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網絡信息化管理制度(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5W

幼兒園網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1

一、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和用戶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用戶守則的規定。

幼兒園網絡信息化管理制度(通用3篇)

二、校園網由計算機網絡中心負責運行、維護,各部門不允許與其它互聯單位私自連網,不允許各部門和用戶發展校外用戶連入校園網,不允許利用校園網進行經營性活動。個人用戶要求入網統一由計算機網絡中心負責管理。學校對網絡運行過程中一切非管理人員人爲過錯造成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三、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和用戶必須嚴格使用由計算機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用戶帳號,不得轉借、轉讓和盜用,由計算機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四、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必須指定一人協助網絡管理員管理本部門網絡運行,並負責相應的計算機及周邊設備日常保養、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及時登記並保存有關記錄。網絡管理員要指導其對各自負責的計算機系統、網絡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五、校園網上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對所發佈的信息負完全的政治和法律責任。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六、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網絡設備以及私自修改網絡配置等活動;不允許通過網絡傳播計算機病毒、發佈虛假和涉密信息;不允許利用網絡侵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冒用他人身份從事網上活動;不得在網絡上利用各種手段非法竊取他人信息和侵犯他人的正當權益。

七、校園網管理工作小組應定期對各處室機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並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凡涉及國家祕密的信息嚴禁上網發佈。

八、校園網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並有義務向網絡管理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反本管理條例的行爲。

九、對於違反本條例的部門和個人用戶,學校將依照情節輕重對其相應採取警告、停止網絡連接、訴諸法律等懲罰措施。

十、凡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和個人用戶必須接受並保證遵守本條例各項條款。

幼兒園網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1.爲了充分發揮工會在學校管理和辦學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進學校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xx市章貢區公有民辦學校管理暫行辦法》、《實驗學校章程》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2.學校工會是學校教職工自願參加的羣衆組織,接受學校黨組織和章貢區教育工委領導,依照法律和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3.學校工會要認真貫徹新時期工會工作總體思路,充分履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配合、協助學校行政團結和帶領廣大教職工,積極投身於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事業中,在推進學校的改革與發展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4.學校工會組織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羣衆路線,全心全意爲教職工服務,增強工會活力和凝聚力,把工會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 基本任務

1.開好一年一度的教代會,執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教育工委的決定,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與學校行政、董事會的協商制度,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開展合理化建議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參加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依法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政治權利和物質利益,尊重投資方的合法權益,共謀學校發展。

3.組織教職工開展獻計獻策、崗位練兵、教學能手競賽等活動,調動和發揮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立足本職,建功立業。

4.積極瞭解和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黨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法規、業務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教職工的綜合素質。

5.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監督《勞動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7.做好女教職工特殊保護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第三章 工會組織建設

1.學校工會是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必須按時召開,代表大會由校工會委員會負責召集。

2.校工會委員,在會員或會員代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選舉產生。

3.校工會設工會主席一名,委員4名,工會主席由校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選舉結果報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會要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工會主席負責召集工會委員會會議,主持工會的全面工作,工會委員協助主席工作。

5.校工會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認真聽取大家對於工會組織的意見;事關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校工會要自覺接受會員羣衆的監督。

6.發揮網絡管理的優勢,建立互聯網絡“工會互動平臺”,設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線提案徵集系統,提高工會工作效率。

第四章 會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基本權利:

1. 參加關於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的一切問題的討論。

2. 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 監督工會工作,要求撤換或罷免違法、失職的工作人員。

4. 對學校辦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與批評,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

5. 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求工會給與保護。

6. 參加工會活動,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福利事業的優惠待遇。

基本義務:

(1)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道德,遵守學校紀律。

(2) 學習政治、文化、科學技術。

(3) 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4) 維護學校的團結穩定,向危害學校和教職工利益的行爲作鬥爭。

(5) 發揚團結友愛精神,互助合作。

(6) 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組織活動,按時繳納會費。

第五章 工會與黨、政的關係

1.校工會組織必須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組織的有關決議,定期向學校黨支部彙報工作,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呼聲,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學校黨組織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大問題,校工會組織要認真討論,組織實施;工會主要領導幹部的任免調動,要履行民主手續,並報上級工會批准;教職工的呼聲、工會工作的情況,在向校黨組織報告的同時,應向上級工會報告。

3.校工會對貫徹上級教育工委的部署,應結合實際提出意見並向黨組織彙報,要在黨支部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

4.校工會要支持學校行政工作,維護學校行政的指揮權威,積極向行政反映羣衆的呼聲和建議,宣傳和動員教職工投身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中。

5.在學校行政決定有關教職工切實利益的問題時,校工會應參加研究,提出意見,努力維護廣大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六章 經費

1.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學校應給工會活動提供經費支持。

2.校工會的財產、經費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或任意調撥。

3.工會經費應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和教育工委報告經費收支情況,接受工會委員的審查監督。

幼兒園網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值班工作由政教處具體負責。值班領導代表學校領導、協調、督促、檢查值班人員開展工作,代表學校處理值班時間內發生的重大問題。

二、嚴格值班責任制。值班期間遇到問題,一般性事項由值班人員協調處理,並報告值班領導;對需要答覆又把握不準的,請示領導後再予答覆;緊急情況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根據領導指示迅速處理,確保工作不耽誤。

三、值班人員督促學生會值周學生幹部做好學生課外期間的安全、紀律、衛生等管理工作。

四、嚴格值班紀律。值班實行滾動式輪值制,每班實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脫崗、不空崗。臨時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帶班領導請假,並向門衛值班人員說明情況。值班人員要經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潔,對當天當班期間的情況要按照要求做好記錄。並在週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

五、實行值班考勤制度。學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政教處負責不定期檢查。值班情況作爲對個人年終考覈的依據之一。

六、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接待客人、接聽電話、下達通知或處理其他事項,態度要和藹,語言要規範,記錄要清楚準確,請示報告要及時,處理要及時迅速,辦理結果要作記錄。值班期間要保持聯絡信息暢通。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並迅速向帶班領導彙報。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認真負責,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視、勤觀察,個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旦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要承擔事故責任。

4、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和學校日誌,整理好當日值班臺帳。向值班領導及時報告值班期內的重要和重大事項。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總值班或學校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6、值班過程中有關事項的應急處理程序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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