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系“晨曦”專項獎學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爲了充分體現福建晨曦軟件開發有限公司對教育事業和福建工程學院工程管理系的大力支持,鼓勵學生勤奮學習,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特別是激發貧困生的學習熱情,促使他們能自強不息,奮發成才,把學生培養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特設立福建工程學院工程管理系“晨曦”專項獎學金。
第二條 獎學金種類
1、英語學習單項獎
2、計算機學習單項獎
3、專業學習單項獎
4、“晨曦”競賽獎
5、科技創新獎
6、計算機競賽單項獎
7、貧困生激勵獎學金
8、優秀組織獎
第三條 獎學金評定範圍
凡取得我係正式學籍的學生(不含成人教育學生)均可參加本實施條例規定的獎學金評定。
第四條 獎學金的等級、標準
1、英語學習單項獎
大一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且成績名列前5名者,每人獎勵200元。
大二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且成績名列前5名者。每人獎勵200元。
2、計算機學習單項獎
大一通過國家計算機二級考試且成績名列前5名者,每人獎勵200元。
大二通過國家計算機三級考試且成績名列前5名者,每人獎勵200元。
3、學習單項獎
每學年各班級專業學習成績名列該班級第一名的學生可獲得該項獎勵,每人獎勵200元。
4、“晨曦”競賽獎
共分爲“晨曦”軟件知識競賽獎和“晨曦”軟件應用競賽獎。在系“晨曦”軟件知識競賽中榮獲一、二、三名者分別獎勵1000、 800、 600元;在系“晨曦”軟件應用比賽中榮獲一、二、三名者分別獎勵500、300、200元。
5、科技創新獎
對於在國家、省大學生“挑戰杯”科技競賽、“創業計劃大賽”、學科競賽等學術領域獲得獎項或成功申報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實驗計劃項目並取得立項,每個項目分別給予800元和500元獎勵。
6、計算機競賽單項獎
對於在國家、省、市、校級各類計算機及相關競賽中獲獎的學生分別給予800元、500元、300元、200元獎勵。
7、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激勵獎學金
對於成績優秀、品德良好、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給予激勵獎學金,獎勵金額爲200*46=9200元(我係目前四個年級共有23班,每班推薦兩名);
8、優秀組織獎
(1)本年級本科英語四級和計算機二級通過率列居學院同年級第一、二名,則分別給予組織者獎勵:500元、300元。
(2)期末年級學生課程成績不及格率不高於20%(由不及格人數除以年級學生總人數,留級生不作爲年級統計數),則給予組織者獎勵:300元。
(3)積極鼓勵本系教師和輔導員指導或組織學生參加科技創新和文體競賽,對指導學生在國家級和省級項目獲獎的人員分別給予800元和500元的獎勵,對指導或組織學生參加全校性大型項目比賽,並獲得第一、二、三名的相關人員獎勵300元、200元和100元。
第五條 專項獎學金的評定辦法
專項獎學金的評定工作由系“晨曦”專項獎學金管理小組組織實施,每年評審一次。評定過程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由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輔導員審查,報系“晨曦”專項獎學金管理小組審覈批准,經公示無異者予以確認。
第六條 獲獎學生應模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若因違法違紀而受到處分或犯其他嚴重錯誤者,則取消或中止其獲獎資格,已獲得的獎金全額收回。
第七條 專項獎學金管理小組由捐贈方和系部人員共同組成,負責監督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和審定獲獎名單。
第八條 原《工程管理系“晨曦”專項獎學金管理條例(修訂稿)》(閩工院工管學[xx]5號)同時廢止。
第九條 本條例自頒佈之日起生效,由工程管理系“晨曦”專項獎學金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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