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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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爲了創設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使大家的身心得以良好的發展,希望大家協同寢室長共同做好以下幾點: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3篇)

一、就寢:

1、每晚熄燈鐘敲響前2分鐘,各小寢室長負責清點人數,然後由寢室長統計,並及時向老師彙報未到或請假學生名單。

2、熄燈鐘響後,要做到熄燈、熄聲,未洗漱完畢的由各小寢室長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燈鐘響後,不得有妨礙別人休息的行爲。禁止有吃東西、亂跑、亂竄、說話等現象的發生。

二、紀律:

1、在校住宿期間,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須回家者,必須由班主任批准,並且結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員。

3、不得私調牀位。

三、安全:

1、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擠扛、推拉,以免發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時,注意將門窗關好,以防發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防火、防電,以免出現火災等事故。

四、衛生:

1、寢室由寢室長負責安排所在寢室人員每天1-2名進行值日。

2、寢室內應做到常通風換氣,使室內保持空氣流通。

3、每位同學應注意衛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儘量自己帶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內。

4、不要將剩飯、剩饃、剩菜等亂扔、亂倒,以免影響室內整潔,或造成無謂的浪費。

以上規定望各位同學認真遵守,同時以寢室長爲中心、各位班委協助並由每個同學監督執行。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目的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第二章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網絡營銷部所有住宿員工。

第三章職責:

1、人力資源行政專員負責員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門內所屬員工要服從管理、積極配合;

3、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第四章入住管理:

(一)作息時間:

1.員工每天早7點起牀(加班、值班等特殊情況另行約定),7:15就餐,7:45之前到辦公室。7:50晨會;8:00正式開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辦公室衛生的清掃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員工到食堂就餐,完畢後午休,12:30開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員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後活動自行安排。

4.入住的員工,應在21:30之前回寢室就寢,如需延遲或不歸寢的,須提前請假。

5.員工晚間22:30後禁止嬉鬧、大聲聽音樂、看電視、大聲喧譁,晚23:00寢室熄燈,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體規定:

1、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2、男、女員工嚴禁串寢留住,男員工不得進入女員工寢室;如確需入內,必須有第三人在場且不得長時間(30分鐘以上)逗留。

3、入住員工嚴禁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4、辭職、辭退、解聘人員必須在辦理手續後當日內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退出宿舍,不準繼續留住;

5、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三)衛生要求:

1、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生要求,愛護環境,嚴禁亂扔垃圾;

2、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生,保持室內衛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拋物;

4、宿舍內每位員工均需輪流打掃清潔衛生(輪值表貼於門後);

5、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寢室內堆積;

6、宿舍及走道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器具;

7、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8、保持牀單、被罩、枕套的整潔,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傳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1、不服從監督、管理、指揮者;

2.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打撲克等涉及金錢的)、鬥毆、吸毒、行騙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2.4、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2.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2.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第五章安全管理

1、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個人物品,貴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覺愛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對於嚴重違章現象,人力行政專員可先予以干預,控制事態;然後上報公司,等待處理;

5、對於特殊緊急事件,部門經理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並請求相關機關實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附則

1.本規定由黑龍江蘭亞實業有限公司網絡營銷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2.本規定適用於網絡營銷部所有員工,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使用規定由公司另行規定。

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有效。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敏輝班宿舍管理制度

1、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覈 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敏輝班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紀律

1、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生活老師或值班人員。+2分

2、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隨意更換—2分(寢室長負責)

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2分 (寢室長負責)

4、聽到起牀鈴後,寢室長負責催叫室友起牀,迅速洗漱,整理內務,負責的室長+2,負責的學生+1分

5、6點13分學生離開宿舍,進行跑操,只留值日生打掃衛生,一切整理完畢,關閉電源才許離開,負責者+1分。

6、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2分;

7、午休鈴響後,晚寢鈴響後, 在室內活動,喧譁,打鬧,講小話等,影響他人休息,違者—2分,並寫出500字的反思性文字。此項由生活委員和室長監督執行。全期內超過3次,通報其家長配合教育。

8、就寢後,禁止串門,禁止外出宿舍樓,違者—5分,並通報其家長配合教育。(寢室長負責)

9、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違者-5分(寢室長負責)

10、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違者—2分(寢室長負責)

11、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違者—5分,並罰其打掃寢室衛生一天。此項由生活委員和室長監督執行

12、不能把手機,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違者—5分,丟失學校概不負責。(寢室長負責)

13、不能在牀、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違者—2-5分(寢室長負責)

14、禁止爬到窗臺,鞋架,毛巾架上去,,違者—5分,破壞要雙倍賠償。(寢室長負責)

15、禁止把身體伸出窗戶外探看,禁止在窗臺口吵鬧、推拉、違者—5分,並通報其家長配合教育。(寢室長負責)

16、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寢室長負責)

17、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違者-10分,並通報其家長配合教育。(寢室長負責)

18、嚴禁把蠟燭等火種和刀子,剪子等兇器帶進宿舍,違者-10分,一切責任自負。(寢室長負責)

19、不私拿同學的物件使用,違者-2-5分(寢室長負責)

20、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違者-10分,並通報其家長配合教育(寢室長負責)

21、禁止偷竊別人錢物,禁止敲詐勒索,一經查處,根據情節輕重,通知家長全校通報批評或退學(所有班幹部負責)

三、宿舍衛生標準

1、地面(1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1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1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1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鞋架上;

5、物品(1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衛生區(1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污水。

7、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寢室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寢室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衛生由寢室長和衛生委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4、根據積分情況,半月評選“文明寢室”,併發放獎狀。寢室長加10分,寢員加5分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員工入職後由主管或上級安排牀鋪,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級安排的房號牀號住宿,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更換,否則給予紀律處分。

2、公司統一安排員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得到項目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宿。

3、離職員工必須在離職後兩天內搬離,拒不搬離的將採取強制措施處理。

4、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本宿舍留宿,違者將給予書面警告。

5、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晚上23:00點後應關閉收音機、電視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異性晚上23:00點至早上8:00點期間,禁止竄房。

6、消防設備不是在消防緊急的情況,嚴禁使用。

7、保持牆體衛生,嚴禁在牆上釘、貼、塗畫、懸掛物品等。

8、節約用水、電、煤氣,不用時注意關燈、關煤氣、關水龍頭和電器開關。

9、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和改裝插座,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水棒、液化氣等電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違反將給予紀律處分。

10、講究安全衛生,嚴禁高空拋物,以免砸傷他人或破壞環境衛生。

11、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宿舍清潔,起牀後要把個人牀上用品,衣物等東西擺放整齊。

12、個人貴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隨意亂放,以免丟失,造成損失。

13、外出,宿舍無人時,記得關窗、鎖門,注意防盜。

14、員工在衛生間、沐浴室使用後的衛生紙等物品要丟入垃圾桶內,以免下水道堵塞,影響正常使用。

15、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打麻將及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爲,違者將給予最後警告,甚至開除處分。

16、員工損壞、遺失公司財物的一律照價賠償;無法查清當事人的由該房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並歡迎員工監督、舉報(公司對舉報內容絕對保密)。

以上制度員工如有違反,視情節、後果輕重,人力行政部有權給任何員工簽過失單、罰款直至開除。員工若無法籤認或拒絕籤認,該處罰同樣生效。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爲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充分調動發揮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切實維護公司利益和員工的合法權益,規範員工的行爲和職業道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作息時間:

每週一至週六正常上、下班,週日休息

每天早9:00——晚5:30

中午12:00——1:30爲休息時間

二、員工宿舍管理:

爲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入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休息,建立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早7:30起牀9:00前收拾完臥室和衛生間

2、每天晚23:00前睡覺入睡前請關閉所有電腦、電源等

3、宿舍內同公司提供的所有設施(如:牀鋪、衣櫃、桌子及廚衛設備、門窗、牆壁和地板等)住宿人員都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罰款處分。

4、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和違禁品。

5、起牀後被褥疊放整齊,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髒物,違者罰款10元。

6、牀上用品至少每週清洗一次,屋內必須每天打掃,注意通風,若發現存在異味或牀上用品有污漬的,罰款20元。

7、換洗乾淨的衣物要及時曬乾,風乾,不得放在屋內,以免受潮(陰雨、雪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物、鞋子放在櫃內和牀下,不得隨意亂放。

8、不得在室內外牆壁上亂張貼字畫,塗寫刻沫,室內鍥釘及粘接掛鉤等。

9、使用娛樂電器手機等,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不得留住外來人員,如有必要特殊情況而需要留住的,應向行政部門徵得同意,否則連同該員工一起請出宿舍。

11、貴重物品妥善安放,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12、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三、員工廚衛管理:

1、廚房內要保持乾淨,吃完飯後要及時清理,餐具違者罰款15元。

2、注意餐廳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違者罰款10元。

3、注意關閉天然氣、水龍頭及其他電器。注意防火。

4、廚具和冰箱內要保持乾淨。不得留有食物殘渣。

5、衛生間要每天打掃一次,衛生潔具要保持乾淨。

此制度即日起執行,無規矩不成方圓,請各位自覺遵守規章制度,謝謝合作!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警衛人員必須按時起牀,整理好牀鋪、褲子、帽子、武裝帶及各種生活用品,必須規定擺放平整、統一。

三、警衛人員必須注意儀容儀表及自身清潔衛生。

四、愛護公司財物,不準在宿舍牆壁亂寫亂畫。

五、宿舍每天必須有專人負責打掃,嚴禁在宿舍內亂扔紙片及雜物。

六、警衛人員必須文明禮貌,嚴禁在宿舍內抽菸、酗酒、打架、鬥毆、賭博、傳看淫穢書刊雜誌等違法亂紀行爲。

七、警衛人員嚴禁在警衛單位大聲喧譁,到處亂走動。不經大廈領導批准,不準進入公司辦公區域。

八、警衛人員必須按時就寢、就餐。非經公司保衛部門批准,不準在外留宿,也不得留宿外人在公司宿舍過夜。

九、警衛人員白天禁止在宿舍看電視、晚上看電視不得超過十點半。

十、警衛人員只能用大堂衛生間,洗衣、洗澡在地下一層洗衣房和浴室進行。

十一、如有人員違反上述規定,將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辭退。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爲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爲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爲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物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爲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爲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 目的: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舒適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訂製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入職宿舍的所有員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間、公共區域。

三、職責: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歸口部門。

2、行政部相關人員有權對宿舍不定期的進行檢查。

3、宿舍管理員、保安及清潔工對宿舍的安全及衛生負責。

4、保安、宿舍管理員有權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登記。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錄用的試用與正式員工(兩路城區以外的),均可申請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員工必須本人申請,統一由行政部門管理安排、調整,不允許職工私自調換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員工,在辦理好入職手續後,本人需寫申請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然後再重新辦理。

3、新入住宿舍人員均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宿舍鑰匙一把,宿舍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製,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員統一配製;員工離職時,將宿舍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處,如未退還鑰匙,扣20元一把。

4、員工搬離宿舍時,應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由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其寢室設備,設備完好後,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後再行辦理退宿手續,並退還宿舍登記證,需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賠償。

五、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宿舍屬單工宿舍,不允許男女混住,嚴禁私自隨意調換宿舍。

2、員工宿舍將實行全員負責制,即所有入住員工對宿舍環境及次序共同維護、監督、負責,公司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司財物,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應照價賠償。

3、住宿舍的員工應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體現團隊精神;嚴禁在宿舍內脅迫、恐嚇、欺詐他人;嚴禁男女戲虐或不軌行爲;嚴禁在宿舍內酗酒、吸毒、賭博、打架鬥毆、聚衆鬧事;嚴禁在宿舍內播放黃色音像製品及非法讀物等違法行爲,一旦發現或舉報經查實後,參與者一律罰款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及開除處理。

4、嚴禁在宿舍內散佈謠言、聚會、傳播有關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資料,泄露公司的機密。

5、嚴禁員工隨意將物資帶出宿舍,若需帶出,應經管理員檢查同意。

6、爲保證大家充足的睡眠時間,非本宿舍外來到訪人員須在23:00以前離開(如需留宿者,須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但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時間仍未離去,一旦發現或被人舉報經查實後,對被到訪人處予50元罰款。

7、凡入住宿舍員工最晚歸寢時間爲24:00,若超過24:00時必須出示證件(身份證、工作證)自行在保安人員處登記;凡入住宿舍員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晚上23:00後,宿舍內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保證員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員工宿舍內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寵物等。

9、嚴禁員工將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內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罰。

10、加強防火防盜,嚴禁在宿舍內亂牽亂搭電源,不允許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若有發現,保安和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沒收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各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一定將門窗關好,並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保管好,貴重物品不得隨便亂放在宿舍內,否則遺失、被盜與公司無關;並切實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隱情舉報者有獎。

12、嚴禁隨地吐痰,嚴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內和走廊整潔、衛生。

13、宿舍衛生由公司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每月不定期檢查並做記錄,檢查結果劃分最好、好、較好、差、最差5個等級,並公佈檢查結果。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獎懲。

14、宿舍衛生做到“八淨”、“五無”。八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玻璃、牀、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乾淨。五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15、牀上擺放的被褥、枕頭、被單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牀單平整,枕頭擺放整齊。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潔,不亂放、亂扔。

16、以上各條,如有違反,產生不良後果,視情節輕重,按公司相關規定考覈處理。

六、宿舍費用;

1、凡在職工宿舍住宿的員工,宿舍管理費及水電費、收視費、寬帶費由員工自理,公司只負責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間宿舍每個員工一個衣櫃,鎖釦、鑰匙均由公司統一配置,宿舍管理員按各部門登記發放。遺失重新更換,需在管理員處登記,費用員工自理。

3、水、電和宿舍管理費以入住員工爲單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並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打印統計報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宿舍設專職人員3名(清潔工1名,管理員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職責按《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執行,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員工進行處罰。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一)營業所人員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約。

第三條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爲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宿舍統由所長(或職位最高者。職位相當以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一)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二)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颱風)。

(三)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營業所所長或總公司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牀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九條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二)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個人棉被、墊被起牀後須疊齊。

(五)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菸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六)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

(七)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八)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九)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爲。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十一)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

(十二)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十三)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四)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十五)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六)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後務必關閉,輪值人員於睡前應巡視一遍。

3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鐘爲限。

(十七)不得於牀上抽菸,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員工不得於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爲。

第十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並呈報管理部議處:

(一)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四)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爲者。

第十二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本公約經呈總經理覈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目的: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男女宿舍各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行政人事部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3: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寢室長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寢室長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寢室長長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20-50元罰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公司派專人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1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一個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寢室長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寢室長鬚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彙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2: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公司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公司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100-300元罰款。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公司者,寢室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行政人事部。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寢室長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酗酒鬧事、聚賭的行爲,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每人還扣除當月工資及相應福利補貼,情節特別嚴重者,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10、寢室長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處罰,如員工對處罰有異議,應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三天內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訴,若行政人事處覈實情況後,進行相應處理,員工需無條件接受處理結果。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爲了切實加強學生公寓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住宿有序化、規範化,營造“健康、文明、整潔、溫馨、安全”的宿舍氛圍,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使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休息環境,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文件精神和學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公約:

一、住宿學生需嚴格遵守《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和安裝、使用私人電器(含照明燈具),嚴禁點蠟燭、點蚊香、焚燒紙屑、使用明火。

二、嚴禁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和淫穢書刊進入宿舍。

三、不準將身體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在樓頂晾曬衣服時要注意安全,不許在樓頂打鬧嬉戲和長時間逗留,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五、睡上鋪的學生上下牀時要注意安全,禁止在上下牀時互相打鬧和在上鋪做其它運動。如牀鋪有問題,要立即向宿管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六、不準私自住進宿舍或自調宿舍及牀位。不準容留家長、同學或其他外來人員借宿,禁止無故竄宿,特別是男女竄宿。

七、不準在宿舍抽菸,酗酒,聚會,高聲喧譁,起鬨。禁止在宿舍打牌、賭博。

八、保護好個人財物,櫃子上鎖,鑰匙隨身帶,房間無人時門上鎖。

九、不準向窗外扔果皮,紙屑,礦泉水瓶等物,嚴禁向下倒污水,吐痰,住二樓以上的學生不許翻越窗戶,任何人不許在窗外晾曬衣物。

十、晚自習下後及時回宿舍休息,堅決杜絕不假外出和夜不歸宿的現象。

十一、不準在宿舍及樓道進行妨礙他人休息、學習的文體活動,特別是踢球,拍球等。

十二、愛護公物,不準在牆面亂貼、亂畫、亂釘釘子,不準在桌、門、窗上刻塗。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十三、正常上課,上自習期間及節假日,未經學校相關部門和公寓樓管理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滯留。

十四、星期六、星期日及節假日學生安全由家長負責(在校補課學生除外)。

十五、凡違反《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的住宿學生,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六、學生申請住宿,必須承諾恪守《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由住宿生及家長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與公寓樓管理室簽訂《宿舍安全管理公約》。

十七、一旦住宿生違反上述公約,由管理員批評教育,並記錄在冊,週末彙總交學校總務處、教導處,按學校有關規定扣除班級量化積分。

十八、嚴重違反《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經管理員批評教育無效,由公寓樓管理室上報學校相關部門,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通知家長取消該生住宿資格。

同學們,公寓是我們共同的家,讓我們共同努力,遵守公約,也希望家長朋友們能積極配合,加強教育,創造更加和諧、溫馨的學習環境和生活環境。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爲了營造一個整潔衛生、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居住氛圍,特制定本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職責:

1、宿舍負責人對宿舍各個環節的工作負全責;對宿舍管理員給予指導性的意見並監督落實;對宿舍運行狀況向上一級領導必須提交月報。

2、宿舍管理員要盡職盡責,努力配合辦公室極其宿舍負責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對宿舍出現不合理現象有責任有義務提出並制止,解決不了的問題上報宿舍負責人,不得消極怠工。發現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請其離職。

3、宿舍清潔員必須在上班前把自己負責的衛生區域徹底、完整的清掃乾淨,並做好保持工作。發現有明顯污痕的,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燒水員工必須盡職盡責,確保每位員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訴,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

4、全體宿舍管理成員必須以身作則,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適用於所有適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職工。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爲了切實加強學生公寓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住宿有序化、規範化,營造“健康、文明、整潔、溫馨、安全”的宿舍氛圍,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使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休息環境,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文件精神和學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公約:

一、住宿學生需嚴格遵守《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和安裝、使用私人電器(含照明燈具),嚴禁點蠟燭、點蚊香、焚燒紙屑、使用明火。

二、嚴禁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和淫穢書刊進入宿舍。

三、不準將身體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在樓頂晾曬衣服時要注意安全,不許在樓頂打鬧嬉戲和長時間逗留,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五、睡上鋪的學生上下牀時要注意安全,禁止在上下牀時互相打鬧和在上鋪做其它運動。如牀鋪有問題,要立即向宿管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六、不準私自住進宿舍或自調宿舍及牀位。不準容留家長、同學或其他外來人員借宿,禁止無故竄宿,特別是男女竄宿。

七、不準在宿舍抽菸,酗酒,聚會,高聲喧譁,起鬨。禁止在宿舍打牌、賭博。

八、保護好個人財物,櫃子上鎖,鑰匙隨身帶,房間無人時門上鎖。

九、不準向窗外扔果皮,紙屑,礦泉水瓶等物,嚴禁向下倒污水,吐痰,住二樓以上的學生不許翻越窗戶,任何人不許在窗外晾曬衣物。

十、晚自習下後及時回宿舍休息,堅決杜絕不假外出和夜不歸宿的現象。

十一、不準在宿舍及樓道進行妨礙他人休息、學習的文體活動,特別是踢球,拍球等。

十二、愛護公物,不準在牆面亂貼、亂畫、亂釘釘子,不準在桌、門、窗上刻塗。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十三、正常上課,上自習期間及節假日,未經學校相關部門和公寓樓管理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滯留。

十四、星期六、星期日及節假日學生安全由家長負責(在校補課學生除外)。

十五、凡違反《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的住宿學生,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六、學生申請住宿,必須承諾恪守《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由住宿生及家長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與公寓樓管理室簽訂《宿舍安全管理公約》。

十七、一旦住宿生違反上述公約,由管理員批評教育,並記錄在冊,週末彙總交學校總務處、教導處,按學校有關規定扣除班級量化積分。

十八、嚴重違反《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經管理員批評教育無效,由公寓樓管理室上報學校相關部門,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通知家長取消該生住宿資格。

同學們,公寓是我們共同的家,讓我們共同努力,遵守公約,也希望家長朋友們能積極配合,加強教育,創造更加和諧、溫馨的學習環境和生活環境。

班級 舍號 住宿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總務處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對單身職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單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職責與分工

第三條後勤管理部門是單身職工宿舍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單身職工宿舍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對單身職工宿舍進行分配與調整,並對單身職工宿舍公共區域衛生、設施的日常維護等進行管理、檢查。

第四條安全保衛部門負責單身職工宿舍的安保並配合後勤管理部門做好檢查及清退違規居住人員的工作。

第五條各單位負責收集職工對單身宿舍管理的意見或建議並反饋至相關部門;協同後勤管理部門、安全保衛部門共同做好單身職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條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及依託協議的單身職工(高層次人才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入職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區(新城、碑林、蓮湖、未央、雁塔、灞橋)以外的,均可申請單身職工宿舍 。

第七條符合居住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須攜帶本人人事調令(報到通知書)、戶口證明、學歷證書到後勤管理部門辦理入住手續、安全保衛部門辦理出入證手續。

第八條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且實習期在三個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辦理入住和出入證手續。

第九條 職工對分配的宿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確認無損壞後與後勤管理部門簽訂《慶安單身宿舍規約及設施確認單》(見附件1)。

第十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單身職工,必須在7日內辦理退宿手續,退宿時應保證所配備的設施完好無損,並結清相關費用。

(一)職工調離、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區內已購住房的並達到居住條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結婚後配偶戶口在西安市城六區內的。

第十一條退宿人員應及時到後勤管理部門、安全保衛部門辦理退宿手續。同時將宿舍鑰匙、門禁扣、電熱水壺、電卡、空調遙控器等附屬物品交後勤管理部門、將出入證交安全保衛部門。退宿前須將個人物品清理乾淨,對於遺留物品無法聯繫到歸屬人的,視爲無主物品,由後勤管理部門自行處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與宿舍管理

第十二條單身職工宿舍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凡進入單身宿舍樓的人員,須出示住宿卡,並自覺接受安全保衛工作人員的檢查。

第十三條探親訪友外來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辦理會客手續後,方可進入宿舍樓。來訪人員須遵守安全保衛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爲了保證單身職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衛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嚴禁小商、小販及閒雜人員進入單身宿舍樓。

第十五條攜帶物品出門者,須由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對所帶貴重物品的'名稱、數量進行覈實登記。

第十六條宿舍內嚴禁賭博、偷盜、酗酒、吸毒、販毒、打架、鬥毆。

第十七條職工自行打掃室內衛生,並保持宿舍樓內的乾淨、整潔。不得亂扔垃圾、堆放雜物、非機動車輛,不得飼養寵物。

第十八條居住單身宿舍的職工應講文明、講禮貌,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不得妨礙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條居住單身宿舍的職工,應自覺愛護宿舍建築物、附屬設施、公用器具(如:電梯、消防器材、線路、管路、傢俱、家電等),規範操作使用各種設施、設備,不得拆除或損壞。

第二十條單身職工宿舍內不準私接電源、亂拉臨時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煤氣瓶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第二十一條宿舍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嚴禁向窗外拋灑物品。

第二十二條員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單身職工宿舍房間居住定員不足時,管理部門有權安排新入住人員,任何人不得阻攔。

第二十三條居住單身宿舍的職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和牀位、不得將宿舍(牀位)轉借轉租給他人。嚴禁非單身職工、探親家屬及其他人員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條單身職工宿舍門鎖,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將鑰匙轉交他人,若鑰匙遺失,自費配製。

第二十五條公司後勤管理部門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對單身宿舍的消防安全進行定期檢查,單身宿舍居住人員應積極配合職能部門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六條單身宿舍室內設施,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室內設施由於使用不當造成污染、損壞或堵塞,由責任人按原設施標準維修(或賠償),如無責任人者,由室內居住人員共同承擔(賠償標準詳見附件2)。

第二十七條宿舍出現跑、冒、滴、漏、電器故障及門窗、鎖損壞現象,由單身職工向負責維修的物業管理部門報修。

第二十八條單身職工宿舍生活設施物品配置標準及消耗品的配發週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傢俱1套(含公寓牀、雙開門衣櫃、書桌、牆面定製書架、方凳)。每個房間配置空調1臺、窗簾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發週期

電熱燒水壺兩年配發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紙簍1年配發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則及收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分配原則:

研究生及以上:2人/間;

本科生、大專生及以下:3人/間;

第三十條公司單身職工宿舍收費項目如下:

(一)配偶戶口在西安市城六區(新城、碑林、蓮湖、未央、雁塔、灞橋)以外的;  第三十一條享受職工住宿補貼的職工,補貼發放期滿後,仍需居住單身宿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牀位收費標準按照50元/月/牀執行。

(二)參加工作滿10年以上的。

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人員居住收取的各項費用參照本公司職工收費標準執行。

第六章 檢查與懲處

第三十二條後勤管理部門、安全保衛部門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並對違反本辦法的職工進行懲處。

第三十三條職工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安全保衛部門配合後勤管理部門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條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將宿舍(鋪位)轉借、轉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條對於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爲依照公司《慶安集團有限公司違規違紀員工懲處辦法(試行)》(QAZ/XR204A)相關內容進行懲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後勤管理部門結合單身職工宿舍日常管理負責開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牀鋪等評比和表彰活動,公司職代會生活福利委員會單身生活管理組對評比流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六條各子公司單身職工的住宿原則:

(一)按規定向公司繳納“福利設施使用費”的子公司,其職工住宿與公司職工同等對待。

(二)未按規定向公司繳納“福利設施使用費”的子公司,其職工住宿原則上應由其自行解決;對確實有困難,暫時無法解決的,可以通過簽訂依託協議,公司可按照有償服務的原則解決。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後勤管理部門管理並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爲確保公司和員工財產安全,創造一個文明舒適的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要求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親自到辦公室申報,經辦公室批准後開具“住宿安排通知單”,由後勤主管安排到指定的房間住宿;如未登記,擅自入住的罰款30元。公司現有住房可以滿足公司現階段員工居住,因此公司規定不在公司居住人員暫不實施房補。

二、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單人間的人員有:部門部長、車間主任、夫妻工,其餘人員一律不在其列,特殊人員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三、住單人間宿舍的人員若妻子或丈夫不在公司任職卻長期居住在公司的,公司按照一定的標準收取房租費。

四、員工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就寢,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如確有需要,必須向辦公室申請經同意後方可調換,否則除水電費雙倍扣除外並處20元罰款;員工搬離宿舍也必通知辦公室,否則水電費照扣。

五、員工宿舍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報經辦公室批准備案後方可留宿,違者處50元罰款;

六、除經安排的夫妻員工外,不得男女同居,更不得男女混居,違者處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嚴禁在宿舍區內堆放雜物、亂倒垃圾、亂扔瓜殼果皮、亂潑污水,垃圾紙屑等必須倒入垃圾桶內,違者處以30元罰款;向窗外亂扔雜物,違者處100元罰款,並且所造成一切責任事故全部由本人承擔,情節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

八、住宿員工必須注意消防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爐、電熱水器、電炒鍋、電飯堡等高耗能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及炊具外並處罰款20元;嚴禁在宿舍內做飯、燒菜,違者處罰款50元。不準在牀上吸菸,嚴禁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違者罰款20元;

九、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取鬧,嚴禁將錄音機或電視機等音量開大而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21:00分後,早上6:30分以前播放音樂,若有投訴,情況屬實處罰款20元/次。

十、員工離開宿舍應關閉所有電器開關,違者該宿舍每人罰款10元/次。、

十一、嚴禁損壞、侵佔、宿舍公共財物、設施,如有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處20元罰款;特別是牀板、牀架,不得因暫時無人居住,就擅自拆除,一經發現,處50元罰款,如無法確認責任人,同宿舍人員各罰款30元。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違者罰款10元;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吸毒,違者處以200元罰款,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嚴禁在宿舍區內亂塗亂畫,違者罰款10元;

十四、員工用廁所後要自覺沖洗乾淨,保持衛生,違者處罰款10元。

十五、爲了保證良好的衛生環境,後勤部組織聯合執法小組每月對員工宿舍衛生、安全、秩序大檢查,宿舍衛生較差的,宿舍每人處10元罰款。

十六、員工離職出廠時應主動要求辦公室檢查行李及公司財物,經確認完好無誤後交回房間鑰匙,方能結算工資。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1、宿舍是同學休息和學習的場所,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外大喊大叫。

2、爲了所有住宿生生命財物安全,任何非管理人員不得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更不得坐臥在他人牀鋪上亂翻亂動,私自拿走別人東西。

3、住宿生臨時有事晚上不住宿,須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向管理人員請假。從宿舍內向外搬東西,須經過管理老師同意,並做記錄後方可搬走。

4、所有住宿同學,不得私自亂拉電線,或使用不安全電器;電扇、電燈開關只有社長和當日值日生有權開關,其他人不要隨便開啓。

5、所有住宿生上早操前須將開水壺放到食堂門口,早飯後提回宿舍。

6、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大聲喧譁,不得做與學習,休息及其它學校嚴令禁止的事情。

7、除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況必須經過管理老師批准。

8、值日生上早操時,打掃宿舍衛生,將宿舍物品擺放整齊,經管理人員檢查後方可離開;值日生晚飯後在食堂擡水,擡滿後經管理人員檢查後方可離開。

9、宿舍社長堅持報告住宿同學午休,晚休表現,對於宿舍內出現的不和諧因素,須及時向管理人員回報,以便迅速處理。

10、對住宿生違犯管理制度處理意見:違犯以上任意一條,須認真抄寫宿舍制度五份送交管理老師以作自罰;對於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的送交班主任處,經班主任和家長教育後回宿舍入住;回宿舍後仍有違犯宿舍制度現象,送交學校,並將違紀事項記入學籍檔案。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爲了加強本公司員工宿舍規範化管理,給員工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總則

第一條公司爲員工提供住宿福利,但公司不做硬性規定,員工可自行取捨。

第二條需住宿員工可向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然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第三條公司住宿員工,須嚴格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行政部門有權對違反條例者,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對屢犯不改者進行通報批評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四條住宿人員應樹立文明風尚,搞好環境衛生,提高安全防範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細則

第一條宿舍房、牀位一律由行政部統一分配,對號入住。住宿員工,必須服從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移動牀位、更改牀號、拆牀、換牀或轉讓他人入住。違者,罰款50元/次。

第二條行政部門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離職員工繼續在廠住宿。離職員工原則上24小時離廠。離職員工搬離宿舍時需要有行政部門人員或寢室長在場。

第三條員工會客應在會客區,不得擅自帶入宿舍,非本廠人員一律不得在公司留宿;若遇本廠員工家屬探訪的確需要留宿者,必須向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行政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留宿。未經批准,擅自留宿者視同違規,罰款50元/次。

第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亂接電源,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取暖器等)違者,通報批評,罰款100元。造成災難事故者移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條禁在宿舍內做飯,違者罰款50元/次。釀成火災事故者移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嚴禁酗酒鬧事、聚衆賭博。違者開除。無理取鬧者,送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宿舍內不要存放大量現金,貴重物品(如電腦、首飾等)妥當保管,嚴禁翻查他人行李、衣櫃、牀鋪、盜竊他人及公司財物,一經查出立即開除,嚴重者送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私闖他人宿舍。(行政部門人員檢查工作除外)若有發現可向行政部門反應,行政部門視情況對私闖者進行批評教育或警告。

第九條禁止將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槍等其他危險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挪用、損壞宿舍區域消防設施等設備。一經發現,行政部門將從嚴從重處理,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條文明宿舍,宿舍內禁止高聲喧譁,個人聽音樂、遊戲等娛樂以不影響、妨礙他人爲前提。

第十一條行政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公佈。

第十二條各宿舍衛生由宿舍長(班組長爲宿舍長)統一安排輪流值日,並將值日表及公司宿舍制度貼宿舍門口,以方便檢查。值日生負責當天該宿舍的衛生清潔工作。

第十三條住宿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十四條嚴禁高空拋物、潑水、擲物,違者罰款10元/次。造成他人身體受損傷害,一切後果由責任人獨立承擔。

第十五條保持和維護宿舍環境衛生,不隨意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做到地面乾淨,門、窗、玻璃、燈管、風扇、空調等沒有污點,牀上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底沒有垃圾,鞋物擺放整齊:室內物品擺放歸類、統一,不得在牆面上亂釘、亂貼、亂畫。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十六條住宿員工須自覺做好宿舍內清潔衛生,保持和維護室內清潔衛生。杜絕寢室髒、亂、差現象。對清潔衛生較差的寢室,罰款30元/次。有明確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明確責任人的由全寢室人員平均承擔。

第十七條節約用水用電,人離開要及時關閉電燈、電扇、門窗等,如有發現上班期間未關燈等家電的一次罰款30元/次。

第十八條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如風扇、開關等),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爲因素損壞的公用設施,肇事人須照價賠償,並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對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第十九條因人爲原因造成廁所管道堵塞、地面積水嚴重,並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和發生不必要的支出費用,一律由責任人承擔。員工舉報或提供相關線索,經行政部門查實確認後,可獎勵50元。

第二十條住宿員工和睦相處,嚴禁打架鬥毆、滋事鬧事,違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特別惡劣並造成不良後果者移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晚上23:00時,爲宿舍統一熄燈時間。若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燈,應以避免打擾他人休息爲前提。

第二十二條住宿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管理員有權力拒絕進入宿舍:無理取鬧者,上報行政部門從嚴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第二十三條離職人員離開宿舍時須交回向公家借的一切物品及房間鑰匙,方能攜帶行李出廠。如被發現帶有公家或他人物品,按物品價值的十倍處罰。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解釋權和修改權屬行政部門。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8

一、目的:

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19

一、目的:

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開燈時間:夏季(晚19:30-23:30分);冬季(早05:30-08:00分;晚18:00-23:30分)。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20

目的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可自行選擇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行政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員。

入住條件

一、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員工離職(自動辭職、自離、辭退等),應於離職交接完當日搬離宿,不得藉故拖延。

二、每間宿舍設立宿舍長,其工作任務如下: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及門戶管理;

三、住宿員工必須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四、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五、人事行政部匯同各宿舍長檢查宿舍環境衛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六、宿舍所有器具設備,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若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全部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10-30元罰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員工應當服從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長的管理與監督;

二、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宿舍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五、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七、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八、宿舍衛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打掃;

九、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人事行政部可視情節輕重給予5-30元罰款。

十、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爲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屢次不服從管理人員監督、指揮;

2.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3.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5.嚴重違反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6.有盜竊行爲。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21

爲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爲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爲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道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爲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爲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22

1、聽到起牀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牀,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爲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牀、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後,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髮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藉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後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譁,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爲。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23

一、按時作息:

1、夜自習結束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不得在教室等其他地方停留。

2、按時就寢,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講話,不談笑,不得干擾別人睡眠。

3、起身鈴響後立即起牀,整理好牀鋪。

4、星期日、星期一到五,都要參加夜自習(七年級、八年級星期五不夜自修),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況,先書面申請,班主任覈實並簽字,並告知值日教師。

二、愛清潔,講衛生:

1、保持宿舍整潔衛生,每天早飯前及中午各打掃一次寢室,按牀號輪流值日(查實二次不值日者,取消寄宿資格),積極參加公共場所的保潔工作。

2、注意宿舍處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將變質食物及有臭味的物品拿進寢室。隨便向窗外潑水,亂拋果皮紙屑雜物的給予警告處分。

3、保持宿舍整潔,物品排放整齊,不亂掛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弄髒室內外牆壁。

4、注意個人衛生,衣被、鞋襪勤洗勤曬,頭髮勤理,指甲勤剪。

三、注意安全,加強保衛:

1、寢室內不私自拉線裝燈,嚴禁點火點燈、蠟燭,杜絕一切火種。私自拉線裝燈及點火油燈、蠟燭的通知班主任嚴肅教育。

2、不得私自留宿朋友,或私自調換宿舍,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寄宿資格。

3、及時關鎖門窗,上課時間內一律不得進入宿舍。凡翻牆爬門者,發現一次通知班主任教育一次,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

4、寄宿生不在校內寄宿時必須嚴格執行請假手續,經班主任同意並告知宿舍負責人處。

5、要尊重舍務老師和值日老師,聽從勸告和教育,不得強詞奪理,更不允許無理頂撞。

6、生活節儉,穿着不講究名牌,不允許把MP3等貴重物品帶入學校,只給學生少量零用錢,不允許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四、健全組織,加強管理:

1、各寢室推薦各舍長一名,負責本室紀律、整潔、保衛工作,並及時向舍務主任反映。

2、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舍長應立即反映給值日老師處查明原因,按情論處。

3、堅持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凡嚴格遵守宿舍制度的宿舍命名爲“文明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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