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黨費收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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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地向所在黨小組交納黨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交納或不能按月交納時,經支部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代交、預交或補交。補交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村黨費收繳制度

二、按期、按標準收取和上繳黨員交納的黨費,並建立黨費帳簿,按月公佈黨費收繳情況。

三、經常向黨員宣傳交納黨費的意義,增強黨員交納黨費的自覺性。

四、新黨員的黨費應從批准爲預備黨員的當月開始交納。

五、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支部應及時提出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一律按自動脫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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