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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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組織社會實踐、夏令營、外出參觀等大型活動,要嚴格申報審批制度。

國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範文

2、全校性的或其他規模較大的外出活動,必須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嚴格控制參加人數,否則不得外出活動。班級外出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准,方可行動。

3、外出時,由校長親自帶隊,有足夠的教師參加,最好能和當地交警取得聯繫,得到支持,確保路途安全。

4、出發前,由各班主任對學生進行認真的安全教育。同時,學校要對有關安全防範措施進行精心準備,對整個活動精心安排,制定詳細可行的活動方案,送交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得到回覆後,方可進行。

5、校長有權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無安全保障的活動。

6、凡擅自違反本制度組織學生參加社會活動,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組織者的責任;對造成安全事故,並且後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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