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範文(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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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範文 篇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市公司公告範文(精選3篇)

x年9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披露《關於地方預決算公開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騙取和違規謀取財政補貼情況,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間接持有45%股權)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涉及其中。

一、通報內容

通報稱,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申報x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有1683輛車截至x年底仍未完工,但在x年提前辦理了機動車行駛證,多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1921萬元。

通報稱,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追回x年度違規上牌車輛獲取的中央財政補助預撥資金,並依據《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按問題金額50%處以罰款。同時,自x年起取消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中央財政補貼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其問題車型從《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予以剔除。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x年生產銷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車,由當地有關部門逐一嚴格審覈後重新申報,確無問題的車輛可按原政策中央財政繼續予以補助。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何時恢復執行中央財政補貼政策,視地方政府和企業整改情況而定。屆時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共同覈查驗收,驗收合格報國務院批准後方可恢復執行財政補貼政策,但不恢復預撥財政補貼資金資格。

二、對公司的影響及應對措施

根據通報內容,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影響如下:1、自x年起,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將被取消中央財政補貼資格,問題車型也將從《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中剔除。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何時恢復執行中央財政補貼政策存在不確定性。

2、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將無法獲取1683輛新能源汽車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1921萬元,並將被按問題金額處以50%的罰款,經初步估計,將直接減少x年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31542.01萬元,將可能對公司x年經營業績造成較大影響。

截止目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有關部門的正式處罰文件,公司將進一步覈實通報內容。具體處罰結果及影響金額將在收到有關部門的正式處罰文件後另行公告。

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將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公司x年生產銷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車申請中央財政補貼的核查並積極整改,以爭取無問題的車輛可按原政策由中央財政繼續予以補助及恢復中央財政補貼資格。

目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上述問題高度重視,將進一步跟進該問題後續進展,並及時就該事項的進展情況進行公告。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本公司發佈的信息以公告爲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x年9月9日

上市公司公告範文 篇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訴訟事項背景及公告情況

x年7月26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公告了《訴訟事項公告》。

1、披露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xx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訴狀的情況。

2、披露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xx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凍結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3850000元的情況。

3、披露了吉首市人民法院()湘3101民初291號民事判決書的情況。判決爲:(1)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款3184371.41元。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履行完畢;(2)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從x年12月31日起,至x年2月28日期間欠付工程價款利息26238.3元,支付欠付工程價款3184371.41的利息(利息從x年2月29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至欠付工程款付清爲止)。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履行完畢;(3)駁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5325元,訴訟保全費5000元,共計40325元由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4、披露了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吉首市人民法院()湘3101民初291號民事判決,依法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情況。上訴請求爲:(1)請依法撤銷吉首市人民法院()湘3101民初291民事判決,並將本案發回重審;(2)請判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二、本次訴訟事項進展情況

x年9月7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xx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湘31民終778號《民事判決書》。

該判決認爲: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判決如下:

1、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二審案件受理費35325元,由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3、本判決爲終審判決。

三、本公司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x年11月25日,公司董事會公告了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將被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華豐路支行及壽滿江、陳沛銘、羅光、唐紅星、郭賢斌起訴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情況(詳見當日本公司董事會刊載在《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告)。相關進展將後續公告。

除上述訴訟事項之外,本公司沒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訴訟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股份有限公司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之間發生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主要在工程價款結算上存在異議,本次民事訴訟判決對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影響極小。

股份有限公司

x年9月8日

上市公司公告範文 篇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八屆二十一次董事會通知於x年9月2日以傳真和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於x年9月8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有8名董事表決,實際表決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董事審議、表決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補選李進巔先生爲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第八屆董事會應由9名董事組成,目前缺少一名董事。經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擬補選李進巔先生爲第八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公司x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提請於x年9月26日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x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事宜詳見《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x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表決情況: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x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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