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7W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1

法治中國作爲一組信仰和價值的集合,其觀念、價值、論說正在成爲這個時代的一個主題。落實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轉型時期諸多社會難題終將克服。在此過程中,司法作爲法律適用的中心場所,傳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識的核心場域,其實效的發揮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精選4篇)

法治是中國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中國的內涵十分豐富,“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稱爲建設法治中國的“新十六字方針”。“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是新時期全面實施法治建設的系統規劃。它繼承和發展了人類社會的法治文明,在借鑑西方國家法治經驗的基礎上,更加註重中國的政治理念、文化傳統、社會訴求和具體國情,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法治中國不是政治變革和經濟改革的副產品,而是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社會謀求現代化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現代化事業的一部分,實現法治是中國現代化實踐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其核心是改造舊的法律觀念,塑造新的行爲和認知方式,在改變原有社會結構的同時建立新的社會秩序模式。研究法治中國的正當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論和實踐對中國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而是希望通過理性的檢視,使其成爲更廣泛的社會共識而得以徹底實施。

法治應以維護合法權益爲核心。轉型時期的中國經濟社會迅猛發展,既加劇了社會競爭,也使得社會內部越來越動盪和不安定。這種情況表現在法律上,便是訴訟案件的大幅增長。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制度供給不足所造成。與此同時,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會在變遷過程中帶來種種意想不到的矛盾和衝突。中國社會必須同時面對和解決其他社會在不同歷史階段分別遇到和處理的問題:公共權力的合理分配與合法行使。

同時,法治在文化層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戰。它涉及人們觀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質與功用,涉及人們對規則的看法,也涉及人們對司法(法律)與正義關係的認識。在一般意義上,傳統中國人並不否認法律、規則及其與正義的關係。相反,他們常常訴諸法律和運用規則,肯定法律與正義之間的內在聯繫。只不過,司法 (法律)在人們心目中並不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規則如果妨礙結果的公正,就可能被違反甚至拋棄。同樣,爲了實現實質正義,人們經常漠視和犧牲必要的程序。在這樣一種傳統中,司法(法律)當然被視爲手段,並且僅僅被視爲手段。與現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這種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義傳統。

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根本。把公正司法置於法治中國建設這一特定的歷史環境中加以審視,是準確認識其歷史和現實意義,進一步明確其性質、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視角。公正本身就是對司法裁判的要求,司法與公正在字源上的聯繫實際是通過“司法”的概念實現的。由公正方面去討論司法,後者的重要性尤爲彰顯。實際上,國家與社會、國家與司法(法律)以及國家與個人之間的動態關係,既是我們理解中國法律現代化運動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發揮實際功效的關鍵所在。

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徑。司法是社會中的司法,司法是民衆可以直接感受的法治。在現代社會,法律主要通過司法機構予以系統地適用。人們很容易瞭解到立法的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經驗而言,我們在大多數時間生活在規章制度構成的現實生活秩序之中,而非憲法、民法通則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下。從實效方面看,對我們發生實際作用和令我們感受到的規則總是經過執行機構解釋和適用的那些。與此同時,對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可能只靠宣傳和教育達到,而要靠對具體的法尤其是法的適用的經驗。歸根到底,法治是一種生活經驗,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經驗一樣可以在實踐中逐步獲得、積累和改變。而歷史和經驗都已經表明,中國的普通民衆從來都不缺乏對自己利益作出判斷和根據環境變化調整其行爲模式的實用理性。而公正司法,正是社會公衆累積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徑。如果法治不能被認真對待和實施,人們將對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產生懷疑,甚至失去信心,則法治中國建設的正當性也就將蕩然無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國家和社會、個人之間衝突的最佳選擇。法治以及現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會的現實需求。全面建設法治中國,國家(包括政府及其機構)和社會結構甚至個人便不可避免地成爲改造的對象。當國家本身成爲改革的對象,而社會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實現這一任務時,只能寄希望於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項複雜的事業,不僅涉及原則和制度,而且涉及認知方式和生活經驗。要使社會矛盾和衝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帶來的社會震盪減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機制,依靠司法這樣一種有效的制度安排,從而實現國家、社會與個人之間的適度平衡,即在國家和社會、個人之間建立起權責利明確界分的有機結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過司法保障個人權利、如何限制和規範行政權力的不當行使,比對政府提出積極有爲的要求更來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人們對通過運用規則來建構社會秩序的要求,對法律本身的正義和通過司法實現正義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實施的基礎,也是今天推行和實現法治不可或缺的資源。公平正義是人類的永恆追求,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價值追求和價值取向。強調當代法治所欲保護和促進的諸多基本價值,對於一個正致力於建立法治的社會來說,無疑是非常有意義的。但是,中國今天面臨的最緊迫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與其說是重修憲法和法律,寫進去更多更好的條款,不如說是通過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創造一種可能的社會環境,使業已載入憲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價值、原則逐步得到實現。後一種任務,正是司法體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2

中國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國的法治分享了現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則、理念。同時,我們應當注意,法治中國建設實踐不應受到“本本主義”、“教條主義”的影響。在我們的法治實踐中,應關注中國法治實踐的成功做法、經驗,儘管這些做法、經驗可能並不符合西方法治國家的條條框框或法學教科書的概念、定義;在堅持法制統一的前提下,關注中國法治實踐的多樣性,充分發揮各地區、各層級尤其是基層人民羣衆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公正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法,並在此基礎上,總結、完善那些經過實踐證明確實有效並且受到人民羣衆真心擁護、符合中國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國法治的做法,並及時以法治的制度形式鞏固下來,使法治真正成爲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改革和建設的有效實踐。

法治中國具有世界意義

“要了解中國,必須瞭解世界”。法治中國的性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中國的立足點是中國國情,法治中國的本質是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的有效實踐,這絲毫不削弱中國法治的世界意義。毛澤東同志指出,“中國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國法治的發生和發展離不開近現代以來國際社會提供的基本條件,比如市場經濟、民族國家、全球化等。體現在法治上,中國法治也必然以 “憲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來促進經濟發展、民族團結、國家統一”這些原則或理念作爲法治建構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和平發展、繁榮穩定,對於世界的和平發展、繁榮穩定具有重要積極意義。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說,法治中國本身就具有世界意義。對於一個處於轉型期、發展中國家的社會主義中國來說,能夠探索並建立其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同時也是爲全世界、全人類法治建設提供寶貴經驗,爲全人類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寶貴財富。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今日召開,此次“四中全會”以推進“依法治國”作爲主題,將審議《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詳細描繪法治中國新圖景。近日,中國網邀請五位法學專家,對本次會議備受關注的“依法治國”主題進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獨家解讀。

走“依法治國”路徑迫在眉睫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副教授、法理學教研室副主任張立偉表示,儘管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級黨政機關依法處理政務的能力與民衆日益增長的依法治國的需求之間還存在相當大的距離。現實生活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現象仍然存在,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時常發生。

張立偉說,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全體人民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張立偉指出,要真正實現“依法治國”未來就要做到以下幾點:“樹立和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完善立法,發揮法治在改革中的引領作用;簡政放權、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維護公平正義;堅持黨依法執政;權力制約和監督的法治化;培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

全社會需推進人權教育 培育人權文化

我國目前大多數方面對人權保障都已經有法可依,但是,一些法律制度仍需進一步完善。比如在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方面,沒有社會保障、社會救濟、農民權益保護、農民工權益保障等方面的專門制度。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法學博士張偉表示,應該深入研究在中國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可能性。這樣一種制度安排可以編織一個人權保障制度的安全網,及時、有效發現人權法律制度和實踐當中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問題,爲完善社會主義人權法律體系、化解社會矛盾做出積極貢獻。

同時,張偉還指出,人權教育應該成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兒童抓起,培養社會文明的種子;從大學生抓起,培養客觀、冷靜地觀察和分析社會的處世哲學;從領導幹部抓起,培養平等地尊重、對待任何一個社會個體的人權觀念和政治智慧。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3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黨的十八提出以後,儼然已成爲我國新形勢下依法治國的新十六字真言。每個國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統的法制國家。從古至今,各個朝代關於規範性的法律條文都是以當時的具體形勢而提出併成文。立法爲執法,爲政府的行政行爲或是人民羣衆的權益利益做保障,出不得差錯,更少不得關注度。

立法的科學化是防止不切合發展實際從而造成法制產生的執行標準,怎麼樣的立法程序是科學的,形成的法律法規是契合發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漸加強,對法律執行的要求就更加嚴格,對於反腐倡廉及黨內法規中制度的建設更提出了新層次的要求,必須要確保對反腐行爲的預防和控制力度。

執法的嚴格性更是對法律實施過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須要紮實可行的予以實施,並且確保執法的過程無偏差,不給羣衆造成生活和生產上的難題,這是其一;執法過程必須要公正嚴格,秉持公正,不凸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個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這需要司法機關必須要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爲最基本的行動準則,將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絲錯漏。要禁止司法行爲中出現權錢交易現象,這一現象的產生無疑是給我國法制的執行平添敗筆,更影響羣衆的滿意度和認可度。

作爲一個國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爲準則當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約束行爲,以法律認知行爲,以法律辨別是非。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少不了全民的參與,需要全民認識到自身行爲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和諧健康水平。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篇4

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羣衆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裏,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衆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爲重要。法律作爲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xx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羣衆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爲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爲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爲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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