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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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總則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3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團規範化管理,增加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養學生科學理財意識,保護學生權益,使社團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社團經費爲社團會員集體財產,社團一切正常收入均納入社團經費,並在本條例的規定範圍內運行;社團會費全部用於社團活動,而非社聯或個人;

第三條校級社團經費由學生社聯收取,院級社團經費由各學院社聯收取;院級社聯與社團的經費管理制度請參照本經費管理條例;

二、經費來源

第四條社團經費以自籌爲主,並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團通過立項支持部分活動經費。即其來源主要爲:

1、會費(包括普通會費和特殊會費)

2、社團贊助

3、學校撥款;

第五條各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社聯財務部組織統一收取,整合統計後交由經費管理機構託管。會費收取金額由各社團負責人視本社團活動情況向社聯申報。各社團有關會費收取事宜,具體規定如下:

(1)會費收取後不再歸還。除收取會費外,原則上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2)會費原則上不能超過20元/年,如確實有需要,須向校團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取。

第六條各社團在收取會費時,應對每筆會費的收繳記錄記清楚,包括交納的人數、金額、時間等。所有會員均應登記在冊,並將會費總額連同收繳記錄先在社聯備案,再由社聯上交經費管理機構,並給各個社團建立單賬戶;

第七條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向社會請求贊助等方式獲取經費,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園內以營利爲目的`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爲;各社團所獲商家贊助之經費,必須先在社聯財務部登記備案,再將贊助款交至社聯財務部,社聯財務部統一上交經費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並累加入相關社團經費;

第八條社團承擔的型活動(時間較長、所花費成本較高、影響較),經社聯研究決定並報團討論審批,可酌情給予一定的撥款資助;

第九條學生社團負責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團經費、活動經費;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2

各社團內成員要本着盡忠職守的態度,認真完成每一次的組織計劃。

1、社團內成員不得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破壞學校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別的同學舉報),給予社團考覈中扣分的處罰,一次扣2分!

2、各社團在組織每一次、中型活動時,必須具備四份書面材料:活動前三份(申請活動書,活動計劃書、活動具體內容),活動後一份(活動後的總結)。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動不能舉行。沒有活動後總結書的,在社團考覈中扣0.5分!

3、未經團允許,社團私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聚,擾亂學校秩序,產生不良影響的,在社團考覈中扣2分,並要接受學生處的`處罰。

4、社團組織活動期間,發生各種矛盾、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屬於社團部門的疏忽、不認真的,在本社團考覈中扣1分!

5、社團成員必須服從團統一領導和管理,未經批准,擅自舉辦活動者,在考覈中扣3分!造成嚴重後果者,追究該社團負責人責任。

6、若有同學映社團的不足或搞活動時不認真,缺乏公平競爭的意識,將給予該社團扣1分的處罰!

7、社團組織活動,在全校範圍內影響面較、效果較好的,在社團考覈中給予加2分的鼓勵!

8、各社團要相互助、相互協作,不允許出現排斥、損害社團利益和影響的事件發生,如有類似事件,將對其社團進行嚴重警告,在社團考覈中扣5分!並對該社團負責人進行嚴厲批評和留職察看!

9、學校社團是爲全校同學服務的,搞各項活動應該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社團故意分裂在校學生,有嚴重的級別歧視,將給予本社團在考覈中扣10分的處罰!給本社團主要負責人停職處分!

10、各社團在一個學期內最少要組織兩次全校性型活動,要充分作好活動前的準備,作到“辦一次活動,成功一次!”

本規章制度的決定權屬於團,任何人(團領導除外)無權修改!希望各社團能夠認真完成各次活動,很好的爲同學們服務!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具體管理條例如下:

1、英語沙龍社員須有熱情飽滿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隨即應變的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分配的工作能夠認真負責,努力完成任務;

2、社員須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衣着整潔大方,微笑待人,禮貌用語,不做有損英語沙龍形象的事情;

3、社員不得在與會期間喧譁吵鬧,不得隨意亂拿社團內部物資。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與警告、記過、開除等相應的處分;

4、開社團及部門會議時社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須先向部門負責人提前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達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社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分別處於警告、批評、通告、辭退;

6、培養社團意識,全面瞭解社團,爲社團的發展獻計獻策。

7、正確行使社員權利,確實履行社員義務。

二、社團定期根據有關規定對社員的表現進行考覈,考覈內容如下:

1、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強化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注重師表形象,做文明大學生。

3、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團結社團會員,配合社團各部門工作。

4、遵守英語沙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文件指示精神,執行各項決議。

5、結合社團特色,注意全面發展,學習一技之長,提高自身素質。

6、重視專業學習,拓寬知識面,認清我要學和要我學之間的關係。

英語沙龍是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補充,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渠道。英語沙龍將進一步結合學校有關規定對社團進行管理,把社團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查。從而規範社團行爲,實現同學、社員、學校和英語沙龍監督的三維一體化。對此,我們將始終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強社團內部的管理,規範各個部門的行爲、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推進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而使社團內部的各項工作更上新高。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具體管理條例如下:

1、英語沙龍社員須有熱情飽滿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隨即應變的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分配的工作能夠認真負責,努力完成任務;

2、社員須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衣着整潔大方,微笑待人,禮貌用語,不做有損英語沙龍形象的事情;

3、社員不得在與會期間喧譁吵鬧,不得隨意亂拿社團內部物資。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與警告、記過、開除等相應的處分;

4、開社團及部門會議時社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須先向部門負責人提前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達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社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分別處於警告、批評、通告、辭退;

6、培養社團意識,全面瞭解社團,爲社團的發展獻計獻策。

7、正確行使社員權利,確實履行社員義務。

二、社團定期根據有關規定對社員的表現進行考覈,考覈內容如下:

1、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強化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注重師表形象,做文明大學生。

3、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團結社團會員,配合社團各部門工作。

4、遵守英語沙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文件指示精神,執行各項決議。

5、結合社團特色,注意全面發展,學習一技之長,提高自身素質。

6、重視專業學習,拓寬知識面,認清我要學和要我學之間的關係。

英語沙龍是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補充,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渠道。英語沙龍將進一步結合學校有關規定對社團進行管理,把社團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查。從而規範社團行爲,實現同學、社員、學校和英語沙龍監督的三維一體化。對此,我們將始終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強社團內部的管理,規範各個部門的行爲、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推進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而使社團內部的各項工作更上新高。

法學院團總支學生會英語沙龍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團規範化管理,增加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養學生科學理財意識,保護學生權益,使社團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社團經費爲社團會員集體財產,社團一切正常收入均納入社團經費,並在本條例的規定範圍內運行;社團會費全部用於社團活動,而非社聯或個人;

第三條校級社團經費由大學生社聯收取,院級社團經費由各學院社聯收取;院級社聯與社團的.經費管理制度請參照本經費管理條例。

二、經費來源

第一條社團經費以自籌爲主,並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團委通過立項支持部分活動經費。即其來源主要爲:

1、會費(包括普通會費和特殊會費)

2、社團贊助

3、學校撥款

第二條各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社聯財務部組織統一收取,整合統計後交由經費管理機構託管。會費收取金額由各社團負責人視本社團活動情況向社聯申報。各社團有關會費收取事宜,具體規定如下:

(1)會費收取後不再歸還。除收取會費外,原則上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2)會費原則上不能超過20元/年,如確實有需要,須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取。

第三條各社團在收取會費時,應對每筆會費的收繳記錄記清楚,包括交納的人數、金額、時間等。所有會員均應登記在冊,並將會費總額連同收繳記錄先在社聯備案,再由社聯上交經費管理機構,並給各個社團建立單獨賬戶;

第四條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向社會請求贊助等方式獲取經費,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園內以營利爲目的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爲;各社團所獲商家贊助之經費,必須先在社聯財務部登記備案,再將贊助款交至社聯財務部,社聯財務部統一上交經費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並累加入相關社團經費;

第五條社團承擔的大型活動(時間較長、所花費成本較高、影響較大),經社聯研究決定並報團委討論審批,可酌情給予一定的撥款資助;

第六條學生社團負責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團經費、活動經費。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爲維護學生社團的合法權益,加強社團的財務管理,確保社團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特制定《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

一、社團賬目管理

1.各社團內部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兩名成員組成。一人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髮票;一人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記賬。

2.各社團的出納與彙總定期進行財務覈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3.社團每學期至少向社團成員公佈財務狀況一次,並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二、社團經費來源管理

1.會員會費社團吸納新會員時可按規定向其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收費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費,並向會員開出收據;收取會費後,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會費收取情況。

2.贊助各社團不得參與贊助商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於被贊助的活動,如有剩餘則轉入本社團經費並登記入賬。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對社團參加或舉辦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科技、文化、體育、藝術等活動,學院及學校可酌情給予一定資金支持。所撥款項登記入賬後歸各社團作爲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社團舉行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在上報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後,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並做好賬目記錄。

三、社團公共財產管理

各社團對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社團財產爲社團集團所有,社團任何成員不得隨便處理或佔有,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由校團委監督處理。

四、社團發票管理

儘量取用帶有正規公章的`全國統一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塗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後纔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由社團指導老師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

五、社團賬本轉交

各社團在換屆時應及時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財務負責人的更換名單;交接賬本時,應在賬本上註明轉交時間、原因,註明剩餘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

六、社團賬本查賬

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每學期定期對各社團查帳一次,平時也將進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帳後,各社團需在規定期限內把賬本交到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辦公室。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每學年對各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爲優秀社團評比的重要依據。

七、社團財務評優細則

具體參照《學生社團財務評優細則》

八、對於財務出現較大問題的社團的處理辦法:

1.阻撓、拒絕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檢查者,取消其優秀社團評比資格並通報警告。

2.出現假賬、隱瞞賬目及出現經費虧空的社團,取消其優秀社團評比資格,如情節嚴重,則按規定對其實施註銷。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7

計算機社團通過開設各種計算機社團活動,以適應現行信息時代高速發展的、各類需求,提高學生整體信息素養。爲實現計算機社團各項活動,正規、有序、高效的開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個計算機社團活動前期,必須在學生中選好社團負責人,填寫好社團活動名單。

2、計算機社團負責教師要撰寫好開課的.計劃,礁。計算機社團活動需按照課程表安排表嚴格進行。

3、每次計算活動,要填寫學員簽到表,和活動記錄表。

4、在機房開展社團活動,要保持機房環境整潔乾淨,不得帶食物飲料進入。

5、進入機房,必須佩帶鞋套,離開時鞋套不得亂扔,及時清理帶離機房。

6、使用機房計算機,必須愛惜軟、硬件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必須按當前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7、學生進入機房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聲喧譁。上課時,不做與計算機課無關的事。

8、授課後,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機房。

9、每學期末將根據社團活動量化管理成績,及學生在信息技術學科的競賽成績,評選出優秀社團成員並予以表彰獎勵。

10、對於不遵守社團制度,缺勤達社團活動次數1/5以上的同學,我們將視具體情況給出社團除名的處理。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社團以集體利益爲重,提供平臺的同時,作爲社員需做好監督,保護,美化的義務,如設備,安全,衛生等等。(關於衛生,社團每天都有人出入,因此社長部長們需要安排部署每天的衛生清理,你們需要做好帶頭作用。在社團交流中,你們同樣也需要讓社團每一份子懂得設備的使用和安全問題。)

2.關於設備出租問題,價格由現任社長部長共同商議,制定後不得以關係修改價格,出租前需要拍細節照,出租後同樣需要拍細節照對比,如因錯漏而發生設備故障由出借人和借的人共同承擔責任。(這項規定需要提醒每一次需要租借的單位,如其他社團組織需要租借社團設備或場地必須要有一位社長或部長在場。)

3.學校一切先由社團出人演出的活動,都以社團爲名義,不得以私人名義去參演,這關係到社團的利益。(任何社員在你能夠接到活動邀請時,請想一想最初是誰給予你們的這個平臺!)

4.社團是處於時刻運作,改變的狀態,在社團運行情況下,社團每一分子都有權利去改善社團的環境,同樣也有義務去承擔社團運作所帶來的利弊得失。社團的好壞很大部分取決於你們的選擇和行動,所以beresponsibility。

5.社團是對內也是對外的,有它自身的形象,而形象體現在你們的言行舉止。因此,當你們在進行有關社團的一切活動和微信羣聊天等等時,請注意你們的姿態,言語,事關社團,也事關你自己。(晚歸切記不得以社團名義登記,個人糾紛同樣不能牽扯社團整體)

6.社團每一年有最應盡的職責二者,品牌活動和音樂教學。當每一屆候選或者上心者的出現時,應加強做好這兩方面的策劃和準備。不要三天打漁,兩天曬網,尤其作爲社團管理者,你們需要做好帶頭作用。

7.關於工作問題,自願報名參加社團活動的工作人員或表演人員必須準時到場否則不予以加分。工作人員及表演人員因特殊情況遲到早退需向社長部長或活動負責人報備,負責人同樣需要設定嚴格的簽到程序,不得包庇。工作人員和表演人員需協助負責人帶好整個活動的流程,負責人也需要做好活動帶領。

8.社團衝突難以避免,但請不要在社團,其實是個人衝突的事情影響到社團運作。如果是雙方的個人衝突嚴重到影響到社團大局,請雙方自己成熟一點自行解決,如若屢教不改,社團管理者有權力和責任請你退社,若是管理者有衝突,其餘管理者可以選擇私下解決或者投票彈劾選出新的管理者。

9.社團每一屆都會出現新的社長部長,這是社團不變規律,也是每一年模式的改變和突破。作爲社長部長,有退任後選擇社長部長候選的權力,但是一旦換屆,前社長部長無權干涉社團或者社長部長的任何決策,即便你自認爲對於社團來說很好,你也只能給予建議,最終決策的決定權歸當任社長部長所有。請記住,過去是不能干涉,更不能以負能量去影響現在,如果你當年是社團一份子,社團利益不需要你的保障,但起碼也不需要你帶來的反作用。

10.希望社團的每一份子,不做損人利己之事,不做輿論傷害之事。尊重他人,便得他人尊重。也請你們記住,人人平等,在社團集體中,一視同仁。保持你們的初心和努力,相信你們在社團期間會得你所應得。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爲規範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北海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收和院團、系部分團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併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類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願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准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爲目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爲。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籤,數額較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於每屆社團文化節的開展和院團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審覈批准,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覆開支。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社團內成員不得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破壞學校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別的同學舉報),給予社團考覈中扣分的處罰,一次扣2分!

2、各社團在組織每一次大、中型活動時,必須具備四份書面材料:活動前三份(申請活動書,活動計劃書、活動具體內容),活動後一份(活動後的總結)。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動不能舉行。沒有活動後總結書的,在社團考覈中扣0.5分!

3、未經團委允許,社團私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聚,擾亂學校秩序,產生不良影響的,在社團考覈中扣2分,並要接受學生處的處罰。

4、社團組織活動期間,發生各種矛盾、衝突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屬於社團部門的疏忽、不認真的,在本社團考覈中扣1分!

5、社團成員必須服從團委統一領導和管理,未經批准,擅自舉辦活動者,在考覈中扣3分!造成嚴重後果者,追究該社團負責人責任。

6、若有同學反映社團的不足或搞活動時不認真,缺乏公平競爭的意識,將給予該社團扣1分的處罰!

7、社團組織活動,在全校範圍內影響面較大、效果較好的,在社團考覈中給予加2分的鼓勵!

8、各社團要相互幫助、相互協作,不允許出現排斥、損害社團利益和影響的事件發生,如有類似事件,將對其社團進行嚴重警告,在社團考覈中扣5分!並對該社團負責人進行嚴厲批評和留職察看!

9、學校社團是爲全校同學服務的,搞各項活動應該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社團故意分裂在校學生,有嚴重的級別歧視,將給予本社團在考覈中扣10分的處罰!給本社團主要負責人停職處分!

10、各社團在一個學期內最少要組織兩次全校性大型活動,要充分作好活動前的準備,作到“辦一次活動,成功一次!”

本規章制度的決定權屬於團委,任何人(團委領導除外)無權修改!希望各社團能夠認真完成各次活動,很好的爲同學們服務!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關於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社團部設部長一名,負責組織籌劃學校社團工作,督促、檢查、評比社團活動;

2、社團部設副部長一名,負責協助部長工作並對各社團工作進行總結;

3、每個社團社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計劃的制定,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總結;

4、每社團設副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的日常管理、評估、考覈,並協助社長開展工作;

5、每個社團有幹事若干,在組織、宣傳、活動等方面協助社長工作。

二、關於社團成員管理:

1、新社員的招募:

(1)招募時間定於每學期的第一週、第二週;

(2)由同學們自願報名參加,報名者須在社團部進行統一登記;

(3)由各社社長根據本社情況確定入團人數,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畢後,由社團將本社的新社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等資料上交社團部。

2、社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踏實工作,掌握相應的本領,爲本社團爭光;

(2)自覺遵守本社團的'章程;

(3)維護本社團的榮譽。

社團成員擁有下列權利:

(1)本社團的有關會議和本社團組織的各類活動,接受本社團的教育和培訓;

(2)在本社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享有轉會的權利。

3、社團活動轉會制度:

需要轉會的成員到各自的社團領取“社團轉會申請單”,經原社長、指導員老師和新社長分別同意簽字後交至社團部,社團部批准後辦理轉會手續,予以轉會。

三、關於社團活動管理:

1、關於社團活動的籌劃:

(1)每學期開學前兩週各社團需向社團部上交一份本學期工作計劃;

(2)每次活動各社團必須有詳細的活動方案,並交社團部審批,活動後要有總結。

2、關於社團活動的開展:

(1)活動時間或次數:

A、漫畫社、戲劇社、計算機協會、音樂社、英語協會、電視臺、攝影協會、青年志願者協會爲每週一次常規活動;

B、廣播站每天進行活動;

C、“執雅”報社每學期出兩期《執雅》;

D、“雅風”文學社每學期出兩期《雅風》文學雜誌;

E、英文雜誌社每學期出一期《Wings》雜誌。

F、心理協會每學期出兩期《心島》

(2)活動形式:活動形式要求新穎,能爲每個成員提供參與和獲得成功的機會。

(3)社團活動的總結:副社長在每次活動後都必須對本社社員出勤情況進行登記,並與社長一同總結本次活動情況,於例會前一週上交社團部;

(4)社團活動的檢查:部長與副部長將對各社團活動不定期進行抽查(至少一週一次),主要檢查活動質量和紀律情況,並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作爲五·四優秀團幹評比的依據之一。

四、關於社團例會管理:

1、社團部例會制度:社團部會定於單週的星期一召開,各社社長副社長不得無故缺席,會上由社團部部長對兩週來各社活動進行總結,再由各社長髮言,談心得體會,大家討論幫助其工作上的困難;

2、各社團例會管理:各社團也可根據自身需要召開例會,總結本社活動情況,討論本社的活動安排。

五、關於社團獎懲制度:

1、每年五·四青年節將進行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成員的評比;

2、凡在社團活動過程中表現突出,爲社團爭取的榮譽的成員可進行評比;

3、不遵守社團章程,一期三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將給與除名處理。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英語沙龍在社團管理上一貫堅持自由、靈活、有序原則,對社員提出的關於社團建設和社員自身權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議予以高度的重視,尊重社員的意願,對社員負責。社員在按照有關制度享有入會和退會自由的同時在社團組織中要服從英語沙龍社團的領導,遵守社團各項規章制度,享受權利的同時履行自己的義務。

一、具體管理條例如下:

1、英語沙龍社員須有熱情飽滿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隨即應變的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分配的工作能夠認真負責,努力完成任務;

2、社員須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衣着整潔大方,微笑待人,禮貌用語,不做有損英語沙龍形象的事情;

3、社員不得在與會期間喧譁吵鬧,不得隨意亂拿社團內部物資。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與警告、記過、開除等相應的處分;

4、開社團及部門會議時社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須先向部門負責人提前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達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社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分別處於警告、批評、通告、辭退;

6、培養社團意識,全面瞭解社團,爲社團的發展獻計獻策。

7、正確行使社員權利,確實履行社員義務。

二、社團定期根據有關規定對社員的表現進行考覈,考覈內容如下:

1、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強化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注重師表形象,做文明大學生。

3、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團結社團會員,配合社團各部門工作。

4、遵守英語沙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文件指示精神,執行各項決議。

5、結合社團特色,注意全面發展,學習一技之長,提高自身素質。

6、重視專業學習,拓寬知識面,認清我要學和要我學之間的關係。

英語沙龍是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補充,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渠道。英語沙龍將進一步結合學校有關規定對社團進行管理,把社團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查。從而規範社團行爲,實現同學、社員、學校和英語沙龍監督的三維一體化。對此,我們將始終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強社團內部的管理,規範各個部門的行爲、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推進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而使社團內部的各項工作更上新高。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第一條性質:心理社團是以心理健康服務爲主,志願從事各項服務工作,並由在院校學生自願組成的團體。

第二條宗旨:提高我院學生的心理素質及自我調試能力,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實現學習和生活娛樂兩不誤,使學生在學習的同時也能及時的瞭解和認識社會,並學會適應社會。

第三條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本學院的教育方針,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使廣學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識,培養其面對困難的應變能力。

(二)在院校團、學生會的指導和支持下,組織學生參見各類有意義的活動,爲其在以後就業奠定基礎。

(三)在嚴格遵守學院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進行一系列的學生便利服務工作,以無償爲主,突出社團的性質,真正爲廣學生提供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會員

第一條入會凡熱衷於服務工作,並且有一定社會實踐能力的本院學生,熱愛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學習上勤奮刻苦、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二條退會會員向社團提出退會申請,即可自願退會。

第三條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有按本社團章程規定的入會、退會自由的權利。

2、有權出席本社團全體會議,參加本社團所組織的系列活動。

3、在會員會享有權和被權,並對重問題享有表決權。

4、凡本社團會員在各項活動中一律平等。

5、對本社團工作有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意見個批評的權利。

6、根據社團規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會費,吸收和處分會員。

7、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社團規章制度、活動制度。

(二)義務

1、有義務出席本社團全體會議、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

2、自覺遵守本社團章程。

3、支持並承擔社團託工作。

4、自覺維護本社團聲譽,爲社團的發展壯貢獻力量。

5、服從校團、學生會的領導。

6、組織社團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第三章組織機構

本社團設社長一名,社長助理兩名,部長、部長助理各三名。社團下設組織部、宣傳部、後勤部

(一)組織部

1、負責社團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安排活動。

2、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豐富同學們學生活、陶冶學生的情操。

3、協調其餘各部門的活動安排。

(二)宣傳部

1、負責社團活動相關宣傳文字、片等的策劃,設計和發佈工作,並能夠蒐集相關信息,並將活動歸納成文字材料。

2、負責社團簡報的編輯和印刷。

3、負責社團與其他社團的聯繫,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社團,進一步擴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爲社團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後勤部

負責本社團所需物品的採購、活動經費支出的財務管理、日常安排。

第四章活動

第一條社團所進行的.一切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及其國家法制。

第二條一切外部活動必須經院團通過方可執行。

第三條社團需每學期向指導老師上交一份本學期活動小結,小結內容包括組織者的姓名,參與人數、活動內容、場地、活動應以及經費結算等情況。

第五章經費

第一條本社團所有日常開支必須由社長同意簽字生效,交後勤部執行。

第二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1、會員費

2、學院贊助

3、活動創造

4、外界贊助

第三條本社團經費使用辦法

1、日常宣傳

2、日常用品

3、組織活動經費

第四條經費使用原則

以儘可能少得費用獲得儘可能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社團社長

1、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和任務

2、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團例會

3、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4、負責社團重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第二條社長助理

1、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及任務安排

2、視察各個部門的工作情況

3、瞭解各個部門的需求

4、社長不在時,代理社長的基本工作

第三條部門

社團各項事務按各職能部門分工管理機構制定決策

第四條檔案制度

組織部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對社團的各項活動和人員信息要及時記錄、整理、存檔

第五條財務制度

社團經費原則上自行處理,社團指定後勤部負責,主要由社長領導,社長助理組織後勤部開展各項活動費,對各筆經費的來源、管理和用途進行詳細的記載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解釋權歸__學院心理社團行使

第二條本章程自學生會社團部通過之日起生效,即爲全體會員活動之準則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機制,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湖南三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全體社團。

第三條學生社團是指我院學生自願組成,爲實現成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策以及社團聯合會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學生社團由社團聯合會負責進行管理,包括社團的資格審查、登記註冊、社團招新等;保障社團的合法權益;規範社團的正常活動;查處社團的違紀行爲。

第五條學生社團以培養、發展學生興趣愛好,發揮學生特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及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爲宗旨。

第六條學生社團的經費主要來源於會員會費。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社團聯合會章程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團的成立、登記註冊

第七條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二)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五)有規範的章程。

(1)學生社團的名稱、宗旨、主要任務;

(2)學生社團類別(學術科技、文學藝術、志願服務、體育健身);

(3)學生社團組織機構及其權限;

(4)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的任職條件、權限及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5)會員資格和入會手續;

(6)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社團成員考評及獎懲制度;

(8)學生社團財務管理辦法、經費的來源和使用原則。

(六)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徵。

第八條社團成立申報程序:

(一)成立學生社團前,發起人應先落實指導老師、制定詳盡的社團章程,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書面申請。

(二)申請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成立學生社團的申請表;

(2)學生社團簡介;

(3)學生社團章程(包括:學生社團名稱、學生社團的性質和宗旨、會員權利和義務、組織機構示意、負責人產生的程序和領導機構職權範圍、經費來源及管理辦法、指導老師及其他必要事項);

(4)成員(成立前應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別、班級、寢室、聯繫電話;

(5)指導老師名單及其簡介;

(6)其他必備材料。

(三)社團聯合會通過審覈後將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

第九條以下情況不得批准學生社團成立:

(1)學生社團宗旨、活動內容、範圍不符合本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的;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3)籌備學生社團的人數未超過15人的;

(4)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經審覈被認定爲沒有必要成立的學生社團;

(5)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學生社團,無基本的防範、保障措施、無法保證學生社團活動正常、安全開展的;

(6)其他不適合學生社團成立的情況。

第十條經批准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收到社團聯合會書面通知的15日內應以公告形式宣佈學生社團成立。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徵得院團委的同意後,可以設計、使用合適的藝術章或其它標誌作爲該社團的標識,設計成功的社團的標識應報院團委備案,不得隨意更換,任何社團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條社團聯合會每學期初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重新登記,各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對會員進行重新登記,過時不登記者,由社團聯合會報請上級管理部門對學生社團以解散論處,會員以退會論處。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解散要寫書面申請,經社團聯合會備案後宣佈解散,並處理好善後工作。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在3個月內沒有正常開展活動的,由社團聯合會進行整頓,一學期未開展活動視爲自動解散,註銷其資格,整頓期或註銷後的社團不得開展任何活動。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註冊、登記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完成,程序如下:

(一)學期結束前向社團聯合會上交上學期的工作總結和財務報告,並上報有關資料(應當含工作臺帳);

(二)學期初社團聯合會根據各學生社團上學期的工作臺帳、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對各個學生社團的學年工作提出意見,上報上級部門審批;

(三)社團聯合會根據上級部門的批覆,對符合要求的學生社團進行註冊登記。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的社團,暫緩註冊:

(一)沒有及時上交工作臺帳,財務報告和有關材料的;

(二)整改期內的學生社團;

(三)有違紀違規行爲,正在調查中的;

(四)其他經審檢被認定爲需暫緩註冊的。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更改名稱或指導老師應該按照相關條款重新申報登記,經批准後予以重新註冊。

第十八條未經登記的學生社團屬於非法社團;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違者將追究其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團聯合會有權將其解散:

(一)違反國家法律策或嚴重觸犯校紀校規;

(二)違背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三)建會3個月後會員人數少於20人;

(四)一個學期未正常開展活動;

(五)盜用掛靠單位或其他組織名義,引起嚴重後果的;

(六)其他應解散情況。

第三章社團活動管理

第二十條學生社團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在憲法、法律和學院規章制度範圍內開展活動,不得私自從事與本社團宗旨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一條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向社團聯合會遞交本學期活動計劃,經審批後按計劃開展活動。

第二十二條學生社團開展活動,應提前5天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活動策劃,內容包括活動主題、活動目的、形式、參與人員、流程、經費預算等),社團聯合會審批後報上級部門批准同意後纔可開展。

第二十三條學生社團與學院外部門合作開展活動,應提前2周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書面申請與活動策劃,社團聯合會審批後,報學院領導同意後纔可開展。

第二十四條學生社團在開展活動時,應注重社團形象,不得做有損社團與學院形象的事。

第二十五條學生社團應在活動結束後6日內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活動的有關總結材料。

第二十六條學生社團除按自己的計劃進行活動外,接受學院、社團聯合會統一策劃的大型活動,承擔相應的義務。當學院、社團聯合會總體安排與學生社團活動發生衝突時,學生社團應自覺服從學院、社團聯合會的統一安排。

第四章社團經費管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社團經費來源主要爲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初根據相關規定收取會費。會費的收取金額需向社團聯合會請示並被批准後,方可收取。除會費外,不得再向會員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學生社團資金應當用於各種相關活動的成本、獎勵、發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佔,違者嚴懲。

第三十條學生社團的經費收支要明晰,學生社團內部要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應當由專人(非會長)專門管理,賬目公開,每月定期向全體會員彙報一次,並隨時接受社團聯合會檢查。

第三十一條活動經費必須按照提交的活動方中的經費預算進行支出,所有開支應當有相應的正規發票、收據,由經手人、財務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

第三十二條各學生社團財物負責人每月向社團聯合會財務部一份社團財務記錄單,有精確的日期、準確的收支記錄和正規的報銷憑證。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是指以學生社團經費購買或以學生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學生社團發展提供便利的形態穩定的財產。

第三十四條學生社團固定財產爲學生社團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佔、謀取私利。

第三十五條學生社團換屆,學生社團財物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學生社團負責人出具清單,先報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審覈,再由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辦理相應接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當社團聯合會發現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有權追究該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三十七條社團報賬流程:

(一)報賬前必須向社團聯合會上交活動方案、總結(含活動照片)、新聞稿,經費覈算(正式發票),費用清單(實際花銷);

(二)活動經費只能用於宣傳、組織活動、車票;

(三)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審批簽字後報上級部門審覈,通過審覈後社團財物負責人方可報銷活動經費。

第五章社團組織結構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最高權力機構爲會員大會,各社團幹部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經社團聯合會審查後產生。

第三十九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具有如下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二)審議批准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學生社團變更、註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四)修改學生社團章程;

(五)監督學生社團財務活動。

第四十條

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即社團正副會長,社團財務負責人不得由主要負責人兼任。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不符合學生幹部任職資格;

(二)受到校紀校規等處分者;

(三)曾因違反者,被撤職的學生社團負責人;

(四)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宣佈解散的學生社團原負責人或主要會員;

(五)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爲或不會員的權利適合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的情況。

第四十二條社團成員的權力與義務:

(一)社團成員有權按照社團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學生社團,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二)學生社團會員有權瞭解所在學生社團的章程、組成機構和財務制度.可以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諮詢。

(三)學生社團負責人違反校紀校規和社團有關規定,損害學校、社團會員利益的,社團會員有權向社團聯合會反映有關問題和情況。

(四)學生社團會員應當接受學生社團的定期註冊登記。

(五)學生社團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其章程擔任學生社團職務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六)學生社團會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生社團的各項活動,並有權向學生社團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學生社團健康發展。

第六章學生社團宣傳刊物管理

第四十三條

學生社團自辦刊物應當向社團聯合會申請,並得到上級部門批准後纔可發行,不得擅自發行。

第四十四條學生社團刊物應當具有固定的名稱、版本、順序編號、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條學生社團刊物內容要積極,健康,不得宣傳、暴力、低級的內容。第四十六條學生社團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門審查通過。

第四十七條學生社團刊物每期出版後需上交1份至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備案。

第七章學生社團考評及獎懲辦法

第四十八條學生社團考評每學期組織1次,社團聯合會、指導老師、主管老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對社團工作進行考覈,考覈結果將作爲社團學年評優依據。

第四十九條學期考評標準:制度建設佔25%,學生社團活動情況佔60%(其中日常活動佔30%,配合學校開展活動佔30%),指導老師評價佔15%。,滿分100分。第五十條每學年組織1次社團評優,社團評優獎項設置與比例:

(一)社團聯合會優秀幹部社團聯合會成員數量的15%;

(二)優秀社團全院學生社團數量的15%;

(三)優秀社長全院社長(含副社長)人數的15%;

(四)社團先進個人社團成員人數的10%。

第五十一條“社團聯合會優秀幹部”“優秀社團”及“優秀社長”由評審小組根據社團學期考評結果進行評選,“社團先進個人”由各社團根據章程,通過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社團評優名單經社團聯合會審覈後報上級通過後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條社團聯合會優秀幹部評選條件:

(一)擔任社團聯合會幹部半年及以上;

(二)思想積極進步,治立場堅定;

(三)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團結同學;

(四)學習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學科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五)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能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所組織的活動效果顯著。

第五十三條優秀社團評選條件:

(一)註冊登記成立一週年以上;

(二)社團有規範的規章制度和明確的宗旨,有完善的獎懲制度和例會制度;

(三)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會員代表大會;

(四)社團經費由專人管理,有專門的賬目明細表;

(五)會員檔案詳細,更新及時;

(六)每學期開展活動不少於5次,在師生中取得較好影響;

(七)積極配合學院、社團聯合會工作安排。

第五十四條優秀會長評選條件:

(一)必須是註冊登記一年以上的社團社長及副社長;

(二)社長的任職時間必須達到三個月或以上,之前無違紀現象;

(三)思想積極進步,治立場堅定。

(四)積極配合學校和社聯開展工作,和社團聯合會溝通積極;

(五)帶領社團組織院級大型活動至少1次,取得較大影響。

第五十五條社團考評流程:

(一)社團聯合會提前15日下發考評通知;

(二)各學生社團按評選條件對本學生社團活動情況進行自己評估,然後將評估材料交評審委員會審定;

(三)評審委員會按評選標準,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比,按評選比例產生推薦名單;

(四)推薦名單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最終名單。

第五十六條獎勵辦法

(一)對獲獎社團及社團成員進行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二)“優秀會長”“社團先進個人”可評選院優秀學生幹部;

(三)獲獎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社團評優:

(一)違反校紀校規與社團管理制度;

(二)社團活動與社團宗旨、學院精神向違背;

(三)未按規定進行登記和註冊;

(四)社團會議缺勤3次及以上;

(五)組織社團活動中有違紀行爲且影響惡劣者;

(六)一學期內有一門課程不達標者。

(七)財務出現較大差錯或混亂。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並由學生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條: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舉辦合乎學校規定和法規的活動。

第二條:維護校團委的榮譽和利益。

第三條:維護社團部的榮譽和利益。

第四條:維護社團部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

第五條:完成社團部的工作計劃,致力於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第六條: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學校社團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團他人行使權利

第七條:執行並遵守社團部的各項決議,完成社團部交辦的業務範圍內的工作,必要時,向社團部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條:部長負責協調統籌社團部與學校、社團及各位社員間的關係。代表本校社團部和社團與校團委、青志協、各院系及各組織商討聯合進行活動。代表本校社團部和社團出席相關會議,與外校社團聯合會、社團部、社團交流等。

第九條: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分管具體工作,處理相應事務。受部長委託,全權行使部長所具各項職權,在部長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職權時,代理部長工作。

第十條:幹事履行應盡義務。協助部長副部長做好本職工作。值班時按時到崗,認真負責。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處理社團事務合理得當。

第十一條:例會制度,所有人員按時出席例會,無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內通報批評及1000字檢查(病假事假及時向分管副部報告)。經常無故遲到早退者,收到部內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條件,遵守校規校紀的同學。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得夾雜個人感情色彩。

學生幹部勸退辦法

具體辦法如下:

一、學習方面

1、有一門不及格現象者,予以警告

2、有兩門或兩門以上不及格現象(包括選修課),予以勸退

3、綜合績點未達2.5者,予以勸退

注:有突出貢獻獲工作突出者,進行談話,在進行酌情處理

二、紀律方面

1、無故缺席會議(請假理由非正當、事後請假或事先並未請假),兩次,予以警告;三次,給予勸退;

2、組織、部門例會遲到十五分鐘,且無正當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勸退;

3、負責簽到人員並未如實記錄情況,一次,予以警告;兩次,予以勸退;

4、值班人員遲到、早退、中途無辜離開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勸退;

5、值班人員無故不到,並未事先向有關人員、部門請假者,兩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勸退;

6、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違反“不準大聲喧譁”“不準吃零食”“不準未經允許私自借用公共財產”等《共青團北京工商大學委員會》條款的'規定,屢次勸說無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無故不到,且找人代爲簽到的,一經發現,予以勸退;

幫別人簽到者,予以警告;兩次,予以勸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態度不認真,且屢次勸說無效者,予以勸退;

2、影響到組織、部門正常工作,良好風氣,組織、部門之間團結的人員,予以勸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內完成,並對後續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兩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勸退;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1、本社團的成員必須品行端正、學習良好、且具有較強的責任心。

2、服從社團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語和活動損害本社團的榮譽和形象。

3、必須嚴格遵守社團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和擁護其正常運行。

4、自覺遵守社團的活動時間、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活動;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要提前請假。

5、要認真聽從指導教師的指導,努力培養自己的愛好興趣,發揮自身的個性特長

6、嚴格遵守紀律,同學之間相互交流時嚴禁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節換屆制度

第十六條本社團理事、任期均爲一年,最多可連任一屆。

第十七條本社團換屆在全體大會上舉行,時間由社聯給予安排。若未給與安排,應在每年5月至6月期間舉行。

一、在舉辦時間兩週前通知全體社員參加。

二、尊重社員享有的選舉和被選舉權,保障社員權利。

三、保證到會社員必須超過社團實際社員人數三分之一,否則大會無效。

四、要求理事及彙報社團一年工作總結及財務報告。

五、進行新一屆選舉,基本採用書面投票方式進行,根據所得票數,並結合績效考覈表的情況綜合任命。

第二節會議制度

第十八條每個部門根據部門成員的課程表制定合理的會議時間(即會議時間固定),原則上二週一次,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改變。例會每三週一次。理事會議每三週一次。理事會會議每週一次,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改變。

第十九條每次會議(包括理事、理事會、例會)都由祕書部的人進行會議記錄,做好會議記錄並整理。會議開展兩天前,祕書部把會議流程發到羣郵,供大家參考。會議結束三天內,祕書部把會議記錄、出勤表整理成電子版發羣郵供大家查詢回顧,會議記錄要附上各部門出勤情況。會議結束三天內,宣傳部上傳會議照片。

第二十條會議要簽到考勤,簽到人員由祕書部負責,途中離開要向簽到員說明。

第二十一條每次會議開始之前由主持人帶領合唱社歌。

第三節物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社團物資需要進行登記及公示,登記內容應包括:物品名稱,數量,保管人,聯繫方式。若有外借轉移,要做好登記並確定物資的及時歸還。若有購進物質,要上報祕書部,由祕書處及時對物資登記表進行更新。登記人員由祕書部專人負責。

第四節財務制度

第二十三條每次活動的物資購買需要索取發票或收據,作爲報銷經費的唯一有效依據。

第二十四條活動負責人在活動開展前寫好經費預算,並把預算交給祕書長審批,所有的活動經費在活動結束後統一報銷。

第二十五條社團經費出納由祕書長負責,財務記錄和發票由祕書部管理,受全體社員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社團經費來源爲社員、會員繳納的社費、會費、學校的撥款及獎勵,以及社會活動贊助。主要用於宣傳、聯繫、活動開銷等等。

第二十七條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違例者一律開除出社團,情況嚴重者上報學校。

第五節激勵及考覈制度

第二十八條對於全體社員,社團推行全年度的績效考覈制度,貫徹於社團的各項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對社團整體的活動,部門內部活動,外訪交流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考勤率與參與率。

第二十九條在學年結束時進行綜合績效考覈,評選社內積極分子,並給予獎勵和相關證明。部門,小組的績效考覈最後由本部門部長,組長進行綜合考覈。部長,組長的績效考覈最後由副社長進行綜合考覈。祕書部負責登記和統計全體社員的`出勤率。

第三十條活動積極、表現突出者,由社團向學校推薦爲社團活動積極分子和優秀幹部。

第六節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在學年開始前要進行學年年度計劃。換屆時,要做工作總結。

第三十二條活動負責人要在活動開展兩個星期前將活動方案交由理事會進行審批,理事會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

第三十三條活動負責人要在活動開展一個星期前將前期宣傳稿交由宣傳部,由宣傳部統一進行宣傳。

第三十四條活動負責人在每個項目活動結束後必須完成工作總結,提交總結資料(包括活動項目會議記錄、方案、申請表、照片、通訊稿、總結、財務報表)至祕書部存檔。

第七節請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社團例會、會、社團整體活動(如三下鄉報告會、週年慶等)等全體社員都必須簽到,有事請假的社員必須填寫社團的請假條並交各自部門,再由部長交至祕書部。若部長請假,需將請假條直接交至祕書處。過後補假條的必須在活動後3天內。

第三十六條全體社員每學期無故缺席上述活動並無假條的次數滿3次即視爲自動退社。

第三十七條部門內部活動有事請假的社員必須向部作口頭請假。

第三十八條全體社員每學期請假次數超過5次,社團內各種評優資格將被取消。

第三十九條社團各類活動的參與率、會議的考勤率將與評優掛鉤。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8

1、教育科學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

(1)部門管理

第一條:本協會由團(會長、副會長),祕書處、外聯部、活動部、編輯部、聯絡部和新聞部構成。

第二條:團爲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協會日常事務的開展和安排。

第三條:外聯部、活動部、編輯部、聯絡部和新聞部隸屬團,由副會長負責。祕書處通知召開會員大會(不定期)及部長會議。

(2)活動管理

第一條:爲加強對社團工作的指導和管理,社團需按要求及時開辦支教或志願活動和並進行活動總結,並需要定期召開社團工作會議。

第二條:學生社團開展的'活動必須堅持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並堅持會員自願參加的原則。

第三條:每次安排人員外出支教,必須服從安排,支教人員的教案,課件,每次必須交給負責人審查。

第四條:活動完成後,社團應及時做好宣傳和總結工作,並向社團聯合會提交一份活動總結和經費使用明細報告。

(3)經費管理

第一條:社團通過招新自籌會員費,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聯管理,其餘可用於平時社團活動支出。

第二條:社團必須建立完整的經費管理制度。必須確定學生分別負責帳目和現金管理,必須建立專用帳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帳務記錄。原始票據憑證保管完備,財務工作明晰。

第三條:各級社團在會員費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須合理,符合手續。社團成員應自己監督。

第四條:社團活動經費只能用於社團有關方面正常活動,不得挪爲私用.對嚴重違反規定的社團,將追究會長及財務人員責任。

2、教育科學學院學生社團考覈制度

第一條: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成績優良。

第二條:工作過程中服從團(會長、副會長)的管理。

第三條:按時出席協會工作會議,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完成協會交付工作,執行協會決策。

第四條:熱愛協會工作,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協調能力,工作積極,富有責任心,對團交代的任務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夠按時按質完成。

3、教育科學學院學生社團考覈辦法

第一條:本協會將在學期末評出活動積極分子若干名。評選者必須具有本協會會員資格。評優評先嚴格依據例會及活動出勤率。第二條:學期末將由社團聯合會對社團活動進行星級評定。

4、教育科學學院學生社團換屆制度

第一條:原團(會長、副會長)及會員共同從本社團中選出積極參與活動,並具備管理和組織能力的候選人。

第二條:候選人蔘與競選,由社聯團及協會原負責人投票選舉,入選人提交職位申請表,公示無異議後任本協會(副)會長一職。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陽光騎行社。

第二條、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陽光騎行社是在院團委的指導下,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監督管理的大學生運動類社團。

第三條、陽光騎行社宗旨:協會倡導“融入自然、深入社會、挑戰自我、體驗別樣人生”。旨在通過別樣的自行車騎行考察生活體驗活動,融入自然、深入瞭解社會、磨礪意志,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培養遠行探索的執著精神以及勇於追求理想、積極對待人生的生活態度,併爲推廣自行車運動做出貢獻。

第四條、本社參加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併爲其會員單位,承認並遵守《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社團會員資格:凡具有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承認本協會章程,對自行車騎行有濃厚的興趣,能夠積極參加本社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學生,經本人報名申請,填寫會員登記表,經本社批准,即爲本社社員。

第六條、社團會員權利:

一)在本社團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有批評和監督本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四)有詢問和監督本社團財務開支情況的權利;

五)有對社團建設提出意見與建議的權利;

六)有權向社團提出申請,以社團名義集體出行;

七)有退出社團的自由。

第七條、社團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完成本社團安排的任務和宣傳本社團;

二)參加協會活動,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協會的各項紀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項規定;

三)執行本社決議,聽從社團各項活動安排;

四)自覺按時交納一定會費(女生無需繳納會費),作爲開展各類活動的經費;

五)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有維護本社團利益、愛護本社團公共財物、爲本社團爭光的義務;

七)自覺維護社團的名譽和形象,在廣大同學中擴大社團的影響。

第八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長達一學期沒有參加任何活動者,作自動退會處理。會員如有違法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爲,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本社團全體會員組成,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亦可視情況而定。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十條、會員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討論、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審議和批准上一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討論和決定本社團的方針政策和任務;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五)監督本社團的財務活動;

六)決定本社團其他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章程的修改、理事會人事的確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必須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後,在15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審覈批准後生效。

第十二條、理事會是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組織開展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集體領導制。理事會必須對會員大會和學生社團聯合會負責,自覺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理事會理事由會員本人自薦或集體他人推薦,經選舉產生。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

第十四條、理事會職權包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正副會長和決定理事會理事名單;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和各項活動的開展;

四)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組織本會工作;

五)負責制定計劃總結。

第十五條、理事會選舉會長一名,副會長一至二名;下設若干理事。

第十六條、理事會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品質端正,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校規校紀;

二)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責任感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條、理事會須定期向學生社團聯合會彙報工作。

第十八條、組織管理制度:

一)社團將有三個部門:活動部、外聯部、宣傳部,一個工作監督組

二)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權限:三個部長負責本部門工作,團長負責個社團的事務,並擁有一定決策權,一個副團長抓外聯部工作,一個副團長抓活動,宣傳工作,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各部門工作及社團財務開銷情況。注:經費使用原則:主要用於社團主辦活動,社團日常開銷和社團發展等方面

第十九條、負責人

一)條件:必須熱心於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

二)權限:遵守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及社團章程約束;

三)產生罷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現重大失誤時,將臨時罷免並由社團監督小組代替其全部職責,經過民意調查,如有半數及半數以上同意,那麼將召開臨時社團會議並選出新負責人。

第二十條、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員提出,然後成立一個工作組負責章程修改,最後提交每年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一條、社團的終止程序

社團在活動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時,將成立一個工作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關方面的調查,接受院系的處理結果,如需終止社團運行時,將緊急召開社團會議,按照院系指導意見進行執行。

第四章 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的活動必須按照依據《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的精神,依據本社章程,有計劃、有紀律地開展和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社團的活動任務是:通過自行車騎行活動,融入自然、深入瞭解社會、磨礪意志,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培養遠行探索的執著精神以及勇於追求理想、積極對待人生的生活態度,併爲推廣自行車運動做出貢獻。

第二十四條、本社在組織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前,必須提前兩週上交詳細計劃。其他中、小型活動應提前一週上交詳細計劃,並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及經費預算等,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團委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二十五條、本社團出版內部刊物須經學生聯合會報團委批准並備案。

第二十六條、活動內容和形式

一)定期組織免費爲師生進行自行車的修理與維護(因社團新成立暫不舉行);

二)舉行中短途自行車騎行活動;

三)舉行以自行車騎行爲方式的觀光、考察和環保活動;

四)在校內與其他社團聯歡,以及與其他學校的同類社團進行交流與學習。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的經費來源:

一)社團會員所交納的會員費;

二)社團通過活動的組織費收入以及所拉贊助所得。

第二十八條、本社團每年向會員收取一次性會員費,會費標準由理事會討論研究報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並備案。每學年會員費,用於本章程所規定的業務發展和會務支出,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本社團的經費由工作監督組組長負責管理,會員費、學院團委撥款、其他經濟來源及各項活動收支情況必須設立專用帳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並隨時接受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檢查。每屆理事會的改選前要公佈和清理帳目,由學生社團聯合會派專人監督執行。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並通報所在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會員大會討論和通過,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在陽光騎行社理事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覈准之日生效。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贛州農校音樂社是由贛州農校在籍學生爲在校學校提供音樂活動及相關指導而自願組成的羣衆性團體並接受贛州農校社團聯合會的統一管理和指導。

第二條組織原則

1.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一切活動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學校各項制度。

3.遵循黨的教育方針,積極配合學校各項工作。

4.代表廣大學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爲全院同學服務。

5.社團工作在學院組織領導下由社團聯合會具體負責。社團聯合會在學院授權下,負責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團的一切活動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三條宗旨

夠促進學生對音樂的瞭解,提高自身對音樂發展現狀的認識,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握當前學生在音樂中的問題,充分發揮音樂在學生以後就業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團組織

第四條本社團擁有組織、宣傳與本社團相關的各項活動的權利,有配合學校和社團聯合會各項工作的義務。

第五條本社團聘請相關專業李琪老師擔任社團指導老師,全面指導本社團工作。

第六條本社團的組織機構由社長、副社長及各部部長組成。社團組織機構會是社團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社長負責制。

第七條會員大會是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職責:

1.審議社團年度工作報告與財務報告;

2.負責組織召開組織機構例會,檢查、監督、協調和考覈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3.負責社團辦公地點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應由會員大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一條本社團將制定詳細、具體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在社團聯合會指導監督下執行。第十二條本社團將製作本社團標誌,並接受社團聯合會監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條本社團不得參加社會上的社團或作爲其分支機構,一般不成立跨校學生社團組織,特殊情況將經社團聯合會同意,並報學生髮展中心批准後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團註冊與招新

第十四條本社團在每學年第一學期根據社團聯合會的同意安排到社團聯合會進行註冊,以利於學生社團聯合會更好地掌握各社團的情況。

第十五條本社團原則上在學期初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招新報告,參加社聯統一招新工作,招新海報或材料必須清楚明確,必須向招聘會員說明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招聘幹部幹事應說明擬招聘幹部幹事的具體人數、工作職責,嚴禁招聘海報或材料含糊不清,內容與實際不符。社團在招新之後向社聯報告招新人數,領取會員證製作資金。

第十六條學期中社團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招新,須向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按照社團聯合會排部署具體事宜,進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須與統一招新相同,並在招新之後向社團聯合會報告招新人數,領取會員證製作資金。

第四章社團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十七條本社團分別設立、辦公室、祕書部、宣傳部、外聯部、策劃部等部門;本社團所設職務包括(副)社長、各部(副)部長、各部幹事。第十八條本社團組織機構的組成。

第十九條各部門的職能:

辦公室:負責社團的全面工作,帶領社團朝着健康、積極、向上的方向發展,指導、幫助社團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協調各方面的關係,並主持召開社團會議,及時向社聯、老師彙報社團工作情況,經常與社聯保持聯繫;

策劃部:負責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報告、重要文件的草擬;

宣傳部:通過發佈新聞稿,粘貼海報等形式宣傳社團及社團活動;

外聯部:爲社團活動籌集資金,聯繫本校社團與本社團合作,負責社團的對外交流聯絡工作;

祕書部:管理社團財政收支,使社團合理使用社團資金;

第五章會員

第二十條參加學生社團組織的條件:

1.凡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2.承認社團章程與社團聯合會章程,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服從組織領導並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

第二十一條社團會員的權利

1.享有會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享有獲取正當獎勵的權利;

3.享有承辦某項活動的權利;

4.享有參加社團組織的.各種活動併發揮自身才能的權利;

6.享有自由退會的權利,但需寫出申請,;

7.享有對社團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8.享有優先使用社團資源的權利;

9.監督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10享有知曉社團詳細財務狀況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社團會員的義務

1.會員應主動接受本社團的管理,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遵守社團聯合會的章程和本社團的章程。

2.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執行社團決議,完成社團委託的各項工作,維護社團合法權益。

3.首次參加社團的會員按規定繳納一定的會費。

4.執行社聯與社團各項決議。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21

總則

爲完善社團組織機構,便於社團管理及遠景規劃,根據有關規定製定此章程。

第一條社團名稱:律動音樂社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爲學生當代音樂文化傳播及交流組織,自願結成。

社團宗旨:“讓所有喜歡音樂的人共同享受音樂帶來的樂趣。”活躍校園音樂藝術文化氛圍,倡導原創精神,爲有夢想、愛音樂的青春構築一個交流的平臺;瞭解當代音

樂藝術知識,加深對音樂與社會歷史文化之間關聯的認識與理解,傳播多元音樂文化。

第三條本社團接受梧州職業學院團委的領導,在學生會社團部的具體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一章關於社團

第一條律動音樂社是梧州職業學院團委、學生會社團部直接領導下音樂愛好者自己的組織,是學生第二課堂的重要組成,是大學生髮揮藝術水平的殿堂,是大學生陶冶藝術情操的搖籃;

第二條:音樂社以豐富大學生課餘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文化素質與藝術修養爲己任,以提高學生綜合文化素質,繁榮校園文化,創建文明校園爲目的;

第三條:本社團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梧州職業學院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音樂社將積極配合梧州職業學院工作,努力與其他兄弟社團合作,共同營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關於會員

第六條:音樂社會員以音樂學習交流,探討切磋,共同進步並最終提高綜合文化素質爲目的;

第七條:梧州職業學院在校正規註冊生,思想健康,熱衷於藝術追求,均可以申請加入本社團;

第八條:會員入會程序:

1、申請入會;

2、填寫入會情況調查表;

3、社長及各部門審覈通過;

4、交納會員會費,並填寫有關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關部門頒發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向社團提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會員有對本社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3、會員遞交申請報表後,有自動退會的權利;

第十條:本社會員檔案由本社妥善存檔;

第十一條:提前退出的社團成員酌情退還部分社費;

第十二條:會員使用本社會員證,須嚴格遵守本社會員證使用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新學期的前兩週爲會員登記、註冊時間;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爲,經本社幹事商議,可予以強行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部門職權

第十五條:本社主要負責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健康;

2、熱心學生社團工作,對社團會員負責;

3、有組織管理能力和創新意識;

4、學習刻苦努力,綜合素質高;

5、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六條:社團負責人從本社團成員中產生,本着個人自薦與民主推薦的原則,選出候選人經過社團管理委員會上報團委審批;

第十七條:社團各主要負責人任期一年(特殊情況與社團利益嚴重影響者須有大部分會員通過,酌情延期);

第十八條:各部門職權:

社長: 1、帶領社團沿着正確的方向發展,負責社團整體的組織管理,協調各部之間有序開展活動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3、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4、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5、協調組織各種重大活動;

6、具有決策權和監督權;

副社長:1、協助社長領導各部門,執行會議後各幹部的決議;

2、注意學員會員的態度,掌管好所有學員會員的名單;

3、負責社團的公假事務;

4、配合好社長的工作,與社長相輔相成;

策劃部:負責活動的計劃和組織;

外聯部: 1、負責與其它社團及活動中心溝通各項事宜;

2、負責與其它同性質社團聯繫;

3、負責與商家接洽廣告贊助之事宜;

4、負責各項活動的對外聯絡及邀請事宜;

宣傳部: 1、負責活動海報、邀請卡的設計、製作及張貼;

2、負責設計社員資料卡;

3、製作宣傳資料;

4、協助活動部佈置活動場地;

第十九條:音樂社最高領導爲社長。副社長積極配合和幫助社長處理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年度計劃並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長做出總結,

並向社長彙報,最後討論做出決定;

第二十條:各部部長全面負責所在部的各項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部設立幹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長提名,報理事會審覈通過後產生;

第二十二條:各部的幹事須聽從部長的安排,協助部長完成各項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成員須團結一致,積極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第四章紀律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處分分爲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兩種;

第二十五條:無故不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年度累計三次爲警告,四次取消會員;因故不能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須事先向有關部門請假,經允許後,方按請假辦理;

第二十六條:對敗壞社團聲譽,破壞會員團結,違反社團章程的會員,社團有權對其進行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七條:社團各項比賽活動將設立物質、精神等各種獎勵政策;

第二十八條:每學年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團主要負責人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員”:

1、工作積極負責,認真執行社團章程;

2、對社團的發展有卓越貢獻;

3、以本社團會員的名譽在各大報刊雜誌上發表學術性文章或作品,爲社團爭得榮譽的;

第三十條:本社每年評選一次“社團積極分子”和“優秀社團成員”,評選由各部門推薦人選,經有關部門審覈通過後產生;

第三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團成員”:

1、積極認真地參加社團活動、會議的;

2、爲社團的發展積極獻策獻計,且確實起到積極作用的;

3、代表本社團參加有關比賽、活動,併爲社團爭得榮譽的;

4、對社團發展有傑出貢獻的;

第三十二條:對於違反校規校紀及社團章程的社團成員,或學習成績較差的會員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對於無不正當理由不參加社團各項活動、會議的會員

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

第六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社團經費的主要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各企、事業單位及公司的贊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條:本社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所定範圍內的活動和和社團自身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本社的資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全面、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社團經費必須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於專項資金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社團中心的財務審計,本社團經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條:社團的資金主要用於各種活動的組織、宣傳、獎勵及其它日常開支;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有權按照本規定報銷有關開支,但報銷前須向社長申請,經同意後,持有關發票,社長簽字後,予以報銷;

第三十九條:財務組要做到總帳明細,帳單清晰,並定期公開,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第七章會員證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社會員證正面爲“音樂社團”字樣,會員姓名等;

第四十一條:會員證經本社蓋章,註冊後有效;

第四十二條: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頂替使用;

第八章社團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社團的各類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校社聯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的組織活動及會議,須事先寫好活動或會議計劃;

第四十五條:社團開展活動或召開會議時組織部須做好點名記錄工作,其他部門開會或開展活動由部長安排,認真作好點名登記工作,每月月底上報祕書部審覈;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每學期須做好工作計劃,學期末須寫好工作總結,上交社團接受社團和校社聯的審覈;

第九章終止程序

第四十七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本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提議;

第四十八條:本社團終止提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老師審查同意;

第四十九條:本社團終止前,須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經20xx年12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音樂社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所有;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與有關規定相牴觸之處,須服從規章制度;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22

爲配合學校的教學改革,促進校園文明建設,繁榮校園文化,加強我校學生素質教育工作,加強對學生社團的指導和管理,推進社團的健康發展,活躍學生的業餘文化生活,提高綜合素質,促進全面發展,特制訂本管理辦法。社團部應積極地開展社團服務工作,緊扣時代主旋律,積極組織引導校內各學生社團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在完善校園管理的基礎上,促進學生活動健康有序開展。

一、社團部的職能

1、社團部負責新成立社團的登記,註冊。

2、社團部負責組織和協調學生社團的活動,對學生社團的日常活動進行宏觀管理,對社團的工作作原則性指導。

3、社團部負責審覈、考評學生社團上一期的工作,佈置下一期的活動計劃。

4、負責對各類學生社團考覈評比,評選優秀學生社團,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學生社團作出適當處理,並有權解散嚴重管理不當或有嚴重違紀、違反章程的社團。

5、負責對各級社團會長、副會長的工作進行培訓、審查和考評。

二、社團部幹部職責

(一)社團部部長職責:

1、社團部管理工作。

2、傳達學校行政會議、團委精神,審批佈置並宏觀管理社團各項主題活動。

3、負責社團內部組織建設。

4、通過考覈審查,競聘,參與社團內部組織建設。

5、參與社團部後備力量的培養與舉薦。

(二)社團部幹事職責:

1、協助社團部部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例會出席情況及會議記錄。

3、負責社團整體活動人員調配問題。

4、負責管理社團內部檔案及資料。

5、負責社團整體宣傳報、校報爲主辦的宣傳刊物。

(三)社團指導老師

1、協助社團做好申報工作;

2、指導社團製作活動計劃和材料積累;

3、組織好每次活動。

三、社團部的管理辦法

(一)社團部設:部長一名、幹事兩名。

(二)社團部部長由校長室任命,享受中層副職待遇,幹事原則上由相關年部幹事兼職。幹事聘期爲一年。幹事應當主動團結在社團部周圍,在遵守社團部章程的前提下,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地完成社團部分配的工作。

(三)社團活動原則上安排在週五下午3、4節課。

四、社團考覈制度

(一)對社團的考評實行學期評比制,凡在社團部註冊的社團都有資格參加評比。

(二)對社團的考評採取積分制,以量化其工作成果。社團部評分基準爲100分,

其中社團主要負責人的工作情況佔10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及活動計劃佔10分;工作總結點10分;活動記錄點20分,一次未交扣5分,扣完爲止;例會的到會情況佔20分,遲到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爲止;另外30分爲各社團活動開展情況的評定分,分數依據所開展活動的意義,規模及效果由社團部評定。

(三)對社團的考評結果將作爲年度優秀社團評比的主要依據。

社團管理規章制度 篇23

爲了加強對社團檔案資料的管理,規範社團的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根據檔案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檔案的管理工作由祕書處具體負責、專人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各社團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例。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管理:對校社團聯合會所有資料包括各社團上交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和分類,校社團聯合會自身的各種資料按類別、性質分檔,各社團上交的資料按社團類別分檔。

第三條資料的存檔:按資料的性質、類別存檔、編號,統一入檔,每週對新資料進行一些清點,由專人負責分類存檔在年底統一上交校團委:

(1)每學期開學初:各社團負責人存以下資料:社團註冊表、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登記表、社團學期工作計劃、社團會費收費情況及使用範圍。(合指導老師和掛靠單位意見)

(2)學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團工作總結、社團材料彙編、社團成員、個人小結、社團負責人總結及建議;社團活動申請登記表、社團的`活動圖片及社團其他主要成果、財務帳目報表;

(3)以上材料應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應客觀、公正、真實。

第四條檔案的查閱。需要查閱相關資料的按以下要求進行:

(1)校社團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權查看資料,辦公室成員可自由查閱,其它成員需查閱的,要經辦公室副主任或檔案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2)各級社團成員,如需查閱相關資料的,應說明理由報請校社團聯合會組委會批准。

(3)任何查閱人員,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查閱後要恢復原狀,不得亂扔亂放,同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在其上塗改,或帶出,或複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誤,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檔案的更新:每學期期未對全部檔案清點整理一次,根據實際情況或需要作以調查、更新,使之日趨合理化、科學化

附: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東華理工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東華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XX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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