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警示教育心得

來源:瑞文範文網 2.76W

我在這次律師警示教育活動中,通過傳達文件,學習我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使我在思想認識上有了很大提高;結合北京律師李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實例,對我的教育很大,教訓極深。“前車之覆,後車之鑑”。茲特將我的真實感受和心得體會列述於下,謹請大家不吝賜教。

律師警示教育心得

一、從各種報道可以看出李莊其人給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調、囂張、滿口大話、趾高氣揚、目中無人,從李莊在其他地方威脅公訴人,甚至開車撞向檢察官的行爲,足見其傲氣十足。律師作爲法律精英,李莊卻給人沒有一點 “儒雅”的印象;魯迅先生說得好:“恐嚇和謾罵決不是戰鬥。”李莊正是因爲不懂得這個道理,肆意玩火才釀成了他今天鋃鐺入獄。李莊今天淪爲階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廣大律師要充分認清李莊違法犯罪對社會和律師業的違害性,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爲戒。在執業活動中,無論是查閱案卷、調查取證、會見當事人還是分析案情、闡明觀點、法庭論辯,都必須尊重事實、忠於法律,決不能與當事人及委託人串通一氣,以捏造事實、歪曲法律去贏得不光彩的勝訴,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與非法利益的界線,要經得起名利、金錢的考驗,正確對待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正確處理維護大局和拓展業務的關係,做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通過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如果中國沒有了律師制度,那廣大民衆遇到法律問題,沒有律師爲其提供法律服務,就只有去找各級領導或者法院辦案人員甚至院長,這將會產生什麼樣的惡劣後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師的使命,是依法爲缺少法律專業知識的人提供諮詢,代理民事、行政訴訟,進行刑事辯護或者參與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活動,這就在公衆與法律之間架起一道溝通的橋樑。因此,律師就應當尊重事實、忠於法律,依法行事,絕不能不顧事實和法律去搞歪門邪道。律師執業,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實去體現真理。遺憾的是,有個別的律師卻法律信仰淡薄,職業道德缺失,見利忘義,見錢忘法,熱衷於與司法人員“拉關係”、“搞勾兌”,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使法律的衛士演變成了法律的踐踏者,使律師的稱謂爲之蒙羞。因此, 律師必須自覺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責使命,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國家和人民利益至上、憲法和法律至上,堅持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自覺地把律師職業與黨和人民的事業、個人的前途命運與國家的前途命運緊密聯繫在一起。永遠不做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客觀事實的事情。

三、任何職業都有自己的道德和操守,任何人也都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律師的職業道德和操守,就是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堅持實事求是的訴訟原則。對事實,不擴大、不縮小,有一說一,有二說二,依照法律和事實,爲自己的委託人爭取最大的利益。如果唆使當事人說假話、作僞證,教唆其串供,無疑是不顧事實的違法行爲。李莊走上犯罪道路,每個法律從業者都應當引以爲戒。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玩弄法律、踐踏法律,就會如英國作家拜倫所說:“誰膽敢將法律輕蔑,他必在法律的懲罰下毀滅”。那麼,律師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用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約束自己的行爲,接受法律的監督,沒有任何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一切法律人倘若只把掌握的法律知識和法律賦予的權利當做謀生的手段,勢必導致“一切向錢看”,成爲“拜金主義者”,甚至墮落到不顧一切地撈黑心錢,最終必將遭到廣大人民羣衆的唾棄、社會所淘汰,甚至被滾滾向前的歷史車輪碾得粉身碎骨。

四、在律師界仍有極個別的不良律師,其行爲抹黑了律師形象,玷污了律師的職業。但決不是90%的律師都“出買靈魂和肉體”。 實踐證明,我國律師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受黨和人民信賴的。李莊的犯罪只是個案,應與整個律師隊伍區別開來。我從事法律服務近二十年的所見所聞,律師與執法人員之間的關係基本上是清白的,出現個別律師、執法人員違法亂紀的事情,並不奇怪,但那只是個別,不是主流。律師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利,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擔任刑事辯護或者參與其他非訴訟活動,是國家法律制度保護人民、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正義、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如果哪個律師明目張膽地去給執法人員行賄,那他是不想做律師了;如果哪個執法人員迫使律師給他行賄,那他也是不想當執法人員了。我相信,對於一個爲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來說,誰也不會拿着自己的飯碗開玩笑。因爲,他們一旦丟掉了這個職業,必將遺憾終身。作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律師,應該懂得自己有責任維護這個職業的形象,決不能爲了“做律師”而放棄了做人。而要模範地遵紀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作爲與不作爲。否則,也落得與李莊同樣的可悲下場。

最後,我捫心自問,過去雖無“肉體可出賣的”,但也從未有“出賣靈魂”的想法。爲證明自己是否說了假話,懇請廣大民衆和公、檢、法、司的工作人員及全體法律從業者對我進行檢舉揭發。我堅信,一個人生活在社會中,其言行、舉止,大家心裏是有一杆稱的。

律師警示教育心得(2):

一位是剛剛執業一年多的年青律師,一位是執業多年應該是經驗豐富的“大腕老律”。均是在執業的過程中,違背事實,離棄法律,結果領受牢門之災。正如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人權法研究所所長、國際刑法協會會員田尚斌說:“如果律師淪落到爲了金錢,可以不擇手段,去維護當事人的非法權益,這種下場是很可悲的。”一老一少褻瀆法律相繼入獄,再一次用事實告誡我們。作爲“法律之師”無論你剛入門,還是執業多年經驗豐富都必須時刻牢記法律的規定,“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 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使命”。

這次警示大會後我回到單位,拿出我剛剛領到多年來矇昧以求的律師證,仔細的端詳,小聲的讀着上面燙金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我更加意識到,如果說律師前面有定語的話,我們律師應首先堅守這個定語。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那麼,就應該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秉持良好職業道德,依法開展法律服務,爲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要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時刻牢記作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必須始終自覺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堅持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憲法,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使命,堅定不移地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工作者、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服務者、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者、社會公平正義的保障者、社會和諧穩定的促進者。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要時刻牢記作爲一名法律職業者,應當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捍衛法制視爲執業的崇高信念和天職,切實增強憲法、法律觀念,增強維護法律權威、維護司法公正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始終堅持嚴格依法執業,帶頭嚴格守法,努力做“法律之師”。要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執業活動中要經得起名利、金錢的考驗,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切實增強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觀念,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和行爲準則,努力成爲社會的道德楷模和表率,努力成爲“道德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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