校車管理制度》執行。現就維護修理保養規定如下:

一、保養

(1)各類校車由校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每輛車外部清洗每週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則每日須清洗,以防生鏽。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每半月定期保養一次,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並注意是否被損。

(3)油料油卡由財務部統一購買,由辦公室專人保管並帶駕駛員一同加油,填寫清耗登記並由駕駛員簽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二、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需維修應事先向辦公室上報、檢查、覈准、備案後,由該校派專人與司機一同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由於駕駛人或派車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或派車人負擔。

三、保險、年檢

(1)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統一由學校派專人會同駕駛員一道辦理。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學校派專人會同校車司機負責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13

爲了保障廠區的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有關的交通安全規程,結構我廠的`實際,制定如下制度。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有資格的培訓單位培訓,並經考覈檢審,發給駕駛執照方可駕駛。

2、未經車輛所在單位負責人批准,廠內機動車輛禁止在廠區外隨意駕駛。

3、車輛通過十字、拐彎路口時,駕駛員一定要減速鳴笛,認真瞭望、確認信號,在沒有危險時才能通過。

4、車輛的各種機構零件,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安全要求,嚴禁帶故障運行。(如照明、剎車等)

5、機動車輛進出廠區大門及拐彎時,時速不得超過5千米/小時,在廠區道路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15千米/小時。

6、非專職司機嚴禁動用車輛,違者一律開除。造成事故、事件的按照化工廠其他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7、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取下鑰匙、檔復位,如在有坡度的地方還應採取措施防止溜車。

8、靜止狀態下的車輛,在行走時必須鳴笛,車輛每次倒車都必須鳴笛,並瞭解背後情況。

9、叉車、剷車在行走過程中除專職司機外,一律不準載入,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10、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11、剷車在行駛時,無論空載還是重載,其車鏟距地面不得小於300毫米,但也不得高於500毫米。

12、嚴禁駕駛員酒後駕車,疲勞駕車,越道搶行等違章行爲。

13、嚴禁空檔溜車和超速開車。

14、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

15、如違反以上條款一律考覈司機、車間主任,考覈金額爲100—500元。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有關規定處理。

16、本制度從**年**月**日開始執行。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篇14

1、定員:校車不得超56人

幼兒校車的最大乘員數不超過45人;國小生校車和中國小生校車的最大乘員數應不超過56人。

其中,幼兒校車每個幼兒的體重按30公斤計算,國小生校車每個學生的體重按48公斤計算,中國小生校車的每個學生的體重按53公斤計算,每個照管人員的體重按68公斤計算,駕駛員的體重按75公斤計算。

2、外觀:不得設置車外行李架

新國標將校車分爲輕型校車和大中型校車,輕型校車車長大於5米且小於等於6米,大中型校車車長大於6米且小於等於12米。

校車車高不得大於3.7米,不得設置車外行李架,架鉸接客車和雙層客車不能作爲專用校車使用。專用校車應安裝前、後保險槓。

3、內飾:不得有凸起毛刺

車內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兒和國小生手指的孔洞,不應存在可能致人員受傷的凸起、凹陷、尖角等缺陷。校車乘客門處應安裝高、低扶手,扶手上不應存在可能致傷的凸起、毛刺。

乘客區側窗至少下部二分之一應封閉,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應不小於50%,且不得張貼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

幼兒專用校車乘客區應採用平地板結構,除輪罩、檢修口蓋等的局部結構凸起外,地板上不得有臺階。

乘坐區、過道區和引道區域的地板覆蓋層應防滑、耐磨。

4、車外頂:安裝校車標誌燈

校車應在車外頂部前後各安裝兩個黃色校車標誌燈,前標誌燈與車頂前部最邊緣的距離應不大於40釐米;後標誌燈與車頂後部最邊緣的距離應不大於40釐米。燈具應有一個圓形透明燈罩且繞其垂直軸線360°發光。校車標誌燈安裝後不應高出車頂蒙皮上表面20釐米。

5、車後:粘貼“請停車等候”

校車應在車後圍板外表面、後方車輛接近時可以看到的區域,清晰標示“請停車等候”及“當停車指示牌伸出時”紅色字樣。“當停車指示牌伸出時”字樣應在“請停車等候”字樣的下方;“請停車等候”字樣高度至少應爲20釐米。“當停車指示牌伸出時”字樣高度至少爲13釐米。

6、空氣質量:安裝強制通風裝置

如果不能自然通風則應安裝強制通風裝置。車內空氣中的成分應符合規定。

允許採用具有殺菌、消除有害氣體功能的空氣淨化裝置達到空氣質量的要求。

7、踏步:上車踏板不高於35釐米

在車輛整備質量狀態下,從地面至乘客門的第一級踏步高度應不大於35釐米,其它各級踏步的高度應不大於25釐米。輕型專用校車的一級踏步深度應不小於23釐米,大中型專用校車應不小於30釐米。

8、座椅:需爲非摺疊軟座椅

幼兒及學生座椅應前向佈置。駕駛員座椅所處的橫向垂直平面以前不得設置幼兒及學生座椅。幼兒及學生座椅在車輛橫向上最多采用“2+3”佈置。

幼兒及學生座椅不應是摺疊座椅,每個幼兒及學生座椅應帶有靠背,靠背寬不應小於座墊寬度。幼兒及學生座椅應軟化。

單人幼兒及學生座椅的座墊寬度應不小於38釐米。若爲長條幼兒及學生座椅,應符合每人坐墊寬至少33釐米,坐墊深至少30釐米,坐墊高大於22釐米,靠背厚度至少4釐米。

9、座間距:起碼50釐米寬

《專用校車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幼兒校車座椅的座間距應不小於50釐米,國小生校車座椅的座間距應不小於55釐米,中國小生校車座椅的座間距應不小於65釐米,照管人員的座間距應不小於65釐米。

10、應急出口:左右至少各一個

專用校車應只有一個乘客門並位於右側前後輪之間。爲方便撤離和車外救助,車輛的左側、右側應至少各有一個出口。乘客區的前半部和後半部應至少各設一個出口。後圍應至少有一個出口。出口包括應急門、應急窗和頂部撤離艙口。大中型校車還應裝有頂部撤離艙口。

11、照明:應配兩條照明線路

車內照明應覆蓋全部乘客區、車組人員區。

至少應有兩條內部照明線路,當一條線路出故障時不應影響另一條線路的照明。

12、行駛記錄儀:具備衛星定位功能

新國標要求,校車應安裝具有衛星定位功能的行駛記錄儀;行駛記錄儀的顯示部分應易於觀察,數據接口應便於移動存儲介質的插拔。

校車應安裝車內和車外錄像監控系統,應有倒車語音提示系統。

13、安保:配滅火器和急救箱

乘員艙內應配備滅火器,應保證至少一個照管人員座椅附近和駕駛員座椅附近各有一隻至少2公斤重的乾粉滅火器。校車內應設計至少一個急救箱的安裝位置和安裝支架。急救箱安裝位置處應清晰標示“急救箱”或國際通用符號。

針對現有校車規範及管理條例,國內廠家都對車型的配置及結構進行了升級。完全能符合國家最新校車國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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