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少先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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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隊工作制度是全體隊員共同遵守的準則和做好隊工作的保證。

國小少先隊工作制度

1.隊幹部選舉制度。隊章規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選一次隊委會和隊長。這是發揚民主精神,進行當家做主教育的一種制度。改選一般在學年或學期初進行。

2.隊幹部輪換制度。每個隊幹部有一定的任職期,期滿無特殊情況不再連任。這種制度能夠使更多的少先隊員有機會參加隊的組織管理,得到鍛鍊。

3.隊幹部例會制度。一般每週或隔週進行一次。主要內容是彙報、研究和佈置工作。大(中)隊例會可由委員輪流組織,並負責向輔導員彙報。

4.隊幹部培訓制度。培訓少先隊幹部,使他們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職責、方法和技能技巧,這是提高少先隊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訓的方法有舉辦隊長學校、聽課、實際操作、現場觀摩等。

5.隊前教育制度。新隊員入隊前要對他們進行隊前教育。如學習隊章、學唱隊歌、學習敬隊禮及呼號、系紅領巾、爲人民做一件好事。入隊時要舉行隆重的入隊儀式。

6.表揚獎勵制度。少先隊組織應當經常在廣播、隊報、光榮簿上表揚好人好事,在“六一”兒童節、10月13日建隊紀念日,集中表揚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集體。

7.活動制度。國小少先隊的活動一般要求大隊活動每學期舉行一次至二次;中隊活動每月一次;小隊活動每週一次。每次活動的時間不宜過長,內容不要繁雜,要注意年齡特點。

8.小隊生活會制度。是隊員交流思想、增進友誼的好形式。生活會可以在隊活動時間或課餘時間進行。

9.離隊制度。隊章規定年滿14週歲的隊員在組織上要離開少先隊。超齡隊員的離隊,由大隊舉行離隊儀式,辦理離隊手續。

少先隊的隊會是少先隊活動的一種基本形式。按其規模大小可以劃分爲大、中、小隊隊會。按其類型可分爲一般性隊會:以處理隊務和隊的常規教育爲主要內容;主題隊會:圍繞奮鬥目標(或教育目標)有計劃地安排專題的教育形式;即興式隊會:即當場出題,隊員稍作準備召開的隊會。隊會是具有強烈吸引力的隊的活動方式,是實施少先隊組織教育的基本途徑,是全體少先隊員必須參加的集會。無論哪一級、哪一種隊會,通常都要有計劃,定期舉行。大、中隊組織隊會一般要舉行隊會儀式。

(一)大隊會

是由大隊全體隊員參加的隊會。通常是爲了紀念重大節日,進行大型教育活動,或者爲了解決隊員實際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對大隊全體少先隊員具有普遍教育意義而舉行的隊會。大隊會參加的人數多,規模大,要有隆重熱烈的氣氛,按一整套固定的少先隊儀式進行。大隊會不宜過多,每學期可召開2至3次。

(二)中隊會

由中隊全體少先隊員參加。中隊會比大隊會人數少,每一個隊員更容易發揮自己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精神。中隊的隊員年齡、智力及體力水平大致相當,要求和興趣也大同小異。因此,中隊會的內容、形式容易被隊員所接受。中隊會有較完整的儀式程序(鼓號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播放少先隊鼓號曲磁帶也可以)。中隊會一般每月舉行一次。

(三)小隊會

由小隊全體少先隊員參加。小隊會參加的人數少,隊員更容易發表自己的意見,容易和同學交流思想,增進友誼。小隊會最能滿足隊員們的興趣和要求,凡是少先隊組織的活動內容在小隊會上都可以進行。在小隊會裏可以進行少先隊日常工作,除了中隊委員會分配的任務外,還可以有自己的獨立性活動。小隊會可以根據內容、場地等實際情況,靈活開展。小隊會不舉行隊會儀式。

(四)隊委會議大、中隊委員會都是少先隊的基層組織,它由隊員大會或少先隊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隊委會的職權是處理決定少先隊組織日常工作和事務,具體地說有:制定少先隊工作計劃;部署主持少先隊活動;決定表彰先進個人和集體;決定批評不正確行動和決定處分隊員;對本大、中隊一些較大事情及時做出決議或決定。

隊委會一般每週召開一次。開好隊委會議需要注意:①會前把會議將要討論、研究的問題通知隊委,使隊委有考慮和準備。②對所討論的問題要做認真調查研究,事實與情況沒有掌握清楚不要開會。③隊委會要形成例會制度,使隊委們能經常保持思想與工作聯繫。④會前要徵求輔導員的意見,接受輔導員的指導。⑤隊委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

少先隊代表大會簡稱少代會,下面從少代會的性質、少代會的具體做法,少代會的工作報告、少代會的提案制度和少代會的決議五個方面加以闡述:

(一)少代會的性質

少先隊代表大會,是少先隊大隊或大隊以上組織和機構召開,由隊員代表爲主體參加的會議。例如,有全國少代會,盛直轄市或自治區少代會,區、縣少代會,鄉、街道少代會和學校大隊少代會等。

少先隊代表大會是同級隊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它有商討。決定一個時期隊的重大事務,選舉產生隊工作領導委員會的權力。學校少代會每年召開一次。

少先隊代表大會是隊組織實施民主集中制領導和管理方法的具體體現。是讓少先隊員實施民主權利、當家作主的保證,是隊員學習民主、發揚民主、培養民主能力和主人翁思想的重要形式。因此,少先隊組織要按時、認真籌備召開少代會,少先隊隊長和隊員代表要積極支持,開好少代會。

(二)具體做法

1.召開少代會首先要由廣大少先隊員民主選舉代表,要注意代表的廣泛性,既有幹部代表,又有隊員代表;既有先進同學代表,也要有積極要求進步的後進同學代表;既有正式代表,又有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等。

2.設立“少代會”民主信箱,鼓勵隊員對社會、學校、家庭、輔導員和少先隊組織本身提出意見、建議。比較集中的問題由代表整理成提案,提交大會討論。無論是否形成決議,對提案均要件件落實,有問必復。

3.加強宣傳。會前學校要張貼宣傳標語、佈置宣傳櫥窗。正式開會時,會務組應發出請柬,邀請各級領導及學校負責人出席會議,也可以邀請兄弟學校師生代表列席開幕式,各中隊要送祝賀信,要造成莊嚴、熱烈的氣氛,使代表產生強烈的自豪感、使命感。

4.少代會的議程(內容)一般有以下幾項:

(1)上級有關領導致祝詞;

(2)黨、團支部致詞;

(3)少先隊員向大會獻詞;

(4)宣讀各兄弟學校的祝賀信;

(5)大隊委員會向大會報告上一年的工作情況,提出今後少先隊活動的意見,代表審議工作報告;

(6)討論決定少先隊內部的重要問題,提出倡議,發起某項重大活動等;

(7)梳理。歸納、討論代表意見、提案,分別轉交有關部門答覆處理。也可以把少代會與選舉大會結合進行,或將選舉作爲少代會的一項議程。

少代會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召開的時間最好放在“六一”兒童節或10月13日建隊紀念日進行。

(三)工作報告

少代會的工作報告,是將上屆少代會以來少先隊組織的工作和活動情況,向會議彙報,由代表做審議。少代會的工作報告內容中,還應包括對今後一段工作的設想和建議,供大會做決議時參考。

少代會的工作報告,由上屆少代會選出來的隊委會負責起草。起草時要聽取各方意見,儘量全面。未經代表大會通過的工作報告應是工作報告草案,一經修改通過,則是大會正式工作報告。

少代會的工作報告一般由隊委會的負責人向大會彙報。學校少代會上則由大隊長向大會做工作報告。

(四)少代會提案制度

少代會代表參與隊內重大事務的討論和決定,必須充分反映隊員的心聲,代表他們的意願。少代會提案制度是會議代表履行好自己職責的好辦法,由會議代表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徵詢、聽取隊員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經過整理歸納,用書面形式提交大會討論的一種制度。

少代會要對代表們提交的提案給以儘可能圓滿的答覆。附提案表一份:

(五)少代會的決議

少代會的決議是把大會有關決定用書面形式寫成意見。少代會的決議必須經過與會代表討論,表決通過。決議內容要簡明扼要。其中可以有對過去一階段工作的評價,對今後一階段工作的要求,以及一個時期的活動內容、形式和目的等。

少代會的決議是開展隊工作和隊活動的指導性意見,大隊。中隊、小隊和全體隊員都要積極貫徹、落實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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