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資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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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爲了規範本公司物資出廠手續,加強對出廠物資的管理,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物資管理制度(精選6篇)

第二條財務部門作爲公司資產的監管部門,負責物資出廠手續的簽發、出廠物資的跟蹤、覈銷和核對工作

第三條對出廠物資的管理堅持“安全第一,兼顧效率”的原則。

第四條物資出廠手續辦理流程:

1、不需返回的物資出廠:財務人員(備案、蓋章)財務負責人(批准)門衛(放行出廠)。

2、需返回的物資出廠:

經辦人(申請)財務人員(批准、備案、蓋章)門衛(放行出廠)。

3、返回時申請覈銷:

經辦人門衛部門負責人(審覈)財務人員(覈銷)

4、財務部門應定期(每月)對需返回的物資進行跟蹤。

第五條出門放行物資範圍:凡帶出公司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

資放行單據

1、電腦打印的“產品出貨單”、“材料退貨單”、“委外出貨單”

2、手工開據的'“產品出貨單”、“材料退貨單”、“委外出貨單”、“客戶送貨單”、“物資出門放行條”、“調讓出倉單”

第七條物資放行單據所加蓋印章

1、財務放行章:爲一橢圓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產品發貨專用章”。以下簡稱“財務放行章。”

2、倉庫收發專用章:爲一橢圓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物管專用章”。以下簡稱“物管專用章。”

第八條物資出廠具體規定:

1、退貨材料:①質檢不合格物料,倉庫未入庫未打電腦單的由倉管員開據手工“材料退貨單”,註明未入庫,同時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②質檢不合格物料,倉庫已入庫的由倉庫打印“材料退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2、銷售的產成品、零星原材料:由倉管員開據電腦“產品出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暫不能打電腦單的,經財務部長同意後可暫開手工“產品出貨單”,並完善相關手續,並需在24小時之內補打電腦單,且電腦單後應附已完備手續的手工單);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3、銷售的廢品物資:經倉庫申請報廢處理的物資,由倉庫手工填制“調讓出倉單”,並根據報廢物資管理辦法規定報批,到財務交清款項後,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4、維修材料、維修工具、委外加工的模具、其它設備等:應由經辦人員填寫“物資出門放行條”,經相關部門部長(模具還要附“模具外發加工審批表”)、財務部長簽字後加蓋“財務放行章”,但放行條上應註明是否歸還及歸還日期,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5、客戶送樣:由技術部門填寫“物資出門放行條”,經技術部長、銷售經理簽名,但放行條上應註明是否歸還及歸還日期,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門衛收下財務聯和門衛聯,並在兩日內將財務聯交財務備案。

6、委外加工的產品:應由倉庫開具電腦“委外出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暫不能打電腦單的,經財務部長同意後可暫開手工“產品出貨單”,並完善相關手續,並需在24小時之內補打電腦單,且電腦單後應附已完備手續的手工單);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7、供應商的週轉箱:供應商爲我公司送貨用週轉箱,由經辦人員開據“物資出門放行條”,加蓋“財務放行章。”門衛履行正常檢查手續後可予放行。

8、其它非我公司的物料:供應商給我公司送貨而同車又包括給其它公司送貨物料,或有未標示清楚送貨廠家名稱的週轉箱,供應商應就以上物料在進入我司時在門衛予以登記清楚,倉管員按定單核收物料後,除週轉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倉管員不得開據“物料出門放行條”。門衛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9、因特殊原因財務暫不能加蓋財務放行章時,放行單據上需由相關部門部長簽字或財務值班會計人員簽字方能放行,門衛收下財務聯和門衛聯,並在兩天內將放行單據的財務聯補交財務存查。

第九條門衛應注意審覈放行印鑑,憑正確的放行印鑑放行出廠。

第十條對於需要返回物資的出廠經辦人,應按時持原出門單或

第十一條財務部應加強對不需返回的出廠物資的監控、覈對、收款,加強對需返回的出廠物資的跟蹤覈銷工作。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倉庫或車間物資的跟蹤和盤點清查工作。

第十二條制單員、財務人員、門衛人員應整理保管好有關單據,門衛至少保存6個月以上,制單員至少保存1年以上,財務人員按會計檔案規定年限保管。

第十三條附則

1、按規定應覈銷但未按時覈銷出廠物資的,逾期7日至15日的,罰款100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罰款200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財務確定的物資價值扣罰款。

2、對不按規定辦理出廠手續,未造成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3、對不按規定辦理出廠手續,造成損失的,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全額賠償。

4、對弄虛作假謊報出廠的,除由責任人全額賠償外,將按集團或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制定、修改並解釋;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篇2

1.分類

1.1固定資產的定義---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1.2低值易耗品的定義---不屬於固定資產,而又價值較高或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

1.3辦公用品的定義---辦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4物料用品的定義---進行物業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5小商品的定義---爲銷售給大廈顧客的目的而購進的商品。

2.物資採購制度

2.1各部門凡需新增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種其它物資,應先行到公司倉庫領用,倉庫無庫存的,可申請購買。

2.2部門申購應先將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編制的預算內,預算經批准後,可正式申請購買。

2.3預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資,經總經理批准可以先行購買,再補作預算。

2.4各種物品的採購主要由行政及人事部負責,但對一些急切需用或專業用品,可由部門經理申請,總物業經理批准後由使用部門進行採購。

2.5各部門對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應根據使用情況提出每月的耗用量,倉庫根據該物品消耗時間的長短定出最低庫存量,在接近最低庫存量時,通知有關部門申購物品。

2.6申請購買物品申購部門填寫物品申購單,申購單需詳細列明所需購買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用途(或使用個地方)。

2.7採購部門審覈申購物品的庫存情況和報價,財務部審覈申購的物資和金額有否符合預算,最後由總經理審批。

2.8負責採購的人員應隨時瞭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場價格和供應情況,接到申購單後,向有關供貨商詢價,並在申購單上填報三家以上供貨商的報價。

2.9對於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據不同供貨商對不同物品的報價按質優價廉的原則選定固定的供貨商。

2.10負責採購的部門應要求固定供貨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貨價和供貨品種,根據可供貨品種和價格覈對申購物品的報價。

2.11採購部門應要求供貨商加強配合,根據供貨商提供的供貨物品和價格清單做好採購計劃,爭取節省採購所需的時間,爲物資使用部門創造效益。

2.12對於一時在市場上難以購買和購買程序需佔用較長時間的物品,採購部門應將情況知會給使用部門,以使使用部門能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2.13採購部門在收到已批准的申購單後,屬於由固定供貨商供應的,應通知固定供貨商送貨上門,並採用定期結算的方式結算貨款。

3.倉庫管理制度

3.1對倉管人員的要求

3.1.1倉管人員應熟悉其所保管物資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識、規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3.1.2及時、準確地做好記賬工作,如實反映物資的庫存及發放情況。

3.1.3經常保持倉庫環境的整潔文明、各種物資存放整齊。

3.2驗收進倉制度

3.2.1所有物資進倉前由採購人員填寫一式四聯收料單(進庫單),收料單的內容包括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

3.2.2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對進倉的物資必須驗收其質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2.3凡尚未取得發票而先行進倉的物資,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必須覈對收料單上所列的品名、規格、數量與實收物資及送貨單是否相符。

3.2.4已取得發票的物資,還必須對發票上所列的內容進行覈對。

3.2.5收料單一式四聯,完成驗收手續由倉管人員簽收後,其中:

a.第一聯倉庫留存,作收貨的記賬依據;

b.二聯隨同發票報銷;

c.第三聯送財務部存查(倉管人員在完成驗收手續後,每十天彙集後交財務部);

d.第四聯由採購人員(經辦人)留存。

3.3保管制度

固定資產的管理

3.3.1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保管;固定資產如個人使用,個人保管,個人在財務部(或行政及人事部)辦理領用手續,各部門公共使用的,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如發生人爲損壞或丟失,需照價賠償。

3.3.2固定資產要定期清查盤點,最少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時要對實物逐項點數,填列固定資產盤存表,按類別,品名詳列帳存數量金額和實存數量金額,由參加盤點人簽章證明,保管備查,固定資產明細帳和固定資產總帳要按時覈對,作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出現盤盈、盤虧要及時上報。

3.3.3固定資產的調出、變賣和因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時,必須按管理處權限辦理,合法批准手續,其變賣價格由財務部與使用部商定,需報廢及清理之固定資產要進行審查與技術鑑定後報總物業經理批准,進行帳務處理,凡屬人爲造成固定資產報廢或損壞,必須上報總物業經理處理並追究其個人責任及相應的'處罰。

其它物資的管理

3.3.4其它物資均先由倉庫驗收,屬各分倉的物品再由各分倉領出分別倉庫進行保管。

3.3.5財務部要對購進的各項固定資產建帳建卡,根據稅務局要求和會計覈算方法,按月計提折舊費,固定資產折舊提取方法採用直線法。

3.3.6所有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統一按分類編號。

3.3.7倉庫按物品編號劃分存放區域,物品根據其存放條件及編號,有條理地存放於倉庫內。

3.3.8倉管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物資存放的情況,發現物資有變質情況時,應及時進行處理。

3.3.9各種物資應做到賬實相符,並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a.盤點中發現有盤盈、盤虧及變質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及財務部;

b.情況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總物業經理。

c.盤點報告在每月月底前上報財務部彙總。

3.3.10各倉庫應分品種、規格設賬登記各種物資的收、發、存情況,每月終了,公司倉庫應與各分類倉庫覈對當月的收、發、存情況,並定期進行賬實覈對。各倉庫收發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倉倉管人員必須報送當月報表至公司倉管理人員覈對,公司倉管理人員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總物業經理、主管部門及財務部報送本月的報表。

3.3.11每月終了,倉庫向行政及人事部按部門提交當月增加物資清單,行政及人事部在此基礎上彙總直接購買、報廢、調用等完成當月各部門增減物資清單。清單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行政及人事部、財務部各一份。

3.3.12凡屬代保管的物資(含暫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辦理進倉手續,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4物品領用及出庫

3.4.1領用各種物資都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各種物資的領用手續均須由主管領導簽名。

3.4.2領用的固定資產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部門登記'物資保管清單',使用部門應每一季度清點一次,並將清點結果列表報行政及人事部;使用部門領用非消耗性物品屬個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人登記'員工物品領用表'。

3.4.3員工調離部門或離開公司時,應交回所領用的物品,並將'員工物品領用表'複印一份交行政及人事部,各級主管離任或調離公司時,應由上一級主管或管理部門清點其轄部份的物品。

3.4.4工程部及其它部門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倉庫申領一定數量,自行設倉保管。

3.4.5所有物資出庫一律憑使用部門開出的領料單發貨,領料單應列明出庫物資的編號品名、規格、數量、用途、使用區域(如樓宇)等,除有領用人員簽名外,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主管簽名。若領用的系非消耗物資,應同時填寫'財產保管清單'。

3.4.6倉管人員發貨時,要堅持按發貨程序發貨:一查庫存量,二先入先出,三當面點清。發貨時發貨人應在領料單上簽名並及時登記入賬。

3.4.7已領用的物資,凡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應允許使用部門退貨。使用部門辦理退料銷賬手續:填寫一式三聯的紅字領料單,倉庫憑紅字領料單作重新入賬的依據。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資,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4.8非消耗性的物資(含個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倉庫或發放部門領出後,使用部門應按品名、領用人填寫'員工物品領用表'。因嚴重損壞或因使用期限已滿等而無法繼續使用、需進行更換的非消耗性物資,領用時必須交舊領新。

3.4.9領料單一式三聯,其中第一聯由倉庫作物資發出後的記賬依據;第二聯財務部存(倉庫發貨後每十天彙集交財務部)。第三聯由領料部門自存。

4.維修及報廢

4.1固定資產、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維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請修單,屬保修的物品聯繫原保修單位進行維修;非保修物品屬辦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安排維修,其它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維修。

4.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報廢表',屬工程、機電、設備等物品報工程部;其它物資報行政及人事部。經鑑定確係無法使用的,經報請總物業經理批准,各部門在收到'物資報廢表'批覆三天內,將報廢物資集中送往公司總倉庫,分別由行政及人事部或工程部進行處理。

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篇3

1.物資分類建帳,固定資產、公用工具建立臺帳,個人領用物品建立個人物品臺帳,材料建立帳簿,做到一物一卡(帳),根據進、出庫單記錄增減情況。

2.採購員根據審覈批准的《擬購物資表》適時購物,特殊需要由各部門根據審批權限由領導簽字及時購物。

3.購回的`物品填寫入庫單,交材料員清點、記帳,雙方在收據上簽字。

4.材料管理員及時組織專業人員檢驗產品質量,對不合格產品,按《不合格產品控制程序》執行。

合格物品,由材料員入帳,做到帳、卡、物相符。

5.入庫物品應碼放整齊,嚴防磕碰,劃傷或變質。

6.日常物品申領:

6.1部門物品領用、發放必須指定專人管理。

6.2部門日常所需物品每月25日填寫'部門月需求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後,送交綜合部材料員。

6.3材料員根據庫存情況填寫'擬購物品清單'報綜合部經理審批,特殊物品需報總經理審批,經審批合格後交由採購員於次月5日前採購完畢。

6.4每月5-10日各部門憑上月申報批准的月需求表到綜合部材料員處領取物資,部門領取物資後,應認真做好管理工作。

6.5物品應在每月規定時間內申領,特殊需求,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請示後報綜合部,安排採購。

7.發放物品時,材料員應認真審覈'物品申領單',填寫'出庫單',對所領物品的時間、數量、品種及規格詳細登記,雙方簽字後方能領走物品。

8.大型工具、貴重儀表借出,由主管經理批准,歸還時材料員負責組織檢查物品完好情況。

9.建立個人領用物品臺帳,領用物品損壞時要及時申請報損,經主管經理批准後銷帳,物品丟失,視情況賠償補齊,人員調動必須將領用物品全部交回,方能辦理手續(辦公消耗品除外)。

10.材料員做到物資逐筆登記,及時入銷帳。

11.每月底做好物資清點、結帳、上報工作。

12.各部門管理人員隨時將短缺物資報有關部門負責人,以便保證物資供應的及時性。

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篇4

1.分類

1.1固定資產的定義---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1.2低值易耗品的定義---不屬於固定資產,而又價值較高或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

1.3辦公用品的定義---辦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4物料用品的定義---進行物業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5小商品的定義---爲銷售給大廈顧客的目的而購進的商品。

2.物資採購制度

2.1各部門凡需新增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種其它物資,應先行到公司倉庫領用,倉庫無庫存的,可申請購買。

2.2部門申購應先將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編制的預算內,預算經批准後,可正式申請購買。

2.3預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資,經總經理批准可以先行購買,再補作預算。

2.4各種物品的採購主要由行政及人事部負責,但對一些急切需用或專業用品,可由部門經理申請,總物業經理批准後由使用部門進行採購。

2.5各部門對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應根據使用情況提出每月的耗用量,倉庫根據該物品消耗時間的長短定出最低庫存量,在接近最低庫存量時,通知有關部門申購物品。

2.6申請購買物品申購部門填寫物品申購單,申購單需詳細列明所需購買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用途(或使用個地方)。

2.7採購部門審覈申購物品的庫存情況和報價,財務部審覈申購的物資和金額有否符合預算,最後由總經理審批。

2.8負責採購的人員應隨時瞭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場價格和供應情況,接到申購單後,向有關供貨商詢價,並在申購單上填報三家以上供貨商的報價。

2.9對於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據不同供貨商對不同物品的報價按質優價廉的原則選定固定的供貨商。

2.10負責採購的部門應要求固定供貨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貨價和供貨品種,根據可供貨品種和價格覈對申購物品的報價。

2.11採購部門應要求供貨商加強配合,根據供貨商提供的供貨物品和價格清單做好採購計劃,爭取節省採購所需的時間,爲物資使用部門創造效益。

2.12對於一時在市場上難以購買和購買程序需佔用較長時間的物品,採購部門應將情況知會給使用部門,以使使用部門能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2.13採購部門在收到已批准的申購單後,屬於由固定供貨商供應的,應通知固定供貨商送貨上門,並採用定期結算的方式結算貨款。

3.倉庫管理制度

3.1對倉管人員的'要求

3.1.1倉管人員應熟悉其所保管物資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識、規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3.1.2及時、準確地做好記賬工作,如實反映物資的庫存及發放情況。

3.1.3經常保持倉庫環境的整潔文明、各種物資存放整齊。

3.2驗收進倉制度

3.2.1所有物資進倉前由採購人員填寫一式四聯收料單(進庫單),收料單的內容包括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

3.2.2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對進倉的物資必須驗收其質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2.3凡尚未取得發票而先行進倉的物資,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必須覈對收料單上所列的品名、規格、數量與實收物資及送貨單是否相符。

3.2.4已取得發票的物資,還必須對發票上所列的內容進行覈對。

3.2.5收料單一式四聯,完成驗收手續由倉管人員簽收後,其中:a.第一聯倉庫留存,作收貨的記賬依據;

b.二聯隨同發票報銷;

c.第三聯送財務部存查(倉管人員在完成驗收手續後,每十天彙集後交財務部);

d.第四聯由採購人員(經辦人)留存。

3.3保管制度固定資產的管理

3.3.1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保管;

固定資產如個人使用,個人保管,個人在財務部(或行政及人事部)辦理領用手續,各部門公共使用的,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如發生人爲損壞或丟失,需照價賠償。

3.3.2固定資產要定期清查盤點,最少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時要對實物逐項點數,填列固定資產盤存表,按類別,品名詳列帳存數量金額和實存數量金額,由參加盤點人簽章證明,保管備查,固定資產明細帳和固定資產總帳要按時覈對,作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出現盤盈、盤虧要及時上報。

3.3.3固定資產的調出、變賣和因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時,必須按管理處權限辦理,合法批准手續,其變賣價格由財務部與使用部商定,需報廢及清理之固定資產要進行審查與技術鑑定後報總物業經理批准,進行帳務處理,凡屬人爲造成固定資產報廢或損壞,必須上報總物業經理處理並追究其個人責任及相應的處罰。

其它物資的管理

3.3.4其它物資均先由倉庫驗收,屬各分倉的物品再由各分倉領出分別倉庫進行保管。

3.3.5財務部要對購進的各項固定資產建帳建卡,根據稅務局要求和會計覈算方法,按月計提折舊費,固定資產折舊提取方法採用直線法。

3.3.6所有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統一按分類編號。

3.3.7倉庫按物品編號劃分存放區域,物品根據其存放條件及編號,有條理地存放於倉庫內。

3.3.8倉管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物資存放的情況,發現物資有變質情況時,應及時進行處理。

3.3.9各種物資應做到賬實相符,並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a.盤點中發現有盤盈、盤虧及變質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及財務部;

b.情況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總物業經理。

c.盤點報告在每月月底前上報財務部彙總。

3.3.10各倉庫應分品種、規格設賬登記各種物資的收、發、存情況,每月終了,公司倉庫應與各分類倉庫覈對當月的收、發、存情況,並定期進行賬實覈對。

各倉庫收發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倉倉管人員必須報送當月報表至公司倉管理人員覈對,公司倉管理人員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總物業經理、主管部門及財務部報送本月的報表。

3.3.11每月終了,倉庫向行政及人事部按部門提交當月增加物資清單,行政及人事部在此基礎上彙總直接購買、報廢、調用等完成當月各部門增減物資清單。

清單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行政及人事部、財務部各一份。

3.3.12凡屬代保管的物資(含暫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辦理進倉手續,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4物品領用及出庫

3.4.1領用各種物資都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各種物資的領用手續均須由主管領導簽名。

3.4.2領用的固定資產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部門登記'物資保管清單',使用部門應每一季度清點一次,並將清點結果列表報行政及人事部;

使用部門領用非消耗性物品屬個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人登記'員工物品領用表'。

3.4.3員工調離部門或離開公司時,應交回所領用的物品,並將'員工物品領用表'複印一份交行政及人事部,各級主管離任或調離公司時,應由上一級主管或管理部門清點其轄部份的物品。

3.4.4工程部及其它部門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倉庫申領一定數量,自行設倉保管。

3.4.5所有物資出庫一律憑使用部門開出的領料單發貨,領料單應列明出庫物資的編號品名、規格、數量、用途、使用區域(如樓宇)等,除有領用人員簽名外,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主管簽名。

若領用的系非消耗物資,應同時填寫'財產保管清單'。

3.4.6倉管人員發貨時,要堅持按發貨程序發貨:一查庫存量,二先入先出,三當面點清。

發貨時發貨人應在領料單上簽名並及時登記入賬。

3.4.7已領用的物資,凡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應允許使用部門退貨。

使用部門辦理退料銷賬手續:填寫一式三聯的紅字領料單,倉庫憑紅字領料單作重新入賬的依據。

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資,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4.8非消耗性的物資(含個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倉庫或發放部門領出後,使用部門應按品名、領用人填寫'員工物品領用表'。

因嚴重損壞或因使用期限已滿等而無法繼續使用、需進行更換的非消耗性物資,領用時必須交舊領新。

3.4.9領料單一式三聯,其中第一聯由倉庫作物資發出後的記賬依據;

第二聯財務部存(倉庫發貨後每十天彙集交財務部)。

第三聯由領料部門自存。

4.維修及報廢

4.1固定資產、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維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請修單,屬保修的物品聯繫原保修單位進行維修;

非保修物品屬辦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安排維修,其它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維修。

4.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報廢表',屬工程、機電、設備等物品報工程部;

其它物資報行政及人事部。

經鑑定確係無法使用的,經報請總物業經理批准,各部門在收到'物資報廢表'批覆三天內,將報廢物資集中送往公司總倉庫,分別由行政及人事部或工程部進行處理。

4.3需維修或報廢的上述物資如屬人爲損壞、報廢或丟失的,應由責任人進行賠償。

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篇5

爲了加強對資產和各類物資的管理,特制定報廢管理制度。

1、對於已達到使用壽命的資產和物資,如已失去原設計使用價值,但可轉化爲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餘價值;

2、對於已無剩餘使用價值的,如再使用將要影響到安全或浪費能源、影響形象等,即可辦理報廢;

3、對於設備設施的報廢須由維保部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覈准;

4、對於各類工具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覈准;

5、對於勞保物品的'報廢,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覈定後,報總經理覈准;

6、對於其他各類庫存物資的報廢,由保管員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覈准;

7、經總經理批准後的報廢資產和物資,由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做銷燬處理;

8、作爲廢品被收購的,其收入款項要及時、如數上交財務部;

9、對於已按程序報廢的資產和物資等,保管員要及時做賬務抵消處理。

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篇6

物業公司關於資產(物資)報廢管理制度爲了加強對資產和各類物資的管理,特制定報廢管理制度。

1、對於已達到使用壽命的資產和物資,如已失去原設計使用價值,但可轉化爲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餘價值;2、對於已無剩餘使用價值的`,如再使用將要影響到安全或浪費能源、影響形象等,即可辦理報廢;3、對於設備設施的報廢須由維保部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覈准;

4、對於各類工具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覈准;

5、對於勞保物品的報廢,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覈定後,報總經理覈准;

6、對於其他各類庫存物資的報廢,由保管員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覈准;

7、經總經理批准後的報廢資產和物資,由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做銷燬處理;

8、作爲廢品被收購的,其收入款項要及時、如數上交財務部;

9、對於已按程序報廢的資產和物資等,保管員要及時做賬務抵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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