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制度(精選1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7W

缺陷管理制度 篇1

爲加強設備可靠性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細則。

缺陷管理制度(精選14篇)

一、設備缺陷的定義範圍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影響機組正常運行的各種異常情況,如振動、摩擦、卡澀、過熱變形、變音、泄漏、不準、失靈、事故跳閘、無法啓動等,以及由於設備異常引起的參數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類

1、一類缺陷:指必須停止機組運行的缺陷或者必須停止機組運行才能處理的缺陷。

2、二類缺陷:指在機組運行狀態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將影響機組安全穩定運行或機組降出力運行才能處理的缺陷。

3、三類缺陷:是指不影響機組的安全穩定運行,而在機組運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記錄

1、單元控制室設汽機專業、鍋爐專業、熱工專業缺陷記錄本;網控設電氣專業缺陷記錄本;化學淨水室設化學檢修、熱工專業缺陷記錄本;除灰23米設鍋爐專業、電氣專業、熱工專業缺陷記錄本;啓動爐設汽機專業、鍋爐專業、電氣專業、熱工專業缺陷記錄本。

2、單元控制室設《可靠性管理考覈記錄》,由值長負責記錄。

3、缺陷的記錄由相應專業的運行班長或單元長負責確認、記錄、聯繫。對機組運行有影響的缺陷要及時彙報值長記錄。

4、缺陷管理實行登記、電話通知兩種方式同時進行,運行發現缺陷應立即電話通知檢修人員,消缺延誤者由值長視情況填入《可靠性管理考覈記錄》進行考覈。

5、缺陷處理完後檢修人員應會同運行人員到現場檢查,並一起在缺陷記錄本上簽字消缺。

6、《缺陷記錄本》每月底由生產部專業專工負責更換,並將未處理的缺陷轉入新本,收繳與保存由生產部專業專工負責。

四、考覈標準

1、不論白天、夜間檢修班組在接到處理缺陷通知後,白天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夜間有值班人員的班組,應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啓動爐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啓動爐缺陷由值長負責通知)檢修人員末按要求時間到達現場,每超過1分鐘罰款5元,值班人員脫崗,加倍考覈。

2、對危急機組安全運行的缺陷,檢修人員到達現場後必須立即組織處理,因檢修原因不能處理或運行措施不利、不及時,影響消缺,按延誤時間的5元/分鐘考覈責任單位。

3、運行人員記錄缺陷時,必須查明缺陷的情況,落實到具體專業,因運行人員對缺陷判定不明確,影響缺陷處理的考覈50元/項次。影響機組啓動的按《可靠性管理考覈細則》進行考覈。要求運行人員提報、記錄、通知檢修處理缺陷間隔時間不超過1小時,否則每項.次考覈5分。

4、檢修車間內部分工不明確,延誤缺陷處理的加罰50元/項次,因厂部分工不明確,由生產部負責協調處理,生產部處理不及時,考覈50元/項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啓動爐、除灰每天10點前)檢修單位的專業負責人及生產部專業專工要分別檢查缺陷記錄,在本專業缺陷記錄本相應欄目內簽字,安排、督促、檢查班組消缺情況,否則每次扣10分。由值長負責監督並提出考覈建議。

6、每天早6點前由機、爐、電專業班長負責(外圍專業由值長負責)對局域網上記錄的所有缺陷進行刷新消項,否則每次扣10分。值長負責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考覈建議。

7、《缺陷記錄本》更換不及時,每次扣10分。

8、運行、檢修人員巡視檢查不認真,應發現的缺陷未發現,考覈運行單位50元/項次,考覈檢修單位25元/項次,造成設備損壞或延誤機組啓動,同時依據《設備可靠性管理考覈細則》進行考覈。廠管理者發現的未登記缺陷,除對檢修、運行單位考覈外,考覈生產部相應專業專工100元/項次。

9、一個缺陷涉及到幾個專業時,由值長協調,在缺陷不明沒有值長許可的情況下有關專業的消缺人員不許離開,否則按延誤消缺考覈。

10、處理缺陷過程中發生推委扯皮現象,查出責任後,對責任單位考覈200元/項次。

11、檢修人員在處理缺陷的過程中,發現該缺陷屬其它專業,應及時向值長說明,得到值長同意方可消項,並及時轉到相應專業。否則,對責任單位考覈50元/項次。

12、三類缺陷必須在24小時內消除,否則每項次考覈責任單位100元。超時未處理的缺陷,要求值長了解掌握原因,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項。缺陷能在規定時間內消除但未消的,考覈車間主任10分,生產部專業專工5分。受到考覈後,仍不積極處理的,逐日加倍累計考覈。

13、因無備件暫無法處理的缺陷,對責任單位以50元/項按天進行累計考覈,直到備件到貨消項爲止。

14、發生缺陷,檢修交待可以運行的,經生產部專業專工確認,可視爲消項,但因該缺陷造成設備損壞、影響負荷或機組停運等影響安全生產的事件發生時,對檢修單位按3倍考覈,同時生產部專業專工連帶20%。

15、確因設備質量原因,造成缺陷重複發生又無力解決的缺陷由生產部確認後,可降低考覈力度;若因運行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缺陷重複出現,考覈運行人員。

16、未經驗收的外圍工程發生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消缺,生產部專工監督,列入工程管理考覈,驗收後由檢修單位負責消缺。

17、運行人員對所有缺陷消除後的驗收負責,只有缺陷處理完時,運行人員才能在驗收欄簽字,其它情況不許簽字,否則考覈50元/項次。

18、生產部專工對一、二類缺陷消除負有連帶責任,如缺陷消除後,存在質量問題致使缺陷重複發生,對驗收責任人按缺陷責任單位的15%進行考覈。

19、運行、檢修人員在缺陷消項時,未按真正消項時間填寫,或存在不如實記錄缺陷、缺陷末處理即消項等其它弄虛作假行爲,考覈責任人200元/項次,考覈20分/項次。

20、發現及時、消缺主動、措施得當,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機及消缺組織好的'單位,生產部視情節給予不低於20xx元以上的嘉獎。

21、當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時率均達到100%,獎勵機、爐、電各20xx元、熱工1000元。

22、生產部專工對缺陷的管理和考覈不到位,每項次考覈100元。

23、生產部對設備消缺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考覈,按天統計並予以通報,每月對缺陷發生及消缺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提出考覈意見,當月兌現。

五、對設備缺陷發生率的考覈

1、統計方法:各專業每月發生的一、二、三類缺陷的項數與本專業的設備臺套數之比,爲該專業一、二、三類的缺陷發生率。

2、各專業的設備臺套數爲:汽機專業10315,鍋爐專業10188,電氣專業10892,熱工專業9822,化檢4650(含啓動爐850);另外啓動爐:汽機專業1503,鍋爐專業1350,電氣專業756,熱工專業20xx。

3、各專業缺陷發生率指標:一類缺陷發生率各專業均爲0(含啓動爐);二、三類缺陷發生率爲:汽機5‰,鍋爐專業14‰,電氣專業4‰,熱工專業4‰,化檢8‰;啓動爐:汽機、鍋爐14‰,電氣專業、熱工專業12‰。一類缺陷發生即按一類缺陷考覈,二、三類缺陷發生率每增加(減少)1‰,罰款(獎勵)300元,啓動爐缺陷發生率每增加(減少)1‰,罰款(獎勵)100元。生產技術部依據機組運行穩定程度的不斷提高,將對各專業缺陷發生率指標進行不定期的調整。同時,對於本細則定義缺陷範圍外的其它缺陷在覈實缺陷發生率時予以扣除。

4、缺陷發生率定額值的確定:上述各缺陷發生率指標×(1+雙機運行時間/統計時間),啓動爐同樣根據機、爐運行臺數和時間對定額進行調整,每月依據該定額值進行考覈。化學專業按冬、夏季進行定額調整。

5、電氣專業的照明缺陷除照明變和電源開關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發生率的考覈。

六、對重複消缺的考覈

1、一類缺陷考覈基數爲300元/項,二類缺陷考覈基數爲200元/項;三類缺陷考覈基數100元/項。

2、缺陷消除後,一週內重複發生,按500%考覈;一個月內重複發生,按300%考覈;二個月內重複發生,按200%;三個月內重複發生,按100%考覈;三個月後重復發生不考覈。

3、技改、大(小)修中處理的缺陷,在機組啓動後重復發生,考覈責任單位20xx元,每延長1天,減少20元。

七、一、二類缺陷的考覈:

1、一類缺陷或無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須由值長負責認定,若值長無法認定,組織生產部專業專工認定。

2、一、二類缺陷考覈按缺陷發生的項數和存在的時間考覈。

3、按月統計,每月每1項天考覈責任單位50元,未消的一類缺陷下一月重新進行累計考覈直至消項爲止。

4、因一、二類缺陷造成機組非計劃停運或降出力運行,按可靠性相應條款考覈。

5、若缺陷重複出現,同時按重複消缺相應條款考覈。

八、其它

1、本細則與可靠性管理衝突重複時,以《可靠性管理考覈細則》爲主。

2、本細則解釋權屬生產技術部。

3、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考覈細則及補充規定作廢。

缺陷管理制度 篇2

全面把握設備健康狀況,準時發覺設備缺陷,仔細分析設備缺陷產生緣由,樂觀摸索設備運行規律,是妥當支配設備檢修、校驗和測試工作的主要依據。

1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本體磨損老化、自然老化或由於安裝不當、外力影響等使設備運行發生擔心全狀態。

2 、根據設備缺陷性質和危害程度分爲以下三類:

(1)危險缺陷:性質嚴峻,狀況危險,必需馬上處理,否則會隨時發生人身損害和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

(2)嚴峻缺陷:性質嚴峻,狀況尚可,雖能連續運行,但短期內會發生事故,威逼平安運行。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狀況稍微,對平安運行影響不大,能堅持較長期限運行。

3 、值班人員發覺設備缺陷的處理和彙報。

(1)值班人員發覺設備危險缺陷應馬上報告上級領導,實行措施處理。對可能影響電力網平安的`缺陷應同時報告電力部門,在未處理前值班人員應加強監視或實行臨時措施。

(2)值班人員發覺嚴峻設備缺陷,除做記錄外,應準時報告上級領導部門支配方案處理。

(3)值班人員發覺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平安,均應樂觀處理,如有困難,除做記錄外,可列入檢修方案處理,並按月向電氣負責人彙報。

4 、危險和嚴峻設備缺陷未處理前應加強監視,實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擴大或進展成事故。

5 、任何設備缺陷均應記錄在缺陷記錄薄內,對於在操作、檢修、試驗等工作中發覺的缺陷而未處理的均應登記,缺陷消退後應在缺陷記錄內填寫清晰處理日期和結果。

缺陷管理制度 篇3

一、運用中的變電設備及建築物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設備缺陷。

二、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脅安全運行,若不及時處理,隨時會造成設備或建築的損壞,發生人身事故及停電事故。危急缺陷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

2.嚴重缺陷:嚴重威脅安全,不及時處理,暫時可以運行,但在一定時間內不消除,可能造成設備損壞和發展成危急缺陷。嚴重缺陷處理不得超過7天。

3.一般缺陷: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較長時間堅持運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年度消除率應在85%以上。

三、設備缺陷的鑑定、登記及報表:

1.運行、檢修、試驗及各級管理人員發現缺陷,均由運行人員在“缺陷記錄簿”內進行登記。

2.運行人員發現的`危急和嚴重缺陷,要經站長(值長)鑑定定性,由發現人進行登記。

3.嚴重、危急性缺陷,應用電話立即通知上級供電部門鑑定後,組織人員檢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報中填報。

4.上級供電部門得到各類缺陷報告後,應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並填寫“缺陷通知單(表)”交檢修、試驗等有關單位處理。

5.修試單位在試驗中發現的缺陷,也應通知運行人員或填寫“缺陷通知單”交變電站和有關單位,由運行人員登記。

四、處理後的缺陷,應經當值長驗收,確認缺陷消除後,在“設備缺陷記錄簿”驗收欄內簽註意見並簽名。各單位處理缺陷後,應將“通知單”的“回執”在規定時間內返回通知單位。

五、變電站缺陷應進行閉環管理(附流程圖):

發現缺陷—-缺陷記錄本—-缺陷月報—-工作票(操作票)—-運行記錄本—-設備檢修試驗記錄(報護及自動化裝置工作記錄)—-消除缺陷

缺陷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儘快根除隱患,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下運行。要求生產系統各級人員積極主動地採取措施,認真執行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設備缺陷等級的劃分

第二條處於運行或備用的生產設備,如:發電、變電、供電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築,均屬設備缺陷管理範圍。

第三條凡出現影響安全、經濟或文明生產的異常情況,統稱爲設備缺陷。按發、供電設備影響安全生產的程度將設備缺陷劃分爲五類。

第一類:設備出現重大缺陷。有可能發生人身死亡、全廠對外停止供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事故等,此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

第二類:設備雖有缺陷,但尚可繼續運行或已影響設備出力,但必須在6小時以內停止運行。

第三類:一般設備缺陷。設備存在輕微異常,暫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延至6小時以後,但必須在72小時之內停運,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四類:設備缺陷較輕微,可延至72小時以後停運,但必須在下次計劃停運以前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五類:設備帶缺陷運行可超過計劃停運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設備缺陷處理原則

第四條運行值班人員發現設備缺陷立即報告值班長,並做好相關記錄。針對缺陷及系統運行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制定防範措施,防止設備健康狀況惡化造成事故擴大。

第五條要求小缺陷隨時處理,重大缺陷連續處理。如:電網電壓大幅波動,風機全部跳閘或風機本身故障跳閘須到就地人爲恢復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第六條發生第一類設備缺陷時,可根據當時設備及系統情況迅速處理,並報告值班長、風廠廠長、主管領導;當發生第二類設備缺陷時,應及時報告值班長和風廠廠長,值班長迅速組織人員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嚴防事故擴大(涉及電網缺陷要及時向調度彙報)。

第七條在缺陷處理時,特別是安全措施複雜或有較高危險性的作業,必須經過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保衛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八條暫不能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由生產技術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技術複雜、難以滿足安全條件的措施要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九條進行缺陷處理作業時,必須認真審查工作票中的各項工作內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險點、危險源的控制方案,並符合有關規程和規定。

第十條對設備缺陷進行處理時,必須全部辦理工作票,嚴禁任何時候、任何人進行無票作業。需要進行電氣操作時,還應填寫操作票。

第十一條運行人員在進行設備消缺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是: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乾淨,工作人員已撤離工作現場;設備具備啓運條件;安全防護裝置符合規程要求;檢修交代記錄齊全,其內容包括:已處理的問題、存在的問題,設備改造和試驗結果。

第十二條設備缺陷處理結束後,按規定辦理工作票結束手續,值班人員做好設備檢修後的驗收工作,並由檢修人員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在設備缺陷通知單上註明缺陷消除時間及驗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記中記錄缺陷處理情況。運行人員在檢查驗收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有權拒絕辦理終結和竣工手續。

第四章設備缺陷統計記錄

第十三條設備缺陷通知單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歸屬分類、發現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檢修人員姓名和時間、處理結果等。

第十四條值班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後,要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值班長根據設備缺陷通知單通知檢修人員進行缺陷處理。各風廠要對設備缺陷建立臺帳,進行統計。

第十五條設備缺陷記錄應保存完好定點存放,嚴禁任何人亂寫、亂畫,防止丟失,在進行交接班時作爲一項交接內容進行交接。

第十六條每月5日前將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統計一次存檔,同時上報缺陷月分析報告。

第五章設備缺陷的考覈

第十七條未及時發現一般性設備缺陷,每次考覈50元。第十八條未及時發現重要設備缺陷,造成事故擴大或設備損壞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考覈200-800元。

第十九條及時發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主要設備損壞或未釀成重大事故,由生產技術部審覈、確認,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給予通報嘉獎。

第二十條不填寫或不及時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通知單填寫時出現錯誤),一次對責任人給予50元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設備缺陷單由各風廠負責統計,每月5日前將統計結果報生產技術部,批准後實施考覈。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相應制度作廢。

附件一缺陷處理單

缺陷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爲了妥善處理設備驗收、安裝和調試過程中出現的缺陷問題,保證設備的質量,避免由於設備的缺陷影響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制訂本制度。

2.原則

2.1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必須符合國家、華電集團、華電國際及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

2.2以“講誠信、守協議”的道德準則進行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

2.3以有利於問題解決爲出發點,明確有關各方責任,確定解決方案,並落實解決方案。

3.釋義

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是指通過對缺陷處理工作的組織、鑑定設備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責任方、確定解決方案以及缺陷處理結果的驗收、審覈及落實處理費用等管理活動,保證設備質量和工程質量的管理過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資代保管單位在接貨卸車過程中,對外觀、數量提出缺陷。

4.1.2在設備開箱驗收時,由參與驗收的各單位技術人員提出設備缺陷,並由代保管單位統一形成書面材料(驗收程序參照《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管理制度》。

4.1.3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裝和調試單位提出,其它監督單位發現缺陷也有權利和義務提出。

4.2對缺陷的鑑定與審批

4.2.1監理單位組織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商、調試單位、代保管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設備材料缺陷及缺陷責任的鑑定,確定缺陷對工程的影響:影響接口性能、影響設備性能、影響設備壽命,可能達到的修復水平以及對工期的`影響等,同時,填寫《現場物資缺陷及責任鑑定表》(附件一),並經總監確認,三期辦批准後,進行缺陷處理。必要時還可外請專家,如廠家無人蔘加,可傳真通知或確認。若屬於在開箱驗收時發現的缺陷(缺件),且責任明確,處理方案簡單,可在驗收時直接提出處理方案。

4.2.2建設單位根據鑑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使用、修復或退貨、重新購買。

4.3缺陷的處理及費用負擔

4.3.1缺陷的處理原則上由責任單位自行解決。

4.3.1設備材料的缺陷及責任鑑定明確後,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現場物資缺陷處理方案報審單》(附件二),責任單位出具處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審覈,監理單位審批,三期辦批准後由監理轉責任單位處理並承擔所需費用。

4.3.3如責任單位不能及時予以處理,爲了確保工程進度,在徵得責任單位的同意後,由三期辦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託處理意見,設備物資組確認。如果責任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明確表態是否委託,也不自行處理,爲了不影響工程進度,建設單位可先行委託處理。

4.3.4設備材料現場消缺的費用由缺陷處理單位提出《異常處理費用申請表》(附件四),責任單位確認,三期辦、設備物資組共同覈實。責任單位可通過傳真確認,如責任單位遲遲不予確認,爲不影響施工進度,則建設單位直接批准,費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廠,由責任單位具體辦理返廠事宜,物資代保管單位配合;若屬於供貨單位責任的,由物資代保管單位具體負責辦理。所有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4.4消缺設備的質量保證及驗收。

4.4.1監理單位組織有關單位、人員跟蹤缺陷的處理過程,並對在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消缺設備材料進行缺陷處理驗收,並組織審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寫的《設備材料缺陷報驗表》(附件五)。

4.4.2未出庫的設備材料消缺後,由物資代保管單位重新組織驗收,直至合格爲止。

4.5確因責任過大或缺陷處理過程中無法協調解決,需要進行索賠的由設備物資組負責組織協調進行索賠。

4.5索賠過程原則上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5.附則

5.1本管理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屬設備物資組。

缺陷管理制度 篇6

一、變配電室值班人員須全面把握設備正常運行狀況,準時發覺設備缺陷,仔細分析缺陷產生緣由,實行樂觀措施儘快消退設備隱患。

二、發覺缺陷,應依據詳細狀況,推斷缺陷類型。

1、緊急缺陷:將可能導致人身傷亡、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因狀況危險,須馬上處理。

2、重要缺陷:已影響設備效率,不能滿意系統正常運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會發生事故威逼平安運行。因狀況緊急,必需準時處理。

3、一般缺陷:對平安運行造成局部影響,使設備帶病工作,將會導致故障發生,必需儘快處理。

三、發覺缺陷後的彙報和處理要求。

1、嚴峻缺陷:值班人員發覺嚴峻缺陷後,應馬上報告主管和部門經理,並由部門經理馬上組織搶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員發覺重要缺陷後,應馬上向主管和部門經理彙報,並在主管組織下準時搶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員準時向主管彙報,並在主管主持下儘快解決。

四、嚴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復前,應加強監視並實行樂觀有效措施,掌握事態的'進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負責記入缺陷記錄簿,作爲重要技術資料存檔。

缺陷管理制度 篇7

1、爲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實現安全經濟供電,必須加強設備的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2、所有設備必須按照銘牌或製造廠家的規定參數運行,並嚴格執行有關的運行、檢修規程。

3、對所有的電氣設備,一律實行車間主任領導下的“三種人”管理責任制。

4、設備缺陷的分類

ⅰ類缺陷:設備出現絕緣、強度、溫升等各方面超過運行參數極限值,嚴重危及安全運行,如不立即處理有造成斷線、停電和設備損壞的可能,以及嚴重影響設備使用壽命和穩定運行的缺陷。

ⅱ類缺陷:雖未超過允許極限,但異常變化較大,在短期內發展將對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構成威協的缺陷。

ⅲ類缺陷:一般性缺陷,對設備的安全及經濟運行無明顯障礙,缺陷在短期內也無繼續惡化的`可能。

5、設備缺陷的彙報、處理與註銷

5.1

ⅰ類設備缺陷隨發現立即彙報。

ⅱ類缺陷按月集中彙報,彙報時間爲每月20日。

5.2運行設備發生缺陷,運行班長應直接向值長及車間值班領導彙報。

5.3消缺責任單位應根據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時組織消缺。

ⅰ類缺陷從提報到註銷不得超過24小時。對於ⅱ、ⅲ類缺陷的處理,消缺單位必須提報生產計劃和停電申請。ⅱ、ⅲ類缺陷的最長處理週期分別爲1月和1季度。

5.4缺陷處理結束後,應履行驗收制度,不經驗收,嚴禁恢復送電。

5.5消缺及運行單位應嚴格執行缺陷註銷制度。缺陷處理後,應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長彙報消缺情況,無此彙報,將以未完成生產任務考覈。

6、各班組應按規程要求通過巡檢、檢修、試驗、分析等各種手段及時發現缺陷,按消缺傳遞程序彙報,並積極設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按缺陷性質採取監督措施,保證缺陷不再繼續發展。

7、凡屬人爲因素延誤消缺致使缺陷擴大或造成事故,將以瀆職行爲按廠有關規定自上到下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人爲因素主要發生在缺陷提報環節、缺陷傳遞環節、缺陷處理環節。

8、設備缺陷處理必須嚴格辦理工作票,並按要求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缺陷管理制度 篇8

1、運行中的變電設備及建築物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設備缺陷。

2、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

2.1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脅安全運行,若不及時處理,隨時會造成設備或建築的損壞,發生人身事故及停電事故。危急缺陷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

2.1.1套管有嚴重破損和放電現象。

2.1.2 sf6氣室嚴重漏氣發出操作閉鎖信號。

2.1.3真空斷路器出現真空損壞的噝噝聲。

2.1.4注油設備漏油,從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斷路器不能進行分、合閘操作。

2.1.6隔離開關不能進行分、合閘操作以至於影響運行方式的。

2.1.7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異常,開關不能正確動作跳、合閘。

2.1.8變壓器聲響明顯增大,很不正常,內部有爆裂聲。

2.1.9充油設備大量噴油,使油麪下降到低於油位計的下限。

2.1.10電壓互感器二次迴路失壓,電流互感器二次迴路開路。

2.1.11設備接頭灼熱、變色。

2.1.12設備外絕緣嚴重放電、爬弧。

2.1.13設備外瓷質部分裂紋達總長20%。

2.1.14直流電源接地。

2.1.15房屋漏雨、雪,水滴在運行的電氣設備上。

2.1.16設備的主保護不能運行。

2.1.17操作電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於不能驅動操作設備。

2.1.18與調度聯繫的通訊全部中斷。

2.1.19設備的絕緣、溫升、強度等方面的運行參數超過極限值。

2.1.20站用電全停。

2.1.21其他嚴重影響設備運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嚴重缺陷(ⅱ):嚴重威脅安全,不及時處理,暫時可以運行,但在一定時間內不消除,可能造成設備損壞和發展成危急缺陷。嚴重缺陷處理不得超過7天;

2.2.1注油設備漏油,五分鐘內有油珠垂滴。

2.2.2中央信號裝置不發信號或不正確發信號。

2.2.3重要設備遙信、遙測量不準確,遙控、遙調失靈。

2.2.4絕緣試驗超標準。

2.2.5不能按銘牌出力運行且無批准手續。

2.2.6接地電阻不合格。

2.2.7工作、保護接地失效。

2.2.8瓷質部分有明顯的破損者。

2.2.9隔離刀閘不能進行正常分、合閘操作,但不影響運行方式的。

2.2.10變電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其他比較嚴重的設備缺陷。

2.3一般缺陷(ⅲ):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較長時間堅持運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年度消除率應在85%以上。

3、設備缺陷的鑑定、登記及報告:

3.1運行、檢修、試驗及各級管理人員發現缺陷,均由運行人員在“缺陷記錄簿”內進行登記;

3.2運行人員發現的危急和嚴重缺陷,要經運維部經理(值長)鑑定定性,由發現人進行登記;

3.3嚴重、危急性缺陷,應用電話立即通知部門經理及公司主管領導鑑定後,組織人員檢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報中填報。缺陷月報應在每月2日前報到公司;

3.4對修試單位在試驗中發現的缺陷,也應由當值人員根據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進行登記和處理。

4、設備缺陷處理後的驗收及註銷:

4.1處理後的缺陷,應經當值值長驗收,確認缺陷消除後,在“設備缺陷記錄簿”驗收欄內簽註意見並簽名。

4.2變電站缺陷應進行閉環管理:發現缺陷--缺陷記錄本--缺陷月報--工作票(操作票)--運行日誌--設備檢修試驗記錄(保護及自動化裝置工作記錄)--消除缺陷-消除缺陷後的驗收。

缺陷管理制度 篇9

1設備缺陷分類

⑴緊急缺陷:指嚴重程度已使設備不能連續安全運行,隨時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此類缺陷必須儘快消除(安排臨時或事故搶修)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

⑵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較重大,但設備仍可維持短期運行。此類缺陷應在短期內消除,消除前應對該設備進行嚴密監視。

⑶一般缺陷:指缺陷範圍較小,對近期安全經濟運行影響不大,較容易解決,列入日常檢修計劃進行處理。

2管理程序

⑴凡運行人員發現的缺陷,及時設法消除,消除後,記錄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上。

⑵凡運行人員發現的,若無法消除時立即上報,同時記錄在設備缺陷登記本上。

⑶在消除缺陷時如需進行生產調整,及時向車間、公司生產調度彙報。

⑷記錄中應註明缺陷的`設備名稱、部位寫清楚,並寫明時間,班次和發現人。

⑸運行人員應定期巡檢,瞭解設備狀況,主動消除缺陷。檢查出的缺陷上,並將查出的缺陷記入《設備缺陷登記本》。

⑹缺陷消除後,應記錄消除時間、檢查驗收人,在缺陷登記本上詳細記錄。

⑺設備缺陷處理原則: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⑻消除缺陷時,運行人員要主動與檢修人員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⑼缺陷消除後,應由班長和有關運行人員進行檢查和驗收(包括衛生情況),認可後,班長在檢修工作票上簽字。簽字後如再發現有遺留問題,由運行人員負責。

⑽在運行中能夠及時發現並處理而未能得到處理的設備缺陷造成了嚴重後果,或發現缺陷後沒有及時彙報、記錄,要追究責任,嚴肅考覈。

缺陷管理制度 篇10

爲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明確缺陷處理程序,確保設備的健康水平能夠始終滿足爲客戶安全供電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電設備缺陷的定義

配電設備缺陷:是指配電線路及其附屬設備本身任何部件的損傷、絕緣不良或處於不正常運行狀態。

二設備缺陷分類

設備缺陷分類:按嚴重程度一般分爲如下三類

1、危急設備缺陷:不立即處理將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或嚴重影響設備出力,使設備使用壽命縮短的設備缺陷。

如:線路導、地線斷股,導線接頭接觸不良超過允許值,配電變壓器套管裂紋,杆塔拉線被盜,線路耐張金具變質損壞致使機械強度達不到規定的安全係數,配電變壓器嚴重過負荷,避雷器預試不合格,開關機構失靈等等。

2、重大設備缺陷:對設備出力和使用壽命有影響或可能發展成爲對人身與設備安全有威脅,但允許儘快安排處理的缺陷。

如:線路杆塔鐵構件生鏽嚴重,絕緣瓷件破損超過規程規定,拉線嚴重受力不均,杆塔、拉線基礎有被沖刷的可能或已沖刷300mm深,開關容量隨負荷的增加已不能滿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對人身設備安全無威脅,且不致在短期內發展成爲重大或危急缺陷,對設備出力及經濟運行無影響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設備缺陷均爲一般缺陷,此類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檢修工作計劃或隨設備的正常停運及在設備帶電情況下進行處理。

三各級人員的職責

1、運行維護班組的職責:

①加強設備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填寫設備缺陷記錄薄和設備缺陷單,並上報分公司。

②按發現缺陷的嚴重程度對缺陷進行分類,並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③在設備大修前,提出消除缺陷的內容,並監督缺陷的消除情況和質量。

④將缺陷消除情況詳細記錄在缺陷記錄薄中,並彙總上報。

⑤對不需停電且能自行處理的設備缺陷,由維護班組自行按規定處理,並做好統計。

2、檢修(或消缺)人員的職責:

①按分公司安排及時消除設備缺陷。

②提高檢修質量,保證“修必修好”,避免出現重複停電,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同時應做好檢修記錄和設備變更後的資料移交工作。

③及時全面掌握檢修設備所存在的缺陷,並不斷學習工藝規程,按要求施工,及時反饋缺陷消除情況。

3、分公司的職責:

①對巡視人員上報的缺陷認真統計,必要時組織現場鑑定。

②及時組織人力、物資,消除設備缺陷,並對消缺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③對危急和重大設備缺陷,及時彙報分公司和用電處領導,採取積極措施安排處理。

④根據對一般缺陷的`統計彙總,安排月度停電計劃,及時組織處理。並協助分公司主管領導定期組織分析,據以提出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年度大修計劃。在缺陷消除前對運行班組提出運行維護要求。

⑤提出對重大缺陷的處理方案,報分公司和用電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⑥按時統計上報缺陷的處理情況。

4、用電處的職責:

①督促各分公司及時消除危急設備缺陷。

②指導及協助各分公司制定消除設備缺陷的有關技術措施。

③協助各分公司實施設備缺陷消除計劃。

④協助各分公司全面完成設備大修計劃,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⑤在設備大小修前提出(審覈)消除缺陷的技術措施。

⑥按設備缺陷和運行情況及各分公司的實際,及時調整生產檢修計劃,提出當前反事故技術措施及組織編寫下年度技措大修改進項目上報局領導,並據此提出檢修費用調整方案報批。

四設備缺陷管理

按上述設備缺陷的分類,缺陷分爲如下三級管理

1、班組:運行維護和檢修等班組應掌握危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全部內容。

2、分公司:應掌握危急、重大設備缺陷。

3、用電處:應掌握危急設備缺陷及分公司所不能解決的設備治理與改造問題,及時列入年度、季度或月度計劃,並安排相應的項目及資金,由相應分公司予以落實。

4、按設備缺陷三級管理的要求,分級建立相應的設備缺陷記錄,由各級專責人員及時對缺陷進行登記。

5、線路設備缺陷由巡視人員在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回局後及時填寫缺陷記錄薄和設備缺陷單,並提出處理意見,經班長審閱簽署意見後報分公司配電專責人,由分公司配電專責根據缺陷情況積極安排處理。

6、生產班組在平時工作中應注意保持交通車輛的狀況良好,正確使用施工工器具,對不足和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並補齊,確保在緊急處理缺陷或事故搶修情況下人、材、物能及時到位。同時應按所維護設備備足事故備品備件,並按要求確保備品備件的最低數量。

7、積極開展帶電作業。凡能夠帶電處理的缺陷,一般不安排停電處理。

五線路設備缺陷處理的程序

1、危急設備缺陷:巡視人員發現有可能發生設備和人身事故的危急缺陷時,應立即用電話向分公司詳細彙報,並提出處理缺陷所需要的人員、工器具和材料。分公司應根據情況彙報用電處,同時儘快組織力量進行處理。危急缺陷一般應立即安排消除,如不能立即消除,應經局長或總工程師同意,但應加強巡視,密切注意缺陷的發展情況。

2、重大設備缺陷:由巡視人員填寫缺陷單,經班長審閱簽署意見後,在當日或次日上午交分公司配電專責人,分公司配電專責按設備缺陷情況向用電處彙報,根據用電處意見積極組織處理。

3、一般設備缺陷:每月20日前由運行班長彙總整理,報分公司配電專責。分公司配電專責根據缺陷情況在填報下月停電計劃時予以安排,並負責將安排結果通知各相關班組。

4、對需其他部門配合進行處理的設備缺陷,由設備維護單位配電專責彙總後,報用電處配電專責統一安排處理。

六設備缺陷分析與統計

分公司配電專責在安排處缺以後,應及時瞭解缺陷的處理情況,定期召集運行分析會,並於每月25日前將本月發現缺陷數、消除缺陷數及重大缺陷處理計劃書面報告分公司主管領導和用電處,並自留一份備查。

用電處配電專責應對重大、危急缺陷建立缺陷登記薄,逐項登記,每季分類統計一次全部設備缺陷數和重大設備缺陷消除率,上報主管生產的局領導,每半年組織一次配網運行分析會。

缺陷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提高設備消缺率和消缺質量,進而提高設備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確保設備安全、可靠地運行。

本標準規定了設備缺陷管理的職責、設備缺陷的發現和登錄、檢查確認、消缺後的報告、後續管理、缺陷驗收及缺陷的統計與考覈等內容。

二、設備缺陷

是指設備出現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離原設計標準或規定要求。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確認爲設備發生了缺陷:

1)設備或部件的損壞造成設備的被迫停止運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

2)設備或系統的部件失效,造成滲漏(包括汽、水、氣、煤、灰、油等);

3)設備或系統的部件失效,造成運行參數長期偏離正常值,接近報警值或頻繁報警;

4)設備或系統的狀態指示、參數指示與實際不一致;

5)由於設備本身或保護裝置引起的誤報警、誤跳閘或不報警、保護拒動;控制系統聯鎖失去、無原因起動或拒絕起動;

6)對設備進行定期試驗時發現卡澀、動作值偏離整定值;

7)對設備進行檢驗性試驗時,發現反映設備整體或局部狀態的指標超標,或有非正常急劇變化;

8)設備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動作遲緩甚至操作不動;

9)設備運轉時存在非暫時性的異常聲響、振動和發熱現象。

2、暫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須在機組停用後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沒有消缺所必須的備品備件的缺陷或需要進一步觀察、分析才能確認的缺陷,且暫時不會對設備、系統或人身安全構成立即的危害,也不會給運行經濟性帶來嚴重損失的設備缺陷。

3、消缺陷:是指除暫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設備缺陷。

4、重複發生的設備缺陷:是指主要設備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內重複發生;主要輔助設備上同一缺陷在6個月內重複發生;輔助設備上同一缺陷在2個月內重複發生的缺陷。

5、設備缺陷分類

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導致無備用的主要輔助設備停運、主設備降出力或停運的缺陷。

2)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職責

1、生產部職責

1)通過巡檢、操作和運行分析發現並登錄設備缺陷,提出消缺要求,採取運行措施,爲消缺工作順利進行創造條件,做好設備缺陷的驗收工作。

2)在設備缺陷未消除前組織設備操作員加強檢查監視,採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響擴大。

3)對發現的重大缺陷,及時通知設備專員、維修人員到現場消缺。

4)及時對已消缺陷進行驗收,恢復設備或系統的正常運行。

5)對運行人員發現缺陷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對缺陷發生後的處理工作進行分析,以提高運行人員處理缺陷的能力。

2、維修部職責

1)負責組織消缺工作,協調專業和部門間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時、高質量完成。

2)在維護、保潔工作中檢查設備狀況,發現和登錄設備缺陷,並開展自查自消工作。

3)對所管轄設備負責按月、分專業統計缺陷發生數、計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時間和消缺及時率指標,分析各指標變動情況和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4)負責消缺工作的質量,防止設備缺陷的重複發生。

3、設備部管理專員(點檢人員職責)

1)對所管理的設備進行點檢和綜合分析,登錄設備缺陷。

2)對設備缺陷進行診斷,向維修人員下達消缺維修單,其格式見附錄A,規定消缺期限。

3)組織協調消缺工作,對消缺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及時消除缺陷。

4)對暫不能消除缺陷進行確認和後續管理,爲消缺和技術支持。

5)對所管設備的缺陷情況進行跟蹤分析,確定重複發生的設備缺陷,找出缺陷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6)對所管轄設備負責按月、分專業統計缺陷發生數、計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時間和消缺及時率指標,分析各指標變動情況和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7)每月整理暫不能消除缺陷清單和相應的後續管理措施,分析設備缺陷發生情況、重大缺陷和重複發生缺陷情況並提出改進措施。

8)負責發現和解決潛伏及正在發展的設備缺陷;落實首次出現的設備缺陷的防止措施,舉一反三,消除設備的潛在缺陷。

4、生產部維修職責

1)負責消缺工作的歸口管理,對消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及影響消缺率、消缺及時率的問題提出考覈意見。

2)負責每月按部門彙總缺陷統計數據,統計全廠缺陷發生數、消缺率、平均消缺時間、消缺及時率指標,分析指標變動的因素,改進設備消缺工作。

四、過程管理與要求

一)缺陷的發現和登錄

1、以下情形屬常見的.維護工作,可由問題的發現部門通知相應的維修部門進行處理,不進入缺陷管理程序:

1)照明燈損壞、建築物門窗損壞;

2)各類濾網的前後差壓升高,需進行清理,但尚未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

3)油箱、軸承油位下降,需要補油,但尚未達到警戒值的;

4)各類乾燥劑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換,但尚未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

2、設備操作人員發現一般缺陷時,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中認真登錄“設備缺陷單”,其格式見附錄B。報告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組織維修人員,維修消缺;

3、發現重大缺陷時設備操作人員應逐級向部門主管、生產經理、(事後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中登錄“設備缺陷單”),值班長應立即電話聯繫維修人員到現場處理缺陷。

4、設備操作人員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潔工作時應注意檢查設備狀況,對於發現的缺陷,若可以隨手消除的應即隨手消除,事後在班組進行相應的記錄;屬不能隨手消除缺陷的,應及時登錄缺陷並彙報班長。

5、維修人員發現重大缺陷時,應立即報告生產部經理,由生產經理指揮重大緊急缺陷的消除。

6、設備部設備專員應按照點檢計劃對自己管理的設備進行點檢並結合對設備狀況的綜合分析,發現設備缺陷及時登錄。

7、所有登錄的缺陷報告應對設備操作人員、設備點檢人員、維修人員開放,以便查詢和管理。

二)一般缺陷的檢查確認

1、維修部門應及時查看維修部分工範圍內本專業新增的和正在處理的缺陷,根據分工將消缺任務安排給相應的班組,若發現缺陷專業定義錯誤時應修改專業屬性後及時轉給其它專業的專工。維修主管在接到重複的缺陷單、或經檢查沒有發現設備存在問題且缺陷現象也已消失時可直接將該部分缺陷判爲無效。

2、消缺人員對缺陷進行現場檢查確認,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對運行的要求,並填寫“設備缺陷單”中“檢查確認”一欄內的內容。

三)消缺後的報告

1、接到消缺(維修單)任務後,維修班長應及時安排維修人員消除缺陷。

2、消缺工作完成後,消缺工作的負責人應將消缺情況在“設備缺陷單”上“消缺報告”一欄內註明並通知設備操作人員。

3、“消缺報告”中:消缺情況主要應將消缺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辦法以及遺留的設備問題如實認真填寫,不得空白或用類似“已消除”這樣不能反映消缺情況的詞語。耗用工時、材料、備品是指消缺工作實際耗用工時數和實際消耗材料、備品的名稱、數量。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報告”中各欄填寫完畢由消缺工作負責人簽名後轉給運行驗收。

4、維修人員在消缺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時由班組與維修部門專工討論解決;消缺工作需要更換備品或需要對設備進行一些變動時應得到設備專員員同意。

四)設備缺陷的驗收

1、各工段長、班長應隨時瞭解掌握設備缺陷情況,並將本班新發現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現存的較大缺陷情況作爲交接班的重要內容交接清楚。

2、設備操作人員在接到維修人員缺陷驗收的通知後應及時安排系統恢復和設備試轉工作,在驗證設備缺陷確已消除後將設備投入運行並及時驗收缺陷,並在“設備缺陷單”上“缺陷驗收”一欄中填寫驗收意見。

3、工段長應隨時主動查閱待驗收的缺陷,在條件具備時及時驗證或觀察消缺效果,及時驗收已消除的缺陷;若發現缺陷現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徹底時,應重新填寫“缺陷報告”將缺陷返回維修班組處理。考覈意見。

缺陷管理制度 篇12

1爲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實現安全經濟供電,必須加強設備的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2所有設備必須按照銘牌或製造廠家的規定參數運行,並嚴格執行有關的運行、檢修規程。

3對所有的電氣設備,一律實行車間主任領導下的“三種人”管理責任制。

4設備缺陷的分類

ⅰ類缺陷:設備出現絕緣、強度、溫升等各方面超過運行參數極限值,嚴重危及安全運行,如不立即處理有造成斷線、停電和設備損壞的可能,以及嚴重影響設備使用壽命和穩定運行的缺陷。

ⅱ類缺陷:雖未超過允許極限,但異常變化較大,在短期內發展將對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構成威協的缺陷。

ⅲ類缺陷:一般性缺陷,對設備的.安全及經濟運行無明顯障礙,缺陷在短期內也無繼續惡化的可能。

5設備缺陷的彙報、處理與註銷

5.1

ⅰ類設備缺陷隨發現立即彙報。

ⅱ類缺陷按月集中彙報,彙報時間爲每月20日。

5.2運行設備發生缺陷,運行班長應直接向值長及車間值班領導彙報。

5.3消缺責任單位應根據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時組織消缺。

ⅰ類缺陷從提報到註銷不得超過24小時。對於ⅱ、ⅲ類缺陷的處理,消缺單位必須提報生產計劃和停電申請。ⅱ、ⅲ類缺陷的最長處理週期分別爲1月和1季度。

5.4缺陷處理結束後,應履行驗收制度,不經驗收,嚴禁恢復送電。

5.5消缺及運行單位應嚴格執行缺陷註銷制度。缺陷處理後,應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長彙報消缺情況,無此彙報,將以未完成生產任務考覈。

6各班組應按規程要求通過巡檢、檢修、試驗、分析等各種手段及時發現缺陷,按消缺傳遞程序彙報,並積極設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按缺陷性質採取監督措施,保證缺陷不再繼續發展。

7凡屬人爲因素延誤消缺致使缺陷擴大或造成事故,將以瀆職行爲按廠有關規定自上到下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人爲因素主要發生在缺陷提報環節、缺陷傳遞環節、缺陷處理環節。

8設備缺陷處理必須嚴格辦理工作票,並按要求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電氣車間

20xx年12月15日

缺陷管理制度 篇13

爲了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規範設備缺陷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缺陷分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將發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及大面積停電者。

2、重要缺陷:性質重要,情況嚴重,尚能堅持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將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處理

1、緊急缺陷:應立即處理。如停電處理困難時,則採取轉移或限制負荷等措施,爭取儘快處理。

2、重要缺陷:在發現後一般24小時內應對其進行處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內計劃處理。

3、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如有困難,可列入計劃處理。

4、所有缺陷在未處理好前,均應加強監視,採取有效措施,以防發生或擴大事故。

5、每週由生產部門組織人員對設備缺陷進行一次分析並提出處理計劃,然後向分管彙報。

三、發現缺陷後的.登記與彙報

1、發現任何缺陷都應記入設備缺陷報告處理登記表。對當時已處理,如有重要價值的,也要作好記錄。

2、發現主設備的緊急、重要缺陷後,應立即向生產部門彙報。

3、對於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需要的缺陷,應及時向電公司調度室聯繫。

缺陷管理制度 篇14

1、設備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爲了掌握正在運行的自動化系統存在的問題,以便按輕、重、緩、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動化系統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動化系統的安全運行。另一方面,對缺陷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其變化規律,爲大修、更新改造自動化系統提供依據。

2、設備缺陷的分類

設備缺陷根據其嚴重程度,一般分爲三類:

(1)、一般缺陷:指設備狀況不符合規程要求,但近期內不影響設備安全運行。

(2)、重大缺陷:指設備有明顯損壞、變形,近期內可能影響設備安全運行。

(3)、緊急缺陷:指設備缺陷直接影響設備安全運行,隨時有可能發生事故,必須迅速處理的缺陷。

3、設備缺陷的處理

建立設備缺陷記錄簿,遠動人員在巡視中發現的缺陷應及時記錄在設備缺陷記錄簿上,寫明缺陷情況,提出處理意見。重大及以上缺陷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回報,並根據缺陷嚴重程度進行處理。自動化設備存在缺陷但不影響安全運行,應加強監視,針對缺陷發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預想。

4、設備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規定爲:緊急缺陷應予24H內消除;重大缺陷視其嚴重程度在1個月內安排處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計劃進行處理或在日常維護工作中消除。

5、處理設備的原則:

處理缺陷時,要嚴格執行有關規程規範,嚴禁違章作業。

(一)調度自動化設備的巡視與維護制度

(1)爲了掌握調度自動化設備的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和消除缺陷,預防事故,確定檢修內容,保證安全運行,必須對調度自動化設備進行定期的巡視檢查。

(2)巡視檢查的週期:

1)有人值班的調度自動化機房,按值班巡視規定執行,無人值班的調度自動化機房,每週至少巡視檢查兩次。

2)調度自動化系統主站設備每天巡視檢查一次。

3)變電所的綜合自動化系統每月巡視檢查一次。

(3)巡視檢查的結果應詳細做好記錄。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缺陷必須立即停電處理,修復後纔可送電。一般缺陷列入維修計劃,限定時間修復。

(二)調度自動化設備停運、啓動制度

(1)認真做好調度自動化設備停運、啓動工作,並在專用記錄薄上做好詳細登記。

(2)嚴格執行《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在停運、啓動時,應認真按照計算機開關機操作程序進行。

(3)停運:

1)停運時,應先退出自動化系統應用程序,然後關閉操作系統,最後關閉計算機設備,防止直接關閉計算機設備引起的程序錯誤。

2)關閉自動化系統電源。

(4)啓動:

1)工作完成後,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施工現場,認真檢查有無工具、材料等遺留在設備上。

2)開啓自動化系統電源。

3)啓動調度自動化系統設備。監視設備以及各項參數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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