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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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與範圍

環保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篇)

本制度規定了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要求及內容。其目的是爲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掌握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事故隱患的技能,確保企業生產活動有序進行。

本制度適用於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教育的領導工作

2.2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實施及宣傳工作,並對各部門安全、環保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2.3設備安全課負責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4管理部負責新進廠員工的安全、環保教育組織工作。

3術語和定義

3.1三級安全、環保教育

指對新進廠公司員工及工傷傷愈後重新上崗員工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4管理內容

4.1中層幹部教育

4.1.1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術,有關行業的專業管理知識;

c)本職安全生產負責制,主要是在“三同時”、“五同時”中實現安全、環保的技術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

d)安全、環保事故防範、應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e)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經濟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組長教育

4.2.1班組長教育由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進行,採取授課或答卷的形式。

設備安全課、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

4.2.2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和規範;

b)安全、環保的技術常識;

c)崗位危險源、危害因素、環境因素控制要點等;

d)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

e)本崗位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線路;

f)相關事故案例等。

4.2.3班組長教育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4.2.4目標值爲100%。

4.3新進廠員工安全、環保三級教育

4.3.1對新進廠的員工(含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都要進行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員工入廠後到生產科領取《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員、各部門、班組分別負責進行相應內容的安全、環保教育,經考覈合格,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並簽字認可後,並將《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員存檔,方可辦理上崗手續,辦理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手續。未經安全、環保三級教育或教育後考覈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4.3.2安全、環保三級教育的內容:

a)公司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基本知識;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公司安全、環保工作的一般狀況;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發生事故後應如何自救、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有關事故案例等。

b)部門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環保工作狀況;本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生產規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緊急情況下的處置和疏散;有關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班組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危害因素的種類、工作地點的環境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路線;事故案例等。

4.3.3新員工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4.3.4目標值爲100%。

4.4變換工種和“四新”教育

4.4.1員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包括調整工作崗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JHAJ008),我公司負責組織變換工種教育,並報安技員備案。一般工種變爲特殊工種,則由生產科組織,並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門培訓,經考覈合格發證後,方可上崗,享受相應的勞保待遇。轉爲從事有害工種作業人員,具體按Q/PG G19G.014-20xx《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4.2變換工種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b)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c)新崗位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該崗位發生的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4.4.3採用“四新”作業時,由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教育,以答卷或實際操作的形式進行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實際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a)“四新”的基礎知識;

b)“四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c)採用“四新”後的操作方法;

d)作業人員避免事故的發生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e)採用“四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

f)安全、環保的有關要求。

4.4.5目標值爲100%。

4.5復工教育

4.5.1員工因病假、事假、產假等離開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組織對其進行分廠(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工傷傷愈重新上崗,需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同“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並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標值爲100%。

4.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複訓教育

4.6.1安技員負責配合集團設備安全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複訓、考覈發證。

4.6.2目標值爲100%。

4.7全員教育

4.7.1集團公司採用電化教育或統一答卷等方式進行,教育週期爲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答卷,並統計建檔,將教育效果評價結果報安技員。

4.7.3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新政策、新知識、新技術;

b)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

c)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標值爲80%。

4.8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教育

4.8.1除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業培訓外,由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公司內部培訓。

4.8.2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範和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以及技術、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識,有關行業管理的經驗;

c)傷亡事故、職業病、污染事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d)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e)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

f)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g)本企業職業危害作業點的分佈、危害程度,並根據其理化特性應採取的防護技術、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2學時。

4.8.4目標值爲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員工三級教育由管理部會同安技員進行,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憑此卡領取個人勞保用品,該卡片由安技員存檔。

4.9.2安技員、管理部、公司工會應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環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簡報、黑板報、播放錄像等,不斷提高員工的認識。

4.9.3安技員、綜合科應配合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定期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和發證工作。做到特種工作人員持證100%,未經考覈培訓人員,不準從事特種工作。

4.9.4在採用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時,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負責及時對有關員工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崗位教育。

4.9.5安技員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環保培訓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4.9.6安技員負責建立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檔案,新員工三級教育檔案要長期保存,其他教育檔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關文件

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規範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

6記錄(表格)

JHAJ006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通知單

JHAJ007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

JHAJ009復工安全教育卡

環保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總則

1.1爲貫徹《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落實“安全清潔生產、綜合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加強公司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避免安全環保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1.3公司應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清潔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環保責任制度,確保安全清潔生產。

1.4公司安全環保工作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落實企業法人或委託代理人對安全清潔生產全面負責的責任制,公司主管領導負責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

1.5公司安全環保管理辦公室(簡稱“安環辦”)負責安全清潔生產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1.6公司各級領導應加強對安全清潔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公司各級安全環保管理組織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清潔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安環辦在安全清潔生產監督管理中對存在和發現的重大安全環保問題應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1.7安環辦依照本制度對公司安全清潔生產工作實施全面綜合監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專兼職安全環保員對責任區域內的安全清潔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領導依照本制度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清潔生產工作實施部門和崗位監督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採取措施。

1.8安環辦按照保障安全清潔生產的要求,監督相關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置和發放,及時購買保障安全清潔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並確保貫徹執行。

1.9公司實行安全環保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追究安全環保事故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1.10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工藝技術研究和先進管理手段的推廣應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潔生產技術管理水平。

2、安全清潔生產責任制

2.1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應具備本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清潔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清潔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2公司法人或委託代理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並由公司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2.2.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清潔生產責任制;

2.2.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2.2.3保證公司安全清潔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2.2.4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清潔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公司安全環保事故隱患;

2.2.5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3公司主管領導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其分管部門的安全清潔生產工作實施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2.3.1安全清潔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3.2安全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2.3.3提出保證分管部門安全清潔生產投入的有效建議;

2.3.4督促檢查分管部門的安全清潔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環保事故隱患;

2.3.5組織制定並實施分管部門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3.6如實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分管部門的安全環保事故。

2.4安環辦關於安全清潔生產方面的職責

2.4.1負責安全清潔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安全清潔生產的自覺性,落實公司安全清潔生產責任制;

2.4.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制訂公司安全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督檢查安全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情況,對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潔生產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採取糾正或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公司生產環保事故;

2.4.3提出保證安環辦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安全清潔生產投入的有效性和適宜性建議,報企管部審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2.4.4督促檢查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潔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環保事故隱患,實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4.5及時並如實向公司領導和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公司安全環保事故;

2.4.6負責建立、修訂和保存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特種作業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2.4.7配合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對指出的安全環保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將結果報告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

2.4.8保護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協助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2.4.9實施對各分、子公司與公司對外出租房屋、出租場地和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負責與各分、子公司簽訂《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與各租戶和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書》的工作;

2.4.10每月定期、節假日及惡劣氣象條件期間對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潔生產進行全面巡視檢查,發現問題並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環保隱患報公司主管領導並採取應急措施;

2.4.11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清潔生產方面的設計方案和最終驗收的申報工作,並對施工過程的安全清潔生產負有監督責任;

2.4.12負責公司及相關分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辦理和年審;

2.4.13負責對新進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監督實施工作;

2.4.14建立安全清潔生產檢查及處理情況檔案。

2.5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潔生產方面的管理職責

2.5.1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清潔生產法規和相關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規程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安全清潔生產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安全清潔生產責任制。

2.5.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情況,對本部門的安全清潔生產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糾正或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本部門安全環保事故,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安環辦和公司主管領導處理。

2.5.3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安全清潔生產管理同計劃、同佈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時”。建設項目中安全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2.5.4提出保證部門實施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性和適宜性建議,報安環辦彙總,企業管理部審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2.5.5督促檢查本部門的安全清潔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環保事故隱患,配合安環辦實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5.6及時並如實向安環辦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安全環保事故。

2.5.7申報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參加由安環辦組織的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2.5.8配合安環辦和安全環保部門到本單位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對提出的安全環保隱患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將結果報告安環辦。

2.5.9保護本部門生產經營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並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協助安環辦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2.5.10配合安環辦對本部門的安全清潔生產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環保隱患由安環辦負責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

2.5.11配合安環辦實施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安全環保培訓工作。

2.5.12確保本部門作業管理、過程控制、工藝流程、物料流轉、工位器具、搬運設備與裝置等物流的運行處於受控狀態,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有序,實現文明生產。杜絕在生產經營全過程可能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刺激性氣體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內外部投訴,嚴禁未經處理偷排、丟棄廢水、廢物。

2.6直接主管在安全清潔生產方面的管理職責

2.6.1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清潔生產的律法規和公司制度、規程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安全清潔生產的自覺性。

2.6.2貫徹執行國家以及公司安全清潔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監督檢查各崗位落實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糾正或預防措施,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直接上級或安環辦。

2.6.3提出保證各崗位實施安全清潔生產投入的'有效性和適宜性建議,報直接上級和安環辦審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2.6.4配合安環辦實施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6.5及時並如實向直接上級和安環辦報告本部門安全環保事故。

2.6.6禁止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6.7配合安環辦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到各崗位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對指出的安全環保隱患和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將結果報告直接上級。

2.6.8保護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現場,並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協助安環辦、安全環保部門進行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2.6.9配合安環辦實施對新進員工上崗前的安全環保培訓工作,並將各項教育培訓情況填寫在《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紀錄》卡上。

2.6.10確保生產作業現場整潔、有序,實現文明生產。防止污染物泄漏,嚴禁未達標處理排放廢水、廢氣、廢渣等環境有害物。

2.7公司按法律規定應當具備的安全清潔生產條件投資經營,由安環辦提出年度投入預算草案,報企業管理部審覈,並納入公司預算,予以保證。

2.8公司各級領導及安全環保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所從事的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環保知識與管理能力。

2.9公司對接觸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的教育培訓;對接觸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員應安排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環保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爲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護財產和環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倉庫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倉庫

負責制定物資、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3.2綜合部

負責監督檢查。

4管理要求或規範

4.1倉庫管理

a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非倉庫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

b倉庫內嚴禁吸菸和帶入火種;物資出入庫必須嚴格執行出入規定,做到賬、物一致,並按規定存放,輕拿輕放,防止碰撞與跌落。

c貴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規定要求管理。

d倉庫鑰匙專人保管,下班離開倉庫前必須關斷電源並關好門窗。

e倉庫內設置防盜報警和消防設施、器材。

f貫徹“預防爲主”方針,倉庫管理人員應該隨時檢查庫房內空調、電器、貨物有無異常現象,發現情況及時報告處理。

4.2化學危險品管理

a化學危險品必須設置專用倉庫,專人管理,專人記賬,並做到賬物相符。

b化學危險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專業安全管理知識、職業安全和應急救護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持證上崗。

c化學危險品的必須清晰,無標識和標識不清晰的化學品嚴禁使用。

d嚴禁向私人提供化學危險品,防止國家財產、職工人身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化學危險品倉庫應每隔6個月進行盤庫,清點數量,覈對賬目。

f化學危險品倉庫設置應符合防盜、防火安全要求,設置明顯標誌。同時根據化學品的特性,設置通風、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設施。每6個月對安全設施的可靠性檢驗一次。

g化學危險品領用必須由所在部門使用人開具領料單,部門領導簽字批准,倉庫保管員按單發料,並嚴格登記手續。保管員必須隨時覈對庫存量。

4.3化學危險品的儲存

a化學危險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嚴禁將物理性質相牴觸、滅火方式不同的化學品同庫混放。

b生產場地存放化學危險品最大量應不大於當班使用量;廢棄的化學品必須定點存放,統一處理。

c廢棄的化學品由綜合部委託有資質的環保單位統一回收。

4.4化學危險品的使用

a化學危險品使用操作人員,必須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防止人身傷害、火災、爆炸、泄漏等事件發生。

b嚴禁未經操作培訓人員同意,擅自動用化學危險品。

c化學危險品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異常情況,必須立即處置並報告。

環保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防治污染,保護環境”的安全、環保方針,根據國家建築行業有關法規,明確公司各項目部的安全、環保責任、義務,確保施工安全,經公司會議決定各個項目部必須遵守下列規章制度:

1、 公司各項目部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集團關於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關於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的法規、條例和規定。

2、 公司各項目部都應有安全、環保管理組織機構,包括主抓安全、環保的領導,各級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環保管理人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環保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覈制度及各級安全、環保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環保檢查制度,安全、環保教育制度等。

3、 公司各項目部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工程項目由項目部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分包範圍內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項目部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環保要求施工。

4、 公司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環保法規及安全、環保知識教育,增強員工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環保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及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5、 施工前,公司應對項目部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項目部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環保教育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等規章制度及要求;項目部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 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派專人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工作;項目部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規定。做好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 項目部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公司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項目部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

8、

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項目部自理,項目部應督促

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涉及公司企業形象標識的勞保用品,由項目部統一購買,並統一形象標識,費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9、 項目部應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項目部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0、 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項目部應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 項目部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項目部自備。項目部應保證設備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環保要求,並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事故,由項目部負責。

12、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經具有資格的培訓部門培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驗證;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項目所在地有關特種作業考覈部門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如果因爲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相關責任人要負主要責任。

13、 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4、 項目部在使用電氣設備時,應在使用前進行檢測,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

15、 堅持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項目部不得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 項目部在施工中,應注意對地下管線、防空洞及高壓架空線路等的

保護。項目部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等應向施工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17、 項目部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損、環境等重大事故(包括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項目部應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關於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廿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項目所在地安全、環保主管單位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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