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精選3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8W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

拉美文學百餘年的發展過程中,出現過許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詩人聶魯達對人性的思考,委內瑞拉文學家卡斯帕斯對自然和諧美德讚歎,都曾深深地感染過人們。而哥倫比亞著名作家加西亞*馬爾克斯,則以其對現實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訴說,開創了魔幻現實主義這一文學流派,而作者也因之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精選30篇)

在剛剛開始閱讀《百年孤獨》時,我們會發現作品中有兩處奇怪的地方,其一是書中訴說的故事大都荒誕不經;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覆出現和相同怪事的重複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會有持續了四年多的雨,一個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會因爲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間``````但這一切都發生在了這個家族的身邊。更令人奇怪的是,書中這個綿亙了百餘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奧就是叫做奧雷良諾,而家族中各種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創始人阿卡迪奧直到家族的最後一個守護者奧雷良諾的身上反覆的發生着。聯繫到作者的創作年代和生活環境,我們不難發現這象徵了什麼。拉丁美洲,這片廣袤的土地,蘊含着無窮的神祕,創造過輝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卻充滿了恥辱與壓迫,血腥和悲劇。自十九世紀中期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一個多世紀,這片神祕的土地經歷了百年的風雲變幻。

在作者進行創作的七十年代,幾乎整個拉美都處在軍人獨裁政權的統治下。作者憑藉其深刻的政治見解和敏銳的洞察力,發現拉丁美洲百餘年的歷史,並不是波浪式前進,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個不斷重複的怪圈。這也就是爲什麼書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總是在不斷重複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獨》中用夢幻般的語言敘述了創業的艱辛,文明的出現,繁衍與生存,愛情與背叛,光榮與夢想,資本主義的產生,內戰的爆發,壟斷資本主義的進入,民主與共和之爭等足以影響拉美的大事,卻讓他們集中發生在一個小小的名叫馬貢多的鄉村中。把布恩迪亞家的每個成員都深深的牽扯了進去。在故事的結尾時。家族的最後一個守護者奧雷良諾閱讀了記載這個百年世家的命運的羊皮卷後說:“這裏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經看到過,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這個總結性的人物之口,表達了自己對拉丁美洲百年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餘年的歷史是重複的,拉美的發展和歷史進程都停滯不前。

老布恩迪亞,即家族的創始人,和他的妻子烏蘇拉,帶領他們的親眷和朋友歷盡艱辛來到了一片廣闊的新天地,那個時候這片未開墾的處女地尚未命名,而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從未想過要確立統治者來管理這裏,他們過的是一種類似於自給自足的生活。他們經歷了創業的艱辛也體驗到了收穫的歡樂,他們爲這片土地帶來了文明併爲他取了名字:馬貢多。但是隨着時間的流逝,老布恩迪亞漸漸的喪失了對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氣。不只是由於自己預感到了什麼還是隻是單純的無意義行爲,老布恩迪亞開始在自己的實驗室裏做起了金屬金魚,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條就熔掉他們重做。這象徵着他所開創的馬貢多,乃至整個拉美的近代史,從一開始就陷入了循環的怪圈中。阿卡迪奧和奧雷良諾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這兩個人卻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奧幼年時即與馬戲團出海,十餘年不歸;而奧雷良諾則走上了軍人的道路,並掀起了幾乎影響全國的內戰。而內戰的起因則是由於政府將強行管理馬貢多這個“世外桃源”。這象徵着在文明的初創後,即開始了對壓迫的反抗。奧雷良諾,即書中的布恩迪亞上校,是一位有着傳奇經歷的人,他帶領部下經過無數次戰鬥,終於使政府坐在了談判桌的對面。可是他所爭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當他發現這一切時已經錘垂老矣。他打算 再次戰鬥來捍衛人們的自由卻發現自己已經力不從心。終於他也陷入了循環燒製金魚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傳着。美一代的成員都經歷了歷史長河中波濤洶涌的時刻,又漸漸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奧曾見證了壟斷資本的興起和剝削的兇殘。而之後的奧雷良諾則見證了自給自足的農業在這片處女地上最後而短暫的繁榮。原始的繁榮很快就結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壟斷資本主義的侵入和自給自足的消亡。當家族的男子死去時,這個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敗,直到家族的最後一個守護者奧雷良諾在羊皮書卷中發現這一切只不過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遠也走不出的循環,才恍然大悟。而這個百年世家也終於在這個世界中完全消失並再也不會出現。家族中的另一個貫穿始終的人即是烏蘇拉,她從未看過羊皮書卷,卻遠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覺。早在羊皮書破譯之前,她就曾經在內心中對自己說“這些事情在他們發生之前我就曾經見過,也早就知道”。這個智慧的人象徵了什麼?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恆的智慧,抑或是歷史循環的真諦?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獨》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沒有波瀾壯闊的情節,故事的發展更是令人費解。擔當你讀完他,掩卷長思,你卻可以感受到作者對歷史的重複。對拉美的孤獨百年的思考。並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這也是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勝的原因吧!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

三國時魏國有一文人叫繁欽,他在《與魏文帝箋》中言:“詠北狄之遐徵,奏胡馬之長思,悽入脾肝,哀感頑豔。”指的是歌聲的哀婉悽惻,使愚蠢的人和聰明的人同樣受到感動。讀了哈代的《苔絲》就是這種感覺。

《德伯家的苔絲》是英國着名小說家和詩人托馬斯·哈代創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過去了,女主人公苔絲也早已樹立在世界文學畫廊之中,這不僅僅因爲人們對傳統美德有所超越,更因爲作品主人公所擁有的人性與靈魂深處的巨大魄力使之成爲最動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說女主人公苔絲的悲慘命運替西方悲劇作了一個形象的闡釋,苔絲足以“哀感頑豔”。

苔絲本是一位純潔美麗又非常勤勞的農村姑娘,她嚮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時時遭到僞和惡的打擊。苔絲的悲劇始於爲了全家人生計去遠親家打工,卻因年幼無知而被亞雷騙去了處女的貞操,成了一個“墮落”的女人,受到社會輿論的非議,把她看成不貞潔的罪人;苔絲後來與青年克萊相愛,又因爲新婚之夜坦誠有污點的過去而被丈夫遺棄,而與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於高度的家庭責任感和自我犧牲精神,苔絲爲換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違願淪爲亞雷的情婦;最後因爲丈夫的回心轉意使得絕望的苔絲憤而舉起了復仇的利刃,終於成了一個殺人犯,最後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導致“象遊絲一樣敏感,象雪一樣潔白”的苔絲最後終被完全毀滅。

苔絲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現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絲是美的象徵和愛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優秀的方面:美麗,純潔,善良,質樸,仁愛和容忍。苔絲的靈魂是純潔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資產階級的道德面前,她卻被看成傷風敗俗的典型,奉爲警戒淫蕩的榜樣,是侵犯了清白領域的“罪惡化身”。丟下《苔絲》一書,眼前那個歷經磨難,失身而又殺人的女人,卻使我想起它們,想起我喜歡的兩件事物:黎明與茶花。黎明,如處子的皮膚,光潔潤滑,在明與未明之際,透着希冀與光亮;有一種茶花,叫“雪塔”,她潔白肥碩,細膩如瓷,在寒冷的季節裏,傲然怒放,在出塵與入世間,清麗如水,獨自芬芳。也許他們風馬牛不相及,但是,我覺得它們同出一處,那便是純潔。正因爲這一點《苔絲》的故事才更淒涼。

苔絲爲什麼會有“哀感頑豔”之能呢苔絲的“哀”既有社會的因素,也與她的性格有關。

毫無疑問,苔絲的“哀”首先是“社會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說是以其故鄉威塞克斯爲背景的。19世紀中期英國資本主義工業文明侵入農村,面對工業文明帶來的後果,哈代作爲一個人道主義着者,心靈受到強烈衝擊,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戀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業文明對人們和諧生存狀態的摧毀。《苔絲》中,哈代對當時工業文明對鄉村的衝擊進行了全景式描繪,然後以苔絲家作爲個體農民的縮影,深入展現人們在物質困境中的痛苦掙扎。社會悲劇是人同社會環境的衝突造成的。

苔絲生活在英國資本主義侵襲到農村並毒化社會氣氛的維多利亞時代。這位弱女子,儘管聰明美麗,勤勞善良,但家貧如洗,經濟拮据,負擔沉重,她處於低下的社會地位,作爲一個勞動者,一個無權無錢的農業工人,自然會受到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壓迫和凌辱,這些壓迫和凌辱有經濟的,權勢的,肉體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傳統觀念的。她的“哀”是時代造成的,同時,亞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絲推向深淵的兩種不同的客觀社會勢力,他們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絲的社會悲劇。

苔絲能哀感頑豔的第二個原因,她是暴力,惡勢力及維護它們的法律,國家機器的受害者。這種暴力,惡勢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亞雷德伯。

苔絲在綠草如茵,風景如畫的鄉野里長大,儘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時代的苔絲內心是明朗,歡快的。她熱愛生活,敢於面對一切困難,爲了維持家庭,不惜犧牲自己。苔絲一生都是強權和暴力的受害者。亞雷之所以敢稱霸四野,爲非作歹,爲所欲爲,不僅因爲他有錢,有勢,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資產階級國家機器,法律的保護。社會和法律都認爲侮辱和迫害苔絲的人是正當的,而受迫害的苔絲則是有罪的。苔絲一生都必得逆來順受,忍受含垢,不能自衛,而當她有生以來第一次起來自衛的時候,“’典型’明證了,埃斯庫羅斯所說的那個衆神主宰對於苔絲的戲弄也完結了。”苔絲成了資產階級國家祭壇上的祭品。苔絲的悲慘遭遇,社會對苔絲的不公正,表明了資產階級法律的不仁道和虛僞。

苔絲的“哀”,在社會制哀的總前提下,同時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僅有客觀的而且還有主觀的,亦即說不僅有外在的,而且還有內在的。

我們在論及了苔絲“哀”的諸種社會因素之後,還應該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還有其自我的原。苔絲是勇敢的,她敢於大膽地反抗傳統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卻不能徹底擺脫傳統道德對自身的羈絆,這又表現了她性格軟弱的一面。

她“根據陳腐無聊的習俗,佈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體和聲音”,用“一堆使自己無故害怕的道德精靈”來恐嚇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間,“老是把自己看作一個罪惡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領地”。這種靜觀的結果,必然造成她內在的自我折磨和譴責,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難,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強烈。這種“靈魂有罪”,使她負疚,自責,使她即使被克萊無情拋棄,也認爲是自己的罪過,默默忍受命運的擺佈。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輿論,傳統道德迫害的同時,又受制於它的道德準則,毫不留情地責難自己;她在大膽地反抗傳統道德的同時,又囿於它的觀念成爲傳統維護者。故而說,苔絲哀婉的美學特質在社會制哀總前提下,又屬於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絲》中亞雷有一句話:“美是要付出代價的。”苔絲用美換取了人們無限的“哀傷”,無論是愚蠢還是聰慧,都會被苔絲的“悽美”而傷。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3

翻了一下星巴克股價,從金融危機的20xx年最低的4美金,到今天的57美元,八年的時間上漲了10倍。最近讀舒爾茨的《將心注入》,講述了這個十倍股CEO如何從0到1。在這本書中,舒爾茨探討了一個消費品的產品、體驗以及品牌的建設。除此之外,還可以看到:一個企業,在不以利潤爲本的情況下,如何還能做成一個全球的品牌。

重新定義咖啡:體驗而不是咖啡豆零售

“我接過咖啡喝了一小口,一股濃烈的味道滑過我的舌頭。喝了三口,杯子裏的咖啡就沒了,但我還能感覺到它的暖意和力量。”

這是1983年,已在星巴克工作一年的舒爾茨去意大利出差時,在米蘭當地一家咖啡館的體驗。在米蘭,舒爾茨看到了休閒和生活對於人生的意義所在。在享受生活的同時,也明白工作的意義。而舒爾茨喝的咖啡:手工調製的卡布奇諾,上面浮着一層有人的白色乳沫。這種“濃縮咖啡”是舒爾茨在美國從來沒有體驗過的。1983年,僅米蘭一地,就有1500家咖啡館,意大利有20萬家咖啡館。在小型咖啡館,老闆一遍調製咖啡,一遍和顧客聊着、笑着。氛圍愜意。

星巴克錯失的正是這一點!完全錯失了!

舒爾茨意識到,咖啡館的線下體驗,纔是真正的吸引力以及一種紐帶關係。把喜歡咖啡的人們聚在一起,而不是買咖啡豆回家裏。在意大利,咖啡喝咖啡館以及是生活的一個方面,而星巴克顯然忽略了咖啡事業的真正意義。舒爾茨說,意大利的體驗,就像一道閃電,直穿心靈,全身都爲之震撼。因爲過去的星巴克,爲顧客提供的只是優質的咖啡豆,並沒有提供一杯杯香濃的咖啡。從固態的商品到精神的服務,星巴克離意大利的咖啡精神還差一大截。

如果把意大利的咖啡文化移植到星巴克,或許會成爲美國人生活中的偉大體驗。舒爾茨在米蘭待了一週後,決心把意大利的濃縮咖啡浪漫情懷帶到西雅圖。

舒爾茨對星巴克的這段改變,我覺得是真正“顛覆性”的。可以說,舒爾茨重新定義了星巴克的賣點:賣體驗而不是咖啡豆。客戶需要的不僅僅是香醇的咖啡豆,還有彼此的交流。而舒爾茨的角色,可以說是星巴克的超級產品經理。比如新鮮的烘焙原粒咖啡豆。星巴克把提供優質的咖啡豆,作爲公司的精神遺產。舒爾茨在投入星巴克時,烘焙都專心學習。舒爾茨可以通過機器裏的“噼啪”聲,來檢視咖啡豆的顏色,分辨出不同品種咖啡的微妙顏色。

首席產品官的舒爾茨,通過意大利的咖啡館旅程,讓星巴克從一個咖啡豆零售店,變成了一個品味咖啡的交流空間。星巴克花了20xx年纔是優質咖啡流行起來,使意大利這種濃縮咖啡被人接受,只花了5年。

每一次與顧客的接觸,都是加深品牌“我們不是靠咖啡做人的生意,而是靠人做咖啡的生意。”

在星巴克的理念中,顧客之所以找上門,主要有三點:咖啡的因素、人的因素、感覺因素。從零食店開始,星巴克就精挑細選全世界的優質咖啡豆,並且把每一個品種都烘焙出特有的味道。而一杯咖啡中98%是水,水如果不好,會把優質的咖啡豆毀了。星巴克的每個門店櫃檯的後面,都有專門安裝的水過濾裝置。每個地區和門店,星巴克都能穩定保持咖啡的品質。

舒爾茨認爲,員工在接待顧客時,需要把咖啡的知識和星巴克的激情傳遞給顧客。所以,星巴克在招聘中,重要的一點是:聘用高素質的人才。服務人員,需要用星巴克的熱情影響顧客。而要把星巴克全球的服務人員標準化,大量的培訓是必須的。星巴克對每一個新入職員工,會進行24小時的訓練課程。之後,會學習注入“咖啡知識”、“如何烹煮一杯完美的咖啡”、“顧客服務技巧”這些課程。

甚至,星巴克還訓練咖啡師怎麼用眼神跟顧客接觸。

感覺的因素,星巴克一直被稱爲“家和辦公室之外的第三空間。”在舒爾茨定義的星巴克空間中,門店需要洋溢一種“星巴克式”的體驗:空鬆、時尚、愜意以及獨具風格的優雅。在這樣的空間中,顧客可以緩解來自工作和家庭的壓力。或是撫慰心情,或是休閒小憩片刻。核心的追求就是:讓顧問覺得來着很值。在營造環境氛圍上,星巴克絲毫不亞於對咖啡質量的關照。

同時,經過精心營造的環境,會再次傳導到品牌上。因爲門店是最好的品牌。顧客在店裏所有看到的、問到的、聽到的,或者品嚐到的每一樣東西,都有助於加深品牌印象。幾乎所有的顧客走進星巴克,首先問到的都是咖啡香。因爲咖啡很容易吸收其他氣味,所以星巴克很多年一直禁止在店裏吸菸。並且也不出售五香肉片、湯羹等滷製品。

星巴克只有做的目的只有一個:讓你問到的只有咖啡香。

在門店的商品擺放上,星巴克會將生咖啡豆放到金屬槽裏,這樣會讓顧客產生好奇,引發提問。

而隨着企業的發展,星巴克逐漸需要一位專門的品牌事物專家。1995年,星巴克挖來了耐克的廣告總監斯科特· 貝伯瑞。在耐克,他創造了“just do it”的slogan。星巴克從一個專注咖啡質量的公司,逐漸把自己往一個偉大的品牌商靠攏。

舒爾茨,平民出身,從加入星巴克的那一天,就把對咖啡的激情轉化爲事業。不管是烘焙咖啡豆還是引入意大利的咖啡屋。舒爾茨一直都在“跟隨內心”。舒爾茨在最後一章《跟着心靈前行》中說,星巴克的使命就是將優質咖啡的福音帶給每一個人、每一個地方。而在價值觀上,星巴克並不追求利潤第一,而是一個受人尊敬的品牌。星巴克把員工叫做合作伙伴。即使是兼職員工,星巴克也爲每個人購買社會保險。把心交給合作伙伴,顧客感受到這些,會給予同樣的迴應。

“成功不應該由金錢衡量,應該關注的是你以何種方式達到目的,你的終極目標定於何處。”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4

如果說,魯迅的《吶喊》是中國現代小說的開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詩的輝煌,那麼曹禺的《雷雨》可說是中國話劇創作第一次成熟而優美的收穫。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劇,是命運對人殘忍的作弄。專制、僞善的家長,熱情、單純的青年,被情愛燒瘋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卻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還有家族的祕密,身世的祕密,所有這一切在一個雷雨夜爆發。有罪的,無辜的人一起走向毀滅。曹禺以極端的雷雨般狂飆恣肆的方式,發泄被抑壓的憤懣,毀謗中國的家庭和社會。

對於周樸園,充滿了同情和憐憫。他一個人獨撐到劇的最後,何嘗不是一種孤獨和煎熬。很難想像一個男人可以絕情到大年三十把兒子他媽趕出家門,任其自生自滅,這樣的薄情寡意至極,他又如何還懂得愛?在我看來一個不懂愛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對舊時的留戀反而顯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傢俱,那些擺設,那些習慣,還有那些照片和舊時的回憶。有人說,幹大事的人不拘小節,於是他就要拋妻棄子嗎?我以爲,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業;有人說男人爲了事業要有所犧牲,但如果代價是犧牲了愛人的能力,代價未免太大,如果說侍萍是周樸園的真愛的話。在這部劇裏始終沒有走進過周樸園的心裏,是他不願讓人走進,是我走不進,也不願走進。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愛過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卻又被他無情的言語刺傷;不知道他是否有對子女的愛,有斥責,卻沒有關愛;不知道他是否有對繁漪的歉疚,一直給她請醫生卻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視他的冷血,特別是對於那個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殘忍!其實他也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爲了前途少了一點良心,有些懦弱卻又不得不故作堅強。

對於周衝則充滿了欣賞和欽佩——他渾身上下充滿了生命力,他敢愛敢恨,雖然年紀輕輕卻很有責任感並且爲了愛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對陳舊的封建禮教宣戰。愛的時候果斷,即使被拒絕也大度又慷慨。特別是他的善良讓人感動不已。即使在當今社會他也一樣充滿個性,是男生學習的楷模。他是一個能溫暖心靈的人物,讓人對生活充滿了希望,對未來充滿嚮往,相信美好並不懼現在。

對於周萍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只是替他慶幸能遇到像四鳳那樣的女孩子。對於魯貴亦是除了鄙視再無其他的語言,活到他那個樣子本身就是一種悲哀,幸而有四鳳這樣個能幹的女兒。

很欣賞侍萍,因爲她的堅韌,獨立還有氣度。很難想像一個未婚女人在那麼森嚴的等級觀念和封建壓迫下與一個和自己身份地位懸殊的人戀愛並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氣。她讓我看到了前所未見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團火焰爲了愛情炙熱地燃燒,她對愛情的追求就彷彿飛蛾對火的執著,讓人敬佩和感嘆。那種對愛情的信念是讓人充滿敬意的,所以後來她被拋棄,被愛情而不是一個男人拋棄時表現出來的絕望以至於她要跳河自盡是完全讓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願,要讓她留在塵世繼續忍受煎熬,我堅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氣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視,忍受魯貴的責難,堅挺地活下來。然而人生總是在不經意處轉彎,三十年後重遇周樸園,想像不出她的內心是怎樣的震撼。直到最後發現親生女兒和兒子相戀的悲劇,她所做的決定都毫無保留地表現了一個母親無私的愛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個人扛,接受命運的懲罰。我絲毫也不同情她的命運的悲苦,正是命運的磨難,讓我看到一位如此偉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無辜地被牽扯進來的女人——先是被扯進周樸園的婚姻,再是被扯進與周萍的亂 倫戀。一個無法掌握自己命運的女人,始終是在忍受……

四鳳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開始有些不明白她爲什麼會喜歡周萍,我以爲周衝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認真思索一下,周沖年輕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覺。而三十歲的周萍,他雖然懦弱和疲乏,爲生活和命運所困,有些頹廢和無助,卻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這種憂鬱的氣質激起了四鳳的母性情懷,這種成熟的韻味讓四鳳更有安全感。四鳳的朝氣讓周萍找到生活的動力,彷彿回到年輕的歲月,有了前行的動力,看到了美好的未來。所以周萍會選擇獨立勇敢的四鳳,而不是依賴和同樣懦弱的繁漪,性格上會更互補一些!

《雷雨》裏這幾個在死亡邊緣徘徊的角色,其實都有着對生命的無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們在命運的衝突裏偏離了原有的軌道,最終,淚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織相濡的。但是,關於那些愛與恨的矛盾糾纏,也許會因爲這些死亡而被我們釋然吧。

人與人的交往就好比一隻刺蝟,總需要保持一定距離來自衛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統一,總有一些關係,一些感情,始終糾結不清的。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5

《聖經》中人們的信奉這一方面講,我覺得聖經中人們對上帝耶和華的信奉和服從太過盲目了,從上面的幾個例子中可以表現出來。他們對耶和華是完全的服從,在他們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們不會對上帝產生置疑,也不容許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違背上帝,他們會盡一切力量去排除或剷除,是決不會讓他阻礙主的命令的。其實這和我們中國的封建王朝一樣,上至官員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從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違抗。只是《聖經》對於這些主,增添了幾分神祕的色彩。當然,不是說“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卻是假借主的名義,去散撥一些不實的言語,或者去達成自己的私慾,這樣反而使得紛爭越來越多。在聖經的故事中,有些鬥爭,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爭,根本違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聖經舊約》的故事中,都是在講述着各種各樣的紛爭,卻沒有教人爲善,只是告訴人們如果沒有照着耶和華的指示去做,就會有麻煩,等到耶穌的出現,纔有提及以“愛”爲出發點的去對待人 。大體說來,《舊約》中的耶和華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繪成威嚴可怖、聖潔忌邪的軍事統帥,準確的說是以色列的軍事統帥,不時的大發烈怒,對以色列的子民以無情地懲罰。而耶穌的出現,從兩個重要方面根本改變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從一個民族神轉變成全人類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從令人敬畏變得仁慈可親。雖說,這樣可以讓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穌的出現,鬥爭纔開始有了轉變,要不現今的西方世界,應該更加的混亂吧!而耶穌在他那個時代,卻被認定爲是邪教,所以耶穌纔會被釘在十字架上。因爲聖經長時間的傳播中,很多的觀念跟行爲都已經有背離了它的原意。人們都會自己去解讀着主的意思,感覺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爲了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而去找藉口去謀害一個人, 他們把自己認定有主那樣的權力,可以殺害不服從的人。 所以有時信仰會影響到人們的判斷能力和觀點,更何況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這樣的宗教信仰,會變成一種強烈的社會型態,讓人們在型態之下,失去了判斷或者不敢去反抗《聖經》。所以我們對於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和正確的觀點,一時的偏差可能會導致重大的錯誤,使自己終生悔恨。我們大學生正處在人生抉擇的關鍵時期,一定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選擇正確的人生道路。

我認爲《聖經》中最富智慧的人莫過於所羅門。他在向耶和華祈求的時候,就顯出智慧來;不求金銀、不求長壽、單求智慧。耶和華應允了他的祈求,賜給他無比的智慧,是超前絕後的智慧。以至他的聲名遠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見所羅門,要聽神賜給他的智慧話。示巴女王懷着仰慕和疑惑的心來到了耶路撒冷。見到所羅門,她用許多的難題試探所羅門,所羅門用他超絕的智慧給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詫異的神不守舍。對所羅門說:"以前聽到你的風聲,我還有懷疑,今日一見,才知所傳的還不及真實的一半。 " 列國向他臣服,給他獻上各種貢物。因此所羅門的國度富有,金銀堆積如山。所羅門的開銷也是驚人的:他一日的飲食,肥牛幾十只,羊一百隻,還有各樣的珍禽異獸。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國絕無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諦造了以色列國空前的輝煌,他在大衛的基礎上,建造了聖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爲自己建造了宏偉的王宮。他以他的智慧講論昆蟲走獸以及花草樹木,更以其智慧寫出了在聖經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傳道書。 一位超絕智慧的擁有者,一個國家的最高統治者,一位聆聽神話語的人,一個神的代言人。 當我們看到雅歌書中那純美的愛情,看到箴言那充滿哲理的詞句和傳道書中那透徹人生的感悟。我們不得不佩服所羅門那超絕的智慧,對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現在的人也很難輕易的對人生作出如此正確的判斷,這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地方。

然而,就是這所羅門,在他功勳顯赫的時候、在他享盡一切的榮華富貴後,他墮落了,他從埃及買來馬匹,娶埃及的公主爲皇后,從外邦人那裏選來妃嬪, 他擁有着“後宮佳麗三千”。哀哉!一代偉人竟如此的敗落。當我讀到這裏時,很迷惑不解,爲什麼擁有如此智慧的所羅門,會做出與神相背的事來呢?他,擁有如此的智慧,卻行出如此的愚昧來呢?其實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也有類似的事情發生,有的政府官員或是公司的高層人員因爲一時的貪念而受賄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難乎?我們應該都知到愚昧出於無知,竟不知也可出於智慧。如果說愚昧人如果說愚昧人的悲哀在於無知而信,那麼聰明人的悲哀在於知而不信。如果一個人對神只有理性的認識,而沒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麼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離,從而走向虛僞。因爲主宰一個人的,不僅僅是他裏面的理性知識,更重要的是意志。一個人不單要在理性層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層面活出神的形象來。一個人的智慧高,在認識神的方面,無疑是一件好事,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懷疑也越多。所羅門,這位一代哲人已經遠去,留給我們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羅門的故事,我們可以發現從社會屬性而言,上帝是公正嚴明的審判者,絕不會偏心,絕不遺忘,絕不勢利,決不受賄,即使掃羅、大衛、所羅門那樣優秀的君王,只要辦了錯事,也會遭到嚴厲的處罰。上帝耶和華創造了人類的道德法則、倫理規範 和社會秩序。這些法則、規範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義;它們不僅適用於以色列人,也適用於萬國萬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聖、純全、完美的主。 我們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會獎勵於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壞事,上帝會降罪於你的。中國有句俗語“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所謂善惡到頭中有報,在現在文明的時代,我們時刻告誡自己,從點的小事中規範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 。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6

張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繹了一出豪門的興衰史,他把寫作的重點放在了“家”上,在描寫上儘量生活化,語言上極具趣味性。冷清秋與金燕西婚姻悲劇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進的一條線索,金家的由盛轉衰的過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條線索。這兩條線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線,在主線下面張恨水又設置了許多大大小小的分線,如金家八個兄弟姊妹可以分別看成一條線,金銓與金家太太可以分別看成一條線,小憐與柳春江的愛情可以看成一條線等等,在小說中的分線其實遠不止我列舉的這些,這裏就不在一一列舉了。

《金粉世家》由這些線交織形成了龐大的網狀結構,引出了許多或生動有趣,或可悲可氣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會史,他展示了社會的方方面面,各階層不同的生活面貌,社會上層的官員、商人,社會底層的平民、戲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張恨水刻畫的細緻入微,展現了他一向細膩的筆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紅樓夢》影響的一部鉅著,這是張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說所帶來的必然結果,無論是《金粉世家》還是《紅樓夢》他們都有意的擡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讚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個兄弟個個是紈絝子弟,吃喝嫖賭樣樣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卻都被塑造成知書達理的知識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張恨水的筆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極具個性的人物。張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畫上借用了《紅樓夢》里人物性格的殼來導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說中的冷清秋與小憐其實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徵。像是把一個人的性格拆分在這兩個不同的人物上,然後在賦予這兩個人物不同於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徵,那麼這就成爲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們說冷清秋與小憐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們身上卻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場的腐敗,揭示了官場鬥爭的險惡以及勾心鬥角,反應了社會的黑暗。而張恨水的這種批判不是停留在口號式的,而是通過故事的本身來展現的。用小說中人物的所做所見所聽來進行了全方位的展現。官場腐敗的描寫主要由鳳舉、鶴蓀、鵬振三人引出,他們三人靠總理父親的權利,順其自然的就當上了官。可話說回來,他們不靠當總理的父親,不去當官,還有其他賺錢的本事沒有?事實還真沒有。

這也是金銓死後,金家慘敗,最終分崩離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當總理的父親纔會有安逸的生活,因爲官場的腐敗他們纔會這麼有錢,不僅有人賄賂他們,他們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權利大做生意,賺錢的途徑那是多種多樣,正所謂有權就有錢就是這個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羣寄生蟲,這是毫無疑問的,難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蟲嗎?實質這種寄生蟲還有許許多多,而且是官場越腐敗社會越黑暗,這種寄生蟲就越多。金家光鵬振一人就可以領三個公務員的工資,並且都不用上班,腐敗程度讓人瞠目結舌。

其實不只是鳳舉、鶴蓀、鵬振三人這樣,所有當官的都這樣,早上已過10點衙門一個人沒有,就算是去衙門也是喝茶看報無所事事一天,去也是無聊一天,你說他們不整日吃喝玩樂,花錢如流水纔怪,因爲大家都這樣,他們幾兄弟不吃喝嫖賭,別人不說他們是傻子纔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談什麼奮鬥、發奮就談不上了。因此,金銓死後,其它當官的都排擠金家,廢掉了他們的官位。正應了那句“樹到猢猻散”。他們怪自己倒黴,死了老子,可能在別人眼裏也是這樣想的,卻不反思自己,他們除了壓榨百姓,來獲得富裕的生活他們還剩下什麼,這些人可能丟了權力,連社會最底層的人都會不如,因爲他們不僅丟了良心,還丟了勞動的本領。

《金粉世家》中的愛情線向來也是備受讀者關注的,特別是金燕西與冷清秋的這條愛情線,張恨水還用柳春江與小憐的愛情線與之做了對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劇,小憐是喜劇。金燕西與冷清秋的愛情悲劇是什麼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個紈絝子弟,整日遊手好閒,她爲何還往火坑裏跳呢?

我想說如果不是金家慘敗,冷清秋跳進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愛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脅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還肯敷衍一下她,她會選擇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麼我就買什麼,冷清秋就上鉤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時髦的風流少年,還有什麼不肯的嗎?再加上社會底層的人都有這種心態,想靠婚姻來改變自己處於社會底層的命運,就算冒險也會試一試,冷清秋對於金燕西的這個人是欠缺考慮的,特別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懷孕,讓自己完全沒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這就有點讓人聯想冷清秋是愛金燕西這個人呢還是愛金家這個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從始至終沒有愛過冷清秋,他愛錢多過愛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氣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氣質所吸引,當自己成爲沒錢的窮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來了,對冷清秋惡言相向,爲了錢便毫無骨氣追白秀珠,毫不念及與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這個女子還比他有骨氣,清秋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最終在大火中悔恨的離去。最終自食其力靠賣字教書爲生,這點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小憐這個人物形象寫的非常讓人垂憐,雖然自己是丫鬟,從來不自怨自艾,有才學,有美貌,有氣質,能思考,又溫柔善解人意,應該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憐從一開始是想嫁給柳春江這個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錢所以小憐的結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過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愛的人,當柳春江追小憐時,她並沒有興奮認爲這是改變命運的機會,先是忐忑,再是回絕,當柳春江表現出十二分的誠心,小憐被她感動,當柳春江說不嫌棄她是丫鬟,並帶她去國外時,小憐表現出了堅定的決心毅然的勇氣,逃離金家與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實《金粉世家》蘊含的東西還有許多,正等待着你細細品味,慢慢發掘,以上所訴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罷了,還望各位指正、指教。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7

曹禺曾說:“我從小失去了自己的母親,心靈上是十分孤單而寂寞的”。這句話讓我知道他的一生並不是順利的,平坦的。這也讓我更加深信正是這些痛苦的經歷,才使他產生了偉大的作品,訴說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難。

《雷雨》描寫了一個大家庭的崩潰。周樸園是這個封建大家庭的統治者,也是一個資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壓抑的苦悶,與繼子周萍發生了曖昧關係。受過一定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的影響然而缺乏反抗勇氣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擺脫與繼母的這種不倫關係,又愛上了充滿青春活力的婢女四鳳,而蘩漪的兒子周衝也愛上了四鳳。出於嫉妒,蘩漪通知四鳳的母親侍萍來領走四鳳。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樸園引誘爲他生了兩個兒子,而後又被遺棄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親,而被她帶走的第二個兒子魯大海又正在周樸園的礦上做工,作爲罷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樸園面對面地展開鬥爭……這些矛盾醞釀、激化,終於在一個“天氣更陰沉、更鬱熱,低沉潮溼的空氣,使人異常煩躁”的下午趨向高潮,周萍和四鳳終於知道他們原是同母兄妹,一場悲劇發生了:四鳳觸電而死,蘩漪的兒子周衝爲救四鳳不幸送命,周萍開槍自殺,善良的魯媽癡呆了,絕望的蘩漪瘋狂了,倔強的魯大海出走了。罪惡的家庭崩潰了。

我曾經也大概地看過人藝的話劇《雷雨》。從那時到現在,我一直都驚歎於曹禺大師對戲劇的掌握。他巧妙地將一個大家庭幾十年的恩怨情愁濃縮到一天來表現,濃縮到四幕,兩個場景來表現。集中的地點和時間所表現的東西卻並不單薄,有畸形的愛,突破束縛的勇氣,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堅信和宿命的痛苦。圍繞着八個人物,我看到的是整個社會。同時,我也生動地看到戲劇這種文學題材的特點。這部劇作爲一個經典,的確是值得每一個文學愛好者閱讀的。

曹禺曾說:“《雷雨》的主題不是以道德敗壞和亂倫爲主題的,也不是寫因果報應,《雷雨》寫的是一種情緒,是情緒的發酵,情緒的洶涌推動着我誹謗中國的家庭和社會……《雷雨》所顯示的是我所覺得的宇宙間的殘忍,相信種種宇宙鬥爭的背後有一個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創作時候並沒有一種明確的主題,而是處於本能地一種傾訴,跟着自己的感覺去表現一個世界。

無疑的,我看到了一個罪惡的社會,一個危機四伏的黑暗的社會。但是這也更多的是對世界的一種感覺,不僅僅存在於某個歷史某個時期,這也正是我在這個時代去讀的時候,還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現的那個家庭,那個社會給我一種無路可逃的感覺。周萍、四鳳、周衝,還有蘩漪似乎一直都處於一種想要逃離這一切的狀態裏,他們想要離開,想要擺脫,想要征服。但是他們的痛苦卻始終沒有出路,反反覆覆地掙扎,甚至死成爲了的解脫。是的,那個社會,那樣的生活沒有給他們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霧般不能真實地抵達。探索真理的路上他們已經不能忍受,我想這也正是一種無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爲自己作品集寫後記的時候說:“今天看來,必然有很多缺點和謬誤”,然後他談到沒有寫一個無產階級人物,沒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卻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會跨越時代,跨越階級。

從周魯兩家的衝突上,表現了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之間的衝突。侍萍和四風是舊中國兩代勞動婦女的典型。但是同樣她們有很強的侷限性,以至於很多時候是她們的軟弱造成了自己悲慘的命運。這也是一個時代賦予婦女的不幸,世界沒有告訴她們:她們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負重,遭遇那麼多不幸,卻只認爲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裏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許她應該讓自己心理負擔的少一點,而不必把社會造成的悲劇由自己獨自承擔。

我想,這裏面還是有一定的宿命論思想,很多東西歸於命運。我覺得這沒有什麼好,也沒有影響作品的深刻性。我當然不會認爲世界上存在什麼天命的因果報應。但是社會和家庭給予一羣人的悲哀,卻正是這樣才被展現地淋漓盡致。他們的確可以在黑夜裏去尋找一個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對於他們已經太難了。

周樸園是一位既有資產階級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專制思想的新興資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徵,主要是通過他與侍萍、蘩漪兩位女性形象以及他與魯大海等人物的關係表現出來的。周樸園在年輕的時候也是受新思想影響的年輕人,也曾有過想掙脫封建家庭的束縛,要追求自由戀愛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對侍萍的愛是有過真情實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與自己出身的階級徹底決裂,最終又回到封建的陣營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個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個受傷甚至近乎於變態的女人身上,我隱約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樣純真的愛。蘩漪與周樸園一樣,也是一位新舊結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愛情,又無力擺脫家庭的牢籠,甘願受周樸園的凌辱。蘩漪陰差陽錯地愛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爺,在無人可愛中尋找自己的愛人;這是錯誤的愛,痛苦的愛,卻也是深刻的愛。她是一個被愛折磨卻沒有出路的人。如果對於一個人來說,愛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麼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許這也是她對丈夫、對自己不尊重的一種變態了的報復。

在那個黑暗的社會裏,人們的性格已經被扭曲。

讓我想起一句話:愛和憐憫都是罪。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8

第一次聽說《麥田裏的守望者》,是報紙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聞,說他生性孤僻,不與人交往;說他真的如小說中所想一般,一個人在田野裏生活、寫作,與世隔絕;說他一生未再發表過一篇小說。

那時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狹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窮盡了,不然不會一部小說就了結了作家生涯。後來明白即使死後稿子燒了灰飛煙滅了,那樣好的文字依然存在過,並且只屬於過自己。而且還是那樣一部小說。

小說主人公霍爾頓青春肆意飛揚。那樣幼稚的霍爾頓,不學習,不向上,人際交往簡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來,每一個人都用一種“青春式”的筆調來形容。總大膽地談論女人,酒,其實自己就是一個毛頭小夥子,儘管個頭很高,可在酒吧裏服務員怎麼也不肯賣給他酒。休學之後,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錢過了一段不算太墮落卻亂糟糟的生活。違心去和女朋友薩麗看“糟糕透了”的戲,卻還是不得不認爲儘管她淺薄,但“真是漂亮極了”。霍爾頓他家境殷實,也是一個聰明小夥子,潘西中學是一所挺有名的學校,裏面的人都是有教養的,都還不賴,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學習,因爲他心裏明白,學那些有用的知識,不爲別的,就只爲了他能功成名就,“買一輛混賬凱迪拉克”。他心裏厭煩這樣的學習,但除了不把學習放在心上,以至於被退學,他一點辦法也沒有。他自己心裏對這滿不在乎,還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爲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難過極了。

霍爾頓的糾結不是他一個人的糾結,所有這個年紀的少年少女都有這樣的複雜心理。我們以爲什麼都懂了,我們對什麼“大人世界”的東西都滿不在乎,但一旦降臨到自己身上,都會害怕得顫抖,但我們還是懷着好奇心與不屑小心翼翼地嘗試。所有人都一樣,甚至沒喝過烈性酒,卻對酒吧不肯買給自己而懊惱。面對一個清晰而朦朧的不一樣的世界,可以說什麼都懂得,也都瞭解,可偏偏沒有也不敢去嘗試,害怕得要死還裝的好像不屑。就像霍爾頓面對電梯人近乎開玩笑似的問他要不要妓(ji)女,他緊張得心臟都要崩裂了,還若無其事地答應。只爲了在比自己年長的人面前表現得好像長大了。妓(ji)女到了房間卻什麼也不敢做,扔了錢過去叫她趕緊走,看他那麼好欺負,又敲詐了他5美元,他滿心懊悔又無可奈何。

有些時候不是不喜歡,而是故作叛逆的樣子,好顯示自己的“成熟”和與衆不同。越是流行什麼,越鄙視什麼。也許不是事物本身讓人鄙視,而是整個社會環境讓還不成熟的我們整個思想對那些自認爲愚蠢的人們喜歡的事物持一種消極態度。我們可以看到,霍爾頓對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興趣,他一心想到公園裏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給她一張很久以前喜歡的唱片。

可我們決不能說他一個十惡不赦的人。只不過當時社會人們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無力改變的社會大背景下,過着混混噩噩的生活。於是,“垮掉的一代”出現了,霍爾頓就是其中的一員,他抽菸酗酒,不求上進,但是,他還是健康純潔的,對所有噁心污穢的東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爲在他心底,一直還存有美麗而遙遠的理想——做一個“麥田裏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羣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裏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裏的守望者。”看,他還是一個心懷美好夢想的人,和我們每一個人都一樣。

我們是一羣生活在新時代的孩子,自然已經習慣了困惑和煩惱,但是我們應該集中精神看準我們的前方,我們的路。我們應該是一羣有理想有抱負的人。假如霍爾頓沒有他純潔的理想,那他就會墮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讓他活下來。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燈,它帶着人走向未來,走向光明。我們的人生纔剛剛開始,縱然生活讓我們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過是暫時的,不就都會過去,我們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我們的理想。

青春過,迷惘過,也拼搏過,夢想過,即使最後失敗了,又有什麼不願意的呢?人活在世上,不就是爲了經歷一個又一個衝破疑惑完成夢想的過程的嗎?

我那無處安放的青春,也許困惑了,也許挫敗了,也許灰心了,我們都不曾絕望。我們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頭土臉,但我們相信,夢想會有的,快樂會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麼的,都會有的。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9

她可能貌不驚人,但她有一種內在的氣質:幽雅的談吐超凡脫俗,清麗的儀態無需修飾,那是靜的凝重,動的優雅;那是坐的端莊,行的灑脫,那是天然的質樸與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樣的柔軟,像風一樣的迷人,像花一樣的絢麗

我有一位同學,出身於書香世家,她從小就在做老師的父母薰陶下,讀遍中外名著。她長得並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團錦簇、濃妝豔抹的女人中間,格外引人注目。是氣質,是修養,是渾身流溢的書卷味使她顯得與衆不同。腹有詩書氣自 跟她說話總能使人神清氣爽,俗氣全無;跟她交往常使人了無城府,陽光燦爛。的確,一個女人,在讀過足夠的好書之後,她會變得很優秀,因爲書給了她底氣,薰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純的情感,使她變得溫文嫺雅,善解人意,充滿書卷氣息。

我感到 :愛讀書的女人是善於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爲讀書能使人變得睿智與坦蕩,無欲則剛,心底無私天地寬。讀書能使人修德養性、智慧無窮、目光遠大、美化心靈。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種享受,讀一些震聾發饋的書更是一種享受,前者只能飽一時的口福,後者會讓你終生受益。

誠然,在物慾橫流充滿着金錢和慾望的今天,已經沒有幾個女人能靜下心來讀書了,閒暇時間不是看電視就是逛商場、上美容院、打撲克、搓麻將、閒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雖說漂亮是一張門票,但我卻覺得那些漂亮女人過於依賴於上帝的恩賜,上帝愛她們,卻把她們給寵壞了,而有錢有勢的男人,總以爲自己是無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總能輕而易舉地在男人那裏得到她們想要的一切:金錢、愛情、房子和無憂無慮、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並不在乎她們是不是愛讀書,是不是有知識、有品味、有情趣,男人們關心的是她們是否賞心悅目,是否擁有足以讓他們在衆人面前笑傲江湖、暢談人生的漂亮資本。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男人縱容了女人,爲漂亮女人遠離書本製造了足夠的理由。

有一天,在醫院病房,我看見一位中年女人在陪護腿部受傷的丈夫。她靜靜地坐着病牀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書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於是問她看的是什麼書這大致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品味。她給我看了封面,原來是《中國作家散文選》。我心裏有些佩服這位顯得瘦弱的女人,現在喜歡看這類書的女人可不多見。於是我們興致勃勃地談起了梁實秋、魯迅、朱自清、豐子愷、巴金,張愛玲、林語堂等作品,還有沈從文、餘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愛讀書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爲打牌於她而言太浪費時間,熱衷於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歡讀書。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讓我十分敬佩。

書使女人變得聰慧,變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裝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靈的滋潤。和書籍生活在一起,永遠不會嘆息。羅曼羅蘭如是勸導女人。

勿庸諱言,一個女人如果不讀書,沒有知識就會變得無知、粗俗,就會被時代拋棄。即使長相貌若天仙,穿得華貴時髦,而那些用物質塗抹起來的面具,終歸是淺薄的,再好看也不會長久。相反,只要她喜歡讀書,充滿書卷氣質,即使穿戴樸素,她依然會顯得那麼高雅雍容,衣服對她來說,只是一種飾品和點綴,只會讓她更加美麗,更具風韻。

愛讀書的女人,心裏有一盞明燈,守得住心靈這個寧靜的港灣,始終視書籍爲精神的伴侶。不掛金戴銀,底氣十足,她敢於素面朝天,心清氣爽,身居鬧市,卻能遠離紅塵的繁瑣與喧囂。她愛聽屬於自然的一切聲音:風聲、雨聲、浪濤聲,犬吠、雞鳴、蟋蟀叫。聽到它們的時候,是心情最寧靜的時候,耐得住寂寞,沒有爭逐的安閒,沒有貪慾的怡然。

愛讀書的女人,視讀書爲人生的最大快樂。她沉浸在文字編織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槳開波浪,去尋找遙遠的精神彼岸。她沒有時間嘮叨饒舌,沒有時間撥弄是非,當別的女人正津津樂道時尚流行、張家長李家短時,她正陶醉在書的世界裏,洗滌自己,充實自己,憂傷自己,快樂自己。偌大的閱覽室內,愛讀書的女人一個人坐讀,整個世界都是自己的,沒有嘈雜,沒有紛爭,沒有虛僞,沒有疲憊,只有愉悅愜意。

愛讀書的女人,能交上一羣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說:我一生與詩書做了閨中伴。畢淑敏說:好書對於女人,是她們召之即來的永遠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爾斯泰、羅曼羅蘭,或者巴金、冰心、錢鍾書、張海迪等。在書籍的海洋中游弋,她們與這些偉人共同投入和癡迷,決不亞於對高級時裝、化妝美容的仰慕。她們往往在不經意的瞬間,獲得了人生的充實和安寧,尋找到了生命的價值和真諦。

愛讀書的女人,心有夢想,即使平凡如葉,仍能創造葉的美麗和生活的樂園。把自己引向有花鳥樹木、有藍天白雲、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夢想更是她們生活中的一首詩、一幅畫、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點安慰、一些希望。

愛讀書的女人,喜歡寫點東西。日記是她真實心靈的坦白,是每日裏最願完成的功課。日記裏盛滿她的心情,是心靈憩息的小閣樓。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樂都能在這裏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終使她歸於平靜、坦然。當有所意會和感悟,她就隨意寫來,投寄出去,偶爾發表,得到一份額外的欣喜,獨自發出滿足的微笑。

愛讀書的女人看世界,覺天藍地闊人美。她們以聰慧的心靈,寬廣樸質的摯愛,善解人意的修養,將美麗寫在心靈。她把生活讀成詩,讀成散文,讀成小說;把生活讀成誠實、友善、自尊、正直、讓愛和美充實了自身的心靈世界,讓崇高和尊嚴引領着女性的目光;對世人,她不裝腔作勢,不阿諛奉承,總透着一身書卷氣、一股清高味。

愛讀書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風有雨,書是能遮風擋雨的傘;人生有險灘有暗礁,書便是明亮的燈塔;人生有山窮水盡時,書中有柳暗花明處;人生會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戀人,書卻永遠忠誠如一。

愛讀書的女人很美,愛讀書的女人美得別緻。她不是鮮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發着幽幽香氣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顯得神采奕奕、風度翩翩、瀟灑自如、風姿綽約,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歡讀書的女人。並希望自己也做一個喜歡讀書的女人.堅持經常讀書,使自己變的越來越聰明、擁有一顆年青的心,學會做事,學會工作,在現實工作中,彰顯自己的才能.。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0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裏,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裏,也就是說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裏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裏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裏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裏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爲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後來,蒙泰尼裏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說出祕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後,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祕密說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僞稱自盡,然後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後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麪貌,以致十三年後,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啓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爲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裏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爲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爲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爲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爲裏瓦雷士。在那裏,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後被殺。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爲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裏,被迫爲它所奴役,想想它在衆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着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於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後,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鍊了亞瑟,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着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爲蒙太尼裏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裏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裏,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裏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裏,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爲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願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羣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後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爲什麼活着,該怎樣活着。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乾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裏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1

喜歡讀書的女人。因爲愛讀書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裏都是一道美麗的風景。她可能貌不驚人,但她有一種內在的氣質:幽雅的談吐超凡脫俗,清麗的儀態無需修飾,那是靜的凝重,動的優雅;那是坐的端莊,行的灑脫,那是天然的質樸與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樣的柔軟,像風一樣的迷人,像花一樣的絢麗……

我有一位同學,出身於書香世家,她從小就在做老師的父母薰陶下,讀遍中外名著。她長得並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團錦簇、濃妝豔抹的女人中間,格外引人注目。是氣質,是修養,是渾身流溢的書卷味使她顯得與衆不同。“腹有詩書氣自 跟她說話總能使人神清氣爽,俗氣全無;跟她交往常使人了無城府,陽光燦爛。的確,一個女人,在讀過足夠的好書之後,她會變得很優秀,因爲書給了她底氣,薰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純的情感,使她變得溫文嫺雅,善解人意,充滿書卷氣息。

我感到 :愛讀書的女人是善於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爲讀書能使人變得睿智與坦蕩,無欲則剛,心底無私天地寬。讀書能使人修德養性、智慧無窮、目光遠大、美化心靈。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種享受,讀一些震聾發饋的書更是一種享受,前者只能飽一時的口福,後者會讓你終生受益。

誠然,在物慾橫流充滿着金錢和慾望的今天,已經沒有幾個女人能靜下心來讀書了,閒暇時間不是看電視就是逛商場、上美容院、打撲克、搓麻將、閒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雖說漂亮是一張“門票”,但我卻覺得那些漂亮女人過於依賴於上帝的恩賜,上帝愛她們,卻把她們給寵壞了,而有錢有勢的男人,總以爲自己是無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總能輕而易舉地在男人那裏得到她們想要的一切:金錢、愛情、房子和無憂無慮、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並不在乎她們是不是愛讀書,是不是有知識、有品味、有情趣,男人們關心的是她們是否賞心悅目,是否擁有足以讓他們在衆人面前笑傲江湖、暢談人生的漂亮資本。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男人縱容了女人,爲漂亮女人遠離書本製造了足夠的理由。

有一天,在醫院病房,我看見一位中年女人在陪護腿部受傷的丈夫。她靜靜地坐着病牀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書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於是問她看的是什麼書——這大致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品味。她給我看了封面,原來是《中國作家散文選》。我心裏有些佩服這位顯得瘦弱的女人,現在喜歡看這類書的女人可不多見。於是我們興致勃勃地談起了梁實秋、魯迅、朱自清、豐子愷、巴金,張愛玲、林語堂等作品,還有沈從文、餘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愛讀書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爲打牌於她而言太浪費時間,熱衷於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歡讀書。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讓我十分敬佩。

書使女人變得聰慧,變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裝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靈的滋潤。“和書籍生活在一起,永遠不會嘆息。”羅曼·羅蘭如是勸導女人。

勿庸諱言,一個女人如果不讀書,沒有知識就會變得無知、粗俗,就會被時代拋棄。即使長相貌若天仙,穿得華貴時髦,而那些用物質塗抹起來的面具,終歸是淺薄的,再好看也不會長久。相反,只要她喜歡讀書,充滿書卷氣質,即使穿戴樸素,她依然會顯得那麼高雅雍容,衣服對她來說,只是一種飾品和點綴,只會讓她更加美麗,更具風韻。

愛讀書的女人,心裏有一盞明燈,守得住心靈這個寧靜的港灣,始終視書籍爲精神的伴侶。不掛金戴銀,底氣十足,她敢於素面朝天,心清氣爽,身居鬧市,卻能遠離紅塵的繁瑣與喧囂。她愛聽屬於自然的一切聲音:風聲、雨聲、浪濤聲,犬吠、雞鳴、蟋蟀叫。聽到它們的時候,是心情最寧靜的時候,耐得住寂寞,沒有爭逐的安閒,沒有貪慾的怡然。

愛讀書的女人,視讀書爲人生的最大快樂。她沉浸在文字編織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槳開波浪,去尋找遙遠的精神彼岸。她沒有時間嘮叨饒舌,沒有時間撥弄是非,當別的女人正津津樂道時尚流行、張家長李家短時,她正陶醉在書的世界裏,洗滌自己,充實自己,憂傷自己,快樂自己。偌大的閱覽室內,愛讀書的女人一個人坐讀,整個世界都是自己的,沒有嘈雜,沒有紛爭,沒有虛僞,沒有疲憊,只有愉悅愜意。

愛讀書的女人,能交上一羣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說:“我一生與詩書做了閨中伴”。畢淑敏說:“好書對於女人,是她們召之即來的永遠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爾斯泰、羅曼·羅蘭,或者巴金、冰心、錢鍾書、張海迪等。在書籍的海洋中游弋,她們與這些偉人共同投入和癡迷,決不亞於對高級時裝、化妝美容的仰慕。她們往往在不經意的瞬間,獲得了人生的充實和安寧,尋找到了生命的價值和真諦。

愛讀書的女人,心有夢想,即使平凡如葉,仍能創造葉的美麗和生活的樂園。把自己引向有花鳥樹木、有藍天白雲、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夢想更是她們生活中的一首詩、一幅畫、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點安慰、一些希望。

愛讀書的女人,喜歡寫點東西。日記是她真實心靈的坦白,是每日裏最願完成的功課。日記裏盛滿她的心情,是心靈憩息的小閣樓。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樂都能在這裏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終使她歸於平靜、坦然。當有所意會和感悟,她就隨意寫來,投寄出去,偶爾發表,得到一份額外的欣喜,獨自發出滿足的微笑。

愛讀書的女人看世界,覺天藍地闊人美。她們以聰慧的心靈,寬廣樸質的摯愛,善解人意的修養,將美麗寫在心靈。她把生活讀成詩,讀成散文,讀成小說;把生活讀成誠實、友善、自尊、正直、讓愛和美充實了自身的心靈世界,讓崇高和尊嚴引領着女性的目光;對世人,她不裝腔作勢,不阿諛奉承,總透着一身書卷氣、一股清高味。

愛讀書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風有雨,書是能遮風擋雨的傘;人生有險灘有暗礁,書便是明亮的燈塔;人生有山窮水盡時,書中有柳暗花明處;人生會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戀人,書卻永遠忠誠如一。

愛讀書的女人很美,愛讀書的女人美得別緻。她不是鮮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發着幽幽香氣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顯得神采奕奕、風度翩翩、瀟灑自如、風姿綽約,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歡讀書的女人。並希望自己也做一個喜歡讀書的女人.堅持經常讀書,使自己變的越來越聰明、擁有一顆年青的心,學會做事,學會工作,在現實工作中,彰顯自己的才能.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2

貧家女兒,外出謀生,失足泥淖,遺恨千古,在中外各國文學作品當中,此類題材屢見不鮮。《德伯家的苔絲》一書,總體看來似乎也沒有脫此窠臼,但是作爲英國和世界文學的瑰寶,它不論在資料還是藝術上都獨具特色,至今仍有強大的魅力吸引讀者。

托馬斯·哈代,“一個聳立在維多利亞時代和新時代交界線上的憂鬱形象”。與其說憂鬱,不如說他的反叛。維多利亞王朝,是英國資本主義發展的鼎盛時期,在這個使很多英國人引以爲豪的歷又一個“黃金時代”,卻有許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陳規陋習,諸如崇尚繁文縟節,提倡虛僞道德。一個小說家,應對上流社會道貌岸然的袞袞諸公,將一個失身女人作爲小說的主角,並公然斷言她是一個“純潔的女人”,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幾十年後,苔絲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絲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國文學寶庫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書前期很平淡,慢慢看進去,便走不出來了,全書以苔絲到貴族本家認親爲線,敘述這個單純美麗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從那裏開始吧。

在英格蘭西南部偏僻落後的農牧業地區,是遠離繁華城市,仍保有古風古貌的存在。17歲的美麗少女苔絲是那裏土生土長的農家姑娘,父親是貧苦的鄉下小販,生性怠惰,愚昧無知;母親過去是擠奶女工,頭腦簡單,他們都是社會最底層的小人物。傑克·德北聽信牧師關於家族榮耀的消息,妄圖讓苔絲去認回本家—德伯家族,藉此擺脫貧困的生活。苔絲並不願意這樣做,但由於老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懷愧疚不得不硬着頭皮去認本家。家庭的重擔和自身的職責感在一開始就給她的生活攏上了一層陰影。應對德伯·亞雷,她是那樣的無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後輕信亞雷失身於他。苔絲在受到社會道德輿論的譴責和輕視的同時,可悲的是她同樣以這一道德標準來靜觀自己,這使得她的杯具顯得更加濃重和深沉。苔絲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無辜的,但是同時她也認爲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傳統的貞操觀念來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別人更加無法忘記自己的恥辱。

那個純潔無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懷抱後,苔絲決定開啓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個農場裏做擠奶女工,那是一個新的起點。“五月裏一個茴香髮香味、衆鳥孵小雛的早晨,離苔絲·德北從純瑞脊回來以後,約莫有兩年或三年之間的功夫—這是苔絲潛修靜養的時期—她第二次離開了家。”

在農場裏,她與克萊·安璣產生了感情。克萊愛苔絲,認爲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兒”,她是純潔的、無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創造。但這種絕對的理想化的愛戀也更加劇了克萊在明白苔絲的過往後所表現的憎惡和失望。苔絲向克萊坦白後,克萊心中的完美瞬間崩塌了,他沒有給予愛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現實,他不止一次的對苔絲說“我原先愛的那個女人不是你!是另一個模樣兒和你一樣的女人”。這樣殘忍,這樣現實!如果說,德伯·亞雷給予苔絲的是身體上的毀壞,那麼克萊·安璣給苔絲帶來的就是精神上的毀滅。善良單純完美的苔絲,對於這一切渾然不覺,她是那樣熱烈的愛着這個小夥子。她已經受到了愛的傷害,對愛是十分渴望的,作爲一個少女,她期盼着被愛人愛,被愛人呵護,所以在遇到克萊後,她迸發出的愛意是那麼的強烈,在這種熾熱的愛戀下,苔絲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裏仍舊把自己定位於“應受到社會譴責和唾棄的不淨女子”,她始終不敢把自己與克萊放在同一高度。在體會着克萊的愛的同時,苔絲是糾結的,不安的,她始終無法放下身心的枷鎖。

隨後的日子裏,克萊遠走巴西,苔絲再遇亞雷。家庭面臨困境,亞雷卑鄙脅迫,無奈之下苔絲選取妥協,再一次走進亞雷的圈套。克萊經歷磨難後對苔絲瘋狂思念,內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絲。這是的苔絲已經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萊第二次毀滅。丈夫回來,兩人重逢,苔絲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騙,一怒之下殺死亞雷,對自己長期以來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運對自己的不公正,進行了大膽的強烈的。無奈的是,她選取了一種最最極端的方式。

苔絲和克萊在荒原裏度過了最後的幾天幸福生活,之後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絞刑架。她無法放下對於克萊的愛,臨終將妹妹託付給克萊,以此來表達對他的愛。

這個純潔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裏,已經走到了尾聲,她的美麗,到那裏,也面臨幻滅。

苔絲與她的名字一樣美麗,但是她的美,卻釀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這個美麗的女孩,正直、淳樸、純潔,她是大自然的女兒,不受污染。

這本很長很長的書,因爲這出杯具,成爲了許多人心中的疼痛。當然,我也不例外。在剛剛回顧這個女孩的人生的時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閱讀這本書的時光,爲這個堅強的美麗的女孩惋惜、流淚。這個杯具,其實也只是一念之間,有時候,一個轉角,生活就會出現不同。而關於德伯家的“認親”,就是這個女孩一生的轉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現給讀者,筆鋒流轉,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讓人一時無法理解。當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時,卻反而令人平靜,逼得你不得不承認,這纔是事實。

我認爲苔絲的一生是充滿戲劇色彩的,全文都在寫苔絲走向末路的經歷,但其中不難發現有一些看似偶然實則必然的情節,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開篇苔絲與克萊相遇卻互不相識到之後二人再次相遇並相愛最終結爲夫妻,如苔絲在被侵犯前的舞會上與德伯家的女傭爭吵的那個小插曲等等,都充滿戲劇性。苔絲的純潔完美,是她令人欣羨的,卻也是最終造成她杯具的一個弱點。

苔絲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裏,苔絲是美的象徵和愛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純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個充滿自然氣息的布蕾谷,有着那麼多優秀的地方:美麗,純潔,正直,淳樸,勤勞…苔絲一生追求幸福,敢愛敢恨。哈代堅持着“道德的純潔在於心靈的純潔,不在於一時的過錯”,所以在他看來,苔絲依舊是純潔的化身。她是美麗的鄉村姑娘,雖然有着貴族血統卻依然純樸,美,不是一種外表,而是內心高雅純潔的表現。心靈純淨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兒。她的純潔就像藍天一樣,雖然偶而會被烏雲遮住,但是當烏雲散去,世界上最純淨透明的依然是藍天。

我有時會想,如果沒有開頭那個牧師的幾句話,也許可憐的苔絲會是另一番簡單卻快樂的生活,然而,十六歲的鄉村女孩苔絲的杯具就從那裏開始了。哈代爲苔絲設計的人生舞臺時間很短,從她在家鄉村野舞會上出場,到她在標誌死刑的黑旗下喪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暫一生所經歷的種.種,確實那樣的驚心動魄,蕩氣迴腸。第一次離家時,是晶瑩無瑕的少女,毫無父母那種認宗歸親的虛榮僥倖心理,只期望能憑勞動補貼家用彌補死去王子的損失。更加難得的是,受辱失身後的她不僅僅持續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堅強,富於反抗。

與苔絲悲慘命運和當時社會的道德標準相對的,也是促成本書最爲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衛”思想。失身後的苔絲,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爲人的資格。但在哈代筆下,“她的外表,漂亮標緻,惹人注目;她的靈魂,是一個有了近一兩年來那樣紛亂的經驗而完全沒有腐化墮落的夫人那樣的。如果不是由於世俗的成見,那番教育還得算是一種高等教育呢。”把書中諸如此類的言論放回百年以前的維多利亞王朝時代去體會,我對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爲在塑造苔絲的形象過程中,不時的融入這類先進的見解,才賦予了苔絲豐富的精神內涵以及對當時社會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絲,帶着夢想和遺憾走向絕路的人生,在最後的,又是最漫長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後一次日出之時,她把對人生、感情的遺憾帶去了—另一個—美妙的世界。這個美麗的女孩,帶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終的幻滅。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3

當代作家餘華的作品《活着》演繹的對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當我再次翻開這本書時,似乎還能感覺到夾雜在書頁裏那滄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後,那個坐在田埂上的老人,髮梢似乎都帶上了一絲蒼涼。陽光映在他已經發白的頭髮上,發出耀眼的光澤。夕陽下他蒼老落寞的背影,已經絲毫找不出當年春風得意的影子。這樣一個恬淡溫和的老人,誰又能想到他的曾經?

曾經的他——徐福貴,是徐家的闊少爺,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謂是上帝的寵兒,過着極盡奢華的生活,享受着榮華富貴所帶來的快意。但是金錢與物質的薰陶,往往會讓人恃寵而驕,迷失自我。福貴沉醉於充斥着銅臭味的賭場,沉溺在雜亂不堪的生活中。嗜賭成性的福貴最終輸光了家產,不得不過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艱難的生活。福貴的妻子是一個勤勞又樸實的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她都沒有離開福貴,可是福貴卻在母親病重時,因爲抓壯丁被迫離開了家,過上了顛沛流離,惶惑不安的生活。槍林彈雨,食不果腹,一層一層的絕望和恐懼使得福貴非常想家。

曾經,戰場上,作爲徵用民工的他,被子彈在身後穿梭不止,但又奇蹟般地地活了下來。當他歷盡艱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婦家珍的面前時,家珍已經老了許多,她眼角溢出的淚水讓人心酸。

對福貴的人生打擊,正如秋雨一般,接二連三,無休無止,使福貴幾乎痛不欲生。兒子有慶,女兒鳳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對福貴不離不棄的家珍的離開。最終,她的女婿,孫子也相繼死去。福貴親眼見證那麼多親人在他身邊死去,而最後只剩下他一個人,這是什麼樣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還能聽到風中飄蕩着福貴對老牛的輕聲細語。結局悲歡離合散盡,時間細數了他鬢角的白髮,磨平了他曾尖銳的棱角,福貴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經歷發生在中國大轉折大變化的時期,那時,人們把幸福看得如此簡單,吃飽穿暖被人們視爲一件最幸福的事。可這樣的幸福卻顯得極其難得,家珍因爲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陣子,當時真的很窮苦!

誰不曾活着呢?可是誰又能真正瞭解活着的意義?瞭解人生的意義?我們都不曾對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貴一步步的蛻變,他一次次痛苦的經歷,帶給他的,是對“活着”最盡然最透徹的感受。可能極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貴一樣活着了罷,也可能極少有人能比福貴更有資格談活着的真諦了吧?

書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純粹與書中刻畫的最鮮活的靈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動的追求。活着,是可貴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說,《活着》,是生活最真實的寫照,我信之,且我還要說:《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強大的內心繪出來的作品,它對“活着”進行了最透徹的詮釋。

活着》七年級讀書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觸餘華的《活着》應該是大二下學期,那是我剛接觸文學作品,剛開始是當做小說閱讀,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識到,爲什麼這個叫做文學作品,可以放在圖書館,而不是像路邊厚厚的小說,只能供人翻閱,上不了大雅之堂。

確實,看完這本書,讓我從新思考人生。讀到書中福貴悲慘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會流淚。主人翁的故事是一個悲劇結尾,看似離奇,稀有,卻映照出現實生活中很多執迷不悟人的命運。

福貴是幸運的,一出生就有一個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錢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綾羅綢緞,可是幸運永遠是短暫的,尤其是這種幸運不是自己爭取而來的時候。

福貴是悲慘的,先是豪賭輸掉家業,隨後爹被氣死,娘病死,隨後幾年,兒子獻血死了、老婆軟骨病死了、女兒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塊壓死了,甚至連唯一的外孫子也是因爲餓的太狠,撐死了。所有死法幾乎都讓福貴一個人遇到了,到頭來,孤獨一人,與一頭年邁老牛相依爲命。

聽起來是一個悲慘的'故事,我甚至懷疑作者心裏陰暗,爲什麼把故事寫的如此悲慘,命運如此殘酷,竟在主人翁福貴年邁,已經反省之後,唯一外孫還是死了。讓我感嘆人生不易,世事難料,福不雙降禍不單行,一步錯,步步錯。

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悲之處,福貴的悲慘終究還是從年少的紈絝敗家開始,從氣死他爹這個大逆不道的行爲開始,就註定他人生的命運之悲慘。時間不會倒流,有些事情註定不可改變,雖然,福貴之後醒悟過來,可爲時已晚,唯一的財產已經被抵押,自己又沒有本事,只能任人擺佈。

福貴的錯,如果只是由他自己來承擔,倒還沒什麼,可,事實往往是,禍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運。即使到最後福貴極力挽回,爲保護家人做了很多犧牲,可已經有心無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陰已經失去,只能聽從命運安排。

這或許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許是那個時代的悲哀。福貴作爲一個男人,始終沒能盡一個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護家人,始終讓我耿耿於懷。

但,福貴也是幸運和幸福的,福貴身邊的人沒有一個因爲他的敗家和紈絝而離開他,仍然不離不棄,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貴落魄的時候,堅決拋棄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邊,爲他生兒育女。福貴也沒有讓家珍失望,努力改變,勉強過上了幾年幸福生活,可謂也經歷了人間稀有的真情和溫情。

直到故事結尾,福貴已經年近遲暮,仍然樂觀積極。嚐盡人家富庶,也嚐盡人家悲慘,福貴一生可謂大起大落,家人一個個隨之而去的打擊,讓他徹底意識到人生無非就是爲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經沒有任何牽掛。

正像文章所寫:“少年去遊蕩,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過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纔是真。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4

《聖經》中,有着多許許多多的小篇故事,幾乎每一個故事都講着上帝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對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發展壯大,並在當中尋找着一個又一個的先知引導人們。然而也經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華而受到耶和華的懲罰,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災害等。這當中有民族之間的爭奪領土之戰,有兄弟之間爲了權利而互相殘殺,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約瑟與他的兄弟的故事,約瑟的兄弟們對約瑟的嫉妒與殘害,讓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當中兇殘的一面,親兄弟之間的感情在他們那裏還是沒有經受住考驗。還有其他的一些鬥爭是因爲信奉而產生的,有些爭鬥在現在看來是很不明智的舉動。其實就是因爲也是信奉的緣故。亞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亞伯拉罕差點因爲耶和華的考驗,去殺害自己最疼愛的孩子。雖然從信奉耶和華的角度看來,他是個對耶和華所說的話虔誠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認爲耶和華講的話是對的。我認爲站在他信奉這個基準點上是沒錯的,因爲一個信奉者本來就該對自己的神虔誠,若對自己的認定的神不虔誠,那可能是一種的背叛。但是從親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來,這樣未免太愚蠢了,怎麼會因爲自己的信奉殺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並沒犯什麼錯,這樣的做法只是讓小孩成爲無辜的犧牲者。總之不管從哪個角度看來都有它的好與壞,所以我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不應該過度偏激,不應該太盲目了,無論是信奉什麼宗教還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獨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則。盲目的信奉並不能解決問題,這樣只會讓矛盾更加尖銳,最後導致問題的爆發,引起一系列的爭端,鬥爭也就在所難免了,這樣人們又會陷入災難之中。所以不要過度的盲從去做一件事,應該要去選擇一個比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聽一些自己內心最深層的心,不要過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從。

在那麼多的故事中,我認爲最具有神祕色彩的應該是關於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華的指引下帶領以色列人逃離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運的過程中,當他們來到紅海前時,摩西的一聲令下,紅海就自己分開了,摩西帶領着大家順利的度過紅海,在現實中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們的生活中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實現而已。也正是這樣的神奇增添了幾分神祕的色彩。而摩西最後的死亡,在聖經中也帶着神祕之感,通過摩西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得出,在聖經故事中,充滿了神祕的色彩。也正是這些個神祕色彩是人們對“神”的信奉更加虔誠。上帝在他們生活中,所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影響着他們的決策,更影響着他們的生活。

他們所信奉的上帝耶和華無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無可限量。上帝可以決定他們的生活模式,甚至於決定他們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們有所衝突的話,他們一定是聽從上帝的命令。他們會讓他們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會主動找先知告訴他的想法,以讓人們跟隨他。信徒們以上帝的要求爲優先,他們不會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斷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錯的,他們也會無條件的去服從。他們是完完全全的忠於上帝,對上帝不會有絲毫的懷疑。所以我覺得他們完全是替耶和華生活,完全的服從一個他們心中的“神”。他們過度的信奉以致於會因爲一點點小事情而引起殺機,親人之間的互相殘害是最好的例子。該隱跟埃布爾間的兄弟相殘,而起因則是,人們之間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華有關,因爲耶和華的觀點上,較爲讚許埃布爾的關係,所以引起的殺機,但是這邊我想要說的不是兄弟之間的相殘,而是耶和華在他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響着他們的日常生活,連這種小事都可以引起他們之間的相殘。我們可以認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爲重大的事件的話,他們是不是連迫害全人類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來呢?所以我們可以從這件事情上認識到這樣毫無自己的見解跟觀點,只是活在別人的讚許認同之下的人,可說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從中我們要吸取教訓,想一下我們的生活有沒有這樣類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們現在的大學生要學會思考衡量一下我們的生活和價值所在,在別人的讚許中更加發奮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瞭解更多的不同的觀點,從中吸取有益的內容。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5

每樣事物都有兩面性,有陽光的一面,同樣也有陰暗脆弱的一面,一個人如果沒有孤獨、寂寞這些東西,那麼就相當於植物沒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這本書,立刻就被書裏面各種複雜的人物關係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緒混亂,清晰的是整個布恩蒂亞家族的性格,就如這本書的題目一樣,“孤獨”好像成爲了整本書與所有人物的一種基調。整個布恩蒂亞家族,都是不會表達情感的人,他們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與人說話,有的只執着於一個目標瘋狂地表達,並不考慮到彼此的感受。他們漸漸地使得整個家族與世隔絕,瘋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綁在樹上,家族中的最後一人被螞蟻吃掉。雖然他們孤僻,但他們卻有着堅毅的眼光,不經意言敗的態度,可以用他們獨特的魅力來吸引體態美麗、性格豐滿的女性。

爲了對抗這種孤獨的畫面,家族的第一個女性——烏蘇娜作了許多努力,但孩子們卻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獨的深淵,最後她仍無法戰勝這種孤獨,遺憾終死。可以說,這一種孤獨應該是一種共性,可以從表面折射出這個社會的深層次;這一種孤獨深入了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們。

本書可以說是一部拉美歷史的興衰史,拉美土地上發生的種種事情的變遷:科技的發展,城市文化的推進,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鬥爭以至於最後安於命運的安排,從頭到尾,從每一個細節,既有着孤獨的基調,又不失言語間的寫實性,讓人好像置身於作者所創造的情境裏面,讀來津津有味。

在書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對抗孤獨的方法,或是參加革命,或是遠航,或是暴飲暴食揮霍無度,或是終其一生沉溺於情慾,有些甚至聽起來就很瘋狂。這些看似枯燥的條列式的方法,作者卻把它們有機地結合起來,融入故事裏,極端卻真實地表現了人性,表現了整個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許多女性,最後也跟隨着成爲了瘋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個女性烏蘇娜以及最後出現的阿瑪蘭塔烏蘇娜,她們一直保持着樂觀堅強的信念,而不是被捲入混亂的生活中。前前後後出現了不少牽扯到這個家族的女性,她們的改變究其根本還是兩種不斷循環的男性性格:奧雷連諾和霍阿華蒂奧。

他們的循環推動着整個故事,並且使得整個家族的命運充滿了魔化色彩。從創立小鎮,經歷許多循環與波折後,又從同一個地方終結。就像繞了一個圈,最後還是回到原點。整個家族的這種循環,同樣也是整本書裏最吸引人的地方。

說到孤獨,其實不僅僅是這本書,孤獨在生活中應該是無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麼開朗的人都會有孤獨的時候,只是每個人處理孤獨的方式不同。孤獨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卻不能讓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現代都市裏,在每天的燈紅酒綠、喧囂繁華之後,人們總會在某一時刻感受到一種難以抗拒的孤獨。

無論怎樣藉由其它的活動來抗拒逃避,無論是《百年孤獨》裏面那些極端或瘋狂的方式,或是轉換成現實生活中,遊戲也好,電視也好,錢也好,樓盤也好:各種各樣的方式,雖然充實了我們的生活,但我們漸漸也從這每天重複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種感覺,或者說是找不到真實的自己。

有時即使不是一個人,我們也會感到很孤獨,看着別人能拿到好成績在自己面前笑得開懷時,當別人訴說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種種趣事時,即使近在耳邊,在眼前,卻好像離自己很遠,不能像他們一樣,所以很孤獨。而既然這種孤獨不能避免,爲何不嘗試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獨》裏家族的人們不停地想抵抗孤獨,最後仍體力不支,被孤獨埋葬。這樣的結局誰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歷史,最後仍被孤獨侵蝕。孤獨無法遺忘,不會隨時間流逝而消失,不會因有人陪伴而隱去。若是換一種方式,嘗試着獨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種驕傲的姿態俯視它,反正到最後總要有一個人的時候,不如獨自適應社會中的一切,獨自承擔責任,找到那種適應孤獨的感覺,不就不用害怕了嗎?

孤獨並不一定是負面的,它有時更是一種動力,讓我們用於體驗人生,勇於面對一個人時挫敗的感覺。如果說有一樣東西,能讓我們認清自己,孤獨時就像是我們與自己的對話,能夠聽清自己的心,能夠在繁華之中有那麼一刻的清靜,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聲音,這樣我們便能更好地瞭解自己的心境。孤獨使得一個人完善,更加有深度與厚度。享受孤獨,享受與自己對話的每一秒鐘,爲自己留一方空間。

孤獨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個朋友,一個能夠讓我們時刻認清自己的朋友,足夠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與它共處的每一寸時光。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6

懷着崇敬的心情讀完《紅日》這本反映解放戰爭題材的書,我的心被書中描繪的情節強烈地震撼了,對解放戰爭時期作出巨大貢獻的將士們的敬意油然而生。腦海中浮現出一幅幅他們當時同國民黨的王牌師展開驚天地,泣鬼神,生與死的較量的畫面。

該書以發生於1946年的漣水戰役開篇,講述了在當時國共雙方力量懸殊和解放軍面臨嚴峻形勢的狀況下,國民黨軍隊攻佔漣水,解放軍因傷亡慘重而被迫撤退而結束的事件。儘管漣水撤退在整個國共軍事衝突中只是一個小插曲,但作者一開始就將它展現在讀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滿了懸念和吸引力,使後面戰事的發展成爲讀者關心的焦點。故事從一開始他們是怎樣鬥智鬥勇講起,先是我軍沈振新軍長被國民黨王牌師長張靈甫圍戰在漣水,經過激烈的征戰,我軍傷亡慘重。在突圍以後,我軍長沈振新痛定思痛,總結失敗教訓,重新部署作戰方案,決定把國民黨張靈甫所率領的王牌師從漣水一步步誘到山東孟良崮,好讓國軍的優勢在山區無法發揮威力。當然,在這種環境下,國民黨張靈甫師長也有他的作戰計劃,他想自己被我軍圍在中央,再跟國民黨的其他幾個兵團來個裏應外合,徹底殲滅我軍長沈振新部,結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團根本沒有過來打援。能讓國民黨王牌師命喪如此,首先是張靈甫高估自己的作戰能力與武器裝備;其次是國民黨內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擁兵自重,各有主張。我認爲國民黨將軍張靈甫及其號稱天下無敵七十四師之所以全軍覆沒主要有四個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幫助蔣介石打內戰,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其次,導火線是軍事上的冒進,使之成爲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解放軍很重視的、下決心不惜一切代價要殲滅的重要目標;然後,關鍵原因是國民黨內部腐敗,軍隊裏派系林立,無法做到統一的調度和指揮;最後,直接原因是張靈甫及七十四師平時仗蔣介石御林軍“王牌中的王牌”的頭銜驕橫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軍領導,致使其關鍵時期被人落井下石。與其說張靈甫和七十四師不但是被解放軍圍困在孟良崮的孤軍,不如說他們是被國民政府腐敗統治包圍下的孤軍,正是這種絕望使張靈甫走到了盡頭,不得不一死報答蔣介石的器重之恩。從這個角度來看可以把他歸爲悲劇英雄的行列了。

翻開歷史,張靈甫同樣是一位南征北戰,身先士卒,作戰中一貫衝鋒在前,將生死置之度外的統帥。對日寇的數次戰鬥中,屢出奇兵,從容淡定,有勇有謀,打出了中國軍人的骨氣和威風,成爲令日寇膽寒的鐵血將領。如此奇人,若在解放軍陣營,必然也是一位戰神。可惜,作爲不得民心的國民黨中的一員,面對萬民擁護的共產黨,他終於沒有了馳騁疆場的豪情,沒有了陣前殺敵的酣暢,短暫的勝利後只有無奈的嘆息。此後,該書提及瞭解放戰爭中國民黨軍隊遭到迅速和徹底的失敗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再者,蔣介石的部隊沒有政工幹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卻沒有跟上。國民黨官兵的“效忠黨國”只是口號,缺乏內心的驅動力。臨上戰場,所謂的錢財和功名對於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義並不大。我認爲國民黨滅亡最重要的因素還是要歸因於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果選擇站到了人民的對立面,最終只會被人民所淹沒。不可否認,國軍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鐵軍、王牌軍也屢見不鮮,裝備、數量更是佔優,可就是這樣的軍隊爲什麼就沒有戰勝舉着小米加步槍的解放軍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關鍵問題還是民心向背。國民黨打的是沒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產黨看起來什麼都沒有,但他們有以人爲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爲了這樣的目標,他們可以捨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這話一點也不錯。作者通過描繪解放軍在戰場上的被動局面,當時山東戰場上力量的懸殊,爲最終戰鬥的勝利形成強烈的反差,說明了戰爭勝利的來之不易;同時也爲進一步刻劃國共雙方各具個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鋪墊。作者一開始就把解放軍放在“絕境”之中,這樣的結構佈局在當時習慣於描寫解放軍“橫掃千軍如卷席”的文學作品中顯得獨特而又真實,體現出這位戰爭小說作家在當時的時代共鳴下對錶現現代戰爭的獨到眼光。然後,作品再以萊蕪大捷的勝利作過渡,最後以集中描寫孟良崮戰役殲滅國民黨“王牌軍” 74師達到高潮。作者在對歷史事件的敘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對時代記憶的印證和闡述:即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現代革命戰爭經歷了驚心動魄的艱難曲折,經過了無數的犧牲,終於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我們應該怎樣去傳承那些爲這個民族這個國家流血犧牲將士們的優良傳統,增強我們的憂患意識,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我們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領導與同事之間,同事與同事之間,都要同心協力、相互幫助、相互照應,要有大局意識。只有這樣我們每個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證我們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黨,無愧於人民,才能更深層次地去講求和諧社會的創建。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7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必須誤會以爲他是一個身着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爲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

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亞瑟從小在家裏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後,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裏常常給他講解哲學,並且和他一齊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十分崇敬蒙太尼裏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裏對自我的關懷。

然而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亞瑟決定獻身於爭取民族獨立這項事業。當時蒙太尼裏調到羅馬當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誘騙下,亞瑟在懺悔中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一齊被捕入獄,出獄後,他得知蒙太尼裏神甫不僅僅是出賣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然後僞裝了自殺的現場,隻身流亡到南美洲,這大概是整本書中最大的衝突,牛虻與他父親蒙太尼裏,這不僅僅是政治上的衝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僅有自我。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僞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幸福。可是蒙泰尼裏沒有這樣做,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裏是看着自我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我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作爲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能夠理解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理解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爲人們做什麼,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一向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我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裏僅有那個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爲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醜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麼,蒙太尼裏,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應對天堂抑或地獄裏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麼,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我的信仰嗎你會後悔,必須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我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衝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當站在一齊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可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着很多小衝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複雜的矛盾,瓊瑪以爲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最終,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着。而正當她明白他還活着,她能夠釋然,她能夠漸漸忘記自我以往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爲着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衝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杯具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於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當是最終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着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8

孤獨的結尾正如孤獨的開始一般巧妙,從近親結婚生出豬尾巴的恐懼開始,從盡情歡愉的不倫之戀生出的豬尾巴結束,尾巴頭尾巴尾連成了一個孤獨的世紀。從何塞.爾卡蒂奧.恩迪亞紮根馬孔多的孤獨,到奧雷里亞諾不勝神話的孤獨小金魚,到阿瑪蘭壇守望着自己處女之身的孤獨縫紉機,繼而烏爾蘇拉持家有道百年飄搖的孤獨,還有老僕人一言不發地收拾到一言不發離開的孤獨,還有梅爾基亞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寫下的還未被揭示的預言的孤獨,還有那些各個角落歡愉或沮喪的孤獨身影。孤獨千奇百怪,理由萬千不同,沒有誰的孤獨誰更優誰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無奈和本質孤獨本性的膨脹發展。

感覺讀完腦中倍感混亂,理不清任何一條線索可以充當這本書的主線。剛以爲這是主要人物的時候他就不合時宜地死了,剛以爲這是無關緊要的馬上就要消失的任務卻又苟活了百年看盡了無奈享透的孤獨,剛以爲讀懂了這部分的孤獨卻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獨人物帶着更巧妙的孤獨故事竄出。最後,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獨也帶着詼諧帶着奇妙帶着荒誕帶着沉重的孤獨感走向了颶風的終結。

孤獨是最難以詮釋的感受,也是最籠統、最複雜的體驗。唯一與之近似的或許是愛情,而排除荷爾蒙因素和基因攜帶的本能,愛情也註定是由孤獨所催生。

孤獨教會人們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們閱讀、思考、齟齬獨行,教會人們適應時間的漫長和短暫,把握着每個人的命運走向。但或許更多的,孤獨會爲我們帶來一種不易察覺的、微妙的快感,正是這種快感使孤獨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長的歲月裏,孤獨是每個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種想要擺脫卻無法擺脫的愉悅。孤獨會讓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對世界與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傷口感受冷風的流向,孤獨的痛苦能讓人在虛幻的一生中感受鋒銳如刀的真切。當這種敏感成爲習慣,孤獨也將不再是痛苦的來源,它是人存在的證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實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來,人最大的快感不來源於感官,甚至也不來源於精神,它源於“活着”,純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獨的真身。

《百年孤獨》中的“孤獨”能夠如此透徹心扉,是因爲它未曾在“孤獨”的表象上傾注一字,而只是將沉悶的“活着”娓娓道來。

在這個比《紅樓夢》還要繁複、難記的家族體系中,“活着”是所有情節發生的唯一起源。爲了尋找活着的可能,爲了尋找活着的方式,爲了尋找活着的意義……爲了活着,一個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無限的疲憊與孤獨之中,在茫茫歲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運的規劃忙碌。

有趣的是,這並不是一個悲劇。

書的內容如果除去荒誕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裏不斷飄蕩又不斷思考的魂魄,除去埋於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幣,除去放蕩不羈的亂倫戀和縱情聲色的放縱外,實際上就只是一個家族從開始、到壯大、到完結的故事。如此看,很簡單卻也很無趣的。裏頭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獨形式,還有沒有傷感的離亡和沒有快樂的出生,當然還有放縱卻不覺有違道德的情愛縱慾。

如果還有,就是馬孔多變化的歷史。從二十一對夫妻披荊斬棘穿越大沼澤之地,試圖發現東之大海,卻最後絕望地放棄夢想駐紮在這片離大海只剩兩天路程的不可思議有着西班牙大航艦的着魔叢林之地。然後紮根,繁榮,跟帶來飛毯、魔冰、巨人、鍊金術的吉普賽人交流,卻不知道走兩天路去發現一個什麼都有的城鎮。當然,最美好的階段就是完全斷絕聯繫的、唯有和吉普賽人交換驚喜的美好村落。可是,烏爾蘇拉發現了路帶來了商隊後,也帶來了自由黨和保守黨的戰爭,帶了鐵路,帶來的家族的繁榮,也帶來的壟斷,帶來了死亡和壓迫,帶來過期待,帶來過時髦和迷醉,卻不論帶來什麼都擋不住孤獨的滋生和擴散,一如在那個最初的夜晚麗貝卡帶來的失眠症一樣,讓每一個家族的人都沒有好受過。

噢,除了那個小仙女一樣的智慧的蕾梅黛絲,會一絲不掛的出現在受驚且癡淪的異鄉人面前,會不守繁文縟節地自由自在,會預言偷看洗澡的人隨後的死亡,更神奇的是,會帶着一牀天鵝絨的真絲白被如天使一樣地飛走在人們的希望和永遠的記憶裏。唯一一個不守孤單感傳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遠帶着最亙古的美麗和最高遠的智慧離開了這個一開始就不屬於她的百年孤獨之地愛。

說完了她,說完了這份無法描繪的美麗,這個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說不盡的孤獨。我也在不經意、不情願之間比對了他們的孤獨,也認識了自己的孤獨並非無由的作態,也並不無奈的悲哀,始終相形見絀,相形有愧,相比難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亞家族的每一個成員,甚至馬爾克斯本人,都在這個過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獨的快感。在二十多萬字中,出現最少的,是眼淚;出現最多的,是希望與歡樂。在孤獨中,每一個小說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們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卻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難以企及的程度——看透這個世界,並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們不滿足於肉體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獨立的快感,追逐一種自身與世界的微妙平衡。對於他們中的每個人而言,世界或許簡單之至,或許複雜至極,卻都無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這是一羣自我存在的生命體,因爲存在,所以孤獨。

他們遠離了故鄉,遠離了熟悉的一切,遠離了屬於那個時空的一切常規,選擇了一條痛苦卻又妙不可言的、只屬於自我的生存之路。他們彼此之間不曾有絲毫的理解,更不爲外人所明白,卻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個家族成員都因“活着”的選擇而陷入深深的孤獨,卻沒有一個人因爲孤獨而痛苦。在孤獨中,這些平凡人獲得了一種意識的覺醒,一種冥冥之中出現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們每一個人,走進了這個虛構卻又無比真實的世界。血緣的紐帶並不是維繫家族的脈絡,“孤獨”纔是這個家族唯一的標識。這也許就是《百年孤獨》中那些魔幻情節發生的確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獨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們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選擇了常人無法理解的行爲,選擇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獨,用孤獨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種生命中唯一真實的體驗。那種莫可名狀的慾望使這些由文字構成的形象在虛幻的情節中真實無比,而馬爾克斯之所以會在上校死後伏案哭泣,是因爲他纔是這孤獨家族中僅存的一員。

一個人最純粹、最強烈的情緒和感受,只會出現在兩個時間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後者爲跋,中間的所謂人生經歷,是漫長的驗證與積澱,精彩,卻不免主觀和失實。所以,在老年到來之前,童年的體驗將是每個人僅有的“真實”,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靈魂素材。所以,我們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雙手建築的鋼筋混凝土結構,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隨意搭起的幾塊飄搖的積木。在那些積木中,我確信有一塊是“孤獨”,每個人都有。所以,如果讓我推薦一部名著給一個剛剛有自我意識的孩子時,我會推薦這本《百年孤獨》。讓一個人學會什麼都不會有讓他學會孤獨來得實在和重要,在孤獨中獲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備能力,在孤獨中成長是每個人的必經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時水滴就已不復存在——我們就已“死去”。所以,孤獨的一滴水,纔是我們“活着”的形態。如歌所唱,“我們生來就是孤獨”“我們是這美麗世界的孤兒”。生來孤獨是註定的,而隨後活着的歲月中,孤獨卻不一定是每個人都能擁有的。孤獨的快感,大多數時候,是一種奢侈的享受。

我想,這是一種悲哀,一種遺憾。不過也好,有了孤獨,似乎纔會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終會有的拿一個深深閉門於梅爾基亞德斯房間潛心研讀羊皮卷的孤獨者,不致於迷醉於夜夜笙歌的宴會之間,不致於迷惘於左右矛盾上下猶豫的悖論裏,不致於陷在自己“臆想”的卻也是真實世界而聽不到諷刺的笑聲和側視裏。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19

《德伯家的苔絲》是英國着名小說家和詩人托馬斯·哈代創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過去了,女主人公苔絲也早已樹立在世界文學畫廊之中,這不僅僅僅因爲人們對傳統美德有所超越,更因爲作品主人公所擁有的人性與靈魂深處的巨大魄力使之成爲最動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說女主人公苔絲的悲慘命運替西方杯具作了一個形象的闡釋,苔絲足以“哀感頑豔”。

苔絲本是一位純潔美麗又十分勤勞的農村姑娘,她嚮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時時遭到僞和惡的打擊。苔絲的杯具始於爲了全家人生計去遠親家打工,卻因年幼無知而被亞雷騙去了處女的貞操,成了一個“墮落”的女人,受到社會輿論的非議,把她看成不貞潔的罪人;苔絲之後與青年克萊相愛,又因爲新婚之夜坦誠有污點的過去而被丈夫遺棄,而與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於高度的家庭職責感和自我犧牲精神,苔絲爲換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違願淪爲亞雷的情婦;最後因爲丈夫的回心轉意使得絕望的苔絲憤而舉起了復仇的利刃,最後成了一個殺人犯,最後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導致“象遊絲一樣敏感,象雪一樣潔白”的苔絲最後終被完全毀滅。

苔絲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現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絲是美的象徵和愛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優秀的方面:美麗,純潔,善良,質樸,仁愛和容忍。苔絲的靈魂是純潔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資產階級的道德面前,她卻被看成傷風敗俗的典型,奉爲警戒淫蕩的榜樣,是侵犯了清白領域的“罪惡化身”。丟下《苔絲》一書,眼前那個歷經磨難,失身而又殺人的女人,卻使我想起它們,想起我喜歡的兩件事物:黎明與茶花。黎明,如處子的皮膚,光潔潤滑,在明與未明之際,透着希冀與光亮;有一種茶花,叫“雪塔”,她潔白肥碩,細膩如瓷,在寒冷的季節裏,傲然怒放,在出塵與入世間,清麗如水,獨自芬芳。也許他們風馬牛不相及,但是,我覺得它們同出一處,那便是純潔。正因爲這一點《苔絲》的故事才更淒涼。

苔絲爲什麼會有“哀感頑豔”之能呢苔絲的“哀”既有社會的因素,也與她的性格有關。

毫無疑問,苔絲的“哀”首先是“社會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說是以其故鄉威塞克斯爲背景的。19世紀中期英國資本主義工業禮貌侵入農村,應對工業禮貌帶來的後果,哈代作爲一個人道主義着者,心靈受到強烈衝擊,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戀古老的宗法禮貌,痛恨工業禮貌對人們和諧生存狀態的摧毀。《苔絲》中,哈代對當時工業禮貌對鄉村的衝擊進行了全景式描繪,然後以苔絲家作爲個體農民的縮影,深入展現人們在物質困境中的痛苦掙扎。社會杯具是人同社會環境的衝突造成的。苔絲生活在英國資本主義侵襲到農村並毒化社會氣氛的維多利亞時代。這位弱女子,儘管聰明美麗,勤勞善良,但家貧如洗,經濟拮据,負擔沉重,她處於低下的社會地位,作爲一個勞動者,一個無權無錢的農業工人,自然會受到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壓迫和凌辱,這些壓迫和凌辱有經濟的,權勢的,肉體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傳統觀念的。她的“哀”是時代造成的,同時,亞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絲推向深淵的兩種不同的客觀社會勢力,他們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絲的社會杯具。

苔絲能哀感頑豔的第二個原因,她是暴力,惡勢力及維護它們的法律,國家機器的受害者。這種暴力,惡勢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亞雷德伯。

苔絲在綠草如茵,風景如畫的鄉野里長大,儘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時代的苔絲內心是明朗,歡快的。她熱愛生活,敢於應對一切困難,爲了維持家庭,不惜犧牲自己。苔絲一生都是強權和暴力的受害者。亞雷之所以敢稱霸四野,爲非作歹,爲所欲爲,不僅僅因爲他有錢,有勢,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資產階級國家機器,法律的保護。社會和法律都認爲侮辱和迫害苔絲的人是正當的,而受迫害的苔絲則是有罪的。苔絲一生都必得逆來順受,忍受含垢,不能自衛,而當她有生以來第一次起來自衛的時候,“’典型’明證了,埃斯庫羅斯所說的那個衆神主宰對於苔絲的戲弄也完結了。”苔絲成了資產階級國家祭壇上的祭品。苔絲的悲慘遭遇,社會對苔絲的不公正,證明了資產階級法律的不仁道和虛僞。

苔絲的“哀”,在社會制哀的總前提下,同時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僅僅有客觀的而且還有主觀的,亦即說不僅僅有外在的,而且還有內在的。

我們在論及了苔絲“哀”的諸種社會因素之後,還就應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還有其自我的原。苔絲是勇敢的,她敢於大膽地反抗傳統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卻不能徹底擺脫傳統道德對自身的羈絆,這又表現了她性格軟弱的一面。

她“根據陳腐無聊的習俗,佈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體和聲音”,用“一堆使自己無故害怕的道德精靈”來恐嚇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間,“老是把自己看作一個罪惡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領地”。這種靜觀的結果,必然造成她內在的自我折磨和譴責,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難,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強烈。這種“靈魂有罪”,使她負疚,自責,使她即使被克萊無情拋棄,也認爲是自己的罪過,默默忍受命運的擺佈。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輿論,傳統道德迫害的同時,又受制於它的道德準則,毫不留情地責難自己;她在大膽地反抗傳統道德的同時,又囿於它的觀念成爲傳統維護者。故而說,苔絲哀婉的美學特質在社會制哀總前提下,又屬於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絲》中亞雷有一句話:“美是要付出代價的。”苔絲用美換取了人們無限的“哀傷”,無論是愚蠢還是聰慧,都會被苔絲的“悽美”而傷。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0

---《做最好的自己》

一、 作者簡介

李開復,祖籍四川,1961年12月出生於中國臺灣。11歲赴美求學,1988年獲得卡內基〃梅隆大學計算機系博士學位,並留校任教。他所開發的世界上第一個“非特定人連續語音識別”系統,被美國《商業週刊》評爲1988年最重要的科學發明之一。而他開發的“奧賽羅”人機對弈系統,於1988年擊敗了曾獲世界冠軍的國際象棋大師。他還是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院士。

二、 內容簡介

在這本書裏的許多想法都是作者在過去的文章或信函中表達過的。而且,如果由職業作家來寫本書,語言以及文字一定能更加流暢、更加生動。但是,作者自己總有一種提筆寫作的衝動,因爲作者相信自己在青年一代中有一定的影響力,作者希望能盡力幫助他們。

作者深信,讀者無法理解說教或難以產生共鳴的案例是不可能被讀者接受的。在年輕人看來,發生在成功者身邊的故事最值得學習和品味,最容易從中汲取經驗和教訓。如果說作者的寫作還有某些特點可循的話,那就是,作者更傾向於用縝密的邏輯和真實的案例來闡釋成功的祕訣。雖然這本書不是一本自傳,但是在本書中,也有許多發生在作者身上的有意思和價值的事情。

三、讀後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書是李開復博士結合自己人生的經歷和事業成功的經驗,寫給中國的青少年,是幫助他們實現成功的方向指引。書中運用很多的例子闡述了“成功同心圓”的理念,爲中國的青少年指明瞭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並不是僅僅靠知識、創意等外在素質贏得成功,他們成功的經驗在於,他們具備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價值的素質或品格,他們獲得成功的內因幾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圓”來解釋。

書中寫到:真誠坦白的人,纔是值得信任的人,這句話給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須讓他人看到,自己是一個非常真誠和坦白的人。一個人如果願意把自己隱藏在內心深處的東西坦白地暴露給對方,就能很容易地走進對方的心靈深處。書中告訴我們,表現真誠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個真誠的人,沒有什麼可以掩飾真心和誠意。一個虛僞的人假裝真誠,很容易就會被看穿,因爲沒有誠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誠坦白會贏得別人的信任,但這還只是針對客觀事物的態度,如果能夠進一步地從主觀感情出發,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動他人,那麼,不但會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會真正與他人建立起溝通心靈的橋樑。

做一個真實的人是需要勇氣的,除此之外,最好還要有出色的判斷力,以便在適當時機保護自己。一個人如果懂得同理心的重要性,而且足夠真誠和坦白,那麼,就會得到衆人的信任,並在人際關係、團隊合作和交流溝通方面取得成功。

個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斷提高,與其始終如一的學習是分不開的,所謂活到老學到老,莊子說,吾生也有涯,而知無涯。知識是沒有窮盡的,堅持學習讓人始終處於不敗之地。反之,沒有知識的不斷補充和積累,人便會落後於時代。三、讀後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書是李開復博士結合自己人生的經歷和事業成功的經驗,寫給中國的青少年,是幫助他們實現成功的方向指引。書中運用很多的例子闡述了“成功同心圓”的理念,爲中國的青少年指明瞭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並不是僅僅靠知識、創意等外在素質贏得成功,他們成功的經驗在於,他們具備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價值的素質或品格,他們獲得成功的內因幾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圓”來解釋。

書中寫到:真誠坦白的人,纔是值得信任的人,這句話給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須讓他人看到,自己是一個非常真誠和坦白的人。一個人如果願意把自己隱藏在內心深處的東西坦白地暴露給對方,就能很容易地走進對方的心靈深處。書中告訴我們,表現真誠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個真誠的人,沒有什麼可以掩飾真心和誠意。一個虛僞的人假裝真誠,很容易就會被看穿,因爲沒有誠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誠坦白會贏得別人的信任,但這還只是針對客觀事物的態度,如果能夠進一步地從主觀感情出發,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動他人,那麼,不但會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會真正與他人建立起溝通心靈的橋樑。

做一個真實的人是需要勇氣的,除此之外,最好還要有出色的判斷力,以便在適當時機保護自己。一個人如果懂得同理心的重要性,而且足夠真誠和坦白,那麼,就會得到衆人的信任,並在人際關係、團隊合作和交流溝通方面取得成功。

個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斷提高,與其始終如一的學習是分不開的,所謂活到老學到老,莊子說,吾生也有涯,而知無涯。知識是沒有窮盡的,堅持學習讓人始終處於不敗之地。反之,沒有知識的不斷補充和積累,人便會落後於時代。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1

前一段日子,讀完了《苔絲》——流着眼淚讀完的。

這是我第二次讀這篇小說了,可從次數上來看雖是第二次,實質上只能說是第一次,或者說是一次多一點點。我第一次看這篇小說的時候才只是一個國小生,對文學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讀得也很粗略,那時,我對《苔絲》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絲這個人物挺可憐的,除此以外便所剩無幾了,根本沒有把自己融入整個情節中去,根本沒有對苔絲這個悲劇性的人物作過任何有意識的評價,根本沒有想過苔絲一步一步走向毀滅是與其性格,與她所處的環境是如此密不可分。這一次閱讀,我不敢說我已經看懂了,但我對整個情節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瞭解。

《苔絲》的作者托馬斯·哈代在這篇小說中體現出了他悲觀的宿命論,主人公苔絲陷入悲慘境地,但她無論如何掙扎都無濟於事,改變不了命運的安排與戲弄,最後走上絕路。但她走上絕路,絕不像某些低俗小說那樣一味追求情節曲折而硬讓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開端,當苔絲的父親約翰·德比被告知自己這樣一個貧窮小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個十分高貴顯要的家庭的後裔後,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錢的德伯太太家攀親戚,她天性純樸,厭惡趨炎附勢,不同意去,但後來,她由於擔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親半夜外出送蜂密進城會出現意外,才與弟弟一起替父親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卻出現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趕車的馬被軋死了,失去一匹馬對他們這樣一個貧困的家庭來說就是失去了用以維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這匹衰老枯瘦的馬時,幾個孩子們都放聲大哭,苔絲沒有,“他臉色蒼白,沒有表情,似乎認爲她自己是謀殺者”,書中是這樣描寫的。然後她帶着一種負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現了危機,和她對父母的孝順,對弟弟妹妹們的關愛,以及她強烈的責任感——必須使家庭擺脫困境的責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親戚,也導致了她被亞歷克·德伯玷污,給她日後的生活蒙上了一層抹不去的陰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堅持要讓這個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慾的產物受洗禮,也是強烈的責任感趨使她這樣做的。如此說來,苔絲性格中最不容忽視的一點便是她強烈的責任感了,正如苔絲堅決地要把與亞歷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訴她所深愛,並且也深愛她的丈夫安吉爾一樣,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這件事隱藏起來,說像她母親教她的,然而,苔絲沒有,她把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訴了安吉爾,書裏這樣寫道:“她說得很輕,但很堅決。”苔絲把這件事告訴了安吉爾,而不願意隱瞞事實,致使安吉爾承受不住打擊而與她分居,也正是源於她那責任心,不是嗎?現在看整篇文章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絲殺了亞歷克後追上安吉爾的時候:“……克萊爾停住腳步,以詢問的目光望着苔絲。‘安吉爾’,苔絲說,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們停步時克萊爾會這樣看着她,‘你知道我爲什麼要追你嗎?我要告訴你我把他殺了!’她這麼說的時候臉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慘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慘淡微笑”,你能想象一個人在殺了人後所露出的這種表情嗎?如她自己所說的“我殺了他——也不知道是怎麼把他殺死的。不過,安吉爾,爲了你,也爲了我自己,我非這麼做不可。”顯然,苔絲把殺死亞歷克看成是她應盡的責任,是她必須完成的任務,爲她自己,也爲她丈夫。亞歷克是籠罩在她心頭的陰影,亞歷剋死了,她只覺得如釋重負,只覺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務,所以她急着要告訴她丈夫,這大概也就是她臉上會露出微笑,而不是殺過人後的慌亂、驚恐無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後五天——與安吉爾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過的生活是恬靜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靜的,她對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來,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還一個也沒有起步。‘我準備好了’,她平靜地說。”我想,苔絲或許是帶着幸福,甚至是帶着滿足感死去的,因爲她覺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見安吉爾會看不起她了。這從她被逮捕前所說的話中是可以看出來的。

至此爲止,我所說的都是苔絲,也許你會問起安吉爾爲什麼會接受不了苔絲曾被亞歷克玷污併產有一子這一殘酷事實而提出與她分居,他不是很愛苔絲嗎?難道他對苔絲的愛並不是高尚的嗎?那麼,我要說,他是因爲太愛苔絲了,他心目中的苔絲是如此美麗,如此善良,是一切純潔的象徵,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見,心目所想的苔絲有任何過錯,他努力扼殺自己對苔絲的感情,他覺得那個屬於他的苔絲已經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經不是他以前所深戀的苔絲,而是有着苔絲形貌的另一個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絲把往事告訴他的那個夜晚,也就是他們開始分居的那個夜晚,他曾夢遊,抱着苔絲走到了樹林中,把苔輕輕放在一口棺材中,看過這篇小說的人一定不會忘記他當時所一直重複說的那一句話:“死了,死了,苔絲,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個苔絲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絕情,他的棄苔絲而去的行爲,正是因爲他覺得自己失去了當初最真最純的苔絲。

至於亞歷克,我不想多說,他給苔絲帶來的災難是顯而易見的,他對苔絲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對苔絲的愛,因爲愛是高尚的,他對苔絲只有情慾可言,絲毫沒有愛的根據。然而,苔絲並沒有因爲亞歷克給她帶來的打擊而不純潔,她自始至終都是那麼的純潔,善良,都顯得那麼美麗。

上文也就是我對《苔絲》的一點感想,寫好後,一陣輕鬆,這些話,一直是我在閱讀過程中想要說的,在這裏一吐爲快,真是爽心。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2

張愛玲不僅是一個天才作家,還是一個慧心獨具的服飾設計師,她用自己對服裝的獨到見解,改良了中國的旗袍,引領了時尚的潮流。她的藝術審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極其注重她筆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們能夠清楚的看到,她筆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裝飾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與故事的發展脈絡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我們通過那些服飾,可以看清一個人、看透一個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蘊涵的深意。通過服飾,我們也能看清張愛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鎖記》中的曹七巧爲例,來探尋一下張愛玲《金鎖記》中的服飾與女人。將故事中的曹七巧與白流蘇對比可知,她們都是一個以年輕的身體換取一個物質上可靠的將來。曹七巧嫁給了軟骨病人,戴上了“金鎖”,金錢對於她來說是讓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將她身心禁錮,不得自由的枷鎖,她本來年輕的、富於情感的心逐漸枯萎,變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個怎麼填也填不滿的溝壑。她“永遠不能填滿心裏的饑荒”,那黃金枷鎖不僅封鎖了自己,還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殺了幾個人,沒死的也送了半條命”。正如傅雷先生評價《金鎖記》是所說的:“的作用,很少像在這件作品裏那麼重要。”愛情在一個人身上不得滿足,便需要三四個人的幸福與生命來抵債。”其實這樣的評價是再適合曹七巧不過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鎖記》是在時間上展現了一個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樣變成一個害人害己的“瘋子”的。這個過程,可以通過曹七巧三十年來的服飾變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現在讀者眼前時,是這樣的的裝扮:

“(曹七巧)一隻手撐着門,一隻手撐了腰,窄窄的胸口裏垂下一條雪青洋縐綢手帕,身上穿着銀紅衫子,蔥白線香滾,雪青閃藍如意小腳褲,瘦骨臉兒,朱口細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個很喜歡打扮且善於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見家中女眷臉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邊規矩”,覺得“鄉氣”。七巧衣衫上的“線香滾”也是當時時髦的滾邊方法:在衣服的邊緣窄窄地滾上一條邊,取代了早年曾經大爲流行的“大鑲大滾”。服飾的顏色有銀紅、蔥白、雪青、閃藍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於層次感,衣衫的主體顏色銀紅透紅年輕女性的心底的溫情來。曹七巧剛嫁到姜家幾年,有了兩個孩子,軟骨病的丈夫使她對婚姻極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匱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溫暖。她愛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澤,認爲“命中註定她要和季澤相愛”,只要看見他,就總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澤“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裏的人”,對她若即若離,結果曹七巧對季澤的厭惡。此時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匱乏者,她的痛苦是想愛而不能愛,同時她又是的奴隸,她的內心空虛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愛來填滿。

十年後,守了寡的七巧終於迎來了她嫁到姜家後“一切幻想的集中點”——分家的日子,這一天,她的穿着是這樣的:

“七巧穿着白香雲紗衫,黑裙子,然而她臉上像抹了胭脂似的,從那抹紅了的眼圈兒到燒熱的顴骨。”

她穿的和素淨,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內心的焦急和興奮並未被掩飾住,從那抹了胭脂似的臉上流露出來。這一時期,七巧對愛情的狂想轉化爲對金錢的渴望,服飾也從鮮明豔麗轉變爲肅穆森然。這一次,她以肅穆的裝束出現在衆人眼前,既要讓別人從她的肅穆中感受到她的爭取的力量,又要用這種肅穆來堅定自己的決心:一定要不遺餘力地獲取金錢。除了金錢之外,她真的變得一無所有了。親情、愛情如潮水般退去,蒼白堅硬的岩石露了出來,此後,她的心徹底變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過漫長的歲月。

長期的情感上的匱乏和壓抑終於使七巧變成了一個古怪、乖戾、的“瘋人”。小說中有兩處用“瘋人”二字來形容老年時期的七巧:“七巧有一個瘋子的審慎與機智”。她出現在女兒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裝扮,尤其像個瘋子:

“世舫回過頭去,只見門口揹着光立着一個小身材的老太太,臉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團龍宮織鍛袍,雙手捧着大紅熱水袋,身旁夾持着兩個高大的女僕。門外日色昏黃,樓梯上鋪着湖綠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級一級上去,通入沒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覺地感到那是個瘋人——無緣無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時,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財富的擁有者和絕對控制者,但這個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團黑暗之中,黑暗腐蝕着她日漸孤獨的靈魂,也讓她們的女兒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級一級沒有光的所在”,一個陰鬱的、黑暗的、沒有光明、沒有夢想、沒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飾變化正是她一生的寫照:顏色上,由紅到白道黑,色彩從鮮豔到灰暗;款式上,從年輕時的明朗、時尚,到老年時的肅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點一點地變得枯萎、灰暗。

通過《金鎖記》,我們可以看到張愛玲對人物服飾的細膩描繪。一個女人,服裝是的掩飾亦是最顯露的情緒,一部離不開女人的小說,同樣也離不開服飾的渲染。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3

《海邊的卡夫卡》---尋找心的那片海

尋找而不得,並且執着於結果,也許這就是我們痛苦的根源。

其實尋找的真正意義,只在於尋找這個過程本身。

----------題記

幾年前讀過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不喜歡,於是對這個作者有了固執的看法。很慶幸,這麼偶然,又看了這本《海邊的卡夫卡》,似乎可以觸摸到作者掩蓋於平靜敘述之下的靈魂,渴望,恐懼,尋找,等待,迷失,警醒,多維空間一樣複雜又充滿矛盾的內心。迅速的,開始喜歡這個名字裏有樹木的堅硬與執着的作家編撰的文字。

田村卡夫卡,小說裏的“我”。離家出走的十五歲少年。他和我們很多人相象,只是比我們更極端,或者說更有勇氣。書裏的人,我們,現實或是虛構的人,那些不肯渾渾噩噩過生活的人,那些不甘心與世界妥協的人,都在尋找。不停尋找。尋找自我,尋找理解,尋找相知,尋找與自己完全背離的東西,尋找內心深處的真正所求,尋找也許自己永遠得不到的東西。也許這就是,所有痛苦的根源。

村上喜歡寫關於尋找的話題。田村說,我還沒有找到生命的意義。我想解決了溫飽的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思考過這樣的問題。我因何存在,我在此有何意義。那些逃離現實的人,只是沒有找到問題的出口。有自己的思想,是幸,亦是不幸。如同記憶。再也回不去的美好記憶,記的越清晰,越是甜美而疼痛。所求,在這髒亂的塵世似乎永不能得。於是鬱鬱寡歡,折磨自我。

村上說,世界是隱喻,一切都有暗含的象徵意義。他把這樣的思想灌輸到我們的腦子裏,於是那個曲折離奇至於瘋癲的故事,有了不同尋常的味道,帶着哲學的厚重以及雄辯的筋道,引人細嚼。書中的人物,不只是田村,他的父親、佐伯、中田、大島、星野、櫻花、乃至守衛入口的兩個士兵,都一直在尋找,尋找自身問題的答案。而田村要拋棄裝備放下恐懼深入森林才能找到那個地方,也是隱喻,只有足夠執着堅強的人才有資格看到問題的原貌。它也像坎坷的人生,只有下定決心遇到所有困難都不回頭,才能一步一步邁向生命深處。

佐伯二十歲時出走,將近五十才又回到高鬆,在圖書館裏安靜的寫她的故事,她的回憶。然後付之一炬。回憶飛灰煙滅,不再有悲傷和疼痛,只需要安靜的,等待一個答案,等待那個時刻的來臨。爲什麼不能一開始就如此沉靜呢。當然不能。我們總是圍繞自己畫一個圓圈。當腳步繞圓行走一週之後,雖然還在原地,心卻已到達了更高的層面。只有在紅塵中浸染過,纔有可能看透這迷離的世界。所以佐伯必定要走那一段路,必定要損毀一些人,來找到自身,雖然她善良的並不想損毀任何人。一定程度上說,這是一種悲哀,得到的同時總要伴隨犧牲。

書裏的人物最具傳奇色彩也最幸福的人物其實是中田,那個可以跟貓講話卻永遠不能認字的古怪老頭。他一直生活在與我們不同的空間,腦子不好使,很多事情不能明白,於是也沒有太多煩惱。在他的世界裏,時間是無關緊要的東西,不用像其他人一樣追趕。他坐在草叢裏小口喝着茶水,看看天,看看雲,和貓聊天,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困了就美美的睡覺。那種自然安適的狀態其實我們早就失卻了。幸福並不是所有人都可得的。然而就是這樣在我們看來的完美,中田也有着隱隱的希望。他說,我想成爲普通的中田,想和其他人一樣的生活。是不是我們總是這樣,看不到自己手中擁有的,只看到別人的東西,並且無端羨慕。

面對無法扭轉的困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生爲性同一者並且患有血友病的大島,在安靜偏僻的圖書館裏工作,開跑車總是超速到萬一出事故,就會乾脆利落的死掉的程度。並且時刻小心,不爲別人帶來麻煩。田村的父親,殺貓,生吃貓心,做有強大力量的笛子,詛咒自己的兒子,讓人不寒而慄的變態行徑,卻也是因爲放不下那段本不該屬於他,或者說其實他從未得到的回憶。對於這個才華橫溢的雕刻家,憤恨而同情。其實書裏的每個人,都和我們相象。這就是爲什麼,看着他們在書的世界裏碰撞,我們也會心痛的緣由。由他們,我們看到了自己。

悲劇的誕生,都是因爲執着於不能執着的東西。當我們懵懂的走完一段孤苦艱險的路程,終會明白生命的意義,終會懂得得到與犧牲的糾纏。當我們尋找到世界的邊緣,必定會找到屬於自己的那片海,用來安放那顆敏感而堅強的心。那時候,幸福會像潮水一樣湮沒所有疼痛的形狀。而書的結尾,少年將要成爲新世界的一部分。他成長了。我想他終於放下了一些東西,父親的詛咒,母親的背棄,乃至於混亂的愛情,那些曾經壓得他不能喘息的重量,其實都是自己添加的。

也許生命的奧義僅僅在於反鏷歸真。當我們苦苦尋找良久,終於頓悟,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如同我們想象那樣簡單純真。於是放下那些回憶,幻想,放下一切不屬於我們的東西,生命就變的輕鬆自在起來。

你要做什麼?看畫,聽風的聲音。

時光一步一步向前,如同風徐徐吹來。一切緩慢而幽雅。

隱約聽到海水的嘆息。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4

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我有幸拜讀了關老師的《憑什麼讓學生服你》這本書。看此書如同和一位長者交談,她娓娓道來,每一句話都那麼真誠。她不但令她的學生們佩服,也同樣令我心服口服。是呀,與其不斷地要求孩子這樣那樣,還不如不斷提升自己,讓自己成爲一塊吸鐵石。全書通過一個個栩栩如生的案例,讓我們看到了一名普通教師,是如何用心,用腦,用情讓每一個或善感、或叛逆、或懵懂莽撞的孩子的心慢慢向她靠近的。

一、以身作則,提升人格魅力

“親其師,信其道”是說一個人只有在親近自己的師長時,纔會相信、學習師長所傳授的知識和道理。在這裏關老師認爲“親”不僅僅是親近,更多的是佩服和發自內心的崇拜,而真正能贏得學生佩服的是老師深刻的文化底蘊和人格魅力。關老師用具體的事例講述了她如何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讓學生佩服,她可以在軍訓時陪孩子們一起淋雨;她帶領孩子們一起進行愛心捐助;她願意做學生的朋友,做班級的一員和學生們共同承擔集體責任,看到教室內的廢紙不是批評指責而是彎腰撿起來;她不僅關注孩子們的學習成績更關注他們的道德水平……這樣的老師怎能不讓學生佩服。教師的人格魅力就體現在瑣碎的日常教學中,老師的一言一行學生都看在眼裏,一個動作,一個眼神可能就會成爲學生模仿的對象,這就要求老師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莊重自己的儀表,注重言談舉止,豐富自己的知識,形成強烈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責任感。只有老師的人格魅力提升了,在學生中的威信和號召力纔會進一步提高。

二、用心溝通,傾聽孩子的心聲

時代在發展,傳統的批評、訓斥、管教已不再是靈丹妙藥,心靈上的溝通、理解和尊重纔是孩子們更爲需要的。我們總是會遷怒於“今天的孩子思想真複雜”但是這並不是孩子的錯,這是複雜的社會環境決定的。所以做爲老師,我們有時候需要彎下身子去聽聽孩子的心聲,當心和心貼在一起的時候,心與心之間的冰霜也就被融化了。反思自己,我總是站在一個老師的角度去理所當然的給孩子提出這樣那樣的要求,認爲我是老師,都是爲了你好,所以你必須聽我的,但是收效甚微,這時我會覺得自己的良苦用心不被理解,會生氣、惱火,甚至演變爲嚴厲的批評、指責,這樣的結果就是兩敗俱傷。“身軀高大,面目猙獰”學生就會服你嗎?關老師的書中用大量的例子告訴我,不是的,當我們把孩子當做是朋友,而不是管教的對象時,當我們真的能夠平靜的坐下來,認真傾聽孩子向我們傾訴他的困惑而不是不問青紅皁白的責罵時,當我們給孩子一個鼓勵的眼神而不是狠狠的責備時,孩子的心正在向我們靠近。

三、動腦思考,完善教育方式

教育是一門技術,更是一門藝術,如果我們在愛和理解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方式方法,那我們就會得心應手,甚至樂在其中。

書中講到了很多故事,讀到一些故事的時候,真能觸動自己的心,在爲故事中的老師機智幽默的對白,獨具匠心的設計,妙趣橫生的情鏡叫絕的時候,我也真正領悟到了一些實用的教育方式。每個孩子他的個性心理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在面對不同的個體時需要因人而異。我很贊同關老師的的觀點:教育需要鼓勵,但一味的,盲目的鼓勵可能會讓學生陷入一種自我放縱。“失敗乃成功之母”“勝敗乃兵家常事”這些句子充滿了正能量,但是如果經常用這樣的方式來激勵一個屢戰屢敗的學生,會讓學生陷入一種“失敗乃成功之母”的自我麻痹之中,甚至陷入低谷,一味的鼓勵——無濟於事,一味的批評——更加叛逆。這時候需要我們使用一種“強刺激”,一針見血的指出學生的錯誤,嚴厲批評甚至直接否定,激發學生的內疚感,由此激發學生的動力。當然這種方法適用於那些心理素質比較強的孩子,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瞭解每個孩子的性格特徵,對症下藥。

四、用愛滋潤,溫暖孩子的心田

與教師的人格魅力、高明的教育方式相比,最容易進入孩子內心的可能就是老師的愛了。當我們盡我們所能去關心一個孩子,幫助一個孩子的時候,我想孩子是完全能感受到的。當我們能夠把每個孩子都放在眼裏,把孩子的喜怒哀樂記在心裏時,我想孩子會親近我們的。也許就是你幫他繫好散落的紅領巾的一個小舉動,在他生病時的幾句問候,課堂上的一句“真棒”,在他考試失敗時的幾句安慰,在他贏得短跑比賽時的一個擁抱,就會觸動他心中的漣漪,牽動他的心。孩子並不是鐵石心腸,心被捂熱了,他們自然也會用真情來回應。

做一塊吸鐵石吧,用“腦”去思考教育,提高自己的教育深度,用“心”去了解學生,給予他們平等與真誠,用“情”去溫暖和滋潤還不夠茁壯的小苗,你的眼裏、心裏有了孩子,孩子自然會敬佩你,喜歡你。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5

文化是經濟和政治在觀念形態中的存在方式,是人類精神活動的表現和產物。而長征文化,便是五四以來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傳統文化之一。長征是宣言書, 長征是宣傳隊,長征是播種機。當年紅軍長征勝利到達陝北之後,毛澤東同志曾就長征作過如此精闢的總結。紅軍長征已過去了七十年,但長征精神依然鮮活地留 在人們心中,鼓舞着我們每一人。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在我青少年時期,就熟悉了紅軍的事蹟,特別是會澤擴紅更加耳熟能詳,隨着年齡增長,這種情結愈發強烈。在我眼裏,紅軍能完成歷史 記錄上的第一次的長征,每一位紅軍將士都是英雄好漢。連外國人斯諾?索爾茲伯裏都高度評價了紅軍長征。沒有長征,就不能保存我們的黨,我們的人民軍隊和 革命根據地,就不會有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和抗美援朝的勝利,也不會有新中國,更不會有現在改革開放的成就。

飲水思源,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也是我們紀念紅軍長征的動力,在紅軍長征七十週年之際,我們用自己的方式舉行紀念活動,緬懷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就是爲了把這感動一代代人的革命精神發揚光大。

面對自己的先輩,每一個人都應該捫心自問,我們的幸福生活來自哪裏?我們有沒有忘記那些爲我們打天下的革命先輩?

有人可能會認爲,當年窮人蔘加紅軍是爲了有飯吃。確實是有這樣的人,但是他們當了紅軍以後,其信念就不只是爲了吃飯。我們在長征七十年後的今天,仍然能深 深地感受到紅軍長征的艱苦卓絕和巨大犧牲,送郎當紅軍絕不僅僅是爲了吃飯而去的,而且有一些紅軍將領就出身於書香門第,家裏有飯吃,他們就是爲了人民 的利益,爲了大衆的解放扛起了搶。

假如僅僅爲了吃飯,你就無法解釋這樣的故事,紅軍長征到咱們雲南時,有12位紅軍傷員被敵人抓住了。敵人說,只要你們不當紅軍了,就可以放你們生路,不殺 你們,但是這幾位紅軍戰士個個堅強不屈,敵人沒有辦法,就把紅軍傷員帶到半山腰一個深不見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兩個傷員推到山洞裏面,在後面的10位紅 軍就說:不用你們推,我們自己跳。當地羣衆後來把這個洞叫紅軍洞,這個事蹟刻在那個洞口的碑上。

我覺得,紅軍作爲中華民族的一部分,在那個年代裏,承擔起了自己的歷史責任。這種歷史責任感,最值得我們紀念,也是今天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最需要的。

什麼樣的精神讓我落淚?那就是寧可犧牲自我,去保全集體的團隊精神。從資料上見到當年紅三十四師師長陳樹湘率部隊爲紅軍墊後。掩護主力隊伍撤退以後,他們 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們撤退的時候,湘江已經被國民黨封鎖了。他們又餓着肚子翻山越嶺退回到湘西打游擊。撤退途中,陳師長腹部中了敵人的子彈,他命令其 他的戰士撤退,自己來掩護,不幸被敵人抓住。敵人非常得意,在擡着他去邀功的時候,陳師長把自己的腸子掏出來扯斷,最後壯烈犧牲,年僅29歲。這個故事讓 我流淚,長征中還有許許多多的紅軍戰士爲了大部隊的安全,犧牲了自己,如果一支軍隊,一個民族擁有這種精神,那就無堅不摧了。長征精神是一個寶庫,過去, 現在和將來都能讓我們受益匪淺。

如果要問我,紀念長征的感悟是什麼?我們今天紀念紅軍長征,已經沒有了戰火紛飛的氛圍,七十年前艱苦程度甚至超乎我們的想像,但其精神卻會永遠激勵着 我們。毛主席曾說過: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艱苦奮鬥幾十年如一日,這纔是最難最難的啊!我想,人生可以平談,但不能虛度光陰。 這就是我的最大感悟。我們今後要繼續發揚紅軍長征精神。遙望着眼前的山山水水,眼前總會浮現長征中一個個鮮活的面容。今天的紀念活動遠遠無法表達出我們對 紅軍的崇敬之情。

夜,靜靜地夜。窗外已是萬籟俱寂,羣星璀璨的夜空中掛着一輪金燦燦的圓日那樹枝上的貓頭鷹,正睜大眼睛,準備抓一隻珍惜美味般的田鼠。喧鬧了一天的城市在夜幕下變得格外寧靜。與此時,我正躺在牀上久久難眠,我的腦海裏不斷地浮現紅軍戰士過雪山、草地那雄偉壯觀的場面,心裏不停地稱讚他們的堅強意志,不禁思緒萬千,心潮澎湃。

《長征》這首詩毛主席在紅軍浩浩蕩蕩地到達吳起鎮時寫下的。每當讀到紅軍不怕遠征難,萬水千山只等閒時,我思緒萬千,紅軍戰士是這樣迎難而上,而我呢?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去年登山時的事

那是一個酷暑難耐的暑假。登山的那天,天好是一個風和日麗的星期天。那天爸爸和媽媽正好閒得沒事做。於是,我們全家決定去爬那生長着鬱鬱蔥蔥的樹木的紫荊山。

來到山腳下,望着那彎彎曲曲的山路,我不禁有此忘而怯步。但在媽媽的鼓勵下我還是開始爬起山來。

剛開始,我還信心十足地小跑起來,還一邊看風景,還一邊哼着歌。可到了後來,卻有些心有餘而力不足了,才走了一小會兒,就氣喘吁吁了。剛纔爸爸媽媽還被我甩得老遠,現在都有已經快追上我了。我不禁有些泄氣了,但還是靠最後一點力氣在兩邊懸崖峭壁間,氣喘吁吁地走着。

到了半山腰,我已累得滿頭大汗,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了。心裏早已打了退堂鼓。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語重心長地說:你的意志太軟弱了,如果當年的紅軍像你這樣,還會有今天的新中國嗎?那時年幼的我,我的心裏有些不服氣,並不知道紅軍是什麼,嘴裏說:那又怎麼樣?便怏怏地下山了。

今天,我讀了毛主席的《長征》,終於知道了紅軍具有的堅強意志,想到過去的事,臉不由自主地燙了起來。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6

對譚旭東老師的作品,我並不陌生。

我的書架上至少有20本他的書籍,這些書都是從去年12月開始“上架”的,有我自己從網上購買的,也有譚老師贈送的,像《尋找批評的空間》《我的書生活》《重繪中國文學地圖》《夏天的水果夢》《夢裏的花田》、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樂享慢讀”系列4本、黑龍江少兒出版社出版的童話集系列4本,還有《親子睡前微童話100篇》2本,以及《享受親子閱讀的快樂》和《讓書香潤澤童心》等。我也正是從這些書籍中,從譚老師的文字裏,從和譚老師的微博互動中,慢慢地認識他,慢慢地瞭解他。都說“文如其人”,這話一點兒不假,從他的字字句句中,從他的每篇作品中,我幾乎都能讀到他的勤奮、執着、謙遜、質樸,還能讀到這個社會極其欠缺的大愛之心。

從微薄上看到譚老師的新著《做智慧父親》即將出版的消息,內心還是很期待的。期待新書早日上架,可以先下手爲強,一睹爲快。可好事總是青睞我,在本書的責任編輯@親子教育孫運宋/老師的新書有獎轉發中,我有幸得獎了。昨天中午,收到了有譚老師親筆簽名的新著《做智慧父親》, 我開始了“飢餓的人撲在麪包上”的讀書生活,今天全部讀完。現把一些讀後的感受整理出來,和愛書的朋友,愛親子教育的朋友一起分享,不到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做智慧父親》是譚旭東老師的最新力作,是一本兒童智商情商培養家教的隨筆。雖然是隨筆,但在書本的裝幀設計上、內容選擇安排上一點兒都不隨便,而是極其用心的。

《做智慧父親》全書共分八輯,共有76篇文章,從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愛心、培養孩子的閱讀興趣和習慣、培養孩子的藝術特長、倡導寬容有愛的家風等各方面,記錄了譚老師和孩子一起成長的點點滴滴,闡述了譚老師的感受和感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每輯、每篇文章的開始都有一段“旭東教育微論”,而且這些微論都是譚老師在教育和生活中總結出來的精華,讀起來即給力,又接地氣,給人以啓發,給人以引導,這或許也是本書的創意之一。

首篇《和女兒剪窗花》的微論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爲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領了孩子,其實,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領了成年人。”讀到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靈共鳴,雖然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父親,但在陪伴女兒成長的十幾年中,我也有類似的感受,我也曾在博客裏發表過《到底是我教育了女兒,還是女兒教育了我》的文章。事實證明,譚老師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領了成年人”的微論是多麼精闢,因爲女兒不但陪伴了我,引導了我,而且還改變了我,讓我從一個不愛讀書的爸爸變成了喜歡讀書的爸爸,變成了一個喜歡寫作的爸爸。

在《相信孩子是一塊玉石》的微論中,譚老師說到“學習成績不是唯一的標尺,考上大學也未必成功!自信、勤奮、執着、有愛、敢於創造,纔是做人的基本品格。”玉石是寶貝,但也是石頭,如何把一塊似玉似石的石頭雕琢成玉器,這是需要智慧和耐心的。“玉不琢不成器”,既要琢又要磨,其實就是智慧和耐心的結晶。

《讓孩子適應自己的角色》的微論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在孩子的教育中,家長普遍有這種心態,都喜歡走捷徑,都希望有一個直接的模式或者方案,能夠讓孩子一點也沒有走樣地完成成長,變成他們理想中的有出息的孩子。其實,無論是教育家,還是普通的家長,對於孩子的教育,都是從零起步的,都屬於白手起家。沒有萬能的方案,只有愛心和耐心最可靠。

簡短的語言,道出了教育普遍存在的現象,剖析了家長們的捷徑心理,總結出了親子教育的真諦。也就是講,如果家長們真要尋求親子教育的方法的話,那愛心和耐心就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不是方法的、而又勝似方法的方法。

在《父愛給孩子安全感》的微論中,譚老師不但提醒家長要從八個方面注意孩子的心靈健康,而且還警示家長說“任何成功都彌補不了家庭教育的失敗。”

這個警示是多麼的及時,在這個物慾橫流的年代,有多少人完全不管孩子、不顧孩子,在拼命地在追求金錢、忙着購買洋房豪車、忙着燈紅酒綠,總以爲物質的充裕就是成功的標誌。殊不知,成功是人格和財富的雙重豐滿,土豪金只是一個表象,它永遠無法掩蓋內心的貧瘠和人格的缺陷。

《做女兒愛吃的紅燒排骨》中,說“一個合格的父親,並不只是會掙錢,他還會生活,也會工作,更會陪伴孩子。”看看我們身邊的家長,有多少父親能做到呢?如果把吃香的喝辣的、住洋房別墅看做是一種生活,我認爲這是對生活的褻瀆,這僅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質的追求,更應該有崇高的精神追求,像讀書、愛人、愛衆生,愛自然。

類似的微論還有很多很多,像“不少家長讓孩子學唱歌、跳舞,不是因爲孩子喜歡,而是因爲對升學有好處。培養孩子的藝術特長,還是要看孩子的興趣。孩子不喜歡,但家長硬是逼着學,孩子學得累,家長自己也不輕鬆。”“孩子的自信是需要保護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信任要發自內心,不要處處以成人的標準來衡量孩子的言行。孩子的自信是鼓勵出來的。”

全書的“旭東教育微論”總共有84篇,可以說是篇篇耐讀,句句獲益,很多微論都是面對現實、直指人心的,讓你不得不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去沉思,去思變,相信每一位讀者都會有更大的收穫和改變。

76篇隨筆,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沒有華麗辭藻的修飾,譚老師用樸實無華的語言訴說着和女兒一起成長的點點滴滴,像《和女兒一起放魚》《給小麻雀安一個家》《雪後和女兒一起喂小鳥》等,但從這些飽蘸深情的字裏行間,我彷彿讀到了譚老師的心跳,讀到了一位智慧的父親對女兒的尊重、理解、支持、寬容和鼓勵。當我讀到他看到女兒畫的畫時,誇獎女兒是個小畫家,這就是智慧,這就是被我們很多家長忽略的賞識和鼓勵。

在讀《知道自己是從哪裏來的》時候,譚老師在書中寫到“我告訴女兒,在她還未出生的時候,我不在媽媽身邊,而且她出生的時候,因爲非典,我也無法到她媽媽身邊照料她們母女倆,所以她出生52天后,我才見到了她。”“無論如何,你都要心懷感恩,感謝母親的呵護,父親的關懷,老師的指導,同學的幫助,還有很多很多人,都值得你去記住,去感激。”

同樣作爲一名父親,當我讀到這些話的時候,內心還是潮溼了。很難想象,當一位準父親因爲種種原因無法和自己的愛人去迎接愛情結晶的誕生,心裏該有多痛!更何況譚老師當時在北京,謝老師卻遠在安徽。但當我看到“她出生52天后,我才見到了她”這句話時,心裏又是那麼的感動,那麼的自豪。一位文學家、一位詩人,一位魯迅文學獎的獲得者之所以能把這樣一個數字記得那麼清晰,是因爲他還是一位父親,一位智慧的父親,一位心裏充滿愛的父親。

也正是因爲譚老師的愛,纔會和謝老師舉案齊眉,共同努力,纔會把揚子培養成了一個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學習文學並駕齊驅的、多才多藝的好孩子。

譚老師的愛,或說譚老師一家的愛,不僅僅體現在揚子身上,還體現在家庭上,社會上。在《倡導寬容有愛的家風》中,譚老師寫到了下崗的姐姐和姐夫離婚後,連住的地方都沒有。而譚老師的愛人謝老師主動拿出十多萬元幫助姐姐買房,還資助外甥女讀大學。

大愛!這絕對是大愛!看看我們身邊,有多少親兄弟、親姊妹爲爭奪家產而反目成仇。而在譚老師的家裏,這種超於常人的資助和行爲是對女兒最好的教育,是對我們唯利是圖的思想的批判,更是譚老師一家人對愛的奉獻。“愛人者人恆愛之”,我相信,這種愛的付出一定會綻放出更加燦爛的光芒,在譚老師的身上,在謝老師的身上,在揚子的身上,在更多人的身上。

捧讀《做智慧父親》,心生無限感慨,知識也罷,文化也罷,智慧也罷,只有將這些無形的東西化爲生活中的愛,才能起到其最終的作用。智慧父親譚旭東做到了,他不僅僅在女兒身上,在家人身上,在他的生活中,在他的作品中,無一不體現了這樣的一個主題——愛!

最後,祝譚旭東老師的最新力作《做智慧父親》大賣!

同時也祝所有的讀者朋友能夠從本書中得到啓發,激發動力,努力在生活中做一位智慧的父親,做一位有愛的父親!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7

《金鎖記》是張愛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許多批評家的讚譽,傅雷先生譽之爲“文壇最美的收穫”,夏志清教授則稱之爲“中國從古以來最偉大的中篇小說”。

張愛玲,她創造一個奇異的末世世界,裏面有關於家族與民族太多的回憶,像重重疊疊複印的照片,是錯綜複雜不講理的過去。家傳的首飾,出嫁時的花襖,言說是滄海桑田,浮生若夢的歷史讖語;有陰陽交界的過緣上,感受着歷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涼,噓眯着眼睛看陽光,卻走不進這光芒裏去。華麗而蒼涼的感覺,華麗而衰敗的佈景,這是輓歌裏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脫不了凋謝的命運,花開了,花落了,不過是一次又一次重複的輪迴,不同的人邁着一樣的步子,一樣一樣的。許多人就這麼站在幸福的門外,進不來,或許根本就沒人進去過。每個人都覺得別人走進了幸福的城門,自己卻進不去,費盡心機後的絕望開始演變成嫉妒,排斥,破壞,干擾。然而這樣只能讓自己更遠離快樂,遠離幸福。其實每個人都可以快樂,快樂是打開幸福城門的鑰匙。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別人拿到的,卻忘記的自己的鑰匙就在腳下,別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記了,錯過了,然後就永遠失去了。 像七巧。可憐得沒人可憐。當所有的人夾着尾巴指責一個人的時候,我都想幫她說句話。所有的人都攻擊一個人把所有的罪惡符號標給一個人的時候,我看着聽着都不自在。我想說誰都不是當事人,任何人都沒有抨擊指責別人的權利,許多難言的苦衷他人都不會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經常埋怨沒人理解自己一樣。

七巧,快樂的長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淚像枯枝一樣的折斷離去,不知道有沒有打動恨透她的人。然後女兒長安又嫁了個不愛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樣的輪迴了,不知道循環多少次,循環多少次纔可以結束。掙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這個樣子嗎?

如果說現實和虛幻有一條界限的話,那麼人總是生活在現實的這一邊,而將自己的所有夢想寄託在虛幻的另一邊,當現實的破碎帶走了虛幻,一個人的痛苦就開始了,像刺破的傷口,從傷口一直綿延到身體的每個角落。

張愛玲善於刻畫女人,尤喜描寫各色“壞女人”,《金鎖記》也不例外,小說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級階層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爲了攀附權貴,把她嫁入了沒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個自小就臥病在牀的廢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剛強直爽的一面,突然進入了死氣沉沉、勾心鬥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個廢人,這個矛盾註定這是一個悲劇故事。

“三十年來,她帶着黃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殺了幾個人,沒死的也丟了半條命。”也許是因爲儒家思想在歷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個烙印,在中國文學中,血緣親情成爲了一種歌頌不盡的詠歎調,父慈母愛,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長盛不衰的主題。很少有人懷疑過它的真實性。然而,文學長期以來所建構的美好親情卻在張愛玲荒涼的筆下轟然倒塌。親子關係被還原爲普通的人與人的關係,仍然逃脫不了人與人之間的自私、虛僞、冷酷———這是張愛玲對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獨特理解。

《金鎖記》中,正值青春年華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錢”的哥哥賣給官宦家的殘廢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後,沒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權帶給他們的榮耀,惟一能記載他們輝煌的只剩下錢,七巧在姜家獨打天下,深深體會到金錢的至關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與“正室奶奶”的虛名又從兩個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錢欲,於是她的人格開始扭曲。

七巧一輩子想的是錢,唸的是錢,爲了錢,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種.種磨難。當一切幻想都只能僅僅集中到“金錢”上時,金錢欲就成爲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犧牲換來了一筆金錢,她要完全佔有它們,容不得別人的窺視,包括自己的子女。爲此,她從中作梗,毀掉了兒子和女兒的婚姻,也毀掉了她們的幸福。

在這篇荒涼的小說世界裏,張愛玲向我們展示了令人心顫的金錢利劍斬斷血緣親情的魔力。我們已經習慣於理解親情中不摻雜任何成分的純潔性,習慣於理解父母與子女間崇高的犧牲精神,從未想過這一觀念的認定是來自於普遍的現實還是來自於人們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於現實中的一部分人之中,進而成爲人們共同的理想。

總而言之,張愛玲是文藝園地裏一棵枝繁順茂,搖曳多姿的樹,她把枝葉大大地撐開,盡力伸向不可知的遠方.也許這是因爲時代造就人吧,張愛玲和她筆下的人物都處於一個不平靜的時代與生活之中,舊時代在崩潰,舊家庭在瓦解,平靜而安定的生活已經被打破,經濟處於困頓中,至少沒有了先前的肆意,於是血緣親情才喪失了它應有的純潔性。張愛玲的小說給我們很多人生意義上的深層次思考。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8

《金粉世家》是張恨水先生的代表作,我入手的版本分爲上中下三卷,總共1129字。這大概是至今爲止我讀過的最長的一部小說了,爲自己的閱讀量汗顏的同時也很高興自己能夠堅持把這部小說從頭到尾讀完,因爲這對於我來說已經是一個很大的突破了。

《金粉》是一部章回體小說,凡一百一十二回,講述了一個豪門家族金宅的興衰史,也可以說是民國時期的百科全書吧,它從“陌上閒遊墜鞭驚素女”講述金家七少爺和書香寒門女子冷清秋的相遇開始,慢慢勾勒出一個家族的倩影,描繪這個以總理爲首的金家的人情世故,冷暖炎涼,事態糾紛......最後以“金粉各飄零情場永別”作結,表示一切繁華喧鬧終歸於無,樹倒猢猻散的淒涼之感甚囂塵上。

人物是一部小說的靈魂,因此我想先來淺談一下自己對於這部小說中人物的分析。

在談男女主之前,我想先談談金銓金總理。金總理作爲金家的最高權威人物,可謂是對整個家庭有着至高無上的掌控權和發言權,然而我在整部作品中卻並沒有看到他過多地發揮自己的權力。首先,由於他大多數時候忙於政務不在家,因此疏於對兒女的管教,導致了金家四少爺的不學無術、驕奢淫逸;其次,他沒有過多幹涉兒女的婚姻大事,比如在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事上,又比如在金鳳舉和晚香的關係中,更不論家中丫鬟小憐的出走和柳春江私奔了;最後是他自己實際上是一個思想較爲開放的大家長,這一點看來和同樣是家族一把手《家》中的高老太爺不太一樣。他雖然好色卻不冷酷殘暴,雖然開明卻對子女缺乏管束,可以說從整體上支撐起了金家上下的運轉。在他中風死去之後,整個家族就像進入了雪藏,諸事不順,人財兩空,金粉終也各飄零。因此在我看來,金銓在整部作品中扮演了一箇中流砥柱的人物。

金華,字燕西,金家有名的花花公子金七爺。他揮金如土還不思悔改這一點令我很痛恨,然而他也是通過萬惡的金錢把一位文雅的清秀少女冷清秋騙到了手,先是買下了落花衚衕的一處房子成爲了冷清秋的鄰居,然後通過珍珠項鍊和衣服鞋子的輪番轟炸,最後假裝自己滿腹經綸順利虜獲了清秋。但是男人總是婚前一個樣婚後一個樣,更何況是金燕西這種胸無點墨,混跡舞場的富二代兼官二代,畢竟他“除了讀書之外,沒有一件事是不順心的”。如果說他起初喜歡冷清秋有“二十四分”的話,那麼他後來冷落她便有“一百二十四分”,婚後他仍然整日整夜地在外面鬼混,與白蓮花白玉花糾纏不清的同時還與白秀珠舊情復燃。最令人寒心的是,在大火後他竟然絲毫不關心清秋母子的死活,一心只期望着秀珠能帶着他出洋去德國。最後收到清秋的來信時也並無半點悔恨之心,他的理由是:志向不和。這令我不禁唏噓:渣男藉口多。

冷清秋算是這部小說中的悲劇人物之最了。自身相貌文秀,知書達理,卻由於沒能抵得住虛榮的誘惑,懷孕之後便匆忙地嫁入金家,一入豪門深似海啊,在人情複雜的大家族裏沒有一個可以傾訴衷腸的知己,必須得步步小心,事事謹慎,唯一親近的燕西卻只會給她帶來無盡的傷害。如果說她在之前還對他抱有希望的話,德國一事徹底傷透了她的心,那時候的她已經看淡了一切,搬上了閣樓,吃齋唸經,與世隔絕。小說中我最喜歡她最後寫給金家的信,既決絕又不失文雅,既憤懣又不失禮節,真情款款,沉靜淡漠,顯足了她與這個充滿金錢臭味的家族的與衆不同的清逸高潔。

而他們倆的愛情在我看來不僅僅是清秋心中一直唸叨的“齊大非偶”,家族制度的腐朽是最深層的原因。

金家上下可謂裏裏外外存在腐朽。金家四少爺每一個都是有着不良習氣的公子哥,老大鳳舉在外花天酒地、賭博嫖娼,老二是個妻管嚴爛泥扶不上牆,只會跟着大哥混跡於各種宴席,老三色慾薰心,不但收藏名妓的豔照還與各種交際花迷亂酒桌舞場,於是有了這幾位哥哥的“榜樣”作用,自然也不會“遜色”;小說讀到後來才發現,金家的賬房存在嚴重的腐敗問題,賈柴兩位賬房先生做假賬侵吞了鉅額財產,然而這些假賬居然從來沒有被金家人發現過,雖說大門大戶裏存在這樣的一些小恩小惠實屬正常,但是“點滴匯成河流”啊,金家的由盛轉衰正是從這一點一滴開始;此外,不得不提到金家的翠姨,她在金銓死後不久悄悄逃跑,這就不知道以前從金銓手中騙了多少錢才跑得如此心急......

《金粉世家》以家爲本位來敘述,通過對金家由盛轉衰直到金粉各飄零的描寫,不僅是對金家敗落的惋惜,還深刻揭露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弊病,奏響了一曲家族制度的輓歌。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這部作品與《紅樓夢》有着很多相似之處,都是講述一個豪門大家族由興盛到逐漸衰敗的故事,小說裏的金燕西也活脫脫是一個民國賈寶玉,而冷清秋嬌弱多病的形象也像極了林黛玉,金家那羣紈絝子弟更是與《紅樓夢》中賈璉等好色之徒是一路貨色。《金粉世家》有對《紅樓夢》的繼承,當然也有發展,這種發展在於它把時代特徵完美地融入了小說中。比如民國時候人們的思想更加開放,主張婚姻自由,在小說中金冷的婚姻,柳春江和小憐的婚姻,吳藹芳和衛先生的婚姻以及梅麗和謝玉樹的將來時的婚姻無一不是自由的;這種開放的時代特徵促使張恨水先生擺脫了《紅樓夢》中男女主沒能在一起的封建悲劇的束縛,大膽地把家族和言情合在一起,創造了男女主順利地走到一起之後發生的悲劇。正是最大的悲劇不是我和你沒能在一起,而是在一起了才發現我們並不是對方想象中的那個人。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認爲張恨水先生的這個突破是很有進步意義的,直到放在今天也是如此,你看現今很多偶像劇都通常都只是演到男女主最後排除千難萬險成功在一起了就大結局了,並沒有對其婚後生活的進一步描述,顯然跟通俗小說大家比起來還是相形見絀的。

最後,我想談談這部小說裏的一個重要思想——佛教的色空思想。從表面上看,小說裏的金太太一心向佛,時常唸經,最終還住到了西山靜心修行,當然還有冷清秋也向往這種沉靜淡雅的佛教修身行爲,我認爲這是這個喧囂浮躁家族裏的另一個極端和反襯;從深層來看,金家的由興到衰,昔日光鮮亮麗的豪門貴族如今一切終歸於虛無,這實際是一種中國式悲劇:時間的長河能讓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消逝,即由色到空。金家的毀滅原因是男人的好色與紈絝,更是整個家族毫無節制地揮霍與墮落......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29

在課餘閱讀了《德伯家的苔絲》這本書,在讀完這部小說以後有很深的感受爲苔絲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經說過:“對一個女人的道德的評判,不應當根據她的過去而應當看她的傾向。”

同情之餘,也爲她那種爲了追求愛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亞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書中在她從德伯家回來後,“在她母親知道真象說‘發生這種事,別的女人都這麼做’而苔絲果斷說出:‘也許所有別的女人都要這樣,只有我不’”從此就可以看出苔絲向傳統的觀念發出了挑戰。

書中的開始,苔絲家雖然貧窮但過的還可以,而當苔絲的父親約翰·德比被告知自己這樣一個貧窮小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個十分高貴顯要的家庭的後裔後,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錢的德伯太太家攀親戚,她天性純樸,厭惡趨炎附勢,不同意去,但後來,她由於擔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親半夜外出送蜂蜜進城會出現意外,才與弟弟一起替父親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卻出現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趕車的馬被軋死了,失去一匹馬對他們這樣一個貧困的家庭來說就是失去了用以維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這匹衰老枯瘦的馬時,幾個孩子們都放聲大哭,苔絲沒有,“他臉色蒼白,沒有表情,似乎認爲她自己是謀殺者”,書中是這樣描寫的。然後她帶着一種負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現了危機,和她對父母的孝順,對弟弟妹妹們的關愛,以及她強烈的責任感――必須使家庭擺脫困境的責任感。

正是由於她的這種責任感和受她那貪慕虛榮的父母的驅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親戚,也導致了她被亞歷克·德伯玷污,給她日後的生活蒙上了一層抹不去的陰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堅持要讓這個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慾的產物受洗禮,也是強烈的責任感趨使她這樣做的。如此說來,苔絲性格中最不容忽視的一點便是她強烈的責任感了,正如苔絲堅決地要把與亞歷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訴她所深愛,並且也深愛她的丈夫安璣一樣,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這件事隱藏起來,說像她母親教她的,然而,苔絲沒有,她把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訴了安璣,書裏這樣寫道:“她說得很輕,但很堅決。”苔絲把這件事告訴了安璣,而不願意隱瞞事實,致使安璣承受不住打擊而與她分居,也正是源於她那責任心,不是嗎?現在看整篇文章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絲殺了亞歷克後追上安璣的時候:“……克萊爾停住腳步,以詢問的目光望着苔絲。‘安璣爾’,苔絲說,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們停步時克萊爾會這樣看着她,‘你知道我爲什麼要追你嗎?我要告訴你我把他殺了!’她這麼說的時候臉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慘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慘淡微笑”,你能想象一個人在殺了人後所露出的這種表情嗎?如她自己所說的“我殺了他――也不知道是怎麼把他殺死的。不過,安璣,爲了你,也爲了我自己,我非這麼做不可。”顯然,苔絲把殺死亞歷克看成是她應盡的責任,是她必須完成的任務,爲她自己,也爲她丈夫。亞歷克是籠罩在她心頭的陰影,亞歷剋死了,她只覺得如釋重負,只覺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務,所以她急着要告訴她丈夫,這大概也就是她臉上會露出微笑,而不是殺過人後的慌亂、驚恐無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後五天――與安璣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過的生活是恬靜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靜的,她對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來,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還一個也沒有起步。‘我準備好了’,她平靜地說。”我想,苔絲或許是帶着幸福,甚至是帶着滿足感死去的,因爲她覺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見安璣會看不起她了。這從她被逮捕前所說的話中是可以看出來的。

至此爲止,我所說的都是苔絲,也許你會問起安璣爲什麼會接受不了苔絲曾被亞歷克玷污併產有一子這一殘酷事實而提出與她分居,他不是很愛苔絲嗎?難道他對苔絲的愛並不是高尚的嗎?那麼,我要說,他是因爲太愛苔絲了,他心目中的苔絲是如此美麗,如此善良,是一切純潔的象徵,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見,心目所想的苔絲有任何過錯,他努力扼殺自己對苔絲的感情,他覺得那個屬於他的苔絲已經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經不是他以前所深戀的苔絲,而是有着苔絲形貌的另一個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絲把往事告訴他的那個夜晚,也就是他們開始分居的那個夜晚,他曾夢遊,抱着苔絲走到了樹林中,把苔輕輕放在一口棺材中,看過這篇小說的人一定不會忘記他當時所一直重複說的那一句話:“死了,死了,苔絲,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個苔絲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絕情,他的棄苔絲而去的行爲,正是因爲他覺得自己失去了當初最真最純的苔絲。

至於亞歷克,我不想多說,他給苔絲帶來的災難是顯而易見的,他對苔絲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對苔絲的愛,因爲愛是高尚的,他對苔絲只有情慾可言,絲毫沒有愛的根據。然而,苔絲並沒有因爲亞歷克給她帶來的打擊而不純潔,她自始至終都是那麼的純潔,善良,都顯得那麼美麗。

正是安璣這樣一個矛盾的結合體,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開明思想。

讀完整部小說,聯想到平時有朋友說的“相愛的兩個人就必須相互坦誠、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這樣嗎?在現代的社會,愛情有時候也會徒有虛名的。曾在網絡上看到過有人這麼說:“我不相信愛情,但我需要愛情。就像生存,必須要有空氣。”

2000字讀書心得總結感想 篇30

很早以前讀過《邊城》,最近再讀,有了一些和以前不一樣的感受,總覺得自己是個不懂愛的人,可還是想寫寫這個關於愛情、感動和美麗的話題。

一、來路

水是極有靈氣的,它一路流來,總能帶來一些故事。當水流過這個靜謐、悠然的湘西小鎮時,就帶來了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得似乎讓人覺得拖沓,只是這故事發生在茶峒的山光水色之中,周圍景色既是那麼恬淡自然,故事也似乎融入到這景色之中。

有一刻它似乎那麼清晰,彷彿就要浮出水面,很快它又沉入水中,隨着潺潺流水一同流走,只在讀者心中留下一抹遐想。

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感情,單純到似乎只可能發生在這樣一個有水流過的地方,也好像只有這樣透徹的水才能承載這樣的故事。

當然,也只有沈從文先生這樣一個從小就懂得擁抱水,熱愛水的人,纔會寫出這樣美的故事來,正如他自己所說:“我認識美,學會思索,水對我有極大的關係。”

二、夢境

《邊城》就是沈從文先生理想中的夢境,他把對山水的熱愛化爲了這部飽含深情的作品,茶峒的自然風景清新雋秀,江水清麗綿延,江上渡船每日在這山水之間運行,也儼然成了這如詩如夢的景色中的重要點綴,渡船上的老船伕、小姑娘和老黃狗便是這景中永遠不變的主角。

作者構築了詩畫般的邊城美景,把所有故事融合到這景中,景物便處處蘊含着純樸的人情味,瀰漫着“桃源”般神祕的色彩。景色因人物感情的朦朧而朦朧,因人物的憂愁而憂愁,也因故事淒涼的結局而定格在一片淒涼之中,卻因爲給人無限想象的空間,定格的美景又在無窮無盡的等候中慢慢地綻放,任人思緒飄飛到更廣闊的空間。

可我又總覺得,能夠理解夢境,能夠書寫夢的人,必定是一個真實的人。可能因爲夢總是太美又太虛幻,只有經歷過真實的人,纔會知道什麼時候是確確實實的真,什麼時候卻只是夢而已。

《邊城》就是沈從文先生給讀者構造的一個美麗而誘人的夢,也只有沈從文這樣經歷過生活的真實的人,才能書寫出如此讓人信服而神往的夢。他有過自由自在探索世界的夢幻童年,他“不想明白道理卻永遠爲現象所傾心”,以後又有了不平凡的隨展轉的軍旅生活,對於社會這部大書又有了更爲真實而深刻地瞭解。所以他筆下的邊城雖只是一個美好的夢,但“這夢既非虛幻,也不拘泥於現實,而是追求一種真實,藝術的真實。”所以小說描寫邊城美麗景色的同時,又透出一份無奈和愁苦,主人公感情雖真摯卻敵不過現實的種種不幸。夢境有了真實的影像,夢境才更能喚起人們的同感。

三、憂愁

沈從文先生常說“美麗總使人憂愁”。《邊城》裏的翠翠是美麗的,她單純善良、不諳世事,對老船伕的感情真摯而感人,對儺送二老的感情朦朧卻執着,可就是這樣一個美麗的少女卻始終不知道也沒人告訴她,她應該要什麼樣的生活,什麼樣的幸福,最終只能在一片悽苦之中,孤獨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歸期的愛人。

老船伕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條渡船,不知把多少來來往往的人渡過了小溪,“他從不思索自己職務對於本人的意義,只是靜靜的很忠實的在那裏活下去”。他深愛着翠翠,他唯一的親人便只是那個女孩,他總是在爲孫女將來的生活而擔憂,最後卻還是在失望和遺憾中死去,就連撐了一輩子的渡船也被漲起的大水沖走了,這是何等的悲涼啊。

天保和儺送也都是好男人,兩人同時愛上了翠翠,卻因爲兄弟之情而相約採用了美麗浪漫的“走馬路”的爲愛人唱情歌“競爭”方式,做哥哥的走車路佔了先,無論如何也不肯先開腔唱歌,一定得讓弟弟先唱,明知不是弟弟的對手之後就主動離去,在心灰意冷葬身河水之中,也不知是爲了心中美麗而死,還是因爲心中的憂愁而死。

儺送二老愛着翠翠,寧可不要碾坊,卻因爲一連串的誤會,最終又因天保的意外死去而將愛意深深埋在心中,卻又難以割捨,最終只能帶着深深的自責,選擇遠行,把遙遠的期望留給了翠翠。儺送幾年前與翠翠的偶遇是美麗的,心中萌生的愛意也是美麗的,卻因爲彼此的誤會交織着家庭的壓力,而最終釀成了令人失望的悲劇。

故事裏的人和事都生活在一個美麗的背景之下,看似平淡,愛情糾葛也看似波瀾不驚,最終卻都在憂愁遺憾中收場。就連留給翠翠對美好生活的最後一絲期望:“也許永遠不回來了,也許明天回來”,也是那麼令人心生淒涼。守望幸福是美麗的,卻也讓人心痛。

有人說,那是“善良者的不幸、不湊巧”,不如說,那是作者自己內心的一種無奈和感傷,邊城詩情畫意的恬淡生活是作者心中的嚮往,然而現實生活總是充滿着憂愁,於是作者把這種體驗寫進了作品裏,拿來與讀者共享。

四、彼岸

讀《邊城》除了對美麗的鄉村風光和純樸的風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還留下一份感動,感動的是翠翠爲所愛的人執着的無怨無悔的等待,這種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穫幸福,可能一輩子都毫無結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

我也爲翠翠的執着而震撼,也許不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很多人都不會知道自己的真正價值,既然有幸活在這個世界上爲什麼不爲所愛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畢竟是生活在一個詩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

現代社會太浮躁,有多少人還能有那麼一種執着的浪漫的情愫呢?不說爲了不可知的未來而等待,就算是爲了已有的幸福而付出真誠的努力,又有幾個人能真正做到呢?

我們渴望得到真愛,卻又總是擔心害怕,總想一切確定無疑之後才付出感情,不然就馬上抽身離去。不僅對愛情如此,對待別的事情都有這樣可笑的想法,只有即時的眼前的雙手抓得住的利益才能讓現代人付出,任何遙遠的美麗都被看作可笑的不現實的人才回去守候的東西,如果翠翠生活在現在,生活在我們身邊,那她一定被看作是一個奇怪的人。也許不是身邊已經不存在美麗,只是我們有意無意的在扼殺美。

也許當我們還年輕,當我們還不知道生活的壓力的時候,還會爲翠翠而感動,還會爲心中的美麗而守候。可是當生活給我們的壓力越來越大,把我們變得越來越現實的時候,這種美麗的守候就變得脆弱而不堪一擊,倒不是不再有感動之心了,只是感動了就感動吧,很少有人還去爲一個單純的夢想而守候。身邊現實的人越來越多了,有多少人還能保留一顆執着之心呢?

正因爲如此,沈從文先生爲我們塑造的一個理想式的翠翠纔是難能可貴的,其實他自己也是一個孤單的人,他在談自己的散文時,說自己的作品帶着一分淡淡的孤獨悲哀;朱光潛先生給他的評價是“喜歡朋友的熱情人,可是在深心裏,卻是一個孤獨者”。

所以,孤獨也許正是源於沈先生骨子裏那一份追求至善至美之心,源於他對所愛所追求事物的執着之心吧。他寫下翠翠這樣一個爲幸福而凝望而守候的人。

我爲翠翠而感動,也爲沈先生而感動,爲所有能爲愛而守候的人而感動。也許幸福的彼岸還是可望而不可即,《邊城》至少給了我們一份對於人性的思考,對於幸福的信仰,有這樣一份希望在心底,便是收穫便是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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