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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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爲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工作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准合格電工操作,並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後停閘刀開關;

c、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後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佈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繫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置警示標誌。

四、內部用電管理。

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設備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科批准後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場後才能執行,值班電工執行後懸掛標示牌及並在回單上加蓋“已執行”章,現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後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准後執行。

6、現場低壓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並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查看記錄聯繫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科批准交由機電車間執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的電工安裝完畢後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電規範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並有培訓考覈記錄。

10、規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定並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附件:

《停電申請單》

《送電申請單》

配合管理辦法建議:

1、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2、飲水機使用管理辦法

3、電腦等oa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4、照明燈使用管理辦法

(以上可以寫在一個管理辦法中,也可以分別制定,亦可以加入“用電管理辦法中的節電章節中)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或線路不得超負荷運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築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設備着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消防器材管理維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乾淨、防鏽蝕,不得曝曬、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採取防凍措施,使其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乾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學生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爲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徵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啓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儘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後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爲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立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學校爲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對學校各部門安全用電的工作指示和精神,我校決定進一步規範學校的安全用電和管理措施,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校園安全用電的專項責任,請各辦公室和教室內做到安全用電管理到人和責任到人原則,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的環境,特制定安全用電的管理規定。

一、配電室制度

配電室由陳永江同志負責,負責全校安全用電的管理,規範用電行爲,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1)爲了加強用電的管理,保證供電系統及電氣安全運行,嚴禁其它人員和非工作人員入內。

(2)電工職業道德,忠於職業責任,忠於職守,盡職盡責,遵守職業紀律,禮貌待人,在電器安裝與檢修等業務時禮貌待人。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使用好電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絕緣性高壓試電筆,絕緣靴,絕緣手套。分別使用,做好絕緣用具應定期進行試驗。

(4)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經常檢查變壓器負荷電流,防止產生移動電火花,認真做好設備運行情況,保持設備處於良好狀況,保證學校的安全用電,使用好滅火器具。

二、實行用電管理工作責任制

學校用電由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負責,由學校電工具體負責管理,根據國家的電力法的要求對有危險的用電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電工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經常檢查校內的電氣設備和檢修,保障校內的正常用電,要和各處室簽訂用電安全責任書。

三、學校用電設備的維護與維修管理

(1)學校電工在維護與維修電器設施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接亂拉,要符合國家規範與要求。

(2)要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性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3)嚴禁各辦公室、教研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電氣和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設備,增加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准,禁止學生和教師隨意改變線路,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4)要注意節約用電,教室內白天光線充足時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長明燈現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 、辦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間內嚴禁使用是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除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批准的不得使用,違者沒收電器。

(5)做好用電安全,負責向全校師生介紹用電常識和用電安全防護,觸電搶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級供電部門對校內配電室內維護,不留漏洞,禁止越級跳閘,保證上級的正常用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是供用電的管理服務單位,負責學院的供電設備設施、線路、計量器具等的`調配、管理、維護和使用。

二、爲保障供電線路及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用電,各用電部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嚴禁使用正常用電以外的大用電量設備或電器(電爐、電熱器、電開水器等),以防損傷電線路和設備、引發火災。

三、用電部門的用電負荷變更、增容,須提出申請,由後勤處進行技術審覈論證、報後勤主管院長批准後實施。

四、臨時用電及施工用電,須報後勤處批准並裝表計量。

五、凡是在供電線路上用電者,其供用電均由學院後勤處統一管理、計量、考覈,並按規定標準收費。如發現線路或計量器故障,及時向後勤處報修處理,學院根據實際情況收取材料費。

六、電工值班人員,在做好正常維護整修工作的同時,應認真堅持巡檢制度,按照規章和安全要求,嚴格檢查供電範圍內的設備、線路及用電情況,及時清除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用電。

七、在學院供電範圍內,凡是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程度進行處罰:

1、人爲損壞供電線路或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2、未經批准私拉亂接線路的,責任人必須恢復原狀,補交電費,並處以5o-1oo元的罰款。

3、私自使用禁用電器的,除了沒收違章電器外,給予50-1oo元罰款,責任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5

正常用電是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正常進行的'關鍵條件,爲減少學校多餘開支,達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之目的,現將用電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準私接電燈、插座、電扇及其它用電器具,違者罰款10元並沒收用電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內,白天(早自習下課至放晚學)不準亮燈(陰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違者每燈/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班級(或宿舍)同學共同支付。

三、辦公室的風扇必須合理使用,在室內無人時必須關閉。否則,每扇/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處室當天(或當天早、晚)所在人員共同支付。(節假日或放學後不關風扇或燈發現一次加倍處罰)

四、學生禁止使用電褥子,違者罰款10元,並沒收。允許教職工晚上用電褥子,早晨起牀後必須拔下電褥插頭,經查白天電褥通電者,每次罰款20元。插頭沒拔者,兩次警告後仍然不改的,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取暖等,違者每次罰款2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

五、宿舍按裝60W電燈一隻,擅自增接(或換超功率)燈具者,罰款5元,並沒收電器。故意破壞宿舍用電設施者,罰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使用時被查到者,每次罰款3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家屬禁止到宿舍或辦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電器,違者按以上規定處理。

七、線路或保險絲出現故障後,非相關工作人員不準起門撬鎖進入配電室,或破壞其他用電設施,違者罰款10-20元。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爲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爲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的權利和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宿舍等場所私接電線及用電器。

3、學生宿舍使用燈泡不能大於40瓦。

4、曬衣服的鐵絲、線繩要和電線保持足夠的距離(不少於3米),不準在電線上曬衣物。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7、不準用手觸摸燈頭、插座及其他家用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的現象要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

8、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9、學生勞動需開挖地面時,必須先找電工聯繫,經批准後方可動工。

10、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電源,以防發生事故。

11、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啓配電箱、私自進入配電室。

12.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必須掌握用電專業常識。

13.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必須掌握用電安全常識。

14.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在用電時如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15.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在用電時如發生用電事故必須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主管領導,用電單位及用電人視事故情節負有相關責任。

16.學校用電重要部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專人承包。

17.學校用電重要部位的用電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允許用電單位或用電人使用。

18、本制度之公佈之日起執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爲加強電氣和用電設備的安全檢查,達到生產系統經濟運行。杜絕或減少因電氣設備事故造成企業員工和生產的危害,特制定本規則。

一、落實規章制度和規程

1、認真貫徹落實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電氣系統安全可靠、合理運行。

2、建立和完善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維修保養制、安全操作制、電氣運行管理制、臨時用電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電氣運行規程,電氣安全技術規程,電氣設備維護檢修規程,電氣試驗規程,繼電保護維護規程。

4、建立健全電氣設備技術檔案,完善用電統計臺帳,繼電保護整定值計算資料,設備的避雷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等記錄。

二、電氣設備的一般安全規定

1、凡所用電氣設備及器材,均應符合國家或部頒的現行技術標準,並具有合格證件。

2、防爆電氣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損傷,接線盒蓋應緊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檢裝置齊全。

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防腐蝕、防潮、防雨雪、防日曬等環境的要求。

4、需防靜電的電氣設備其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或接地幹線連接,不得相互串聯接地。

5、電氣裝置電氣線路均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裝有電氣設備的箱、盒等,應用金屬製品。電氣開關及正常運行產生火源的電器設備,應遠離可燃物質的存放地點。其最小距離不應少於3米。

三、電氣安全檢查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專業性安全檢查第三項內容。

四、安全用電管轄理

1、各部門電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全格,進行安全教育後持證上崗。

2、各用電部門杜絕超負荷用電,嚴禁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3、各配電室和配電櫃,要防塵、防漏。定期進行清掃,每季度要認真維護一次,並做到記錄清楚,有部門領導簽字。

4、安裝和修理工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人員進行,電氣照明設備均應符合安全要求,要經常檢查維修,要有安全措施和專人負責。

5、在生產區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對線皮剝落,老化的電線要及時更換。

6、臨時用電必須申請,其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條件,經供電部門檢查合格後方可接線送電。用後應立即拆除。

7、電氣焊凡在廠區進行操作,一定要有安全員,清掃現場可燃物,產配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如在庫房內或車間內動用電氣焊,要經過防火負責人簽字批准,方可動工。

8、庫房高度內的電線要穿保護管,電閘箱要用鐵皮包好,周圍要清潔,不能堆放易燃物。

9、各分廠、車間應設安全員,交接班時要對用電設備和電源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安全用電,若不用電時要斷開電源。

五、配電室電工安全操作規則

1、工作中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2、工作時應詳細檢查絕緣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具,儀器、儀表的性能是否良好,要熟知送電前檢查項目和內容。

3、高壓設備的停送電和倒閘操作,必須有電工人操作。操作中認真執行監護,每操作完一項做一記錄,全部操作完成後做仔細複查。

4、高壓設備的操作,嚴禁在分的情況下,拉合隔離開關和戶外跌落保險。

5、尋變壓器設備停電進行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a、將設備斷開電源,要有明顯的開關位置。

b、懸掛有人工作業臺的“禁止合閘”標示牌。

c、將攜帶型接地線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網的接口上,然後用驗電合格的驗電器,檢驗施工設備有無電壓。

d、驗明確無電壓後,立即將電線另一端;連接在施工設備的導體上,並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6、不允許在帶負荷的情況下,用“慢合隔離開關”。

7、嚴禁在無斷電保護下,投用高壓隔離開關。

8、檢查運行中的設備,必須有熟練電工進行,禁止取下警告牌及進行柵欄觸及帶電導體,當電器設備停電時應視其隨時來電可能。在未拉開關時或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

9、當高壓設備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4—5米,室外設備不得接近故障點8—10米,務必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進行處理。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傳動機拉合隔離開關時應帶絕緣手套。操作戶外跌落開關應穿橡膠絕緣鞋站在絕緣檯上如遇雷雨天氣,禁止在室外用絕緣棒進行操作。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井下供電線和照明設施、電氣設備不準亂拆拿作他用。

2、所有閘刀開關必須安裝安全護蓋;保險絲不準用銅、鋁、鐵線代替。

3、所有供電線必須保證接頭包紮好,嚴禁芯線裸露。

4、所有供電線路必須整齊掛好,嚴禁電線落地和與風水管相纏繞在一起。

5、嚴禁破壞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源,嚴禁使用危險電源照明。

6、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電線、燈泡、保險絲和用電設備。

7、用電時必須注意安全,嚴防觸電。

8、嚴禁用線掛在閘刀開關上或掛在閘刀出入口端進行接電,必須嚴格按用電要求進行接電用電,要持證作業。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菸。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後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後,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於動火作業結束後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範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並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覈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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