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讀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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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是一本讓全美年輕人集體沉靜的書。一個超現實的故事,講述了死亡與重生、覺醒與救贖的主題,發人深省。接下來本站小編給你整理了忽然七日讀書心得,歡迎大家的閱讀

忽然七日讀書心得
忽然七日讀書心得篇一

起初,只是因爲這本書的名字很好聽,封面很特別纔買下的。但,這本書卻教會了我很多東西。它教會我做人。人要誠、承、撐。誠是誠實守信,表裏如一;承是承擔,做個有責任心的人;撐是支撐,不會輕言放棄。

它教會我看待這個世界上的是與非。不是因爲我倆關係有多好,就相信對方,而是要以客觀的態度來看待對方,這樣彼此才能互幫互助,共同進步。它教會我百善孝爲先。女主人公對她媽媽不是很好,等到死後重生才明白自己的荒唐之舉有多可笑。的確,身在福中的我們總是不能感激那些對我們好的人,可突然的某一天,回首想要感恩的時候,她們,已經是烏有。

從現在起,做想做的事,生命很短,意義很大。任何生命都需要尊重與被尊重,你是如此,我亦如此。對自己好一點,快樂一點,生活不似《忽然七日》,怎能重來。

忽然七日讀書心得篇二

小說的講述了一羣高中女生的故事,她們漂亮、拉風、張揚,受到衆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這羣女生中的一員。她們是學校裏的明星,在丘比特日總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們在大冬天裏只穿小吊帶加機車皮外套,雖然冷得要死但還是努力保持光鮮。當然,她們也受到了許多人的羨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裏,這羣女生參加了一個熱鬧的派對,在派對上,有一個被她們平時稱爲“神經脖的女生當着大家的面責罵了她們。之後這羣姑娘們在回家途中出了車禍,主人公在這場車禍裏喪生。神奇的是,當她睜開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開始了,於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邊的朋友都不知道發生了這樣的事,只有她一個人在不斷體驗死後重生的奇妙感覺。同時,她也想讓自己的死變得更有意義一些。

歸納起來,這七日是這麼個邏輯: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嘗試着逃避災難;第三日,她試圖阻止已經發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認了自己已經死亡的事實,並且自暴自棄;第五日,她開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麼才能死得有意義;第六日,她開始發現生活中並非只有自己,有時傷害了別人卻不自知,開始反剩第七日,她頓悟:既然發生的不可改變,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讓自己後悔更多。於是雖然最終主人公還是死了,但與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後一次終於讓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諦。在重生的過程中,主人公終於知道了曾經的自己是多麼無知,她竭力想要挽回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過程中,她還發現了自己年輕美好的愛,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說結尾處的主人公,是帶着歡樂和欣慰離開的。我也從一開始的旁觀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內心,開始喜歡她、欣賞她、懷念她。小說中七日重生的經歷讓我們每個人重新審視生活中一個個平凡卻重要的時刻,思考我們希望記住的事和希望人別人記住我們的事。雖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時刻真實存在過,那些她爲之付出努力的事,會永遠留在她的家人、友人們的記憶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們是否還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們都沒做,有很多人我們都還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話我們還沒有講……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懷着那麼多遺憾離開,那麼我會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沒有人爲你流淚,沒有人懷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們還活着,我們就應該時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機會留下遺憾。

忽然七日讀書心得篇三

“我們平凡卻可貴的人生,錯了就不會再重來。”書的主題就是這樣,關於平凡,可貴,重來。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在美好的“丘比特日”遭遇不幸,卻在她死後,彷彿復生一樣的過了七個“丘比特日”。這是一個關於救贖與覺醒的故事。沒有爛俗的情節,華麗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寫着一個讓人想要流淚的故事。

“時間並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時刻會永遠繼續。即使一切結束之後,它們也不會結束,即使你死了,而且進入墳墓,那些時刻也依然存在,倒帶、播放、直至永恆。它們就是一切,它們無處不在。它們就是意義。”在這部小說裏,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時間,而是靈魂的解放與思想的高度。能夠解救自己的人,永遠只是自己。在你活着的時候,你可以去愛,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經歷,你甚至可以去錯,因爲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因爲還有明天。可是這也不是說,就可以浪費。可是真的浪費,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說出來的兩個字這樣簡單。很糾結,我是說,不是普通意義上的那種浪費,比如虛度人生的很多種同義詞,打遊戲,吸毒,過着糜爛的生活。在這裏,應該不是浪費,除非你沒有去感知。生命應該是有生命的,你會感受到那種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種感覺,如果你能意識的到的話。我敬畏生命,樂於去感知。我相信這是正確的事。

看完這本書,應該會很想要每一天當做生命的最後一天來過,因爲可能就沒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許不只是這樣,或者我看到的,讀到的,不只是這樣。生命不會重來的,如果它要過去,終究是要過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是去體會吧,像是書裏說的,第一次張嘴舔到天上落下來的雪花,第一次意識到回家的路還亮着不滅的燈,當然,還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這些都是會過去的東西,因爲第一次就是不能重來的東西。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會流走的,不管你是不是願意。可是,有記憶,這些東西就會留在某一個你想要留的地方。當你回來,它仍舊在這裏。

我想把我的思想闡述明白,可我發現這其實很難,因爲我寫的跟不上我想的。那麼,記下一丁點記憶也是好的。我看過很多書,而我今天突然想到,也許我可以記下來這些看完之後的感想,然後我終有一天再讀,也會是一個輪迴。我會看到如今的自己,我也一定會喜歡如今的自己。我想這是一件奇妙的事,我在心情不好的時候看到這樣一本書。然後我突然懂的某些道理。一切都沒那麼糟,因爲我至少還有明天,我不會一睡着就失去所有。我想,大概最糟糕的就是我們自己誤以爲這有多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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