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制度(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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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制度 篇1

公司對外簽署的具有法律效率的合同、協議、意向書、章程等均適用於本規定。公司辦公室與公司計劃合約部爲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分管不同類別的公司合同。

經濟管理制度(精選9篇)

(一)、合同的分類

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合同分爲四類進行管理

1、採購合同

指公司根據業務和管理工作需要而購買,簽訂的購銷合同。如辦公用品的採購,職工福利用品的採購。

2、租賃服務合同

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花卉租賃及修理有償服務類合同。

3、勞動合同

公司與聘用員工簽訂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

4、工程、廣告等經營性業務合同

公司項目運營活動中,與其他組織發生勞動、經濟關係而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二)、合同的審批程序

1、採購和租賃服務類合同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提出,辦公室按計劃,報相應級別的主管領導審批,並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後執行。

2、勞動合同,公司辦公室按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3、工程、廣告等經營性業務合同的'審批程序

(1)、業務主管部門提出,公司計劃合約部負責確定簽約方的資質進行審查,並起草合同文本;

(2)、主管副總審查;

(3)、公司律師審查;

(4)、總經理或授權人簽署;(重大合同需要報董事會的,由董事會批准,需要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以辦公會會議紀要或辦公會決議形式批准)

(5)、辦公室用印,並對審批程序進行確認;

(6)、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制式合同文本,可不經律師審查。

(三)、合同的執行

合同簽署後,報批合同的業務主管部門爲合同的履行部門,履行過程中,如發現有違約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財務部對合同的履行負有監督和提示責任。

(四)、合同的歸檔管理

所有合同,公司保留一式兩份,在簽署合同一週內,其中第(一)、(二)、(三)類合同,一份由辦公室歸檔,一份由財務部門保管;第(四)類合同,一份由計劃合約部歸檔,一份由財務部門保管。合同經辦部門保留合同複印件。

經濟管理制度 篇2

一、合同管理的部門

1.1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是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的經濟合同管理部門。

1.2經濟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是,提供各類格式合同,檢查合同訂立人資格,審覈合同條款,督促合同履行,建立合同臺帳,向主管領導提出整改意見。

1.3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的具體業務仍應按職責權限規定,各司其職負責洽談,法律部不作干預。

1.4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的對外經濟合同,是集團公司業務部門的經濟合同,均應以集團公司的名義簽訂,經集團公司主管總裁書面批准的可除外,但其管理仍應納入本辦法之內。

二、合同管理辦法

2.3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應確定1~2人爲經濟合同訂立人,報法律事務部備案後,作爲授權代理訂立經濟合同的合法依據。

2.4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經濟合同訂立人有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法律部變更備案。

2.5全部經濟合同,我集團公司方應按一式三份留存,一份交財務部,一份交法律部,另一份在合同履行完畢後,由該業務部門負責經過法律部交集團公司檔案室存檔。

2.6各類經濟合同的格式條款由法律部提供,未盡事宜(補充部分)由集團公司各業務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按業務特點補充,但應徵得法律部對其合法性、安全性的書面認可。

2.7自本辦法生效之日起,集團公司各業務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的經濟合同均應由其明確的合同訂立人對外按本辦法簽訂,法律部審覈條款後,送該業務主管總裁簽字認可,總裁辦公室憑主管總裁的認可簽字給予蓋章。

2.8總裁辦公室建立經濟合同蓋章登記臺帳,實行登記管理。

2.9法律部對全部經濟合同進行統一編號,未經編號的經濟合同,未經登記的經濟合同,集團公司可不予認可,並作爲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依據。

2.10各類經濟合同的'變更,亦適用上述辦法。

2.11財務部按經濟合同規定付款,法律部有權建議財務部緩付,拒付款項,主管總裁批准後,財務部應予執行。

三、對經辦人員的獎懲

3.1對本辦法提出合理建議,對訂立和履行經濟合同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法律部負責呈報獎勵。

3.2對集團公司業務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已訂立的經濟合同提出合理變更意見,使集團公司獲益的,法律部負責呈報獎勵。

3.3對未按本暫行辦法訂立的經濟合同的,法律部負責呈報整改。

3.4對未按本暫行辦法訂立和履行經濟合同,給集團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法律部負責呈報懲罰。集團公司將依本暫行辦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

3.5對利用職務便利,擅自對外訂立經濟合同,隱瞞真相誘使集團公司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誘使集團公司蓋章,法律部負責調查取證,集團公司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四、其它

4.1經濟合同對方當事人的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代碼),稅務證(稅號)應作爲合同附件。

4.2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全部往來信函、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均應作爲經濟合同附件。

4.3履行經濟合同時,我方發出的全部信函、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事涉經濟合同的變更履行,均應按本辦法的規定作訂立合同辦理。

4.4經主管總裁批准,由各業務部門,分公司、辦事處以自己名義訂立的經濟合同,也適用本辦法。

4.5經分管總裁批准的非標準(非格式)的各類經濟協議,由法律部根據主管總裁的意見另議。

4.6經濟合同、經濟合同附件,主管人員批示,付款憑證,收發貨憑證均屬合同歸檔內容。

經濟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爲支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開發建設的貸款。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貸款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

本辦法所稱借款人是指具有法人資格,並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各政策性銀行未經批准,不得從事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業務。

第四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已取得貸款證(卡)並在貸款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二)借款人產權清晰,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規範,財務狀況良好,核心管理人員素質較高。

(三)借款人實收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建設項目已列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投資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能夠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

(五)借款人已取得建設項目所需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六)建設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30%,並在貸款使用前已投入項目建設。

(七)建設項目規劃設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八)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必須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嚴禁以流動資金貸款形式發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

第六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期限一般爲3年,最長不超過5年。

第七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執行,可適當下浮,但下浮比例不得超過10%。

第八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應以項目銷售收入及借款人其他經營收入作爲還款來源。

第九條貸款人應當依法開展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業務。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和建設項目進行調查、評估,加強貸款審查。借款人應按要求向貸款人提供有關資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貸款人發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

第十條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應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第十一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合同,辦妥擔保手續。採用抵(質)押擔保方式的,貸款人應及時辦理抵(質)押登記。

第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實行封閉管理。借貸雙方應簽訂資金監管協議,設定資金監管賬戶。貸款人應通過資金監管賬戶對資金的流出和流入等情況進行有效監控管理。

第十三條貸款人應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和檢查,借款人應定期向貸款人提供項目建設進度、貸款使用、項目銷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財務會計報表等有關資料。

第十四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相關借貸經營活動實施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對相關借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列入房地產貸款科目覈算。

第十六條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單位集資合作建房項目的貸款業務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實施。《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管理暫行規定》(銀髮〔1999〕129號文印發)同時廢止。

經濟管理制度 篇4

保證本公司在國家的政策、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法經營,保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公司內部的合同管理,減少經濟糾紛,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下屬公司各業務部門簽訂的商品購銷及貿易類經濟合同,其他合同的管理規定將另行制定。

合同的內容要求

第一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損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爲公司創造經濟效益。

第三條 爲保證經濟合同內容的合法性,禁止隨便攜帶已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條,如確有需要,須經主管業務的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領用手續,使用完畢經審查無誤後,辦理銷準手續。

合同的簽訂要求

第四條 公司的所有經濟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訂立。

第五條 爲便於管理,公司的經濟合同實行統一編號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簽訂後,除交付對方必要的份數外,負責該項業務的業務員應存底,同時送合同監察員、業務主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各一份存查。

第六條 所有經濟合同原則上應採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格式合同。業務人員對於格式合同的條款須有全面、正確的理解,對於選擇的條款和不採用的`條款應明確標註,以免產生誤解。

第七條 在訂立經濟合同前,應對對方當事人的工商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授權委託及資信狀況進行認真審查,並應將上述情況形成書面資料存查。

第八條 合同的關鍵用語應力求準確,表述應規範,明確,文字書寫要工整。

第九條 合同應具備下列主要條款:

(一) 合同標的(如貨物、勞務等);

(二) 標的物數量和質量(質量應寫明執行何種質量標準或由雙方議定);

(三) 價款或酬金,除寫明數額外,還應明確支付地點、計算標準、支付方式等;

(四)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 違約責任;

(六) 數額較大的經濟合同,有條件的應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保證(可採用擔保、抵押、保證金、留置等方式)。

第十條 合同訂立後,如經雙方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合同審批權限

第十一條 本規定範圍內的所有經濟合同都必須嚴格地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第十二條 合同中涉及支付貸款,依據貨款數額按照以下權限審批:

(一) 貨款總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由業務部門、財務部審覈,主管副總經理審批,經財務總監覈准;

(二) 貨款總額在100萬~500萬元的,由業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審覈,報總經理審批,經財務總監覈准;

(三) 貨款總額在500萬~20xx萬元的,由業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報董事長審批,經財務總監覈准;

(四)貨款總額在20xx萬元以上的,由業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報董事長審批,並經董事長辦公會通過。

第十三條 合同條款中如有涉及定金預付內容的,依據定金數額,按下列權限審批:

1. 定金數額在10萬元以下的,由業務部門、財務部審覈,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報財務總監覈准:

2. 定金數額在10萬~50萬元的,由業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報總經理審批,經財務總監覈准;

3. 定金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由業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覈,經財務總監覈准,報董事長審批。

第十四條 各下屬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對外擔保貸款。

第十五條 各業務部門只能在各自經營範圍內對外簽訂購銷合同及進出口代理合同,其他合同(如借款、擔保、承包、合資、聯營等),必須經公司法人代表,特別授權方可簽訂。

第十六條 以上審批權限應嚴格遵守,嚴禁隱瞞不報,不準逾級逾時上報。

合同的審批程序

第十七條 結合前一章有關規定,合同的審批應按照主辦業務員、部門經理、合同監察員、公司經理、總公司領導這一順序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第十八條 各級審批人員應對合同進行全面審覈,並寫明具體意見。業務人員、部門經理應着重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和經濟效益;合同監察人員應主要從合同的規範性、合法性等方面進行審覈;公司經理對合同負責全面審覈。以上人員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責。

第十九條 具體每一經濟合同的審批應填寫合同審覈表,審批表格樣式附後:

第二十條 已訂立的經濟合同經雙方協商,確有必要變更或撤銷的,按照合同原審批程序重新報批。

第二十一條 合同審批表和雙方的往來信件、傳真、函電、票據、單證等,均應作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同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合同的履行及管理

第二十二條 經濟合同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業務部門應積極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同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條 對方當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且我方已掌握其確切資料,可爲維護公司的利益暫時中止履行合同,並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十四條 爲了對合同簽訂後的履行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執行合同的業務員、合同監察員在審查合同時,應根據雙方約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製作合同履行進度表。

第二十五條 合同監察員應根據合同履行進度表,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由具體業務主辦人員同合同監察員共同視履行進度填寫進度表。

第二十六條 合同對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出現違約,業務人員應立即將具體情況向合同監察員和部門負責人通報,共同制定對策。

合同出現問題後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經濟合同在訂立或履行過程中發生問題和糾紛的,業務部門應及時向主管機構和領導逐級彙報,彙報應採用書面形式,情況特別緊急的(如貨入倉),應先行採取緊急措施,保證財產不受損失。

第二十八條 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約的,我方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並通知對方儘快履行合同,要求其承擔因違約給我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通知或其他意思表示應採用書面並可留作依據的方式。

第二十九條 如通過協商方式不能解決糾紛,業務部門應及時與公司法律事務室聯繫,聽取法律意見,以便通過程序妥善處理。

第三十條 各業務部門及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對於違反上述規定,導致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失的,將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經濟管理制度 篇5

1.簽訂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經濟合同法》、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2.凡對外簽訂的合同,相關部門經理需填寫《匯簽單》,送公司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准。重大合同必須經過經理辦公會評審並報董事長批准。

3.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人代表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簽約權,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人委託人均無權對外簽約。但經法人特別授權併發給委託證書的例外。

4.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對方當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4.1對方單位具有法人資格,有經營權;

4.2有履約能力,資信良好;

4.3對方簽約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

5.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物美價廉,擇優簽約'的原則。

6.經濟合同一律採用書面格式。儘量採用統一經濟合同文本。

7.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否則所簽訂的合同一律無效。

8.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9.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須經理辦公會審覈,報法定代表人批准。

10.批准後的'合同,應由綜合部蓋章、編號、存檔。原件交綜合部存檔,財務人員、執行部門各持一份。

11.合同履行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履行,維護公司的利益。

12.財務人員按合同要求,對付款申請審覈無誤,按財務審批權限付款。

13.主管經理負責審覈合同的付款形式、付款數額、付款時間,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對合同在付款、監督、結算方面負責任。財務人員對原始憑證不齊,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付款可以拒付,上報領導,對知情不報者,承擔相應責任。

經濟管理制度 篇6

中國的外匯管理在20xx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前非常嚴格,修訂以前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存在境外。修訂以前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調回境內。境內機構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應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依20xx年修訂的外匯管理條例:

1.經常項目,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

2.資本項目,資本項目外匯收入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但國家規定無需批准的除外。同時,資本項目外匯支出,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關於付匯與購匯的'管理規定,憑有效單證以自有外匯支付或者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支付。國家規定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的,應當在外匯支付前辦理批准手續。對於依法終止的外商投資企業,應依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算、納稅後,屬於外方投資者所有的人民幣,可以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匯出。

3.外匯收入,對於境內機構或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的條件、期限等,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管理的需要作出規定。這裏的“境內機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等,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除外。“境內個人”指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滿1年的外國人,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除外。

經濟管理制度 篇7

一、企業經濟管理的重要性

在當前企業激烈的競爭過程中,企業的經濟管理將直接影響着企業日常運行以及企業今後的發展。企業經濟管理的制度是否完善,將直接影響着企業是否可以順利的解決在生產發展中所遇到的各種經濟問題。同時在企業的發展中,企業的經濟管理對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有着重要影響,還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企業經濟利潤的增長以及維護企業的日常運行,因此,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就必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經濟管理制度。

二、企業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管理者思想意識薄弱

在企業的管理過程中,大多的企業負責人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過程中,只注重到生產、銷售兩個方面,往往會把經濟管理這一重要環節忽視。因此,在產品生產、銷售的過程中,由於得不到經濟管理的有效指導,也就無法爲企業帶來大的經濟效益。有的企業在設置企業經濟管理的部門上,由於得不到企業管理者的重視,經濟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沒有明確的工作職責和規章制度,因此也就無法正常的發揮出經濟管理的作用。

2.沒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企業的管理中,由於經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經濟管理在控制產品生產和產品質量審覈的過程中缺乏一定的依據,因此在制定短期的經營目標、生產任務時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在一些企業的經濟管理部門,部門的工作人員不能充分的明確工作制度以及工作責任,因此很多工作人員在對待業績考覈的過程中玩忽職守,無法按照規定執行,而一旦出現了問題時,由於沒有明確的責任劃分,很容易出現工作人員相互推卸責任的現象。

3.管理組織跟不上時代的發展

隨着時代的不斷進步,企業的管理也要及時的跟上時代前進的步伐,只有這樣才能不被時代所淘汰。而在一些企業中,其經濟管理制度以及嚴重落後新時期企業的經營模式,以至於在管理的過程中因跟不上時代的發展直接給企業的經濟效益帶來損失。同時,企業的領導在對企業進行管理的過程中,也只能主管大體,針對各個細節不能準確的做出判斷或決策,甚至有的企業管理者在管理的過程中,不會依照實際情況去考慮產品的生產、市場等。

4.對企業員工的培訓不到位

在企業經營發展的過程中,往往會由於生產員工的生產技術不符合標準而對企業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企業管理者在對企業經營的過程中,也往往忽視了對企業員工的培訓,因此造成企業的產品生產落後。另外,在一些企業內部中,企業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從而使企業在針對員工的培訓、教育受到了極大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業員工的工作水平得不到提高,從而影響企業的生產發展。

三、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案

綜上所述,企業的經濟管理對企業的日後發展起着重要作用,不僅涉及到企業今後的命運,同時還是企業生產、發展的關鍵。因此,針對企業經濟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主要提出以下四種解決方案:

1.完善企業的管理制度

完善企業的管理制度,不僅有利於對企業今後的各個環節進行管理,同時能在管理的過程中及時的發現問題,及時的解決問題。其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在完善企業管理制度的過程中,要嚴格的按照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企業的經濟管理制度,明確的將工作的責任落實在各個負責人身上。另一方面,在對經濟管理部門制定一定的規章制度時,也要相應的制定出一套監督制度。以保障經濟管理部門的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不會因玩忽職守而對企業的經濟利潤造成損失。

2.加強對人才的培養和管理

21世紀激烈的競爭,說到底就是對人才的競爭。在加強企業經濟管理的過程中,企業要對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在提高企業工作人員的知識技術水平的同時,還能使其運用到日後的工作中。另一方面,企業在進行招聘的過程中,也要注重對人才的選拔和考覈,同時,企業應該從自己的實際需求出發,研究出一套適用於本企業發展的'管理方法,從而爲今後企業取得更好的利益奠定堅定的基礎。

3.切合實際的制定經濟目標

合理的經濟目標,是企業生產和發展的重要保證。因此,企業在制定經濟目標的過程中,一定要從實際出發,其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首先,在制定經濟目標的過程中,要切合實際的對市場需求進行調查評估,確保生產的產品能有一定的市場空間。其次,要及時的與客戶進行溝通聯繫,使雙方無論從產品的質量還是產品的銷量,都能對產品都能達到一個滿意的程度。

4.不斷學習新的管理方式

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企業要想不斷的發展,就要適應社會的發展要求,因此在企業的管理中就要不斷的學習新的管理方式。同時在管理的過程中,要本着“科學管理”的理念,不斷對企業的經營理念進行更新,同時也要對經濟管理制度不斷的創新,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在今後的發展中獲取最大的利潤。

在21世紀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中,各個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能否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立足,使企業獲得更好的發展,就必須創新經濟管理理念,不斷的學習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能格盡職守,能嚴格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工作,同時在對企業的管理過程中,堅持以人爲本以及和諧發展的理念,相信企業在今後的發展中一定能獲得更好的效益。

經濟管理制度 篇8

一、財產管理制度:

規定:單位財產實行先分類登記造冊(或入實物帳)後使用,並責任到人保管,損壞或丟失者按價賠償。

1、辦公室財產:附冊ⅰ。

2、倉庫財產:附冊ⅱ。

3、流動財產:附冊ⅲ。

4、其它設備設施:附冊ⅳ。

二、經費管理制度:  

1、因公下鄉儘量減輕學校負擔。禁止私自向學校推銷物品;禁止工作日中午飲酒;禁止在工作時間內參與打牌賭博。  

2、各學校交費(不含個人承包項目等)一律由會計接收。因特殊情況,其他人員接收者必須及時轉交財會人員,不允許私自衝抵票據,否則按違紀論處,並追究責任。  

3、因公出差、開會、培訓等按有關規定報銷。每天生活費補助標準爲:省級30元,市級20元;每夜住宿補助標準爲:省級50元,市級30元;車票據實覈算。返城後開支票據一般在一週內找站長籤批,否則無效。  

4、單位來客,一律先請示後安排,飯後簽字並及時向站長報帳,否則不予報銷。  

5、因公派車,也必須先請示後安排(且每次預支加油費不超過200元,多退少補。),加油票等由用車人簽名,並由司機於月底彙總後報銷。  

6、單位購置、安裝或維修物品(設備、設施等),必須先請示,後預算,再安排,否則不予報銷。  

7、下鄉照像、禁燒秸杆(包村),週末或節假日加班、裝卸作業本或其它教學設備等,每天補助生活費不少於20元,期末兌現。  

8、班子成員職務津貼可參照上級“績效工資”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補充說明:

1、其它特殊情況由站長辦公會議研究支付。

2、教育經濟開發中心有關個人承包項目合同另附。

經濟管理制度 篇9

1、爲防止發生事故,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每個職工都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對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所有職工對他人的違章行爲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義務。對領導違章指揮有拒絕執行的權力。

3、違反本規定的行爲,不論是否產生後果,均應承擔責任,按本規定給予罰款處理。情節比較嚴重的,屢教不改的'可以加重處罰,直至行政處分。

4、在日常的安全檢查中,在同一科隊一個月內查出違章3起(含3起)以上,對該科隊主管領導罰款50元、對單位罰款200元。

5、在各種特殊安全活動期間查到違章違紀行爲,一律加倍處罰。

6、根據具體情況有些問題可由安全部門規定爲整改項目,在限定整改期內完成,可不罰款。

7、對所查的違章違紀罰款,由安全部門開出罰款通知書經主管領導簽字後生效,交煤礦財務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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