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選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1W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於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爲和諧、人際關係和諧的公寓環境。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選22篇)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牀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佔用其他房間、牀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准。學生公寓衣櫃、儲物櫃、書櫃等有編號的設施爲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牀號一致),椅子、可摺疊長條桌、固定寫字檯等無編號的設施爲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爲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南鐵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採用智能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後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願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絡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絡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南鐵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絡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絡安全,抵制違法行爲。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範》。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爲準則和禮貌行爲規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爲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範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爲。

十、請您遵守《南鐵院學生行爲準則》、《南鐵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牀,按時就寢;

2、嚴禁吸菸、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爲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爲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後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牀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准。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爲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並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並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牀,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譁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後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爲損壞宿舍設備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髒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持、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幹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爲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用電方面

(一)廣大學生要自覺維護學校供電設施,掌握、宣傳安全用電知識

(二)服從學校用電管理相關規定,提高安全用電意識

(三)嚴禁破壞學校用電設施和違規違章用電,具體要求如下:

(1)嚴禁破壞學校用電設施

(2)嚴禁私入電房撥弄開關或私自自供,送電

(3)嚴禁使用劣質,破損電器,禁止使用應急燈,白熾燈泡檯燈,禁止私拉亂接電線至抽屜或牀鋪上,宿舍內無人時禁止使用電器(含充電器充電)

(4)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熨斗、電吹風、電髮夾、電暖器、電熱毯、電熱水器等違禁電器

二、防安全方面

(一)嚴禁破壞消防設施

(二)禁止在宿舍內吸菸,使用明火(燒紙、點蠟燭、蚊香、燃放煙花爆竹等)

三、學生人身、財產安全方面

(一)不在宿舍內存放或隨身攜帶大量現金

(二)手機、MP3、校園卡、銀行卡等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切勿隨手放在桌上,牀上

(三)離開宿舍前應檢查並切斷宿舍內的電源,並將宿舍的門窗關好

(四)宿舍內嚴禁從事經營性活動

(五)嚴禁將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帶入宿舍

(六)同學間互相關心,如遇有情況請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4

一、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後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三、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至晚自習結束時),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晚自習結束時),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晚自習結束進入宿舍後,必須鎖好大門。

四、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理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准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併爲其開門。

五、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晚上),及時發現並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爲,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安全辦公室彙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六、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七、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爲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安全辦公室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後勤辦公室修理。

八、督促學生準時起牀,準時參加早鍛鍊,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九、不得從事以盈利爲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十、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十一、經常與班主任聯繫,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爲,並上報政教處。

十二、做好爲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5

爲保障教職工、學生在校住宿安全,加強學校宿舍管理,營造一個舒適、衛生、整潔的生活、學習及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校舍安全管理

1.嚴禁使用電爐、電發熱管等簡易電器煮水、取暖;嚴禁使用電熱褥、電熱棒等具有危險性的電器及大功率的用電設備;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

2.嚴禁私接電源和插座;嚴禁私安牀頭燈;嚴禁改動電氣線路,私接路燈線偷電。

3.宿舍內嚴禁存放和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使用明火和電器設備加工食品必須有人看守,確保安全;宿舍內吸菸必須將菸頭熄滅後放入菸灰缸內;宿舍內點燃蚊香必須注意安全,應遠離易燃物品,底下應用金屬或玻璃容器墊底。

4.安全用電,做到人離電斷,嚴禁用電設備帶電待機;嚴禁在電線、照明設備上懸掛裝飾物品等。

5.設施設備出現故障必須及時報修,嚴禁在宿舍內外擅自施工搞安裝維修等。

6.宿舍陽臺、窗臺嚴禁擺放洗刷用品、花盆等雜物;嚴禁高空拋物;遇風雨天氣,在風雨來臨之前必須關鎖好門窗;

7.安全用氣,所有教職工宿舍配用的煤氣必須是與學校簽有安全供銷合同的正規公司充灌,不得收購舊瓶、爛瓶,使用時必須保持室內通風,不使用時應關閉閥門。

8.嚴禁宿舍存放管制刀具;嚴禁宿舍餵養小動物;嚴禁在宿舍從事賭博等不良活動;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教職工宿舍;如有教職工家屬、親友等來訪入住,必須按學校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時間到期必須依時離校。

9.宿舍必須有完善的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誌,有充足的消防栓和滅火器。

10.不得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11.學校應定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所有人員必須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每學期組織一次宿舍防火疏散演習。

二、學生校舍安全管理

1.學校宿舍不得對外承包,不得由他人代爲經營和管理。不得把危房、地下室等作爲學生宿舍。對租用校外學生宿舍的學校,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履行管理職責,建立專項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管理。

2.學生住宿區應設有能監控到所有宿舍的管理室,成立學生宿舍安全管理組,並配備足量的管理員。每個宿舍設宿舍長,配合宿舍管理員做好住宿學生的各項管理工作。

3.學生宿舍一層出入口及門窗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宿舍大門朝外開,夜間嚴禁上鎖。宿舍裝修不能使用木圍欄、地毯等易燃物。保證每生一個牀鋪且牀鋪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上鋪應設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欄。國小低年級原則上不得使用雙層高架牀。

4.學生宿舍按男、女分區或分單元佈置,有滿足學生需要的盥洗室和廁所。宿舍設室外廁所的,最遠距離不得超過30米,並應設有路燈。

5.學校應建立寄宿生信息檔案。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和生活輔導。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學生宿舍。

6.學生宿舍應實行夜間巡查,認真落實宿舍管理24小時值班制度。

7.應定期檢查維護宿舍各類設施和用品(門、窗、水、電、牀、櫃等),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相關領導或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消除隱患。

8.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爐、電熱褥、電熱棒、電取暖器等具有危險性的用電器及大功率的用電設備,應當在宿舍管理員辦公室設置充電區域,嚴禁在宿舍內對各類型電器進行充電。

9.嚴禁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定期不定期開展宿舍區火災等應急疏散演練,每間宿舍門後張掛疏散線路圖。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10.嚴格消防管理,每間宿舍必須有疏散平面圖,宿舍區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齊全,安全通道通暢,無隔牆、阻斷、柵欄門、捲簾門等阻礙設施。

11.禁止學生帶火種、管制刀具進入宿舍;嚴禁餵養小動物;宿舍內不得燃燒蚊香;宿舍嚴禁吸菸、打牌賭博、偷盜。

12.嚴禁攀爬窗戶、圍欄;嚴禁破壞公共設施;嚴禁追逐打鬧,尤其是嚴禁在樓梯口推推撞撞;嚴禁怪聲怪氣嚇唬別人;嚴禁在陽臺上擺放物品;嚴禁從陽臺或窗口往下丟擲雜物;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學生宿舍;嚴禁男女生非正常交往。

13.定期整理、清洗、晾曬牀上用品,定期清洗盥洗室、廁所等,保證宿舍衛生清潔保潔。

14.宿舍必須有完善的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誌,充足的'消防栓和滅火器,非出現警情,不得挪動或使用消防器械。

15.不得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16.學校應定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宿管人員必須會報警、會滅火、會組織學生逃生。每學期組織一次宿舍防火疏散演習。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6

1.學生宿舍的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同時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2.發現可疑的人和事,應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以保護生命爲重,要見義勇爲,但不要作無意義的抵抗與犧牲。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晾衣、曬被時嚴禁攀高登臺,注意使用室外晾衣架,防止身體失重、跌落。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5.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學生家長進入宿舍,必須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並做好登記。

6.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夜間就寢後,禁止私自外出。

7.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8.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

9.學生宿舍必須保持通道暢通,宿舍鑰匙要置於十分便利取到的位置。

10.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損壞,否則將嚴加處理。

11.精心選擇和安排政治過硬、責任人心強、經驗豐富、身體健康的人員擔任宿管員,對住宿生進行安全防範指導和必要的安全管理。

12.加強夜間巡查,確保學生宿舍安全。

13.組織實施住宿生應對突發事件的疏散演練和平常行爲習慣的養成。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7

學生宿舍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學生宿舍內部衛生、學生宿舍區的環境衛生、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四部分: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牆壁乾淨,無蛛網,玻璃明淨。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牆壁上張貼字畫、塗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乾淨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牆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乾淨,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牀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牀上無其它物品;牀單、枕巾乾淨,牀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牆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牆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三)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

宿舍區環境衛生包括宿舍樓前後所有公共場所衛生,宿舍區的環境應做到保持地面清潔,無落葉、磚塊、塑料袋,無衛生死角。

(四)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

1、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其中,大掃帚、小條帚、拖把、鐵撮箕實行定期定量發放,節約獎勵。

2、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拖把、小條帚每學期每發放一次,鐵撮箕在新生入學時發放一次。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8

安全工作是學生宿舍生活老師的主要職責之一,包括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財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爲樓層生活老師必須嚴格執行樓道寢室、設施設備的檢查、巡視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傷害等安全工作。爲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傷害責任追究

1、學生因打架鬥毆,生活老師未巡查或未及時到場勸阻、制止,造成傷害的。

2、學生因違規用電、用火,生活老師未檢查出或未及時處理,造成傷害的。

3、生活老師因清場不到位或午休晚寢查房未查出學生不在宿舍,造成學生髮生意外傷害的。

4、學生上下牀鋪時,因扶梯、牀擋板壞,生活老師未及時查看、上報維修,造成傷害的。

5、學生擅自到宿舍屋頂平臺,生活老師未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6、學生因違規爬窗,生活老師未巡查發現、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7、學生擅自從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師未巡查發現、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8、宿舍窗臺掉下重物,學生或從室內向室外拋擲重物,生活老師巡視不到位,造成意外傷害的。

9、學生上下樓梯發生擁擠,生活老師未及時疏導,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開水房打水,因地面溼滑,生活老師未及時拖乾地面,造成意外傷害的。

11、值班員因脫崗或監管不力,擅自放進外來閒雜人員,使學生造成傷害的。

12、消防設施、設備檢查不到位,發生火災時貽誤撲救時機的。

13、明知學生帶進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報的。

以上各條,一經查實,根據不同程度,除適當扣款外,給予當事人警告、記過、辭退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以玩忽職守送交公安機關進行嚴處。

二、財物丟失責任追究

1、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關門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2、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巡視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3、生活老師在學生宿舍內拾得財物,據爲己有者。

4、生活老師沒收學生違紀物品,據爲己有者。

5、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寢室鑰匙管理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6、生活老師未及時發現宿舍內門窗、桌櫃鎖已壞的安全隱患,造成財物丟失的。

7、生活老師脫崗造成財物丟失的。

8、值班人員脫崗或未做到外來人員登記、陪同,造成財物丟失的。

9、值班人員監管不力,擅自放進閒雜人員,造成財物丟失的。

10、生活老師監守自盜者。

以上各條,一經查實,根據學生丟失財物的不同金額,給予生活老師(當事人)扣款。細則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記嚴重工作失誤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記重大工作失誤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丟失物品價值合計的1/2並直接辭退。

監守自盜嚴重者,直接辭退,並視其情節上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後果輕重給予適當扣款並給予當事人警告、記過、辭退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以玩忽職守送交公安機關進行嚴處。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9

學生宿舍作爲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爲根本、以管理爲手段、以服務爲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爲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爲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1、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覈、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

2、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0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1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週一至週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週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週日返校:請於19:20—19: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週日至週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檯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牀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牀位或衣櫃。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牀,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並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3、宿舍衛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料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牀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衛生、門前走廊,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建立健全防火崗位責任制度,各班班長、各寢室長爲防火安全員。全體學生都應養成良好的防火習慣。

二、學生集體宿舍實行“防火十不準”:

1、不準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藥可在水室進行)

2、不準使用電爐、煤油(酒精)爐及電熱毯、熱得快、電取暖器及其他電熱器具;

3、不準在牀上吸菸;

4、不準在牀上、牀下燃點蠟燭;

5、不準將帶火的菸頭、火柴桿等物亂扔;

6、不準在室內、走廊焚燒字紙等物;

7、不準私扯電線、私裝電燈及其他電氣設備;

8、不準用電燈烘烤什物;

9、不準在電線上搭掛衣物;

10、不準私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冬防期間每月兩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四、加強消防器材管理,隨時做好滅火準備。

五、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各班、各寢室要切實做好宣傳、預防工作,有明令而違反者,從重處分。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3

學生宿舍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幽雅、舒暢的生活環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增強集體觀念和自主意識,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宿舍管理條例。

一、爲了確保學生安全和提高學習效率,學校規定不具備走讀條件(非淳溪鎮常住戶口)的學生在校住宿。住宿學生在校住宿三年,分學期辦理有關住宿手續。期間如轉學、休學、退學,離校前辦理消除住宿記錄手續。此外,任何住宿生沒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有特殊情況者必須經過學校嚴格審批同意後方可搬離。

二、日常規管理

1.早晨起身鈴響,所有學生必須十五分鐘之內離開宿舍在規定時間到食堂按秩序就餐,然後到教室早自習

2.中午放學後,40分鐘內回宿舍文明休息,在下午課前20分鐘起身回教室。

3.晚飯後,宿舍成員分成兩組,輪流回舍洗澡洗衣。晚自習前20分鐘全部離開宿舍回教室。

4.下晚自習後,15分鐘內必須回到宿舍,行動迅速、謙讓、注意安全。漱洗、宵夜等事項安排緊湊。半小時內必須洗漱完畢,然後進入宿舍內自習,熄燈後立即休息。熄燈後不準點蠟燭、打電筒,不準講話喧譁,按時就寢。

5.學生上課期間,一律不得回宿舍,生病學生需出示班主任批准單。開門時間:下午放學前十分鐘;鎖門時間:早、晚自習前十分鐘。其餘時間,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6.有事外出,需向管理員請假。

三、自習和就寢紀律

1.嚴禁抽菸、串宿舍、串樓層、打撲克、玩遊戲、大聲喧譁、追跑打鬧及進行任何形式的體育活動。

2.嚴禁吹奏樂器、聽歌、唱歌以及進行各種聯歡、聚會、活動等。

3.嚴禁看閱、傳播不健康的書刊和音像製品。

4.嚴禁臥牀看書。

5.不做影響他人看書和休息的任何活動。

6.按時睡、起,不拖拉,個人內務整理有序,自己的事自己做。

7.禁止換鋪,未經許可,嚴禁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禁止留宿他人。

8.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況需要回家,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告知管理員,獲得許可,由家長到校登記簽字後方可離開。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取消住宿資格。

9.尊重管理員,室友間相處要和睦融洽,宿舍物品排放整齊,營造良好的生活氛圍。

四、物品擺放

1.牀上用品:被子疊放整齊,棱角分明,統一面向門方向擺放;牀面牀單平整,沒有紋褶;不允許放書籍及其他物品。

2.鞋子必須擺放在鞋架上,鞋頭朝外。不要在窗臺上晾曬鞋子、襪子等。

3.衣襪一律晾曬到陽臺上,一樓的宿舍晾曬外面,舍內不允許拉繩亂掛衣物;暫時不穿的衣服、襪子一律入櫃。

4.水瓶、水杯、盆子、牙膏、牙刷,洗髮水、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齊地擺放到架子上。

5.掃把、垃圾桶,衣叉等按要求整齊地擺放到指定位置。

6.櫃子裏放不下的包、箱、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帶入宿舍。

五、衛生

1.各舍安排好值日生,輪流值日打掃,保持衛生間潔淨無味。

2.要做到門、窗、玻璃、桌面清潔。

3.要做到宿舍內無灰塵。

4.要做到早、晚拖地兩次,地面清潔、無積水。

5.每天打掃牀下,室內無衛生死角。

6.要做到衛生用具清潔,垃圾簍在離舍前清理乾淨。

7.要做到牆面、櫃櫥面清潔。

8.要做到衣、鞋、襪、臉盆、毛巾等用品清潔衛生。

9.要做到被褥整潔衛生,室內空氣清潔,無異味。

六、安全

1.嚴禁將貴重物品帶入舍內。

2.嚴禁隨意接觸防火器材,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和危險用品(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褥子、電蚊香、熱得快、火柴、打火機、蠟燭、接線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插座只能用檯燈。

3.嚴禁翻越門窗和校園欄牆,嚴禁夜不歸宿。

4.要有安全意識,最後離開宿舍的人要關好門窗,防止失竊。有困難找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及班主任幫助解決。

七、管理

1.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須服從學校宿舍管理,積極配合學校宿舍管理員做好各項工作,遵規守時,按時交納宿舍費,水費等,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無理取

2.熄燈前後,學校值班領導、值班班主任應來回巡視,直至學生安靜入睡。

3.宿舍管理員及學校值班人員應及時向班主任通報各班學生違紀情況,嚴重違紀行爲應上報教導處。

4、每天進行衛生檢查,教導處每月評比宿舍管理優秀班級,學期結束評比先進宿舍及個人。評比計入班級常規考覈。

5、室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等檢查督促工作,出現違紀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向值班教師和管理員報告。並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以便處理。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高空墜物: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曬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二、用電安全: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用電情況並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錶運行情況,瞭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三、預防火災管理規定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設備及繪製滅火設備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製緊急安全通道標誌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佈。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幹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於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區消防設施管理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爲。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規範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提高學生宿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維護學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優化學生宿舍的住宿環境,強化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的工作指南》以及《北京師範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要求,並結合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簡稱“校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校區全體住宿學生。

第二條 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以立德樹人作爲根本任務,努力將學生宿舍建設成爲“管理規範、安全文明、整潔舒適、綠色和諧”的宜居場所和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陣地。

第三條 學生宿舍實行規範化和科學化管理與服務。校內相關部門和各學院、書院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 “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是校區專門設立的學生宿舍管理機構。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由校區分管學生工作的校區領導擔任,成員由校區辦公室、學生工作、保衛、財務、資產、後勤、教務、基建、國際交流與合作(港澳臺辦)等相關部門,各學院、書院、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和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及學生代表組成。

第五條 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依照法律法規制定校區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學生宿舍管理服務規範化水平。

(二)明確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管理中的職責範圍和服務規範;監督檢查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開展工作的情況以及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和收費工作。

(三)協調解決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維護當事各方合法權益。

(四)組織召開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全體會議,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具體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五)指導開展學生宿舍管理服務、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爲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學生社區輔導員辦公室)是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二)制定和實施學生宿舍各項管理服務細則,包括:學生宿舍分配、調整、退宿工作制度、學生宿舍值班制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度等。

(三)開展學生社區文化建設,組織各類宿舍文化活動,豐富學生課餘生活,提高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學生黨員、積極分子在宿舍文化建設中的先鋒作用。

(四)建立學生在宿舍區表現情況的考覈制度,將其列入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體系,與學校及學院、書院對學生個人綜合測評、品德鑑定、獎學金評定以及推優入黨等工作相結合。

(五)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安全、衛生、水電等設施設備的維護;督促、協助相關部門、學院、書院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以及衛生防疫宣傳工作。

(六)聯合相關部門、學院、書院應對和處置與學生住宿相關的突發事件。

(七)做好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服務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

(一)校區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學院、書院,開展、處理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方面的工作。

(二)保衛部門負責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制定安全用電、用火管理規定,並登記執行情況;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制度,確保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

(三)財務部門負責按覈定標準向學生收取住宿費,及時退還已經辦理退宿手續學生的相關住宿費用。

(四)資產部門負責代表學校監督委託外包的學生宿舍管理服務項目,對學生宿舍實施物業管理和服務,並督促物管人員不斷加強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保證學生宿舍冷水、太陽能熱水、電的正常供應,做好宿舍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與保養,以及開展方便學生生活的其他服務。

(五)後勤部門負責學生宿舍樓及周邊環境的美化工作;做好學生宿舍區域的校園電車運輸服務以及學生醫療保障、預防相關傳染病的宣傳和衛生防疫工作。

(六)教務部門負責提供學生學籍變動情況、專業異動情況、畢業生名單、交換生名單及有關的數據信息。

(七)各學院、書院負責本單位學生的教育引導工作,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相關規章制度;督促學生自覺維護宿舍秩序,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衛生檢查,宣傳防火、防盜及安全用電等相關安全常識,糾正學生各類不安全或不文明行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範意識,鼓勵學生參加與宿舍相關的文化活動;協助管理學生住宿行爲,每學期組織所有班主任、輔導員走訪本單位學生宿舍至少一次,每次走訪覆蓋所有學生並做好走訪記錄;督促本單位學生積極配合學校宿舍調整相關工作。

第八條 物業管理公司在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

(一)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樓棟和區域承擔整體管理責任。宿舍管理員須掌握各學生宿舍樓內居住人員情況,對出入宿舍的人員進行檢查,督促學生出入門禁刷卡,禁止未經批准的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樓或在學生宿舍樓內居住;對出入學生進行證件檢查和信息登記。

(二)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開關學生宿舍樓門,按時按規定送電、斷電。

(三)制止學生在宿舍樓內飼養動物;制止自行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進入宿舍樓;制止學生攜帶違規違禁物品、明火、廚具、烹飪原料進入宿舍樓和在宿舍區域吸菸等行爲。

(四)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設置專職宿舍安全管理崗位,落實崗位職責。做好學生宿舍火災的防範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對學生宿舍電路及設備進行檢查;落實相關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並做好檢查、巡查記錄的建檔工作;保證管轄區域宿舍樓棟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救援通道暢通。

(五)提高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能力,如遇突發情況及時組織學生宿舍樓內人員疏散、撤離、上報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理。

(六)做好學生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潔和保持,定期開展消殺工作;做好學生報修登記、宿舍維修和進度反饋工作。

(七)對於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人員要進行勸阻並登記信息,對於違反規定和無視勸阻的人員,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八)完成與學生宿舍物業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條件與設施

第九條 學校視學生宿舍資源情況,合理安排學生入住。

第十條 學生宿舍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學生宿舍配置牀、桌椅、衣櫃、書架、空調、飲水機等基本生活設施設備及生活必須用品放置處、衣物晾曬處。

(二)宿舍內提供網絡端口,安裝智能限電裝置。

(三)公共區域衛生清潔,無衛生死角,牆面整潔,無嚴重印痕、無掉皮。

(四)學生宿舍樓設置宿管員值班崗位,樓下設置公告欄、電子宣傳屏、宣傳櫥窗或公共閱報欄。

(五)學生宿舍樓出入口設置智能門禁系統,宿舍樓主要出入口、重點位置及宿舍周邊配備安保視頻監控設施。

(六)宿舍安裝智能水電計量裝置,水電消耗記錄完整。

(七)學生用水用電實行定額指標管理,超額部分自行繳納費用。

(八)逐步在學生宿舍樓合適區域設立公共多功能房,學生可申請使用。

第十一條 學生宿舍區設立各類便利生活的商業設施設備時須徵詢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意見。

第十二條 傢俱實行招標採購。牀上用品可由學校經過招投標確定企業進校銷售,學生自願購買。

第四章 管理與服務

第十三條 住宿管理

(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審覈學生入住申請,統籌安排入住事宜,與學生簽訂住宿協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有權根據學校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在住學生進行宿舍調整。

(二)在學校可提供住宿條件的情況下,學生應住在學校統一安排的學生宿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不得到校外住宿或無理由退宿。確因特殊情況不適合在校內居住的學生,須按走讀流程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學生因畢業、出國、休學、退學需退宿時,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辦理退宿手續,並在限定期限內搬離,未在限定期限內搬離者,宿舍管理人員可責令其立即遷出,其遺留物品可視爲遺棄物品,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清理。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學生宿舍樓內留宿;嚴禁私自轉讓、出租、出借牀位;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從事推銷、售賣等營利性經營活動;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喧譁吵鬧,擾亂正常秩序;嚴禁損壞學生宿舍樓內公共設施。

(四)每棟宿舍樓設立樓層長若干名,負責協助學宿中心開展宿舍管理工作;本科生每間宿舍設立一名宿舍長,研究生每兩間宿舍設立一名宿舍長。宿舍長負責做好每天的值日安排、衛生檢查、行爲管理、安全檢查、學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設等。

(五)學生有權參與和監督在學生宿舍區舉辦的各類評獎評優、教育學習和創新實踐等活動。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

(一)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防範能力,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財物,及時發現、舉報、制止影響宿舍安全的行爲,養成隨手鎖門、關窗,保管好鑰匙的習慣。學生宿舍區發生盜竊等案件時,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保衛部門和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發生重大案件時可以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二)嚴禁攜帶動物進入學生宿舍樓;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具有放射性等危化品及各類有害細菌和病毒標本;嚴禁將保衛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定的違禁品帶入學生宿舍(樓)內。

(三)學生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嚴禁挪用、破壞消防設施及器材;嚴禁阻礙消防通道,不得將自行車(含各類電動車和平衡車等)、大型器械等搬入宿舍樓內;嚴禁將各類電動車電池帶入宿舍樓充電,嚴禁違規開啓消防門;嚴禁私拉電線、私自使用公共電源;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嚴禁存放或者使用各類違章電器;禁止使用無3C質量認證的劣質插線板和電器設備。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酗酒;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從事宗教活動;嚴禁從事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嚴禁黃、賭、毒等違法行爲;嚴禁登錄非法網站或傳播有害信息。

(五)嚴禁在宿舍樓內存放管制刀具、武器及具有殺傷性的警用類、射擊類器械。

(六)節約水電,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機、斷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七)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自然災害預防和衛生防疫要求,不瞞報、不謊報個人相關信息。學生患傳染疾病時,需遵醫囑到指定的地點住宿或隔離觀察。

第十五條 訪客管理

(一)學生一律在大廳或樓外會見客人。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樓。

(二)對學生宿舍樓各項設施進行維修的校內、外正規工作人員,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和學校業務審批單登記後方可進出。

(三)對於爲學生送快件、快餐、提供私人物品維修等上門服務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可聯繫學生自行下樓處理。

(四)父母等直系親屬探望,同性別可在每天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00至17:30憑有效證件在該棟宿舍管理員處登記後由子女帶領進入學生宿舍,逗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不得留宿。

(五)輔導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等學生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學生宿舍,須在該棟宿舍管理員處出示證件並登記後方可進出。

第十六條 公共秩序管理

(一)學生宿舍樓早上6:00開樓門,本科生宿舍週一至週四晚11:30分關閉樓門,週五至週日晚12:00關閉樓門。研究生宿舍晚12:00關閉樓門。本科生宿舍週日至週四晚上11:30分斷網,12:00斷電,週五、週六晚不斷網、不斷電。研究生宿舍晚上不斷網、不斷電。

學生應當遵守宿舍樓關閉樓門時間。學生宿舍樓關閉樓門後,晚歸學生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宿舍管理員檢查登記後方准予進入;學生非因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因學生個人的違規行爲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由學生自行承擔。

(二)學生攜帶大件或貴重物品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宿舍管理員的查驗和登記。學生宿舍(樓)內公共設備不得私自帶出。

(三)門禁系統全天24小時統計學生刷卡通行的情況,考勤時間爲每週日至週四(節假日除外)。考勤時段內(當日6:00 至次日6:00),學生刷卡外出後:當晚23:59:59前進入學生宿舍樓,標記“正常”;當晚23:59:59至次日6:00有進入、無外出學生宿舍樓的記錄,標記爲“晚歸”;至次日6:00無進入學生宿舍樓的記錄,標記爲當日“不歸”;學生自進入學生宿舍或外出超過24小時無刷卡記錄的,標記爲“異常”。

(四)學生不得使用他人證件或冒名登記進出宿舍樓;禁止攀爬圍欄、鐵門和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出宿舍樓。

第十七條 內務及衛生管理

(一)加強學生勞動教育和衛生習慣,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守紀律、團結互助的優良作風。

(二)學生應自覺整理內務,保持室內整潔。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定期組織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情況進行檢查。

(三)學生應增強生活垃圾分類意識,自覺做到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改善宿舍衛生環境。

第十八條 因身體特殊原因對入住的學生宿舍樓層、牀位等有特別需求的學生,須持醫院開具的相關診斷證明,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院、書院簽署意見,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據宿舍資源情況進行批覆,經批准後方可入住。

第十九條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設立電話、電子郵箱等多項意見、建議反饋平臺,接受學生對宿舍管理服務的監督。

第二十條 因意外導致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受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校區管理規定處理。

第五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條 校區管委會對學生在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爲管理負主要責任,具體責任部門爲學生工作部門及各學院、書院。

學工部門選派政治素質高、思想作風好、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善於做學生工作的輔導員進駐學生社區開展工作,建立完善輔導員、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幹部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體系。

第二十二條 輔導員、班主任應主動了解學生在宿舍區的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各種問題;當學生在宿舍區出現異常情況時,輔導員、班主任應及時採取妥善措施,並向學院、書院、學生工作、保衛等相關部門上報有關情況,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宿舍的行爲表現將被記錄並報送至所在學院、書院和學生工作部門,作爲綜合考評、獎學金評定及各項評優、推薦的依據之一。

第六章 收費與使用

第二十四條 學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和廣東省相關物價收費政策,按要求報批、備案或公示後執行。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門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要求進行公告,招生部門在招生簡章上列明可提供給新生住宿的宿舍情況、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宿舍住宿費按學年進行收取,由財務部門開具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

學生休、退學,提前結束學業或辦理走讀的,在按規定辦理離校手續和退宿後,所繳住宿費按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住宿費清退標準=每學年住宿費標準÷10個月×(10-學生實際在校月數),在校時間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學生未按規定辦理離校和退宿手續自行離校的,住宿費計算至其辦理離校和退宿之日或其違法違規佔用宿舍被學校強行清退之日。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學校將參照相關學生違紀處分辦法或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以及紀律處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參照《學生住宿管理細則》執行。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爲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禮貌、講禮貌、守紀律,樹立起熱愛團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儉,愛護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爲,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爲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團體主義,反對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治、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由校領導、學生處、後勤辦、團委、公寓管理部門及自管會組成,理解學校黨委和行政的統一領導,指導自管會開展工作。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樓長和管理員負責制,樓長從學生中採用招聘和選拔相結合而產生,由學生主管部門作爲學生幹部聘用上崗,任期不超過兩年,負責宿舍樓內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及其它事宜,由學生評議、工作人員打分考覈。

第五條、每層設層長一名,由樓長聘任,負責本樓層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等事宜,受樓長的直接領導。

第六條、各室設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室安全防範,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由室內住宿人員推薦產生,室內人員必須理解寢室長的領導。

第七條、每棟宿舍樓設保潔員若干名,負責督促學生衛生清潔及公共部位的保潔工作和垃圾的清運。

第八條、學生宿舍樓內的所有人員應當積極參加創立禮貌樓、層、室的活動。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7

爲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學院工作的正常運作、平穩有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加強學生自身防範,阻斷病毒傳播。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員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嚴格執行學院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生宿舍管理科及有關職能部門的領導、管理。

2、堅守崗位,恪盡職守。嚴格按照工作時間上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對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謝絕非本樓訪客。勸導住宿學生防疫期間不外出,離校學生不得提前返校。

4、如發現非本宿舍人員留宿現象應立即上報宿舍主管、住校輔導員老師。同時做好該人員的體溫測量,瞭解基本個人信息情況。

5、提醒學生進行房間消毒通風、進出佩戴口罩、及時清潔消毒等。如發現學生體溫異常的(超過37、3°C),或身體其它特徵明顯異常的,必須立即上報醫務室和值班輔導員,同時勸導學生立即就醫。

6、宿舍樓每天對進入樓內的後勤保障人員測量體溫、詢問情況和登記。做到:人員進入必查、必檢、必問、必記;每晚逐一覈查每間宿舍人員到位情況,及時準確掌握住宿學生動態情況。

7、發生突發及異常等特殊情況時,必須及時上報宿舍主管和學生所在系,情況緊急時同時上報學院當日總值班領導。

二、學生管理

1、嚴格執行學院制定的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2、學生宿舍大門早上6時30分開門,晚上11時關閉。學生晚上11點前必須返回宿舍,未經學院批准,不得晚歸或不歸。住宿學生作息時間爲:早上6時30分起牀,12時30分至13時40分午休,23時熄燈休息。

3、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禁止通過攀爬、翻越等方式進入宿舍區域,並自覺接受值班管理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疫情管控期間,外來人員(含家人、親戚)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4、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院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需按照學院要求進行申請。

5、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實行宿舍長負責制,每天早晨、兩餐期間以及午休結束離開宿舍時要做好室內的開窗通風,保證室內長時間的通風換氣,改善室內空氣質量,有效降低室內空氣中微生物的數量和密度,減少與病原體接觸的機會。

6、宿舍內衛生和宿舍公共區域衛生由各宿舍輪流打掃。嚴禁在宿舍內餵養畜禽、寵物。

7、嚴格遵守《汕頭職業技術學院體溫和疫情監測制度》,實行一日三檢“晨午晚檢,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8、在宿舍區實行網格點式防控,設立各宿舍樓網格點責任人、聯繫人、排查人員,保證有異常情況能及時上報、處理。

9、如有不適,第一時間通知宿管人員和聯繫輔導員老師。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8

爲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爲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牆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架鬥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政教處宿管處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9

爲了保證學校財產的完整和學生生活需要,給學生創造舒適、整潔、優良的生活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1、學生宿舍傢俱由學管中心負責管理和調配。

2、學生宿舍傢俱由管理員編號、登記和建卡,按照傢俱配備標準進行調配,學生負責使用和保管,舍長負責傢俱完整,樓長負責檢查監督。

3、傢俱實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經學管中心同意,不準擅自搬移、拆卸,違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產,自覺維護校產傢俱的完整。嚴禁塗寫、刻畫、損壞傢俱校產的不良行爲,如有損壞和丟失,將按照傢俱賠償標準的規定進行賠償。責任能落實的由責任者賠償,落實不清的由全舍學生集體賠償。

5、新生住宿後每人要檢查所在宿舍傢俱校產和設施的完整情況,並在校產傢俱用品登記本上簽字。離校由樓長和管理員檢查驗收,合格後在學校離校手續表上簽字,方可辦理離校手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以校紀處分。

6、學生宿舍傢俱配備標準(每舍):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20

一、學生入住時必須按統一安排的房間和牀號住宿,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內不允許非住宿生進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覺遵守學校關於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

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課期間一律不允許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如有體育課提前做好準備,早自習到上午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

四、嚴格請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學生必須書寫請假條,並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師的簽字,一式兩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長交宿舍管理人員,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隨時查對。

五、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允許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許亂串宿舍,不允許遮擋觀察窗口。宿舍內精神生活健康,語言文明,不講髒話,室內佈置要文明健康,美觀高雅。自覺愛護宿舍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損壞宿舍內的各種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

六、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整理內務,房間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牆面、地面要乾淨整潔,被褥要及時洗換,牀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疊放整齊,並放在靠近窗口一側的牀頭,被褥在下,枕頭在上。各房間由室長安排輪流值日,保持室內清潔,將垃圾送到指定的地點,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門外或窗外倒垃圾、潑水。不要隨地吐痰,亂拋果皮和紙屑,亂倒污水和剩飯菜。不準隨意在門窗和牆壁上張貼刻畫書寫。

七、爲保證宿舍安全,學生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離開宿舍要及時鎖門,禁止點蠟燭,不準焚燒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愛護消防器材。

八、宿舍內一律不準會客,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因公進入需由管理人員陪同。

九、學生宿舍每一間設立室長一名,協助有關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務,並具體負責安排值日與衛生檢查,其它同學應積極配合。

十、學生宿舍內如發生突發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員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撥打電話)。

十一、未經物品主人同意,不隨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盜別人物品。貴重物品、錢、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學生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大膽糾正不文明行爲,同一切違法行爲作鬥爭。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員負責,日有檢查,周有評比,學期有總結。

十四、成立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協助搞好有關管理工作和組織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十五、手紙、衛生用品入簍,垃圾入筐。如果違反通報批評,嚴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十六、嚴禁趴窗臺,不準在宿舍內嬉戲打鬧,違反者扣班級量化分,對學生進行違紀處理。

十七、違反宿舍管理體制規定,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警告、通報批評、嚴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資格的處理處罰。

十八、學生在宿舍的表現納入考覈之列。凡在宿舍表現不好的同學,將取消評優資格。學生違紀記入檔案,一般違紀扣班內量化1—2分,嚴重違紀扣3分以上,並取消住宿資格。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21

一、寢室的要求

1、各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負責寢室衛生的打掃,寢室長負責監督,平時將不定期的進行衛生抽查。

2、物品應按規定擺放,牀上被褥疊放整齊,桌上及衛生用具擺放整齊,地面乾淨,無蜘蛛網,門前無垃圾。

3、玻璃應乾淨明亮,無灰塵,寢室無異味且舒適、整潔。

4、臉盆、水瓶擺放統一。

5、文明寢室將在每學期的'期末評出,分別爲不合格寢室、合格寢室、文明寢室(包括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

二、室內評分細則

1、整體舒適、美觀、溫馨。

2、地面乾淨,無雜物及明顯污跡。

3、牀底物品,書櫃、鞋子擺放整齊。

4、壁無球印,鞋印,無明顯的塗畫,天花板列蜘蛛網。

5、門上無明顯的灰塵,窗戶乾淨明亮,窗口無雜物。

6、臉盆、水瓶、垃圾簍、掃把擺放整齊,門前無垃圾。

7、牀上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無其他雜物。

8、桌面乾淨,箱包桌凳擺放統一,整齊舒適。

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爲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爲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後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牀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准。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爲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並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並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牀,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譁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後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爲損壞宿舍設備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髒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持、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幹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爲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入住須知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於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爲和諧、人際關係和諧的公寓環境。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牀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佔用其他房間、牀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准。學生公寓衣櫃、儲物櫃、書櫃等有編號的設施爲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牀號一致),椅子、可摺疊長條桌、固定寫字檯等無編號的設施爲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爲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南鐵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採用智能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後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願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絡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絡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南鐵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絡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絡安全,抵制違法行爲。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範》。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爲準則和禮貌行爲規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爲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範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爲。

十、請您遵守《南鐵院學生行爲準則》、《南鐵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牀,按時就寢;

2、嚴禁吸菸、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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