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部學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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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德育工作條例

國小部學生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國小教育是培養“四有”新人的基礎教育,德育是這項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德育工作對我國現在和未來的社會風貌、民族精神有着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它在整個教育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

(二)德育工作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學生,瞭解學生;加強針對性;堅持正面教育;把提高道德意識和指導行爲訓練結合起來;把集體教育同個別教育結合起來,做到言傳身教,爲人師表;保持教育的連續性和一致性。

(三)學校加強實施過程的管理。

1、結合本校、本年段、本班實際制訂長期規劃與短期計劃,將《綱要》的教育內容和要求進行分解,使之成爲適合不同年段,各有側重的系列,並可補充一些鄉土教育內容。

2、學校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德育處,組織各年段實施德育工作並進行分類指導,確定專人負責,把重點放在端正教育思想,培訓骨幹,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總結交流經驗等方面。

3、列入評估學校、班級、師生的重要內容,作爲評先進、教師晉級、評職的重要條件之一。

4、結合德育工作的實施,積極開展德育科學實驗和理論研究,努力探索新時期德育工作的特點和規律。

5、廣闢德育渠道,協調好學校、家庭、社會之間的關係,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二、任務

爲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培養學生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盧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和文明行爲習慣;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幫助別人,爲集體服務和辨別是非的能力,爲使他們成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道德基礎。

三、內容

主要是向學生進行以“五愛”爲基本內容的社會公德教育和有關的社會常識教育(生活常識、淺顯的政治常識以及同國小生有關的法律常識),着重教育學生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體,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國;着重培養學生初步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爲習慣。

四、過程:

(一)德育過程是培養學生知、情、意、行的過程。在德育過程中,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行、持之以恆。而這四者對每個學生來說發展又是不平衡的,這就要抓薄弱環節,抓因材施教,兼顧其他方面,從而促進學生思想、品德的全面成長。

(二)德育過程也是促進學生思想矛盾發展的過程。在德育過程中,對學生要注意長善救失,因勢利導,重視和發揮學生自身在德育中的主觀能動作用。

五、方法:

(一)思想品德課和其他學科的教學活動、班會、校會和日常教育活動,少先隊的組織活動以及科技、文娛、體育、公益勞動等課外、校外活動和家庭、社會教育,都是開展學生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徑。

學校建立制度,統籌安排,切實保證上述活動的有效開展,防止互相沖擊、爭時間、搶陣地的現象發生。各科教學活動應嚴格按國家教育部頒佈的教學計劃進行,不要擠佔學生德育活動的時間和陣地。

(二)德育工作必須講究方法,並注意在實踐中加以改革和創新。

第二節 學習管理條例

一、學生計劃管理

1、國小中、高年級學生要在老師和家長的指導下制定簡單的、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

2、複習考試階段尤其要妥善安排,做到考前不過份緊張,考後不馬虎放鬆。

3、學期學習計劃必須在開學的第二週制訂好,並抄寫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檢查與督促,一份留給自己執行與自查。

二、課外複習管理

1、在認真複習當天功課的基礎上獨立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後,應根據老師教學進度的安排,提前一天或數天預習新課,遇有疑難問題,應先思考,並作出標記,然後帶問題去聽課,以提高聽課效率。

2、當天的功課和作業,如有不懂的地方,應及時向老師或別人請教。

3、閱讀有關的參考資料,或進行觀察、調查、實驗。

4、期末考試前,應根據課本、筆記本、作業本進行系統複習,使所學知識得到整理、鞏固和靈活運用,尚未掌握的內容,要主動請老師輔導。

5、當天複習完功課和寫完作業後,應清理好書包,爲第二天上學做好準備。

三、課堂學習管理

1、學生進入教室,要求服裝整潔,儀表端莊,不準穿背心、內短褲、胸衣、拖鞋等。

2、預備鈴響後,必須迅速、安靜地進教室入座,做好思想上、學習用具上的準備。

3、上課鈴響,班長喊起立後,必須靜、齊、快地起立向老師問好致敬,待老師還禮畢,才能坐下。

4、如遲到,須在教室門外立正報告,待老師允許後,方可進教室。

5、保持正確的坐姿,用心聽課,開動腦筋,積極參加老師組強的聽、說、讀、寫等活動,不看非本節課的書籍,努力掌握教師的講課內容。

6、多質疑、勤研討,敢於提總題,勇於開拓思路,發表自己的見解,但發言要先舉手,回答問題時要起立,老師不叫議論時不議論,不打斷別人的發言。

7、做好聽課筆記,內容要點,典型例題,思考提示及疑難問題等,都要做簡明的記錄。

8、自習課必須保持教室安靜,不得擅自下位,隨便進出,不得談笑或大聲討論問題,更不允許進行文娛活動。

9、下一步課鈴響,須待老師離開教室後(如有老師聽課,須待聽課老師離開教室後),學生方可離開教室。

四、課內外作業管理

1、各科作業本,必須保持整潔美觀,不得在作業本上亂塗畫或寫與作業無關的文字。

2、各科作業,必須在題前和第一行正中寫明“第 課 或練習 。”方格本一字一格,一個標點符號一格(省略號、破折號應占兩格)。橫行簿標點符號也應占一定的位置。字跡必須端正、清楚、整齊,注意不用錯別字,不用不規範的字。

3、作業書寫靠邊空出半釐米,做到節、款、項分明。分段時,空兩格書寫。每次作業之間,應留出一定的空隙,以便分清眉目,但在換頁時可不留空行。

4、及時認真地完成老師佈置的家庭作業,不會做的要向別人請教,不抄襲作業,不請人代寫作業,因病、事假而拖欠的作業要補做,抄襲和書寫馬虎的作業要重做。

5、作業量符合上級規定的標準。

6、及時訂正作業中的差錯,找出原因,避免重犯。

五、考試管理

1、改革考試形式,實行考試考查相結合的評價辦法。

2、聽從監考老師的指導,嚴肅認真參加考試。

3、考前準備充分,按時進入試場,按規定入座,遲到半小時者取消考試資格。

4、進入試場只准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條。

5、答卷前,必須先在試卷指定的地方正確清楚地寫上班級、姓名等。

6、籤卷字跡要清楚,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書寫,也可用藍油或黑油圓珠筆書寫。

7、卷面不清,可舉手詢問,不得私下談論、喧譁。

8、考試進行半小時後方可交卷,交卷後應遠離試場,不得在試場周圍逗留和交談。考試終場時間一 到,應立即停止答卷,並有秩序地離開試場,一律不得將試卷帶出試場。

9、端正考試態度,誠實、守紀,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違反考試規則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批評,扣分、取消考試成績等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1、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即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12、考試後要認真進行自我分析,總結學習中的經驗與不足,並修訂好下階段的學習計劃。

第三節 學生管理辦法

一、入學

(一)一年級,招收年滿六週歲半以上,戶口在本學區的兒童入學。

(二)新生一律憑本學區戶口和房證、接種卡報到,由學校填寫學籍登記表,建立學籍檔案或學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對符合條件未入學的學生,學校盡力做好其家長工作,及時讓家長送孩子入學;對無正當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學者,學校有權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無本學區戶口和房產證的新生,作借讀生處理,具體入學條件按上級有關精神辦。

二、休學、復學

(一)學生在校期間,因嚴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請假達三個月以上的准予休學。休學期限爲一年。一年後,仍不能到學校學習的可再延期休學一年。

(二)學生休學,須持醫院或有關單位證明,由學生家長申請並經班主任簽署意見,或教導處審批,校長同意後,記入學生學籍卡片或登記表中,再發給休學證書。

(三)學生復學,須由學生家長提出書面申請並繳驗休學證明書,因病休學的還要持醫院證明,經學校審查,准予復學。復學時,原則上編入學時相銜接的年級學習。

三、轉學

(一)因父母調動工作而需轉入本學區的,事先必須本校辦理接收證。學校不得擅自接受轉學手續不齊全的學生入學。

(二)凡要求轉到外校學習的本校學生,必須向教導處提出局面申請,說明緣由,經批准後才能到外校辦理接收證。待學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證後,學校方可簽發轉學證明,並將學籍卡交給該生。要求保留學籍處出借讀的學生,由家長申請,教務處備案,每年交納政府部門規定的集資款。

(三)轉學工作一般在學期結束後或開學前辦理。畢業班的學生,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予轉學。

(四)本學區鄰近學校一般不存在轉學問題,情況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慮。

(五)轉入的學生在辦理註冊手續時,必須持我校接收證和原校開出的轉學證及發放的成績通知單;如持有原校交納雜費的收據,學校不再收取其雜費。

(六)凡無正當理由要求轉入我校學習的學生,視校情由校長決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讀生處理,具體轉學條件按上級有關精神辦。

四、退學

(一)學生在校期間,一般不準退學,對少數確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慮辦理退學手續;

1、因病休學兩年以上,經醫院證明,短期內治療不能痊癒者。

2、因生理髮育不全,或因患各種疾病,致有顯著癡、呆、傻、喪失學習能力者。此條一般指下述三種情況:一是身體發育畸形,年齡在16週歲以上,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要求退學者;二是因患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或乙型腦炎及明顯癡呆、傻者,嚴重的癲癇病者,麻瘋病者;三是高度近視(1200度)者,嚴重紅斑狼瘡病者等。

3、因家庭情況突然變化,出現嚴重的特殊的困難而需要負擔家庭生活,無法堅持學習者。此一般指以下兩種情況:一是父母雙方一方因故病殘長期不能工作,致使全家生活水平極低者;二是無依無靠者。

4、因家庭生活極端困難,勞動部門同意安排就業者。

(二)學生退學必須辦理下列手續:

學生要求退學時,提出書面報告,索取家長單位或街道居委會的證明及縣團單位以上的醫院診斷證明,班主任簽署意見,教導處調查覈實、校長簽署意見,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由學校發給退學證書。退學證書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後纔能有效。

五、升級、留級

(一)學校取消留級

(二)跳級從嚴掌握。少數學生成績確實優秀而要求跳級,經過考試,達到上一年水平的,准予跳級。跳級一個學年的,由學校批准。

六、畢業

學生學習期滿,從德智體幾個方面進行考覈,舉行畢業考試,並根據學生各科綜合評定的成績和參加補後的成績發給畢業證書。

七、考勤制度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生守則》,必須遵守學校訂立的《校規》,病事假必須持醫院或家長及家長工作單位的證明;事前應辦理請假手續,徵得班主任同意後,方能離開。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返校者,應當續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而超假者,作曠課論處。

(二)每個教學班要設立學生考勤簿,由教師或值勤學生逐日填寫。每週公佈一次出勤情況,對出勤好的班級和學生,要給予表揚;對違犯考勤制度的,要進行批語教育。對經常曠課,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給予紀律處分。

(三)學生上課、自習、勞動(包括打掃衛生等公益勞動)集會、“兩操”以及學校和各班組織的各項活動(包括第二課堂活動),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四)批假權限:一週以內班主任批准,一週以上一月以內由教導處批准。一月以上由校長批准。學生幹部一律無權批假。

八、學習成績考覈和品評定及管理辦法

學生成績考覈和品德評定及管理辦法參照區教委有關規定執行。

九、獎懲制度

(一)獎勵

1、獎勵對象。凡屬本校在籍學生,符合條件者,均予以獎勵。

2、獎勵類別。校內獎勵類別分爲等級將和名次獎。等級將分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鼓勵獎;名次獎一般分爲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必要時可遷當順延)。上級及有關單位的獎勵類別以獎勵者規定爲準。

按獲將級別等級的高低、獲獎名次的先後分別給予不同規格的物資鼓勵。具體辦法學校另行規定。

(二)處分

1、凡違反《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及學校規章制度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2、處分方式

(1)通報批評;(2)警告;(3)嚴重警告;(4)記過。

3、凡受處分的學生一律記入檔案並通知家長。

4、構成違法犯罪行爲者,報請執法機關論處。

5、受處分的學生若能改過,即應及時取消處分。尤其對畢業班的學生,在其畢業前夕,應做出結論。

十、學生檔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學生學籍檔案(分班裝訂成冊)。

(二)制訂並保存歷屆學生升學成績登記表。

(三)備有歷年全校學生花名冊(按班編排並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學生轉學、休學、退學、肄業等多種證件的存根(包括轉、休、退學申請書及有關材料。)

(五)畢業生姓名及其去向。

(六)按規定的手續及時給新轉來的插班生建立學籍卡。

(七)各班學生的評語應及時抄寫在學籍卡上。

(八)歷屆畢業生操行評語記載表(裝訂成冊,便於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學生幹部名單。

(十)對學生獎勵和處分,以及撤消處分的決定都必須隨時登記在學籍卡上並備有附件。

(十一)學生的體檢資料。

(十二)學生學籍和學科學習檔案由教導處負責,德育檔案由德育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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