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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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

一、幼兒上下學時實行幼兒園與幼兒監護人憑卡交接制度。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精選23篇)

二、監護人期初應根據自己的意願申請自己(監護人)交接或請“代理家長”校車司機(代理監護人)交接,並填好上下學方式確認表。

三、上學時,家長、代理家長目送幼兒進教室後到班級教師手中籤字、取卡;接幼兒時,應向值班老師出示“交接卡”到規定位置與班主任進行交接,未帶接送卡的家長要進行簽字交接。

四、監護人接送的幼兒,放學時由班主任負責組織排好隊帶到指定區域,當面與家長憑卡交接;代理家長接送的幼兒,由校車司機或隨車照看員與班主任(負責老師)簽字交接。兩輪交接的同時,都要認真審覈家長(或監護人)身份,以防被冒領。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變更,監護人要及時與班主任進行聯繫,辦理相關的手續。

六、監護人須按照學校通知的上下學時間,在學校指定地點,按時接送幼兒。如果提前送幼兒,必須與班主任簽字幼兒與卡交換交接。

七、監護人和學校簽定《幼兒交接安全責任書》,並按責任書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接幼兒的必須是同一監護人,監護人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接送幼兒的,須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妥善安排好幼兒的上下學事宜。

九、接送幼兒的監護人要將本人資料在每學期初報班主任備案。

十、監護人要求幼兒自行上下學的,須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在此之前監護人須按要求接送;監護人要求幼兒自行上

1下學的,須和學校簽定《幼兒免交接承諾書》,並對孩子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幼兒在上下學途中發生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接送幼兒時,憑交接卡交接。不交接的幼兒必須手持免交接卡離開學校。

十二、幼兒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監護人聯繫得知情況後,由監護人或受委託人憑交接卡交接。

十三、幼兒在校期間,除學校統一安排的正常活動外,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幼兒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爲自己辦事。

十四、班主任與監護人憑交接卡交接幼兒。班主任對來校接幼兒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資料嚴加詢問,如不能正確回答,不準幼兒離開學校。

十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幼兒,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十六、嚴格幼兒考勤制度,遇到幼兒沒按時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與監護人取得聯繫,問清原因,並向學校政教處報告。

十七、家長因故未能準時接送幼兒時,班主任、學校安保人員要妥善安置幼兒,直到家長來校接回。

十八、建立上下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問責機制,上下學環節,沒有遵照上下學制度,因此造成的責任事件,追究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2

爲加強幼兒園內安全管理,規範幼兒園兒童、教師及家長在上下學過程中的行爲,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幼兒園特制訂以下制度。

入園:

1.本幼兒園標準入園時間是工作日8:00—8:30家長請在此時間段內將幼兒送至本園。

2.幼兒在入園前應用過早餐,不建議幼兒在幼兒園進早餐。

3.請家長入院前及時檢查幼兒口袋內有無彈珠、小球等體積很小的玩具。不要給小孩子穿戴點綴帶有球狀、片狀、帶有易拆卸附屬品的衣物等。

4.本園實行嚴格的接送卡制度,任何家長在接送幼兒時必須出示幼兒接送卡,接送卡或接送卡與實際姓名不符的一律不準送幼兒入園。

5.本幼兒園不設置校車等一切接送幼兒車輛,幼兒在入園途中不建議拼車搭車入園,途中出現交通事故與本園無關。

6.幼兒園在正常的接送時間在幼兒園大門有一至兩名教師專門執勤負責幼兒的接待,班主任和陪伴教師檢查幼兒身體健康狀況,測量體溫,檢查幼兒隨身物品。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3

爲了確保學校幼兒上下學安全,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國小、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幼兒、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幼兒、幼兒交與無關人員"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確保幼兒上下學安全。

二、總則

(一)幼兒放學時實行學校與幼兒監護人交接制度。

(二)監護人應根據自己的意願申請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學時,家長送幼兒到校門,目送幼兒進入學校;接幼兒時,應向保安人員出示交接卡方可進入校園,到達規定位置與班主任(負責老師)進行交接。

(四)監護人接送的幼兒放學時由班主任(負責老師)負責組織排好隊帶到指定區域,當面與家長進行交接,班主任同時認真審覈家長(或監護人)身份,以防被冒領。做到個個接走,心中有數。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變更,監護人要及時與班主任進行聯繫,辦理相關的手續。

三、監護人責任

(一)監護人須按照學校通知的上下學時間,在學校指定地點,按時接送幼兒。如果提前送幼兒,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後,幼兒進入校園,方可離開;超過接幼兒時間的,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繫。

(二)監護人和學校簽定《幼兒交接安全責任書》,並按責任書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接幼兒的必須是同一監護人,監護人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接送幼兒的,須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妥善安排好幼兒的上下學事宜。

(四)接送幼兒的監護人要主動將本人資料在每學期初報班主任備案。

(五)監護人要求幼兒自行上下學的,須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在此之前監護人須按要求接送;監護人要求幼兒自行上下學的,須和學校簽定《幼兒免交接承諾書》,並對孩子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幼兒在上下學途中發生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接送幼兒時,憑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幼兒必須手持免交接卡離開學校。

四、學校責任

(一)幼兒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監護人聯繫得知情況後,由監護人或受委託人憑交接卡交接。

(二)幼兒在校期間,除學校統一安排的正常活動外,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幼兒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爲自己辦事。

(三)班主任與監護人憑交接卡交接幼兒。班主任對來校接幼兒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資料嚴加詢問,如不能正確回答,不準幼兒離開學校。

(四)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幼兒,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五)嚴格幼兒考勤制度,遇到幼兒沒按時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與監護人取得聯繫,問清原因,並向學校德育處(安全辦)報告。

(六)家長因故未能準時接送幼兒時,班主任、學校保安人員要妥善安置幼兒,直到家長來校接回。

五、責任追究按相關文件執行。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4

爲了確保學校學生上下學安全,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責任

(一)學生放學時實行學校與隨車管理員交接制度。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二)學生家長(監護人)應根據自己的意願申請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學時,家長送學生到校車站點,目送學生上車,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放學時,由班主任(負責老師)負責組織排好隊帶到指定區域,當面與隨車管理員進行交接,學生家長接學生時應向隨車管理員出示交接卡,隨車管理員同時還要認真審覈家長(或監護人)身份,以防被冒領。做到個個接走,心中有數。

(四)出現漏接情況。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五)家長因故未能準時接送學生時,隨車管理員要妥善安置學生。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校,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六)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學生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學生,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七)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變更,監護人要及時與班主任或隨車管理員進行聯繫,辦理相關的手續。

二、監護人責任

(一)監護人須按照學校通知的上下學時間,在學校指定地點,按時接送學生,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如果提前接走學生或學生因故不上學,應及時與班主任或隨車管理員聯繫。

(二)監護人和學校簽定《學生接送交接安全責任書》,並按責任書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接學生的必須是同一監護人,監護人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接送學生的,須事先和班主任或隨車管理員取得聯繫,並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上下學事宜。

(四)接送學生的監護人要主動將本人資料在每學期初報班主任備案。

(五)監護人要求學生自行上下學的,須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在此之前監護人須按要求接送;監護人要求學生自行上下學的,須和學校簽定《學生免交接承諾書》,並對孩子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學生在上下學途中發生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接送學生時,憑交接卡交接。

(七)家長因故未能準時接送學生時,應及時與班主任或隨車管理員取得聯繫。

(八)不交接的學生必須手持免交接卡上下學。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5

爲加強幼兒園內安全管理,規範幼兒園兒童、教師及家長在上下學過程中的行爲,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幼兒園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入園

1.本幼兒園標準入園時間是工作日7:30—8:30家長請在此時間段內將幼兒送至本院。

2.幼兒在入園前應用過早餐,不建議幼兒在幼兒園進早餐。

3.請家長入院前及時檢查幼兒口袋內有無彈珠、小球等體積很小的玩具。不要給小孩子穿戴點綴帶有球狀、片狀、帶有易拆卸附屬品的衣物等。

4.本園實行嚴格的接送卡制度,任何家長在接送幼兒時必須出示幼兒接送卡,無接送卡或接送卡與實際姓名不符的`一律不準送幼兒入園。

5.本幼兒園不設置校車等一切接送幼兒車輛,幼兒在入園途中不建議拼車搭車入園,途中出現交通事故與本園無關。

6.幼兒園在正常的接送時間在幼兒園大門有一至兩名教師專門執勤負責幼兒的接待,檢查幼兒身體健康狀況,測量體溫,檢查幼兒隨身物品。

7.幼兒在生病期間(尤其是傳染病)不建議幼兒入園,希望家長理解與支持。

二、出園

1.本幼兒園標準出園時間是工作日16:30—17:30家長請在此時間段內將幼兒帶離本園。

2.請家長檢查幼兒身體狀況有無擦傷碰傷等狀況,及時與教師溝通。

3.接幼兒的家長必須持有幼兒接送卡否則將不予出院,請家長予以配合。

4.如有特殊情況非法定監護人來接幼兒請提前聯繫本園(本園電話:)

5.本幼兒園不設置校車等一切接送幼兒車輛,幼兒在入園途中不建議拼車搭車出園,途中出現交通事故與本園無關。

6.幼兒園在正常的接送時間在幼兒園大門有一至兩名教師專門執勤,每班教室輪流值班,家長可以與教師就幼兒相關問題可以與教師溝通。

7.非正常接送時間本園謝絕參觀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6

1、保教人員工作時要堅守崗位,全神貫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對幼兒態度和藹,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3、各種物品應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①消毒液、洗滌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放在相應的櫥櫃裏。

②教師教學用的剪刀、大頭針等危險用品應放在幼兒夠不着的地方,用後及時收起來。

③較燙的食物(如豆漿、湯、麪湯、稀飯等)應放在幼兒不能觸及處。天熱時,食物溫度適合後在進班。

4、幼兒玩體積小、銳利、帶毒性的玩具及物品;自然角不帶刺的植物;角色遊戲區不用玻璃製品;角色區幼兒自帶的各種瓶罐要清洗乾淨,確保清潔安全無污染。

5、進餐時保持安靜,不催促、硬塞;哭鬧、咳嗽時勿餵食。分菜時應注意不要將有骨頭或帶刺的食品與其他菜混放在一起。散步不做劇烈運動。

6、午睡前應檢查幼兒口中有無含留食物,值班人員應加強幼兒午睡巡視,及時發現幼兒異常情況。

7、教師不允許幼兒端飯鍋湯桶及碗筐,不允許幼兒進入夥房、開水房、洗衣房。

8、幼兒上下樓梯儘量靠右走外出排隊時,前後要有了事,保教人員應隨時監護幼兒,不能自顧聊天,不顧幼兒安全。

9、保教人員不攜帶私人危險物品進班,個人裝飾簡單,不佩帶長耳環、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

10、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清點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下班後要關好門窗,拔下電源插頭,關好水龍頭。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7

1、幼兒園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園所膳食費應專用,計劃開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費中水、電、煤費不超過膳費5%,每月超支或結餘不超過2 %。

3、幼兒園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4、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採購,採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並建立驗收簿。

5、生食品經驗收後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乾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7、各種膳食烹調後,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後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瞭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8、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9、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範操作。定期檢查。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8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四、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六、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9

爲了加強保衛消防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並綜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

2、行政主管、法人代表對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各室主要負責人對各室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3、各室經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

4、各室須明確一名同志協助負責保衛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驗,並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

6、對各辦公室的降溫、取暖用電、照明用電、設備用電等電器實行專人負責管理。

7、不亂拉、亂接電源,嚴格控制大功率用電設備,電源設備由專人負責。

8、在走道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牢、電源是否切斷。

蘇州工業園區東港實驗幼兒園

二〇〇五年九月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0

一、防火

1、每學期開學的第一週請安全員檢查一遍消防設施,並教會全園教工使用滅火器。

2、學期開學初請實業中心裝飾工程公司檢查園裏電路、開關等用電設施,插座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觸電。

3、廚房開火操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竈臺,發現漏氣及時報修?

4、工作人員下班前必須拔掉電線插頭,關閉電扇、空調、錄音。

電視機等各種電器,滅掉蚊香。門衛每晚需檢查一遍門窗、電耍加強午睡巡視,當班保教人員不可睡覺,注意觀察蚊香使用情況,空調運作情況,並注意防止幼兒將異物放進鼻孔。

二、防走失

5、加強門衛管理,門衛全天候不得離崗,定時鎖門。

6、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園,禁止小商小販入園。

7、家長接送幼兒高峯期,門衛必須站在門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防止幼兒獨自離園。

8、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教師不得將幼兒交給未見過又無證明的生人。

9、外出活動經常清點人數,防止幼兒走失。

三、防燙傷

10、廚房工作人員開始點火操作時開小量煤氣,防止點火時衝氣衝火燙傷員工。

11、幼兒不得進廚房和開水間。

12、廚房夏天先燒湯,待涼後再發到班上,發送到班上應加蓋,裝幼兒食物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處。

13、各班保溫桶內裝滿溫開水,班上不得放開水瓶。

14、保教人員爲幼兒盛湯、盛麪條、盛餛飩時應等到稍涼以後再由老師端給幼兒。

四、防跌傷、摔傷

15、檢查高低鋪的防護欄,採取加圍措施,加強午睡巡視,確保幼兒不滾下來。

16、檢查園內、班內設施,尖銳棱角處、地面高低不平處及過滑之處均要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改造不適合幼兒的設施。

17、添置大型玩具時要檢查論證是否適合幼兒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鋪設軟質地。使用過程中每週由專人定期檢查,發現螺釘鬆動,玩具脫落、破損,需立即報修。

18、園內儘量減少臺階,有尖銳棱角的臺階均實施軟包裝或進行改造。

19、幼兒上大型玩具時,教師要加強巡視,保證幼兒在保教人員的視線範圍之內。

20、教師帶班時一分鐘也不能離開幼兒,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不得聚集閒聊,注意調節幼兒活動量,防止因幼兒活動失控而跌傷。

21、組織幼兒外出參觀、遊玩需事先向上級報批。外出前教師應事先察看,熟悉線路和地形,確保一路無事故隱患後方可帶幼兒外出。外出時注意交通安全,保證每個幼兒有座位,注意幼兒共、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車內設施傷着幼兒。帶幼兒走馬路上時,教師走在靠馬路中間的一側,幼兒走在靠人行道的一側。在上下樓梯的時候,都應靠右走。

五、防戳傷

22、班內不置尖銳玩具和有毒的塑料製品玩具,不放如牙籤、木質棉籤之類的尖銳物品,教師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處,幼兒用剪刀需是圓頭剪刀。

23、每週清洗玩具時剔除破損玩具,防止破損鋒利玩具戳傷幼兒。

24、園內班內在幼兒活動之處不得隨便牽拉繩子。

六、防食物中毒

25、不購買變質、腐爛的食品,不購買熟食葷菜,不做涼拌菜,幼兒不吃隔夜食品,豆漿要煮開。

26、嚴格保管幼兒食品,加強廚房和食品倉庫的保管,非有關人員不得入內,廚房內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廚房上鎖。

七、防藥物事故

27、藥品放置高處,並由專人負責,內服藥、外用藥分開擺放,定期處理過期藥品,分芡動兒藥品時覈對班級、覈對姓名、覈對劑量、覈對用法。滅蚊滅鼠時周密安排,確保幼兒不接觸滅蟲藥。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1

一、幼兒園值班及巡視制度

(一)行政值班  

值日行政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全園(包括一、二、三樓),及時排查安全隱患,並做好記錄。

(二)保安值班:

1、每天早上關閉防盜報警系統,開好樓道防盜門。

2、每天按幼兒園作息要求定時開啓或關閉學校大門。

3、每天早、晚入園和放學時段,要衣冠整齊站在定點值勤崗上值班;其它時間在門衛辦公室值班,並注意觀看校園監視系統。

4、外來人員來訪一律登記後方可放行。

5、上課期間,幼兒家長來園需與班上教師聯繫確認方可行。

(三)校園巡視:

1、白天觀看校園監視系統,並定時外出巡視。

2、晚上保安值班至少2人,從教師離校後,關閉校門,開始第一次巡視校園,並做好關閉樓道路燈、防盜門、路燈,開啓報警系統。

3、保安要定時和不定時地交替巡視校園,特別是食堂、電腦主機房及重點部位,並做好書面記錄,巡視時要帶好保安設備,發現情況及時報警。

二、幼兒園班級安全管理制度

△接送安全:

1.早上接到孩子後,留意觀察孩子的情況,注意孩子情緒、精神狀態等;

2.早上交接班、戶外活動回來後一定要清點人數;

3.對於生病的孩子給予特別照顧,觀察病情有否變化;

4.放學時,三位老師安排好工作,保證有兩人站活動室門口與家長交流,一人組織孩子;

5.老師要把孩子親自交到家長手中,非接送時間接送要填寫登記表,陌生人要看接送卡或及時向家長和幼兒瞭解情況,確認安全後才接孩子;

6.老師要等孩子差不多接完後,纔可進行教室的清潔工作。

7.離園前要關好水龍頭,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8.教育孩子不單獨離開幼兒園。

△飲食安全:

1.廚房人員送食物來時要注意組織好孩子,不讓孩子靠近熱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車底層;

2.注意食物的熱度(特別是流質食物),不能把太熱的食物分給孩子;

3.分食物時老師必須戴口罩;

4.提醒孩子吃的時候留意骨頭;

5.幼兒剩餘食物不留班上,以免保管不當引起安全事故;

6.不發放不新鮮、過期或變質的食物給幼兒。

7.除幼兒園和孩子自帶的的食品外不隨意給食物給幼兒吃。

△戶外活動的安全:

1.在教室裏要提醒孩子外出時要跟着老師,不能亂跑,不能單獨離開集體;

2.上下樓梯先交代要求,不追趕打鬧,拉扯、推人等,靠右側行走;

3.戶外活動前後必須清點人數;

4.活動前先檢查場地、器材是否安全;

5.交代場地的規則與安全要求;

6.全部幼兒在老師視線範圍內活動,老師不做與孩子活動無關的事或聊天;

7.老師要考慮體育課的器材擺設是否有安全隱患,充分利用運動場地;

8.戶外活動時要關注生病和表現異常的孩子。

△室內環境:

1.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亂跑;

2.喝水時要排隊,不能推擠,保證水溫不超過70℃;

3.不玩教室裏的電器開關;

4.小朋友上廁所時,要有老師在裏面監護安全;

5.教室裏的地面要保持乾爽;

6.不能讓孩子玩老師的鋼琴,以免琴蓋掉下壓傷孩子的手;

7.對建構區積木的使用提出明確的要求,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8.將安全教育滲透到一日活動中,不同年齡段對孩子安全教育的內容不同;

9.老師在設計活動時將安全因素考慮進去;

10.老師帶班嚴禁聊天或做無關工作的事情,更不許擅自離崗;

11.發現有生病孩子及時送醫務室或用內線電話通知醫生;

12.使用釘書機、鉛筆和剪刀時注意安全,注意細小牙籤、豆子等東西存在的安全隱患。

13.任何時候只要全班孩子在一起都要有兩位老師在崗,有問題要充分利用內線電話;

14.保證班級活動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15.孩子的藥和老師的藥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藥吃,孩子吃藥在成人陪護下,認真核對;

16.清潔消毒用品不隨擺放,放在規定的櫃子內;

17.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或上報

△午睡值班

1.午睡前後清點人數;

2.老師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擁擠;

3.留意生病的孩子,注意觀察孩子的睡姿、臉色;

4.對咳嗽的孩子要隔開睡;

5.老師要巡視全場,看到每位孩子,及時爲孩子們蓋好被子,檢查孩子有無異常;

6.中午值班老師嚴禁午睡。

△消防安全:

1.三位老師會使用滅火器,懂得消防應急示意圖,安全出口;

2.外出活動或離園時能及時關好水電;

3.發生火災時能清楚自己的職責,安全組織孩子們遠離危險,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4.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5.電線、電插遠離孩子,不留安全隱患。

當出現各種安全事故時,幼兒園啓動應急預案,三位老師按照預案安排開展工作,救治受傷的孩子和迅速組織孩子們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撫家長。

班上孩子出現小意外時,向家長解析事情的經過,爭取家長諒解,需要往醫院處理的第一時間通知園醫、園長和家長,做好家訪和安撫工作。

三、幼兒園集會、大型活動和社會實踐安全管理制度

1.舉辦各類大型活動(含親子運動會、六一遊園活動、外出實踐活動等),班級要專門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專人負責,方可開展活動。

2.活動前,活動組織者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要及時解決。

3.活動前向教職員工、幼兒及家長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講解、分析,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4.學校集會、做操由各班教師負責統一指揮,以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5.學校集會、做操等大型活動以班爲單位。上下樓梯時學生走指定樓梯並靠右行走,不要擁擠,不得催促幼兒快跑。當班教師組織幼兒分左右樓梯上下樓,相應樓層有指定教師負責疏散管理,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出入會場有序,到達活動場所,由班主任組織學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隊,防止學生亂跑,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6.親子運動會和親子游園活動過程中應強調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學生搬凳子上樓至集合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

7.加強對帶隊教職員工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加強管理。活動過程中要求帶隊教職員工始終跟隨幼兒,不得放任幼兒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2

爲保證幼兒園正常活動秩序,保障我園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並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本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年級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樣化安全教育活動;每班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交派出所,一份園內留存,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幹部24小時值班、專職保衛護校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活動的管理,保證園內活動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園內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情況,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教育局。

7、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兒園對各室安裝防盜門窗,並安裝視頻監控。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3

一、管理範圍

1、上級主管部門按照預算計劃下撥的經費。

2、固定資產,包括房屋、設備及其它使用價值在一年以上的物資。

3、預算外收入。

4、學雜費收入和其它社會資助的辦學經費。

5、代辦費、伙食費及其它代辦經費。

二、預算管理

1、幼兒園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並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幼兒園須嚴格執行批准的預算計劃,堅持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後逐級上報。

3、幼兒園的銀行存款帳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准。任何部門不得私設“小金庫”。

4、幼兒園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報。並在園務公開欄內公開。

三、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幼兒園爲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及經營服務性收入能夠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幼兒園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規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坐支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幼兒園的一切收費行爲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4

一、教師認真堅持一看、二摸、三問、四查的要求進行晨檢工作,如有需服藥的幼兒,請家長在晨檢記錄本上填寫病因、藥名、服用方法、劑量等並放到專用的藥合內,簽字並留下有效聯繫方式。

二、教師應與家長確定幼兒服用的藥物不會出現異常,如有散裝的藥品應打開觀察藥的'顏色有無潮解、變色等現象。

三、幼兒園保教人員應向家長明確本班教師只負責需服藥幼兒園連續三天的鞏固性藥物。

四、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吃藥時仔細覈對。

五、教師在活動中,應注意觀察帶藥幼兒的健康狀況,出現異常及時與保健醫、家長聯繫。

六、教師按照家長的填寫,在要求時間內給幼兒服藥,並註明“藥已服用過”。

七、教師應記錄服藥幼兒健康狀況,如認爲個別幼兒需要特殊觀察,應在交接本上寫清楚具體情況,提醒晚班教師注意。

八、晚班教師在活動中,應注意觀察服藥幼兒的狀況,並在離園時主動向家長說明幼兒服藥和在園情況。

九、消毒液放在固定、幼兒拿不到的指定處,消毒液瓶上要有明顯標記。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5

(一)園舍、設備、運動器具,場地及防護設備,定人隨時檢查,並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二)兒童使用的一切房間設備構造均應堅固耐用,表面平坦,沒有尖銳的棱角,椅角、桌角等以圓角爲宜,電器的電源插頭高於1。6米,用過隨即拔掉,電線應用暗線,不要暴露在外,使用電源、煤氣、自來水做到及時關閉。發生事故由造事人負責。

(三)加強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工作及幼兒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四)各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幼兒活動時教師應全神貫注地組織幼兒,不做其他事,在遊戲中幼兒不應有與遊戲內容無關鬨鬧現象。

(五)園內的.消毒藥水,幼兒的藥品保健老師統一保管,不與其他物品混放,以免發生意外。

(六)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得丟失幼兒。

(七)離園時教師與保育員分別負責關窗關門。值班教師將幼兒交至家長手中待幼兒全部接走方可離開。

(八)班級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錄音機用完後放固定地方,私物和貴重物品,不要放在班上,下班前收藏保管好。

(九)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負責全園保衛工作,有情況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並向上級彙報。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6

【安全檢查制度】

(一)門衛堅守崗位,對外來人員要詢問,不讓幼兒私自外出。

(二)保健教師晨檢時要注意幼兒神情,認真做好五件事:一問二看三摸四處理五記錄。要檢查幼兒是否帶針類、火柴等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兒藥品,不得給幼兒吃錯藥。

(三)值日教師每天巡視一遍校園,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進行全面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誤留在室內。

(四)每週定期進行環境、設施、設備的安全衛生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每星期各班教師要檢查運動器具一次。如有損壞立即停止使用,儘快進行修理。每學期對櫥櫃桌椅進行修理。

(六)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即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教職工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後勤負責同志進行處理。

【安全保衛制度】

(一)園舍、設備、運動器具,場地及防護設備,定人隨時檢查,並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二)兒童使用的一切房間設備構造均應堅固耐用,表面平坦,沒有尖銳的棱角,椅角、桌角等以圓角爲宜,電器的電源插頭高於1.6米,用過隨即拔掉,電線應用暗線,不要暴露在外,使用電源、煤氣、自來水做到及時關閉。發生事故由造事人負責。

(三)加強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工作及幼兒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四)各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幼兒活動時教師應全神貫注地組織幼兒,不做其他事,在遊戲中幼兒不應有與遊戲內容無關鬨鬧現象。

(五)園內的消毒藥水,幼兒的藥品保健老師統一保管,不與其他物品混放,以免發生意外。

(六)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得丟失幼兒。

(七)離園時教師與保育員分別負責關窗關門。值班教師將幼兒交至家長手中待幼兒全部接走方可離開。

(八)班級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錄音機用完後放固定地方,私物和貴重物品,不要放在班上,下班前收藏保管好。

(九)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負責全園保衛工作,有情況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並向上級彙報。

【幼兒安全制度】

1、加強輔導,早晨來園和離園要有專人負責,接班同志提前五分鐘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點人數,建立離園登記制度。

2、外出看電影及春遊要有明確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乘車過馬路要注意幼兒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3、要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4、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到幼兒園來(如:別針,鈕釦,針尖,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檢時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5、園內煙燻,廚房火種要有專人負責。

6、值夜班同志每天要對全園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誤留在室內。

7、衛生教師負責保管幼兒藥品,內服藥,外用藥要有姓名,有明顯標誌,過期變質的藥品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給幼兒打針必須覈對(姓名,日期,劑量),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8、園長每天要巡視一遍校園,有不安全因素要即使處理,教職工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苗子應及時報告後勤負責同志進行處理,事故後必須寫事故調查報告。幼兒縫針,骨折,扣班級津貼,當月獎金,並作責任事故記錄。扣完當月班級津貼和獎金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9、每學期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要檢查兩次(如玻璃窗,天花板,電源等)防止損壞脫落,造成事故隱患。

10、每學期對櫥櫃進行修理,每星期要檢查運動器具一次,如有損壞立即停止使用盡快進行修理。

11、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準放在地上,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燙傷事故。

12、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即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保教人員安全工作制度】

1、保教人員工作時要堅守崗位,全神貫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對幼兒態度和藹,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3、各種物品應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①消毒液、洗滌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放在相應的櫥櫃裏。

②教師教學用的剪刀、大頭針等危險用品應放在幼兒夠不着的地方,用後及時收起來。

③較燙的食物(如豆漿、湯、麪湯、稀飯等)應放在幼兒不能觸及處。天熱時,食物溫度適合後在進班。

4、幼兒玩體積小、銳利、帶毒性的玩具及物品;自然角不帶刺的植物;角色遊戲區不用玻璃製品;角色區幼兒自帶的各種瓶罐要清洗乾淨,確保清潔安全無污染。

5、進餐時保持安靜,不催促、硬塞;哭鬧、咳嗽時勿餵食。分菜時應注意不要將有骨頭或帶刺的食品與其他菜混放在一起。散步不做劇烈運動。

6、午睡前應檢查幼兒口中有無含留食物,值班人員應加強幼兒午睡巡視,及時發現幼兒異常情況。

7、教師不允許幼兒端飯鍋湯桶及碗筐,不允許幼兒進入夥房、開水房、洗衣房。

8、幼兒上下樓梯儘量靠右走外出排隊時,前後要有了事,保教人員應隨時監護幼兒,不能自顧聊天,不顧幼兒安全。

9、保教人員不攜帶私人危險物品進班,個人裝飾簡單,不佩帶長耳環、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

10、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清點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下班後要關好門窗,拔下電源插頭,關好水龍頭。

【專用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爲加強各專用室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避免火災對文印、檔案和財產的危害,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我園專用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專用室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

二、嚴禁攜帶危險品入室;嚴禁在文檔室、圖書室和儲存紙張、物品的倉庫內使用明火與吸菸。

三、嚴格按照電器操作規程操作,正確使用、保養好各種電器。上班(或開機操作)時間,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下班(離崗)前,應切斷或關閉電器電源。如發現電器電源、供電線路、各類電器設備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切斷電源,及時上報,由會計室請專業電工和電器維修人員維修,不得帶“病”使用。

四、油印廢紙、檔案資料及易燃物品,不得放於電器、電線附近,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滅火器應固定在便於取用的位置,定期檢查、保持完好。各專用室工作人員應掌握消防栓的操作與滅火器的使用,一旦出現火警,應立即採取滅火措施。

【幼兒臥室安全管理制度】

1.臥室要空氣流通、寬鬆,不陰暗潮溼,安全無噪音。

2.爲幼兒合適的睡牀、被褥、枕頭。

3.中大班幼兒上牀後自己攤好被子,小班幼兒由教師事先攤好被子,不用被子矇頭,各種姿勢都可以。

4.對睡高低牀的幼兒要注意安全,離窗戶的牀頭尤其要注意安裝欄杆,防止幼兒墜落。吊扇下不擺放高低牀。靠牆的牀附近不能有電源插座或開關。

5.幼兒起牀後,保教人員要檢查幼兒是否穿戴整齊,觀察幼兒的精神、情緒、面色等是否有異常。

6.保育員負責整理牀鋪、卷好窗簾、開窗通風。

7.對睡眠中發生的異常情況,如發熱、哮喘、流鼻血等要及時通知保健教師。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7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等主輔食品必須定點採購。

二、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各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採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採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並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採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採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衛生許可證》複印件。

2、採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採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並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採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採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及存放場所(櫥櫃)有明顯的標記。

六、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七、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8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爲保障幼兒園安全,爲幼兒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具體內容如下:

1、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

2、藥物必須妥善保管,並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有專人負責。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爲幼兒服務的思想,把做好預防事故工作,提到高度來認識。

5、保證園所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3、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所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在教育活動中去。

6、稀飯、菜湯、開水等要進行降溫才能給幼兒食用,且要放在安全地方。

7、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8、每天幼兒入園,值班人員要做到心中有數,中午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不認識的人來接孩子,一律不允許把孩子放走,凡接孩子的,除了孩子的父母,必須是工作人員熟悉的孩子的直系親屬和同事,其它人員來接幼兒,工作人員有權拒絕。

9、滅火器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並學會使用,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10、嚴格現金管理,收費後及時送往銀行,保險櫃裏不得超過人民幣貳佰元,發薪日期要有兩人以上去領取現金。

11、進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電扇,錄音機,拉電閘,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12、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安全生活,出現情況及時彙報,不得延誤,並嚴格遵守幼兒接送制度。

13、園內出現各種事故,都要進行分析,做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19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爲入園時間,9點後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週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爲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託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說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說明並簽名寫好日期後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爲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衛要求: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於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後要求:爲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後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爲了規範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20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爲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衛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覈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鉤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21

我園爲了加強幼兒園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以下登記制度:

一、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繫,確認後,經園長同意,在園長辦公室接待。

二、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園長聯繫,經園長同意後,方可入園。

三、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四、家長如遇特殊情況中途接孩子,必須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確認,填寫好登記表,由教師將幼兒領到園門口,並做好籤字工作。

五、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園長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22

一、班主任要根據學校不同時期的作息時間變動,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通過學生本人或家訪、電訪、來訪等方式,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二、班主任要嚴格考勤制度,若發生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班主任要儘快和其監護人取得聯繫,如果聯繫不上其監護人,或事態嚴重,必須向教導處報告。

三、班主任在平時的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身體和心理出現異常狀況等關學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時告知其監護人的同時,必須上報教導處。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級中是否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如果有,要及時告知教導處,並和其監護人取得聯繫,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對這些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一些不適合這些學生參加的活動,班主任要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可私下告知他們可以不參加,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五、班級如果發生了學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幼兒園有關處室報告,不得隱瞞、謊報、漏報,以保證學校在第一時間內,集中力量進行救助,學校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處理事故,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安全上下學制度 篇23

爲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採購,加工腐爛、變質、黴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採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於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鹼、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髮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採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範,並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竈、煤氣爐竈、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櫃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菸。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櫃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後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竈操作人員在烹製、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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