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紀、維權——寒假法制教育講座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W

一、安全第一,警鐘長鳴

安全、法紀、維權——寒假法制教育講座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始終要把安全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

1、車禍猛於虎

案例一:從去年以來,江蘇連續發生幾起惡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禮嘉車禍造成一對夫妻和一個胎兒死亡;南京車禍造成五人死亡6人受傷;最近慄陽一人死亡兩人重傷。1月19日晚9點半左右,金壇四中夜自修結束,四名高一男生走出校門,步行上街吃夜宵,被一輛疾駛而來的小轎車撞倒,目前有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兩人重傷,生命也處於垂危狀態。據媒體報道,開小轎車的駕駛員屬於嚴重醉酒駕車。

以上這些血淋淋的事實給我們在場的每一位老師和同學敲響了警鐘:生命是脆弱的,我們要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珍視生命。只有做到“安全意識常記心頭,居安思危人人重視”,纔會避免悲劇的發生。鑑於此,我們要求每一位同學在假期裏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無證駕車,不闖紅燈,不喝酒行車,不戴耳機騎車;不在公路上閒逛,即使在公路上步行,也要注意來往車輛。

假如你和家人一起駕車外出,要監督駕駛員:一是不酒後駕車;二是不無證駕車;三是不超速行駛;四是不闖紅燈;五是不追尾,要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六是在高速公路上拋錨,要把車移至邊上臨時停車道,在車後50——100米處擺上紅色警示標誌,車裏所有人員不能留在車裏。

要提防五種“馬路殺手”:喝酒駕車、疲勞駕車、行車避讓、病車上路、新手駕車。

請各位千萬牢記:安全隱患就像影子,時時刻刻跟在人的身後,稍不留意,就要出現意外,嚴重的要危及生命。所以,我們要時時留心,處處防範。

2、火災奪人命

案例二:大約十年前,我校國中部有一個姓姜的同學,放學回家後,該同學點着蠟燭去察看一個存放在家裏的裝有液體的塑料桶時,突然從桶裏竄出火苗,直撲這個同學的臉上,把該同學的臉部嚴重燒傷。經過醫院搶救,保住了生命,臉上燒傷部分經過植皮後也痊癒,但是,他的臉被這場意想不到的大火毀了容,非常難看,慘不忍睹。

據統計,全世界平均每天要發生火災1萬多起,數百人喪生火災。而絕大部分火災都是都發生在冬季。爲此,國家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要求人們增強防火意識,掌握防火知識和技能,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消防部門設立了119火警報警電話。

我們在家裏,要特別注意三方面的防火:

一是液化氣爐竈的防火:使用液化氣時,必須有人在場看管;不使用時,必須關閉總閥門;要定期檢查塑料軟管,防止老化漏氣。當發現液化氣泄漏,要保持鎮靜,不能打電話,因爲按鍵發出的微弱火花會引爆液化氣;而要先關閉閥門,然後輕輕打開所有的門窗,再迅速離開現場報案。

二是電視機的防火:電視機的正常使用壽命是8——XX年,隨着電視機原部件的老化,由於使用時間過長或者使用不當,會造成自燃。這個時候應當先切斷電源,然後使用泡沫滅火器對電視機噴射,千萬不能用水澆火。如果用水澆,因顯像管等零件熱脹冷縮,會導致爆炸,炸傷在場的人員。

三、電熱毯、取暖器等家用電器的火災:電熱毯不能整夜使用,在睡覺前使用,上牀後要立即關閉;取暖器要放在房間中央,不能靠近牀、沙發、衣櫃等物,上面不能覆蓋任何物件。

當火災發生時,我們應當如何自救呢?注意一下四點:

首先,報警:撥打119火警電話,講清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着火物資,火勢大小等情況。

其次,選擇與火源相反的通道脫離險地。遇到濃煙,要放低身體或者爬行,千萬不能直立行走,以免被濃煙窒息。

再次,如果火勢兇猛,應當把身上衣服用水澆溼,或者用打溼的毛巾、衣服、被單等披上身上、捂住鼻子快速衝出火場;或者從房屋的窗口、陽臺、自來水管等處逃生,一般樓層高的,不宜跳窗。

第四,若逃生通道全被大火切斷,則應該退居室內,關閉門窗,並向門窗上澆水,同時向室外發出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二、遵紀守法,做個守法公民

孟德斯鳩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一個人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不自由了。遵紀守法,無尚光榮;違紀違法,無比可恥。

1、關於違紀、違法、犯罪的界限

(1)違紀行爲: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違反《禮嘉中學一日常規》、《禮嘉中學課間行爲“十不準” 》等校紀校規。

(2)違法行爲:違反《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國旗法》等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

(3) 犯罪行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具有三個基本特徵:第一,危害社會;第二,違反刑法;第三,應受刑罰處罰。

2、法律所禁止的不良行爲和嚴重不良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爲和嚴重不良行爲是這部法律所禁止的行爲,如果某同學發生這些行爲,就是是屬於違法行爲: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爲: ①曠課、夜不歸宿;②攜帶管制刀具; ③打架鬥毆、辱罵他人;④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⑤偷竊、故意毀壞財物;⑥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⑦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⑧進入法律、法現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包括營業性網吧); ⑨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爲。

b.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爲:“嚴重不良行爲”,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爲: ①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 ②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③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④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 ⑤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⑥多次偷竊;⑦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爲。

3、青少年學生重點應注意的問題:

一是遠離各種營業性網吧和非法開辦的網吧。

案例三:XX年6月16日,兩個不滿15歲的少年由於對網吧老闆不滿,在凌晨放火,導致北京藍極速網吧火災,25人燒死,12人燒傷,半數以上的人是學生。

網吧是社會閒雜人員的集散地,也是外地流竄犯的落腳點。據報道,自從有了網吧以來,在網吧裏被打、被騙、被殺,以及網吧火災被燒死的人不計其數。北京藍極速縱火案就是一個恐怖的例子。聽了這起觸目驚心的案例,我想,喜歡到網吧上網的同學應該感到震驚了。

二是嚴禁利用手機、互聯網辱罵、惡意攻擊他人,散佈虛假信息。

案例四:《揚子晚報》報道:《道聽途說銀行被劫600萬, 常州一女網上傳謠言被抓》。元月26日11時許,常州市百丈派出所民警網上巡查發現,一網民在常州某論壇發帖說:“聽說百丈的農業銀行被搶走600萬元,特警都來了,抓了1個嫌犯,但有4個嫌犯逃走了……”當時有70餘人跟帖,點擊率達3000多次。

百丈派出所立即進行覈查,發現這一帖子中涉及銀行劫案一事純屬謠言。考慮到臨近年底,此謠言一旦大範圍傳播,必定會引起社會恐慌,爲消除羣衆的恐懼心裏,百丈所立即啓動重大輿情導控預案,一方面跟帖澄清事實,一方面向上級彙報,調查此案。

經偵查,該網民姓韓,女,24歲,常州新北區龍虎塘人。當日下午6時許,韓某被抓獲歸案。經警方審查,韓某交代,自己平時經常在論壇上跟帖發帖閒聊,當日上午她在單位門口聽到一過路人隨口說了此事,於是就在網上散佈此事,現在對此做法後悔莫及。目前,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手機、互聯網雖然是虛擬空間,但同樣要遵守有關國家在互聯網上發帖的有關要求。有的人以爲用自己的手機、或者在自己家裏發一些虛假的、不健康的、甚至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辱罵他人、侮辱他人人格的信息,別人不知道,這完全是一種錯誤觀念。要知道,任何電腦都有ip地址,你的手機號碼人家也知道是誰的。誰發出去的信息,誰負責;如果造成對他人或者社會的危害,發信息者同樣需要承擔民事或者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那種故意捏造事實、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辱罵他人,情節嚴重的,就構成誹謗罪,將承擔法律責任。

有些同學,把老師的名字變成順口溜,甚至寫一些辱罵老師的語言,散佈在同學的手機上或者網絡上。或者寫小紙條辱罵他人。有這樣行爲的同學,奉勸你趕快停止這樣的錯誤行爲,千萬不要在懸崖的邊緣越走越近,一旦觸犯了法律這條紅線,當法警找上門的時候,你就沒有了退路。

三是遠離色情、賭博、毒品等場所和物品。

不閱讀色情的書籍、影視片、視頻等,不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不準接觸鴉片、嗎啡、可卡因、海洛因、罌粟植物、搖頭丸、冰毒等任何形式的毒品。拒絕與涉毒嫌疑人員來往。拒絕因好奇心理品嚐各種毒品。這些都是精神毒品,會嚴重腐蝕青少年的思想和靈魂。許多違法犯罪分子,都是由於接觸了黃、賭、毒以後,思想墮落,從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四是禁止尋釁滋事、打架鬥毆。

案例五:這是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一天晚上,我在辦公室值班,有兩個穿便衣小夥子來到我辦公室,自稱是湖塘派出所民警,同時出示了證件,說是湖塘發生了一起打架鬥毆致人死亡的案件,可能與兩個同學有關,要把兩個學生帶到派出所去詢問。他們之所以穿便衣,是爲了不驚動他人。當時我句對民警講,瞭解情況可以,但是,不能帶走,因爲,作爲學校,我們有責任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當然,也有義務協助民警做好調查工作。於是,在我的說服下,民警沒有把學生帶走,而是在我辦公室瞭解、詢問情況。最後,瞭解下來,這兩個同學以前與這起社會不良人士有過來往,特別是在網吧裏經常碰頭,也有過一些矛盾。不過他們沒有參與這次打架鬥毆事件,從而避免了一起惡性鬥毆事件。

交友要交益友,不交損友,更不能與社會上閒散人員、不良人士交往,特別是不能與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人士交往。一旦涉黑,就會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不但危及自身生命安全,還要連累父母親等家庭成員、親朋好友。如果個別同學有這種情況,今天希望你趕快懸崖勒馬,防止走向深淵。

五是禁止偷竊和敲詐他人財物。

案例六:元月21日,我在武進區政府參加讀書活動表彰大會。學校小店裏的徐老闆打來電話,向我彙報說抓到一個在小店裏偷東西的學生,準備扭送派出所。然後我說:先由學校政教處協助處理,看其認識態度和表現,如果態度不端正,再送派出所也不遲。

現在,各單位商店爲防止偷竊、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爲的發生,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都加強了人防、技防技術,保安人員、攝像頭到處都是,一旦有人作案,總會留下蛛絲馬跡,公安人員很快就會破案。所以,有的同學不要存在僥倖心理,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想去拿,俗話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三,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方面,指青少年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的學習,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爲和違法犯罪行爲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青少年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青少年學生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

實踐證明青少年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青少年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範,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爲的引誘。

2、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青少年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

3、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青少年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青少年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當遭受暴力侵害的時候,能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犯罪行爲的隨意侵害。

目前,特別要提防被騙、被拐賣、被綁架;陷入中獎騙局和非法傳銷的陷阱。

4、加強青少年學生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爲侵害的時候,要記住兩點:

第一、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爲侵害爲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要急中生智,而不要魯莽行事。

第二、要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校、家庭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不要盲目行事。有些學生被同學毆打後並不是向家長或學校彙報,而是自作主張到外面找人來報復,這種以違法的手段來維權的做法是萬萬行不通的。

最後,希望同學們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真正做到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謝謝大家。

XX年1月31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