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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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篇1

變壓器在正常運行時,瓦斯繼電器工作無任何異常。關於瓦斯繼電器的運行狀態,規程中對其有如下規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精選8篇)

一、變壓器運行時瓦斯保護應接於信號和跳閘,有載分接開關的瓦斯保護接於跳閘。

二、變壓器在運行中進行如下工作時應將重瓦斯保護改接信號:

1用一臺斷路器控制兩臺變壓器時,當其中一臺轉入備用,則應將備用變壓器重瓦斯改接信號。

2濾油、補油、換潛油泵或更換淨油器的吸附劑和開閉瓦斯繼電器連接管上的.閥門時。

3在瓦斯保護及其二次迴路上進行工作時。

4除採油樣和在瓦斯繼電器上部的放氣閥放氣處,在其他所有地方打開放氣、放油和進油閥門時。

5當油位計的油麪異常升高或吸吸系統有異常現象,需要打開放氣或放油閥門時。

三、在地震預報期間,應根據變壓器的具體情況和氣體繼電器的抗震性能確定重瓦斯保護的運行方式。地震引起重瓦斯保護動作停運的變壓器,在投運前應對變壓器及瓦斯保護進行檢查試驗,確認無異常後,方可投入。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篇2

1.瓦斯抽放泵站和瓦斯抽放系統巡查,由瓦抽隊負責、管理。

2.瓦抽隊要按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對地面泵站進行檢查,保證瓦斯抽放泵連續可靠運行。

3.井下移動泵和地面移動泵站運行前,由瓦抽隊編制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範,並嚴格執行,確保移動泵站連續可靠運行。

4.瓦斯泵站司機每班按要求對泵站管路,抽放泵、安全設施、供水管路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井工調度和通風調度進行彙報、處理。

5.放水工嚴格按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放水巡檢路線對大巷的'抽放管路和各地點的鑽場進行放水,保證放水管口處於負壓狀態,並且對抽放系統進行巡視檢查,檢查抽放管路、閘門、鑽孔、放水桶等,發現有損壞、漏氣等情況時,要及時進行處理。

6.放水工每班按要求3次向泵站司機彙報井下管路系統放水情況,泵站司機要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再向井工調度室彙報後,要及時聯繫放水工,查明原因。

7.在工作面開採期間,爲了保證南三泵站、中央泵站2臺泵並聯運行,瓦抽隊提前編制2臺泵並聯運行期間的安全管理措施,在運行時嚴格按措施規定執行。

7.井下移動泵站、地面泵站運行前按要求編制運行期間的安全管理措施。

8.其它均按照《汝箕溝無煙煤分公司白芨溝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相關規定製度執行。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組織落施

1、瓦斯抽放工作由通風科負責,下設專門負責鑽孔施工、管路鋪設、觀察的隊組。

2、通風科至少配備一名技術員專門從事瓦斯抽放的設計,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條 瓦斯抽放範圍

凡以通風方式無法保證安全生產的採掘工作面必須進行瓦斯抽放。

凡確定爲必須採取瓦斯抽放措施的採煤工作面,未採取抽放措施或抽放系統不完善以前,一律不準投入生產。

第三條 瓦斯抽放設計編制

凡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專門設計,設計應該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採煤層及鄰近層賦存條件、工作面幾何參數、地質概況、預計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預測、管路系統計算等。

2、鑽孔數量、位置、角度、直徑、穿透層位和終孔位置等,以及必要的計算數據。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等。

瓦斯抽放設計要認真貫徹執行“密鑽孔、高負壓、大直徑、綜合抽”的原則。根據抽放面的瓦斯涌出情況,具體確定鑽孔間距和初始鑽孔位置,永久抽放系統的支、幹管選擇,應根據瓦斯抽放混合量確定。

第四條 瓦斯抽放設計的審批程序和權限

1、採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設計由通風科分管技術人員編制,技術礦長審覈簽字,然後報請公司技術礦長批准後,方可下達執行。

2、已經批准的瓦斯抽放設計,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設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個別鑽孔的參數需要修改或調整時,應由礦技術礦長批准。

3、礦井新採區的瓦斯抽放系統和管路延長,由技術礦長批准;工作面、採區內部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長或拆除,由技術礦長批准。

第五條 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和驗收

1、工作面無瓦斯抽放設計,不準進行鑽孔施工。

2、瓦斯抽放鑽孔施工,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抽放孔定位、角度必須由抽放隊長親自指揮。鑽孔施工進度要班班填寫在鑽孔施工臺帳上。

鑽孔施工結束後,應由通風科組織驗收,原則規定,鑽孔深度誤差不得超過±1m,角度誤差不得超過±1°。

3、抽放管路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保證質量,做到“平、穩、直、密”。凡是新安裝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須做氣密性試驗。千米漏氣不高於3m3/min。

4、抽放管道在進入工作面瓦斯尾巷之前必須設置絕緣隔離段。充當隔離段的絕緣管或其它抽放系統聯接軟管,其斷面必須大於被聯接管路的斷面的80%。

5、每一抽放工程施工抽放完畢後,必須由技術礦長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鑽孔數、鑽孔佈置參數、管路敷設情況、漏氣試驗等)。驗收不合格的要責成有關單位進行處理,直到合格爲止,驗收合格後,應提出竣工驗收報告

6、凡未經驗收的,未提出竣工驗收報告的工作面,抽放系統不準投入運行,工作面不準投入生產。

第六條 鑽孔的聯接與拆除

1、瓦斯抽放鑽孔在聯入抽放系統以前必須經過驗收,驗收合格的鑽孔方可聯入抽放系統。

2、工作面投產前,應按設計要求聯接完畢,工作面開採過程中,抽放鑽孔的聯接必須超前工作面兩個鑽孔,並把氣門打開。

3、封孔應用聚胺脂封孔技術或膠皮漲圈封孔器。採用聚胺脂封孔時,其封孔長度不得小於1m,封孔深度不得小於3m;用膠皮漲孔封孔時,其封孔長度不得小於2m,禁止用黃泥或水泥沙漿封孔。

4、每一抽放鑽孔,都必須安設孔板流量計和閥門,閥門尺寸不小於2寸。

5、抽放鑽孔的拆除,必須由通風科主管抽放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第七條 瓦斯抽放現場管理

1、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設置以下四種牌板:

⑴工作面進度牌。分別設在尾巷和靠近尾巷的工作面巷道內。從開切眼向外,每隔10米設置一個,用以標明工作在推進位置及其與瓦斯抽放鑽孔的相互關係。工作面進度牌應在巷道掘出後設置。

⑵鑽孔位置牌。按照鑽孔設計的間距、數量,在具體施工位置設置,用以指導鑽孔施工。

⑶鑽孔工作牌。設在鑽個鑽孔旁邊用以記錄鑽孔編號、負壓、濃度、觀測時間和觀測人姓名等內容。鑽孔觀測牌板應提前工作面兩個鑽孔設置,即與聯孔同步進行。

⑷瓦斯抽放管理牌板。設在尾巷密閉以外,用以記錄工作面進度、工作在投放鑽孔、聯孔個數、抽放總量、濃度以及觀測時間、觀測人姓名等內容。

⑸鑽孔觀測記錄。

⑹抽放泵站觀測記錄(班報)。

⑺瓦斯抽放日報。

⑻瓦斯抽放綜合臺帳,包括抽放量、抽放工程、抽放設備、抽放管路長度、直徑變更等逐月和累計情況。

2、要建立瓦斯抽放觀測制度。井下抽放系統各觀測點至少每三天進行一次全面觀測。

瓦斯抽放觀測要做到“對口”管理,井下觀測要做到觀測牌板,觀測記錄、觀測班報和抽放日報“四對口”;抽放系統觀測做到觀測班報和調度臺帳“二對口”(指泵站的節流、壓力、濃度等)。

3、調整抽放系統(包括泵站、採區和工作面)壓力,必須經過技術礦長批准,同時要做好調整前記錄和調整後記錄。

4、通風隊要安排專人對抽放管路系統進行經常性檢查、維護,及時堵漏、排除故障。

每旬至少要由專管人對整個抽放管路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月由抽放隊長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結果要詳細記錄在管路檢查記錄本上。

5、加強敷設抽放管路巷道維護,保證暢通、無斷棚、無積水。凡因工作面停抽造成尾巷或落山角瓦斯超限的,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面生產,直至將尾巷及落山角瓦斯處理降至安全濃度範圍內,恢復正常抽放系統爲止。

第八條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

1、瓦斯抽放泵站要建立巡檢制,抽放泵司機應經常對抽放泵、抽放管道、安全設施、供水系統等情況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瓦斯泵內瓦斯每班至少檢查三次,泵房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機體附近30米處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要在抽放泵內安設瓦斯監控傳感器,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能夠自動切斷泵房內所有電器設備電源。

3、瓦斯抽放泵的開停處理,必須執行以下的規定:

⑴正常的瓦斯抽放泵更換及瓦斯抽放泵的有計劃停運,要經過分管隊領導批准。

⑵如因停電、故障等原因瓦斯抽放泵臨時停運,要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及分管領導,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⑶瓦斯抽放泵的啓動,要經過分管領導的批准,並彙報礦調度室,任何情況下,不得私自決定啓動抽放瓦斯泵。

第九條 安全措施:

1、進入尾巷的瓦斯管路上要安裝一段絕緣管,以防井下雜散電流串入,其斷面必須大於瓦斯管路的0.8倍。

2、拆除瓦斯管前,在法蘭盤兩邊用導線接通後,再拆開法蘭盤,以防管路上有靜電火花引燃管內瓦斯。

3、加強敷設抽放管路巷道的維護,保證暢通,無斷棚,無積水。凡因巷道積水進入抽放管路,造成工作面瓦斯抽放量大幅度下降的,從工作面尾巷或落山角第一次瓦斯超限起,停止該工作面生產,直到巷道積水排完恢復正常抽放爲止。

第十條 瓦斯抽放技術總結

每一工作面抽放結束後,應由瓦斯隊、抽放隊寫出抽放技術總結,具體內容包括:工作面瓦斯抽放情況、單孔抽放分析、工作面抽放效果分析、今後改進意見等。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篇4

爲進一步加強瓦斯抽放鑽孔施工管理,保證鑽孔施工質量,特制定鑽孔驗收及下套管管理規定如下:

一、鑽孔驗收:

1、工作面尾巷或本煤層抽放鑽孔施工完畢一組(六個)後,必須及時由防突科牽頭,聯繫礦安監科,生產科配合,對該組鑽孔進行隨機抽檢,抽檢鑽孔不少於兩個,抽檢率爲30%。

2、驗收方法爲:用專用2.0米長玻璃鋼杆套扣,逐節連接,對鑽孔角度、長度進行嚴格驗收,防突科負責並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驗收日期、孔號、角度、長度),並上報科室領導。

3、防突科負責瓦斯抽放鑽孔施工的管理,對驗收不合格的鑽孔,必須及時通知鑽機隊重新按設計打鑽,完工後聯繫重新驗收。直到驗收合格爲止。

二、下套管驗收:

1、只有在鑽孔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套管工作。

2、下套管前,防突科提供工作面鑽孔下套管設計,並組織下套管人員認真學習施工措施及設計內容。

3、鑽孔下套管驗收由防突科現場跟班人員負責,施工隊現場下管,防突科跟班人員現場驗收,驗收完畢並執行簽字手續,並負責提供驗收記錄單,上報科室領導,最後把驗收情況通知打鑽隊。

4、下套管無特殊原因未能下到設計層位的,不得封孔,必須重新完成。

5、下套管驗收合格後,經防突科同意後,方可通知鑽機隊封孔、連接。

6、每個工作面鑽孔的驗收及下套管工作必須在打完一組鑽後5天內完成。

三、下套管方法:

1、下套管前,必須事先將所用套管檢查合格後,運到預定工作面鑽孔附近。

2、施工前,先將鑽孔內的雜物用杆掏淨,以防套管下不到設計位置。

3、穿套管時,將第一根套管的前端,上好導角形導向帽,以便穿套管時方便。再依次將套管逐節連接牢固。待套管下到設計預定位置後,將最後一節封孔管前後端各0.8米用麻袋加聚胺脂纏裹,捅入孔內,等5分鐘左右的.時間,待聚胺脂完全反應,與孔壁封好。

四、下套管安全注意事項:

1、每次下套管前要組織下套管人員學習有關的施工安全措施。

2、施工時,鑽場附近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降至1.5%,現場所有人員要站在鑽孔兩側,面部不要正對鑽孔,防止套管、矸石滑下傷人。

3、每次下套管,通防科必須有技術人員參加,負責現場安全工作,同時必須攜帶瓦檢儀,隨時檢查巷道瓦斯情況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篇5

a爲了保證安全,正常地進行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果,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規範》的有關規定,爲了組織和安全管理,特編制如下措施:

一、組織管理:

建立抽放瓦斯的專門機構,配備專業施工隊伍,負責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工作,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瓦斯泵房的設備和管路系統必須日常每天檢查,還應做好記錄。

各抽放區主管和分支管路上要安設瓦斯流量,濃度、負壓等觀測裝置,同時還要配備專人定期巡迴檢測,對管路維護和放水工作,處理管路積水漏氣,以保證管路暢通無阻。

抽放泵的司機及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使其熟悉瓦斯抽放的有關規定,掌握各種安全,監控儀表和設備的用途及操作程序。

配備工程技術人員和各類業務人員及井下打鑽工,管線維護施工員,檢測人員。

施工鑽場必須按設計圖板和說明書,並註明鑽孔數目,位置、間距、方位、孔深、封孔長度、封孔材料,注意事項及特殊要求,並嚴格遵照執行。

鑽場投入使用後,巡迴檢查是鑽場管理的主要內容,在巡迴檢查時必須攜帶測試儀器,逐個對鑽孔、鑽場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認真按項填入檢查牌和記入測試記錄中。

瓦斯巷道日常巡迴檢查,出現問題立即處理

二、報表管理:

抽放瓦斯報表,鑽孔工程日進度表,鑽孔工程量計進度表,鑽孔工程月報表,鑽孔進尺表,鑽孔記錄表,抽放瓦斯報表,通過抽放瓦斯報表及時掌握瓦斯的農度,投放負壓,抽放量瓦斯泵有運行參數等。

三、安全技術措施:

瓦斯抽放系統運行前,必須對瓦斯泵及管理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維修,確認無問題方可正常運行。

瓦斯抽放泵運行前,應在負壓側路的兩個低窪點分別安裝放小器。

新管路安裝使用前必須用壓風沖刷,且在抽放管路負壓側安裝鐵篩網裝置過濾。

瓦斯抽放泵必須是專職司機,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並嚴格操作規程進行交接班制。

每班瓦斯抽放泵司機必須作好抽放運行及各種參數,發現異常,立即停泵,並彙報調度及相關人員。

加強抽放地點的'瓦斯管理、抽放管與連接管,必須使用鐵絲紮緊。

抽放泵站方圓20m範圍內,不得有明火、易燃、易爆物品,並安裝4個乾粉滅火器,不少於0.5m3的黃沙,確保泵房的安全正常運轉。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篇6

1.凡在回採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採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採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採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鑽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岩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爲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並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啓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爲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並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於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採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並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e、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爲了貫徹落實“先抽後採,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開展瓦斯抽放工作,從源頭上治理瓦斯,提高抽放效果,消除採煤工作面回採過程中瓦斯超限問題,防止瓦斯事故,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本辦法根據>第145條之規定,參照《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規範》並結合我礦250101工作面瓦斯抽放實際制定,礦屬有關單位均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瓦斯抽放系統的建立

第3條、當回採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於5m3/min,採用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時,建立瓦斯抽放系統進行抽放。

第4條不具備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統條件時,建立移動式抽放系統,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設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報股份公司審批後實施。

第5條礦井抽放瓦斯工程設計內容:

1、概況:煤層賦存條件、煤炭儲量、生產能力、巷道佈置、採煤方法及通風狀況;

2、瓦斯基礎數據:瓦斯鑑定參數,礦井瓦斯涌出量,煤層瓦斯壓力、含量,礦井瓦斯儲量及可抽量,煤層透氣性係數與鑽孔瓦斯流量及其衰減係數;

3、抽放方法:開採層抽放、採空區抽放以及鑽孔(巷道)佈置與抽放工藝參數;

4、抽放設備:抽放泵、管路系統、監測及安全裝置;

5、泵站建築:硐室、供水、供電及其它;

第6條、建立瓦斯抽放系統時同時建立抽放監測系統,實現自動監控,以保證瓦斯抽放工作安全。調度室成立安全監測組負責安裝瓦斯監測裝置和瓦斯超限報警斷電裝置,在工作面上隅角、後溜機尾、迴風順槽等地點按規定安裝瓦斯監測傳感器,瓦斯濃度達到1%時自動報警,達到1.5%時自動斷電,降到1.0%以下時覆電,並加強維護管理工作。抽放量的計算要統一用大氣壓爲101.325kpa、溫度爲20℃標準狀態下的數值。

第7條移動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礦井總迴風巷時,抽放管路出口處必須設置柵欄、懸掛警戒牌。柵欄設置的位置是上風側距管路出口5米,下風側距管路出口30米。在下風側柵欄外必須設警戒牌和甲烷斷電儀,巷道內瓦斯濃度超限時能報警並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監測傳感器的位置在柵欄外5米以內。兩柵欄間禁止人員通行和任何作業。

第8條井下敷設的瓦斯抽放管路,不得與礦井供電、通信電纜懸掛在巷道同一側,不得與帶電物體接觸,並應有防止砸壞的措施。

第9條新安裝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須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時管內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3%,負壓不得低於30kpa,漏氣率不得超過每千米3m3/min。

第10條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必須按設計進行,不得隨意改變設計參數,如需修改時,必須經通風技術管理部門審覈同意。

第11條抽放工程竣工後,由主管領導組織通風、技術、動力、調度和安檢等部門會同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投用。

第三章瓦斯抽放方法與抽放條件

第12條、瓦斯抽放方法根據瓦斯來源、煤層地質條件、開採技術條件以及瓦斯基礎參數確定,我礦回採工作面採用以“採空區埋管抽放”爲主,輔以“迴風順槽向支架上方打鑽抽放”、“高位鑽孔抽放”、“採前預抽”等綜合抽放方法進行抽放。

第12條、採取提高瓦斯管路敷設質量,碼放編織袋嚴密封閉工作面上隅角,嚴密封閉抽放鑽孔孔口,增加抽放鑽孔瓦斯鑽孔量等方法,提高抽放效果。

第13條、抽放瓦斯時,爲防止工作面自燃發火,通滅隊要經常檢測抽放管內以及工作面上隅角co濃度和氣體溫度等有關參數的變化。如果埋管或鑽孔co含量超過50ppm,或出現其它發火徵兆時,立即彙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研究採取加大采空區注氮流量等措施,減少抽放量等措施進行抽放。

第14條、如果採空區埋管不足10米或大於35米,或者抽放地點的瓦斯濃度低於2.0%,則停止對該鑽孔或單管的抽放。

第四章瓦斯抽放管理

第15條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瓦斯抽放技術方案和月度、年度抽放計劃的制定工作;負責瓦斯抽放監督檢查等日常技術業務管理工作;負責瓦斯抽放量、工作面瓦斯超限時間的統計彙總以及抽放效果分析工作和考覈和獎罰工作;負責工作面瓦斯超限原因調查分析和瓦斯超限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16條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瓦斯抽放有關管理制度和瓦斯抽放系統圖、泵站平面與管網(包括閥門、安全裝備、檢測儀表等)佈置圖、抽放鑽場及鑽孔佈置圖、泵站供電系統圖;建立抽放設備臺賬、抽放工程臺賬、抽放量臺賬,瓦斯超限事故追查處理臺賬;負責完成瓦斯抽放工程設計文件及竣工報告、瓦斯抽放總結與分析報告。

第17條通滅隊負責瓦斯抽放系統及抽放管路安裝、瓦斯抽放工程和鑽孔施工、採空區抽放管路埋設以及各類抽放管路的檢查維護工作;負責瓦斯抽放泵站運行管理及日常維護工作。

第18條通滅隊負責建立抽放工程和鑽孔施工記錄、抽放參數測定記錄、泵站值班記錄、瓦斯抽放系統運行記錄、填報瓦斯抽放工程年、季、月報表,抽放量年、季、月、旬、日報表。

第19條瓦斯抽放泵站安裝同型號瓦斯抽放泵兩臺,由通滅隊負責配置雙電源供電,一臺工作,一臺備用,兩臺輪替檢修,要保證24小時不停機運轉。未經通風技術管理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停止瓦斯抽放泵運行,否則,按“三違”和無計劃停機進行處理。

第20條瓦斯抽放硐室要按礦井要害場所進行管理,建立嚴格的出入登記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值班記錄制度,瓦斯抽放泵站司機要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填寫各項觀測記錄,保證瓦斯系統安全正常運行。

第21條通滅隊要安排專人每班對抽放管路進行檢查,及時堵漏、放水、排除故障,並填寫抽放管路檢查記錄;主管隊長和技術隊長每月要對抽放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第22條瓦斯抽放泵因故突然停止運轉,抽放泵司機要立即彙報調度室,調度室立即通知工作面跟班救護隊員,加強瓦斯檢查與監護。調度室同時彙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及相關礦領導,研究採取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工作面安全生產。瓦斯抽放系統需要停機檢修以及維護管路時,通滅隊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通風技術管理部門審覈同意後,方可停機檢修,否則,按無計劃停機處理。

第23條因抽放泵站抽出的瓦斯濃度較低等原因,不能滿足抽放條件時,調度室負責通知通風技術管理部門,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安排覈實有關抽放參數,改變抽放方法進行抽放,仍達不到抽放條件時,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查明原因。如果因管路漏氣、封孔不嚴、管路埋深及上隅角封堵不符合規定造成泵站抽出瓦斯濃度低時,及時安排通滅隊、綜採三隊進行處理;確因採空區瓦斯涌出量小造成抽出瓦斯濃度低時,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通知調度室,調度室通知通滅隊,停止抽放泵的運行。停機後,由調度室負責安排每小時試抽一次,滿足抽放條件時恢復抽放。

第24條由調度室安全監測組負責瓦斯抽放監測系統的安裝和維護工作,每天必須安排一名監測工入井檢查維護瓦斯抽放監測系統,並建立瓦斯抽放系統維護校驗記錄,如實填寫系統維護標校情況,確保監測數據準確,系統安全運行。瓦斯抽放監測系統發生故障或發現誤差較大時,安全監測室必須在兩小時之內入井處理結束。

第25條通滅隊要加強瓦斯抽放管內抽放流量、瓦斯濃度、負壓、溫度、抽放硐室瓦斯濃度測定與管理,並加強抽放泵站軸承溫度、水封防爆器水量、本循環水量等運行參數檢查與管理工作,除瓦斯抽放監測系統正常監控外,要求通滅隊瓦斯抽放人員同時要進行人工測定,並隨時與瓦斯抽放監測系統顯示數據對比,泵站內每小時測定一次,幹管、支管每班測定一次,並填入相關記錄臺帳,同時彙報調度室。發現人工測定數值與抽放監測系統監測數值差距較大時,要及時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處理。

第26條由通滅隊負責在抽放鑽場建立觀測記錄牌板和觀測記錄,內容包括:鑽孔個數、深度、角度、孔徑、終孔時間、封孔材料、長度、抽放時間、瓦斯濃度、流量等。

第27條瓦斯抽放期間通滅隊要加強抽放管路內一氧化碳氣體的檢查工作,加強工作面自燃火災預測預報工作,防止工作面風流大量抽入採空區,採空區氧化自燃發火。

第28條調度室調度員負責瓦斯抽放日常調度指揮工作和瓦斯超限事故的調度處理工作,認真填寫《礦井“一通三防”調度臺帳》和《瓦斯超限處理臺帳》等臺帳記錄,並詳細記錄瓦斯超限影響情況及影響時間。

第29條救護隊每班派一名救護隊員跟班負責綜採工作面瓦斯測定與安全監護工作。若檢查發現工作面瓦斯超限,立即通知綜採隊跟班隊長或班工長停止工作面生產,通知通滅隊跟班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將瓦斯超限情況、現場情況、處理情況彙報調度室。調度室負責將相關內容詳細記入《瓦斯超限處理記錄》,並按《250101工作面瓦斯治理方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彙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及相關礦領導進行處理。

第30條通風技術管理部門接到瓦斯超限報告後,要安排專人負責查明原因,研究採取措施進行處理,必要時深入現場跟班處理,確保工作面安全生產。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牽頭,安紀部配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每一起瓦斯超限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記入《瓦斯超限事故追查處理臺帳》。

第五章獎懲

一、獎罰指標與考覈

第31條爲促進礦井瓦斯抽放和瓦斯治理工作,由企業管理部、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將抽放瓦斯指標和瓦斯治理效果列入相關單位年度經濟承包指標和月度生產作業計劃進行考覈,根據考覈結果對各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獎懲。

第32條根據瓦斯含量和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結合礦井瓦斯抽放管理實際,實行瓦斯抽放量與工作面瓦斯治理效果掛鉤獎懲考覈,選擇瓦斯抽放鑽孔工程量、瓦斯抽放量、瓦斯超限影響生產時間作爲主要考覈獎罰指標。

第33條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工作面實際情況,每月下達一次瓦斯抽放鑽孔工程量計劃和瓦斯抽放量計劃,通滅隊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完成各項抽放工程計劃。

第34條調度室安全監測組負責瓦斯抽放監測系統維護和瓦斯抽放量的監測統計工作,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瓦斯抽放鑽孔工程量驗收工作,調度室調度組負責瓦斯超限影響時間的統計工作,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各單位統計結果依據獎罰條款每月考覈一次。通風技術管理部門對瓦斯超限事故進行追查處理。

二、獎罰標準

第35條通滅隊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或超額完成抽放瓦斯工程計劃指標,且完成或超額完成瓦斯抽放量計劃指標者,每抽放1m3瓦斯獎勵0.15元,完不成月度抽放量計劃指標時,不足部分每1m3罰款0.3元,並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第36條工作面出現瓦斯超限影響生產時,合計每影響1小時罰通滅隊500元,以半小時爲單位計算,合計影響時間在半小時以下的不予處罰。

第37條因檢查不及時或檢修維護不到位,瓦斯抽放系統發生故障停機者,或因其它原因影響工作面瓦斯抽放效果者,每次罰通滅隊1000元;無計劃停止抽放系統運轉者,每次罰當事人200元,罰通滅隊1000元。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或影響生產者,加重處罰。

第38條因瓦斯抽放參數人工測定不及時或抽放設備運行參數檢查不及時,記錄填寫不認真,每次罰通滅隊當事人100元。

第39條因抽放管內一氧化碳濃度檢查、工作面自燃火災預測不及時,或者虛報瞞報檢查情況,每次罰通滅隊當事人200元;工作面突然出現嚴重火災隱患,影響礦井安全生產者,罰通滅隊5000元,並按礦有關管理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40條調度室嚴格按有關規定調度指揮瓦斯抽放和瓦斯超限事故處理工作,記錄臺帳填寫仔細認真,瓦斯超限時間統計準確,每月獎調度室調度組1000元,否則每次罰當班調度員200元。

第41條安全監測系統和瓦斯抽放監測系統維護較好,運行穩定,監控斷電靈敏可靠,監測及統計數據準確,系統當月不發生故障,每月調度監測組獎勵1000元;若出現系統維護管理不到位,傳感器調校、移設不及時,監測及統計數據不準確,報警、斷電失靈或者誤動作,每次罰相關責任人100-200元;影響礦井安全生產者,每次罰調度監測組500-20xx元。

第42條當班瓦檢員、救護隊員能及時發現瓦斯超限安全隱患,並按有關規定檢查、彙報和處理者,確保當班安全生產者,每人次獎勵100元。當班發現2次以上瓦斯超限情況,仍按1人次進行獎勵。

第43條瓦斯超限期間工作面當班瓦檢員能積極檢查、彙報並按有關規定採取措施處理瓦斯超限,確保當班安全生產者,每人每班補助100元。

第44條救護隊瓦檢員未現場交接班或出現空班漏檢、假檢者,或者不按有關規定填報有關手冊和記錄,瓦斯檢查不認真,瓦斯超限隱患發現不及時,不按有關規定檢查、彙報、處理瓦斯超限情況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45條有關管理人員,其它對瓦斯治理工作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由礦瓦斯治理領導小組根據貢獻和責任大小研究進行獎罰。

第46條各單位與瓦斯抽放管理無關人員不得參與瓦斯抽放獎罰,否則取消單位獎勵資格,並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

三、資金來源及考覈程序

第47條瓦斯抽放獎勵資金在噸煤工資中列支,獎罰在各單位工資結算是兌現。由通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提供考覈結果及獎罰金額,由勞資部門負責在各單位工資結算時支付或除減。

第48條瓦斯抽放管理工作每月考覈一次,上月25日中班至當月25日早班爲一考覈週期。

第49條每月25日下午3點,由瓦斯治理辦公室負責組織,技術部,安紀部、調度室、通滅隊、救護隊等參加,根據有關記錄臺帳統計結果進行考覈彙總,考覈結果經通風副總、主管礦領導、礦長審覈簽字後,於當月26日前送交勞資管理部門,在當月工資結算時予以結算。

第六章附則

第50條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瓦斯治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在實行過程中,逐步修訂完善。

第51條本辦法由瓦斯治理辦公室負責解釋。第52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篇8

第1條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必須熟悉制氮機的.結構、性能。

第3條啓動前檢查各號車,保證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第4條制氮機啓動操作:

1、按動1號車電源開關;

2、打開冷卻水閥門;

3、按1號車啓動按鈕;

4、啓動壓縮機30秒後,按動2號車電源;

5、運行10分鐘後,調整3號車的流量調節閥使氮氣流量達到需要量。

第5條每半小時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巡查,對制氮機進行排污。

第6條氧氣含量≥3%時進行調整並彙報。

第7條每小時對設備的各種參數進行記錄並向調度彙報。

第8條制氮機停機操作:

1、關閉2號車中5號分析取氣閥;

2、關閉2號車電源開關;

3、按1號車停止按鈕;

4、關閉電源開關,將手柄打到0位;

5、10分鐘後關閉冷卻水閥門;

6、10分鐘後關閉截止閥。

第9條必須堅守崗位,實行現場交接班,並履行臺帳簽字手續。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

第10條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操作方法不當漏氣傷人、高溫燙傷或有害氣體燻人。

第11條防範措施:當空氣壓縮機向制膜機輸送空氣時,注意觀察各部分接頭是否漏氣,以免傷人;當溫度報警時,注意各部件的溫度,不要用手直接觸摸,以免高溫燙傷;機器安置在獨頭巷道內時,工作場地的有害氣體工作人員要及時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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