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經營場所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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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經營場所管理制度 篇1

1、爲了明確責任主體,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範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銷售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煙花爆竹零售點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煙花爆竹經營場所管理制度(通用3篇)

2、本店成立了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任負責人; 爲安全生產管理員;成員爲 、 。

3、負責人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有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

4、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5、本單位建立了資金使用專項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

6、本單位建立了事故隱患建立制度,對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的人員進行獎勵,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

7、每季、每年對本銷售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定期向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並由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字。

8、對於重大事故隱患,要隨時報告,。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9、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煙花爆竹經營場所管理制度 篇2

一、爲了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農藥質量,保護農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人畜安全,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

二、農藥產品包裝必須貼有標籤或者附具說明書

標籤應當緊貼或者印製在農藥包裝物上,標籤或者說明書上應註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農藥生產批准文件號以及農藥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

上述內容缺一不可,必須逐一查看認真研究,如有問題,應及時向生產中有關管理部門查詢。

三、農藥銷售臺帳制度

所售出的農藥逐一登記上冊,建立完善的。進銷臺帳。對購藥者當面耐心講明使用農藥防毒規程,正確配藥,施藥,按照規定的用藥量,用藥次數,用藥方法,防止農藥污染環境和農藥中毒事故。

四、農藥經營安全防護制度

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護措施,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在銷售過程中,涉及稱量,必要分裝,取貨等直接接觸人員,應戴用防護器具,發生農藥滲漏,散落要及時妥善處理,應遠離明火,火源,門窗加固防護措施。

五、農藥倉儲管理制度

1、農藥實行專庫專儲,不能與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2、農藥庫房實行專人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入內,倉庫保管人員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3、倉庫保管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儲的農藥產品要經常清點,檢查,對農藥包裝破損的要及時上報和處理,避免農藥產品變質或造成其它損失。

4、農藥倉儲庫房的消防,防盜和通風設施應保持良好,嚴防火災,失盜和中毒事故發生。

5、配置明示標牌,對農藥產品進行分類保管。

6、做好出入庫登記記錄,保證賬物相符。

六、農藥經營優質服務制度

1、進出農藥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禁止以非農藥冒充農藥或者以此種農藥冒充他種農藥,所含有效成份名稱不符的。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或者撤銷登記的農藥。

3、以假農藥,劣質農藥需進行銷燬處理的,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農藥廢棄物的安全處理規程進行,防止污染環境。院治療。

煙花爆竹經營場所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所發行室(以下簡稱發行室)。

第二條

目的

爲充分調動門市經營部的'市場開拓能力和市場發展潛力,創造良好的市場業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條

原則

堅持業務管理的計劃、組織、控制、考覈相結合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門市經營組織管理

第四條門市經營管理制度制定

經營管理制度制定由門市經理負責制定,上報主任進行審批,審批後經過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再上報標準所有關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後下發執行。

第五條

經營管理制度執行

門市經理負責組織執行。

第六條

經營管理制度實施監督

發行室主任負責經營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的監督和考覈。

第七條

經營管理制度實施效果考覈

發行室領導(主任、副主任、所主管領導等)、主任辦公會負責對經營管理制度執行效果進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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